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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公立医院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用于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原则】补助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规划,科学论证。要按照医改工作要求及相关规划,合理确定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并对补助资金确定支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科学论证。

(二)统筹分配,保障重点。要统筹考虑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项目资金预算,切实保障医改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三)强化管理,注重实效。要加强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管理,规范各个程序的管理要求,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绩效考评,量效挂钩。要强化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核,并建立考核情况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内容和方式】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医改工作部署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重点安排使用。现阶段重点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工作。

(一)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的补助资金主要是支持推进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工作。补助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主要按照试点地区数量、补助标准以及考核结果等因素分配,采用“当年全额预拨、次年根据考核结果结算”的方式下达。

(二)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面的补助资金主要是支持各地按规划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主要包括对按规划建设设置的培训基地的设备购置、教学实践活动以及面向社会招收和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的生活学习等支出的补助。补助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主要按照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数量、补助标准以及考核结果等因素分配,采用“当年全额预拨、次年根据考核结果结算”的方式下达。

(三)用于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面的补助资金主要是支持全国包括民营医院在内的三级医院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主要包括对完成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适宜技术推广等支出的补助。补助资金实行项目法分配,对于经过评审产生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采取“先期预拨一定比例补助资金、项目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剩余补助资金”的方式下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另行发布。

(四)用于其他医改方面的补助资金主要是支持根据医改工作安排除上述支出以外、与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具体补助内容和方式由财政部商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医改相关规划以及年度医改重点工作安排研究确定。

第五条【资金申报】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提出预算安排建议,财政部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具体预算金额。

第六条【资金拨付】中央财政按照预算管理规定,于每年9月30日前按当年补助资金实际下达数的一定比例,将下一年度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提前下达省级财政。在全国人大批复预算60日内,中央财政向省级财政正式下达拨付补助资金。省级财政、医改、卫生计生、中医药等相关部门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后,应将其与省本级相关资金统筹使用,并在30日内按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分配下达到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并抄送财政部驻本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财政专员办)。对于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市、县财政部门要在30日内分配下达到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

第七条【预算执行】具体使用单位收到补助资金后,要按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加快预算执行。

第八条【预算调整】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各级财政、医改、卫生计生、中医药等部门要按照项目有关规定安排使用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改变支出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

滞留。年度未支出的补助资金按财政部对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九条【绩效考核】各级医改、卫生计生、中医药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项目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并对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第十条【监督检查】各级财政、卫生计生、中医药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财政专员办按有关要求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第十一条【地方制定实施细则】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医改、卫生计生、中医药部门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执行日期和废止文件】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3?245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中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起草说明

一、有关背景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总体目标,明确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工作作为重点改革内容。目前,国家已在34个试点城市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048个试点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改工作部署,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自2009年起设立医改补助资金,支持包括公立医院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医改重点工作。2012年,随着改革任务逐步细化和改革工作逐步落实,医改补助资金细分为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等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补助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近年来,根据国家关于清理整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的有关要求,上述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逐步进行清理整合,2015年整合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资金和公立医院补助资金。其中公立医院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临床

重点专科建设及其他与公立医院改革相关的医改工作。

在安排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的同时,我们也进一步加强了对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管理。此前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进行规范:一是对于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已经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需要持续支持的工作,根据各自特点分类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其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3?245号)已经出台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形成初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二是对于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一次性或阶段性的工作,暂不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采取在下达补助资金文件时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出详细要求的方式加强资金管理。

2014年1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提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每一个专项转移支付都有且只有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对一个专项有多个资金管理办法的,要进行整合归并,不得变相增设专项。据此,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会同国务院医改办、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对整合后的公立医院补助资金所涉及的已出台和拟出台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梳理,结合国务院关于整合制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研究制定了《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分为十二条,主要对加强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的

目的、补助资金的概念、管理原则、内容、补助方式、资金申报和拨付、预算执行和调整、绩效考核、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执行时间、废止文件等提出要求。

