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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标准

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标准
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标准

第六章电力变压器

第6.0.1条电力变压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二、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三、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五、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六、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七、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八、绕组连同套管的局部放电试验;九、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十、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十一、绝缘油试验;十二、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十三、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十四、检查相位;十五、测量噪音。注:①1600kVA以上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应按本条全部项目的规定进行。②1600kVA及以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四款的规定进行。③干式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④变流、整流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⑤电炉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⑥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的变压器,在交接时,应提交变压器及非纯瓷套管的出厂试验记录。

第6.0.2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二、1600kVA及以下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4%,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1600kV A以上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 1%;三、变压器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实测数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四、由于变压器结构等原因,差值超过本条第二款时,可只按本条第三款进行比较。

第6.0.3条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与制造厂铭牌数据相比应无明显差别,且应符合变压比的规律;电压等级在220kV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其变压比的允许误差在额定分接头位置时为±0.5%。

第6.0.4条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必须与设计要求及铭牌上的标记和外壳上的符号相符。

第6.0.5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产品出厂试验值的70%。二、当测量温度与产品出厂试验时的温度不符合时,可按表6.0.5换算到同一温度时的数值进行比较。表 6.0.5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绝缘电阻的温度换算系数温度差K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换算系数A 1.2 1.5 1.8 2.3 2.8 3.4 4.1 5.1 6.

2 7.5 9.2 11.2 注:表中K为实测温度减去20℃的绝对值。当测量绝缘电阻的温度差不是表中所列数值时,其换算系数A可用线性插入法确定,也可按下述公式计算: (6.0.5-1) 校正到20℃时的绝缘电阻值可用下述公式计算:当实测温度为20℃以上时: (6.0.5-2) 当实测温度为20℃以下时: (6.0.5-3) 式中 R20——校正到20℃时的绝缘电阻值(MΩ); Rt——在测量温度下的绝缘电阻值(MΩ)。三、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4000kVA及以上时,应测量吸收比。吸收比与产品出厂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在常温下不应小于1.3。

四、变压器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且容量为120MVA及以上时,宜测量极化指数。测得值与产品出厂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第6.0.6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8000kVA及以上时,应测量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二、被测绕组的tgδ值不应大于产品出厂试验值的13 0%;三、当测量时的温度与产品出厂试验温度不符合时,可按表6.0.6换算到同一温度时的数值进行比较。表 6.0.6 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温度换算系数温度差K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换算系数A 1.15 1.3 1.5 1.7 1.

9 2.2 2.5 2.9 3.3 3.7 注:表中K为实测温度减去20℃的绝对值。当测量时的温度差不是表中所列数值时,其换算系数A可用线性插入法确定,也可按下述公式计算: (6.0.6-1) 校正到20℃时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可用下述公式计算:当测量温度在20℃以上时: (6.0.6-2) 当测量温度在20℃以下时: (6.0.6-3) 式中 tgδ20——校正到20℃时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tgδt——在测量温度下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第6.0.7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10000kVA及以上时,应测量直流泄漏电流;

二、试验电压标准应符合表6.0.7的规定。当施加试验电压达1min时,在高压端读取泄漏电流。泄漏电流值不宜超过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表6.0.7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直流泄漏试验电压标准绕组额定电压(kV) 6~10 20~35 63~330 500 直流试验电压(kV) 10 20 40 60 注:①绕组额定电压为13.8kV及15.75kV 时,按10kV级标准;18kV时,按20kV级标准。②分级绝缘变压器仍按被试绕组电压等级的标准。

第6.0.8条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容量为800 0kVA以下、绕组额定电压在110kV以下的变压器,应按本标准附录一试验电压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二、容量为8000kVA及以上、绕组额定电压在110kV 以下的变压器,在有试验设备时,可按本标准附录一试验电压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第6.0.9条绕组连同套管的局部放电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电压等级为500kV的变压器宜进行局部放电试验,实测放电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加电压为。 2.测量电压在下,时间为30min,视在放电量不宜大于300pC。 3.测量电压在下,时间为30min,视在放电量不宜大于500pC。 4.上述测量电压的选择,按合同规定。注:Um均为设备的最高电压有效值。二、电压等级为22 0kV及330kV的变压器,当有试验设备时宜进行局部放电试验。三、局部放电

试验方法及在放电量超出上述规定时的判断方法,均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变压器》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6.0.10条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进行器身检查的变压器,应测量可接触到的穿芯螺栓、轭铁夹件及绑扎钢带对铁轭、铁芯、油箱及绕组压环的绝缘电阻;二、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持续时间为1min,应无闪络及击穿现象;三、当轭铁梁及穿芯螺栓一端与铁芯连接时,应将连接片断开后进行试验;四、铁芯必须为一点接地;对变压器上有专用的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时,应在注油前测量其对外壳的绝缘电阻。

第6.0.11条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十五章“套管”的规定进行。第6.0.12条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绝缘油试验类别应符合本标准表19.0.2的规定;试验项目及标准应符合表19.0.1的规定。二、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应符合下述规定:电压等级在63kV及以上的变压器,应在升压或冲击合闸前及额定电压下运行24h后,各进行一次变压器器身内绝缘油的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两次测得的氢、乙炔、总烃含量,应无明显差别。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进行。三、油中微量水的测量,应符合下述规定:变压器油中的微量水含量,对电压等级为11 0kV的,不应大于20ppm;220~330kV的,不应大于15ppm;500kV的,不应大于10ppm。注:上述ppm值均为体积比。四、油中含气量的测量,应符合下述规定:电压等级为500kV的变压器,应在绝缘试验或第一次升压前取样测量油中的含气量,其值不应大于1%。

第6.0.13条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切换开关取出检查时,测量限流电阻的电阻值,测得值与产品出厂数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二、在切换开关取出检查时,检查切换开关切换触头的全部动作顺序,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三、检查切换装置在全部切换过程中,应无开路

现象;电气和机械限位动作正确且符合产品要求;在操作电源电压为额定电压的85%及以上时,其全过程的切换中应可靠动作。四、在变压器无电压下操作10个循环。在空载下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检查切换装置的调压情况,其三相切换同步性及电压变化范围和规律,与产品出厂数据相比,应无明显差别。五、绝缘油注入切换开关油箱前,其电气强度应符合本标准表19.0.1的规定。

第6.0.14条在额定电压下对变压器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5次,每次间隔时间宜为5min,无异常现象;冲击合闸宜在变压器高压侧进行;对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系统,试验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发电机变压器组中间连接无操作断开点的变压器,可不进行冲击合闸试验。

第6.0.15条检查变压器的相位必须与电网相位一致。

第6.0.16条电压等级为500kV的变压器的噪音,应在额定电压及额定频率下测量,噪音值不应大于80dB(A),其测量方法和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定》的规定进行。

第七章电抗器及消弧线圈

第7.0.1条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二、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三、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五、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六、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七、绝缘油的试验;八、非纯瓷套管的试验;九、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试验;十、测量噪音;十一、测量箱壳的振动;十二、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分布。注:①干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第一、二、五、九款规定进行。②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第一、二、五、六款规定进行;对35kV及以上油浸式消弧线圈应增加第三、四、七、八款。③油浸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第一、二、五、六、七、九款规定进行;对35kV及以上电抗器应增加第三、四、八、十、十一、十二款。④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的油浸

