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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

(试行)

本规范规定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有关代码的编码原则、编码规则和载体,适用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有关代码的编写及管理。

一、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一)流通节点。为肉类蔬菜交易提供场所及相关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标准中包括屠宰厂(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超市、产销对接核心企业。

(二)经营者。实际从事肉类蔬菜交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标准中包括在各个流通节点从事交易活动的商户和团体消费单位。流通节点企业本身从事交易活动的,具有流通节点和经营者双重身份。

(三)主体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用于肉类蔬菜流通过程中识别主体身份的代码。按照主体身份的不同,分为流通节点主体码和经营者主体码。经营者主体码一般标注于经营者所持有的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上。

(四)追溯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标注于交易凭证或零售凭证上,用于查询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合成追溯信息链条的代码。也称交易凭证号或零售凭证号,由数字组成。

(五)批次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用于区分不同

批次肉类蔬菜的代码。一般在首次建立电子台账时由流通节点子系统自动生成,记载于电子台账内。肉类可直接采用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号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号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号作为批次码,蔬菜则按本规范规定的规则编制批次码。

(六)商品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用于区分不同肉类蔬菜品种的代码。主要作用在于解决计算机系统中规范化输入、统一识别的问题。

二、编码原则

(一)唯一性。在全国范围内,一个编码对象仅应有一个代码,一个代码只唯一标示一个编码对象。

(二)可扩充性。代码应留有适当的后备容量,以便适应不断扩充的需要。

(三)简明性。代码结构和形式应简单明了,便于手工输入。

(四)科学性。代码结构的设计应充分考虑肉类、蔬菜实际流通的各个环节,符合实际业务流程。

三、编码规则

(一)主体码。

1、流通节点主体码。

主要是指流通节点主体的身份编码,由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流通节点进行备案时负责编制、发放。由备案地行政区划代码+备案号组成,共9位数字。其中,行政区划具体到区县级,代码采用GB/T2260的6位数字码;备案号根据流通节点主体在城市

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

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 系建设规范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 一、前言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工作任务与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规定了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的建设目标、基本原则、总体框架、追溯流程、追溯实现方式及信息采集、传输、应用等内容,明确了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基本准则和要求。适用于中药材流通追溯系统的建设和验收。 二、适用范围 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覆盖试点城市所有中药材品种、中药材种植和养殖企业、中药材经营户和经营企业、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中成药生产企业、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以追溯信息链条完整性管理为重点。 三、术语和定义 1.地方追溯服务中心。是指在试点城市建立的为中药材交易双方提供经营主体登记、流通服务卡发放、药材登记、检验服务、交易登记及赋码、电子结算等内容的服务性机构。 卡。又称集成电路卡,是在聚氯乙烯(PVC,塑料产品之一)材料上嵌置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芯片,尺寸遵照国际标准(如ISO 7810)规定,用于记录和传递信息的卡片。

卡。又称智能卡,是指带有微处理器、具有一定信息处理能力的IC 卡。 4.流通服务卡。是指中药材经营主体所持的身份凭证和记录、传递交易过程信息的载体。按照商务部规定的信息记录格式和加密规则,由试点城市地方追溯服务中心监制并统一配发给中药材经营主体。一般采用IC卡或CPU卡,全国统一标识,统一样式。 。又称无线射频识别技术,是一种非接触式的、可通过无线射频信号自动识别特定目标对象并读写相关数据的通信技术。一般由RFID标签、读写器和天线组成。 6.条码。此处主要指二维码(QR码),是指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标识符,用于记录数据信息;与条形码相比,二维码具有信息容量大、纠错能力强等特点。 7.追溯码。是指由各子系统按照系统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标注于交易凭证或中药材包装物上,用于查询中药材流通追溯信息的代码。由数字组成,在全国具有唯一性。 8.电子台账。用于详细记录中药材流通全过程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数据采集标准建立的电子文档。 9.认证凭证。是指经商务部或有关部门按照中药材流通追溯标准进行检验、产地认证的依据。 10.交易凭证。在中药材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带有追溯码的流通单据,是后续环节分批验货的基本依据。

