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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保健服务实施方案

孕产妇保健服务实施方案
孕产妇保健服务实施方案

孕产妇xx服务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院孕产妇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根据《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1、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

2、主要内容

对来本院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各一次产前检查及产褥期保健、产后42天健康检查。

3、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4、服务内容

(1)、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

①、孕妇健康状况评估:

询问病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结合孕妇实际情况建议进行血常规检查、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②、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③、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高危门诊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2)、孕12~28周每4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其中免费产前检查1次,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①、孕妇健康情况评估:

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有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

②、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③、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

④、对发现有异常或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及时转至高危产科门诊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

(3)、孕28~40周,在36周之前每2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36周之后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其中1次免费产前随访,高危孕妇酌情增加次数。

①、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特别要关注孕期并发症和合并症的表现特征。

②、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建议复查血常规、尿常规。

③、复查胎位,听胎心率,测宫底高度、腹围,并注意胎儿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

④、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教育,并督促做好自我监测。

(4)产后访视:

产妇分娩后,应于3~7天内对产妇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①、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出血和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②、对康复正常及出现母乳喂养、产后便秘、痔疮、会阴伤口等问题的产妇要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和相关问题处理。

③、发现有产后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建议其返回医院治疗。

④、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①、为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

②、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康复情况进行评估。

③、对已康复者进行性保健、避孕、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等方面的指导。

5、服务要求

(1)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2)按照国家有关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

(3)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育龄妇女愿意接受服务,提高早孕建册率。

(4)将每次随访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孕产妇健康档案上。

6、附表

(1)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2)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3)产后访视记录表;

(4)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孕产妇保健服务实施方案

孕产妇保健服务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院孕产妇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根据《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1、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 2、主要内容 对来本院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各一次产前检查及产褥期保健、产后42天健康检查。 3、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4、服务内容 (1)、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 ①、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病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结合孕妇实际情况建议进行血常规检查、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 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②、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③、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高危门诊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2)、孕12~28周每4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其中免费产前检查1次,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①、孕妇健康情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有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

②、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③、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 ④、对发现有异常或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及时转至高危产科门诊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 (3)、孕28~40周,在36周之前每2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36周之后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其中1次免费产前随访,高危孕妇酌情增加次数。 ①、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特别要关注孕期并发症和合并症的表现特征。 ②、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建议复查血常规、尿常规。 ③、复查胎位,听胎心率,测宫底高度、腹围,并注意胎儿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 ④、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教育,并督促做好自我监测。 (4)产后访视:产妇分娩后,应于3~7天内对产妇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①、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出血和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②、对康复正常及出现母乳喂养、产后便秘、痔疮、会阴伤口等问题的产妇要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和相关问题处理。 ③、发现有产后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建议其返回医院治疗。 ④、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①、为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 ②、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

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一、产科依法服务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产科质量,保护母婴安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助产技术的准入制度。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违法服务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逾期不校验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继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四)非法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查处。已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擅自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查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已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在未取得助产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产科助产技术人员除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者《护士执业证书》外,医生和助产师(士)还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产科应将取得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挂在产科明显处。并将取得助产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产科对外公布,以接受监督和供孕产妇知情选择服务,未取得资格的人员只能由有资格的人员带教见习,不能独立施行助产技术服务。 二、村级妇幼保健员的管理制度 村级妇幼保健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的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只从事孕期保健,护送产妇住院和产后访视母婴的保健工作,村级妇幼保健员不得违法开展家庭接生。原家庭接生员转变为村级妇幼保健员后仍违法接生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制度 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把好发证关。每个接产机构不但在孕妇学校,而且医务人员要在产前保健时要认真进行宣传。每个单位都要设立固定的宣传栏,大力宣传《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的重要意义,公告《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从每个新生儿出生后就要认真发放好法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率,并用电脑认真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四、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安徽省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安徽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试行)》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落实各种人员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按照《安徽省县、乡级产科质量标准》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 (四)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儿科要互相配合,同时负责对转入新生儿科的病理新生儿和母亲的查房和诊治,执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自测试题及答案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自测试题 一、填空题 1.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孕早期健康管理内容是在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2.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孕中期健康管理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旆查和产前诊断。 二、判断题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孕晚期对孕产妇进行2次随访。没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孕产妇的孕早期、孕中期相关随访。( × ) 4、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妇出院后28天内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 ) 三、单选题 5.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早孕建册人数是指( B ) A.在辖区内怀孕12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 B.在辖区内怀孕13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 C.在辖区内怀孕13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孕妇人数 D.在辖区内怀孕12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健康教育的产妇人数E,在辖区内怀孕13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保健指导的孕妇人数 6.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股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