电抗器,还应在交接时提交电抗器及非纯瓷套管的出厂试验记录。第7.0.2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二、实测值与出厂值的变化规律应一致;三、三相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相间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四、电抗器和消弧线圈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第7.0.3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应符合本标准第6.0.5条的规定。第7.0.4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应符合本标准第6.0. 6条的规定。第7.0.5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应符合本标准第6.0.7条的规定。第7.0.6条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额定电压在110kV以下的消弧线圈、干式或油浸式电抗器均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二、对分级绝缘的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按接地端或其末端绝缘的电压等级来进行。第7.0.7条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应符合本标准第6.0.10条的规定。第7.0.8条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6.0.12条的规定。第7.0.9条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十五章“套管”的规定。第7.0.10条在额定电压下,对变电所及线路的并联电抗器连同线路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5次,每次间隔时间为5min,应无异常现象。第7.0.11条测量噪音应符合本标准第6.0.16条的规定。第7.0.12条电压等级为500kV的电抗器,在额定工况下测得的箱壳振动振幅双峰值不应大于100μm。第7.0.13条电压等级为330~500kV的电抗器,应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分布,温升不应大于65℃。第八章互感器第

8.0.1条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

二、绕组连同套管对外壳的交流耐压试验;三、测量35kV及以上互感器一次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四、油浸式互感器的绝缘油试验;五、测量电压互感器一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六、测量电流互感器的励磁特性曲线;

七、测量1000V以上电压互感器的空载电流和励磁特性;八、检查互感器的三

相结线组别和单相互感器引出线的极性;九、检查互感器变化;十、测量铁芯夹紧螺栓的绝缘电阻;十一、局部放电试验;十二、电容分压器单元件的试验。注:①套管式电流互感器的试验,应按本条的第一、二、六、九款规定进行;其中第二款可随同变压器、电抗器或油断路器等一起进行。②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中的互感器的试验,应按本条的第六、七、九款规定进行。第8.0.2条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测量一次绕组对二次绕组及外壳、各二次绕组间及其对外壳的绝缘电阻;二、电压等级为500kV的电流互感器尚应测量一次绕组间的绝缘电阻,但由于结构原因而无法测量时可不进行;

三、35kV及以上的互感器的绝缘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比较,应无明显差别;

四、110kV及以上的油纸电容式电流互感器,应测末屏对二次绕组及地的绝缘电阻,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不宜小于1000MΩ。第8.0.3条绕组连同套管对外壳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全绝缘互感器应按本标准附录一规定进行一次绕组连同套管对外壳的交流耐压试验。二、对绝缘性能有怀疑时,串级式电压互感器及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中间电压变压器,宜按下列规定进行倍频感应耐压试验: 1.倍频感应耐压试验电压应为出厂试验电压的85%。 2.试验电源频率为150Hz及以上时,试验时间t按下式计算: (8.0.3 -1) 式中t——试验电压持续时间(s); f——试验电源频率(Hz)。 3.试验电源频率不应大于400Hz。试验电压持续时间不应小于20s。 4.倍频感应耐压试验前后,应各进行一次额定电压时的空载电流及空载损耗测量,两次测得值相比不应有明显差别。 5.倍频感应耐压试验前后,应各进行一次绝缘油的色谱分析,两次测得值相比不应有明显差别。 6.倍频感应耐压试验时,应在高压端测量电压值。高压端电压升高容许值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7.对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中间电压变压器进行倍频感应耐压试验时,应将分压电容拆开。由于产品结构原因现场无条件拆开时,可不进行倍频感应耐压试验。三、二次绕组之间及其对外壳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为2000V。第8.0.4条测量35kV及以上互感器

一次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电流互感器: 1.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不应大于表8.0.4-1的规定。表8.0.4-1 电流互感器20℃下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 额定电压(kV) 35 63~220 330 500 充油式 3 2 充胶式 2 2 胶纸电容式 2.5 2 油纸电容式 1.0 0.8 0.6 2.2 20kV及以上油纸电容式电流互感器,在测量tgδ的同时,应测量主绝缘的电容值,实测值与出厂试验值或产品铭牌值相比,其差值宜在±10%范围内。二、电压互感器: 1.35kV油浸式电压互感器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不应大于表8.0.4-2的规定。 表8.0.4-2 35kV油浸式电压互感器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 温度(℃) 5 10 20 30 40 tgδ(%) 2.0 2.5 3.5 5.5 8.0 2.35kV以

上电压互感器,在试验电压为10kV时,按制造厂试验方法测得的tgδ值不应大于出厂试验值的130%。第8.0.5条对绝缘性能有怀疑的油浸式互感器,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绝缘油电气强度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十九章表19.0.1第10项的规定。二、电压等级在63kV以上的互感器,应进行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油中溶解气体含量与产品出厂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三、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上的互感器,应进行油中微量水测量。对电压等级为110 kV的,微量水含量不应大于20ppm;220~330kV的,不应大于15ppm;500kV的,不应大于10ppm。注:上述ppm值均为体积比。四、当互感器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较大,但绝缘油的其它性能试验又属正常时,可按表19.0.1第11项进行绝缘油的介质损耗正切值tgδ测量。第8.0.6条测量电压互感器一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值或同批相同型号产品的测得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第8.0.7条当继电保护对电流互感器的励磁特性有要求时,应进行励磁特性曲线试验。当电流互感器为多抽头时,可在使用抽头或最大抽头测量。同型式电流互感器特性相互比较,应无明显差别。第8.0.8条测量1000V以上电压互感器的空载电流和励磁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在互感器的铭牌额定电压下测量空载电流。空载电流与同批产品的测得值或出厂数值比较,应无明显

差别。二、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中间电压变压器与分压电容器在内部连接时可不进行此项试验。第8.0.9条检查互感器的三相结线组别和单相互感器引出线的极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与铭牌上的标记和外壳上的符号相符。第8.

0.10条检查互感器变比,应与制造厂铭牌值相符,对多抽头的互感器,可只检查使用分接头的变比。第8.0.11条测量铁芯夹紧螺栓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作器身检查时,应对外露的或可接触到的铁芯夹紧螺栓进行测量。二、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试验时间为1min,应无闪络及击穿现象。三、穿芯螺栓一端与铁芯连接者,测量时应将连接片断开,不能断开的可不进行测量。第8.0.12条局部放电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35kV及以上固体绝缘互感器应进行局部放电试验。二、110kV及以上油浸式电压互感器,在绝缘性能有怀疑时,可在有试验设备时进行局部放电试验。三、测试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互感器局部放电测量》的规定进行。测试电压值及放电量标准应符合表8.0.12的规定。表8.0.12 互感器局部放电量的允许水平接地方式互感器型式预加电压 (t>10s) 测量电压 (t>1min) 绝缘型式允许局部放电水平视在放电量(pC) 中性点绝缘系统或中性点共振接地系统电流互感器与相对地电压互感器 1.3Um 液体浸渍 20 固体 100 相与相电压互感器 1.3Um 1.1Um 液体浸渍 20 固体 100 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电流互感器与相对地电压互感器 0. 8×1.3Um 液体浸渍 20 固体 100 相与相电压互感器 1.3Um 1.1Um 液体浸渍 2 0 固体 100 注:Um为设备的最高电压有效值。四、500kV的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局部放电试验,可按本标准第18.0.4条的规定进行。五、局部放电试验前后,应各进行一次绝缘油的色谱分析。第8.0.13条电容分压器单元件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电容分压器单元件的试验项目和标准,应按本标准第18.0.

