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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试卷及答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试卷及答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试卷及答案

第 10 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第 18 题:

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可以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第 20 题: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 25 题:

施工升降机主要_________等部分组成。

快捷:

第 9 题:

施工升降机________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在吊笼离底层工作中,人员误入吊笼运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附件1: 广西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表 - 1 -

注:本表一式2份,备案部门和产权单位各一份。- 2 -

附件2: 广西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编号规则 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编号组成: 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编号由汉字、字母和数字共10位组成,格式如下: XX-X - XXX – XXXX (1)(2)(3)(4) 其中: (1)起重机械备案属地代号——第一位“桂”表示自治区的简称;第二位为设区市的代号,如南宁市为“桂A”、柳州市为“桂B”,各市英文字母代号详见表一:《广西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属地代号各市英文字母代号对照表》。 (2)第三位为起重机械规格型号——“X”表示起重机械类别英文字母代号(代号对照表见表二)。 (3)第四~六位为单位代码,以先后为序。 (4)第七~十位为该单位的设备序列号。 示例:桂A-T-001-0001 表示:南宁市塔式起重机第一家租赁(产权)单位备案的第一台塔式起重机,其单位增加起重机械都在其单位的序列号内,是唯一的编号。 表一: 广西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属地代号各市英文字母代号对照表 - 3 -

表二: 建筑起重机械名称代号对照表 附件3: 各市可根据此样式进行调整。建议此牌大小:长×宽为26cm×18cm,金属材质,永久性地固定在设备底部明显的部位。“广西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牌”字样使用小二号黑体字体,其它使用三号仿宋字体。 产权单位将登记牌钉在设备显眼不易损坏的地方,如有损坏要及时补回。 - 4 -

附件4: 广西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 注:1.使用单位填写此表,安装单位、租赁(产权)、监理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作业人员名单填写空间 - 5 -

广西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 广西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大纲 一、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大纲 1. 熟练掌握安全管理相关理论和方法 1.1安全管理基本原理与原则 1.2事故预防原理与对策 1.3事故致因理论 2. 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2.1法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行政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一百三十七、一百三十九条和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安全生产规定 2.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安全生产规定 2.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安全生产规定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安全生产规定 2.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13《工伤保险条例》 2.1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2.15《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 3.熟练掌握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规章、文件要点

3.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3.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3.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3.4《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3.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3.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3.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 3.8《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9《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3.10《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 3.1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事故约谈制度》 3.1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 3.1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 3.14《关于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费计算规定的通知》 3.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3.16《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3.17《关于开展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的通知》 3.18《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 3.19《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3.20《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导则》 3.2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4. 熟练掌握国家、行业和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点 4.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4.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4.4《企业职工伤亡分类标准》 4.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二、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大纲 1. 熟练掌握安全管理相关理论和方法 1.1安全管理基本原理与原则 1.2事故预防原理与对策

塔式起重机基础知识汇总(整理版)