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

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 设试点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二 在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试点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杭州市副市长张建庭 尊敬的姜增伟副部长,尊敬的房爱卿部长助理,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杭州市人民政府感谢商务部将杭州确定为全国首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这既是对杭州的信任,也是鞭策和鼓励,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在商务部的指导和支持下,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经过半年多的艰苦工作,我市的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已经建成,城市管理平台及各追溯子系统的软件开发已初步完成,农贸市场零售环节追溯电子秤正批量投入使用,农贸市场无线网络工程已近尾声,蔬菜批发环节的追溯工作正进入攻坚阶段,我市正为系统的全面实施作积极的准备。现将开展试点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试点 肉类和蔬菜是“菜篮子”主要商品,是重要的民生商品,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保障肉菜的质量安全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杭州市政府高度重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试点工作,在被确定为试点城市后,邵占维市长专门指示要

将试点范围由主城区扩大至萧山区、余杭区;2010年10月21日,邵占维市长亲自出席全国肉菜流通追溯试点工作会议,并代表杭州市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此外,邵占维市长还多次过问试点工作,要求杭州市在试点工作中率先做出成效。今年初,杭州市政府将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列入2011年政府实事项目,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为加强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贸易局成立了实施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技术保障、运行维护等三个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在试点工作中,杭州市大力加强资金保障,除中央财政资金资助外,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5000万元。我市专门制定了金管理办法,明确自2011年起, 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维护追溯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抓住关键环节,有序推进工作 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肉菜追溯项目预计覆盖8家定点屠宰厂、19家肉菜批发市场、70余家超市门店、200家农贸市场、8000余个肉菜批发商、12250个农贸市场零售经营户、20000家餐饮食堂等团体采购单位,组织实施的工程浩大,任务十分艰巨。在千头万绪的试点工作中,我们注重抓住关键环节,集中精力,重点推进。 (一)规范项目招标。我市在2011年初率先完成了项目招标。在招标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商务部对投标单位资

SBT 10680―2012《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的主要内容

SBT 10680―2012《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的主要 内容 为了保证肉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商务部于2012年3 月15日颁布了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 10680―2012《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SB/T 10680―2012规定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有关代码的编码 原则、编码规则和载体,适用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有关代码的编写和管理。 1 编码原则 1.1 惟一性 一个代码只惟一标示一个编码对象。 1.2 可扩充性 代码应留有适当的后备容量,以便适应不断扩充的需要。 1.3 简明性 代码结构和形式应简单明了,便于手工输入。 1.4 科学性 代码结构的设计应充分考虑肉类和蔬菜实际流通的各 个环节,符合实际业务流程。 2 编码规则 2.1 主体码

2.1.1 流通节点主体码 由备案地行政区划代码+备案号组成,共9位数字。其中,行政区划具体到区县级,代码采用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6位数字码;备案号根据流通节点主体的备案顺序编号,为3位数字码。总体结构如图1所示: 2.1.2 经营者主体码 2.1.2.1 商户及团体消费单位的经营者主体码 商户及团体消费单位可以选择在某个流通节点备案,并由该流通节点为其编制、发放主体码。此码为数字型,由流通节点主体码+备案号组成,共13位数字。流通节点主体码为9位数字;备案号是经营者在流通节点的备案顺序编号,为4位数字。总体结构如图2所示。 2.1.2.2 流通节点企业作为经营者时的经营者主体码 屠宰厂(场)、超市及其他流通企业等兼具流通节点和经营者两种身份。作为经营者时,其经营者主体码的长度应与商户及团体消费单位的经营者主体码一致,因此采用在其本身的流通节点主体码后4位补零的方式生成,在备案时一并编制、发放。由流通节点主体码+0000组成,共13位数字。总体结构如图3所示。 2.2 批次码 肉类应采用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号或动物产品检疫

