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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办理新生儿入户须知

成都市公安局办理新生儿入户须知

成都市公安局办理新生儿入户须知

一、计划内新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二、国外出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及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户口簿或出国前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身份证明(护照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抚养人或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国外出生婴儿,未取得他国国籍,需要回国入户的。

三、计划外出生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亲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已婚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县以上公证机关亲子关系公证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

6、缴纳社会抚养费收据

前置条件:计划外出生的子女(含已婚无计划,超生,非婚生子女)入户。

居住证、户口办理须知

如何入户 一、办理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前置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且需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所需材料 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学历在教育部学信(htp:/ /ww. chsi.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861040.html,)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p/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861040.html,.c)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交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出生入户 1、国内出生婴儿 前置条件:国内新生婴儿入户。(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

上下载)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5)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7)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国外出生婴儿入户 前置条件: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在国外出生,且未在国外定居和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后申请入户的。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网上下载) 2、新生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和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市公安派出所值班接待工作规范

成都市公安派出所值班接待工作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正规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提高值班民警接待群众的服务工作水平,坚决纠正和杜绝冷硬横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结合近年我局队伍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的值班接待工作必须遵循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原则。 第三条全市城区公安派出所、(市)县城关镇派出所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分则 第一节值班岗位设置 第四条值班警力配置:值班民警人数原则上不少于4人; 第五条具体岗位分工:值班所领导1人、第一接待人1人及值班民警若干人。 第二节值班工作时间 第六条值班工作时间: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警力配置、治安状况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第三节值班工作内容 第七条值班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通讯联络,传达命令; (二)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及扭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和投案自首人员; (三)接待群众来访、查询、求助; (四)调解治安纠纷; (五)保卫公安派出所内部安全; (六)其他需要处理的事项。 第四节值班岗位职责 第八条值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一)值班领导要注意了解值班民警思想动态,关心值班民警生活; (二)指定值班民警工作岗位,负责值班期间所容所貌、警容风纪、内务秩序的。管理; (三)督促检查值班民警完成值班、备勤任务; (四)接受上级指令,做好群众和上级领导来所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 (五)督促民警依法办案,管理好留置室及留置人员; (六)管理好值班枪支、值班车辆和装备。 第九条值班民警的主要职责: (一)接待群众来所反映问题、求助或咨询,做好解答解释工作;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公安局 关于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成委发[2004]7号)和《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4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4]10号)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降低门槛、放宽政策、简化手续”原则,深化户籍改革,逐步实行和完善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要求,全面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对全市户籍人口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统称为“居民户口”,按实际居住地登记。2004年,完成全市非农业户口和土地被征用农民的“居民户口”登记工作;2005年,完成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范围内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工作;2007年,完成其余市、县农业户口登记为“居民户口”工作,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实行城乡户口一元化登记管理。 二、实施范围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实施。 三、实施方法

(一)凡以下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非农业家庭户口、非农业集体户口、农业家庭户口、农业集体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小城镇户口。按照居住状况、户主与户内成员的关系、户内人口多少、管理要求,分为“居民家庭户口”和“居民集体户口”,对“居民家庭户口”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对“居民集体户口”发放《集体户口簿》。 (二)从2004年5月1日起,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非农业家庭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小城镇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家庭户口”;非农业集体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集体户口”。 (三)凡土地已被征用的失地农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在村、组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统一造具名册,乡(镇)、村、组盖章确认后,公安机关在2004年6月30日前,将其户口全部登记为“居民户口”。 (四)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范围内土地未被征用的农民户口登记为“居民户口”工作;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余市、县范围内土地未被征用的农民户口登记为“居民户口”工作。各区(市)县在保留未失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证其依法享有和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有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可根据当地城市化进程,制定“居民户口”登记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 (五)2004年5月1日起,凡符合政策迁入我市登记为非农业户口人员,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凡符合农业人口婚迁政策从外地迁入我市的农业人口,依法享有和履行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婚迁进入锦江

办理外地户口购房入户须知(广东汕头)