2、18.0.

3、18.0.4条的规定进行;二、当继电保护有要求时,应注意三相电容量的一致性。第九章油断路器第9.0.1条油断路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二、测量35kV多油断路器的介

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三、测量35kV以上少油断路器的直流泄漏电流;四、交流耐压试验;五、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六、测量油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七、测量油断路器的分、合闸速度;八、测量油断路器主触头分、合闸的同期性;九、测量油断路器合闸电阻的投入时间及电阻值;十、测量油断路器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线圈的绝缘电阻及直流电阻;十一、油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十二、断路器电容器试验;十三、绝缘油试验;十四、压力表及压力动作阀的校验。第9.0.2条由有机物制成的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值在常温下不应低于表9.0.2的规定。表 9.0.2 有机物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标准额定电压 (kV) 3~15 20~35 63~220 330~500 绝缘电阻值 (MΩ) 1200 3000 6000 10000 第9.0.3条测量35kV多油断路器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20℃时测得的tgδ值,对DW2、DW8型油断路器,不应大于本标准表15.0.3中相应套管的tgδ(%)值增加2后的数值;对DW1型油断路器,不应大于本标准表15.0.3中相应套管的tgδ(%)值增加3后的数值。

二、应在分闸状态下测量每只套管的tgδ。当测得值超过标准时,应卸下油箱后进行分解试验,此时测得的套管的tgδ(%)值,应符合本标准表15.0.3的规定。第9.0.4条 35kV以上少油断路器的支柱瓷套连同绝缘拉杆以及灭弧室每个断口的直流泄漏电流试验电压应为40kV,并在高压侧读取1min时的泄漏电流值,测得的泄漏电流值不应大于10μA;220kV及以上的,泄漏电流值不宜大于5μA。第9.0.5条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断路器的交流耐压试验应在合闸状态下进行,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二、35kV及以下的断路器应按相间及对地进行耐压试验;三、对35kV及以下户内少油断路器及联络用的断路器,可在分闸状态下按上述标准进行断口耐压。 第9.0.6条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电阻值及测试方法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二、主触头与灭弧触头并联的断路器,应分别测量其主触头和灭弧触头导电回路的电阻值。第9.0.7条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应在

产品额定操作电压、液压下进行。实测数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第9.

0.8条测量断路器分、合闸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测量应在产品额定操作电压、液压下进行,实测数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二、电压等级在15kV及以下的断路器,除发电机出线断路器和与发电机主母线相连的断路器应进行速 度测量外,其余的可不进行。第9.0.9条测量断路器主触头的三相或同相各断口分、合闸的同期性,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第9.0.10条测量断路器合闸电阻的投入时间及电阻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第9.0. 11条测量断路器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线圈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10MΩ,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第9.0.12条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合闸操作。 1.当操作电压、液压在表9.0.1 2-1范围内时,操动机构应可靠动作;表9.0.12-1 断路器操动机构合闸操作试验电压、液压范围电压液压直流交流 (85%~110%)Un (85%~110%)U n 按产品规定的最低及最高值注:对电磁机构,当断路器关合电流峰值小于50 kA时,直流操作电压范围为(80%~110%)Un。Un为额定电源电压。 2.弹簧、液压操动机构的合闸线圈以及电磁操动机构的合闸接触器的动作要求,均应符合上项的规定。二、脱扣操作。 1.直流或交流的分闸电磁铁,在其线圈端钮处测得的电压大于额定值的65%时,应可靠地分闸;当此电压小于额定值的30%时,不应分闸。 2.附装失压脱扣器的,其动作特性应符合表9.0.12-2的规定。表9.

0.12-2 附装失压脱扣器的脱扣试验电源电压与额定电源电压的比值小于35% * 大于65% 大于85% 失压脱扣器的工作状态铁芯应可靠地释放铁芯不得释放铁芯应可靠地吸合 *当电压缓慢下降至规定比值时,铁芯应可靠地释放。 3.附装过流脱扣器的,其额定电流规定不小于2.5A,脱扣电流的等级范围及其准确度,应符合表9.0.12-3的规定。三、模拟操动试验。 1.当具有可调电源时,可在不同电压、液压条件下,对断路器进行就地或远控操作,每次操作断路器均应正确,可靠地动作,其联锁及闭锁装置回路的动作应符合产品及设计要求;

当无可调电源时,只在额定电压下进行试验。 2.直流电磁或弹簧机构的操动试验,应按表9.0.12-4的规定进行;液压机构的操动试验,应按表9.0.12-5的规定进行。表9.0.12-3 附装过流脱扣器的脱扣试验过流脱扣器的种类延时动作的瞬时动作的脱扣电流等级范围(A) 2.5~10 2.5~15 每级脱扣电流的准确度±10% 同一脱扣器各级脱扣电流准确度±5% 注:对于延时动作的过流脱扣器,应按制造厂提供的脱扣电流与动作时延的关系曲线进行核对。另外,还应检查在预定时延终了前主回路电流降至返回值时,脱扣器不应动作。表9.0.12-4直流电磁或弹簧机构的操动试验操作类别操作线圈端钮电压与额定电源电压的比值 (%) 操作次数合、分 110 3 合闸 85(80) 3 分闸 65 3 合、分、重合 100 3 注:括号内数字适用于装有自动重合闸装置的断路器及表9.0.12-1“注”的情况。表9.0.12-5 液压机构的操动试验操作类别操作线圈端钮电压与额定电源电压的比值 (%) 操作液压操作次数合、分 110 产品规定的最高操作压力 3 合、分 100 额定操作压力 3 合 85(80) 产品规定的最低操作压力 3 分 65 产品规定的最低操作压力 3 合、分、重合 100 产品规定的最低操作压力 3 注:①括号内数字适用于装有自动重合闸装置的断路器。

②模拟操动试验应在液压的自动控制回路能准确、可靠动作状态下进行。③操动时,液压的压降允许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第9.0.13条断路器电容器试验,应按本标准第十八章“电容器”的有关规定进行。第9.0.14条绝缘油试验,应按本标准第十九章“绝缘油”的规定进行。对灭弧室、支柱瓷套等油路相互隔绝的断路器,应自各部件中分别取油样试验。第9.0.15条压力动作阀的动作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压力表指示值的误差及其变差,均应在产品相应等级的允许误差范围内。第十章空气及磁吹断路器第10.0.1条空气及磁吹断路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二、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三、测量支柱瓷套和灭弧室每个断口的直流泄漏电流;四、交流耐压试验;五、测量断路器主、辅触头分、合闸的配

