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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认证知识百例问答

3C认证知识百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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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认证知识百例问答

1.强制性产品认证从何时开始实施?

答: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

2.哪些产品需要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

答:《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OO1年33号)中的附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19类132种产品。

1)电线电缆(共5种);

2)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

3)低压电器(共9种);

4)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5)电动工具(共16种);

6)电焊机(共15种);

7)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8)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

9)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

1O)照明设备(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共2种);

11)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12)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

13)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

14)安全玻璃(共3种);

15)农机产品(共1种);

16)乳胶制品(共1种);

17)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18)消防产品(共3种);

19)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

3.出口的产品是否必须获得强制性认证?

答:对于根据外贸合同的约定而特殊加工专供出口的产品,可以不申请强制性认证,但由于某种原因未出口的剩余产品将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除非获得3C认证。

4.对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有何限制?

答:凡列入目录范围内的产品,若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末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自2O03年5月1日起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5.CCC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答:认证标志“CCC”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对于《目录》内的产品,“CCC”标志是准许其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证明标记。

6.强制性产品认证包括哪些环节?

答:认证程序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环节:

1)认证申请和受理;

2)型式试验;

3)工厂审查;

4)抽样检测;

5)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6)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7.如何确定某种具体产品是否需要强制认证?

答:可以查阅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的适用范围及相关附件。另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20O2年第60号公告:《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如果对认证范围界定存在疑义,应向认监委书面询问,认监委负责答复。

8.怎样提交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

答:申请人可以从访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6b12470861.html,,获取必要的信息、资料和表格,在线提交申请。或者按照网上公布的联系方式,直接与各产品认证处联系。

9.从哪里能找到关于申请单元划分、送样数量的规定?

答:各类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对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等做了详细解释,其内容包括:

1)适用的产品范围;

2)认证依据的标准;

3)认证模式;

4)申请单元划分原则;

5)抽样和送样要求;

6)关键元器件清单;

7)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8)获证后的监督;

9)产品认证标志使用的要求;

10)其他规定。

1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可以从https://www.wendangku.net/doc/6b12470861.html,上下载吗?

答:不能。如有需要可以与CQC办公室联系购买。联系人:赵秀芹,CQC5O7房间;电话:O1O-856119O4。

11.谁可以作为《目录》中产品的申请人?

答:《目录》中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销售者和进口商可以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出《目录》中产品的认证申请。

12.当申请人为销售者或进口商时,有无附加要求?

答: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应当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同时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或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13.申请人可否委托他入申请?

答:可以。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目录》中产品认证的,应当与受委托人订立认证、检测、检查和跟踪检查等事项的合同,受委托人应当同时向CQC提交委托书、委托合同的副本和其他相关合同的副本。

14.申请时企业应提供哪些技术资料?

答:一般应提供以下文件:

1)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等;

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4)其他需要的文件;

5)CB证书及报告(如有)。

具体内容参见各类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15.认证周期?

答:在一般情况下,CQC自正式受理申请人认证申请的一至三个月内,做出认证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16.获得《目录》中产品认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商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保证提供实施认证工作的必要条件;

2)保证获得认证的产品持续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则;

3)保证销售、进口的《目录》中产品为获得认证的产品;

4)按照规定对获得认证的产品加施认证标志;

5)不得利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误导消费者;

6)不得转让、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或者部分出示、部分复印认证证书。

7)接受地方质检行政部门和CQC的监督检查或跟踪检查。

17.可否通过代理机构进行申请?

答:3C认证申请可以通过代理机构进行,但是代理机构必须符合认监委的有关规定,且人员经过培训、注册。

18.有关认证过程工作的投诉及争议如何进行?

答:申请人可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出争议或投诉。如申请人对CQC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

19.当认证证书持有人申请同类产品增加生产场地时,是否涉及工厂审查?

答:应对增加的生产场地进行工厂审查。

20.当认证证书持有人在原生产场地申请另类产品认证时,是否涉及工厂审查?

答:此种情况应进行工厂审查。

21.非常规工厂审查是否可能?