一.购房入户条件:凡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并申请将外地户口或潮阳区、 潮南区、澄海区和南澳县户口迁入本市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的业主及其配偶、父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子女。 二.入户指标额度: 每单元套内建筑面积35-50m2可申请迁入1人; 51-80 m2可申请迁入2人; 81-100 m2可申请迁入3人; 101 m2及以上可申请迁入4人。 三.购房人办理入户时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与业主是配偶的,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汕头市《房地产权证》或《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广东省汕头市不动产销售(转让)发票和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地产交易所出具《购房入户证明书》原件; 6.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7.业主及入户人申请书; 8.申请人迁出地户口证明; 9.申请人是十六周岁以下小孩的: (1)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2)准生证原件、复印件(没有准生证的要出具街道或镇以上计生办的证明); (3)父母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第一胎要放环证原件、复印件;第二胎以上要结扎证原件、复印件,并提供街道、镇计生办证明; (5)全额社会抚养费单据的原件。 10.申请人是十六周岁以上的: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健康体检表 11.派出所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或证明。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是业主或业主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子女)。 2.《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鉴证后,半年内需开具购房入户证明, 否则失效。 3.规定申请入户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未成年子女应当与其监护 人同时申请。 4.办理入户时需提供的资料中第1、2、3、4、9项原件必须送市局 验证。 5.复印件统一使用16K复印纸。 6.购房入户的具体条款以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成都市毕业生报到人才中心入户需知

1. 2. 3. 4. 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入户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对引进人才的户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03〕21号)。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 (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 〕19号)。 二、办理对象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成都市六城区以外,且已就业的毕业生。

三、办理条件 (一)工作单位 1.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外聘用,需纳入人事代理的); (2)非国有企业; (3)个体工商户。 2.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成都市六城区内。 (二)《报到证》报到地址和《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须在成都市范围内。 四、办理流程 (一)材料准备 登陆成都人才网()点击人事代理页面下载填写(4份)、(2份),并逐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入户申请 提交(4份)、(2份)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盖章,并将(1份)交至学校派遣。 (三)确认到档

待学校派遣转档后,登陆成都人才网()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前往办理入户。 (四)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点击“”,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五)报到接收 持下列材料至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接收手续: 1.《报到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校发放); 2.《户口迁移证》(户口在原籍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学校发放);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如系代办,则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1份; 6.3份; 7.《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1份(网上注册打印); 8.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9.婚育证明(已婚毕业生须提供,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及所属街道计生办出具); 10.成都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未就业研究生除外)。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新租用办公大楼视觉导视系统采购项目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新租用办 公大楼视觉导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书 单位经办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需求部门盖章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盖章) 二零一八年七月

一、采购项目概述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拟采购新租用办公大楼视觉导视系统一项,主要包括大楼外墙导示、道路导向牌、停车场导向牌、楼梯层号牌、安全疏散牌、科室牌、会议室门牌、食堂文化宣传牌、卫生间标识牌、紧急出口夜光标识、工位牌等共计个种类。本次采购经费预算为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的视觉导视系统设计方案详见附件,各种类标识有两个备选方案,最终设计方案双方签订合同后决定。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完善,最终设计方案需经过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开始制作。 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

备注:.投标人单价报价不能超过单价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带“■”标识产品为核心产品; .设计方案参见附件“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新租用办公大楼视觉导视系统”;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作安装方案; .投标产品中若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范围的按须知表要求处理。 (二)安装要求: 、实地勘察。 、施工时须根据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安全提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根据标识标牌的安装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的相关要求,确保标识标牌的稳固性;悬挂式铭牌(若有)要求安装稳固,采用弹簧钩挂或者更科学美观的方法固定。 、标识标牌安装不得破坏采购人现场的(如绿化、墙体、装修等),如确实需要进行破坏的,应该事前征求采购人的同意,并予以完全恢复。

成都市公安派出所值班接待工作规范

第三节 值班工作内容 值班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通讯联络,传达命令; 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及扭送的违法犯 罪嫌疑人和投案自首人员; 接待群众来访、查询、求助; 调解治安纠纷; 保卫公安派出所内 部安全; 其他需要处理的事项。 第四节 值班岗位职责 第八条 值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一)值班领导要注意了解值班民警思想动态,关心值班民警生活; 指定值班民警工作岗位, 负责值班期间所容所貌、 警容风纪、 内务秩序的。 管理; 督促检查值班民警完成值班、备勤任务; 接受上级指令,做好群众和上级领导来所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 督促民警依 法办案,管理好留置室及留置人员; 管理好值班枪支、值班车辆和装备。 第九条 值班民警的主要职责: (一)接待群众来所反映问题、求助或咨询,做好解答解释工作; (二)受理群众报案,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开展侦查工作; (三)调解治安纠纷; (四) 对民警挡获或群众扭送来所的违法嫌疑人, 依法处理; 对需留置盘问的违法嫌疑 人,做好留置室的看守工作。 第十条 第一接待人的主要职责: 成都市公安派出所值班接待工作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正规化建设、 规范化管理, 提高值班民警接待 坚决纠正和杜绝冷硬横推行为的发生, 根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 结合近年我局队伍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公安派出所的值班接待工作必须遵循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原则。 全市城区公安派出所、 (市)县城关镇派出所适用本规范。 群众的服务工作水平, 条令》规定,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 分 则 第一节 值班岗位设置 第四条 第五条 值班警力配置: 具体岗位分工: 值班民警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4 人; 值班所领导 1 人、第一接待人 1人及值班民警若干人。 第二节 值班工作时间 第六条 备勤制度。 值班工作时间: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警力配置、 治安状况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第七条 四) 五) 六) 四) 五) 六)