记录表的“个人史”项中,询问内容是( E )。 A.剖宫产史 B.高血压病史 C.自然流产史 D.遗传性疾病史 E.服用药物 四、多选题 7.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第1次产前检查时,属于国家免费服务项目的是( ADE ) A.血常规 B.血脂 C.血糖 D.血型 E.肝功能 8.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第2~5次产前检查时,孕晚期保健指导的内容包括( ABD ) A.运动 B.母乳喂养 C.产前筛査 D.自我监测 E.避免致畸因素

孕产妇知识讲座

孕产期保健 为了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及《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得以很好的实施,确保母婴安全。我们围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内容,进行这次孕产期保健的基本临床知识学习。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是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围生期)为止,对孕产妇、胎儿和新生儿进行系统的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其目的是通过对每一位孕产妇及其胎儿,新生儿提供系统的、科学的、规范的保健服务。从而达到减少孕产妇的合并症、并发症和难产发生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和新生儿的死亡率,保障母婴的安康,提高出生人口的质量。 孕产妇保健分:孕前期保健;孕早期保健(孕13周末之前);孕中期保健(孕14周-27周末);孕晚期保健(孕28周以后);分娩期保健;产褥期保健。 孕前期保健:是指为准备妊娠的夫妇提供以健康教育与咨询、孕前医学检查、健康状况评估和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保健服务。选择最佳的受孕时机,减少许多危险因素和高危妊娠,女性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是妊娠危险因素,易造成难产及产科其他并发症,所以要选择适当的生育年龄。妊娠前健康的心理、社会环境也很重要,生活中发生不良事件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后抑郁症的发生有关。积极

治疗对妊娠有影响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心脏病等,在适宜妊娠时受孕。戒烟酒,避免接触有毒物质和放射线。药物避孕需改为工具避孕一段时间再受孕。若前次有不良孕产使者,此次受孕应向医师咨询,做好孕前准备,以减少高位妊娠和高危儿的发生。孕前3月要服用叶酸0.4-0.8mg每日,以预防神经管畸形。 孕期保健: 孕期保健是指从确定妊娠之日至临产前为孕妇及胎儿提供的系列保健服务。目的是尽早发现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及时诊治或转诊。 相关概念:妊娠期全过程从末次月经第一天开始计算,平均280日。 即40周。临床上分为3个时期:孕13周末以前称为早期妊娠,孕14-27周末称为中期妊娠,孕28周及其以后称为晚期妊娠。 一.检查次数和时间 产前检查总次数不应少于5次:第一次孕12周以前;第二次孕20周-24周;孕28周-36周每月一次;孕36周后每10天左右一次。 二.检查内容 (一).第一次(孕12周内)孕早期保健:孕早期是胚胎、胎儿分化发育阶段,易受外界因素及孕妇疾病的影响,导致胎儿畸形或发生流产,应注意防病、防畸形。应尽早确诊妊娠,确定基础血压、体重,进行高危妊娠初筛,了解有无不良孕产史、家族成员有无遗传病史,避免接触化学制剂和放射线,避免病毒感染、避免精神受刺激。患病时遵医嘱服药,并注意营养,保证充足睡眠,适当活动。孕早期保健要求(1)对怀孕妇女要做到“三早”: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2)凡确诊

围产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工作制度

围产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开展辖区内孕产妇保健工作,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技术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提供孕产期保健技术服务。 二、负责为为辖区内孕妇建立《开封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健康档案),提供不少于5次的产前检查,提供孕期保健、营养咨询、医学指导等服务。同时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请做好异常情况随访工作。 三、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高危评分)、管理、转诊、随访等工作。对辖区内孕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登记、系统管理,并及时转往上级医院,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四、负责将孕妇(妊娠28~36周、37~40周)转往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对其产检信息定期随访。 五、负责产妇的产后访视工作,对高危产妇、高危儿酌情增加访视次数。为辖区内产妇进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和保健指导,检查发现异常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六、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普及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加强宣传,公示免费服务内容,提高早孕建册率。 七、接受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按时参加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工作例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八、定期组织召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例会,并对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九、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做好围产