答:在申请认证产品型式试验尚未完成的情况下进行的工厂审查为非常规工厂审查。如因试验周期较长或其他原因,企业提出进行非常规工厂审查的,需经CQC领导批准实施。

22.工厂搬迁时,如果流程、设备、操作人员等条件都未改变,是否需要对新工厂进行检查?

答:是。即使流程、设备、操作人员都未改变,工厂的搬迁仍可能导致质量保证能力的变化。

23.监督频次如何确定?

答:一般情况下,CCC认证产品自获证之日起的第13个月(电线电缆、电线组件自获证之日起的第7个月)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以后每隔12个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当月进行的,可延长2个月。

24.什么情况下CQC增加监督频次?

答: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者用户提出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CQC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安全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4)有足够的证据使CQC对生产厂失去信任时。

25.监督审查时出现什么情况暂停认证证书?

答:认证证书的持有人未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认证证书的持有人违反《目录》中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指定的认证机构要求的;监督结果证明产品不符合《目录》中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但是不需要立即撤销认证证书的。

26.特殊情况下能否在现场进行检测?

答:特殊情况下诸如:产品重量、体积或配电限制等因素确需现场检测时,由检测机构核实现场条件是否符合要求,CQC做出决定。

27.企业能直接向检测机构递交CCC证书的申请吗?

答:申请最终应递交到CQC的相应产品认证处,然后CQC指定相应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28.CCC认证申请可否递交给CQC分中心?

答:申请直接递交到CQC总部,当然也可以通过CQC分中心转交。

29.进行定牌生产的产品如何申请CCC认证?

答:生产厂或订货方都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CCC认证。

30.单元划分由准确定,有何规定?

答: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由CQC工程师依据各类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及CQC制定的其他解释文件确定。

31.CCC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多长?

答:CCC认证证书没有有效期限制,靠CQC监督检查维持其有效性。CCC临时证书的有效期截止2OO3年4月3O日。

32.在2002年5月1日前申请了CCIB或CCEE证书,还未进行样品检测/工厂检查,将按什么要来检测/检查,按什么标准收费?

答:可以按照原CCIB或CCEE要求检测检查,获得有效期至2OO3年4月30日的CCC临时证书,费用按原标准收取;或者按照CCC的要求检测检查,获得没有有效期限制的CCC证书,费用按照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CCC收费标准收取。

33.向哪里提交换证的申请?

答: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各产品认证处受理换证的申请。

34.换证时如需补做试验,是否仍在原来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进行?

答:如果检测机构具备试验能力,原则上在原检测机构补做试验。

35.产品已经获得CCEE证书,本做电磁兼容(EMC)测试,换证时是否需要补做EMC测试?

答:如果在相应的《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了EMC测试要求,则换证时需补做EMC测试。

36.如果原获CCEE或CCIB证书的工厂2002年度的监督检查还没有进行,是否需要先接受监督检查才能换CCC证书?

答:如果工厂的监督检查报告在有效期内,则不必再接受检查而直接换证。如果有特殊情况,可向CQC 检查处询问。

37.如果换证时需要工厂审查或监督检查,申请人应与哪个部门联系?

答:申请人可通过检测机构查询,或直接向CQC检查处查询。CQC检查处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工厂审查及监督检查。

38.如果工厂没有保存工厂审查或监督检查报告,换证时怎么办?

答:申请人可与相关检测机构联系,提供报告编号,请检测机构帮助查找。原来获得CCIB证书的工厂无须提供工厂审查和监督检查报告。

39.换发CCC证书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答:1)申请换发CCC证书的产品是目录内的产品;

2)该产品已经获得CCIB证书,或/和CCEE证书或/和CEMC证书;

3)有效的工厂审查报告。

40.换证时原证书能否合并或拆分?

答:原则上每张原证书换发一张新证书,但是当原证书的系列产品或者派生产品的单元划分与认监委颁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中的单元划分不相符时,则应按后者的相关规定换发证书。

41.换证时申请人应提供哪些基本资料?

答:1)证书转换申请审批表;

2)产品原认证证书;

3)补充的测试报告(如EMC报告);

4)年度监督复查报告;

5)其他CQC认为有必要的文件。

42.原CCEE证书到期后,是否可以换证?