物业入户须知

入户须知 尊敬的各位住户: 您好!欢迎您入住小区,物业公司首先祝各位住户安居乐业、全家幸福、万事如意。在以后的日子里广厦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将与您朝夕共处,并将竭诚为您服务,为创建文明和谐小区,创造一个清洁、优美、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在小区入住时请住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遵照执行。 1、您在搬入新居前,请认真查看室内设备是否有损坏或未尽完善, 请您告知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楼房承建规定楼房的维 修保养期按质量保证书执行维修保养期内,如因工程质量所致,承建单位将为业主(住户)免费处理,因业主(住户)使用不当,则由业主(住户)自行处理维修保养期结束后公用部位和公用设 施的日常维修保养由物业公司负责(如质量问题除外),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住户自行负责,也可由物业公司提供有偿服务。 2、室内的墙体布有各种通信、电线等管线,住户在装修时必须将需 进行拆改部位向物业公司进行拆改申请,由物业公司对拆改部位 进行核实,在不影响卫生间结构防水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给予批准,住户未经申请的行为视为乱拆乱改施工单位不负保修,由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拆改住户自行负责,予收1000元押金。3、为保持楼房的外貌美观,住户不得将窗户、阳台及外墙做任何更 改,不得在公共地方乱搭乱建,因主体楼外墙有保温层,不允许在外墙安装铁架框、附属物,楼顶不允许安装太阳能,严禁在墙角,墙根燃烧垃圾以免引然笨板的保温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楼道内是大家的公共过道,也可称做消防通道,用户不得摆放家 具、货物、杂物等,更不得乱涂乱画,如属小孩所为由家长负责。 5、讲究文明、搞好卫生、树立社会公德,请不要乱丢垃圾、杂物, 更不要从窗户、阳台向外乱丢杂物、垃圾,切勿随地大小便,勿随地吐痰、禁止在院内踢(打)球。 6、在您需要装修房屋时,电梯可运载装修材料,但不能超载,运水 泥、沙子时要重新包装好,如您今年不想入住,望您在2011年1月31日前把装修材料运到房间里,从2011年2月1日起电梯不再运载装修材料,望周知。 7、预收物业管理费(含电梯、供热、供水所发生费用),商业用房 每月1元/m2,3-6层每月1元/m2,7-11层每月1.2元/m2,12-17层每月1.4元/m2,车库每月0.4元/m2(按工商物价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复为准,多退少补)。 8、由于装修期间用专人看管电梯,时间为早7:00至中午11:30, 下午1:00-5:30产生的费用按楼层收取(含装修垃圾清运费)2-6层3元/m2,7-11层3.5元/m2,12-17层4元/m2,门市房收垃圾清运费每平0.5元/m2,出现的建筑垃圾应投放到指定地点,物业公司集中清运,违者罚款200元。 9、您如需安装空调,必须由物业公司安排合理位置方可安装。 乘坐电梯注意事项 1、好好站立,最好是扶着边上的扶手,乘客在乘电梯时应该看清电 梯轿厢是否在本层,不可盲目跨入,防止层门开着而轿厢不在本层以至造成跌入井道事故。 2、乘客不要用身体去阻止电梯关门或背靠安全触板。 3、儿童乘坐电梯一定要有成人陪同。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公安局、成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首批《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通告 【法规类别】广告管理 【发布部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4.12.31 【实施日期】2014.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首批《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通告 应生产企业申请,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和专家审查,成都市质监局、经信委、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共同确认以下34家生产企业的122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详见下表)符合《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的要求,准予纳入《成都市电动自 行车产品目录》管理。