保健门诊各项登记,完成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反馈工作。 十、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孕产妇保健工作任务。

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制度

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和卫计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办公室设在孕产妇保健部,具体负责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日常事务。 二、工作制度 (一)妊娠风险筛查。 首次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建册医生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所列条目逐项核对,孕产妇符合《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中1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 1、筛查内容。 筛查项目:①确定孕周;②询问孕妇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生育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等;③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进行常规体检及妇科检查等;④血

常规、血型、尿常规、血糖测定、心电图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等。○5注意孕妇需要关注的表现特征及病史。 2、筛查结果处置。 (1)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绿色标识,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2)对于筛查结果阳性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筛查阳性。对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筛查阳性的孕妇,孕产妇保健科完成风险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分级填写《转诊单》,反馈给筛查机构。 (3)孕产妇保健科每月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风险评估与管理信息收集、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 1、首次评估 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 (1)绿色标识:妊娠风险低。孕妇基本情况良好,未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 (2)黄色标识:妊娠风险一般。孕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危险因素,或患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但病情较轻且稳定。 (3)橙色标识:妊娠风险较高。孕妇年龄≥40岁或BMI≥28,

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的基本知识

孕妇和儿童保健知识 一、为什么要进行定期产前检查? 随着胎儿的生长发育,孕妇各系统会出现相应的变化,这些变化如超过正常范围或因孕妇生病不能适应孕期变化,孕妇和胎儿就会出现异常情况甚至危及孕妇或胎儿生命。为了保障母婴平安走过新生命诞生的宫内生活,需要进行定期的产前检查,通过适时合理的保健检查,能及早发现和矫治妊娠中出现的疾病或各种异常。 二、产前检查的时间和次数 根据妊娠各阶段不同的变化特点,将妊娠全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孕早期(12周内),孕中期(13~27周),孕晚期(28~40周)。 孕早期:在确诊怀孕后,在停经12周内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 孕中期:每4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16、20、24、28周)。 孕晚期:孕28~36周,2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 三、产前筛查:产前筛查是采用简便、可行、无创的检查方法,对发病率高、病情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唐氏综合症)或先天畸形(神经管畸形等)进行产前筛查,检出子代具有出生缺陷高风险的人群。筛查出可疑者再进一步确诊,是防治出生缺陷的重要步骤。 四、各孕期产前检查内容是什么? 1、孕早期检查内容:(1)记录既往病史、药敏史、家族史、月经史、妊娠史等;了解有无影响妊娠的疾病或异常情况;(2)全身检查:血压、体重、身高、心、肺、肝、脾、甲状腺、乳房等,了解孕妇发育及营养状态;(3)妇科检查:子宫位置、大小,确定与妊娠月份是否相当,并注意有无生殖器炎症、畸形和肿瘤;(4)化验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肝功、梅毒筛查等及心电图检查。 2、孕中期检查内容 (1)每次体格检查测量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并注意有无下肢浮肿;(2)复查血常规及时发现妊娠合并贫血,复查尿常规及时筛查妊娠高血压综合征;(3)孕15~20周建议做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的血清学筛查;(4)孕20~24周建议做B超筛查胎儿体表畸形;(5)孕24~28周建议做妊娠合并糖尿病筛查(50g葡萄糖筛查试验)。 3、孕晚期检查内容 (1)继续孕中期体格检查,注意检查胎位,如发现异常及时纠正; (2)记数胎动并记录;建议定期做胎心监护; (3)产前复查B超,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胎盘位置及成熟度、羊水情况等。 五、妊娠合并贫血的防治 1、孕前最好先化验确定有无贫血,贫血矫治以后再怀孕;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 孕产妇保健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新版)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得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与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与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得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与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与疾病对胚胎得不良影响,同时告知与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与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得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与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与胎儿得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与需要转诊得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得孕妇,除了进行孕期得生活方式、心理、运动与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与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得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得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得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与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得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得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得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与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与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得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与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与检查了解新生儿得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与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产妇与婴幼营养等方面得指导。 三、服务流程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一、各级保健人员要选用业务素质高、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有敬业心的同志担任。 二、保健人员要掌握妇产科知识,要随时随地向群众特别是新婚夫妇宣传孕产妇系统管理知识及好处。 三、保健人员要认真为前三个月来院进行孕期保健的妇女做好“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卡”片的登记,并预约下次来院检查的时间。 四、对来院进行孕期保健的孕妇,要认真筛查“高危孕妇”,并给予登记管理。 五、对参加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妇女产前要有不少于五次、产后不少于三次的访视检查。 六、对高危孕妇不能处理的要及时转诊。 孕产妇保健管理例会制度 1、为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质量,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定期召开质量控制会议。 2、质量管理小组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还可酌情组织,主要总结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的情况、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针对不足下一步应加强整改的事宜,。 3、例会由组长召集组织,各相关成员和科室人员参加,汇报总结之前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突出问题由会议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以争取最佳工作效果,提

