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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

编制说明

为加强全区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试车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总结并吸取了近年来区内外化工装置试车工作经验,借鉴原化学工业部、山东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内蒙古在自治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本规范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总则、生产准备、预试车、化工投料试车、停车、生产考核、附则及六个附件和两个附录。

本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规定了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要求,试车前必须具备的条件,试车的基本程序,试车应达到的标准要求等,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安全试车工作。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时,应认真总结试车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本规范。

目录

编制说明 (2)

目录 (3)

第一章总则 (7)

第二章生产准备 (8)

第一节一般规定 (8)

第二节组织准备 (8)

第三节人员准备 (9)

第四节技术准备 (10)

第五节安全准备 (13)

第六节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 (15)

第七节营销及产品储运准备 (16)

第八节其它准备 (16)

第三章预试车 (18)

第一节一般规定 (18)

第二节单机试车 (19)

第三节工程中间交接 (20)

第四章化工投料试车 (23)

第一节试车条件 (23)

第二节试车方案及标准 (23)

第三节“倒开车” (24)

第四节试车队伍 (25)

第五章停车 (26)

第一节常规停车 (26)

第二节紧急停车 (27)

第六章生产考核 (29)

第一节试车总结 (29)

第二节稳定运行考验 (29)

第三节生产考核 (30)

第七章附则 (33)

附件1:《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 (35)

一、概况 (35)

二、组织准备 (35)

三、人员准备 (35)

(一)根据审批的定员,编制人员配备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35)

(二)人员培训 (35)

四、技术准备 (35)

五、安全准备 (36)

六、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 (36)

(一)物资 (36)

(二)外部条件 (37)

(三)资金 (37)

七、营销及产品储运准备 (37)

(二)产品贮存及物流运输准备。 (37)

八、其它准备 (37)

九、生产准备统筹网络计划 (38)

附件2:《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 (39)

一、工程概况 (39)

二、总体试车方案的编制依据和原则 (39)

三、试车的指导思想和应达到的标准 (39)

四、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39)

五、试车的组织与指挥系统 (39)

六、试车方案与进度 (39)

七、物料平衡 (39)

八、燃料、动力平衡 (40)

九、安全、职业卫生及消防 (40)

十、环境保护 (40)

十一、试车的难点及对策 (41)

十二、试车成本测算 (41)

十三、其它需要说明和解决的问题 (41)

附件3:预试车安全操作要点 (42)

一、管道系统压力试验 (42)

(一)管道系统压力试验条件 (42)

(二)应遵守下列规定 (42)

二、管道系统泄漏性试验 (43)

三、水冲洗 (43)

四、蒸汽吹扫 (43)

(一)蒸汽吹扫条件 (43)

(二)应遵守下列规定 (44)

五、化学清洗 (44)

六、空气吹扫 (44)

七、循环水系统预膜 (44)

(一)循环水系统预膜条件 (44)

(二)应遵守下列规定 (45)

八、系统置换 (45)

九、一般电动机器试车 (46)

(一)一般电动机器试车条件 (46)

(二)应遵守下列规定 (46)

十、汽轮机、泵的试车 (46)

(一)汽轮机、泵试车条件 (47)

(二)应遵守下列规定 (47)

十一、往复式压缩机的试车 (47)

(一)往复式压缩机试车条件 (48)

(二)应遵守下列规定 (48)

十二、烘炉 (49)

(一)烘炉条件 (49)

十三、煮炉 (49)

(一)煮炉条件 (49)

(二)应遵守下列规定 (49)

十四、塔器、反应器内件的充填 (50)

(一)塔器、反应器内件充填条件 (50)

(二)应遵守下列规定 (50)

十五、催化剂、分子筛等的充填 (50)

(一)催化剂、分子筛等充填条件 (51)

(二)应遵守下列规定 (51)

十六、热交换器的再检查 (51)

十七、仪表系统调试 (52)

(一)仪表系统调试前条件 (52)

(二)应遵守下列规定 (52)

十八、电气系统调试 (52)

(一)电气系统调试前条件 (52)

(二)应遵守下列规定 (53)

十九、大机组等关键设备试车应具备以下条件 (53)

附件4:化工投料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54)

一、依法取得试生产方案备案手续 (54)

二、单机试车及工程中间交接完成 (54)

三、联动试车已完成 (54)

四、人员培训已完成 (54)

五、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已建立和落实 (55)

六、经批准的化工投料试车方案已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55)

七、保运工作已落实 (55)

八、供排水系统已正常运行 (56)

九、供电系统已平稳运行 (56)

十、蒸汽系统已平稳供给 (56)

十一、供氮、供风系统已运行正常 (56)

十二、化工原材料、润滑油(脂)准备齐全 (56)

十三、备品配件齐全 (56)

十四、通讯联络系统运行可靠 (56)

十五、物料贮存系统已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57)

十六、物流运输系统已处于随时备用状态 (57)

十七、安全、消防、急救系统已完善 (57)

十八、生产调度系统已正常运行 (58)

十九、环保工作达到“三同时” (58)

二十、化验分析准备工作已就绪 (58)

二十一、现场保卫已落实 (58)

二十二、生活后勤服务已落实 (59)

二十三、开车队和专家组人员已到现场 (59)

附件5:聘请技术顾问和开车人员管理办法 (60)

一、工作任务 (60)

二、人员组成 (60)

三、聘请方法 (60)

四、其它事宜 (60)

附件6:用词说明 (6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保证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和安全、稳定、持续运转,实现合理工期,达到设计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安全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应遵守本规范;小型化工装置执行本规范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简化有关的试车程序和内容要求。

长周期停车、安全条件发生变化的在役化工装置的开车工作,应参照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医药、轻工、冶金、建材等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的试车工作,可参照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成套引进化工装置可按该装置合同规定的试车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化工装置试车分为四个阶段,即试车前的生产准备阶段、预试车阶段、化工投料试车阶段、生产考核阶段。从预试车开始,每个阶段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要求,方可进入下一个阶段。

第四条化工装置试车及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工作必须贯穿试车的全过程。

第五条化工装置试车工作应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试车要稳,试车方案要优,试车成本要低”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力求一次成功。