《暂行办法》所称补助资金主要指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用于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方面的资金。补助资金管理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合理规划,科学论证;统筹分配,保障重点;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绩效考评,量效挂钩。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医改工作部署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重点安排使用,现阶段重点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工作。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提出预算安排建议,财政部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具体预算金额。中央财政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的时间预拨及正式下达补助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补助资金后也要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下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年度未支出的补助资金按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分配挂钩。各级相关部门和财政专员办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各地要制定实施细则。《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3?245号)同时废止。

如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财政学》作业 如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系别:财政金融系 专业班级:财政12-1 学生姓名:狄汶康 学生学号:201201061306 指导老师:段治平 山东科技大学

目录 1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的一般分析 2从财政收入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2.1财政收入的定义 2.2财政收入的三原则 2.3中央财政收入的内容 2.4地方财政收入的内容 2.5从财政收入上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 3 从财政支出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3.1 财政支出的概念 3.2 财政支出的三原则 3.3 财政支出的分类 3.4 如何从财政支出上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 4 从预算管理体制建立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4.1政府预算的分类 4.2预算管理体制的概念 4.3如何从预算管理体制建立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5 关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的建议 参考文献

如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摘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是指在财政体制上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财政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它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筹集资金、支配使用资金的权力。范围和责任,使各级政府在财政管理上有责有权。一个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与地方政府职能和公共财政体制密不可分。良好的政府服务是经济发展的必需品,有效的政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本文从政府收入与支出及预算管理体制建立等方面讨论了二者的财政关系。 关键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财政关系,预算管理,税收 正文: 1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的一般分析 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世界现代化和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央权利的逐步下放,地方政府的自主意识开始觉醒,由于自身利益驱动,地方要求扩张权力的呼声日趋高涨,但是传统的中央高度集权政治体制惯性作用阻碍了两者关系的合理化,科学化,由于改革前期的放权让利政策使得“诸侯经济”形成,损害了中央权威。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在新世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要让地方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发展,更要让地方政府自主发展,活跃经济,拉动经济,促进经济的发展。 中央政府,管理一个国家全国事务的国家机构的总称,在联邦制国家,即称“联邦政府”。中央政府通常的作用负责全国事务,如起草国家宪法和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现行法规、制度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规范财政资金支付业务流程,配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参照《*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的管理,以及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授权支付的管理。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其授权支付资金按照《*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区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包括工资统发、政府采购、其他直接支付等。

非试点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区财政将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再由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非试点单位的授权支付指未列入财政直接支付范畴的财政性支出。 第四条预算经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第五条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局汇总报送本级及其下属的分月用款计划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的本级开支,视为基层预算单位管理。 第六条预算单位按规定程序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性资金。 第七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坚持按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的原则。 第八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 第九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项目进度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分月编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额度在年度内可累加使用。 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按季分月填报。