答:不可以。需要重新申请CCC认证。

43.转换证书是否需要进行工厂检查?

答:换证时,原则上不对工厂进行附加审查,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差异部分的审查安排在下一次监督时进行。

44.《证书转换申请审核表》可否通过检测机构转交CQC?

答:可以。

45.《证书转换申请审批表》中的付款人名称和申请人名称是否必须一致?

答:可以不一致。

46.《证书转换申请审批表》中的“生产者”和“生产厂”有何区别?

答:“生产厂”是对产品进行最终装配、检验、加贴认证标志的场所。“生产者”对产品的质量负有最终责任,也叫“制造商”。二者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47.《证书转换申请审批表》中的“授权人”应如何理解,是否需出具企业法人签名的授权书,是否需加盖单位公章?

答:“授权人”是企业法人或企业的权力机构授予一定权力,能代表企业就相关事项做出决定并承担责任的人。该处应加盖单位的公章,授权人第一次履行职责时应提供企业法人签名的授权书。

48.不同型号的产品必须填写多份《证书转换申请审批表》吗?还是按原证书的型号填写?

答:原则上应按原证书的型号填写。

49.申请换证时,老证书是否要收回?

答:收回。

50.公司的名称已经更改,可否在换证时一起更改?

答:可以。

51.为规范区域门牌号,公司的地址已更改,换证时是否可以一起更改?

答:如果实际地点未变,只是门牌号变更,可以在换证时变动这些内容。

52.换证时是否可以扩展原证书上的产品型号?

答:应先按照原证书的型号申请。待取得CCC证书后,再扩展产品型号。

53.希望将申请过程中的CCIB或CCEE认证转换为CCC认证,是否填写同样的《证书转换申请审批表》,按照同样的程序?

答:是。

54.换证需要多长时间?

答:如果不需补做试验,收到齐全、符合要求的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新的证书;如果需要补做试验,则根据试验的情况时间长短不等,一般不超过2个月。

55.换证时是否接受或有条件接受国外认证公司的EMC报告?

答:不接受。

56.2002年5月1日前,已接受了CCEE的工厂检查,但还未取得检查报告,申请转换证书时是否要重新检查工厂?

答:不用。

57.《证书转换申请审批表》中的每一个项目是否都要用中文和实文填写?

答:最好中文和英文都填写,这样证书可以中英文对照。如果企业没有条件,只填中文或英文也可以。但产品名称必须填写中文。

58.是否允许使用特殊式样的认证标志?

答:通常不允许使用特殊式样的认证标志,但是对于电线电缆等产品由于其形状的特殊性,当必须使用变形的3C标志时,需报认监委(CCC标志管理中心)批准。

59.获得认证的产品可以在外包装上使用CCC标志吗?

答:可以。

60.境外产品可以在入境后由国内的代理商加贴CCC标志吗?

答:不可以。在境外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入境前加施CCC标志。而在境内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出厂前加施CCC标志。

61.2002年5月1日后,是否还可以凭CCIB或CCEE证书购买CCIB或CCEE标志?

答:不可以。从2O02年5月1日起停止发放原CCIB和CCEE标志。但可以凭原CCIB或CCEE证书购买CCC标志。

62.在产品上印刷/模压标志是否需要获得批准?

答:需要获得CCC标志发放管理中心的批准。

63.在过渡期内,同一产品上或同一包装物上可否同时加贴新旧认证标志?

答:不可以。已经获得3C认证的产品,必须加施3C标志。对于外包装物,可以用3C标志覆盖旧标志。

64.对于采用模压CCIB、CCEE标志方式的产品,可否延长新旧标志使用的过渡期限?

答:不可以。但对于2OO3年4月3O日前已经进口、购进但未销售完成的产品,可以继续携带原标志,但须加施3C标志。

65.如何申请购买和印刷/模压CCC标志?

答:认监委指定的CCC标志发放管理中心负责发放CCC标志和批准印刷/模压CCC标志。

66.持国外的CB证书和报告转换成CCC证书还需做哪些工作?