肉类蔬菜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平台建设方案详细

肉类蔬菜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平台建设方案 目录

第一章概述 ------------------------------------------- 7 1.1 建设背景---------------------------------------------------- 7 1.2 应用技术简介------------------------------------------------ 8 1.2.1 RFID技术------------------------------------------------------ 8 1.2.2 条形码技术---------------------------------------------------- 10 1.2.3 智能卡技术---------------------------------------------------- 10 1.3 系统概述--------------------------------------------------- 11 1.4 建设目标及原则--------------------------------------------- 13 1.4.1 建设目标------------------------------------------------------ 13 1.4.2 建设原则------------------------------------------------------ 14 第二章平台简介 -------------------------------------- 15 2.1 系统简介--------------------------------------------------- 15 2.2 系统构架--------------------------------------------------- 15 2.3 平台设计思路----------------------------------------------- 17 2.4编码规------------------------------------------------------ 19 2.5网络结构---------------------------------------------------- 19第三章系统实现方案 ------------------------------------ 21 3.1屠宰环节---------------------------------------------------- 21 3.1.1屠宰进场登记-------------------------------------------------- 21 3.1.2分割后的数据衔接---------------------------------------------- 21 3.2 销售和运输------------------------------------------------- 22 3.2.1 肉类销售运输-------------------------------------------------- 22 3.2.2 蔬菜批发运输-------------------------------------------------- 23 3.3 终端市场环节----------------------------------------------- 23 3.3.1 分割销售------------------------------------------------------ 24 3.3.2 肉类蔬菜追溯查询---------------------------------------------- 24 3.3.3多渠道追溯查询------------------------------------------------ 25 第四章肉类蔬菜追溯监管平台构成------------------------- 27第五章肉类蔬菜追溯监管平台功能介绍--------------------- 28 5.1 肉品追溯监管----------------------------------------------- 28 5.1.1屠宰企业管理系统---------------------------------------------- 30 5.1.1.1 企业发卡管理-------------------------------------------- 30 5.1.1.2 企业台帐管理-------------------------------------------- 30 5.1.1.3 企业信息查询-------------------------------------------- 31 5.1.2肉品流通企业(经营者)管理系统-------------------------------- 31 5.1.2.1企业信息管理-------------------------------------------- 31 5.1.2.2发卡管理------------------------------------------------ 31

Chinasec安元文档追溯系统解决方案

C h i n a s e c安元文档追溯 系统解决方案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Chinasec(安元)文档追溯系统解决方案 背景介绍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各种业务办公系统也随之上线,比如OA、ERP、CRM、MAIL等。此类信息系统大大加快了内部信息传递的效率,但是同时也成为了大量明文信息的交互点和存储点,继而成为了企业中最大的信息风险源。 针对此风险,当前国内外都具有较多成熟的解决方案,比如:安全准入、身份加固、文档加密、权限管理等。但是上述技术方案都有一个共性:需要部署客户端插件。此现象在小规模环境中部署不会凸显出问题,但是一旦上线至集团级客户,将会出现如下问题: ?兼容性问题,客户端插件和计算机当前原有应用很有可能出现冲突,导致蓝屏、死机、业务中断等故障; ?管理性问题,由于集团地域性差异以及办公性差异,因此管理者很难做到面面俱到,管理策略导致业务事故的案例屡有发生; ?落地性问题,安全和便利本身是相互冲突的,当部署安全产品插件的时候,或多或少会给用户带来使用习惯上的变动,给最终使用者留下负面印象。因此集团客户部署之时,将会遇到大量的阻碍,导致落地性大大降低。Chinasec 文档追溯系统解决方案 针对上述现状,明朝万达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调研,结合国家相关法规文献,提出了自己独有的解决方案——文档追溯系统。所谓的‘追溯’就是对行为动作的审计。而当前审计技术的普遍做法是:谁、什么时间、那台终端、做了什么,是一种正向的审计。而明朝万达公司的Chinasec文档追溯系统通过对文件