序号 企业名称 序号 产品商标 规格型号1成都倍特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1倍特TDQ02Q2倍特TDQ03Q3倍特TDS09Q4倍特TDT06Q5倍特TDK11Q6倍特TDT04Q7倍特TDS08Q8倍特TDR12Q9倍特TDQ04Q10倍特TDQ01Q11倍特TDQ10Q12倍特TDR01Q2成都安尔达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1安尔达 TDT309Z2安尔达TDT58Z3安尔达TDR204Z4安尔达TDR29Z5安尔达TDT346Z6安尔达TDR55Z7安尔达TDR34Z8安尔达TDR64Z9安尔达TDT350Z10安尔达TDT41Z11安尔达TDR56Z12安尔达TDR62Z13安尔达TDT348Z14安尔达TDT57Z15安尔达TDR63Z16安尔达TDT347Z17安尔达TDR65Z3成都鑫鸿泰机电有限公司1脉动TDN01Z2脉动TDR05Z3脉动TDR01Z4脉动TDR08Z4成都申华车业有限责任公司1奇蕾TDR81Z2奇蕾TDR03Z3奇蕾TDR83Z4奇蕾TDR08Z5奇蕾TDR121Z6奇蕾TDR06Z

一收养入户须知

一、收养入户须知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受理单位:拟迁入地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的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凭收养人提供的县(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或公证机关核发的事实抚养公证书、收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落户申请,为被收养人办理落户审批登记手续。 备注: 1、对2009年4月1日之后发生公民捡拾弃婴的,一律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并为民政部门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2、户口登记机关凭发现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社会福利机构或抚养机构接收弃婴(儿童)证明材料及落户申请,为弃婴(儿童)办理集体户口审批登记手续。公民收养社会福利机构和抚养机构抚养已登记集体户口的弃婴(儿童),凭县(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户籍证明、收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落户申请,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被收养人户口迁移审批手续。 3、因特殊情况,弃婴(儿童)发现地民政部门将弃婴(儿童)交由收养人代养,不登记社会福利机构或抚养机构集体户口的,收养人凭县(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和出具的特殊情况说明书,收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落户申请,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被收养人落户审批登记手续。 申请人收养弃婴入户,需递交以下材料: ①收养人申请报告;(书面材料请用A4纸准备;签名须收养人亲笔签名) ②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③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等(核原件,留复印件); 备注:南宁市西乡塘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办公室咨询电话:3131236 ④属收养福利院弃婴的,提交弃婴的集体户口或户籍证明。

2020年成都铁路公安机关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0年成都铁路公安机关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 考生报到、资格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考生参加面试确认书; 2.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 3.已获得专科学历的毕业证或已获得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4.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

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6.报考职位规定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对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视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二、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7年2月23日至2月25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安排见附件(附后) 报到地点:成都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长沙路西四段1号,原铁路公安校); 乘车线路:可在成都市昭觉寺汽车站乘坐长途汽车直达广汉汽车站(距训练支队约4公里),到达后可乘坐6路公交车到铁路公安校站下车,或乘出租至成都铁路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原铁路公安校);也可在成都东火车站乘坐C6282/C6302/C6284等动车到广汉北火车站下车(距离训练支队约6公里),乘坐出租至成都铁路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原铁路公安校)。

入户调查注意事项

烟台市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注意事项 一、入户调查人员地址分解 前期,省人社厅与省公安厅进行了多次协调。目前系统只能分解至县级,需各县市区自行分解到街道(乡镇)、社区(村)。省里专门下发了《关于完善全民参保登记户籍未参保人员信息的通知》(鲁社保函〔2016〕57号),要求各市要将完善后的户籍未参保人员信息采集表和各县市区所辖街道(乡镇)、社区(村)编码尽快反馈省厅。此项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员补齐未参保人员所属街道(乡镇)、社区(村)编码后,于2016年11月16日前上报市局。市局统一将各县市区补充完善的未参保人员所属街道(乡镇)、社区(村)编码数据上报省厅信息中心,于2016年11月21日完成我市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的更新。 二、入户调查宣传 在开展入户调查前,各县市区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形式,对入户调查工作进行宣传,营造入户调查的舆论氛围,取得社会认可和居民的支持配合。 (一)宣传内容 着重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社会保险政策、入户调查工作开展时间、入户调查范围、入户调查内容、入户调查流程、群众疑问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等。 (二)宣传方式