答:应按照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申请程序进行申请。CQC对照样机对CB报告和证书进行核查确认,需要时进行必要的差异试验以及电磁兼容试验和工厂审查。

67.是否可以一次申请,同时获得CCC证书和CB证书?

答:可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既是国家认监委指定的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构,同时又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测试证书互认体系(IECEE-CB体系)的国家认证机构(NCB),颁发的CB测试证书被4O多个国家的权威认证机构接受。

68.如果产品所用的元件有CB报告,CCC认证时是否承认?

答:如果该元件检验依据的标准在中国对CB体系承诺认可的范围内,原则上CQC承认其CB报告。

69.元件产品没有被列入强制认证目录内,今后除了随机认证外,还能采取什么方式取得独立的认证证书?

答:可申请CQC自愿认证证书或CB证书。

70.产品在CQC取得CB报告,并补做差异部分的测试,是否可以直接取得国外的认证,如GS、UL 等?

答:企业凭CQC颁发的CB报告和差异部分的测试报告,可以直接向参加CB体系的国外认证机构申请,取得其证书。

71.有国外认证标志的零部件,在整机申请CCC认证时是否要做随机测试?

答:如果零部件有CB测试证书,则不用随机试验。

72.整机中使用的有关元器件是否要单独认证?

答:列在目录中的诸如:显像管、电线电缆、熔断器等需要单独强制认证,未列在《目录》中的元器件目前不单独进行强制性认证,仅进行随机试验。如果一些关键安全件具有CB证书或CQC颁发的自愿认证证书,可以免去随机试验。

73.2003年5月1日后,原认证的产品未销售完如何处理?

答:2OO3年4月3O日前购进、进口但尚未售出的已获CCIB或CCEE证书的《目录》内的产品,应在所在地质检部门备案,方可在质检部门监管下继续销售。国内产品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进口产品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

74.原来获得CCIB或CCEE证书,本次未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是否还要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

答:由于未列入《目录》内,这些产品不用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也不能使用CCC标志。申请人可以申请CQC颁发的产品自愿认证证书和/或CB测试证书。

75.原来列入CCIB或CCEE目录,但本次未列入CCC目录内的产品,如果原证书还在有效期内,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原证书?

答:在2OO3年5月1日前可以。

76.接上问:如果可以,工厂是否还要接受监督复查?

答:是。CQC检查处将按照原证书的技术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检查。

77.有些代理机构称,经他们办理CCC认证,可以时间短、收费少,是这样吗?

答:CQC的认证程序是完全公平、公开的,联系渠道畅通,通过代理机构进行CCC认证和申请人自己与CQC直接联络没有区别;认证收费标准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发布的,通过代理机构不可能减少收费。

78.CCC认证完成后,如有结构类似,型号、规格不同的产品,是否能以增列方式进行(即类似国外TUV,ETS的方式),以减少重新认证的费用?

答:对型号,规格不同的产品。如果与原获证产品属于同一申请单元,经CQC认证工程师确认,则可以不进行试验而颁发新的证书。

79.取得CCC证书的产品,是否还需要申请出口许可证?

答:不用。

80.在2002年5月1日前申请了CCIB或CCEE证书,还未进行样品检测/工厂检查,将按什么要来检测/检查,按什么标准收费?

答:可以按照原CCIB或CCEE要求检测/检查,获得有效期至2OO3年4月3O目的CCC临时证书,费用按原标准收取;或者按照CCC的要求检测/检查,获得没有有效期限制的CCC证书,费用按照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CCC收费标准收取。

81.整机不在强制认证目录内,而所用的元件在目录内,应怎么办?

答:对整机不是目录中产品,其中所用的、但非单独进口销售的部件可以不申请认证。对单独进口、销售的目录内的部件,必须获得认证。

82.3C目录以外的主要元件,是否不再控制?元件强制认证与自愿认证的关系?

答:不在目录内的产品,不用进行CCC认证。如果元件获得CQC自愿认证证书,整机做CCC认证时可以减少随机试验,缩短周期,降低费用,整机厂与部件厂责任分担。

83.整机使用的某些元件需要CCC认证,那么2003年5月1日后整机是否还可以使用未获证的零部件?