南京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升级-

南京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升级- 通用设备购置与系统集成项目公示内容 Ⅰ、南京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升级-通用设备购置与系统集成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号)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以上,无不良信誉记录。 (2)具有省部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4)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Ⅱ、南京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升级-通用设备购置与系统集成采购需求: 一、设计原则及系统作用 1.1原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简介及整体项目设计原则 南京市肉类流通追溯系统建设于2010年4月启动,已在1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2家肉类批发市场、7个区县选择35家农贸市场、4家大卖场总部、6家肉类配送中心和10家团体采购单位率先进行试点,并于当年11月25日起在上述范围内运行。 目前该系统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在市电信机房,系统软件为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架构为BS 加CS模式,数据库为SQLServer。 目前农贸市场等采用的是有线局域网加互联网的传输方式。 现南京肉品流通安全信息卡(IC卡)作为各流通环节信息载体。 肉类流通追溯码为10位。 根据商务部制定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按照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流程“五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以追溯信息链条完整性管理为重点,建设屠宰、加工、批发、零售以及团体采购人等肉菜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和市级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并与中央和各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肉类蔬菜流通信息的正向跟踪、逆向溯源,提高肉类蔬菜流通行业管理和安全水平。 以肉菜流通安全信息监管、追溯为目的,以应用系统开发、系统集成、信息采集、信息整合为基础,以数据中心建设为核心,以互联网为支撑,将追溯卡、RFID射频技术、电子标签、工控理货机、手持终端、可编程电子秤有序集成,充分发挥肉菜流通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程度和可用性,做到系统性、超前性、兼容性、扩展性以及实用性。 1.2系统作用 一是及时准确地采集、处理全市肉菜流通的经营者、检疫检测情况、来源信息、流向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实现有源可溯,满足市政府、市相关职能部门对肉菜监管,追溯需求。二是为政府部门提供及时、可靠的猪肉和蔬菜流通的数量、价格、产地数据和信息分析服务,使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更加有效。三是为市民提供肉菜来源质量信息服务。 二、建设目标 将前期试点的肉类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与本项目合并升级,建设我市完整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整个项目分两年完成,工程进度要求如下: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平台建设,以及全部的2家肉类批发市场、3家蔬菜批发市场、8家肉类配送中心、供应城区肉类的20家生猪定点屠宰场、江南八区和江宁区东山镇全部180家农贸市场等节点子系统建设。 2012年底前再完成3家蔬菜加工配送中心、4个郊区县的7家生猪屠宰场和20家城镇农贸市场、

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

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 一、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中药流通追溯体系有关代码的编码原则、编码规则和载体,适用于中药流通追溯体系有关代码的编写及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一)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是由6位行业分类码、7位企业编码、1位验证码组成。 1.流通节点 为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交易提供场所及相关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标准中包括中药材产地、中药材经营、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饮片生产、中药饮片经营、中药饮片使用环节等中药材流通环节。 2.种植/养殖户(基地) 从事中药材种植/养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经营企业 实际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交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标准中包括在各个流通节点从事交易活动的生产企业、商户和医院(药店)单位。流通节点企业本身从事交易活动的,具有流通节点和

经营者双重身份,流通节点企业本身从事生产的,具有生产、流通、经营三重身份。 4.中药饮片生产企业 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商品代码 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用于区分不同中药材品种的代码。主要作用在于解决计算机系统中规范化输入、统一识别的问题。 中药材商品代码由3位行业分类码、7位企业编码、9位商品编码、1位验证码组成。其中,商品编码(参见附录A 中药材商品编码)按照中药材商品分类进行编码,按照药材来源、药材来源部位、药材名、药材商品规格或者细名共四个分类构成。 1.一级类别:按药材来源属性进行分类 按中药材来源属性进行分类,此类别不满10个,用个位数1,2,3……表示,即编码占1位数字。 植物药:用数字“1”代表;动物药:用数字“2”代表;矿石类:用数字“3”代表。 2.二级类别:按药材来源部位属性进行分类 按药材来源部位分类,此类别有10或10个以上,用两位数01,02,03……表示,即编码占2位数字。 1)植物类

肉类蔬菜追溯系统设计方案

肉类蔬菜追溯系统设计方案 1.项目概述 1.1.概述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是商务部的“一号工程”,是为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肉菜流通的组织化、信息化水平,增强我国肉类蔬菜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能力而在全国开展的试点工程。目前主要有肉类和蔬菜类两种追溯流程。肉类流通追溯流程从屠宰环节开始,生猪和牛羊在屠宰前后分别对产地来源和检疫、检验信息进行登记;肉品进入批发、零售环节通过IC卡、溯源秤交易,打印交易小票。蔬菜流通追溯流程从批发环节开始,蔬菜进入批发市场首先对蔬菜产地来源和检测信息进行登记,批发、零售环节通过IC卡、溯源秤交易,打印交易小票。消费者可凭小票的追溯码,通过网络、电话、手机和查询机等多种方式,依次查找到肉菜的零售商、批发商、屠宰企业、肉菜来源地等信息;肉菜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时,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市级管理平台,在第一时间锁定源头、追踪流向,依法处置,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目标。 1.2.范围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包括肉类、蔬菜追溯管理二个系统和共享的信息平台、销售、查询终端。 2.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 1、业务流程 肉类、蔬菜追溯是以批发市场、定点屠宰企业为中心环节,上游连接生产基地和省内外各主要产区的农产品经营者,下游连接农贸市场、超市等城区零售商和餐饮、团体消费单位,实行全面的索证索票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把关,流通主体实行一人一卡,形成肉类、蔬菜流通领域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业务流程图(本图为简略图,直供农贸市场、超市的商品未体现)如下:

流程关键点: 实行市场准入机制,所有蔬菜、生猪和冷鲜肉批发商必须在屠宰场和批发市场进行登记备案。肉类、蔬菜源头信息由批发经营户负责向供货方索要,客菜(外地蔬菜)和外地冷鲜肉在进入批发市场时进行源头信息的登记。实现农口信息与流通领域信息的对接。 检测信息是肉类、蔬菜进场登记信息中的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外地蔬菜进

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编码规则定稿版

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编码规则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编码规则(试行) 本文件规定了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有关代码的编码原则、编码规则和载体,适用于国家重要产品内部及外部追溯实施过程中,为保证产品全过程跟踪和溯源所涉及到的编码设计与使用管理。 一、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10114 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B32100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一)追溯节点。 是指各类产品从生产到终端消费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各环节责任主体,包括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仓储物流、电商平台等企业或自然人。 (二)经营者。 是指在各个生产流通节点从事生产交易活动的个体商户和团体消费单位。追溯节点企业本身从事生产交易活动的,具有追溯节点和经营者双重身份。

(三)主体码。 用于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识别主体身份的代码。按照主体身份的不同,分为节点主体码、经营者主体码以及自然人主体码。 (四)追溯码。 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标识于产品或票证上,用于查询追溯信息、合成追溯链条的代码。 (五)批次码。 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用于区分不同批次产品的代码。 (六)产品代码。 使用相关国家标准规定,新增品种会同标准制定单位赋码。 (八)产品交易单元。 可赋码的最小产品单元,如产品包装的瓶、箱、袋、或件等。同一类型、统一包装规格的产品单元拥有唯一编码。 (九)内部追溯。 针对组织内部各环节的联系所设计和实施的,能够实现组织内部质量及安全要素的记录,并实现不同环节产品信息前后关联的追溯。 (十)外部追溯。 针对供应链内某一组织与上下游组织的关系而设计和实施的,能够记录产品在供应链内流动的所有相关信息,并通过产品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手持读写终端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手持读写终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手持读写终端的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手持读写终端的设计、制造、试验和应用。 本标准是制定产品标准的依据,同时为产品试验和认证提供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88 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ISO七位编码字符集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943.1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5080.7 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GB/T 5271.14 信息技术词汇第14部分:可靠性、可维护性与可用性 GB/T 6107-2000 使用串行二进制数据交换的数据终端设备和数据电路终接设备之间的接口GB 9254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5629.11(所有部分)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控制和物理层规范 GB/T 17618 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 18030 信息技术中文编码字符集 GB/T 18220-2012 信息技术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通用规范 GB/T 18347 128条码 GB/T 18455 包装回收标志 GB/T 25000.51-2010 软件工程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商业现货(COTS)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GB/T 26125 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GB/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27766 二维条码网格矩阵码 SJ/T 11364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YD/T 1484-2011 移动台空间射频辐射功率和接收机性能测量方法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2009年3月1日 ISO/IEC 14443(所有部分)识别卡无触点的集成电路卡接近式卡

全程可追溯及电子商务整体解决方案

黄河亿达全程可追溯及电子商务平台项目规划与设计 一、建设目标 以产品追溯为依托与物联网、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开拓黄河亿达信息渠道与产品销售渠道,帮助我公司及时调整产品结构,解决信息流通不畅的核心问题。同时,通过现代电子商务理念转换经营机制,建立健全先进企业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1.1.1全面感知:对我公司的农产品从育苗、种植、深加工、物 流、流通到电子商务全过程全面搜集数据; 1.1.2责任到点:让我公司产品全产业链的所有环节的责任人能 够一一对应,极大提高企业的产业链管控能力; 1.1.3安全预警:对我公司产品追溯信息进行整理、分析、评估、 预警,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1.1.4公众反馈:消费者可以方便的查询我公司产品的溯源信息, 并可以利用多渠道反馈产品信息,增进系统内外信息互通、经验交流; 1.1.5渠道拓展:实现网上产品定单、供求联系等,进行网上产 品销售,实现安全快捷的网上产品的查询、订购,提供便 利的产品及相关资料共享等网上服务,有效拓展产品销售 渠道; 1.1.6品牌建设:利用黄河购物网电商平台以及公众溯源服务平