政府间财力分配与 中国地方财政能力的差异

地方财政能力主要是指地方政府依托公共权力筹集财力,为满足本辖区内广大居民的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能力。地方财政能力差异的形成,既有经济原因也有制度原因。本文将从政府间财力分配的角度,来分析这一制度对地区间财政能力差异的影响。 一、 地方财政能力差异的统计性描述对地方政府间财力差异的度量,主要采用基尼系数、变异系数、加权变异系数、财政能力自给系数、泰尔指数等。研究财力差异的方法和指标很多,采用不同的方法计算出来的不平衡性数值有着一定的差异,但反映出来的变化趋势是基本一致的。在分析地区财力差异的指标时,考虑到我国各地区人口差距较大,本文本着简洁方便、通俗易懂的原则,选择以人口为权数的、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加权变异系数来分析我国地方财政能力的差异。 CVx=  k X其中Xk、Yk分别表示按省份计算的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X、Y分别表示全国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Pk表示各省人口比重系数。 按照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地区间人均财政支出CVY= Pk Y各地人均财政收入直接反映了各地区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能力,也折射出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 异。人均财政支出指标,反映着经过财政体制再分配后的财政支出水平,与人均财政收入相比,也相对真实地反映了地区间的财政能力差异。 (一)各地区人均财政收入的变动 通过对各地区人均财政收入的分析可见(见图1),1995~2005年间各地区财政收入差距十分明显。1995年各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差异系数为66.36%,人均财 政收入最大值是最小值的11.39倍,到了2005年各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差异系数提高到81.09%,人均财政收入最大值是最小值的17.03倍。2006年后,由于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2006年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差异系数下降到73.47%,但2007年又迅速提高到77.07%。 (二)各地区人均财政支出的差距 从图1中可以看出,地区人均财政支出差异系数明显小于人均财政收入的差异系数,基本在50%上下波动,呈现出比较稳定的趋势。2005年后,地区人均财政支出差异系数出现下降趋势,2007年下降到46.42%。由于人均财政支出指标反映了经过财政体制再分配后的财政支出水平,因此,可以基本判断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各地区财政支出的差异,促进了地区间财政能力的均衡。但是,从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变异系数的对比情况来看,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变异系数的差距出现了扩大的趋势。这说明各地区财政能力的差异在继续扩大。换言之,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虽然在缩小地区财政能力差异上 政府间财力分配与 中国地方财政能力的差异 ◆ 陶 勇 内容提要:近些年来,我国地方财政能力的差异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财政分权改革过程中政府间财力分配体制设计的缺陷,是导致我国地方财政能力差异扩大的体制性原因。本文从中国政府间财力分配的两次过程,来分析这一制度对地方财政能力差异的影响,并对如何完善我国政府间财力分配体制、缩小地方财力差异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间财力分配 政府间转移支付 地方财政能力的差异