答:2OO3年5月1日后不应再购买未获证的元件,使用库存的零部件应到当地质量监督或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84.产品申请CQC自愿认证,如果没有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可否依据国际的相关标准进行测试并认证?

答:CQC自愿认证一般依据中国的标准进行,对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CQC可以按照国际相应标准测试,颁发在国际上广泛承认的CB证书。

85.哪些产品要补做EMC?

答:大部分家电和电子产品,一些电工产品和汽车,都有EMC要求。具体情况参见各类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

86.CCEE证书转换为CCC证书后,是否还需办理出口许可证的复查换证工作?

答:不需要?

87·工厂在2001年下半年接受了CCEE监督复查,现有新的型号的同类产品申请CCC认证,是否需要进行工厂检查?

答:不需要。将在下次监督检查时核实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

88.整机和元件都需要CCC认证,是必须元件获得证书后,整机再申请,还是可以同时申请?

答:元件获得证书后,整机再申请比较好。

89.CCC证书可否转换为国外认证机构的证书?

答:目前还不可以。企业可以在申请CCC证书时,同时申请CB证书,一次申请,一次试验,获得两张证书。凭CB证书申请国外认证证书会简便许多,费用也大大降低。

90.出口产品是否只需获得CCC标志,不用其他标志?

答:出口产品还需满足目标市场国家/地区的要求,获得其规定的认证证书和标志。

91.不在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是否可以转证?

答:可以转换成CQC自愿认证证书或CB测试证书。

92.已获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是否可免除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工厂审查?

答:不可以免除。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工厂审查虽然包含一些体系要求,但还有很重要的一些内容是产品认证所特有的,包括对产品生产过程控制、检验、一致性检查等详细要求。如果企业已获得认监委授权的认证机构的ISO9000证书,可适当简化工厂体系部分的审查。

93.地方质检部门可否代理企业的认证申请、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答:地方质检部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进行监督。地方质检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不应直接参与和实施认证活动、代理认证申请或为企业提供有偿的3C认证咨询。地方质检部门有宣传和推动3C认证制度的义务,但不应与咨询活动混为一谈。

94.已经获得CCEE或CCIB认证证书的在销或在用产品,由于返修,2003年5月1日后,再次返还商家或消费者的产品,是否必须获得3C认证后,方可退还?

答:获得CCEE、CCIB认证证书的在销或已经进口的但尚末销售的产品,2OO3年5月1日后在地方质检部门备案后,可继续销售。返修产品的再返回,可以选择“备案方式”,也可选择获得3C认证的方式。

95.已经获得CCEE、CCIB认证证书的《目录》内产品,如果制造商或生产厂发生变更,可否按原适用规则申请换证?

答:涉及企业组织机构变更的企业,可以继续按原适用规则中的技术要求申请换发3C认证证书。其他情况下,必须确认符合CCC规则的要求后,方能换发3C认证证书。

96.获证后的产品监督检查时是否仍然需要试验?

答:原则上每一申请单元的所有系列产品在获证后的每4年内至少抽样一次。抽样检测的项目在4年内应覆盖型式试验所要求的全部试验项目。

97.工厂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监督的内容包括:对获证产品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复查;产品一致性检查;必要时,现场抽取样品送检测机构/现场检测。

98.监督检查时生产场地无样品怎么办?

答:现场监督时,如没有获证产品生产,在仓库也未抽到样品,则要求生产厂当生产获证产品时,通知检查部。检查部委托有关人员前往抽样。若获证产品在6个月内仍不生产时,则暂停证书。

99.同一企业的同类产品同时向电磁兼容认证中心和CQC申请认证时,是否要进行两次工厂审查?

答:为了不重复审查、不重复收费。认监委指定CQC统一安排工厂审查。希望企业尽量避免同类产品向两个认证机构申请认证的情况发生,避免认证程序复杂化。

100.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费用如何收取?

答:CQC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标准,统一收取。申请人按照CQC列出的费用、金额以及银行账号将款交到CQC。认证费用木会因为申请人选择了不同的认证机构而有所差异。

101.如何对机动车辆强制认证实施规则所列摩托车发动机产品进行定义?

