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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咨询接待中的方法与技巧精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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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咨询接待中的方

法与技巧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对律师来说,接受当事人的咨询不是炫耀自己的法律功底,也不是简单的能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而是能要给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或者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才可能将财产、自由,甚至于生命托付给你,使你获得案源,抓住商机。下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以让年轻律师迅速掌握咨询业务的关键,没有华丽的词藻,但可以读出“专注的力量”。

对当事人来说,咨询律师不是为了听律师“念法条”,当事人关心的是法律规定对我的影响是什么律师能在法律知识的支撑中,为我找到一个怎样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律师是一个实务性、操作性很强的职业。并不是说读了多少书、有多高的文凭就一定能够正确的面对法律实务,正确的面对当事人。或者说就能成功地完成这个法律事务。

什么是一个成功案子如何算一位成功的律师就是即便这个案子你败诉了,当事人对你也没有怨言,最起码的底线是对你没有怨言,如果能做到败诉了他仍然还感激你,感谢你,那么你就是成功的。

任何人进入律师行业,都需要一个长期的、通过与老律师的一种师徒关系起步,就像医生一样,没有哪个医生可以从医学院直接上手术台操刀。但是很多律师没有这样的机会或者说没有经过这种正统方式的起步,这就导致很多东西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才要实行“上会制度”,简单的意思就是对于非法学专业出身的新律师,以及办理非专业方向案件的律师,这两类律师,我们就要对他们所做的案件,根据案子的难易程度由该专业的部门主任组织部门律师讨论具体的办案思路,当事人请了一个律师,但整个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的律师都在为整个案件出谋划策。这也相当于医院的会诊制度。

现在我们先回过头来想想,你们听到的,看到的,你们身边的律师,甚至包括你们自己,是否有一个咨询长时间的与当事人纠缠,一个上午或者一个电话从这边打到那边,长期纠结着一个问题,有没有这种情况有没有在咨询时,律师和当事人相互之间已经开始辩论起来,甚至在电话里面发火有没有当事人只要已提出一个问题就马上开始解答,然后提出下一个问题又开始解答,从而导致言不由衷,甚至前后矛盾,有没有这种情况还有的就是遇到自己非专业方面的咨询,有的律师连自己回答的时候都是底气不足的,逻辑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当事人怎么可能把他的财产、甚至他的身家性命托付给你呢这些问题是年轻律师普遍面临的问题。那么如何改变这一切如何让新律师能够快速的适应这种接待如何让你们找到一个“葵花宝典”

从两个方面阐述,一个方面是狭义的咨询,第二个方面是广义的咨询。

所谓“狭义的咨询”是什么呢?

狭义的咨询,也就是对法律问题本身的咨询。针对这类型的咨询其实就是三个步骤。即一“听”、二“问”、三“回答”。

第一步,听。何谓“听”实际上就是要学会倾听,认真倾听。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大家平时在咨询中经常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没有认真的,冷静的去倾听,而是非常着急的就开始问,或者开始回答。其实,学会倾听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质,最起码的涵养,朋友之间,夫妻之间,所有的人际交往,都离不开倾听,更何况是律师甚至于有一些当事人,你还没有给他解答,仅仅是去倾听他的委屈,他的不幸,他的痛苦,他就已经对你感恩戴德了。为什么因为没有人认真倾听过他们!

那么要怎么倾听倾听什么其实就是要在当事人的言语间捕捉到这是否属于法律问题是一个什么法律问题涉及哪些法律关系比如说:当事人讲到在工地上发生伤亡事件了,马上你要捕捉到这有可能是个工伤问题。讲到人被抓了,你马上就要捕捉到这可能是一个刑事案件了,然后刑事案

件你就要在他的阐述中捕捉到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行为他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要在当事人前面几句话中就要抓住这些问题,而且是每个细节都要专注的倾听,任何一个细节你一旦错漏了,有可能就对你下一步的问甚至后面的解答都会造成影响,一“听”、二“问”、三“答”是环环相扣的,如果你没有认真倾听,那就提不出关键的、核心的问题,甚至提出了一些当事人已经回答过的问题,所以倾听是咨询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步,问。“问”什么怎么“问”

但是你千万不要指望当事人可以把所有的问题给你讲出来,这不可能,因为他抓不住重点,涉及到法律问题的一些细节、要素,他是不明白的,所以他的陈述完全是一个本能的,原生态的一个陈述过程,所以我们的第二步就是有针对性的问。问什么呢?就是问他所咨询的问题的一些法律要素。

第三步,答。

现在大家应该理解为什么要坚持三个步骤了,实际上在听和问的时候你都在酝酿如何对当事人进行解答。因为有了前面的“倾听”和“询问”,这时候你的回答是自信的、有条理的、慎重的,当事人对你的解

答也就非常信服了。但是如果反过来呢当事人刚刚才问:这个婚要怎么离你就马上回答,然后又提一个问题,你又马上回答,你永远在被他牵着鼻子走,永远在纠缠中,律师的很多时间就被他白白浪费了。而当你准确的把握了“听”“问”“答”这三个步骤,咨询就会时间短、有效率、使当事人信服:其次就是经过慎重思考的解答是有逻辑的,自信的。

以上就是狭义的咨询,认真的倾听、有针对性的询问、负责任的回答,无论是当面咨询,电话咨询,还是电台的咨询,必定是遵循这样的步骤的。只有一步一步把前面基础工作全部做好,才能有条理的完成咨询,如果打破这样的顺序,就会是一团乱麻。

如果从广义的角度来谈,这就不仅仅是法律问题的咨询,而且还包括任何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如何获得业务,如何做好业务等等。大概包括下面这些问题。

1、无论是什么咨询,首先要明确当事人咨询的问题是否是法律问题。比如:有些咨询电话接通就问如何办个准生证怎么样落户这是法律问题吗不是。如果不是法律问题怎么办,是不是一句话告诉当事人:你这个不是法律问题,不要问我。是不是这样就完了所以又回到当事人咨询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当事人并不是特别需要答案的,他需要的是怎么办,

怎么解决自己的问题。这就要告诉当事人这不是法律问题,你应该到什么部门、跟哪个部门联系。特别是我们在电台咨询和一些电话咨询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这个时候律师不能太功利,觉得不是法律问题,不是自己的客户,马上就不耐烦。律师事务所应当有社会担当和社会责任,电话打过来是别人的一种信任,你应该告诉他要去哪里处理,给他指出一条解决途径。这是第一类,非法律问题的咨询。

2、如果是针对法律问题的咨询,应当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其一,咨询的问题是什么法律问题?比如:离婚纠纷、劳务纠纷……

其二,咨询的问题涉及什么法律关系?比如: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借贷关系……

其三,本案涉及什么法律元素包括哪些要件比如:一起离婚案件中,具备的法律元素就有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权是否有争议、财产问题、债权债务等