第六条建设(生产)单位,应负责化工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资金筹集、组织建设或检维修、生产准备、试车、生产考核等各项工作。化工投料试车的组织和指挥、生产考核工作的组织必须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

第七条化工装置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应将试车日期、内容、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组织、设施等事项书面报告当地安监部门;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应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规定,编制试生产(使用)方案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第二章生产准备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八条生产准备工作应从化工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后开始。建设(生产)单位应将生产准备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的总体统筹计划,及早组织生产准备部门及聘请设计、施工、监理、生产、安全方面的专家,参与编制化工项目建设统筹计划,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及设计变更、非标设备监造、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建设调度等工作,办理技术交底、中间交接、工程交接等手续,并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纲要》(详见附件1:《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

第九条生产准备工作中必须严格检查和确认以下条件:

1、建设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必须成熟、安全可靠。

2、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建设项目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其它全部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确保质量合格。

4、建设项目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必须加强施工质量控制,进行化工专业工程质量监督。

5、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设施必须和主体装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经相关检验测试合格并满足试车需要。

6、所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必须经法定检测检验合格,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否则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7、化工装置必须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现场制作的大型储罐应进行强度试验,符合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并有合格的质量证明书。

第十条化工投料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计划的要求,完成全部生产准备工作。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制定试车方案,严格按试车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组织试生产。?

第二节组织准备

第十一条化工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后,建设(生产)单位应及早组建生产准备及试车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统一组织和指挥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等工作。避免因生产准备工作的延误影响试车工作。

第十二条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和试车工作,其负责人应由建设(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主管生产、技术、安全、环保、工程建设、设备动力、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的有关负责人;必要时,还应吸收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等单位的有关人员以及同类型企业的有关专家参加。

第十三条工作机构应根据化工装置的生产原理、工艺流程和装置组成,分专业或单元系统成立工程技术、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若干个工作组,具体设置和职责分工可根据实际确定。各工作组负责人应由建设(生产)单位的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相关专业的骨干人员。

第十四条化工装置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以下主要管理制度:试车指挥机构及相关制度;生产调度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工艺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供应及产品贮运销售管理制度;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生产班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各级职能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维护保养制、质量负责制、岗位练兵制、班组经济核算制等);企业人力资源、财务、档案、预算、质量、成本、后勤等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节人员准备

第十五条建设(生产)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的生产定员,编制具体定员方案和人员配备计划,遵循“按岗定职、按职进人、全员培训、严格考核”的原则,有计划的配备和培训人员。

第十六条人员配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产技术骨干人员,要有丰富的生产实践和工程建设经验;主要生产技术骨干应在建设项目筹建时到位,参加技术谈判、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和生产准备等工作。

2、主要岗位的操作、分析、维修等技能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在预试车阶段到位。

3、人员配备应注意年龄结构、文化层次、技术和技能等级的构成,在相同或类似岗位工作过的人员应达到项目定员的四分之一以上。

第十七条人员培训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设(生产)单位应根据化工装置生产特点和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制定全员培训计划,以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为重点,分级、分类、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2、生产指挥人员及工艺技术骨干、生产班组长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应经过至少四个阶段的培训,以便熟悉开停车、正常操作、异常情况处置、事故处理等全过程,掌握上下岗位、前后工序、装置内外的相互影响关系;四个阶段培训的全过程要始终贯穿安全培训;机、电、仪修人员掌握设备检修、维护保养技能,熟悉安装调试全过程。

第一阶段:专业培训。培训学习有关化工专业及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基础知识,机械、设备、电气、仪表、分析相关知识,工艺原理和生产流程及操作,危险有害因素及应急救援有关知识等。

第二阶段:实习培训。在同类型企业学习生产操作与控制、设备性能、开停车和事故处理等实际操作知识。实习培训实行“六定二包”,即定带队人、定培训点、定培训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期考核,代培单位包教、培训人员包会。

第三阶段:现场演练。按照试车方案要求逐项开展岗位练兵,熟悉现场、工艺、控制、设备、安全等规章制度、前后左右岗位的联系等,通过演练,提高生产指挥、操作控制、应急处置等能力。

第四阶段:实际操作培训。参加化工投料前的各项试车工作,进行实际操作、事故应急处置的技能培训,参加现场的预试车工作,熟悉指挥和操作。

3、对于成套引进装置的出国培训,应认真选派出国培训的骨干人员,并在合同中明确技术培训和实习培训的有关条件。

第十八条培训工作实行阶段性考核,上一阶段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培训;各阶段的考核成绩应列入个人技术培训档案,作为上岗取证的依据。

第四节技术准备

第十九条技术准备的主要任务是编制各种试车方案、生产技术资料及管理制度,使生产人员掌握各装置的生产操作、设备维护和异常情况处理等技术。

第二十条建设(生产)单位要尽早建立生产技术管理系统,分期分批集中工艺、机械、设备、电气、仪表、计算机、分析等专业方面的技术骨干,通过参加技术谈判和设计方案讨论及设计审查等工作,使其熟练掌握工艺、设备、仪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技术,具备独立处理各种技术问题的能力。

参加技术准备工作的人员应保持稳定,并对其所承担的专业工作负责到底。

第二十一条技术准备工作应以下列内容为重点:

1、组织编制或参与编制及审查预试车方案。

2、组织编制总体试车方案和化工投料试车方案。

3、组织翻译、复制、审核和编辑引进装置的流程图册、机械简图手册、模拟机说明和操作手册等资料。

4、组织编制技术培训资料,并以适当方式将各类试车方案(摘要)置于试车现场。

5、组织编制各种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6、收集设计修改项目、操作方法的变更和在安装、试车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编制试车阶段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7、准备试车操作记录表、本。

第二十二条建设(生产)单位应在化工装置试车前,组织生产准备部门或聘请设计、施工等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根据“三查四定”的技术资料编制化工装置的试车计划和方案;应在化工投料试车二个月之前,根据设计文件和《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出《总体试车方案》,经过反复修改,不断深化、优化,确保安全可靠。总体试车方案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详见附件2:《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

第二十三条建设(生产)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的有关资料,适时完成各种培训教材、技术资料、试车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和考核方案的编制工作。

1、培训教材主要包括: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控制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设备结构图,工艺流程简图,生产准备手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消防、气防知识教材,计算机仿真培训软件等。