答:实施规则所列摩托车发动机是指发动机总成,可以不包括空滤器、化油器、排气消声器等部件。但送样检测时需提供能够使发动机正常运转测试的必备部件。

102.车辆认证在哪个阶段开始,产品销售阶段还是批量生产阶段?

答:在有样机后即可申请CCC车辆认证。

103.车辆制动软管如何分类?

答:是根据制动软管的材料、结构、内外径和接头的不同进行分类的。

104.汽车产品强制认证实施细则“4.2.2.3特殊情况由申请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到生产厂进行现场检测。”中的“特殊情况”是指何种情况?

答:是指运输困难,时间紧迫和检测项目少等情况。

105.机动车辆申请CCC认证要求提交哪些资料,应在何时提交?

答:认证所需资料的清单可在CQC网站上查到,一般应在申请后即提交,但也可分步提交。如分步提交应按以下顺序:

1)送样检测前应提交申请资格证明文件(如授权委托书)、产品描述和基本参数、关键零部件(含外购件)登记表、产品检测报告(仅对于免于送样检测而认可内部试验报告的项目);

2)需现场检测时,应在申请时提交现场检测信息,如现场检测设备清单等;

3)工厂审查前应提交工厂信息,如工厂审查表等;

4)其他资料可以陆续提供。

106.如何对已获证车辆单元进行扩展?

答:CQC根据同一单元内的扩展车型与已认证车型(或送检车型)的变化程度和涉及的差异检测项目来决定是以实车检测还是以确认制造商提供的报告的方式来进行单元扩展。前提是新车型经认证机构确认可划人同一单元。

107.机动车辆申请过程中,关键外购件登记表的作用是什么?

答:提供登记表是为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中的“采购和进货检验”要素的审查及年度监督核查,应于审查前提供,而且生产厂家应在送样检测前提交每种车型的关键零部件的配机参数表(影响安全、环保的零部件)。

108.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在全国设立了几个分中心?

答: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在全国总共设立了11个分中心,分别为CQC沈阳分中心、CQC上海分中心、CQC南京分中心、CQC杭州分中心、CQC福州分中心、CQC青岛分中心、CQC武汉分中心、CQC广州分中心、CQC深圳分中心、CQC成都分中心、CQC西安分中心。

109.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根据CQC总部指定的区域范围,按照CQC总部的安排,组织检查员参加对初次申请认证工厂的审查;受CQC总部委派完成所分工地区申请企业获证后的跟踪检查工作。

110.各分中心管辖的区域范围是什么?

答:沈阳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上海、安徽、江西;南京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江苏;杭州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浙江、宁波;福州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福建、厦门;青岛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山东;武汉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湖北、湖南、河南;广州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广东、珠海、广西;深圳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深圳、海南;成都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西安分中心的工作区域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111.工厂初次检查的人天数如何确定?

答:工厂初始检查包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其人口数确定的依据是认监委发布的《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影响工厂检查人口数的因素主要有:工厂规模,申请认证产品型号或规格数量、生产工艺复杂程度,工厂质量管理状况等。

112.工厂检查员的定义是什么?

答:工厂检查员是从事初次工厂审查和获证后跟踪检查的人员。

113.CQC对工厂检查员的基本要来是什么?

答:1.资格要求

工厂检查员应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

1)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并对一般专业具有至少3年以上相应技术和管理的工作经历。对复杂或特殊技术专业项目,如医药、医疗、核工业等必须是5年以上。或

2)对于非相应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一般专业须具有至少5年以上相应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经历。对复杂或特殊技术专业项目,如医药、医疗、核工业等本条不适用。或

3)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能力要求

工厂检查员应符合相应专业的以下各方面能力要求(但不限于):

1)熟悉该专业项目适用的供方/组织的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服务过程;

2)能把握影响供方/组织产品质量的关键活动,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3)具备建立质量保证能力所必须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并能结合专业特点对供方/组织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审核;

4)熟悉有关产品认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

5)适用时,具有特定行业审核证书。

114.工厂检查员需经过的培训有哪些?

答:要成为合格的工厂检查员,首先要进行相关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课程的学习(不低于3O小时);

已完成产品安全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涉及所认证产品的特定规则的培训(不低于30小时)。

115.工厂检查员的职责是什么?