社会宣传:1.报纸、电台、电视台;2.公交车车体广告、公交车站广告栏等方式。 社区宣传:1.设立宣传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社区公示栏、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分发宣传单等营造登记氛围。 网络宣传:可利用互联网站、平台、手机短信等平台组织实施宣传工作。 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讲解社会保险政策,解答群众疑问。 (三)注意事项 1.入户调查前,应通过以上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入户登记工作家喻户晓,消除群众顾虑。应明确具体分工,力求做到宣传到位,营造浓厚氛围。 2.应及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要取得地方党委宣传部等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公众平台作用,提高宣传效率。 3.应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的经费预算和支出,保障宣传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入户调查培训 入户调查前,各县市区应分层次、分岗位对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充分掌握入户调查的相应内容和操作技巧,规范入户调查行为,确保登记调查和信息采集工作质量。

申办小孩来广州市入户须知

申办小孩来市入户须知 一、入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小孩(指16周岁及以下。如属在读初中或高中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可申请来市入户。 1、属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随父或随母入户。 2、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包括超生、非婚、婚前生育,下同),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可随父随母入户。 3、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亲常住户口在本市,母亲常住户口在市外,随母入户后,可申请来市随父入户。 4、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的小孩,可随养父或养母入户。 5、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服刑且母亲失踪或改嫁(需派出所出具失踪证明或法院出具判归父亲抚养的判决书),本市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户。 6、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母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祖父母或仍居住在其生父生前在本市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可申请入户。 7、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双方均往港澳或国外定居生活,其未办理入户手续的未成年小孩,可申请投靠本市亲属入户。 (二)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且本市无子女的,可允许一名已成年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拟入户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来市入户(此类人员中属于就业入户和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我市的,请按照管辖其就业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职能部门到相关的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申办)。 二、所需证明材料 申办小孩入户除需提供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下同)、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类型提供相关证明: (一)属1997年2月1日之前出生的小孩,母亲在外地且未入户的还需当地派出所出具未入户证明。 (二)属19周岁以下就读初中或高中的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三)属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属入户的,还需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派出所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属收养的还需提供《收养证》(如属送养,还需出具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申请入户的具体程序 (一)凡需申请来市入户的,须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审核。 (二)凡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到市区内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成都电务段2018新生入职须知【模板】

成都电务段2018新生入职须知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集团公司安排,贵院2018年新分配到我段的新生唐红洁,请通知他于2018年7月9-10日(特殊情况不超过13日上午9点)前来体检、报到。(烦请同学们读懂该“须知”内容) 一、报到及学生档案投递地点:**市**区驷马桥路2号, 成都电务段劳动人事科(综合办公大楼5楼东头最里1间)。交通: 1.成都站:乘地铁7号线内环火车东站方向的,在府青路站E2或E3口出,向西(顺出口方向)步行200M左右即到; 2.成都东、南站:乘地铁7号线外环火车北站方向的,在府青路站E2或E3口出,向西(顺出口方向)步行200M左右即到; 3.其他站点:乘坐公交或地铁转乘地铁7号线或公交36路(驷马桥路东站下)。 二、相关程序 1.核对信息、体检:领取并如实填写《高职(大专)生入职体检健康情况调查表》,到单位指定医院,按路局统一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的前一天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体检当日(请在上午10点前到)不吃早饭,体检费用(200元左右,以医院规定为准)自理。 2.住宿(因单位无招待所,原则不提供):确实在成都无住所、也无亲朋好友投靠需短期住宿的新生,段可临时安排简易住宿; 3.正式入职:根据体检结果,符合入职条件的新生,定为7月16日集中办理入职手续。需交原件资料:报到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近几年发生多个到期或即将到期者,最终给自己带来极大的不便)、《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参加了“2+1”培训学生须同时提供《铁路专业知识培训结业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明、体检表(单位统一去体检医院领取),1寸白底彩色非职业装的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2寸照片1张(填写履历表时粘贴在规定处所),1寸电子照片(白底彩色非职业装的证件照,分辨率=358x441,大小为:16-20KB,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个人人事(学籍)档案(已自带了档案的新生)。单位复印相关证书存档。填写相关资料:新生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都市城市管理局、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都市城市管理局、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中装饰装修的监 督服务行为的通知 (成房发〔2009〕32号) 日期:2009年04月20日编辑:协会宣来源: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打印】【关闭】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物 价局,公安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中装饰装修的监督服务行为,切实解决房屋装饰装修中出现的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搬运队伍或强 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等行为,构建稳定和谐的物业使用与管理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 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 法》(建设部第11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筑区划内未设立业主大会的,除全体业主或相关业 主共同决定外,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在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利用依法属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有的通道、楼梯等部位和绿 地、其他场地、道路等设施进行下列活动: (一)房屋装饰装修材料(包括河沙、水泥等建材和五金配件等辅料)的摆摊、设点;