2、生产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工艺流程图、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工艺技术规程、环保及职业卫生技术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分析规程、检修规程、主要设备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仪表及计算机运行规程、控制与联锁逻辑程序及整定值、设计修改项目和安装试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等,各种报表、台帐、技术档案等。

3、综合性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企业和化工装置情况、原材料手册、物料平衡手册、自动控制系统手册、产品质量手册、润滑油(脂)手册、“三废”排放手册、设备手册、备品备件手册、安全设施一览表、阀门及垫片一览表、轴承一览表等,并及时收集整理随机资料。

4、各种试车方案应覆盖全部试车项目,主要有:

(1)供电:外电网到总变电(总降)站、总变到各装置变电所、自备电站与外供电网

联网、事故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直流供电等受送电方案。

(2)给排水系统:水源地到化工装置区、原水预处理、脱盐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冲洗、化学清洗、预膜,污水处理场试车方案。

(3)工艺空气和仪表空气:空压机试车、设备及管线吹扫方案。

(4)锅炉及供汽系统:燃料系统、锅炉冲洗、化学清洗、煮炉、烘炉、安全阀定压、各等级蒸汽管道吹扫、减温减压器调校、锅炉(二台以上)并网等方案。

(5)其它工业炉化学清洗、煮炉、烘炉等方案。

(6)空分装置:空压机、空分管道及设备吹扫、试压、气密、裸冷、装填保冷材料等,氮压机、氧压机、液氮、液氧、液氩等系统投用方案。

(7)储运系统:原料、燃料、酸碱、三剂(催化剂、溶剂、添加剂)、润滑油(脂)、中间物料、产品(副产品)等储存、进出厂(铁路、公路、码头、中转站等)方案。

(8)消防系统:消防水、泡沫、干粉、蒸汽、氮气和二氧化碳、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火灾报警系统及其它防火、灭火设施等调试方案。

(9)调度通讯系统:呼叫系统、对讲系统、调度电话、消防报警电话等方案。

(10)化工装置的系统清洗、吹扫、试压、气密、干燥、置换等方案。

(11)化工装置的三剂(催化剂、溶剂、添加剂)装填、干燥、活化、升温还原及再生方案。

(12)自备发电机组、事故发电机、自备热电站等试车方案。

(13)化工装置的大机泵、超高压和超高、高径比大的设备以及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试车方案。

(14)联动试车方案。

(15)化工投料试车方案。

(16)事故应急预案。

(17)试车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案。

第二十四条引进装置要翻译并复制工艺详细说明、电气图、联锁逻辑图、自动控制回路图、设备简图、专利设备结构图、操作手册等技术资料,并编制阀门、法兰、垫片、润滑油(脂)、钢材、焊条、轴承等国内外规格对照表。

第二十五条化工装置的总体试车方案和化工投料试车方案,应经建设(生产)单位或试车领导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审批;其余各种试车方案、培训教材、技术资料等,应经建设(生产)单位或试车领导机构的技术总负责人审批。

第五节安全准备

第二十六条建设(生产)单位应保证化工工程建设、生产准备和试车期间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第二十七条化工装置试车之前,建设(生产)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网络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试车期间,还应根据需要增加安全管理人员,满足安全试车需要。

第二十八条建设(生产)单位应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二十九条建设(生产)单位要充分收集和整理汇编国内外有关安全技术资料和事故案例,本企业化工装置的安全、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程和消防设施分布及使用资料等,明确化工装置试车前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形成培训教材,实施针对性安全教育。

第三十条建设(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或上岗作业。

建设(生产)单位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和应急操作技能。新职工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建设(生产)单位必须对参与试车的施工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外聘保运人员等进行相应的、严格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一条建设(生产)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正确佩戴、使用。

第三十二条建设(生产)单位应按风险评价管理程序,运用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预先危险性分析(PHA)等方法,对各单元装置及辅助设施进行分析,辨识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和危险的区域等级,制定相应措施,编制事故应急预案。要把防泄漏、防明火、防静电、防雷击、防电器火花、防爆炸、防冻裂、防灼伤、防窒息、防震动、

防违章、防误操作等,作为安全预防的主要内容。

第三十三条大、中型化工装置以及危险性较高、工艺技术复杂的化工装置,建设(生产)单位应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系统、详细地对工艺过程和操作进行检查,对拟订的操作规程进行分析,列出引起偏差的原因、后果,以及针对这些偏差及后果应使用的安全装置,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三十四条建设(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按照化工装置的规模、危险程度,依据有关标准规定,编制三级(一般为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应急救援预案,履行企业内部审批程序,配备应急救援器材,组织学习和演练。

化工装置试车现场的应急通道设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试车前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其数量符合要求;设备的框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道应布置合理;疏散通道设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设置风向标。

第三十五条建设(生产)单位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及安全评价资料,辨识重大危险源,并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建设(生产)单位应组织调查化工装置周边环境的安全条件,及早准备相应的措施,确保试车周边环境的安全。

1、化工装置选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城乡规划、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周边计划搬迁的村庄、居民区、建(构)筑物、工厂设施等应搬迁完毕,其它影响安全生产的遗留问题应彻底解决。

2、涉及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易中毒及严重噪音污染等危害的化工装置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要求,以适当方式向周边企业和居民区进行危害告知。

3、周边各种生产、生活活动可能对化工装置试车安全产生严重影响的,建设(生产)单位应将此类活动及有害因素报告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协助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七条建设(生产)单位应在化工装置试车前,研究和制定试车的区域限制措施。

1、试车前,必须划定限制区域,实施化工装置区域人员限制措施。除必须参加现场指挥、联络和生产操作的人员外,未列入试车范围的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区域;所有进出限制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登记造册,安全告知,指定行车路线,明确联系方式和工作区域。

2、所有进入限制区域内的人员,应实行划区管理、定位管理措施,在试车过程中不得

随意超出规定区域。

3、试车前,装置区域内需在明显位置标识区域限制规定,制定管理制度,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六节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

第三十八条物资准备

1、建设(生产)单位必须对主要原料、燃料的供应单位进行深入的调查,确认所供应物资的品种、规格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可以确保按期、按质、按量、稳定供应。