其四,将法律关系中的各个要素揭示出来,任何一个案件,婚姻案件、工伤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等,必定有自己的法律要素。当事人讲述的过程通常是没有条理的,他无法完整的把案件要素呈现出来,这种情形

下要想揭示在个案中的各个要素,就要对当事人陈述不完整的要素逐一询问,了解案件的整体框架。

其五,为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或者思路。

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而言,当事人找到律师通常是自己处在似是而非,左右为难的情况下才会花钱聘请律师。显而易见,当事人聘请律师需要得到的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需要知道自己的问题要怎么解决,只会“照本宣科”的律师一定是让当事人非常反感的。

3、能够在与当事人的交谈中迅速判断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这里所说的判断经济状况并非势利行为,而是律师必备的功底之一。因为如果有些当事人经济状况不太好,如果律师的报价太高,当事人是无法承受的;另一类就是经济状况非常好的当事人。这一类人,如果你的报价太低,他同样瞧不起你,他会认为你的学识,你的功底,你的价值就只能如此。

这一点很微妙的,需要律师认真的观察、仔细琢磨出来。律师服务的收费高低与律师的功底、自身的价值密切相关,所以这种情况下就要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有一个大概的把握。

4、律师咨询要“永远以我为主”,切忌“一问一答”,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

对当事人来说,他问所有问题都是他不知道的,但并不是所有答案都是对他有用的,或者说都是他需要的,所以他的问也是原生态,没有逻辑的。这时候律师就要有步骤的听,有选择得问,就像上面说到的老中医一样,老中医只在把完脉以后,才给你解释是什么问题,然后对症下药。真正的律师也只有在把握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后,才会有条理的解答。所以律师一定要以“我”为主,一问一答就是典型的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这样就只会让自己陷入被动,很难让当事人对你产生信服。除了前面说到的“一问一答”可能导致随着对案子的了解前后答案相互矛盾、浪费时间等弊端以外,还可能因为很多自己专业以外的法律问题,你并不可能回答的那么标准,而且对解决问题没有丝毫的意义。

5、当事人不是要法律答案,而是需要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接待咨询时,我们面对的是当事人,是遇到问题需要解决的人,并不是法学院的学生,所以不需要你一味的和他讲法律,而是告诉他,这个案子要怎么办能怎么办能办到什么程度。

6、针对电台、电视台等公众媒体的采访或法律热线中,如何解答当事人的咨询。

面对这种公众媒体,我们负有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精神、法律常识的义务。在电台的咨询中,主持人问你一个问题,绝对不是想让你用一两个字简单的说出答案。答案往往是明确的,现成的。作为一位律师嘉宾,你要告诉公众的是为什么是这样的答案,也就是他背后的法律法规、立法背景、法律文化、社会背景、社会现象以及倡导什么价值观等等。

7、面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要如何解答。

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遇到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中的问题,切忌敷衍当事人,也不要盲目拒绝,否则这个问题永远是你的盲区,你永远也不知道要怎么解决。律师并不是万能的,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坦白的告诉当事人这个问题我还不能负责任的回答你,或者说这是自己的弱项,能不能等下来查阅相关资料、请教该领域专业人士以后再来解答?很多律师可能会认为这样会不会让当事人怀疑自己的能力,连当事人提出的问题都无法解答,这是非常狭隘的想法,如果你这样想,恰恰证明了你的不自信,真正明事理的当事人绝不会因为律师的坦诚而看低你的专业素养,相反,只会感动于你的认真负责,对你更加信任。

8、“术业有专攻”,坚持做专业的业务。

专业的律师做专业的业务,尤其是年轻律师,刚刚独立生存的,都存在一个普遍的心理:只要是有业务,不论是不是自己擅长的,什么案子都敢接受。这是非常错误的。首先非专业领域的律师很难做好这个专业的业务,其次效率大大的降低了。也许你以为自己一个人办理,就可以一个人获得所有的收益,或者是想着自己好不容易接到一个案子还要和别人分,觉得不甘心,这是最错误的想法,危害性非常大。

一方面在非专业以外的案子,也许你根本不清楚它的难易程度,很多问题你就不好把握,最主要结果也不理想。另一方面来说,你的案子和其他律师合作了,其他律师心里还是知道的,下次他遇到你自己专业方面的案子,很自然也会跟你合作,这就是一个礼尚往来,大家共赢的过程。如果你一意孤行,坚持做“包治百病”的律师,就是在自毁前路,你的案源不是越来越宽,而是越来越窄。

所以要求所有的年轻律师,树立自己的目标,一定要在自己擅长的某一个方面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要让大家看到,你就是这方面的专家。当然,这里所说的专业律师做专业的业务,并不是说其他类型的案子一概不做,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律师也要生存,但是从长远考虑,你必须找到自己最突出的一项业务。在我们这种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什么类型的案件都可能接到,如果你在某一方面有自己的研究,那遇到这类问

题,大家首先就会想到你。不论是从经济效益还是精神价值提升的角度来说,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9、如何给当事人承诺、慎重承诺。

律师不能“包打官司”,因为影响一个案子最终结果的因素包括法律、证据、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任何律师也不能把握案子的最终结果,所以切忌对当事人做出100%的承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案子的发展变幻莫测、完全无迹可寻,在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情形下也可以有条件的对当事人做出承诺。

10、细节决定成败。

律师是一个门槛较高的职业,除了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完善的知识储备等,还需要敏锐的洞察力,如果在一个案子中,律师不能很好的把握住案子的发展动向,不能洞察到相关的细节问题,或者案子的任何发展都只是按照一开始既定的思路,很有可能因为一时的疏忽错误判断了整个案子的走向,那最终的结果完全可能是相反的,这个时候就要求律师要非常认真,每一个环节,跟案件相关的每一个细节,都要认真的把握,站在全局的角度分析出来的结果才可能是最全面的。