塔式起重机基础知识汇总 塔式起重机的技术性能是用各种参数表示的,其主要参数包括幅度、起重量、起重力矩、自由高度、最大高度等;其一般参数包括:各种速度、结构重量、尺寸、尾部尺寸及轨距轴距等,下面分别简述: 一、幅度: 幅度是从塔式起重机回转中心线至吊钩中心线的水平距离,通常称为回转半径式工作半径。 二、起重量 起重量是吊钩能吊起的重量,其中包括吊索、吊具及容器的重量,起重量因幅度的改变而改变,因此每台起重机都有自己本身的起重量与起重幅度的对应表,俗称工作曲线表。 起重量包括两个参数:即最大起重量及最大幅度起重量。 最大起重量由起重机的设计结构确定,主要包括其钢丝绳、吊钩、臂架、起重机构等。其吊点必须在幅度较小的位置。 最大幅度起重量除了与起重机设计结构有关,还与其倾翻力矩有关,是一个很重要的参数。 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是随吊钩的滑轮组数不同而不同。一般两绳是单绳起重量的一倍,四绳是两绳起重量的一倍等等。可根据需要而进行变换。 为了防止塔式起重机起重超过其最大起重量,所有塔式起重机都安装有重量限制器,有的称测力环,重量限制器内装存有多个限制开关,除了限位塔机最大额定重量外,在高速起吊和中速起吊时,也可进行重量限制,高速时吊重最轻,中速时吊重中等,低速时吊重最重。. 三、起重力矩 起重量与相应幅度的乘积为起重力矩,过去的计量单位为TM,现行的计量单位为KNM,1TM等于10KNM。 额定起重力矩量是塔式起重机工作能力的最重要参数,它是防止塔机工作时重心偏移,而发生倾翻的关键参数。由于不同的幅度的起重力矩不均衡,幅度渐大,力矩渐小,因此常以各点幅度的平均力矩作为塔机的额定力矩。 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随着幅度的增加而相应递减,因此,在各种幅度时都有额定的起重量,不同的幅度和相应的起重量连接起来,就绘制成起重机的性能曲线图,使操作人员一看明了不同幅度下的额定起重量,防止超载。 一般塔式起重机可以安装几种不同的臂长,每一种臂长的起重臂都有其特定的起重曲线,不过差别不大。 为了防止塔机工作时超力矩而发生安全事故,所有塔机都安装了力矩限位器,其工作原理是当力矩增大时,塔尖的主肢结构会发生弹性形变而触发限位开关动作,力矩

工地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尚需规范

工地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尚需规范 作者:中国特检网发布时间:2015-06-04 浏览次数:5次 建筑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是设备安全使用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设备的安全使用。但该环节也是当前建筑起重设备监管中最为含糊的。无论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还是建设部166号令,对工地建筑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的规定都很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有必要对检验检测的法规行政地位、检验检测方法、管理模式进行规范,以推动工地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适合行业的发展。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的现状 当前,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逐步引入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工地建筑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工作。但由于制度上的缺失,各方面的困扰很多,主要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工地检验检测机构法律地位未明确。国务院2009年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第三条规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该条文中并没有涵盖检验检测。由于历史原因,在以往较长的时间内,工地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都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主要由受其主管的各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实施。这样就存在着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质监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的现象。由于检验检测是确保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安全监管是动态管理过程,而检验检测是

静态管理手段(检验检测仅反映检测时段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在实践中形成建设主管部门有监管责任,无监管手段;质监部门有监管手段,无监管责任。由于多头管理、职责不清,造成一些地区两部门相互扯皮,监管效率低下,这也是近年来起重机械事故高发的一个原因。当前,建筑检测市场存在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下的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机构、建设部门监管下的检验检测机构同时开展工地检验的情况,局面较为混乱,问题也很多。 第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与人员资格认定模糊。对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系统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资格认定是很明确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依据TSGZ700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进行,而检验检测人员则应当具备特种设备检验员或检验师资格。但建设部系统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则比较模糊,目前尚无统一的认定办法。166号令也仅仅指出“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对于何谓“相应资质”则未做说明。在实践中,多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自行许可特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可在当地开展工作,至于该机构应当具备怎样的资金、设备、场所、人员、体系则一般在行政上不予规定。对于工地检验人员的资格,也无明确规定,通常是经企业内部培训上岗即可。这一情况使得工地检验检测的区域垄断性较大,极易形成地方保护主义。另外,许可过多、门槛较低的检验检测机构也易造成无序竞争,降低检测质量。当前一些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对此也进行了一些尝试,如以行业协会的名义进行检测机构行业自律,共同约定检测流程、服务质量等,检验检测人员则要求具备特种设备安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基础知识考试题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知识试卷 单位:姓名: 一、判断题(每题4分,共计20分。正确“√”错误“×”,并填入括号内) 1.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 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3.塔式起重机安装质量检验中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可以判定为合格。() 4.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况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后进行查验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计40分) 1.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