浅析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本文针对当前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要树立正确理财观念,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完善医院预算管理,加强风险防控;重视培养高素质的医院财务管理人员。 标签: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当前,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水平的发展以及医疗体制的不断改革,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遍地开花,这不仅给公有制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带来一定的挑战,同样给公有制医院的财务管理带来更严峻的考验。因为,我国的公有制医院属于事业单位,它担负着为广大人民提供医疗服务的重担,并且其具有服务性和非盈利性质。由于公立医院一直以来都是由国家财政少量支付和补贴,多数由药品收入来补偿,导致公立医院在财务管理方面缺乏盈亏的敏感性,导致医院的财务管理方面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为了能够有效提高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将国家公有财产用到实处,切实发挥公有医院财务管理的作用。势必要求公立医院高度重视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认清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探索改进措施和优化方法,切实提高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水平。 一、当前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控制体系不完善 医院财务管理想要取得良好的效益就要实施财务控制,目前,在新时期的医院财务管理当中,阻碍其经济效益有效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财务控制体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存货控制存在薄弱环节,因为医院缺乏科学的经营预测功能,所以在非常用药和常用药方面的一些进货和存货方面的比例不协调、不科学,加之我国目前对医保管理力度加大,尤其是对不同病种规定药品与治疗比例限制,将严重导致公立医院的药品收入减少,甚至会使公立医院资金链断裂。在现金管理方面,常常会出现月末占用资金和营业额比例不合理的情况,使资金没有能够充分的发挥其效用。同样,资金的闲置以及缺少计划性的现金流动,对医院的发展构成严重威胁。种种现象都表明,当前公立医院的财务控制体系有待完善,亟需改善当前现状,不断完善财务控制体系。 2、财务管理欠缺风险意识 目前,虽然说已经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但公立医院的少部分经费是由国家拨款,大部分由药品收入补偿;新医改制度实行药品配送,药品零差价,加之全民医保政策变动,即药品支出与检查费比例控制后,导致公立医院收入大大减少。但很多管理者缺乏风险意识,仅担心倒闭或者市场经营风险。也正是长期以来受到这种思想的影响,使得大部分财务管理人员缺乏风险意识,缺乏风险防范的策略。在目前医疗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和国家资金投入比较少的情况下,医院作为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经营单位,也将存在着破产和被兼并的财务风险。所以,财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总目录?(征求意见稿?第三次修订 一、总则 二、管理职责与分工 三、项目申报、预算与审批 四、收支执行与曰常管理 五、基建工程项目管理 六、项目调整、撤销与验收结算 七、信息共享与定期报告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九、绩效考评 十、附则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切实保障财政专项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釆购法?、?招投标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及中央、省、市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部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预算安排的以及政莳蚀融资借款和各单位通过非税收入征集的(包括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中指定特定用途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性补贴等 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具体包括:国债资金,水利、公路等一般性基本建设资金,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资金,退耕还林、粮食、农资补贴资金,农业开发与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项目与扶贫资金,养老、工伤、医保、低保、救灾、农业保险理赔、助残等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融资借款、各级政府捐赠、援助资金,防洪保安与应急资金,计划生育抚育费、卫生保健、禽畜防疫与义务教育补助及校舍改造资金,安全生产与煤炭维简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与环保资金,家电下乡与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廉租房建设资金,彩票公益金、价格调节资金,等等通过各种渠道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按照是否需要进行再分配的原则,划分为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和不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两大类。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市财政下达的及县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没有直接到单位、到项目的专项资金。不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市财政下达的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定到单位、到项目的资金。 第五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零基预算”的原则。打破“基数法”和部门所有的管理模式,实行“零基预 算”管理。 (二)专款专用的原则。财政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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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 以事权与财权对等为核心的新一轮分税制完善和改革能早日启动,才是中国经济有可能走上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前不久表示,我国将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重点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分税财政体制在新形势下的积极作用。 十多年以来,分税制使得中央政府能够集中大量财力来调控经济发展,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为了充实地方财政的“腰包”,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将在阵痛中开始“破冰”! 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 1994年,中国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较好解决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十多年来,对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税收征管,保证财政收入和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有待于深化改革和加以完善的地方,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等。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3年的78%下降到2004年的42.7%;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却明显上升,从1993年的22%上升到2004年的57.2%。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没有相应变化,一直在70%左右的水平上波动。也就是说,地方政府用43%左右的相对财政收入支撑了70%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与分税制改革前地方政府用68.4%的相对财政收入仅仅支撑59%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恰恰相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是政府必须承担的最重要的职责,带有非常强的外溢性特征,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理应由中央政府提供,政府的基本职能也必须依此来确定。如果由财力严重匮乏的基层政府来承担,必然会导致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不足或严重不均等,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正是由于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严重背离,分税制就无法起到平衡地区差异的作用,更导致了地方政府财源缩减,促使其从预算外寻找收入来源,出现了诸多不合理的财政现象,表现最为突出的有两方面:一是“土地财政”。据统计,1999至2008年间,中国土地出让面积从45391公顷上升至165860公顷,年均增长率15.5%。同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也不断上升,成交价款从514.3亿元上升至10259.8亿元,后者大约是前者的20倍,年均增长率39.5%。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款年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本文简介了我国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现状及问题,提出了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改革对策: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要保证预算管理的权威性;建设现代信息化的财务管理系统。 标签:公立医院;财务管理;预算;信息化 一、我国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发展历程 公立医院作为国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发展经历了传统和现代两个过程。传统管理方法,是从建国初期到上世纪80年代末。是计划经济下的财务管理,主要工作内容是收、付核算。改革开放以来,公立医院由过去单一依靠政府拨款为主,逐渐过渡向多种资金参与的新型事业主体,财务核算内容更加丰富,管理方法运用日趋多样。 公立医院属于非营利组织,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公立医院逐渐走向市场,内部各项管理工作急需提高。简单的会计收、支核算已不能满足各方需要,必须建立与之相配套的财务管理体制。对所有者负责,对各项资金的来源、占用,各项资产、负债的存量和流动性进行控制成为财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建立与责、权、利相统一的财务职能,对成本支出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核算、监控,加强财务预警、分析,保证医院健康、稳定发展,已成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 二、财务管理工作现状及问题 1、缺乏所有者监督机制 目前,公立医院突出的问题是“所有者缺位”。公立医院的出资人是国家的代表政府部门,政府既是医院的管理者,也是净资产的最终所有者,缺乏有效的所有者监督机制。所有者缺位,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财务管理的功能。 2、缺乏科学评价指标 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公立医院已很快融入市场经济大潮中。财务风险比计划经济时期加大,各方面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增大,财务分析、财务决策变得更重要。而公立医院长期忽视财务分析,特别是对于事业发展速度、经济效果等发展方面的分析,严重影响了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价值的实现。 3、缺乏先进管理体制 目前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方式主要为“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两种。一方面无法保证财经纪律的严格执行、追求小团体利益、削弱医