作者:张红霞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阅卷技巧-易胜华 (1)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阅卷技巧-易胜华 在刑事案件辩护中,阅卷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成败。认真、仔细、 全面地研究案卷材料,有助于律师了解案情,发现问题,提炼辩护观点,为法 庭上的交锋做好充足的准备。 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很多律师对阅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认真阅卷的现象 比较普遍。甚至有的律师仅凭一份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就出庭辩护,这是很 不负责任的做法。也有很多律师面对厚厚的案卷材料一筹莫展,感觉千头万绪,无从下手,只有草草看一遍了事,没有什么收获。律师如果对现有的证据材料 不认真审查和充分利用,完全寄希望于自身的调查取证,不但阻力重重,而且 具有较大的风险。这是舍近求远的笨办法。侦查机关通过强大的国家机器取得 的证据材料,如果能为我所用,在法庭审理中,往往可以出其不意,一剑封喉,获得最佳的辩护效果。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我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以下就是我对阅卷工作的一些 体会。 一、阅卷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只能查阅部分案卷材料,在 审理阶段,律师可以查阅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 有的办案单位对律师阅卷设定了种种限制,提供给律师查阅的案卷材料极其有限,很多律师逆来顺受、习以为常,并不提出抗议,有的律师在复制案卷材料 的时候,为了节省时间和费用,只挑选部分材料复印。这不是正确的做法。 阅卷的首要前提是,案卷材料一定要全面、完整。只要是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一页都不能少,全部都要复制。如果办案单位不提供完整的案卷,辩护律师应 当与办案人员交涉,据理力争,维护自身的阅卷权利。如果律师法定的权利得 不到尊重和保障,在开庭的时候,律师应以未能全面审核案卷材料为由,申请 休庭,要求法院对案件延期审理,从而达到维护律师阅卷权的目的。 在阅卷之前,辩护律师需要认真研究公诉机关的《起诉书》。《起诉书》是公 诉机关对案卷材料的提炼,里面几乎每一句话都来源于案卷材料。辩护律师要 端正心态,清楚自己的立场。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所处 的角度应当是被告人的角度,是与《起诉书》的指控对立的角度,因此,我们 要用怀疑、挑刺的眼光,来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如果辩护律师的内心已经与公 诉机关保持了一致,阅卷也就失去了意义,不可能取得重大突破。 同时,我们还应当对阅卷必然有所收获这一点充满信心。在我国,办案机关 “重实体、轻程序”的习惯由来已久,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有些办案 人员责任心不强,取证程序不规范,证据材料制作粗糙。另一方面,法律对于 刑事案件的证据要求非常高,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程度。世界 上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瑕的,案卷材料也是如此。只要我们有信心,有 耐心,多留心,一定能从案卷材料中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二、对诉讼文书、技术性材料的审查 所谓的诉讼文书、技术性材料,指的是案卷里面不涉及案情本身的拘留证、逮 捕证、鉴定结论等材料。一般情况下,阅卷的时候很容易忽视这些材料。但是,如果我们能对这些材料多加留心,也许会有意外的惊喜。 刑事诉讼中对于“期限”的要求非常严格。传唤证、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能够说明当事人在不同阶段的身份,也可以证明侦查人员的行为是否违法,

实习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一)

律师首次接待案件当事人指引(内部使用) 1.总则 1.1为了规范团队律师首次接待案件当事人的行为,提升团队的专业形象,提高团队法律服务对客户的价值,特制订本指引。 1.2本指引适用于团队律师首次接待诉讼(含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团队律师在其他法律事务中首次接待当事人可参照适用本指引。1.3本指引所称首次接待,系指有初步委托意向的诉讼案件当事人与团队律师约定首次面谈案件及委托事项的会晤接待。 1.4通过首次接待案件当事人应当至少实现以下目的: (1)显示团队律师的专业性; (2)显示团队律师严谨的工作态度; (3)显示事务所及团队管理的规范性; (4)与当事人建立基本的信任关系; (5)为正式建立委托关系及确定代理费用奠定基础。 1.5团队律师首次接待案件当事人应当坚持如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增强当事人的体验; (2)擅于倾听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3)不卑不亢; (4)客观、专业、严谨、得体; (5)追求效率。 2.接待准备

2.1确定一名团队成员负责与当事人进行会面的前期对接与会面安排。 2.2应当与当事人提前约定首次会面的时间、地点以及拟参加的人员。 2.3应当与当事人电话沟通拟委托代理的相关法律事务的类型及初步的案件争议焦点,以便于选择适合的律师参与接待,并提前做好准备。 2.4具体会面时间原则上应当提前不少于一天确定,以便于进行必要的准备。 2.5原则上首次会面地点选择在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对此与当事人确认后,应当及时与事务所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可供接待的会议室,一经确认,及时通知当事人具体的会面地点、行车路线、停车地点等。2.6鉴于对其他案件当事人的信息保密需要,团队成员不得擅自在办公室接待案件当事人。确需在办公室接待案件当事人的,应当提前做好办公室的整理,以免泄露其他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2.7参加首次接待的人员原则上包括案源律师、业务律师和联络人员。 2.8应当将首次会面的基本要求告知事务所负责接待的行政人员,并要求其做好会面会议室的必要布置和准备。 2.9正式会面前,负责联络的团队成员应当再次和当事人或当事人指定的联络人员核实和确定会面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等。 2.10会面时需要使用展示工具的,应当提前做好准备,保证正式会面时能够顺利使用。 3.接待规范

律师阅卷的方法与技巧

律师阅卷与方法技巧 韩冰 在讲这个课题之前,我们先探讨一个问题。 ·阅卷笔录的重要意义 有的律师阅卷时不做阅卷笔录,可能是出于下面的原因:一、认为材料可以复印,直接在材料上圈圈点点也是一种阅卷的方法;二、有时案件比较简单,看几遍就可以掌握细节。 那么,做阅卷笔录有什么意义?我认为,做阅卷笔录这项工作不是无用功,它实际上应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一、阅卷笔录是办理案件、看材料这一过程的工作反映; 二、阅卷笔录是阶段性的工作成果; 三、阅卷笔录还是要保留的档案的一部分。 之所以要先讨论这个问题,是要帮助大家认识到阅卷的重要性。可以不夸张地说,阅卷的程度决定了律师在后面一系列的工作中能做到什么程度。律师在法庭上的表现从何而来?现在审判工作讲效率,一般的小案件并没有给律师多少独立自由发言的时间。就在这很短的时间里,律师想要表现自己的基础是什么?仅仅注重法庭上的那小段时间是不够的,这其中相当一部分工作都在于阅卷。 我们今天要讲的内容总体可分为三大部分,即:阅卷的目的、阅卷的方法和阅卷的原则。 第一部分阅卷的目的 阅卷的目的可以总结为以下六点: (一)了解案情; (二)发现疑点; (三)厘清思路; (四)查找依据; (五)评估目的;