台建立有效的企业形象宣传、企业风采展示、公司产品宣传。 1.2建设意义 1.2.1示范效益:第一套能够长期有效监测松茸产品质量的信息 体系; 1.2.2社会效益: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我公司产品 1.2.3经济效益:提升松茸产品附加值,为企业创造新的收入增 长点; 1.3系统定义 1.4.1产品电子追溯系统 为黄河购物网所有产品的可追溯标识为主线,利用物联网技术把我公司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的种植、深加工、流通、物流等各个环节贯穿起来,全程记录并跟踪产品主要业务和经营数据的一套信息系统。 1.4.2电子商务平台 实现“信息发布、购销对接、咨询互动”三大基础功能,包含商品资讯、购销信息、采购大厅、价格行情、区域商品、咨询互动、合作招商等专业信息,将通过发布海量数据、建立行业专题平台、手机无线应用、网上网下数据对接等功能与服务,共享资源、汇聚社会力量,为流通环节的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全方位数据信息,使信息服务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为商品生产、流通、推广等各环节提供一站式线上服务。

食品溯源系统解决方案

食品加工烘焙行业食品溯源系统技术解决方案 系统采用B/S架构设计,可减轻系统在实施阶段、后期维护阶段及用户对系统使用的难度,并通过先进的网络技术及物联网技术实现数据的交互、显示和共享。 采用“溯源码”为信息载体,最大程度促进企业的信息管理与营销作用。整个系统从应用、数据、设备及加密方式等多个方面考虑,将从根本上来满足企业对产品生产全程控制及通过溯源信息展示促进产品的网络销售与实体销售的诉求。 系统逻辑结构图 方案业务实现图

方案特点 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增强工作效率。 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管控有序。 提升消费者信心,促进企业销量。 企业宣传强度增加,加强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 危机公关,将危险变成机遇。 牲畜屠宰加工行业溯源系统技术解决方案 系统结合商务部生猪屠宰规定,在屠宰环节中,配合企业对每次屠宰一个养殖户的猪,也就是一个批次的生猪。形成屠宰单,记录屠宰生猪的信息。宰杀完成后,自动生成条码,条码代码包括企业代码,日期,宰杀批次(养殖户),猪的序号,并将冷链、终端等各环节信息进行采集。最终消费者可在购买后,根据二维码进行猪肉溯源信息查询。

系统整体结构图 追溯方案系统逻辑图 方案特点 系统部署简便,项目实施周期短,且后期维护成本低; ?手机终端普及率高,且大众使用频繁; ?企业仅需要投入很少的精力辅助开发和配合需求调研;?专用识别软件操作简易,通用软件业务成熟;

增值应用丰富(WAP/消费者数据库)。 禽类屠宰行业产品追溯管理系统技术解决方案 对禽类进行批次屠宰,批次确认原则为同一时间;同一供应商的禽类为一个批次,并对屠宰完毕的禽类酮体进行宰后检疫,检验人员通过当前禽类属于哪个供应商,检验完成后,操作人员通过计算机对检验结果进行数据记录,操作人员通过对无害化处理进行登记,系统按照国家商务部无害化处理登记相关信息。屠宰完成后将同一批次原料生产加工,并将该生产加工的批次分配同一追溯码、并上传到系统中,通过追溯码、批次、RFID信息相互对应关联,实现禽类产品反向追溯并关联相关负责人。 系统整体结构图 系统业务逻辑图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 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产品购销 【发文字号】商秩字[2010]279号 【发布部门】商务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0.09.26 【实施日期】2010.09.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商秩字[2010]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务)厅(局):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组织化、信息化水平,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中央财政支持有条件的城市进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为指导地方做好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肉类、蔬菜是城乡居民重要的基本生活必需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

国肉类蔬菜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但目前肉类蔬菜生产和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均较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欠缺,管理难度大,质量安全隐患仍然较多。近年来,肉类蔬菜等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引起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担忧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做到流通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完整的流通信息链条和责任追溯链条,有利于提高流通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防范措施,形成溯源追责机制,创造放心肉菜渠道品牌;有利于消费者查询和维权,改善消费预期,促进消费;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对问题食品的发现和处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流通体系的不断完善,提高市场运行调控水平;有利于促使生产者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加工,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突出肉类蔬菜流通追踪溯源的基本功能,提高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服务。(二)工作目标。 以肉类、蔬菜“一荤