改革开放30年我国财政收入的变化及原因

改革开放30年我国财政规模变化及原因 摘要:改革开放30 年以来,我国财政预算规模经历了很大的变化。通过对这30 年预算报告的分析可以看出财政预算绝对规模逐年上升,财政预算收支占GDP 的比重则呈U 型变化。结合改革开放的历程,得出我国财政收支规模变化与改革有密切关系的结论,财政收支规模的变化源于经济体制的改革。 关键词:改革开放;财政预算收入;财政预算支出;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财政体制一直处于不断变动中,尤其是改革开放30 年来,以放权让利为核心的体制变革使得财政体制的变动更为剧烈。财政收入和支出占GDP 比重的变化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力的这种变化已经出现太大的负面影响,应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有人则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力的变化尚属正常,国家财力下放和集中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还有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家财力就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所以不存在一些人担心的问题。 一、改革开放财政收支规模的变化 1978 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从此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伴随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是政府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变化,显示了在这30年中财政收支规模的变化:财政收入绝对数除1979 年和1980 年略有下降外都有增加,财政支出绝对数也除了1980年和1981 年略有减少外都以不同速度增长。与1978 年相比,2007 年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了45.76 倍和44.62倍。从财政收支增长率来看,有的年份增长快,有的年份增长慢,而且在1994 年前后几年波动较大,没有明显的变化规律。如果与GDP 增长率变化结合起来看,可以发现在1994年以后财政收入和支出增长率基本大于GDP 增长率,而在1994 年之前是有的年份GDP 增长率大于财政规模变化率,有的年份小于财政规模的变化率。 作为衡量财政规模的另一种更好的指标——财政收支占GDP 的比重的变化则是另一种情形。改革开放30 年国家财力的变动情况,以改革开放的第17 年(1994 年)为转折点, 在1994 年以前有下降趋势, 而在1994 年后又有上升倾向。1978 年以来全国财政预算收入占GDP 百分比表示的国家财力呈明显下降趋势,1978 年为10.18%,而在1995 年下降到10.18%的最低点,在以后几年又有回升趋势,2007 年达到了20.80%。与此相对应的全国财政预算支出占GDP 百分比在1987 年为30.50%,在1996 年达到最低点11.11%,2007年又回升到20.09%。 二、我国财政收支规模变化的原因分析 1.对财政收支绝对数增长的解释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首先得益于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在这30 年中GDP 年均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1987 年GDP 为3 642.2 亿元,而2007 年是246 619.0 亿元,是改革第一年的67.7 倍。在财源扩大的基础上,财政收入迅速增加。其次,价格变动也是引起财政收入增加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一方面,随着价格总水平的上升财政收入会同比例地增长,表现为财政收入的虚增;另一方面,我国采用了累进税制,“ 档次爬升”效应使得财政收入有所增加。此外,分配政策和分配制度也会对财政收入有一定的影响。 财政支出规模变化趋势方面的研究,以“ 瓦格纳法则”最为著名,之后,又有皮考克和怀斯曼的梯度渐进增长论和马斯格雷夫与罗斯托则的经济发展阶段。此外,还有从政治制度角度来分析的,如尼斯坎南的官僚预算最大化模型、普维亚尼的财政幻觉假说和选举权扩大增长论等。以上各种理论对我国财政支出不断增长都有一定的解释力, 但不能解释全部原因。 2.财政预算收支占GDP 比重U 型变化的解释 从1978 年开始,在财政体制方面进行了“ 让利—放权—分权—非对称性分权”的改革路径。改革开放之前,国民收入分配实行统收统支体制,根据当时实践总结出的“ 2、3、4”比例关系,财政收入占GDP 比重普遍较高。在改革开局之年,传统的国民收入分配体制仍未改变,1978 年财政收入占GDP 比重高达30.78%。为改变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 我国政府加快了市场化的改革步伐,多次对企业放权让利,在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时向企业倾斜。当时国有企业运行状况不佳,微观效益不理想,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范文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民主理财,根据《中华人民 __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所涵盖的资金,政府性债务资金,以及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追加的资金和需要再次分配的专项资金等各类财 政资金。 第三条各类财政专户归口到县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财政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规范 办理,重大决策和重大资金的安排调度使用,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所有财政性收入资金应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条税收收入资金的退库、减免应当按税收政策规定办理。对于非税收入缓减免,必须按规定报县政府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擅自缓征、减征和免征。 第七条经县人民 __批准的财政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预算执行中,如需调整变动的,需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八条预算执行中,因机构、人员增减变化等而涉及基本支出预算调整的,由县财政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资、津补贴政策以及预算供给政策统一安排。 第九条预算执行中,对上级财政补助的大额专项资金,未明确具体项目、需要二次分配的,由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分配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第十条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其它难以预见的重大因素,需要动用预备费的,由县财政局提出初步分配方案,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县政府 __审批。 第十一条预算执行中,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必须在本级预算中增加安排支出的,由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下列权限和程序办理:

当前的财政政策和财政体制改革

当前的财政政策和财政体制改革 引言: 我们之前进行了有关绩效预算的内容的介绍,现在我们对绩效预算进行一些探讨。(一)政府的绩效评价:如何构建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 1、政府的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预算的基础 2、如何构建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 3、政府的绩效评价本质上是政府发展观和政绩观的具体体现 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一个政府的发展观,政绩观和理财观是有一定的内在因果联系的。(二)发展观、政绩观和理财观 1、发展观是基础,决定了他的政绩观 (1)要选择何种发展道路?有两种道路可以选择:一是经济和社会的全方位的大推进,二是经济的发展带动社会的发展。 (2)如何看待发展观的区域角度?是地区协调发展还是单兵突进的模式? 2、正确的政绩观取决于科学的发展观 西方国家政绩观考核为社会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进步。中国政绩观考核更多的为经济的发展:经济的稳定和经济的增长。作为执政者来说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追求。 3、快速经济增长的影响 经济增长在带来福利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矛盾: (1)经济的增长必然带来外部负效应,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 (2)在市场条件下,经济的增长将直接带来收入分配的不公,差距的拉大等; (3)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短期和长期矛盾 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经验证明,过快的经济增长并不一定能让全体公民享受到相对均等的经济增长的福利。 4、发展观和政绩观决定了政府的理财观 政府理财的理念和理财观主要分为两类: 1、追求财政的收支平衡理财观——(古典理财观) 财政收支平衡的理财观是政府将收支平衡放在第一位,不寻求收和支,可以让政府不必要承担经济的风险和过多的负担。 2、打破收支平衡的理财观——(现代理财观) 一是追求周期性的平衡,比如五年、十年的平衡,例如西方国家很多采用的是周期性的预算;二是放弃平衡,不怕负债,而依靠滚动的负债来支撑负债。此种理财观是政府将经济增长目标放在首位,政府承担一定的风险,将资源更多地掌握在手中,按照政府的意念来推动经济的发展。 理财观是被动的,依从于政府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三)政府绩效评价的分类 1、在发展观、政绩观和理财观的发展基础上,构建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2、在分类评价基础上确定支出和预算 3、政府绩效评价的分类:评价政府的绩效,需要分类评价,在这个基础上来确定支出。 (1)政府行政行为的合规性:政府行为是否遵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以及总原则;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祛,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负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

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负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科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 名,其中科长1名,会计l 名,出纳l 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部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按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l .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算、决算、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科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负配备、会计核算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