2、建设(生产)单位应按试车方案的要求,编制试车所需的原料、燃料、三剂(催化剂、溶剂、添加剂)、化学药品、标准样气、备品备件、润滑油(脂)等的供应计划,并按使用进度的要求落实品种、数量(包括一次装填量、试车投用量、储备量),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协议或合同。

3、供货周期较长的物资,特别是需要国外订货的部分,应提前做出安排,确保在化工投料试车前到位。

4、各种化工原料、润滑油(脂)和备品配件应严格进行质量检验,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妥善安全储存、保管,防止损坏、丢失、变质,并做好分类、建帐、建卡、上架工作,做到帐物卡相符。

5、对于进口设备的备品配件以及国内暂不能供应的催化剂、化学药品等,可组织或委托测绘、剖析和试制,但必须做好试用和严格的鉴定工作,达到性能和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6、各种随机资料、专用工具和测量仪器,在设备开箱检验时,应认真清点、登记、造册,留存备查。

7、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气防、救护、通讯等器材,应按设计和试车的需要配备到岗位,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设计和有关规定配发。

8、产品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设备等,应在化工投料试车前到位。

第三十九条外部条件准备

1、建设(生产)单位应根据与外部签订的供水、供汽、供电、通信等协议,按照总体试车方案要求,落实开通时间、使用数量、技术参数等。

2、建设(生产)单位应根据厂外公路、铁路、码头、中转站、防排洪、工业污水、废渣等工程项目进度,及时与有关管理部门衔接开通。

3、建设(生产)单位应落实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抗震、防雷、特种设备登记和检测检验等各项措施,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做到依法试车。

4、建设(生产)单位需依托消防、医疗救护等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应及时与依托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

第四十条? 建设(生产)单位应根据设计概算,编制年度生产准备资金计划,确保生产准备资金来源。在编制总体试车方案时,应编制试车费用和生产流动资金计划,及早筹措落实。

第七节营销及产品储运准备

第四十一条营销准备

建设(生产)单位应尽早开展市场调查,收集分析市场信息,制定营销策略,建立产品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机构;在化工投料试车前,应落实产品流向,与用户签订销售协议或合同。危险化学品销售要落实用户的安全资质并设立24小时应急咨询电话。此外,应编制产品说明书,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还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办理有关的许可手续。

第四十二条产品储存准备

建设(生产)单位应根据设计方案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储存设施,保证产品储存能力与生产能力相匹配,制定产品储存、装卸的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化工投料试车前,储存设施必须与生产装置完整衔接,确保产品输送和储存的安全、通畅。当产品营销和储存能力不能满足试车需要时,不得进行化工投料试车。

第四十三条物流准备

化工投料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要落实产品运输的方式和渠道,建立完善的运输资质、证照、安全设施查验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产品运输的有关手续。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必须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公路运输通行证;依托外部运输力量的,应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协议和安全协议,保证产品物流渠道畅通。

第八节其它准备

第四十四条后勤服务保障准备

建设(生产)单位应根据试车的时间、地点、人员、环境等因素,围绕饮食住宿、交通、通讯、医疗急救、防暑降温、防寒防冻、气象信息等后勤保障内容,落实保障措施,做到人

员、措施、设施、标准到位。

第四十五条技术提供、专利持有或承包方配合的有关准备

1、对装置现场技术确认,提出并落实整改意见。

2、对装置DCS、ESD等系统参数进行整定与确认,检查各工艺参数符合技术要求。

3、对建设(生产)单位人员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

4、根据专有技术的特点提出试车计划、目标及要求。

5、参与编制生产考核方法和规程,配合做好项目的生产考核工作。

第四十六条设计单位配合的有关准备

1、对建筑安装工程按设计要求进行核对,对设计(包括变更设计)进行全面复查。

2、提供施工图版的操作手册、分析手册、安全导则。

3、参与审核建设(生产)单位的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分析规程等,确认各项操作指标。

4、参与项目的工程交接等工作。

5、参与编制生产考核方法和规程,配合做好项目的生产考核工作。

第四十七条施工、监理单位配合的有关准备

1、按试车统筹控制计划的要求,完成工程扫尾和有关试车任务。

2、参与总体试车方案的编制,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

3、在化工投料试车前组织试车服务组织,负责巡回检查,做好相关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出具工程质量监理监督结论。

5、办理完成有关特种设备的质量技术监督手续。

第四十八条设备制造和供应单位配合的有关准备

1、提供保质期内的备品备件清单和备品备件。

2、指导设备的安装,单机试车的条件确认,单机试车方案审核确认,解决单机试车中的设备问题,参与联动试车和化工投料试车工作。

3、提供设备操作、维护、检修手册。

4、对建设(生产)单位人员进行设备原理、事故处理、开停车、操作及检修的培训。

5、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等。

第三章预试车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十九条预试车总体要求

1、预试车必须按总体试车计划和方案的规定实施,不具备条件不得进行试车。

2、预试车应在必要的生产准备工作落实到位、消防及公用工程等已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后进行。

3、预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技术提供单位、设备制造或供应单位应对试车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有关技术措施进行交底并出具书面记录,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并向建设(生产)单位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4、预试车前,应确认试车单元与其它生产或待试车的设备、管道是否隔绝并已进行安全处理,试车过程应设专人监护。

5、预试车必须循序渐进,必须将安全工作置于首位,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装置同时试车,前一工序的事故原因未查明、缺陷未消除,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试车,决不能使危险因素后移。

6、确需实物料进行试车的设备,经建设(生产)单位、设计单位和设备制造或供应单位协商同意后,可留到化工投料试车阶段再进行。

7、预试车工作全部结束后,建设(生产)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检查确认是否具备化工投料试车条件。

第五十条预试车过程中,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公用及辅助设施等情况和装置的规模、复杂程度,主要控制以下环节:管道系统压力试验;管道系统泄漏性试验;水冲洗;蒸汽吹扫;化学清洗;空气吹扫;循环水系统预膜;系统置换;一般电动机器试车;汽动机、泵试车;往复式压缩机试车;烘炉;煮炉;塔、器内件的装填;催化剂、吸附剂、分子筛等的充填;热交换器的再检查;仪表系统的调试;电气系统的调试;工程中间交接;联动试车。