A.生产(制造)许可证 B.产品合格证 C.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2.()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A.出租单位 B.建设单位 C.施工单位 3.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A.总承包单位和安装单位 B.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 C.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 4.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A.15 B.30 C.10 5.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3倍以上5倍 B.1倍以上3倍 C.5倍以上10倍 6.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 B.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 C.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上 7.施工升降机限速器应隔()校验一次。 A.半年 B.一年 C.两年 D.不需交验

广西省2020年三类人员考试题库--专业C类374题目

广西省2020年三类人员考试题库—专业C类 (374道) 198、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备要求正确的有(ABC)。 A、临时木工间每25m2应配备一个灭火器 B、油漆间每25m2应配备一个灭火器 C、机具间每25m2应配备一个灭火器 D、临时性简易住宅楼每层至少配置一个以上的灭火器 E、配电室每100m2应当配置一个10L灭火器 349、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有(ACD)。 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B、事故调查组组建情况 C、事故的简要经过 D、已经采取的措施 E、事故处理结果 358、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单位除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外,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有(ABC)。 A、开挖深度超过5m的深基坑工程 B、开挖深度超过地下室三层(含三层)的深基坑工程 C、地下暗挖工程 D、支撑高度超过6m的高大模板工程 E、高度超过20m落地式脚手架工程 416、钢丝绳的破坏原因主要有(ABCD)。 A、截面积减少 B、变形 C、突然损坏 D、质量发生变化 E、连接过长 435、起重吊装作业中使用的吊钩、吊环,其表面要光滑,不能有(ABCE)等缺陷。 A、剥裂 B、刻痕 C、接缝 D、钝角 E、裂纹 441、钢丝绳绳夹在使用时应要注意(ABC)。 A、其数量和间距与钢丝绳直径成正比 B、一般绳夹的间距最小为钢丝绳直径的6倍 C、绳夹的数量不得少于3个 D、钢丝绳受力后绳夹可以移动 E、钢丝绳受力变形后,为防止继续变形,可不拧紧绳夹 460、土的工程分类按照(ABC)可分为松软土、普通土、坚土、砂砾坚土、软石、次坚石、坚石、特坚石等八类。 A、坚硬程度

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分析和预防(最新版)

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分析和预 防(最新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35

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分析和预防(最新版) 随着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建筑起重机械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多,应用也更加广泛,但生产厂家在产品的质量稳定性、生产效率、自动化水平、安全装置灵敏可靠程度以及管理水平等方面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而且还有诸多问题一时适应不了起重机械发展的需要,因此发生在建筑起重机械作业中的伤亡事故屡见不鲜。 发生在起重机作业中常见的伤亡事故及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挤压碰撞人 挤压碰撞人是指作业人员被运行中的起重机械挤压碰撞。 起重机械挤压碰撞人也是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常见的伤亡事故,其危险性也很大,后果也很严重,往往也会导致人员死亡。

起重机械作业中挤压碰撞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吊物(具)在起重机械运行过程中摆挤压碰撞人。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司机操作不当,运行中机构速度变化过快,使吊物(具)产生较大惯性;二是由于指挥有误,吊运路线不合理,致使吊物(具)在剧烈摆动中挤压碰撞人。 (2)吊物(具)摆放不稳发生倾倒碰砸人。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吊物(具)放置方式不当,对重大吊物(具)放置不稳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二是由于吊运作业现场管理不善,致使吊物(具)突然倾倒碰砸人。 (3)在指挥或检修流动式起重机作业中被挤压碰撞,即作为人员在起重机机械运行机构与回转机构之间,受到运行(回转)中的起重机机械的挤压碰撞。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指挥作业人员站位不当(如站在回转臂架与机体之间);二是由于检修作业中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致使司机在贸然启动起重机械(回转)时挤压碰撞人。 (4)在巡检查或维修桥式起重机作业中被挤压碰撞,即作业人