高孕产妇管理质量。 4、对例会达成的一致意见和整改措施,要及时传达到科室人员,并督促落实,切实保证孕产妇保健管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孕产妇管理工作登记制度 1、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HIV监测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登记内空要 求准确、真实。 2、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由专人负责,责任到时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孕产妇管理工作产前检查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4、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

孕产妇保健知识讲座

孕产妇保健知识讲座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孕产妇保健知识讲座 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是每一对父母的愿望。优生就是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一个人健康的因素不外乎两方面:一是先天赋予,二是后天获得。先天赋予当然是父母遗传下来的,所以必须预防和发现先天性异常,阻断遗传病的延续。要了解遗传病的遗传方式,可以向医生咨询,请教有关遗传方面的问题。 要做到优生优育,人们通常要懂得有关优生优育的知识。 首先要做到健康婚配。 其次要做到婚前检查。 第三要选择良好的时机怀孕。 第四十重视孕期保健。 一、怀孕早期应注意什么 妇女怀孕的头三个月称妊娠早期,是胚胎组织分化、发育的重要时间,也是最容易受内外环境影响的时期。因此,为了避免胎儿的畸形,母亲在妊娠早期要做到四忌: (一)忌滥用药。要尽可能少用药或不用药,尤其是避免用激素、磺胺、四环素类药物。 (二)忌接触有害、放射性物质。如苯、避孕药、抗癌药、农药生产和放射性同位素等。 (三)忌感染。如风疹、流感等,因为病毒有致畸作用。另外,某些发热性传染病易使胎儿死亡。

(四)忌烟、酒。酒对胎儿整个发育过程都不利,而对早期胚胎的危害更为严重,烟草的有害成分可使胚胎发育迟缓,引起畸形、流产。 二、孕早期妇女平衡膳食宝塔 油15-20g、盐6g 奶类及奶制品200-250g 大豆类及坚果50g 鱼、禽、蛋、肉类(含动物内脏)50-75g(其中鱼、禽、蛋类各 50g) 蔬菜类300-500个(以绿叶为主) 水果类100-200g 谷类薯类及杂豆200-300g,(杂粮不少于1/5) 适量饮水 三、孕中期保健:孕中期13-27周 1、健康教育:到正规医院保健系统进行孕期检查,筛查高危因素:如有腹痛、阴道流血、浮肿、严重呕吐、发烧及时检查,注意胎动时间,合理营养,不挑食,劳逸结合,不乱吃药及接触有害物质。生活规律,精神愉快,注意休息,每日保证睡眠8小时。 2、必要的检查:每四周做一次产前检查,每月进行血尿常规检查,16-20周唐氏筛查,21-24周复查超声。 四、孕晚期保健