合时间;六、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七、测量断路器主触头分、合闸的同期性;八、测量分、合闸线圈的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九、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十、测量断路器的并联电阻值;十一、断路器电容器的试验;十二、压力表及压力动作阀的校验。注:①发电机励磁回路的自动灭磁开关,除应进行本条第八、九款试验外,还应作以下检查和试验:常开、常闭触头分、合切换顺序;主触头和灭弧触头的动作配合;灭弧栅的片数及其并联电阻值;在同步发电机空载额定电压下进行灭磁试验。②磁吹断路器试验,应按本条第二、四、六、八、九款规定进行。第10.0.2条测量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本标准表9.0.2的规定。第10.0.3条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值及测试方法,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第10.0.4条支柱瓷套和灭弧室每个断口的直流泄漏电流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9.0.4条的规定进行。第10.0.5条空气断路器应在分闸时各断口间及合闸状态下进行交流耐压试验;磁吹断路器应在分闸状态下进行断口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第10.0.6条断路器主、辅触头分、合闸动作程序及配合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第10.0.7条断路器分、合闸时间的测量,应在产品额定操作电压及气压下进行,实测数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第10.0.8条测量断路器主触头三相或同相各断口分、合闸的同期性,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第10.0. 9条测量分、合闸线圈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10MΩ;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第10.0.10条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9.0.12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注:对应于本标准表9.0.12中的“液压”应为“气压”。第10.0.11条测量断路器的并联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第10.0.12条断路器电容器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十八章“电容器”的有关规定进行。第10.0.13条压力动作阀的动作值,应符合产品技术

条件的规定。压力表指示值的误差及其变差,均应在产品相应等级的允许误差范

围内。

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标准

第六章电力变压器 第6.0.1条电力变压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二、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三、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五、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六、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七、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八、绕组连同套管的局部放电试验;九、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十、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十一、绝缘油试验;十二、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十三、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十四、检查相位;十五、测量噪音。注:①1600kVA以上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应按本条全部项目的规定进行。②1600kVA及以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四款的规定进行。③干式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④变流、整流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⑤电炉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⑥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的变压器,在交接时,应提交变压器及非纯瓷套管的出厂试验记录。 第6.0.2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二、1600kVA及以下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4%,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1600kV A以上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 1%;三、变压器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实测数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四、由于变压器结构等原因,差值超过本条第二款时,可只按本条第三款进行比较。

电力变压器试验项目和标准说明

电力变压器试验项目及标准说明 1 绝缘油试验或SF6气体试验; 2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3 检查所有分接头的电压比; 4 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 5 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连接片可拆开者)及铁心(有外引接地线的)绝缘电阻; 6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7 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 8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9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tanδ ; 10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 11 变压器绕组变形试验; 12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13 绕组连同套管的长时感应电压试验带局部放电试验; 14 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15 检查相位; 16 测量噪音。 注:除条文内规定的原因外,各类变压器试验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容量为1600kVA 及以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1、2、3、4、5、6、7、8、12、14、15款的规定进行; 2 干式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2、3、4、5、7、8、12、14、15款的规定进行; 3 变流、整流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1、2、3、4、5、7、8、12、14、15款的规定进行; 4 电炉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1、2、3、4、5、6、7、8、12、14、15款的规定进行;

5 穿芯式电流互感器、电容型套管应分别按本标准第9章互感器、第16章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 6 分体运输、现场组装的变压器应由订货方见证所有出厂试验项目,现场试验按本标准执行。 7.0.2油浸式变压器中绝缘油及SF6气体绝缘变压器中SF6气体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绝缘油的试验类别应符合本标准中表20.0. 2 的规定;试验项目及标准应符合本标准中表20.0.1 的规定。 2 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应符合下述规定:电压等级在66kV 及以上的变压器,应在注油静置后、耐压和局部放电试验24h后、冲击合闸及额定电压下运行24h后,各进行一次变压器器身内绝缘油的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试验应按《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GB/T 7252进行。各次测得的氢、乙炔、总烃含量,应无明显差别。新装变压器油中H2 与烃类气体含量(μL/L)任一项不宜超过下列数值: 总烃:20, H2:10, C2H2:0, 3 油中微量水分的测量,应符合下述规定:变压器油中的微量水分含量,对电压等级为 110kV 的,不应大于 20mg/L;220kV 的,不应大于 15mg/L ;330~500kV 的,不应大于 10mg/L 。 4 油中含气量的测量,应符合下述规定:电压等级为330 ~500kV 的变压器,按照规定时间静置后取样测量油中的含气量,其值不应大于1%(体积分数)。 5 对SF6气体绝缘的变压器应进行SF6气体含水量检验及检漏:SF6气体含水量(20℃的体积分数)一般不大于250μL/L。变压器应无明显泄漏点。 7.0.3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 2 1600kVA 及以下电压等级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 4%,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1600kVA 以上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 2%;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1%; 3 变压器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实测数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 2%;不同温度下电阻值按照式7.0.3换算: R2=R1(T+t2)/( T+t1) (7.0.3) 式中 R1、R2——分别为温度在t1、t2时的电阻值; T——计算用常数,铜导线取235,铝导线取225。 4 由于变压器结构等原因,差值超过本条第2款时,可只按本条第3款进行比较。但应说明原因。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概念.

第一章电气试验的意义和要求 第一节电气设备试验的作用和要求 一、高压试验的意义 高压电气设备在制造或检修的过程中,由于材质或工艺存在瑕疵,或者由于操作人员的一时疏忽,在电气设备内部留下潜伏行的缺陷。如果将存在缺陷的电气设备投入电力系统运行,有的当时就会发生事故;有的虽然暂时不会发生事故,但在运行一段时间后,由于受点电动力、湿度、温度的影响等作用,原有的缺陷进一不发展,最后也会扩大为事故。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发生事故,通常会引起严重后果,不仅设备损坏,而且造成线路跳闸,供电中断,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秩序和生产活动。 为了防止电气设备在投入运行或运行中发生事故,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高压试验,以便及时发现设备潜伏的缺陷。因此高压试验时防止电气事故的重要手段,对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有重要的意义。 1、交接试验的意义: 新安装电气设备在安装竣工后,交接验收时必须进行交接试验。意义如下: (1)检验制造单位生产的电气设备质量是否合格。 (2)检验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是否受到损坏,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3)检验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是否满足投入电力系统运行的技术条件要求。这样,在电气设备投入运行后,如果出现问题,

也便于分清责任,找出具体原因。因此,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报告必须存档保存,为以后运行、检修和事故分析提供基础 性参考数据。 交接试验是指: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过试验合格,才能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电气设备安装竣工后的验收试验称为交接试验。 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的现行国家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及试验报告及产品技术资料。 电力系统包括众多的电气设备,有些电气设备的故障甚至会威胁到整个系统的安全供电。电力生产的实践证明,对电气设备按规定开展检测试验工作,是防患于未然,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所谓“预防性试验”由此得名。 预防性试验参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Q/CSG 1 0007-2004、试验报告及产品技术资料。 二、电气试验的分类 按试验的作用和要求不同,电气设备的试验可分为绝缘试验和特性试验两大类。 1、绝缘试验 电气设备的绝缘缺陷,一种是制造时潜伏下来的;一种是在外界作用下发展起来的。外界作用有工作电压、过电压、潮湿、机械力、热作用、化学作用等等。 上述各种原因所造成有绝缘缺陷,可分为两大类:

变压器交接试验表格样本

设备名称绕组出厂值(Ω)(20℃)实测值(Ω)折算至出厂温度 (Ω)差值(%)相差(%)0.46210.45900.46260.110.46410.46030.46390.040.46310.45900.46260.110.45820.45070.45430.850.45720.44960.45320.870.45720.45100.45460.570.44690.44190.44540.340.44450.44220.44570.270.44390.44150.4450.250.42580.42210.42540.090.42580.42220.42550.070.42550.42180.42510.090.41490.41180.41510.050.41510.41180.41510.000.41490.41160.41490.000.00024740.00024360.00024550.770.00024890.00024480.00024670.880.00024710.00024620.00024810.40试验日期ⅠⅡⅢⅣⅤ试验日期测试绕组出厂耐压值 (kV)试验电压 (kV) 试验频率 (Hz)高压对低压及地322450低压对高压及地13250额定电压比10/0.4额定电流(A)125072.17/1804.22C(C-A)相A(A-B)相B(B-C)相C(C-A)相A(A-B)相2.试验依据3.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试验采用标准、设计技术参数及合同要求分接开关位置相别A(A-B)相B(B-C)相试验环境环境温度: 18 ℃, 油温: 18 ℃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报告1#变压器1.设备参数型号SCB10-1250/10额定容量(kVA)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接线组别Dyn11冷却方式短路阻抗(%) 5.45空载电流(%)额定频率(Hz)50相数3产品编号ZCB21508087出厂日期制造厂2015.1试验设备变压器直流电阻测试仪 YD2-10A B(B-C)相C(C-A)相A(A-B)相B(B-C)相C(C-A)相A(A-B)相AB/ab误差BC/bc误差CA/ca误差B(B-C)相C(C-A)相a(a-b)相b(b-c)相c(c-a)相25000试验人员2015年 12 月 7 日4.所有分接头的电压比及接线组别高压/低压计算变化比试验设备试验人员2015年 12 月 7 日三相接线组别Dyn1126.250.040.040.0825.620.040.040.0424.3500023.750.210.170.21试验设备交直流试验变压器 YDJ-5KVA 试验环境环境温度: 18 ℃, 油温: 18 ℃15.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试前绝缘(MΩ)试后绝缘(MΩ)试验时间(min)1500015000120002000ⅡⅢⅣⅤ低压侧1高压测分接开关位置0.280.310.160.090.050.64Ⅰ

2014国家电网变压器试验标准

变压器试验项目清单 10kV级 例行试验 绕组直流电阻互差:线间小于2%,相间小于4%; 电压比误差:主分接小于0.5%,其他分接小于1%; 绝缘电阻测试:2500V摇表高压绕组大于或等于1000MΩ,其他绕组大雨或等于500 MΩ; 局部放电测量(适用于干式变压器) 工频耐压试验 感应耐压试验 空载电流及空载损耗测试 短路阻抗及负载损耗测试 绝缘油试验 噪声测试 密封性试验(适用于油浸式变压器) 附件和主要材料的试验(或提供试验报告) 现场试验:按GB50150相关规定执行 绝缘油试验 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变压比测量 联结组标号检定

铁心绝缘电阻 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额定电压下的合闸试验 抽检试验 绕组电阻测量 变压比测量 绝缘电阻测量 雷电全波冲击试验 外施耐压试验 感应耐压试验 空载电流及空载损耗测试 短路阻抗及负载损耗测试 绝缘油试验 温升试验 油箱密封性试验(适用于油浸式变压器)容量测试 变压器过载试验 联结组标号检定 突发短路试验 长时间过载试验

35kV级 应提供变压器和附件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和例行试验报告 例行试验 绕组电阻测量 电压比测量和联结组标号检定 短路阻抗及负载损耗测量 1.短路阻抗测量:主分接、最大、最小分接、主分接低电流(例如5A 2负载损耗:主分接、最大、最小分接 3短路阻抗及负载损耗均应换算到75℃ 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测量 1.10%-115%额定电压下进行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测量,并绘制出励磁曲线 2.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进行校正 3.提供380V电压下的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 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测量:比值不小于1.3,或高于5000MΩ绕组的介质损耗因数(tanδ)和电容测量 1.油温10-40℃之间测量 2.报告中应有设备的详细说明 3.每一绕组对地及绕组之间的tanδ不超过0.5(20℃),同时提供电容实测值 铁心和夹件绝缘电阻测量:不小于500MΩ 短时感应耐压试验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32—82 第十七篇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浙江省基本建设委员会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实行日期: 1 9 8 2 年 10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82年北京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不包括水轮发电机) (3) 第三章直流电机 (7) 第四章中频发电机 (8) 第五章交流电动机 (8) 第六章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和油浸电抗器 (10) 第七章互感器 (14) 第八章油断路器 (16) 第九章空气断路器 (18) 第十章隔离开关 (21) 第十一章套管 (21) 第十二章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 (22) 第十三章干式电抗器 (23) 第十四章母线 (23) 第十五章电力电缆 (23) 第十六章电容器 (24) 第十七章绝缘油 (25) 第十八章避雷器 (29) 第十九章二次回路 (31) 第二十章 1千伏以下配电装置和电力线路 (32) 第二十一章 1千伏以上架空电力线路 (32) 第二十二章接地装置 (33) 附录一高压电气设备绝缘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33) 附录三发电机定子线圈绝缘电阻温度换算系数 (34) 附录四本规范要求严格程度用词的说明 (3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篇适用于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对已运行过的并拆迁后重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可参照本标准进行。 整流装置、低压电器的交接试验可按本规范有关篇的规定。 特殊电气设备和与系统相连的农业用电气设备,可根据其使用特点,参照本标准进行。 本篇不适用于国外引进的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 第1.0.2条继电保护、自动、运动、通讯、测量、送电线路、水轮发电机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相应的专用规程进行,本标准内不予例入。 第1.0.3条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工频交流或直流耐压试验,但对110千伏及以上的电气设备,一般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一分钟。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者,发电机、电动机应按铭牌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压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限)。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为了便利现场试验工作起见,已经有了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第1.0.4条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如果只是个别项目不到本篇标准的规定,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投入运行,但须经主管单位领导审查批准。 第1.0.5条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 一、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以加强绝缘者,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二、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产品通用性的要求时,可以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三、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高海拔地区要求时,应安装地点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第1.0.6条在进行与温度有关的各种试验时,应同时测量被试物和周围环境内的温度。绝缘试验应在良好天气,且被试物温度及周围温度不宜低于5℃的条件下进行。