答:检查员在检查组中的作用是协助组长完成审查任务。其职责为:

l)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进行审查;

2)将观察结果记录,并对其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3)向审查组报告审查发现;

4)负责现场抽样和封样工作;

5)对审查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做好保管与保密工作;

6)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116.工厂检查员应遵守什么样的行为准则?

答:应遵守:

l)贯彻国家有关产品安全认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和程序;

2)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进行审查;

3)忠实于审查目的,公正地获取客观证据,做出合理的结论;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接受企业以任何形式付给的报酬;

5)在未受派出机构和企业授权的情况下,不讨论或披露任何有关审查的信息;

6)不做有损于认证机构及受审查方声誉和利益的事情;

7)检查前向派出机构公开同被审企业的关系,不得隐瞒任何有可能影响决断的信息;

8)不有意传达任何错误的或易产生误解的信息,以避免影响审查工作。

3C基础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吧资料

3C基础知识培训试题 及答案吧

部门:职位:姓名:分数: 一、选择题() 1、3C一致性要求,产品与标样一致,检查时要检查以下哪些项目?( A、B、C ) A 关键零件的规格、型号、厂商一致 B 产品结构工艺一致 C 产品的认证标志、标识一致 D 产品功能良好 2. 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是:( A ) A纠正 B纠正措施 C预防措施 D以上都不对 3、“返修”是:( D ) A 不合格产品经处理后降级使用 B 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的措施 C防止不合格产品原来预期的使用或应用的措施 D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4、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依据是:( A ) A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B工厂的管理制度 C工厂与顾客签订的合同 D GB/T19001标准 5.、获得3C证书的进口产品加施认证标志,应:( B ) A 国外品牌可不加施3C标志 B 在进口前加施 C 由进口商在进口后加施 D 由销售商在交付给顾客时加施 6、以下CCC认证流程正确的是:( C ) A、申请—提交资料—型式试验—获得证书---工厂检查---购买标签; B、申请---提交资料---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购买标签---获得证书; C、申请---提交资料---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获得证书---购买标签; D、申请---提交资料---型式试验---购买标签---工厂检查----获得证书。 7、CCC证书有效期,CCC模压标志批准书有效期正确说法是( B ) A、3年;3年; B、3年;1年; C、10年;3年; D、5年;5年。 8、印刷模压CCC认证标志时,CCC认证标志下方应有( C ) A产品证书号 B产品所符合的标准号 C生产工厂的工厂代码 D可以什么都不要 9、目前CCC认证标志分为(ABCD): A安全认证标志; B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C安全和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D消防认证标志 10、CCC认证于(B)开始实施。 A 2003年5月1日; B 2002年5月1日; C 2003年1月1日; D 2002年12月31日。 11、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中的主要任务为(B) A 进行认证产品的获证后跟踪监督 B对列入《目录》的产品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C对获得认证的企业进行稽查审核 D对企业代理申请认证

3C认证基本知识培训

3C认证基本知识培训 一、3C关键术语介绍 1、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2、CQC:中国自愿性产品认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二、、质量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1)质量负责人必须是公司的管理阶层,具备一定的权限,并能经常和最高管理者沟通,确保相关信息 的传递顺畅。 2)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建立满足认证要求的体系文件,并确保工厂按要求运行。 3)确保工厂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符合认证标准要求并与型式样品一致。 4)了解认证证书和标准的使用要求和证书暂停,注销,撤销的条件,确保证书和标志的正确使用。 三、认证联络员的职责 A)负责在认证过程中与认证机构保持联系,跟踪了解认证机构和政府部门对认证产品的要求和规定。并 及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负责人。 B)需跟踪了解的内容: 收集认证产品实施规则换版;认证产品执行标准换版及认证要求等文件的发布,修订等信息。认证产品的证书有效性跟踪查询。 认证产品国抽/省抽/监督抽样检测结果跟进 C)对国抽/省抽/客诉/抽样/等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的收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对策分析,整改。必要时将不合格信息经纠正整改后,及时的反馈给认证机构。四、认证技术负责人