妇幼保健学重点

第一章妇幼保健学概述 ●妇幼保健学:是针对妇女儿童生理的特征,以保健为中心,群体为对象,在妇产科和儿科的基础上,通过妇幼保健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和长期实践,以及多学科人员的参与而形成发展的一门交叉型学科。 ●妇幼保健学主要研究妇女儿童一生中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特点及保健需求;研究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生物、心理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各种高危因素;研究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分布和流行病学特征及防治措施;研究有利于提高预警和监护妇女儿童特殊疾病的适宜技术;研究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保健的策略和科学管理办法。 ●工作对象:各年龄阶段妇女和胚胎期至青春期的青少年 ●工作内容:1. 妇女保健2.儿童保健3.婚姻保健4.生殖健康服务5.生育调节期保健6.健康促进/健康教育 ●妇女保健:1.孕前期保健2.孕期保健(其目的是维持正常妊娠,降低孕期并发症、合并症和难产的发生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同时保护胎儿的健康发育,减少病残儿出生,降低围生儿死亡率)3.产时保健4.产褥期保健5.更年期老年期保健 ●妇女生命周期:女童期、青春期、经期、孕前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围绝经期、老年期。 ●生殖健康包括:1.生育调节2.母亲与婴幼儿健康3.生殖道疾病防4.性与性传播疾病防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千年发展目标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1.降低儿童死亡率(降低2/3)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降低3/4)3.促进性别平等、提高妇女权利4.消灭极度贫困和饥饿5.与人类免疫却像病毒/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疟疾及其他疾病作斗争 ●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主要目标: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3.降低婴幼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5.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6.改善生活环境7.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卫生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妇幼保健工作方法:群众性、政策性、社会性 第二章妇幼卫生组织机构管理 ●妇幼卫生业务机构: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所、计划生育指导站、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妇幼卫生研究机构等 ●妇幼保健院病床设置原则:1.合理布局2.适应社会需求 ●农村妇幼卫生三级保健网指以县为单位形成的妇幼卫生三级保健网,以县级妇幼卫生机构为技术指导中心,乡卫生院妇产科、儿科为中间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布局合理、不同层次的卫生体系。 第三章妇女保健 ●青春期保健、孕产期保健(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及服务 ●WHO青春期是年龄范围为10~19岁,青少年的年龄范围为10~14岁,青年的年龄为15~24岁。 ●月经初潮是女性青春期的重要标志 ●孕前保健的目的:是预防遗传性疾病的发生,避免环境中有害因素对生殖细胞及其功能的损害 ●从孕前3个月开始每日口服用叶酸0.4mg ●从妊娠开始到妊娠12周末为早期妊娠或早孕期。孕早期是妊娠最危险的时期,容易发生流产或受到外界影响而发育异常,甚至妊娠终止。

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白云区黄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方案 一、目的意义 孕产妇母体的脏腑气血盛衰,直接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孕期摄生与调护是保 (三)、产后访视率≥95%。 (四)、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孕妇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三、服务对象 妊娠早期,出现头晕、乏力、食欲不振、喜酸食物或厌恶油腻、恶心、晨起呕吐等一系列反应,属于早孕反应范畴。中医认为主要病机是“冲气上逆,胃失和降”。可以通过以下几点保健方法达到减轻、缓解的目的。 ①、含服少量鲜姜片、乌梅、陈皮等缓解或减轻妊吐

②、可用鲫鱼1条、生姜、春砂仁、精盐、味精煎汤服,以安胎、止吐、醒胃。对于妇女妊娠期间呕吐不止、胎动不安,有较好的疗效;同时,又能增加孕妇的食欲。 ③、辨证论治以调气和中,降逆止呕为主。 当出现严重的恶心呕吐,头晕厌食,甚者食入即吐,称为恶阻,又叫阻病,相 ②、辨证论治以补气养血为主。 ③、对于中重度贫血的孕妇应及时转院。 (4)、孕期指导孕妇保持安闲、宁静,不大喜大怒和思虑过度;增营养、禁房事、宽衣着、适劳逸、常检查;特别是慎用药,如:有毒、攻下、峻下、利水通淋、活血祛淤和大辛大热的药物。

孕产妇管理制度

孕产妇管理制度 例会制度 1、医院定期召开妇幼保健医生例会。由产科主任主持,医院孕妇中心工作人员、产科医生、护士长参加,院长、主管妇产科工作的副院长、列席参加。主要是传达上级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政策,督促、指导院内孕产妇保健工作,统计院内妇幼卫生信息,开展业务培训。 2、医院妇幼保健人员每月按时参加市级妇幼保健工作例会,上报医院妇幼卫生的统计信息,参加业务培训。 登记制度 1、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HIV监测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登记内空要求准确、真实。 2、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由专人负责,责任到时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产前检查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养、心理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4、产前检查时要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并填写好孕产妇保健手册。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每个孕妇至少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 高危孕妇、或边远地区孕妇要提前待产。有临产征象:腹痛、破水、动红等情况时应立即持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医院住院分娩。 产后访视制度 一、产科应对在医院分娩的产妇安排专人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二、产妇分娩住院期间,医生应随时进行访视,(每天巡视检查不得少于6次)对产妇和新生儿进行认真的询问和检查,及时发现产后危险因素,确保产后母婴安全。 三、产后访视一月内不得少于3次,访视时间:产后7天、14天、28天。产后42天必须作产后检查。 四、产后访视内容:了解产妇一般情况,包括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血压、体温等,检查子宫硬度及有无压痛、会阴伤口愈合情况、观察恶露量及性状;了解乳汁分泌情况,指导产妇正确哺乳、鼓励母乳喂养4—6个月;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并发症。 五、新生儿访视:观察一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计划免疫、新生儿护理及科学育