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项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412882645.html,/products_list.html 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项目 电力变压器: 电力变压器是一种静止的电气设备,是用来将某一数值的交流电压(电流)通过铁芯导磁作用变成频率相同的另一种或几种数值不同的电压(电流)的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通常用kVA或MVA来表示容量的大小,根据结构可以分为干式电力变压器、油浸式电力变压器、三相变压器等,变压器交接试验是在投运前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预防性检验,其中,交接试验包括以下项目: 变压器交接试验项目: 1、绝缘油试验或SF6气体试验; 2、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3、检查所有分接的电压比; 4、检查变压器的二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 5、测量铁心及夹件的绝缘电阻; 6、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7、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 8、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9、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tanO')与电容量; 10、变压器绕组变形试验; 11、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12、绕组连同套管的长时感应耐压试验带局部放电测量; 13、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14、检查相位; 15、测量噪音。 变压器试验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容量为1600kVA及以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可按第1、2、3、4、5、6,7,8、11、13和14条进行交接试验;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412882645.html,/products_list.html 2 干式变压器可按本标准第2、3、4、5、7、8、11、13和14条进行试验; 3 变流、整流变压器可按本标准2、3、4、5、6、7、8、11、13和14条进行试验; 4 电炉变压器可按本标准第1、2、3、4、5、6、7、8、11、13和14条进行试验; 5 接地变压器、曲折变压器可按本标准第2、3、4、5、8、11和13条进行试验,对于油浸式变压器还应按本标准第1条和第9条进行交接试验; 6 穿心式电流互感器、电容型套管应分别按互感器和套管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 7 分体运输、现场组装的变压器应由订货方见证所有出广试验项目,现场试验应按本标准执行; 8应对气体继电器、油流继电器、压力释放阀和气体密度继电器等附件进行检查。油浸式变压器中绝缘油及SF6气体绝缘变压器中SF6气体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绝缘油的试验类别应符合规定,试验项目及标准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2、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压等级在66kV及以上的变压器,应在注油静置后、耐压和局部放电试验24h后、冲击合闸及额定电压下运行24h后,各进行一次变压器器身内绝缘油的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 (b)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变压器油中洛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GB/T7252的有关规定。各次测得的氢、乙:快、总经含量,应无明显差别; 3)新装变压器油中总怪含量不应超过20μL/L,比含量不应超过10μL/L,C2H2含量不应超过O.1μL/L。 3、变压器油中水含量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压等级为1l0(66)kV时,油中水含量不应大于20mg/L; (b)电压等级为220kV时,油中水含量不应大于15mg/L; (c)电压等级为330kV~ 750kV时,油中水含量不应大于10mg/L。 4、油中含气量的测量,应按规定时间静置后取样测量油中的含气量,电压等级为330kV~750kV的变压器,其值不应大于1%(体积分数)。

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讲解

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一、规范到500KV。 交流耐压一般为1分钟, 油浸变压器、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止24小时后再进行,为了消除气泡。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家成套设备外,一般应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同一试验标准的的设备可以连接在一起试验。 绝缘试验时温度不低于5度,湿度不高于80%。 多绕组设备进行绝缘试验时,非被试绕组应短路接地。 绝缘电阻测试,兆欧表电压等级以下: 100伏以下250伏兆欧表 100—500伏500伏兆欧表 10000伏及以上2500或5000伏兆欧表 二、交流电动机 1、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380伏0.5兆 运行温度下: 6KV定子6M,转子3M。 10KV定子10M,转子5M。 注意,6KV,10KV需要温度换算,用非运行温度(20度)测得的绝缘电阻值除以查表得到的换算系数。

也可以按规范中的公式换算。 6KV,10KV电机测量吸收比,低压电机不用。 用60秒测得的绝缘电阻除以15秒的比值是吸收比。不低于1.2。 2、直流电组 相互差别不应超过最小值1%。 (最大值—最小值)/最大值 3、定子绕组的直流耐压和泄漏电流 试验电压为定子绕组的3倍。 每级0.5倍额定电压分阶段升高,每阶段停留1分钟,同时记 录泄漏电流,各相泄漏电流值不应大于最小值的100%。 4、定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 6KV试验电压10KV ,10KV试验电压16KV 5、同步电动机的转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为额定励磁电压的7.5倍,且不应低于1200V。但不应高于出厂试验值的75%。 6、检查定子绕组极性极其连接的正确性 7、电机空载运行2小时,同时记录空载电流。试运行时,滑动轴 承温升不超过80度,滚动90度。 以上是6KV、10KV高压电机试验项目。 380V、100KW以下交流电机,一般只做3项: 1、绝缘电阻测试 2、检查定子绕组极性极其连接的正确性

电力电缆线路交接试验标准

电力电缆线路交接试验标准 一、电力电缆的试验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测量绝缘电阻; 2.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 3.交流耐压试验; 4.测量金属屏蔽层电阻和导体电阻比; 5.检查电缆线路两端的相位; 6.充油电缆的绝缘油试验; 7.交叉互联系统试验。 注:①橡塑绝缘电力电缆试验项目应按本条第1、3、4、5和7条进行。当不具备条件时,额定电压U0/U为18/30kV及以下电缆,允许用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代替交流耐压试验; ②纸绝缘电缆试验项目应按本条第1、2和5条进行; ③自容式充油电缆试验项目应按本条第1、2、5、6和7条进行; 二、电力电缆线路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电缆的主绝缘作耐压试验或测量绝缘电阻时,应分别在每一相上进行。对一相进行试验或测量时,其它两相导体、金属屏蔽或金属套和铠装层一起接地; 2.对金属屏蔽或金属套一端接地,另一端装有护层过电压保护器的单芯电缆主绝缘作耐压试验时,必须将护层过电压保护器短接,使这一端的电缆金属屏蔽或金属套临时接地; 3.对额定电压为0.6/1kV的电缆线路应用2500V绝缘电阻测试仪测量导体对地绝缘电阻代替耐压试验,试验时间1min。 三、测量各电缆导体对地或对金属屏蔽层间和各导体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耐压试验前后,绝缘电阻测量应无明显变化; 2.橡塑电缆外护套、内衬套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km; 3.测量绝缘用绝缘电阻测试仪的额定电压,宜采用如下等级: (1)0.6/1kV电缆:用1000V绝缘电阻测试仪。 (2)0.6/1kV以上电缆:用2500V绝缘电阻测试仪;6/6kV及以上电缆也可用5000V 绝缘电阻测试仪。 (3)橡塑电缆外护套、内衬套的测量:用500V绝缘电阻测试仪。 四、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1 总则 1.0.1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50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安装的、按照国家相关出厂试验标准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1.0.3 继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1.0.4 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但对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本标准第18章规定的方法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 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及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静置时间按制造厂要求执行,当制造厂无规定时,电压等级为500kV 的,须静置72h 以上;220~330kV的须48h 以上;110kV 及以下的须24h 以上。 1.0.5 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 1.0.6 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项目及办法