(六)协助审理。 一、了解案情 我们可以从一个案件最基本的要素入手来说这个问题。任何一个案件,不论民事、刑事,不论简单、复杂,都会具备以下五个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结果。 用什么方法了解案件事实?拿到案卷材料后,我们可以尝试列表,将案件的各要素一一列举。 例如:一个含有3起事实的案件,可以这样描述案情—— 事实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事实1 2010.6.20 十月大厦众多阅卷——事实2 ………………………… 事实3 ………………………… 这样,案情中需要了解的要素缺少任何一个,通过这样的表格就会很快发现,从而更好地达到阅卷目的。 通过阅卷了解了案情以后,我们才能知道下一步动作。 看材料的时候要有证据意识。律师看的材料与证据密不可分,阅卷一定要看案件材料是否能够成为证据。工作中我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公检法虽有一套符合自己特点的工作流程,但这些工作流程不一定符合法律规定,其产生的材料也不一定符合证据要求。这就需要律师从最基础的工作——阅卷中对材料进行筛选,所以做律师一定要有强烈的证据意识。 思考:公安机关的办案说明是证据吗? 证据的特点是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案卷材料中有时会含有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这部分“事实”通常是由办案说明的材料而来。那么就会产生两个问题:一、办案说明是不是证据?二、办案说明能不能证明事实?律师通过了解案情,应当能够发现这其中的问题。另外,一个办案说明如果是证据,它是属于书证,还是属于证人证言?我们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证据的种类,办案说明并不在这些种类的范围之内。如果通过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离婚案件,应遵循本指引。 第三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依据当事人的委托,在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其它秘密。 第六条律师不得同时接受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委托代理,不宜在为一方提供法律咨询后,再向另一方提供法律咨询。 第七条律师代理婚姻案件,应注意当事人双方心理、情绪的变化对案件的影响,注意用适当的心理引导方式配合依法处理案件。 第八条律师代理婚姻案件,应注意把握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关系,与委托人保持适当距离,在办案期间,不得与委托人产生情感纠葛。 第二章律师提供离婚法律咨询 第一节客户来访前的准备 第九条当事人来访之前,律师应告之来访路线、停车位置等来访信息。 第十条在客户预约时,律师或助理应首先大概了解客户的案情,对于继承、变更抚养权或者涉及离婚协议的案件,律师应通知客户带好遗嘱、离婚协议或者相应的法律文件。 第十一条若在律师事务所接待,接待咨询应在整洁、安静的会议室进行。会客室应放置干净清香的餐巾纸,以便当事人在情绪激动时使用。 第十二条接待律师应穿着规范、大方、得体。 第十三条律师接待面谈咨询,应提前安排前台接迎当事人。 第十四条当事人进会议室后,律师可以稍候几分钟会谈,方便客户适应环境及了解律所。 第十五条律师进入会议室后,应先自我介绍,并可以递上名片,以便以后客户与自己联系。 第十六条若咨询收费,律师应在客户来访前告之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十七条律师在接待咨询开始前,应先就咨询收费问题再与客户确认。

律师事务所接待当事人谈话笔录

律师事务所接待当事人谈话笔录 时间: 地点: 接待人: 记录人: 来访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内容: 问:我们是永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示执业证),你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提供法律服务,请将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好吗? 答: 问:你应保证你向我们反映的情况是完全真实的,否则,你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你听清楚了吗? 答: 问: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在接受委托之前,我们要向你告知如下法律服务风险和法律服务要求:1、法律服务系有偿服务,由本所统一收费、收案;2、律师只能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你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3、律师只能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负责向办案人员请客送礼和行贿;4、律师不承担办案风险,律师不能承诺办案结果;5、你本人应当积极举证,需要律师为你调查取证的,你应全力配合律师调查取证;6、如果你委托的事项违法、如果你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你隐瞒事实,律师有

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另外,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需要委托办理的法律业务还有可能存在如下法律服务风险: A、你方所陈述的事实必须真实,因虚假陈述造成不利诉讼后果由你方承担责任; B、委托方应向被委托人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和证据线索,若举证不能,要承担败诉风险; C、代理职能是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具有确定案件胜诉的职能; D、退费条件:委托人因被委托人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退还预收的全部代理费用;非因被委托人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已经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以上告知事项,你都听清楚了吗? 答: 问: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办理法律业务中所支出的车旅费、文印费、鉴定费、邮寄费、电话费等费用都应由你承担。你听清楚了吗? 其他告知事项: 问: 答: 请核对以上笔录,如果无误,请签字确认。

民商事诉讼的基本功——律师应当如何阅卷

民商事诉讼的基本功——律师应当如何阅卷 阅卷,是诉讼律师了解案件事实最直接的方式,也是每一位诉讼律师的必修课。诉讼律师的工作无非分为“输入”和“输出”两个过程,即:将案卷材料录入大脑并梳理为法律事实,再对其进行书面或口头形式的表达,形成法律上的评价。本文主要结合笔者自身经验,谈一谈在阅卷的过程中,如何高效、高质地完成对案件信息的掌握。 笔者认为,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至少需要三次系统的阅卷工作。第一阅,按照合理顺序全面系统阅卷,同时制作阅卷笔录;第二阅,把控案卷材料之间的关联性,撷取争议焦点;第三阅,确定诉讼路径。 第一阅:按照合理顺序全面系统阅卷,同时制作阅卷笔录 第一次阅卷是重中之重,需要投入的时间、精力最多,因此笔者习惯利用完整的时间,高效率地完成第一遍阅卷,这种阅卷效果往往最好。打个简单的比方,一部三个小时的电影,如果分两三次欣赏完,会导致思维和记忆的断层,观看的感受必然不如一次看完好。同理,若阅卷过程被分为几天,那么律师对案件的把握也是不连贯的,从而导致产生的理解与客观事实存在差异。因此,笔者建议大家选择在一个完整的时间段内完成第一遍阅卷,例如一个完整的上午或下午,时间尽可能不超过一天。

1.按照一定顺序将案卷材料进行排列,再阅卷。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律师可以按照时间、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等顺序将案卷材料进行排列,其目的是使律师在阅卷时保持清晰的逻辑。如果是二审、再审案件,先仔细阅读原审裁判中认定的事实、裁判理由、裁判结果,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找到其中的差别,形成对案件的初步把握,然后再带着问题阅读其他材料。第一次阅卷时,律师应当做到全面、系统阅卷,不遗漏任何一份材料。 2.在阅卷的同时制作阅卷笔录。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人的记忆力是有限的。律师在面对庞杂的案件时,案卷可以堆成一座小山,如果不及时进行记录,就可能导致读了后面的又忘了前面的,遗漏案件的重要信息。若重新从案卷中找寻找材料,既浪费时间,又无法形成对事实的准确把握。因此,把读到的信息记录下来,形成阅卷笔录,是阅卷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工作。 案卷记录的方式可以是用手写下来,也可以是电脑输入,其目的在于放慢阅卷的速度,留给律师一边阅卷、一边思考的时间,进而加深对重要信息的认知。需要进行记录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律师认为有价值的重要信息、可能对案件有影响的信息以及存疑的信息(如合同之间的矛盾差异等),例如:合同中重要的条款(如当事人权利义务、标的物、约定解除权、违约责任、签订日期等)、原裁判中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和裁判结果、关键证据的陈述等等,把存疑的信息记下来是为了在读到后续有关的材料时,律

好律师是如何与客户沟通的

好律师是如何与客户沟通的 如何与客户打交道是一门重要的学问。律师与客户沟通时首先要立足专业,并善于使用逻辑工具,平时要刻意训练演讲与写作能力,适当地结合一定的故事或案例以取得更好的沟通效果。要生存、要发展,律师如何与客户打交道,沟通能力是关键。下面小编为你整理受客户喜爱的律师是如何沟通的,希望能帮到你。 一、专业化乃立身之本 1、必须强调专业化 为什么先要强调专业化,因为专业化是律师业发展的必然之路。 二十年前,我们遇到的律师,多是民刑不分,有客就得接,万金油是主流。但形势比人强,现在再这样,基本死路一条。因为二十年前,经济体制改革并未深入,法律服务市场,未形成有效竞争,学院派未能一统江湖,律师界鱼龙混