孕产妇保健知识讲座

孕产妇保健知识讲座 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是每一对父母的愿望。优生就是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一个人健康的因素不外乎两方面:一是先天赋予,二是后天获得。先天赋予当然是父母遗传下来的,所以必须预防和发现先天性异常,阻断遗传病的延续。要了解遗传病的遗传方式,可以向医生咨询,请教有关遗传方面的问题。 要做到优生优育,人们通常要懂得有关优生优育的知识。 首先要做到健康婚配。其次要做到婚前检查。 第三要选择良好的时机怀孕。第四要重视孕期保健。 一、怀孕早期应注意什么 妇女怀孕的头三个月称妊娠早期,是胚胎组织分化、发育的重要时间,也是最容易受内外环境影响的时期。因此,为了避免胎儿的畸形,母亲在妊娠早期要做到四忌: (一)忌滥用药。要尽可能少用药或不用药,尤其是避免用激素、磺

胺、四环素类药物。 (二)忌接触有害、放射性物质。如苯、避孕药、抗癌药、农药生产和放射性同位素等。 (三)忌感染。如风疹、流感等,因为病毒有致畸作用。另外,某些发热性传染病易使胎儿死亡。 (四)忌烟、酒。酒对胎儿整个发育过程都不利,而对早期胚胎的危害更为严重,烟草的有害成分可使胚胎发育迟缓,引起畸形、流产。 二、孕早期妇女平衡膳食宝塔 油15-20g、盐6g、奶类及奶制品200-250g、大豆类及坚果50g 鱼、禽、蛋、肉类(含动物内脏)50-75g(其中鱼、禽、蛋类各50g) 蔬菜类300-500个(以绿叶为主)、水果类100-200g 谷类薯类及杂豆200-300g,(杂粮不少于1/5)、适量饮水 三、孕中期保健:孕中期13-27周

1、健康教育:到正规医院保健系统进行孕期检查,筛查高危因素:如有腹痛、阴道流血、浮肿、严重呕吐、发烧及时检查,注意胎动时间,合理营养,不挑食,劳逸结合,不乱吃药及接触有害物质。生活规律,精神愉快,注意休息,每日保证睡眠8小时。 2、必要的检查:每四周做一次产前检查,每月进行血尿常规检查,16-20周唐氏筛查,21-24周复查超声。 四、孕晚期保健 1、明确产检时间:怀孕28~36周之间,每两周产检1次;37周后,每周产检1次;40周以后,每3天产检1次并随诊。 2、自我检测胎动:每天3次,每次1小时,3个数相加,再乘以4,得数大于30为正常,如果胎动小于10次或突然频繁提示胎儿缺氧,应立即去医院。 3睡觉时采取左侧侧卧位,多喝水,多排尿。 4、饮食多样化,多吃水果蔬菜以防止便秘。

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

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1.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保健服务和指导。 (1)孕妇健康情况评估:询问病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2)开展孕早期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3)对发现有妊娠结局的孕妇,需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诊查,并在2周内对转诊结果进行随访。 2.孕16-24周、24-28周各进行1次产前保健服务,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情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作产前诊断和有异常需要转诊的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一般保健、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孕16-20周重点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并建议到上级医院进行相应检查。 (3)孕24-28周重点加强自我监护方法指导、母乳喂养指导和分娩准备教育,建议孕24-28周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并落实孕28周转上级医疗机构继续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转上级医疗机构。 (5)对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机构急诊。 3.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保健服务,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酌情增加产前保健次数。了解孕妇的健康情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的情况,并进行指导。 (1)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 (2)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复查血常规、尿常规。