绝缘试验 第一节绝缘电阻和吸收比试验 测量设备的绝缘电阻,是检查其绝缘状态最简便的辅助方法在现场普遍采用兆欧表来测量绝缘电阻,由于选用的兆欧表电压低于被试物的工作电压,因此,此项试验属于非破坏性试验,操作安全、简便。由所测得的绝缘电阻值可发现影响电气设备绝缘的异物,绝缘局部或整体受潮和脏污,绝缘油严重老化,绝缘击穿和严重热老化等缺陷,因此,测量绝缘电阻是电气安装、检修、运行过程中,试验人员都应掌握的基本方法。 一、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绝缘电阻是指在绝缘体的临界电压下,加于试品上的直流电压与流过试品的泄漏电流(或称电导电流)之比,即R=U/Ie如果施加的直流电压超过绝缘体的临界电压值,就会产生电导电流,绝缘电阻急剧下降,这样,在过高电压作用下绝缘就遇到了损伤,甚至可能击穿。所以一般兆欧表的额定电压不太高,使用时应根据不同电压等级的绝缘选用。 工程上所用的绝缘介质,并非纯粹的绝缘体,在直流电压的作用下,会产生多种极化,并从极化开始到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利用绝缘的绝缘电阻随时间变化的关系,作为判断绝缘状态的依据。 在绝缘体上施加直流电压后,其中便有3种电流产生,即电导电流、电容电流和吸收电流。这3 种电流的变化能反映出绝缘电阻值的大小,即随着加压时间的增长,这3种电流值的总和下降,而绝缘电阻值相应地增大,对于具有夹层绝缘(如变压器、电缆、电机等)的大容量设备,这种吸收现象就更明显。,因为总电流随时间衰减,经过一定时间后,才趋于电导电流的数值,所以,通常要求在加压1min后,读取兆欧表的数值,才能代表真实的绝缘电阻值。当试品绝缘受潮、脏污或有贯穿性缺陷时,介质内的离子增加,因而加压后电导电流大大增加,绝缘电阻大大降低,绝缘电阻值即可灵敏地反映出这些绝缘缺陷,达到初步了解试品绝缘状态的目的,但由于试品绝缘电阻值不仅决定于试品的受潮程度及表面受污等情况,而且还与其尺寸、材料、制造工艺、容量等许多复杂因素有关,因此,对于绝缘电阻的数值没有统一的具体规定。另外,同一被试物绝缘电阻的数值受外界因素影响很大,如温度、湿度等,因此,单从一次测量结果难于判断绝缘状态,必须在相近条件下对历次测量结果加以比较,才能进行判断。 2、吸收比 由于电介质中存在着吸收现象,在实际应用上把加压60s测量的绝缘电阻值与加压15s测量的绝缘电阻值的比值,称为吸收比,即:K=R60/R15对于吸收比来说,因测出的是两个电阻或两个电流的比值,所以其数值与试品的尺寸、材料、容量等因素无明显关系,且受其他偶然因素的影响也较小,可以较精确地反映试品绝缘的受潮情况,在绝缘良好的状态下,其泄漏电流一般很小,相对而言吸收电流却较大(R15较小),吸收比K值就较大;而当绝缘有缺陷时,电介质的极化加强,吸收电流增大,但泄漏电流的增大却更显着(R60较小),K值就减小并趋近于1。所以,根据吸收比的大小,特别是把测量结果与以前相同情况下所测得的结果进行比较,就可以判断绝缘的良好程度,但该项试验仅适用于电容量较大的试品,如变压器、电缆、电机等,对其他电容量较小的试品,因吸收现象不显着,则无实用价值。 二、试验方法 (1)断开试品电源及拆除一切对外连线,将其接地充分放电,放电时间不少于1min,对于电容量较大的试品(如变压器、电容器、电缆等),放电时间一般不少于2min。若遇重复试验或加过直流高压后的试品,放电时间则应更长些。进行放电工作应使用绝缘工具(如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钳等),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放电导线。 (2)用清洁柔软的布擦去试品表面的污垢,必要时要先用汽油或其他适当的去垢剂洗净套管表面的积污。 (3)将兆欧表水平放置,摇动手柄至额定转速(120min),此时指针应指“∝”;然后再用导线短接“火线”(L)与地“地线”(E)端钮,并轻轻摇动手柄,指针应指“0”位。

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要求

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要求 G.0.0.1 电气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交接试验,交接试验的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 G.0.0.2 直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2的规定。 直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表G.0.0.2 注:励磁绕组对外壳和电枢绕组对轴的交流耐压试验,100kW以下电机可用2500V兆欧表测绝缘电阻 代替。 G.0.0.3 电压在1000V以下的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3的规定。 1000V以下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表 G.0.0.4 电压在1000V以上的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4的规定 1000V以上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表

G.0.0.4 G.0.0.4 ②表中序号为2、3、4的试验项目可根据现场情况选做。 G.0.0.5 电力变压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5的规定。 电力变压器的交接试验表 G.0.0.5

G.O 注动保护的干式变压器可冲击3次;发电机变压器组中间连接无操作断开点的变压器,可不进行冲击合闸试验; ②当试验时温度与产品岀厂试验温度不符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 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将测量值换算到同一温度的数值,再进行比较; ③表序号9中的变压器绝缘油的试验可根据厂家说明书选做。 G.0.0.6 互感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6的规定。 互感器的交接试验表

G.0.0.7 少油断路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7的规定。 少油断路器的交接试验表 G.0.0.7

2020年《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XX有限公司 MS-CARE-01 社会责任及EHS手册 (1.0版) 制订: 审批: 2020-1-1发布 2020-1-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50—20XX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20XX--X--X实施 1 总则 1.0.1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安装的、按照国家相关出厂试验标准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他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1.0.3继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1.0.4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但对11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本标准第18章规定的方法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及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静置时间按制造厂要求执行,当制造厂无规定时,电压等级为500kV的,须静置72h以上;220~330kV 的,须48h以上;11OkV及以下的,须24h以上。 1.0.5 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 1.0.6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 1 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在于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额定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大型变压器交接试验作业指导书

大型变压器交接试验作业指导书 编制:严忠 审核:李玉国宋述贵 批准:季明怀 2004年12月12日

目录 一、编制说明 (1) 二、编制依据 (1) 三、主要试验仪器 (1) 四、试验前的准备 (2) 五、试验作业 (3) 六、安全生产及注意事项 (6)

1、编制说明 本专业指导书主要适用于额定容量8000KV A及以上, 额定电压35—220KV级的油浸式电力变压器,作为调试方面的技术指导性文件。也可作为小型变压器或干式变压器的指导参考。 在使用本指导书时,应结合变压器的具体结构和变压器的订货合同要求,参照有关使用说明书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如有疑问请与制造商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2、编制依据 2.1设计院提供的本专业图纸;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3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火力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2.4相关的设备使用说明书; 2.5国家颁发的有关的规范、标准。 2.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3、主要试验仪器

4、试验前的准备 4.1变压器主体及附件均无缺陷,变压器上无遗留杂物,导气联管畅通,倾斜度正确。底座与基础固定牢固,滚轮制动可靠。电缆与管路入地沟及交叉处有保护,事故储油池符合要求。 4.2一、二次母线与变压器套管连接可靠、牢固。套管型电流互感器组的接线端子应短接,不允许开路。 4.3。储油柜和电容式套管的油位正常,无假油位。 4.4所有投入运行的组件阀门应处于完全开启状态(但注、放油阀门应关闭)。对所有组件上部的放气塞,包括40KV级及以下套管、气体继电器等,进行再次排气。 4.5无励磁开关,三相位置应一致;有载开关电动机构灵活可靠,操纵箱及远程显示器,动作数据应一致,指示位置应正确。 4.6各接地点接地良好,如:油箱顶上的铁心接地套管和电容式套管上接地套管均应可靠接地,变压器接地的中性点、自耦变压器公共中性点、有载开关中性点,均应可靠接地;油箱的上、下箱沿和下节油箱两侧的接地螺栓,均用专用接地线接地。 4.7冷却装置的控制系统应正常。对风冷却器应运转1—2h后,打开放气塞排气,然后拧紧实。 4.8继电保护装置动作准确;测温装置指示无误;吸湿器呼吸通畅;压力释放阀完好。在变压器顶部定位处;已打开过盖板,处密封可靠。

变压器试验项目及标准

变压器试验项目和标准 测试仪表的精度要求;测量电压、电流和电阻均应使用准确度不低于0.5级的仪表和仪用互感器;测量功率应使用不低于1.0级的低功率因数功率表 (1)变压器试验项目。变压器试验项目见表3—39 表3—39 变压器试验项目 序号试验项目 试验类别 备注出厂试验交接试验更换绕组 的大修 不更换绕组的 大修 例行型式安装前安装后 1 测量绕组绝缘电阻及干燥前后必 需 打开前及投入 运用前必需 包括 额定 电压 下合 闸 2 套管介质损失角试验 3 高压试验主绝缘 4 测定电容比干燥前 后必需 干燥前后必 需 检修前后必需 5 测定电容比 建议在下列情况下采用;即当 及试值偏高或无法 进行 6 测量介质损失角可用以 4。5项 干燥前后必 需 7 测量绕组直流电阻 8 变压比试验无设备履历卡则需要