第五十一条预试车阶段记录

1、预试车报告应由试车领导机构组织编制,经参加试车各单位的授权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2、预试车报告应包括试车项目、日期、参加人员、简要过程、试车结论和存在的危险隐患及处理措施。

3、试车记录的格式、内容和份数应由试车工作机构组织提出,试车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使用。

4、每个试车项目必须填写试车记录,并由参加试车单位的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第二节单机试车

第五十二条单机试车前,工程安装及扫尾工作应基本结束。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试车的要求,认真清理未完工程和工程尾项,自检工程质量,合格后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初评,并负责整改消除缺陷。

建设(生产)单位应抓试车、促扫尾,协调、衔接好扫尾与试车的进度,组织生产人员及早进入现场,分专业进行“三查四定”,即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及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对检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定整改时间,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五十三条? 单机试车前,试车方案已经制订并获得批准;试车组织已经建立,试车操作人员已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熟悉试车方案和操作法,能正确操作;试车所需燃料、动力、仪表空气、冷却水、脱盐水等确有保证;测试仪表、工具、记录表格齐备,保修人员就位。

第五十四条? 大机组等关键设备的单机试车,应由建设(生产)单位组织成立试车小组,由施工单位编制试车方案并经过施工、生产、设计、制造等单位联合确认。试车操作应由生产单位熟悉试车方案、操作方法、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人员进行。引进设备的试车方案,按合同执行。

除大机组等关键设备外的转动设备的单机试车,应由建设(生产)单位组织,建立试车小组;由施工单位编制试车方案和实施,建设(生产)单位配合,设计、供应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十五条单机试车必须划定试车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车必须包括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动控制装置;指挥和操作必须按照机械设备说明书、试车方案和操作法进行;严禁多头领导、违章指挥和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第五十六条建设(生产)单位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和化工装置实际需要,制订管道系统压力试验、泄漏性试验、水冲洗、蒸汽吹扫、化学清洗、空气吹扫、循环水系统预膜、系统置换等各环节的操作法和要求(详见附件3:预试车安全操作要点),并严格执行。

第五十七条系统清洗、吹扫、煮炉由建设(生产)单位编制方案,施工、建设(生产)单位实施。系统清洗、吹扫要严把质量关,使用的介质、流量、流速、压力等参数及检验方法,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引进装置应达到外商提供的标准。系统进行吹扫时,严禁

不合格的介质进入机泵、换热器、冷箱、塔、反应器等设备,管道上的孔板、流量计、调节阀、测温元件等在化学清洗或吹扫时应予拆除,焊接的阀门要拆掉阀芯或全开。氧气管道、高压锅炉(高压蒸汽管道)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管道、设备的吹扫、清洗应按有关规范进行特殊处理。吹扫、清洗结束后,应交生产单位进行充氮或其它介质保护。系统吹扫应尽量使用空气进行;必须用氮气时,应制定防止氮气窒息措施;如用蒸汽、燃料气,也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八条单机试车时需要增加的临时设施(如管线、阀门、盲板、过滤网等),由施工单位提出计划,建设(生产)单位审核,施工单位施工。

第五十九条? 单机试车所需要的电力、蒸汽、工业水、循环水、脱盐水、仪表空气、工艺空气、氮气、燃料气、润滑油(脂)、物料等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供应。

第六十条单机试车过程要及时填写试车记录,单机试车合格后,由建设(生产)单位组织建设(生产)、施工、设计、监理、质量监督检验等单位的人员确认、签字。引进装置或设备按合同执行。

第三节工程中间交接

第六十一条工程中间交接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按设计内容施工完毕。

2、工程质量初评合格。

3、管道耐压试验完毕,系统清洗、吹扫、气密完毕,保温基本完成,工业炉煮炉完成。

4、静设备强度试验、无损检验、负压试验、气密试验等完毕,清扫完成,安全附件(安全阀、防爆门等)已调试合格。

5、动设备单机试车合格(需实物料或特殊介质而未试车者除外)。

6、大机组用空气、氮气或其它介质负荷试车完毕,机组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系统调试联校合格。

7、装置电气、仪表、计算机、防毒防火防爆等系统调试联校合格。

8、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工完、料净、场地清,竖向工程施工完毕。

9、对联动试车有影响的“三查四定”项目及设计变更处理完毕,其它与联动试车无关的未完施工尾项责任及完成时间已明确。

第六十二条工程中间交接的内容

施工方案编制依据

模板工程施工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1、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交底等文件。 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JGJ162-2008。 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 10、《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11、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18]31号文) 12、《建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2009-254号文) 13、广西《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高大模板编制依据 1、《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2003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6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0、《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13、《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2013 1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办质[2018]31号)[建质 [2009]87号文] 15、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文) 16、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17、柳州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柳建管字 [2010]6号) 18、关于严格限制梁板墙柱混凝土同时浇筑施工工艺的通知(桂建管[2014]42 号) 19、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管[2015]63号) 20、本工程施工图纸 21、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2、《品茗建筑安全计算软件》(V10.5.1.14633)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事故风险等情况,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4—2003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 9007—20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 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事故险情或事故,依据应急预案采取的应急行动。 3.4 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5 应急演练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救援活动。 4 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分工和职能,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预案编制工作。 4.2 资料收集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事故资料、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资料、企业周边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4.3 风险评估 主要内容包括: a) 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 b) 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c) 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4 应急能力评估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1)

目录 摘要 一、绪论 (一)课题背景 (二)现状 二、施工方案编制的内容及要求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四、掌握公路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一)编制准备编制应急预案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二)编制程序 (三)应急预案种类 五、哪些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六、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摘要】 我们每个工程都要写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要对工序的工程量、工作内容、工期安排等进行详细描述,并能按描述的内容落实,不能落实的内容不写,写的要在施工严格执行。在方案的编制上,注意对工程的实际特点有清晰的了解,专注细节,实现专项方案的理论和实际的指导作用。 针对近年来国家对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的重视重点介绍了如何更好地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同时给出了一条完整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所包含的内容,以指导工程实际。 通过论文可以知道施工方案的安全性与重要性,整个完整的施工方案决定着工程质量,同时看出团队的精神。 【关键词】: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一、绪论 (一)课题背景