根据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和公共财政建设的基本要求,针对中国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运行中遇到的外部障碍,借鉴国际经验,在“十五”期间乃至2010年较长的一段时期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公共财政原理,明确界定政府的事权范围,为建立科学、规范、稳定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提供基础性条件 1.按效率原则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职责关系。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干什么、能干好什么以及如何干?由私人机构来执行政府的一些任务,能否做得更好?这一直是世界各地的选民和决策者不断思考、探索实践的重要问题。中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责尤为紧迫和重要。根据世界银行对转轨国家经验教训的研究结论(世界银行:《从计划到市场: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117页),首先政府在生产和产品分配及服务方面的作用应大幅度地削减。由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这一做法必须是一种例外,而非惯例。只有在市场失败的方面,如国防、初等教育、农村道路和一些社会保障项目等,而且在政府干预能够改善市场的情况下,政府干预才被视为合情合理。其次,政府必须停止对微观经济活动的限制和直接控制,政府应致力于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为私营部门的发展和竞争提供一种法律上的保证。最后,提供社会保障是所有国家政府的主要功能,但在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应该主要针对最需要保护的那些脆弱的群体,政府不应为了使所有的人获得足够的生活标准而提供慷慨的保障,而是有必要强化个人在收入和福利方面的更大的责任心。 2.按分职治事、受益范围和法制原则依法明确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分职治事是指在政府事务与民间事务按效率原则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对政府有充足理由承担的事务,在政府内部按照凡是低一级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上一级政府、凡是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中央政府的原则进行合理划分。受益范围原则是指政府行使政治经济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与劳务时,若受益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则应划为中央政府事权,若受益范围仅限于特定区域的居民和企业则应划归某一级地方政府。法制原则是指各级政府事权的确认、划分、行使及调整等应具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并保持相对稳定性。根据上述原则和中国国情,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及主导作用应主要包括:(1)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对经济发展的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GDP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调节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宏观经济结构偏差,促进并保持总供求和部门结构的大体均衡,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运行;(3)在市场失效的领域,有效承担起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等;(4)调节GDP分配结构和组织社会保障,从全国着眼把收入差距控制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范围内,协调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5)调控各地区之间的财政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6)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7)自觉组织和推动市场化进程,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8)维护国有财产的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9)维护全国的生态平衡,搞好环境保护和人口控制等。 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应主要包括:(1)制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收入分配关系等具有区域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根据本地区居民(包括居民企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数量和质

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办法

第五章专项资金拨付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符合招标投标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省直属企业或单位,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市、县企业,通过市、县财政部门转拨。市、县财政局应当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对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应直接拨付到企业。对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的,应按照专项资金安排的具体项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完工报告或财务决算报告,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对采取财政补助方式的,原则上按预算、按合同和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专项资金,并预留10%尾款,待项目完成验收且批复决算后支付。为确保项目实施资金需求,也可在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情况下,在项目开工后预拨专项资金,并预留10%尾款,待项目完成验收且批复决算后支付。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第六章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各部门应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省财政厅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年度结束后,省财政厅要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单位,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所扶持行业资金分配规模的重要 依据。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绩效问责机制。 第十九条对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强化市县和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凡发现项目申报审查中把关不严、资金使用出现违法违规等情况的,项目所在地次年不得申报同类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除收回财政资金外,项目单位以后年度不得再继续申报同类项目,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20年(金融保险)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保险)财政金融体制 改革