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某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第(五)款、第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一条第(五)款规定,编制了使用阶段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是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一部分,应急预案内的应急措施,列入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内容,一旦应急事件发生,使应急救援工作及时、迅速,有效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9002-2006) 4、生产经营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指南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塔吊、施工电梯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受伤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3、保护环境优先 (五)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6.45万平米,大庆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集国际五星级酒店、超大型国际购物中心、SOHO公寓和高质量住宅小区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体。 1、结构组成:地下一层裙房7层三栋塔楼(11#、12#住宅、酒店)

2、合同额:700,901,089元 1、现场塔机布置 酒店安装一台山东大汉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QTZ63-5012-布置酒店东侧,用于酒店施工,其主要技术性能:最大起重量6吨,旋转半径50米,独立组装高度30米。 11#塔楼安装一台广西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QTZ63-5013-布置11#楼北侧,用于11#塔楼施工,其主要技术性能:最大起重量6吨,旋转半径50米,独立组装高度35米。 12#塔楼安装一台山东大汉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QTZ63-5012-布置12#楼北侧,用于12#塔楼施工,其主要技术性能:最大起重量6吨,旋转半径50米,独立组装高度30米。 裙楼按照群塔作业方案及塔吊平面布置图安装四台塔吊,型号分别为: (1)山东大汉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QTZ63-5012,其主要技术性能:最大起重量6吨,旋转半径50米,独立组装高度30米。

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有关规定

铁岭市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验 工作(暂行)规定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是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单位接受监督检验的指导性文件。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的部门(检验室)也应按照本规定实施。 二、监督检验范围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铁岭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中各类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过程的监督检验。 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顶升不实施监督检验,使用单位应该负责其安全性能。 三、检验机构 在铁岭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过程的检验工作原则上由铁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承担。 四、检验依据及收费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以下简称《规则》); 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辽价发(2003)43号。 五、安装单位基本要求 1、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3、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4、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6、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知识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培训

logo CONTENTS 总 目 录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法律法规知识设备基础知识及检验要点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要点 案例及风险控制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与 垂直运输设备塔式起重机设备安拆依据的标准、规范施工升降机安拆依据的标准、规范 物料提升机安拆依据的标准、规范020304 大型设备进场安拆依据的法律、标准 01

5一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与垂直运输设备依据相关法律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住建部37号) 《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辽宁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

5塔式起重机 适用的的标准规范、规程: 《塔式起重机》GB/T 5031 《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13752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J/T 100《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

《施工升降机》GB/T 10054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 10055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GB/T 26557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 规程》JGJ 215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 2013 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 2009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现场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现场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 闽建建[2010]1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现场检测管理,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同一工程同一台建筑起重机械需要多次检测的,原则上应委托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所需的费用由使用单位支付,并列入安全施工措施费。 二、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再次进行检测: 1、上次检测后使用期满一年的; 2、停止使用半年以上重新启用的; 3、经改造或大修的; 4、因发生机械事故影响安全使用的; 5、高度每增加60米的; 6、安装到最终使用高度的。 三、使用单位委托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时,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技术资料(详见附件),租赁单位和安装单位应配合使用单位提供相应的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提供的证件和技术资料进行认真核查,并确认其齐全有效后,方可到现场进行检测。 四、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DBJ13-67-2005)进行检测,不得减少检测项目。未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检测人员,不得进行检测。检测原始记录应全面、真实、准确,规定采用仪器测量的项目必须采用仪器测量,检测数据应在现场如实填写。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时,使用单位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安装单位应派有关人员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必须派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员应对检测原始记录进行跟踪核查。 六、对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复检不合格”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将检测结果告知使用单位,并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 七、建筑起重机械检测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检测关键项全部合格、且一般项不合格的数量在检测规程判定条件范围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向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检验检测机构。经检测人员现场确认整改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方可出具“复检合格”的《检测报告》。 八、对于检测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督促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按照《整改通知单》和其他相关规定认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自行改换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获取检测合格报告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检验检测机构应加强检测档案资料管理,建立单机档案,保证检测数据的可追溯性,以便核查。单机档案内容包括:委托检测协议、使用单位提供的证件和技术资料、检测原始记录、整改通知单、检测报告和整改反馈单等。 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检测行业的动态监管,