序号试验项目 试验类别 备注出厂试验交接试验更换绕组 的大修 不更换绕组的 大修 例行型式安装前安装后 9 校定绕组联结组无设备 履历卡 则需要 包括 额定 电压 下合 闸 10 空载试验 11 短路试验 12 穿心螺栓耐压试验 13 定相试验如果一次或二次接线改接则 必需 14 油的分析试验 15 油箱严密性试验 16 温升试验 ①容量为630KVA及以下变压器无需进行。 ②容量为630KVA及以下变压器仅需测量空载电流。 注表中的表示必需,。

(2)变压器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变压器在供电部门及用户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见表3—40 表3—40 变压器在供电部门、用户的试 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序号项目周期标准说明 1 测量绕组的 绝缘电阻和吸 收比 (1)交接时 (2)大修时 (3)1~3年 一次 (1)交接标准绝缘电 阻见标准;吸收比在 10~30时,35KV级以下者 不应低于1.2 (2)大修和运行标准 自行规定,参考值见上条 (1)额定电压为1000V 以上的绕组用2500V兆欧表, 其量程一般不低于10000M Ω,1000V以下者用1000V兆 欧表 (2)测量时,非被试绕组 接地 2 测量绕组连同 套管一起的介 质损耗因数 (1)交接 时 (2)大修时 (3)必要时 (1)交接标准见规定 (2)大修及运行中的 值不大于规定 (3)值与历年的 数值比较不应有显著变化 (1)容量为3150KW及 以上的变压器应进行 (2)非被测绕组应接地 (采用M型试验器时 应屏蔽) 3 绕组连同套管 一起的交流耐 压试验 (1)交接时 (2)大修后 (3)更换绕 组后 (1)全部更换绕组绝 缘后,一般应按表3-41中 出厂标准进行;局部更换 绕组后,按表3—41中大 修标准进行 (2)非标准系列产 品,标准不明的且未全部 更换绕组的变压器,交流 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按过 去的试验电压,但不得低 于表3—41(对1965年前 产品的标准) (1)大修后绕组额定电 压为110KV以下且容量为 800KW及以下的变压器应进 行,其他根据条件自行规定 (2)充油套管应在内部 充满油后进行耐压试验

110kV电力变压器预防性试验细则

一、试验细则 1目的 用于电力变压器预防性试验(定期、大修、必要时)。 2范围 电压等级为110kV的电力变压器。 3责任和权限 3.1负责试验技术的主管施工员应在试验工作前负责编写试验技术方案;并依据经批准的试验方案进行试验;负责对试验报告中数据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对试验数据中的疑点进行复核;必要时,通知该项试验人员重新复试。对试验报告中的试验项目、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负责。 3.2参加试验的人员应该熟知试验工作内容、标准规范;依据试验方案中确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认真填写试验记录;维护试验仪器设备。对试验结果的真实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4依据标准 4.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596-1996 4.2《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华北电力集团公司2000年 5工作程序 5.1使用的仪器设备 5.2试验环境条件 5.2.1试验环境温度不低于5℃;相对湿度:≯80%; 5.2.2试验区域内无交叉施工、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等妨碍试验的工作。

5.2.3高压试验时,在试验区域内不得有造成其他人危险的因素。 5.2.4电源电压波动幅度不超过±5%;电源电压的畸变率不超过5%,试验电源频率与额定频率之差应在额定频率的1%以内。 5.3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5.3.1 制定试验技术方案,进行技术交底。 5.3.2 布置试验场地,对正常试验和特殊性试验必须有试验接线图。 5.3.3 试验接线后需经第二人按结线图复查,以保证接线正确。 5.3.4 试验前应检查工作电源及接地是否可靠。 5.4试验方法 5.4.1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 1) 试验周期为定期、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变换分接位置后、有载调压变压器的分接开关检修后(在所有分接侧)、大修后、必要时。 2) 测量应在正在运行的分接头位置上进行;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应在使用的分接锁定后测量;有载调压变压器可在经常运行的分接上下几个分接处测量。 3) 对1600kVA 及以下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均值的4%,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1600kVA 以上的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均值的1%;三相电阻不平衡率计算: 4) 直阻测量方法: a) 用感性负载速测欧姆计测量绕组直流电阻时,其接线及测量方法应符合测试仪器的技术要求。 b) 用双臂电桥测量时,双臂电桥测量引线的接线如下: 双臂电桥测量接线图 % 100?-=三相算术平均值 最小值三相实测最大值不平衡率

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目录 1 总则 2 旋转电机 3 电力变压器及电抗器(消弧线圈) 4 互感器 5 开关设备 6 套管 7 支柱绝缘子和悬式绝缘子 8 电力电缆线路 9 绝缘油和六氟化硫气体 10 避雷器 11 母线 12 二次回路 13 1KV及以下的配电装置和电力馈线 14 接地装置 15 电除尘器 附录A 同步发电机定子绕组沥青云母和烘卷云母绝缘老化鉴定试验项目和要求附录B 绝缘子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附录C 污秽等级与对应附盐密度值(参考件) 附录D 橡塑电缆内衬层和外护套破坏进水的确定方法(参考件) 附录E 橡塑电缆附件中金属层的接地方法(参考件) 附录F 避雷器的电导电流值和工频放电电压值(参考件) 附录G 高压电气设备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附录H 电力变压器的交流试验电压 附录I 油浸电力变压器绕组直流泄漏电流参考值

1 总则 1.1 电力设备绝缘的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设备的健康状况,防止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损坏的重要措施。依据电力部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GB50150-17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2005),结合公司多年来实践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所规定的各项试验标准,是电力设备绝缘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电力设备全过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设备的验收、维护、检修工作中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地对设备进行维护,使其能长期安全、经济运行。 1.3 对试验结果必须进行全面地、历史地综合分析和比较,即要对照历次试验结果,也要对照同类设备或不同相别的试验结果,根据变化规律和趋势,经全面分析后作出判断。 1.4 本规程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的交接和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倘遇特殊情况而不能执行本规程有关规定时,如延长设备的试验周期、降低试验标准、删减试验项目以及判断设备能否投入运行等,应由分厂报至分公司安技处,由分公司安技处组织人员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安全副总批准。 1.5 110KV以下的电力设备,应按本规程进行耐压试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110KV及以上的电力设备,除有特殊规定外,可不进行耐压试验。 50Hz交流耐压试验,加至试验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1min;其他耐压方法的施加时间在有关设备的试验要求中规定。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力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值,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插入法计算。充油电力设备在注油后应有足够的静置时间才可进行耐压试验。静置时间无制造厂规定,则应依据设备的额定电压满足以下要求: 1)220KV设备静置时间大于48h 2)110KV及以下设备静置时间大于24h 1.6 进行耐压试验时,应尽量将连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限),但同一试验电压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已有单独试验记录的若干不同试验电压的电力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此时,试验电压应采取所连接设备中的最低试验电压。 1.7 当电力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 1)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设备以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2)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设备作为代用设备时,应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1.8 在进行与温度和湿度有关的各种试验时(如测量直流电阻、绝缘电阻、介质损耗角的正切值、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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