杂,可以混水摸鱼。 现在不行了,先是律师业态发生重大变化,专业分工逾发精细。最明显的事实,律师人数节节攀升,现在全国有30多万律师。律师界的竞争越来越残酷,僧多粥少,基本上是一种常态。如何在惨烈的市场竞争中分一杯羹,要走专业之路。 专业化之路的好处多多,最核心的价值,在于保证服务质量,实现以质取胜。但最要命的问题是,年轻人如何熬过积累期,在专业化之路上坚持下来,没有半途而废。此话题暂且不表。 2、沟通时先谈专业问题 在谈律师的沟通能力前,为什么要先讲专业化?因为现 在大城市律师如过江之鲫,大客户基本上不上门,而要由律师们提供上门服务,偶尔律所有上门的客户,基本上都不是大单子。上门咨询成案的,多是鸡毛事。许多客户一辈子打场官司,先想到的是托熟人介绍律师。企业现在遇上诉讼,疑难杂症基本上会请上几拨律师,以便比较各家的法律方案,择优录用。总之,律师们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

2017最新外贸客户接待流程及记录表

外贸客户接待记录表 信息化分公司 (表-1/2)

(“□”为勾选,其他填写)外贸客户接待建议: 基本原则 1、接待客户原则是:人性化,以客为尊的同时,保持自己的立场。 不提供错误或不对称的信息,如无法确定绝不当场许诺,征询上司或同事意见后回复客户。 准备工作 2、制作接客牌,须写清楚客户姓名或公司名,并清晰标注本公司logo。 派车接送客户 3、派车接客户时,请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先征询客户对行程的意见和安排,先去工厂还是先去酒店。 4、上车时,主动为客户开车门,让客户坐在司机后面的位置;如果客户不止一人,业务员坐副驾驶座。 5、途中业务员应主动与客户聊天,增进了解;司机不宜参与聊天,应专注开车。 6、去酒店接客户,应提前30分钟在大堂等候,切忌打电话频繁催促。 洽谈阶段 7、介绍双方人员,先向客户介绍我方人员,从职位高到职位低,交换名片,握手。 8、座位安排:我方人员应坐在靠近门的位置,主席位一般不安排人。

9、如果客户没有名片,尽量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包括email和手机号码。 10、洽谈议程: (1)介绍我方公司信息,可播放视频、PPT;同时出示产品样册、相关证书。 (2)请客户表达需求,包括产品参数、投入行业、用途、未来采购意向、来访客户的职责范围。 (3)业务员对照客户需求进行产品推荐,展示样品或技术图纸,配合技术人员对客户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 11、参观车间: (1)参观车间,必戴安全帽!安排陪同人员拍摄现场照片。一般不允许客户自行拍照,如需要,可由我方提供。 (2)参观过程少说多听,及时解答客户问题。不能给出专业回答的不可当场许诺,可征询上级或同事意见后回复。 (3)建议参观顺序:下线——小装——总装——浸漆——调试台——部件车间——仓库(成品) 12、参观结束后: (1)确认是否需要样品及样品订单的具体条款;是否立即签订购买合同及合同条款。 (2)若客户对合同条款存在异议,如价格等,不可当场许诺,应在其他方面确认无误后,征询上级意见再回复。 (3)签订合同一式两份,若客户未带公章,我方也可不盖公章,合同由客户带回,盖章后发回,方可确认订单签订。 (4)如现场付款,财务人员必须到场进行清点,开具英文收据。 客户跟进 13、做好洽谈记录,保存好客户来访的所有报价、产品资料和照片。 14、送走客户后估测时间,通过电话、邮件或短信问候客户是否安全抵达,感谢客户来访,询问客户对工厂和产品的看法。 15、知道客户回国时间的,提前致电祝客户返程愉快。 16、根据客户回国时间,邮件或电话问候客户;发送来访照片以及客户需要的资料;确认洽谈未尽事宜。 17、如未签合同,持续跟进,比如采购计划是否有新进展,根据客户行业需求推荐我方其他款电机等。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离婚案件,应遵循本指引。 第三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依据当事人的委托,在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其它秘密。 第六条律师不得同时接受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委托代理,不宜在为一方提供法律咨询后,再向另一方提供法律咨询。 第七条律师代理婚姻案件,应注意当事人双方心理、情绪的变化对案件的影响,注意用适当的心理引导方式配合依法处理案件。 第八条律师代理婚姻案件,应注意把握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关系,与委托人保持适当距离,在办案期间,不得与委托人产生情感纠葛。 第二章律师提供离婚法律咨询 第一节客户来访前的准备 第九条当事人来访之前,律师应告之来访路线、停车位置等来访信息。 第十条在客户预约时,律师或助理应首先大概了解客户的案情,对于继承、变更抚养权或者涉及离婚协议的案件,律师应通知客户带好遗嘱、离婚协议或者相应的法律文件。 第十一条若在律师事务所接待,接待咨询应在整洁、安静的会议室进行。会客室应放置干净清香的餐巾纸,以便当事人在情绪激动时使用。 第十二条接待律师应穿着规范、大方、得体。 第十三条律师接待面谈咨询,应提前安排前台接迎当事人。 第十四条当事人进会议室后,律师可以稍候几分钟会谈,方便客户适应环境及了解律所。 第十五条律师进入会议室后,应先自我介绍,并可以递上名片,以便以后客户与自己联系。 第十六条若咨询收费,律师应在客户来访前告之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十七条律师在接待咨询开始前,应先就咨询收费问题再与客户确认。 第十八条婚姻案件涉及个人极度隐私,在决定是否带助理或实习律师共同接待时,要注意当事人的情绪。 第二节律师接待咨询需要了解的内容 第十九条律师接待咨询时,可以先倾听当事人进述其婚姻经过、子女养育情况以及婚后财产情况。 第二十条律师倾听当事人陈述,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实习律师应当如何接待当事人二

律师应当如何接待当事人? 你们听到的,看到的,你们身边的律师,甚至包括你们自己,是否有一个长时间与当事人纠缠的咨询,用一上午把一个电话从这边打到那边,长期纠结着一个问题?有没有在咨询时,律师和当事人相互之间已经开始辩论起来,甚至在电话里面发火?有没有当事人只要一提出一个问题就马上开始解答,然后提出下一个问题又开始解答,从而导致言不由衷,甚至前后矛盾? 还有的律师遇到非专业方面的咨询,连回答的时候都底气不足,逻辑混乱。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怎么可能把他的财产、甚至他的身家性命托付给你呢?这些问题是年轻律师普遍面临的问题。那么如何改变这一切?如何让新律师能够快速的适应这种接待?如何让你们找到一个“葵花宝典”? 对律师来说,接受当事人的咨询不是炫耀自己的法律功底,也不是简单地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而是要能给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或者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才可能将财产、自由,甚至于生命托付给你,使你获得案源,抓住商机。 怎么衡量律师的咨询、接待是合格的? “咨询”有两方面的含义,一个方面是狭义的咨询,第二个方面是广义的咨询。 一、狭义的咨询 狭义的咨询,也就是对法律问题本身的咨询。针对这类型的咨询其实就是三个