桂建质201516号广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使用管理细则资料

桂建质〔2015〕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 理规定》,本规定从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广 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桂建质[2006]8号)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1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 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 装、拆卸、使用以及检测单位、监理单位行为,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 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及相关规范、技术规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测及其监 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本规定所指称建筑起重机械(以下简称“起重机械”)是指在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中安装、拆卸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 第三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以及检测单位、 监理单位实施监督和信息化管理,日常的监督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 全监督总站实施。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以及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可委托本级建设工程监督机构 实施。 第四条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以及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起重机械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立健全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组织相对 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五条起重机械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 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 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六条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鼓励当地相关企业成立起重机械管理行业协 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及协调作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的持证上 岗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积极推广新技术应用。 1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说明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说明 ——黔西县住建局安监站 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备案所需资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明; (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特检所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安装公司、使用单位、监理三方验收报告); (四)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 (五)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六)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安装单位告知书及安装单位资料 (八)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九)安装塔吊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 注:(一)产权备案: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即“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产权备案。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6、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安装单位资料:1、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5、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上岗证;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8、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八)其他资料: 1、场地图; 2、基础混凝土试压强度报告、基础检测报告; 3、预埋件、隐蔽点检查记录; 4、起重设备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 5、地螺栓合格证明; 6、起重设备超年限评估证明。

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

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 监管情况调查问卷 填写人姓名: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省市 1.单位类别: 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②建筑施工企业 ③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企业 ④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 2.据您单位了解,您所在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保有数量为台,预计年均的增长比例为 %。 注: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含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等。 3.您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监管的现状是(可多选) ①由技术监督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如当地特检中心机构)进行统一检验 ②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优选有限数量的具备相应资质能力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进入本地域服务;检验工作统一标准、方法、判定准则;统一服务要求、统一考核内容、统一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建立检验质量监督抽查和市场淘汰机制 ③准许具备能力和资质的机构自愿进入,进行充分市场竞争;不限数量,不统一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判定准则,不统一服务要求、不统一考核内容、不统一收费标准;建立检验质量监督抽查和市场淘汰机制 ④不限数量,但统一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判定准则;统一服务要求、统一考核内容、并向社会公示;建立检验质量监督抽查和市场淘汰机制 ⑤其他情况。简要说明: 4.目前您所在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检验工作由完成。 ①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数量:家)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数量:家) ③其他机构 ④以上机构共同完成 以上机构的检验工作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①能满足需要 ②不能满足需要。原因是: 以上机构性质为(可多选)

南宁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办理指引

南宁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三)《南宁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实施办法》(暂行) 二、受理范围 租赁(产权)单位工商注册地址在南宁市范围内,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及已经在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装、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目前仅办理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备案)。相关表格下载网址:→资料下载。

注:所有资料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1、备案登记发放的证明文件:南宁市建筑起重机械登记证。 2、租赁(产权)单位领到备案证明后,必须把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编号用不同于机身颜色的油漆喷在设备的显眼位置。 (1)塔式起重机:将登记证编号喷涂在基础节1.5m以上的显眼位置及司机室的外侧面、内外套架、平衡臂尾部;

(2)物料提升机:将登记证编号喷涂在基础节1.5m左右显眼位置、标准节及天梁位置; (3)施工升降机:将登记证编号喷涂在吊笼内及驾驶室外侧。 3、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不含申报单位进行设备和技术资料、档案整改时间、审核时间)。 四、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延期申请: 需在使用年限届满前1个月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延期申请表;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书、履历书; 3、建筑起重机械行业有资格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五、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变更手续: 1、南宁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注销(变更)申请表;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证书、履历书。