随着公路建设工程规模和质量的提高,施工安全也日益得到重视。为了确保施工安全,遏制恶性事故的发生,近年来国务院、交通部颁布了《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条例。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每年都会组织多次的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就是要引起各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确实保证工程建设中的生产安全。对监理也有了要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随着国家的重视,各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者对存在危险的项目也在进行着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方法的探讨。《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就是项目管理者对危险性大的工程采取一种事先控制的预防措施。 (二)现状 近几年的监理工作中,一些施工单位所编制的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的随意性很大,没有实际可操作性。在方案的评审过程中要多次返工修改。总结这些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我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存在不足: ①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 抱着应付差事的想法来编制方案,方案内容空洞,与实际现场管理脱钩,这样的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无法指导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没有认识到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 工程建设工期的延长,并且牵连着企业内部的安定等问题 ②对设计和实际地形的关联不够了解,对施工机械和设备的性能掌握的不透彻。 分析的危险源与实际不符,所编制的方案就不能控制和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所以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前要充分掌握要建的构造物与地理、地质的关系,分析构造物对地理、地质的关系,分析构造物对地理、地质条件的影响,从而找出危险源。另外还应分析施工机械和设备是否适应实际地理、地质条件,会产生哪些方面的危险源。由于危险源找不准,从而导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跑偏,出现风马牛不相及的情况 二、施工方案编制的内容及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顾名思义就是对一项重大危险源存在条件下如何安全施工的具体方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村子啊多重危险源,针对每种重大危险源设计出避免或控制危险事故出现的措施是专项施工方案的实质。方案编制的好坏、落实的好坏,从小处说可以避免对人身的伤害,往大处想方案牵连着企业的效益和稳定,甚至社会的影响。

建筑施工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汇编【107页5万字可编辑】

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2X年03月01日

目录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3) 专项应急预案 (14) 01触电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4) 02高处坠落应急救援预案 (17) 03淹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 04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4) 05防震减灾应急救援预案 (28) 06防爆炸应急预案 (31) 07防火应急疏散预案 (34) 08施工船舶翻沉应急救援预案 (37) 09船舶与施工机械安全、环保应急救援预案 (39) 10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 11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45) 12现场施工中挖断水、电、通信光缆、煤气管道应急预案 (47) 13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49) 14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 (52) 15办公区防火应急预案 (54) 16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58) 现场处置方案 (66) 01高处坠落事故处置方案 (66) 02物体打击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70) 03机械伤害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74) 04触电事故处置方案 (78) 05灼烫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84) 06化学危险品中毒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88) 07变压器火灾事故处置方案 (92) 08电缆火灾事故处置方案 (96) 09重要生产场所火灾事故处置方案 (100)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04)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公司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员工、公众安全,维护企业安全和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和活动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施工安全以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另有规定的,适用相应规定。 1.4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综合应急预案)、公司专项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专项应急预案,包括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16项)、各生产单位的应急预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组成。 (1)综合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类别而编制的专项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实用文档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事故风险等情况,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000.4—2003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 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9007—20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emergency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 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 文案大全

应急准备emergency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 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response 针对事故险情或事故,依据应急预案采取的应急行动。 3.4 应急救援emergency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 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紧急措施 或行动。 3.5 应急演练emergencyexercise 针对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救援活 动。 4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分工和职能,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 (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 计划,组织开展预案编制工作。 4.2 资料收集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 业企业事故资料、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资料、企业周边 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4.3 风险评估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工程施工设计,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特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核制度。 一、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安全与质量两方面。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满堂脚手架; (六)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盖板及箱梁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明涵基础及开挖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钢筋加工及捆绑施工: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二、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上报公司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并上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公司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三、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公司技术部门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项目部方可实施。 四、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及、和施工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学习,安质部要做好对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九江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

九江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 编制提纲(试行) 为加强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试车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总结并吸取了近年来省内外化工装置试车工作经验,借鉴原化学工业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九江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编制提纲(试行)》。本编制提纲分《试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总体试车方案》 编制提纲、化工投料试车应具备的条件三大部分。 一、《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 生产准备工作是化工装置试车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的内容之一,建设(生产)单位应及早组织生产准备部门及聘请设计、施工、生产方面的专家,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纲要》,使生 产准备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具体编制提纲如下: 一、概况 化工工程项目简况;生产准备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计划安排;与生产准备相关的化工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主要工作情况。

二、组织准备 组织准备一般包括生产准备和试车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明确负责人、成员、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等相应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人员准备. (一)根据审批的定员,编制人员配备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人员类别、来源、素质要求; 2、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能操作人员调配到岗时间。(二)人员培训 1、人员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2、人员培训方法与步骤。 3、培训单位的选择及时间安排。 4、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能操作人员的培训。 5、各培训阶段及各类人员培训的考试、考核。 6、编制人员培训计划。 四、技术准备 (一)技术资料、图纸、操作手册的翻译编印。 (二)编制各种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操作规程。(三)编制各类综合性技术资料。 (四)编制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编制大机组试车和系统干燥、置换及三剂装填、保护等方案,并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系统吹扫、气密及化学清洗方

项目现场处置方案

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部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单位:XXXX项目部 2018年6月5日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一、事故特征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触电等不同类别的工伤事故。事故多发于带电作业的各种机械使用、发电过程等工序中。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项目部成立触电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XXXXXXXXXX副组长: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 应急:XXXXXXXXXX 应急小组职责: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处理事故,向项目领导汇报事故现场情况,组织人力、物力抢险自救。 三、应急处置 1、脱离电源 当发现有人触电,不要惊慌,首先要尽快切断电源。 注意:救护人员千万不要用手直接去拉触电的人,防止发生救护人触电事故。 脱离电源的方法。应根据现场具体条件,果断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措施,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和措施: 1)如果开关或按钮距离触电地点很近,应迅速拉开开关,切断电源。并应准备充足照明,以便进行抢救。 2)如果开关距离触电地点很远,可用绝缘手钳或用干燥木柄的斧、刀、铁锹等把电线切断。 注意:应切断电源侧(即来电侧)的电线,且切断的电线不可触及人体。 3)当导线搭在触电人身上或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竹杆或其它带有绝缘柄(手握绝缘柄)工具,迅速将电线挑开。 注意:千万不能使用任何金属棒或湿的东西去挑电线,以免救护人触电。