步骤。即一“听”、二“问”、三“回答”。 第一步听——何谓“听”?怎么听?听什么? 何谓“听”?——实际上就是要学会倾听,认真倾听。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大家平时在咨询中经常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没有认真的,冷静的去倾听,而是非常着急的就开始问,或者开始回答。其实,学会倾听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质,最起码的涵养,朋友之间,夫妻之间,所有的人际交往,都离不开倾听,更何况是律师?甚至于有一些当事人,你还没有给他解答,仅仅是去倾听他的委屈,他的不幸,他的痛苦,他就已经对你感恩戴德了。为什么?因为没有人认真倾听过他们! 怎么倾听?倾听什么?其实就是要在当事人的言语间捕捉到这是否属于法律问题?是一个什么法律问题?涉及哪些法律关系?比如说:当事人讲到在工地上发生伤亡事件了,马上你要捕捉到这有可能是个工伤问题。讲到人被抓了,你马上就要捕捉到这可能是一个刑事案件了,然后刑事案件你就要在他的阐述中捕捉到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行为?他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要在当事人前面几句话中就抓住这些问题,每个细节都要专注地倾听,任何一个细节你一旦错漏了,有可能就对你下一步的问甚至后面的解答都会造成影响,一“听”、二“问”、三“答”是环环相扣的,如果你没有认真倾听,那就提不出关键的、核心的问题,甚至提出了一些当事人已经回答过的问题,所以倾听是咨询的前提和基础。 一问一答往往会被当事人带离主题,所以,你一定要沉住气认真地倾听,这个倾听的过程一般不会很长,几分钟基本上陈述完毕,但就是这短短的几分钟,你就要判断出当事人遇到了什么样的麻烦事。

(完整版)律师阅卷笔录范本

律师阅卷笔录范本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时。地点:广州市______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案由:故意伤害。 被告人:周______,男,___岁,______市______县人,一汉族,北京市___中学学生,住昌平县___路___号___楼___房。因故意伤害于______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拘留,______月______日被取保候审。___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______人民检察院于______月______日提起公诉。 一、案件事实及被告人陈述 1.起诉认定的事实 “被告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晚7点30分左右,在______市红星礼堂看电影时,与值班人员田______发生口角,相互厮打,被在场人员拉开后,被告人认为吃了亏,返回家中拿了水果刀再次跑进礼堂,将田______左时部及右手第一腕关节砍伤。经医院诊断:被害人田______左时软组织切割伤,并前臂外侧皮神经损伤;右手第一掌腕关节断裂,伸姆长肌脖断裂,第一掌骨基底骨折。”(卷宗第6页) 2.被告人周______陈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吃过晚饭后,我到图书馆看书,听说红星大礼堂演电影。约7点半左右,我跑到大礼堂,见电影已经开演,于是我就沿后排往前走。这时坐在最后排边座的一个人拉了我一下,问我‘干什么的?’我说‘看电影’。我又问‘演什么电影?’那个人不耐烦他说‘你自己看嘛!’我嫌他态度不好,就你一句我一句地吵起来。在吵架过程中,那个人朝我打了一拳,致使我退后4米远,坐到地上。这时过来了几个人,将我们拉开了,我感到吃了亏,就回家拿了水果刀返回礼堂。那个人见我拿着刀,就站起来夺刀,我就朝他砍了一刀。以后,我就被带到电影院值班室了。”(卷宗第11页) 二、有关证据 1.水果刀一把(照片)。(卷宗第24页) 2.刑事科技鉴定结论:水果刀上所粘血液,与受害人田______的血型一致。(卷宗第28页) 3.北京市第___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1卯8)______中法伤鉴字第___号《关于对田______伤情的认定意见》。“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对受害人田______的伤情进行检查发现,右拇指掌腕关节处有一约 4.5scm长瘢痕,右拇指功能基本丧失,左前嘴皮肤有一约3cm的瘢痕。左前臂皮肤感觉减退。根据上述情况认为:田______的伤情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章第6条第11款的规定,构成重伤。”法医:王_________

律师如何接待客户

第一:接案后律师应当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客户需求。 (1)、律师需要学会倾听,与当事人洽谈的过程中,不能以自己为主导,以偏概全的侃侃而谈从而忽略了当事人想要陈述的案件情况。在倾听的同时查看相关证据材料,对案件有个总体的判断与把握。 (2)、律师要善于引导当事人,当事人在与律师交谈的过程,往往带有强烈的主观情绪,无法分清案件的主要事实与非主要事实,律师如果无法正确指引当事人会导致分析问题不够准确且白白浪费时间成本。所以,律师的指引很重要,如一个故意伤害案件,律师应当直击问题的关键,即行为人采取何种行为,伤情达到什么程度。至于以往二人是否有个人恩怨或者被害人道德素质等大篇幅陈述,律师应当善意提醒打断,从而使洽谈可以顺着层次进行。 (3)、律师应做到不轻信、不迎合当事人。律师在洽谈案件过程中,应当形成自己的主见,当事人的一切陈述都应当建立在证据以及事实的基础上。律师只有以现有证据为依托才能发现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被动点,防止在案件发展过程中出现措手不及的现象。 第二:律师如何正确解答当事人的咨询 (1)、不要急于对问题作出判断,必要时要进行法律检索。 律师接案时常为了提高成功率,对案件的情况进行过于自信的预估和判断,这种判断一旦出现偏差,会导致当事人对律师的专业水平与知识储备产生失信的心理。“没有小案件,只有小律师”,律师如果对问题拿捏不准,可以坦诚的和当事人说明,并且检索法规后再次沟

通,这种做法反而能够反映出律师严谨、细致的态度,容易取得当事人信任。 (2)、对待潜在客户,律师应当全方面分析案情,坦诚相对。 社会上不乏求助无门但因为高昂的律师费望而止步的弱势群体。他们往往会大范围的找寻律所进行免费咨询。对于这种情况,许多律师会显得较为尴尬。本所丁治国律师认为,虽然许多当事人并不是长期合作伙伴,但是彼此交织在一起构成的是一张社会关系网,本着“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的观念,不仅应当给当事人提供咨询,而且咨询要认真、细致,包括法律关系、法律后果甚至是救济途径,从短期来看也许经济效益甚微,但是合作不成情义在,坦诚相对实际上是律师打出了一张最好的名片,赢得了口碑。 第三、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时律师应尽的告知义务 (1)、正确告知律师的作用与工作范围,如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亲属则不行,同时告知委托人律师在会见的权利与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正确告知诉讼风险(包括代理意见或者辩护意见不被采纳的风险) (3)、正确告知律所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避免当事人事后因为律师收费问题进行投诉,给律师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会上,各律师相互总结经验,畅谈了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与处理方式,虽然个案不同,但是体现出的宗旨只有一个