有关疫苗追溯标准规范的解读

有关疫苗追溯标准规范的解读 一、标准的编制背景、依据和适用范围 1.什么是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 答:为贯彻落实药品追溯相关法规,国家药监局规划实施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按照药品剂型、类别分步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关于国家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的要求,疫苗作为重点产品应率先建立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是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配送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监管部门等疫苗追溯参与方,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信息进行追踪、溯源的有机整体。 2.为什么要制定疫苗追溯标准规范? 答:当前我国药品(含疫苗)追溯工作存在多追溯系统并存、数据共享协同难,跨地区追溯难度大等问题,需要统一标准的引领、指导、规范和约束。为解决上述问题,国家药监局于2018年5月,启动药品(含疫苗)追溯标准规范编制工作,明确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总体要求,统一追溯码编码规则,提出追溯过程中需要企业记录信息的内容和格式,以及数据交换要求等,指导相关方在统一标 —1—

准规范下共建药品(含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 3.疫苗追溯标准规范包含哪些? 答:国家药监局分两次印发了与疫苗追溯相关的5项标准:2019年4月印发了《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2项标准,2019年8月印发了《疫苗追溯基本数据集》《疫苗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和《药品追溯系统基本技术要求》3项标准。这5项标准将指导各方共同开展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4. 疫苗追溯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疫苗追溯相关的5项标准既相互协调,又各有侧重。《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药品追溯系统基本技术要求》是3项基础通用标准。《疫苗追溯基本数据集》《疫苗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2项标准是根据疫苗管理的特殊性,为疫苗追溯量身定制的。 《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规定了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的基本构成及功能要求,以及各参与方的具体任务。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管部门和社会参与方等协同建设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 《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规定了药品追溯码的具体要求,包括编码原则、编码对象和构成要求。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管部门和社会参与方等,针对在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药品选择或使用符合本标准的药品追溯码。 —2—

智慧畜牧业全产业链追溯体系整体解决方案

智慧畜牧业全产业链追溯体系解决方案一、前言 古往今来,养殖业一直都是人类与自然界进行物资交换的重要环节。从原始社会的简单圈养,到现代化的养殖场,可以这么说,养殖业的发展史几乎与人类历史一样悠久。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养殖业是农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与种植业并列为农业生产的两大支柱。 基于国家改革和完善商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以及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以成熟技术兼容已有局部应用,以“安全、方便、幸福、安居”为宗旨,打造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的“智慧溯源协同平台”体系,以追溯平台为核心,建立追溯应用系统,覆盖产品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终端销售、检验检测、政府监管、企业管理、查询验证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在建立产品流通信息追溯体系标准的基础上,为政府、企业、消费者提供产品流通追溯相关信息、定制应用服务、及数据增值服务。 二、建设背景 我国是一个畜牧大国,在实现畜牧业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企业生产管理水平低、政府监管薄弱、环境污染、行业数据资源分散等问题,阻碍了现代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对牛、羊肉产品的需求已由“量变”转为“质变”,对牛、羊

肉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肉牛业实际上还处于初级阶段,特别是在生产水平、疫病控制、肉产品安全方面以及高效牧场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成为中国肉牛业发展以及打入国际市场的瓶颈。 三、建设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 《内蒙古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 《内蒙古自治区当前产业发展序列》内政办发〔1998〕57号 《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 《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 四、建设意义 1、社会效益 追溯系统能让消费者通过手机查询,知道餐桌上每一块肉的源产地,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 (试行) 本规范规定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有关代码的编码原则、编码规则和载体,适用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有关代码的编写及管理。 一、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一)流通节点。为肉类蔬菜交易提供场所及相关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标准中包括屠宰厂(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超市、产销对接核心企业。 (二)经营者。实际从事肉类蔬菜交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标准中包括在各个流通节点从事交易活动的商户和团体消费单位。流通节点企业本身从事交易活动的,具有流通节点和经营者双重身份。 (三)主体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用于肉类蔬菜流通过程中识别主体身份的代码。按照主体身份的不同,分为流通节点主体码和经营者主体码。经营者主体码一般标注于经营者所持有的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上。 (四)追溯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标注于交易凭证或零售凭证上,用于查询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合成追溯信息链条的代码。也称交易凭证号或零售凭证号,由数字组成。 (五)批次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用于区分不同