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一、由主管领导牵头,产科、儿科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围产保健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基本固定,定期开展活动。 二、妇产科六诊要按《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做好孕产妇的产前检查,填写《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督促初次检查的孕产妇到妇幼保健机构《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 三、对产前检查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在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封面用红笔表明高危妊娠,做好高危因素的初评分和复评分工作。同时填写《高危妊娠监护卡》。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由县妇幼保健院医师取卡后,进行专案登记和定期检查监护。对于流动人口中的高危孕妇,必须填写高危孕妇管理委托书,寄给孕产妇所在地防保站,由居住地和户籍地共同管理。 四、产房、病房医师或助产干要在《保健手册》中认真填写分娩记录,并督促其家属在7天内将《保健手册》送交户口所在地的防保站,以便及时进行产后视访。 五、凡在围产死亡《指孕周28周的死胎,死产及产后七天内新生儿死亡》,妇产科和新生儿科要负责填写,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表,并做到不缺项,漏项、居住地址中要填写清楚母亲户口所在地,以便核对落实。 六、凡有孕产妇死亡(指怀孕开始至产后42天内),医院须填写湖南省孕产妇死亡登记卡,并在24小时之内向据地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同时提供孕产妇死亡的全部原始病历,接受核实调查。 七、建立健全孕产妇、围产死亡评审制度,定期进行孕产付、围产儿死亡评审。 八、按时参加市、县围产协作组会议和活动,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九、帮助产妇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奶,鼓励按需哺乳,实行母婴同室,做好母婴喂养的宣传指导。 十、开展不同形式的围产保健宣传活动,举办孕期保健知识讲座,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能力。

孕产妇保健服务宣传材料

附件5 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宣传材料 一、免费孕产妇保健服务的意义 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二、服务对象:在我市居住的所有孕产妇。 三、免费服务内容: 1、第一次检查。孕3个月前建册,发卡,领取免费服务券,体格检查、妇(产)科检查、血常规(全血细胞计数+三分类)、尿9项、ABO血型、Rh血型、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能(含血清总胆红素测定,总蛋白、白蛋白测定,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测定)、肾功能(含尿素氮、肌酐测定)、RPR,高危筛查。 2、第二次检查。产前检查(测血压、称体重、产科检查、绘制妊娠图、指导孕期卫生和营养)、尿9项、B超。 3、第三次检查。产前检查(测血压、称体重、产科检查、绘制妊娠图、指导孕期卫生、营养及自我监护方法、母乳喂养宣教)、尿9项,高危筛查。 4、第四次检查。产前检查(测血压、称体重、产科检查、绘制妊娠图、指导孕期卫生、营养及自我监护方法、母乳喂养宣教)、骨盆外测量、尿9项、B超。 5、第五次检查。产前检查。(测血压、称体重、产科检查、绘制妊娠图、指导孕期卫生、营养及自我监护方法、母乳喂养宣教、决定分娩地点)、血常规(全血细胞计数+三分类)、尿9项,高危筛查。 6、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选择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住院分娩,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妈妈所生婴儿可在分娩机构享受出生24小时内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一支。 7、《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免费服务券的办理

出院前或尽快携带《出生证首发签证表》到原发券机构办理产后访视,领取0~6岁儿童保健服务免费券,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8、新生儿疾病筛查。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 9、听力筛查试验。使用筛查型耳声发射仪和/或自动听性脑干反应仪在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完成初筛,未通过者及漏筛者于42天内均应当进行双耳复筛。 10、产后第一次检查(出院后3天内)。了解产妇精神、睡眠、饮食、大小便等情况;测血压、体温;检查乳房、乳头、乳汁、子宫恢复、恶露、伤口愈合情况;指导产褥期卫生和母乳喂养。 11、产后第二次检查(产后28~30天)。了解产妇精神、睡眠、饮食、大小便等情况;测血压、体温;检查乳房、乳头、乳汁、子宫恢复、恶露、伤口愈合情况;指导产褥期卫生、母乳喂养与避孕方法。 12、新生儿初次访视(出院后3天内)测体温、称体重、口腔检查、观察皮肤、黄疸情况、检查脐带、听力筛查(限于出院时未检查者)、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指导。 13、新生儿满月访视(产后28~30天)。测体温、称体重、口腔检查、观察皮肤、黄疸情况、检查脐带、听力筛查(限于出院或上次访视未检查者)、母乳喂养、预防接种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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