VIP客人接待一览表

VIP客人接待规格一览表

VIP接待程序、标准 销售部 1、主动向接待单位了解VIP有关资料、此次行程计划、活动具体安排,入住本酒店的要求,并将详细情况整理成文,上报酒店总经理。 2、获取酒店总经理批复的“VIP接待通知书”,立即复印连同本部门经理签发的“VIP接待计划书”一式六份下发前厅部、客务部、餐饮部、综合部、保安部、财务部以及本部门留存原件。 3、销售部经理负责召集由总经理主持,酒店各部门经理参加的接待协调会议。会上,销售部经理通报接待内容;共同讨论制定详细接待计划,明确各部门接待内容与责任。明确销售部经理全权负责此次贵宾接待的所有联络、协调工作。 4、销售部所有员工必须熟知接待的详细过程。 5、贵宾抵店前,由销售部经理牵头组织各部经理共同检查各部门接待要求的落实情况。 6、负责准备总经理签署的欢迎信,交客务部放置于贵宾房间 7、贵宾抵店,销售部经理协同酒店总经理、总监、各部门经理在大堂迎接,并负责向贵宾介绍酒店高层管理者。 8、销售部应注意贵宾在店期间活动安排变化情况,及时通报各接待部门并报告酒店高层管理者。 9、销售部策划负责贵宾在店期间所有欢迎横幅、画页、宣传品的制作,贵宾题词、以及安排专业摄影师负责重要摄影等。 10、在贵宾及主办单位有要求时,协助安排并陪同贵宾参观酒店或周边景点。 11、贵宾离店,及时通知酒店高层管理者提前10分钟达到大堂欢送。 12、对于重要贵宾的到访和重大会议的召开等,视情况组织材料向新闻媒体、旅游杂志发布信息。(新闻内容需事先征得接待单位的同意并报总经理审阅) 13、负责接待资料的存档与保管。 前厅部 1)、接待流程 1、接到公关营销部下发的“VIP 接待计划书”,立即仔细阅读并记录在案。 2、前厅经理参加公关营销部经理召集的接待协调会议,明确自己的接待任务,要求。 3、必须随时了解贵宾抵店前的任何准备工作,并亲自检查贵宾客房、以及贵宾将要前往的活动场所。 4、必须熟记贵宾的人数、姓名、身份、在店时间、活动过程等细节。 5、安排礼宾员为贵宾开启车门、提携行李。 6、贵宾到达前需将欢迎卡、房卡准备好,并调试,确保房门正常开启。 7、贵宾在店期间,随时注意贵宾动向,及时向酒店高层管理人员、接待部门报告。 8、热情礼貌、准确有效答复贵宾提出的问题。 9、每日整理贵宾账单,贵宾离店前1小时,将所有账单准备完毕,由前厅经理仔细核对。 客房部 1)、接待流程 1、接到公关营销部下发的“VIP 接待通知书”,立即仔细阅读并记录在案。 2、客务部经理参加公关营销部经理召集的接待协调会议,明确本部门接待任务和要求。 3、召集本部门主管以上会议,制定部门接待计划,责任落实到人。 4、本部门对各岗点必须熟记贵宾的人数、姓名、身份、在店时间、活动过程等内容。 5、各级管理人员逐级检查下级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要求逐条落实。

律师所工作流程(附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附律师工作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一、总则 (一)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工作机构,受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律师承办的一切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协调、统一收费。 (二)律师的全部业务活动,必须忠实于事实,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职尽责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依法执业,廉洁自律,保守秘密,珍惜职业声誉,使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的职业形象。 二、接待、咨询、代书 (一)接待 1.律师事务所主要由接待人员负责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代写各种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2.律师进行上述工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热情接待当事人,态度和蔼,服务诚恳,认真细致,不因事小、无偿而敷衍。 4.律师接待来访人,应填写来访登记簿所列各项目,以备入卷查考。 (二)咨询 1.解答法律咨询,是律师就当事人所叙述的法律事实依法给予解答的活动。 2.法律咨询分口头咨询、书面咨询、特邀咨询和连续咨询。口头咨询,是当事人来律师事务所述说事实,由律师就该事实提供法律帮助。书面咨询,是当事人来函要求解答的法律问题,由律师以文字解答复函。特邀咨询,是当事人要求律师亲赴解答的法律咨询。连续咨询,是当事人就某一诉讼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多次来律师事务所询问,律师给予具体法律帮助、指导。 3.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要一听、二记、三归纳、四解答。即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叙述,要记事实、情节、归纳问题,依法一一解答。遇到疑难或没有把握解答的问题,应找好相应法律依据或请示研究后,再向当事人解答,切忌草率解答。 4.如遇到咨询人所要解答的问题不属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的范围,接待律师应向咨询人告知不能解答的原因,或告知其应找相关的职能部门咨询。 5.律师解答法律咨询,应以问题的难易,耗时的长短,按规定向当事人收费,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正式票据。 6.律师解答咨询后,均应填好法律咨询服务登记表,每百份法律咨询服务登记表装订成卷,归档备查。 (三)代书 1.律师代写法律文书,应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所叙述的事实,依法代写,力求叙事清晰,表达准确,引用法律正确,并符合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 2.律师代写各种法律文书,包括: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等;刑事案件的自诉状、辩护词、申诉状等;遗嘱、赠与、借贷、租赁等协议。 3.律师代写各种法律文书,视代书的性质、内容,除认真听取、分析当事人的叙述外,还应视情况做必要的调查核实,力求把好事实关和法律关,不得盲目代书。

律师接案流程

律师事务所办案流程 一、接待和受理 1、律师应认真接待当事人来访,详细询问当事人有关情况,做好谈话笔录. 当事人指定律师的,由被指定律师接待;被指定律师不在律师事务所时,由律师事务所与其另行约定时间接待。 2、律师针对当事人的咨询内容,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解答,对不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询问。 接待律师应了解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提出初步解决争议 的方法和途径,不得诱导当事人诉讼或向当事人作虚假承 诺 3、当事人明确要求聘请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审查,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受理。 二、接受委托 1、当事人要求建立委托关系的,接待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签订委托合同前,律师事务所应审查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2、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3、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所函,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 4、律师承办案件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并进行立案登记。 三、调查取证 1、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调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担任辩护人的承办律师应当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了解案情,告知诉权。 2、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取证,必要时,律师应组织或申请相关部门进行鉴定。 四、法律顾问 1、常年法律顾问 以常年法律顾问身份为客户提供日常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包括提供口头和书面咨询意见、参与商业谈判、参与商业决策及企业资信调查、为决策者提供涉及经营活动的法律可行性方案或进行法律可行性论证、起草或修改合同文件等。