第四讲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本章重点: 1、我国传统金融体制的特点 2、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历程、成效和问题 3、什么是公共财政?它有哪些特点? 4、为什么说公共财政是社会主义市场的必然要求? 第壹节中国金融体制改革 壹、传统金融体制的特征 1、“大壹统”的银行制度。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逐步消失,只剩下银行业,而银行业也只剩下中国人民银行,所有从事金融业的部门和机构基本上都是人民银行的下属机构,人民银行同时承担宏观调控和日常金融业务的双重任务,其终极目标是服务于计划经济,是全国的信贷中心、结算中心、货币发行的中心。 2、银行的运作服从于上级指令。银行运行实行行政化的管理方式,体当下金融体制上,就是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即省市设分行,区县设支行,区县以下设分理处。这种和行政管理的职能和层次结构高度壹致的组织结构,决定了金融决策是集中经济计划决策的壹部分,国家的计划决策对金融活动起支配和导向作用,成为金融决策的依据。 3、简单直接的货币传导机制。所谓货币供给的传导机制是指货币供给的变化对经济运行影响的途径。在以服从指令为运作方式的“大壹统”的银行体制下,货币供给的变动直接传统导至实体经济活动,没有任何中间变量。这种直接的货币传导机制对经济活动影响的力度极其有限。 4、直接被动的金融调控方式。在计划经济的三大管理体制,即计划体制、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中,金融体制从属于计划体制和财政体制,计划体制实际处

于核心位置,起支配作用。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通过经济计划来进行,信贷计划只是计划指令执行和操作的工具,完全不具备自主运作和调节经济的独立性,也无需独立承担宏观调控经济的重任。 传统金融体制的之上特点决定了要在满足计划经济运作要求的同时,扭曲了我国银行的基本运作方法和货币基本职能,形成了货币供给的倒逼,不利于宏观经济的稳定,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和深入,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 二、金融体制改革的历程 始于1978年的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大体上能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1978-1984年,拆分原来的“大壹统”银行体系,建立中央银行制度。首先,恢复和设立了专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相继于1979年恢复成立或独立运营。中国农业银行负责统壹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中国银行作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统壹运营和集中办理全国的外汇业务;建设银行全要办理拨改贷业务,此外仍利用自己吸收的存款发放基本建设贷款,重点支持企业为生产国家急需的短线产品而进行的挖潜改造工程,且发放城市综合开发和商品房建设贷款。这样,建设银行逐渐由完全办理财政业务,逐步过渡到既办理财政业务又办理金融业务,且金融业务比重越来越大的专来银行。1984年1月1日,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现今中国工商银行已成为以人民币资金为主和城填金融业为主的、提供多功能服务的中国最大的专业银行。国有专业银行的重建和发展是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的必要条件,没有国有专业银行的重建和分担原来“大壹统”银行所承担的大部分具体金融业务,人民银行就无法专门发挥中央银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整理

保定医健康复医院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祛,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负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保定医健康复医院 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 医院内部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按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l.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算、决算、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科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负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保定医健康复医院 财产物资管理

中国税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此,在中国这个古老的文明国度里,一场令世界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在这30年改革中,税收制度先后经历了几次大的调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 30年中国税制改革历程回顾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税制改革进程可以划分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2000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制改革2001年至今)三个阶段。 (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 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可分为涉外税制的建立、两步“利改税”方案的实施和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 1.1978-1982年的涉外税制改革。1978-1982年,成为我国税制建设的恢复时期和税制改革的起步时期,从思想上、理论上为税制改革的推进做了大量突破性工作,打下理论基础。从1980年9月到1981年12月,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初期引进外资、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需要,第五届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继续征收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初步形成了一套大体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 2.1983年第一步“利改税”方案。作为国营企业改革和城市经济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第一步“利改税”,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改革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突破了国营企业只能向国家缴纳利润、国家不能向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的禁区,成为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个历史性转折。 3.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方案和工商税制改革。为了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经第六届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决定从1984年10月起在全国实施第二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发布了关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的一系列行政法规,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此后,国务院又陆续发布了关于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奖金税(包括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和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特别消费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筵席税等税收的法规。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至此,我国工商税制共有37个税种,按照经济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涉外税、农业税等七大类。 总之,这一时期全面改革了工商税制,建立了涉外税制,彻底摒弃了“非税论”和“税收无用论”的观点,恢复和开征了一些新税种,从而使我国税制逐步转化为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日益加强。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内涵要求,1994年我国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力度最强的工商税制改革。 1.全面改革流转税。以实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为核心,相应设置消费税、营业税,建立新的流转税课税体系,对外资企业停止征收原工商统一税,实行新的流转税制。 2.对内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取消原来分别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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