批次肉类蔬菜的代码。一般在首次建立电子台账时由流通节点子系统自动生成,记载于电子台账内。肉类可直接采用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号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号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号作为批次码,蔬菜则按本规范规定的规则编制批次码。 (六)商品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用于区分不同肉类蔬菜品种的代码。主要作用在于解决计算机系统中规范化输入、统一识别的问题。 二、编码原则 (一)唯一性。在全国范围内,一个编码对象仅应有一个代码,一个代码只唯一标示一个编码对象。 (二)可扩充性。代码应留有适当的后备容量,以便适应不断扩充的需要。 (三)简明性。代码结构和形式应简单明了,便于手工输入。 (四)科学性。代码结构的设计应充分考虑肉类、蔬菜实际流通的各个环节,符合实际业务流程。 三、编码规则 (一)主体码。 1、流通节点主体码。 主要是指流通节点主体的身份编码,由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流通节点进行备案时负责编制、发放。由备案地行政区划代码+备案号组成,共9位数字。其中,行政区划具体到区县级,代码采用GB/T2260的6位数字码;备案号根据流通节点主体在城市

蔬菜肉类追溯系统解决方案

蔬菜、肉类流通追溯系统 建设方案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2011年6月

蔬菜、肉类流通追溯系统建设方案 目录 一、项目背景介绍 (1) 1.1建设背景 (1) 1.2建设意义 (1) 1.3中国移动甘肃有限公司介绍 (2) 二、蔬菜、肉类流通追溯系统解决方案 (3) 2.1总体建设目标 (3) 2.2平台设计原则 (4) 2.2.1 安全性 (4) 2.2.2 先进性 (4) 2.2.3 易操作性 (4) 2.2.4 可扩充性 (4) 2.2平台设计架构 (5) 2.3蔬菜、肉类流通追溯平台功能简介 (7) 2.3.1需求分析 (7) 2.3.2经营者管理 (8) 2.3.3蔬菜管理 (8) 2.3.3.1蔬菜进场管理 (8) 2.3.3.2蔬菜批次管理 (8) 2.3.3.3检测信息登记 (9) 2.3.3.4 (9) 2.3.4交易管理 (9) 2.3.4.1蔬菜价格 (9) 2.3.4.2交易大厅 (9) 2.3.5订阅管理 (9) 2.3.6电子秤管理 (10) 2.3.6.1数据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7报表管理 (10) 2.3.8系统管理 (10) 2.3.8.1组织机构管理 (10) 2.3.8.2通讯录管理 (10) 2.3.8.3权限管理 (12) 2.3.8.4日志系统 (13) 三、短彩信平台扩展应用方案 (13) 四、技术指标 (15) 4.1技术指标 (15) 4.2系统数据容量 (15) 4.3用户承载容量 (15) 五、结束语 (16)

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宣传工作总结

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宣传工作总结 篇一:商务部:大中城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十六大以来商务成就综述之九:推动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党的十六大以来,商务部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大力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促进行(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宣传工作总结)业健康发展。从XX年开始,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分批开展大中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初显成效。 一、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XX年,商务部从“一荤一素”入手,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用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的方法,采取中央财政以奖代补的手段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先行先试,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方式管理市场,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扩大消费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试点以来,全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一)形成了覆盖面宽的追溯网络。XX年以来,分三批确定了35个城市开展试点,初步覆盖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形成与全国大市场、大流通相适应的肉菜流通追溯网络。计划到“十二五”末,覆盖全国百万以上人

口城市,并逐步扩展到水果、水产品、豆制品等主要品种。目前,前两批试点城市共确定在260多个屠宰企业、140多个大型批发市场、5300多个标准化菜市场、2400多个大中型连锁超市、7100多个团体消费单位开展试点,涉及200个肉菜品种和15万经营户,受益人口超过7000万。首批10个试点城市已全部建成追溯体系并投入试运行,初步实现了追溯功能。 (二)搭建了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分步建设中央、省、市三级平台,形成全国互连互通、协调运作、功能互补的追溯管理工作体系,健全考核管理及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承担信息存储、过程监控、问题发现、统计分析、信息服务等功能。目前,顺利开通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并与首批试点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对接,累计汇总追溯数据8千余万条,初步实现了全国范围内追溯数据的集中管理与跨区域追溯功能。 (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标准体系。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印发了《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制定了《编码规则》、《平台技术要求》、《感知技术要求》、《传输技术要求》等技术规范,实现了 全国范围内采集指标、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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