律师在咨询、接待中的方法与技巧

对律师来说,接受当事人的咨询不是炫耀自己的法律功底,是简 也不单的能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而是能要给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或者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才可能将财产、自由,甚至于生命托付给你,使你获得案源,抓住商机。下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以让年轻律师迅速掌握咨询业务的关键,没有华丽的词藻,但可以读出“专注的力量”。 对当事人来说,咨询律师不是为了听律师“念法条” ,当事人关心的是法律规定对我的影响是什么?律师能在法律知识的支撑中, 为我找到一个怎样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律师是一个实务性、操作性很强的职业。并不是说读了多少书、有多高的文凭就一定能够正确的面对法律实务,正确的面对当事人。或者说就能成功地完成这个法律事务。 什么是一个成功案子?如何算一位成功的律师?就是即便这个案 子你败诉了,当事人对你也没有怨言,最起码的底线是对你没有怨言,如果能做到败诉了他仍然还感激你,感谢你,那么你就是成功的。 任何人进入律师行业,都需要一个长期的、通过与老律师的一种师徒关系起步,就像医生一样,没有哪个医生可以从医学院直接上手术台操刀。但是很多律师没有这样的机会或者说没有经过这种正统方式的起步,这就导致很多东西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才要实行“上会制度” ,简单的意思就是对于非法学专业出身的新律师,以及办理非专业方向案件的律师,这两类律师,我们就要对他们所做的案件,根据案子的难易程度由该专业的部门主任组织部门律师讨论具体的办案思路,当事人请了一个律师,但整个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的律师都在为整个案件出谋划策。这也相当于医院的会诊制度。

现在我们先回过头来想想,你们听到的,看到的,你们身边的律师,甚至包括你们自己,是否有一个咨询长时间的与当事人纠缠,一个上午或者一个电话从这边打到那边,长期纠结着一个问题,有没有这种情况?有没有在咨询时,律师和当事人相互之间已经 开始辩论起来,甚至在电话里面发火?有没有当事人只要已提出 一个问题就马上开始解答,然后提出下一个问题又开始解答,从 而导致言不由衷,甚至前后矛盾,有没有这种情况?还有的就是 遇到自己非专业方面的咨询,有的律师连自己回答的时候都是底气不足的,逻辑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当事人怎么可能把他

刑事案件侦查卷宗的阅卷技巧文字整理

刑事案件侦查卷宗的阅卷技巧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肖瑞红 十多年的公诉工作,审查了一千余件的刑事案件侦查卷宗,一个案件的卷宗册数有多有少,少的就二册,多的上百册,面对证据的纷乱错杂,从最初的手忙脚乱,到现在的驾轻就熟,在不断地总结,不断地思考。下面就来谈谈刑事侦查卷宗的阅卷方法和技巧。 一、侦查卷宗的组成及阅卷概述 刑事案件的侦查卷宗主要由二部分组成,一是法律文书部分,即诉讼文书卷,该卷宗包括立案、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手续、起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绝大部分为制式文书;二是诉讼证据部分,即诉讼证据卷,这部分包括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类形式的证据,如:物证、书证、对证人、被害人的询问笔录、对犯罪嫌疑人及同案犯的讯问笔录、鉴定意见等等。正因为刑事侦查卷宗包含了这么多的证据,我们在阅卷时就要掌握一定的规律和方法,这样不仅能提高效率,还可以更全面的了解案情,为确定辩护方向和策略打下坚实基础。 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因此,作为辩护律师要时刻关注案件的诉讼进程,如案卷进入审查

起诉阶段要在第一时间去复制案卷材料。现今,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院的侦查卷宗一般都会进行电子扫描存档,律师可以在案管中心直接打印或拍照,但也不排除有的检察院或卷宗没有电子扫描,特别是补充侦查的证据材料一般是不进行电子扫描的,这种情况下律师就要联系办案人进行拍照或复印,如果拍照律师要自行准备好拍照设备。为了节约时间,提高效率,建议律师在去检察院之前,先和案管中心或办案人取得联系,约定好复制时间和复制方式。 律师复制了卷宗材料后,如何审阅呢?一般来讲,对于卷宗的审阅要进行三遍。第一遍是粗略的浏览卷宗证据材料,为的是大致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证据构成,简单的说就是了解案件的事实是什么,认定这个事实的证据都有什么,有人说直接看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就好了,我要说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有的没有什么参考价值,我见过的起诉意见书真的可谓良莠不齐,有的认定的事实部分就是再写一遍案件来源及到案经过,有的犯罪嫌疑人明明不认罪在起诉意见书上却表述供认不讳,所以第一遍的浏览不能由起诉意见书取代。 第二遍是详细阅卷,尽可能的阅读每一份案卷材料,以一种对案卷材料抱有质疑的态度分析案卷,全面阅读,通过详细阅卷掌握案件的矛盾、考量证据体系,以找到指控体系的缺陷,我随后会跟大家详细说明这部分内容。 第三遍是在对案件整体把握,对案件证据体系了解的基

婚姻家庭律师业务范围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婚姻家庭律师业务范围 篇一:律师婚姻家庭业务技能-仅供学习 律师婚姻家庭业务基本技能(上) [字体:大中小] 主讲人:杨晓林引言 (一)《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来源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8月版。 (二)本课提纲: 前言婚姻家庭律师业务的特点 第一讲案件的受理 一、接待咨询 二、接受委托 三、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委托手续的办理 四、收费 第二讲立案前的准备

一、立案前准备工作的内容 二、证据的收集整理 三、调解 第三讲立案及开庭前阶段 第四讲一审 第五讲二审诉讼程序 第六讲其它特别程序 第七讲结案工作 第八讲婚姻家庭案件的非诉讼业务 前言:婚姻家庭律师业务特点 (一)婚姻家庭律师业务特点 1.诉讼业务的委托人为自然人。 2.某些业务中律师的代理授权受到限制。 3.当事人情感因素影响业务处理。 (二)工作原则: 1.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2.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应当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其它秘密。 3.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结合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在处理过程中注意当事人双方心理、情绪的变化,将心理疏

导方式适当地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协助当事人冷静处理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4.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注重调解的原则,尽可能地促成双方当事人理性平和地解决纠纷。 (三)举例:影帝王学圻起诉离婚(来源:《新京报》 20XX-03-30) (四)操作指引适用范围 1.本操作指引主要适用于律师从事婚姻家庭法律服务。 2.继承业务及重婚罪、遗弃罪、虐待罪等刑事法律业务的操作指引条款未列入本指引内。 第一讲案件的受理 一、律师接待咨询 1.在案件受理前,律师以面谈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时,可先了解案情概要,并提前告知当事人备齐书面材料,告知咨询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2.由于婚姻家庭事务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咨询时若律师安排其他律师或人员在场,应注意在提供咨询前主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3.律师咨询时应当首先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婚姻家庭基本信息,双方纠纷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双方争议焦点及咨询者寻求律师帮助的主要目的。但当事人出于个人隐私原因不愿透露给律师的信息,律师应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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