4)如果触电人的衣服是干燥的,而且不是紧缠在身上时,救护人员可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用干衣服、干围巾等把自己一只手作严格绝缘包裹,然后用这一只手拉触电人的衣服,把他拉离带电体。 注意:千万不要用两只手、不要触及触电人的皮肤、不可拉他的脚,且只适应低压触电,绝不能用于高压触电的抢救。 5)如果人在较高处触电,必须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切断电源后触电人从高处摔下。 2、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开,严密监视,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2)触电者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开,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的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断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摆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坚持就地正确抢救,并尽快联系医院进行抢救。 3)呼吸、心跳情况判断 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用看、听、试的方法判断伤员呼吸情况。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听:耳贴近伤员的口,听有无呼气声音。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若看、听、试的结果,即无呼吸又无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已停止,应立即用心肺复法进行抢救 4)有人触电后出现神质昏迷或其他异常情况,在就地抢救的同时,应拨打急救120,并安排车辆及时送医。 四、注意事项 1、对伤员进行施救过程中,统一组织,服从指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救,杜绝救援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及格式要求

| 第一部分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指在施工总体组织设计编制的基础上,针对技术复杂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单独编制的技术文件。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的深化、细化、补充和完善,必须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说明(必要时写) 含编制范围、原则、依据等内容。 二、工程概况 工程简介 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等) 主要工程数量 ^ 工程的主要特点及难点 三、项目管理目标、指标(必要时写) 质量目标 工期管理目标(进度目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目标 四、施工总体部署 施工组织机构 临建设施(栈桥、施工便道,施工用水用电,搅拌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场,塔吊与电梯布置,墩位龙门吊布置等) ! 五、主要临时结构设计(相关附件可附在最后) 设计概述(设计思路、设计概况等) 主要临时结构设计 六、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含关键技术参数和技术措施) 施工概述、施工测量、工艺流程、临时工程施工、工程主体施工方法等。

七、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简单的文字说明,如:分项工程的施工工效,主要节点工期)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或网络图) ] 八、资源配置计划 列出设备使用起始和结束时间,主要周转物资需求时间。 劳动力配置 管理及劳务人员(分工种)配置计划。 施工机械及设备配置 机械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数量、进场时间等。 材料供应 材料的计划供应表。 ) 九、进度、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 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含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含应急救援等)。 十、特殊季节施工保证措施(冬雨季和热期施工。需要时写) 突出:大体积混凝土、主塔高标号泵送混凝土等的特殊季节施工措施 十一、预案措施 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的预案措施(前述第四章主要为原案) 十二、提请专家决策的问题(如有) 十三、附图、附表 } 施工平面布置图;临时工程设计图与计算书等。 第二部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

建设项目试生产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当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 (一)建设项目设备及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等生产准备的完成情况; (二)投料试车方案; (三)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对策及应急预案; (四)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与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使用)相互影响的确认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人力资源配置情况; (七)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建设单位在采取有效安全生产措施后,方可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生产、储存、使用的主体装置、设施同时进行试生产(使用)。 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 试生产(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确认,对试生产(使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 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使用)前,将试生产(使用)方案,报送出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表; (二)试生产(使用)方案; (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试生产(使用)方案以及是否具备试生产(使用)条件的意见; (四)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审查意见; (五)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情况的报告; (六)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设计落实情况的报告; (七)组织设计漏项、工程质量、工程隐患的检查情况,以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报告; (八)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 (九)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复制件); (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十一)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十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 (十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十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封面版面文字格式导则

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封面、版面、文字格式导则(按照深圳市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编写规范》进行个别修改调整)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封面、版面文字格式分别见附件一~五,其中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封面见附件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封面格式,若当地政府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1 封面 封面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编制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签字,企业名称,编制日期。封面样式可参照附件一~四。 2 纸张 文字部分宜用A4纸,横道图、网络图和其它图形部分宜采用A3、A4(420×297mm、297×210mm)或A3加长纸。 3 A4纸的页面边距 上、下、左、侧页边距宜为25㎜,右侧页边距宜为20㎜;装订线应在左侧,其距离宜为8㎜;页眉边距宜为15㎜,页脚边距宜为17.5㎜。 4 字体、字号、字符间距和段落间距 正文部分的章标题字体宜采用三号宋体常规加粗字型;正文部分的节标题字体宜采用四号宋体常规加粗字型;正文部分的条以下标题字体宜采用小四号宋体常规加粗字型;正文部分的字体宜采用小四宋体常规字形;正文部分的字符间距宜采用标准值;正文部分的段落间距宜采用多倍行距:1.3倍。 文字文件编辑软件Micorosft office Word的版本,不应超过2003,超过时应得到公司技术中心认可。 5 页眉、页脚 页眉宜标识出工程名称和章节名称,页脚宜标识出施工企业名称和页码,页眉和页脚中的字体宜采用5号宋体常规字形。 6 页码 页码位置宜位于页脚右侧;A3和大于A3规格的纸可不编排页码。 7 章节条款编排顺序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分成多个章节,章、节题目宜居中,文章中的各种小标题应醒目。标题层次和格式见附录A 。 8 表格的位置 表格宜放置在靠近相关正文的地方。表格需有表名和表序号,表名宜居中,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29639—2013 2013-07-19发布 2013-10-01实施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以及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附件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4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 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 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4 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5 应急演练 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4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1 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6个步骤。 4.2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3 资料收集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收集与预案编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事故资料,同时收集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资料、周边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4.4 风险评估 主要内容包括: a)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 b)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 c)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4.5 应急能力评估 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状况基础上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4.6 编制应急预案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应注重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应急预案编制格式和要求见附录A。 4.7 应急预案评审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管理办法

专项施工方案 5.1.1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2.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方案。 4.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专家组应当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形成论证报告,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7.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8.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9.各施工专项方案由项目部收集成册,作为资料附件。 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基本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三、施工单位宜结合下列内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主要内容 1.现场勘察情况。

现场处置方案(模板)

