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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交材料

徐州市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交材料
徐州市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交材料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注:申请移出异常名录需提交: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见上页);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1)未按规定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应当提交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证明材料(①“企业公示信息”模块中“企业年报”的首页;②点击相应的年度报告后,企业年报的详细页面。以上两项材料,打印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未按规定公示有关即时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应当提交已履行相关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证明材料;

(3)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提交已对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作了更正的证明材料;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应当提交已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证明材料,或通过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证明材料。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申请、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流程: 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了补报或公示、更正相关信息,依法办理了变更登记或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能够重新取得联系,方可填写本申请表。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住所或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分局提交本申请表时,还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工商分局收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开具《受理申请回执单》。 4.工商分局依照有关规定自收到申请或进行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移出的决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5.本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列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审批表》一并存档。

申请、办理恢复正常记载状态流程: 1.个体工商户已补报或更正了年度报告,依法办理了变更登记或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能够重新取得联系,方可填写本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分局提交本申请表时,还须携带个体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经营者或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工商分局依照有关规定自收到申请或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个体工商户可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4.本申请表、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纸质年度报告存档保留。 5.如个体工商户不符合恢复情形,须按上述流程重新申请。 注意: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

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书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委托事项及权限: 办理(企业名称)的□ 办理本企业的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申请 □ 办理本企业的经营异常名录异议申请 □ 办理本企业的工商公示信息更正申请 □ 办理本企业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异议申请 □ 领取与本企业有关的行政决定文书 是否同意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修改所提交材料中的错误 □ 同意 □ 不同意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企业盖章) 年月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所需证明材料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所需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补报年度报告情况说明(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②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公章)、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公章)、相关部门证明等)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携创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工商局: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带恢复流程)(精)

工商局: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企业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三)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影响: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银行信贷、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不得担任新企业法人、负责人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不同异常原因,移出方法都不同。同时由于全国各地区移出异常名录方法都不一样,只要按照以下方法进入相应地区城市操作即可!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流程 一、百度一下携创网 【看下图】(先以北京为例) 二、进入后选择城市“北京”【看下图】

三、进入北京工商企业年报系统【看下图】 四、进入企业移经营异常名录指南! 【看下图】

五、按照提示申请移除异常即可【看下图】 六、其他城市的进入你企业所属的城市按照提示操作就可以! 提示“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同4种原因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由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消失的,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针对四种不同情形具体移出程序如下: 1.未按规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资料(见表格底部说明)前往企业所属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2.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携创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3.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4.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所需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补报年度报告情况说明(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②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公章)、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公章)、相关部门证明等)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

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

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 企业名称:成都********有限公司 注册号:510112********* 申请日期:2016年1月3日 成都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单位一方面因,年检制度取消以后,企业对年报制度不了解,以为从工商审核改为企业自主申报,就不重视了;另一方面,随着今年国家商事制度的重大改革的推进,前年才设立的新型中小企业。没有经历过年检,对于替代年检的年报制度更加不清楚,无法适从。因为没经验,并不知道企业注册之后还需要年报;最后,由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申报期在外地出差所以没有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处理此事。故未在2015年**月30日前报送公示2014年度/2015年度的年度报告,故被贵局按《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必须每年在6月30日之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工作,超期报送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企业在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第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企业信息将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第二、企业不按规定进行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连续三年以上不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清单。这类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清单的企业将向社会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相关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等工作中将对其采取限制或禁入等约束措施等很可能给企业经营记录留下污点。 第三、由于我们企业是****行业中经营,需要大量的银行资金的融资支持,才能使企业得以生存发展,银行在放贷时的一个考核标准就是企业经营用信用考核,现在企业被移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使得企业信用受损,在企业融资时受到阻碍,严重影响企业的信誉及其发展。 为使企业信用能够得到修复,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除经营异常名录。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除经营异常名录。 我们承诺在以后的经营中严格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 现我单位已于2015年12月29日按照规定补充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特向贵局申请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望此速准。 附:我单位已补充履行年报义务的证明(公示系统打印的企业年度报告证明) 成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操作流程 一、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方式和受理机关 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应向登记监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列入机关受理、办理。因经营地址变更形成列入机关与登记机关不一致的,由现登记机关监管部门受理、办理。 二、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申请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与核实公示信息有关的材料,如:财务报表、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等。 5、按照不同的被列入原因,申请企业还需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 ①因逾期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申请移出的,还应提交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辽宁)”公示系统平台(以下简称“公示系统”)上补报并公示的年报信息。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②因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期限内未履行企业信息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申请移出 的,应提交已按照责令改正的要求完成整改的证明材料。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③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申请移出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已更正错误信 息并在公示系统上公示信息的证明材料。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④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申请移出的,还应提交变更住所 (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或在原登记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证明材料。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对其提供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企业因不同情形分别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需所有列入情形均已改正后,方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附相关表格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操作手册

网上申请移出异常名录操作说明 (适用于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登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平台,根据系统要求填写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如下图所示: 申请情形一: 对应载入相关信息:【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进入申报信息详细页面,选择申请理由:1.【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备注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递交申请】按钮,如下图所示: 具体的辖区监管所。如下图所示: 或进入申报信息详细页面,选择申请理由:2.【已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填 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备注信息。如下图所示:

的,提示申请成功。如下图所示: 的理由不成立,请查证后再申请。如下图所示: 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申请已提交过,提示已在处理中,无需重复申

请。如下图所示: 如果系统查询过程中因网络问题或服务器问题无法正常递交申请的,请稍后再次确认即可,如下图所示: 申请情形二: 对应载入相关信息:【未按时提交年度年报】 进入申报信息详细页面,选择申请理由:1.【已补提交年度年报】,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备注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递交申请】按钮,系统查询确认【已补提交年度报告】的,提示申请成功。如下图所示: 如果系统查询【已补提交年度报告】不属实的,提示您申请的理由不成立,请查证后再申请。如下图所示: 如果系统查询【已补提交年度报告】的申请已提交过,提示已在处理中,无需重复申请。如下图所示: 如果系统查询过程中因网络问题或服务器问题无法正常递交申请的,请稍后再次确认即可,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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