(二)房屋装饰装修营利宣传和广告品散发; (三)其他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建筑区划内已设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经营共有部分。业主委员会、业主小组应当定期公布全体业主共有部分、部分业主共有部分物业经营收益的收支情况。 二、在实施物业委托管理的建筑区划内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业主或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在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按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装修人,或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按《办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修人在实施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有权自主选择装饰装 修企业、材料搬运队伍和装修材料(含沙、石、水泥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三、物业服务企业在与装修人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时,应当将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 管理,发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

成都,公安,户口,规定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办理各类户口的具体规定 一、办理各类户口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户口迁入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及高新区) 1、引进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凡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荣誉称号或获奖证明、住房证明、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2)凡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资格证书、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3)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学历证明、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4)凡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职称(注册)证书、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5)凡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本市落户的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学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6)凡经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急需、短缺的技师、公务员、管理人员或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本市。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市级相关部门公告、招录通知、职称证书、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上述(1)——(6)类人员解决夫妻分居问题,不受年龄、工龄、分居时间限制;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我市,凭学位、学历、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可以向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公安局审核后,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不再办理暂住证。本人愿意将户口迁入我市时,凭《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本人申请、住房证明、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迁户手续,换领本市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作常住人口登记。

成都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

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第一阶段: 准备资料 办事部门: 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 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 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阶段: 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 xx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 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费用:4元 注: 除了房屋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外,还可以至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限中心城区) 小窍门: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对资料审查稍微松一些,如果在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无法办理,可以尝试在市公安局办理。 如有人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随迁)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失业投靠)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老年人投靠子女)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第三阶段: 原籍下户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等关于印发《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 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网约车 【发布部门】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商务委员会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都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6.11.05 【实施日期】2016.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商务委员会、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都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交委会同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网信办、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制定形成了《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已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商务委员会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都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1月5日 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公安办证中心信息公开分类情况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公安办证中心信息公开分类情况 1、公开指南内容规范 受理范围:市外迁入、市内移居、出生申报、户口注销、主项变更、办理正式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边境证 办理机构: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公安办证中心 受理程序和方法: (一)、市外迁入: 成都市公安局办理离(退)休人员入户须知 一、离(退)休人员进入五城区及高新区安置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省(市)老干局、民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安置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经省(市)老干局、民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安置(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经安置到我市落户。 二、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员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6、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 三、(离)退休人员回原籍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人事、劳动部门签发的(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迁出注销证明(或单位档案证明)(原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需办理配偶随迁的人员出具)(原件和复印件)前置条件:户口原籍系我市(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后要求进入我市的。

成都市蒲江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所队合一”案例研究

成都市蒲江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所队合一”案例研究 警力资源,代表具有任务完成能力和战斗力的警察队伍群体。公安民警在警察队伍中占据重要比例,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最坚定保障。 警力资源跟公安机构的发展息息相关,它们能够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让社会稳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自从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变革迅速,各个部门的利益调整加速,导致经济犯罪和政治犯罪等多种类型的犯罪分子数量上升,再加上人们渴望安定,因此对公安民警的要求越来越高,希望他们能够具有较强的执法能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在这种背景下,公安机关的压力越来越大,而公安机关任务危险、工资待遇低,导致警力资源越来越少,无法负担得起群众给予的众多任务,怎样优化公安机关的警力资源,提高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率,缓解警力不足成为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一大问题。同时,国家很难在短期内招聘大量警察,给他们提供培训,让他们成为合格的警力力量,而在此基础上,公安队伍也往往不能通过快速扩充,满足人们对公安机关的期待。 最好的方法就是设置合理的警力配置,迅速提高公安机关警察资源的战斗力,让其满足群众们的需求。作者在工作中发现了这一问题,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对成都市蒲江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所队合一”案例进行了一些研究。 全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第二部分为蒲江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所队合一”案例研究的研究价值论述;第三部分为蒲江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所队合一”案例描述,从改革背景、改革历程、主要做法和主要成效等方面进行阐述:第四部分为蒲江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所队合一”之警力下沉分析,主要从产生的作用、关键性分析着手;第五部分为蒲江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所队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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