附件3 南宁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相关表格表3-1 南宁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产权)单位备案登记汇总表 受理日期:年月日 2、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产权)单位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表3-2 南宁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设备清单 租赁(产权)单位(盖章):备案部门接收日期:年月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

省工程建设地标准DB 工程建设地标准编号:DBJ/T 13-67-2010 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699-2010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 Test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heavy-lifting machinery 2010-09-28发布2010-11-15实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省工程建设地标准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 Test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heavy-lifting machinery DBJ/T13-67-2010 J 11699-2010 主编单位: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 批准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0年11月15日 2010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批准发布工程建设地标准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的通知 闽建科[2010]4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市市政园林局、市公用事业局: 由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修编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省工程建设地标准,编号为DBJ/T 13-67-2010,自2010年11月15日起实施,原地标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DBJ13-67-2005同时废止。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学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同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地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0]149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报送省工程建设地标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备案的函》(闽建科函[2010]1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国工程建设地标准”备案,其备案号:J11699-2010。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广西三类人员2018网络班(AB证)课程考试

广西三类人员2018网络班(A/B证)课程考试 考试时长:90 分钟,总分:100 分,合格分数:60分,时间1小时30分钟,成绩74分 ======单选题部分====== ? 1.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撑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水准居中)。 ? o A 1/1000; o B 2/1000; o C 3/1000 o D 5/1000 ? 2.下列哪项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 o A 总则 o B 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o C 勘察、设计、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o D 人民大众的监督责任 ? 3.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 o A 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 o B 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o C 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 o D 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 4.下列属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履行的职责有()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 监护者职责; ②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 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③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 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 各项安全要求; ⑤、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o A ①②③④⑤⑥ o B ①②③④⑤ o C ①②③④ o D ②③⑤⑥ ? 5.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 ①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②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③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④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 o A ①②③④ o B ①②③ o C ②③④ o D ①②④ ? 6.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包括:①作业前准备;②作业;③作业后清理。该说法() ? o A 正确 o B 错误 ?7.氧气是人体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缺氧会对人体多个系统及脏器造成影响。当氧气含量在15%~19.5%,对人体的影响是() ? o A 呼吸加重,频率加快,脉搏加快,动作协调性进一步降低,判断能力下降。 o B 体力下降,难以从事重体力劳动,动作协调性降低,容易引发冠心病、肺病等。 o C 呼吸加深加快,几乎丧失判断能力,嘴唇发紫。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流程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流程 一、责任单位: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二、申报时限: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 三、办理流程: 步骤1、取得《使用登记申请表》;(点击“附件下载”) 步骤2、填写申请表并加盖申请登记单位公章; 步骤3、办理设备检验检测及验收手续,经工程项目部监理、区安监站对检测情况、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设备安全保险装置及安全防护情况予以确认后,监理人员、安监员及安监分站站长在《使用登记申请表》对应栏签署意见。 步骤4、将《使用登记申请表》及以下资料复印件登记交市安监站技术室审核: (1)产权备案证;(需提供原件,办理时由市安监站暂扣,待使用单位办理了使用登记注销手续后归还产权单位) (2)租赁合同、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3)安装(拆卸)企业资质告知登记证明; (4)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5)验收资料(设备进场验收、基础设计及验收、安装或拆除工程验收) (6)机械安装、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多塔作业时,还应单独组织制定并实施防碰撞安全措施,要有安全操作交底记录) (7)产品出厂合格证及监督制造检验证明; (8)机械工、司机、司索工、指挥工特种作业证书;

(9)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需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 (10)安全施工技术交底资料 (11)使用单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情况;(应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办理时限:对申报资料齐全、合格的申报设备,七个工作日内核发使用登记证明(遇繁忙阶段或特殊情况顺延)。 五、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上工作程序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切实做好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对于忽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不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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