1.负责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的批准。 2.按认证实施规则要求,认证履行认证产品中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的批准,确保变更信息准确,及时的上报。并对获证产品的一致性负责。 3.认真做好变更记录,并将记录妥善保存 备注:认证技术负责人需通过认证机构的培训,经考核合格,获得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技术负责人证书,方可行使职权。 五、标志的型式 S:安全S&E:安全加电磁兼容EMC:电磁兼容F:消防 (不合格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批准的产品、不是认证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均不可施加标志) 六、认证证书 1. 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2.不得利用产品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 七、产品的变更 元件信息的变更:含元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供应商信息 产品信息的变更:含产品名称,型号,内部结构,电气原理,扩型号等工厂信息的变更:含工厂的名称,地址,法人,经营范围等。执行标准的变更:指国家执行标准的变更。八、产品的执行标准 GB4706.1-2005 GB4706.14-2008 GB4706.27-2008 GB4343.1 -2009 GB17625.1-2003 九、实施规则版本号

产品检验基础知识检验员培训资料含试题及答案

产品检验基本知识 一、检验基础知识 1 、什么是检验( QC)?定义:检验是指依照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测量、观察或试验,将其检查结果与检验标准进行比较,最终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过程。 2、检验三要素 1)产品 --- 检验的对象。品管人员应当了解产品的用途、关键特性、在你负责的区域内的质量特性对后工序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真正一个称职 QC 你还应当了解生产流程; 2)检验方法 --- 既检验手段,包括检验工具、仪器、目力等。你要了解产品特性的重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仪器工具; 3)检验标准 --- 检验的生命线。假设一个企业,没有检验标准,仅凭个人经验操作,或标准制定描述失当、不充分或 者模糊,它能够作出优质产品来,是难想象的。所以,在二方验厂时,有经验的稽核人员会首先考察你工厂的控制标准和实验室,然后在去勘察你的控制现场 3、检验职能(作用) 1. 把关:放行合格的产品,卡住不合格的产品。这是检验的根本命脉。 2. 报告:将产品检验的结果报告给质量管理部门。报告的目的是建立和收集数据,记录报表是为运用而生的,其作用是为评估过程业绩和下一步的质量改进提供原始数据。所以,作为一名质量相关人员,在设置记录的种类、数量、格式内容,你首先应当考虑质量诉求,既客户的期望和要求,当然你还要考虑公司需求和现有资源状况。 报告包括两种形式: 1)例行报告如检验记录、返工返修记录、质量报表等; 2)异常报告如品质异常报告、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退货报告等 3. 反馈将产品不合格信息及时反映给产品制造部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以上是品管人员的基本职责,你应当根据公司的情况和需求,赋予 QC 更多的功能与职责,譬如监督(工艺监督与确认)、指导(给操作者纠错和辅导)、改进等。 二、检验标准的有关知识 1. 检验标准的要素构成 1.1 检验项目:即产品特性(检验的指标和内容)。这是检验标准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包括: 1.1.1 外观:脏污、肥油、破损、弯曲、色泽、图案的正确性; 1.1.2 尺寸:板厚、线宽、线径、管脚长度等; 1.1.3 产品功能如通断(开路和短路)、升降压、发光颜色; 1.1.4 产品性能如阻燃性、耐热性、绝缘阻抗、安全耐压、寿命等; 1.1.5 包装:内外包装、说明书落地试验 1.2 检验方式:采取全检还是抽检 1.3 检验手段:使用什么工具和仪器 1.4 判断准则:经过检查后,如何判定该项目是否合格(分为单件质量和批质量) 1.5 试验环境:温度、湿度、电磁干扰等, 1.6 引用的文件信息:如 AQL 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等 2. 适用的检验标准有哪些? 1)产品检验规范(检验标准书) 2)产品图纸、技术规格书 3)生产指令说明 4)客户订单 5)产品样板 /图片 /菲林等,建议尽可能多采用实物标准,作为标准体系的重要补充; 6)色板(偏通卡) 7)抽样标准( GB2828.1-2003 ) 三、产品检验的分类 1. 按产品形成的阶段分类: 来料检验包括米购物料和委外加工产品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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