***公司 ***车间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1.1.1设备缺陷、擅自动用明火、电线老化、违反行为准则在禁烟区吸烟等引发发生火灾事故; 1.1.2各类机器设备高速运转中,无安全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力,操作失误等造成作业人员机械伤害及噪声危害等事故或伤害; 1.1.3电器设施维护管理不善,或岗位作业人员违规用电等易引发触电事故。 1.2事故发生的区域:车间 1.3 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火灾事故、机械伤害可能造成人员受伤、设备损坏、财产损失,严重者可能危及员工生命安全。 1.4事故可能出现的征兆 1.4.1设备、电线发热、散发烧胶皮的难闻气味; 1.4.2维修或其他情况遗留火种未清理干净; 1.4.3远端监控车间的烟感报警器持续报警或视频监控发现火情; 1.4.4机器设备、电器设施无防护或防护缺陷。 2 应急工作职责 2.1应急小组及人员构成情况 应急小组组长:当班班长(工长) 应急小组成员:主操、普工、义消队员 2.2职责 2.2.1应急小组组长

a)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事发后第一时间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b)同公司应急指挥部紧密合作,共同应对事态发展,如果事故有扩大、发展趋势,应及时报请公司应急指挥部以启动公司综合应急预案。 c)组织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组织搞好培训和演练工作; d)负责现场应急处置,落实应急行动,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e)组织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f)对撤离出场的人员进行及时清点,发现有人员未撤离应即刻带领1名员工穿戴好必要的防护装备后进场搜救; g)开展受伤人员的临时救护,针对伤重病员即刻联系公司应急车辆紧急送医院救治。 2.2.2主操 a)抵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对事故现场实施警戒,参与事故抢险与救援。 b)对车间储备的应急物资和装备进行日常维护与管理,保证应急状态下完好、可用; c)事故状态下根据应急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抢险物资到位; d)组织义消队员及岗位员工根据事故类型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开展事故前期的应急抢险,公司应急力量到场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调遣参与抢险工作。 e)参与公司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的应急抢险行动。 2.2.3普工 a)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 b)根据事故类型采取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控制住当前局势,防止事故继续恶化,会使用岗位应急救援装备和消防灭火器具,能够正确、及时的处置初起火情或对其它初起事故的控制; c)熟悉岗位应急处置程序,掌握必须的应急防护和逃生技能,危及情况

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载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二)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三)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四)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 (五)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三、一般规定 (一)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必须具备的条件: 1.已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完成; 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 4.试车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保护及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满足试生产的需要; 6.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试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参加试生产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现场处置方案编写导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现场处置方案编写导则》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本项目来源于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计划编号:,项目名称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现场处置方案编写导则”。本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年月。 二、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 (一)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条例、法规对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预案有明确的要求。大多数的公司均有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是,由于没有相关文件、标准的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水平不一致。 一般来说应急预案架构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是综合应急预案,第二层是专项应急预案,第三层是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最先面对事故的一个层级,现场处置方案编写和执行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事故的处置结果,因此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是整个应急预案体系中的最基础的内容,非常重要。 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不仅需要有非常强的理论功底,还需要有丰

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现场处置方案编写导则》指导企业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尤其重要,现场处置方案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支撑,将使应急预案更加有效。 (二)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编制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指南的通知》(质检特函【】号)文件的要求,都对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预案提出了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写导则》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内容提出了基本要求,但是现场处置方案如何编写没有一个指导标准,要怎么编写,达到什么目的都不是很明确。 据调查,广东省部分地市在市政府内设置了“应急救援办”或者是“应急管理协会”,其主要职责就是应对社会突发事故,而大多的政府部门均会在该机构内设置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分队,专门应对市内特种设备事故。这表明了政府对特种设备的公共安全都高度重视。 近年来,珠海检测院与珠海市应急管理协会加强合作,对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救预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深有体会,认为在全省范围内分别编写承压、机电类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的编写导则,以及编制特种设备现场处置方案编写导则具有重大的意义。考虑到承压、机电设备的运行原理、失效模式、危害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一般规定 1.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规定应编制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应单独编制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施工前完成编制和审批。 3.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遵守的原则 (1)符合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 (2)积极开发、使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新材料和新设备;(3)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采用流水施工和网络计划等方法,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采取季节性施工措施,实现均衡施工,达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目的; (4)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 (5)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相结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时,应满足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应重点说明本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名称、施工- 1 - 范围、工程设计内容、施工的难点与重点要求、与本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相关的现场环境条件、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内容。 2.编制依据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安排 应明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管理目标、施工顺序及施工流水段、针对工程的重点和难点的主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施工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等内容。 4.施工进度计划 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施工安排并结合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或网络图表示,并附必要说明。 5.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1)施工准备

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4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Production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Object Of The Problem And The Scope Of Influence, Analyzing The Problem, Proposing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Cost Planning And Feasibility Analysis, Implementation, Follow-Up And Interactive Correction, Summary, Etc.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通用范本

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对工作想法的进一步提升,对工作的正常进行起指导性作用,产生流程包括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执行,后期跟进和交互修正,总结等。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一、方案编制目的 为了组织协调生产线各装置之间包括上下游装置之间,主要生产 装置和公用工程装置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验证工艺设计可行性,设 备的可靠性,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安全顺利而又最经济的本项目的生 产设施,制定本试车方案。 二、工程概况。 山东省博兴县鲁盛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二氯丙烷生产项 目位于博兴县兴福镇工业园区,工程项目

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格式

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格式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其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明确处置安全事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组织机构及职责: ①应急组织体系的构成: 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图示) ②指挥机构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确定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职责及各工作小组的任务、职责。 预防与预警 ①危险源监控: 监控方式、方法及预防措施。 ②预警行动: 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程序。 ③信息报告程序: ●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明确应急人员向外求救的方式。 应急处置 ①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②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大小,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③处置措施: 根据事故类别、特点、危险性制定处置措施。 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的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 现场处置方案编制格式 (1)事故特征: ①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 ②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③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④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2)应急组织与职责: ①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

②应急自救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3)应急处置: ①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报警、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程序。 ②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理、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措施。 ③报警电话及上级部门、单位的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注意事项: ①佩戴个人防护用、器具方面; ②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 ③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 ④现场自救和互救方面: ⑤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人员安全防护方面: ⑥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⑦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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