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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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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构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办学效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包括总则、聘任、行为规范、教学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附则五项内容。

第二章聘任

一、教师实行聘任制。聘任教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教师聘任工作由校长负责,在聘任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校委会的监督作用。

三、教师任职的基本条件

1.对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一定的认识和感悟,并能身体力行。

2.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于党的教育事业。

4.男性教师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聘任工作的基本程序

教师聘任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实行双向选择,时间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基本程序如下:

1.学校向教师公布教学岗位设置情况和任职条件,供教师选择。

2.教师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意愿,提出应聘申请。

3.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教师意愿以考试方式进行初选,报校长室审批。4.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参考个人意愿以讲课形式进行再选,确定聘任。

5.公布聘任结果,签定聘任合同。

五、学校根据上年度考核情况,可以对教师不予聘用;在学期中途,可以根据教学管理考核情况对责任教师予以解聘;教师可以应聘也可以拒聘或辞去教师职务。

六、学校解聘教师或教师辞聘,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章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礼仪规范

1.在校衣着整齐,化妆自然得体,不浓妆艳抹。

2.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同事间应搞好团结,不打架吵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共创文明组,不打击诽谤在教育教学上作出成绩积极向上的教师。友爱同事,团结合作,真诚待人,同事见面主动鞠躬问好。

3.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学生问好应还礼,自觉使用普通话。

4.进入教室、参加各类会议均应把手机调至震动档,不得接听手机。

二、教育教学规范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每位教职工都要主动关心每位学生及各种校内突发事件。

2.课前准备要充分,提前一分钟站到教室门口,上课铃响准时进入教室(专用教室教师必须带领学生进入),中途不得离开课堂,不接待家长。

3.上下课规范行礼、问好、道别,准时下课不得拖堂。

4.上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教学语言规范,使用普通话,板书字迹工整清晰。5.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时抓差缺。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6.重视德育在学科中的渗透,多渠道,全方位地抓好学生思想道德。

7.活动课兼任教师要落实好岗位职责,保证四到位(场地、人员、器材、辅导),切实抓出效果。

8.严禁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上网聊天或玩游戏等与教学天关的娱乐活动。

9.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家访工作,增强教育合力。

10.树立良好学风,刻苦砖研业务,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三、生活规范:

1.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中途外出要请假,回来要销假。

2.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及教研活动,做好笔记。

3.值日教师每天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整齐、美观、舒适。

4.多层次、多渠道关注学生,主动纠正学生不良卫生习惯。

5.爱护学校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6.食堂排队打饭,安静就餐。

四.学习规范:

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学习任务和学习内容参加学习,具体参见《兰州大方经典学校德育学习方案》和《兰州大方经典学校德育培训方案》。

第四章教学工作要求及考核制度

一、教学工作要求

(一)备课:备课是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深入把握教材的首要环节,是上好课的前提,具体包括备学生与备教材两部分。

1.备学生: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全面了解学生、贴近学生是整个教学的核心。学生的心理、身体状况、兴趣趋向及意志力等诸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教学的正常进行与教学效果的彰显,因而教师备课时首先要结合学生原有的基础制定切合实际的学科教学计划,经过备课组共同研究修改、教研组通过和教务处审批后实施。如中途需要变更授课计划,须经教务处批准。

2.备教材:教师必须反复认真地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并根据教学要求,须超前一周备课并写好教案,上课前对教案反复修改,严禁无教案上课。经验比较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可写简案,其他教师写详案。不论详案简案,每节课都必须制订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清晰的教学过程,要提出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和分散难点的措施,合理安排教学结构,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教有反思,改有记录。

3.备课组全体教师要及时集体备课,共同研究相关教学段的要求、教学内容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处理方法,共同探索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启发思维的手段,统一教学进度、教学要求、基本达标检测试题。

附:比较规范教案基本内容

1.教学课题 2.教学达标要求 3.课型 4.教学重点、难点 5.教具准备

6.教学过程(包含备学生) 7.小结 8.板书设计 9.作业设置 10.教学反思

(二)上课: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教学目标明确。要根据教学目标安排好教学的各个环节,使每节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符合学生的实际。

教学内容正确。教学内容要注意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对概念、定义的表述,对原理、定律的论证,以及对事例的引用,都要准确无误。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并注意新旧知识的衔接,把握教材的内在联系,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要挖掘教材的思想性,将德育渗透于教学之中;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管教管导,教书育人。

教学方法恰当。教学方法既是科学,又是艺术;既要符合认知规律,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要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师要努力提高演讲、解题、示范、实验操作、制作教具等方面的基本功。语言要准确、规范、精练、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话授课。板书要正确、工整、

十三五教师培训管理规制度

“十三五”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弓长岭区汤河学校 为使我校“十三五”期间教师培训的培训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开展,充分调动在职教师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 考试考核制度

弓长岭区汤河学校 1、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对教师进行培训内容的考试和技能考核。 2、对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必须加强自学,在规定时间内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当年年度不能评优评先。 3、凡在考试考核中弄虚作假者,将视其情节予以处罚。 4、对拒不参加考试考核的教师,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评先资格,且将其情况上报严肃处理。 5、实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培训登记管理制度。按照《辽宁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对教师参加培训培训情况进行登记。五年内,不按规定参加培训、不完成培训学时并考试考核不合格的(2016—2020年),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建议不予颁发“培训合格证”。 6、加强培训登记管理制度,构建以学校教务主任为登记员与校长为监督员相结合的登记措施,保证培训情况的真实,当年不按要求参加培训培训登记的教师,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7、把教师参训及考核情况作教师考核、评职、聘任、晋级、骨干教师选拔、评优评先等的依据。 教师学习培训制度

弓长岭区汤河学校 培训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构建终身学习体系的主要渠道,参加培训学习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之一。为使我校教师每次的培训培训达到预期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定》,特制订《弓长岭区汤河学校“十三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程学习制度》。 1、认真规划,积极创造条件为教师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使每位教师都能参加县级以上的培训。学校还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规划,为教师提供校本研修的机会。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综合素质提高和打造骨干教师队伍作出贡献。通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十三五”期间教师培训实行学时管理制度,每位教师参加校以上的集中培训,若因学校原因未妥善安排教师参加学习,造成教师培训学习培训不合格者,由学校承担责任;属于教师个人原因(安排了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没有遵守培训纪律)造成培训学习培训不合格者,责任自负。 3、根据上级安排,认真推荐教师参加学习培训,并及时上报参训教师的相关资料。每个教师对安排的培训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培训。 4、根据上级要求安排外出培训的教师,应自行协调解决学习培训中的相关问题,并做好培训记载,培训后及时回学校汇报学习、出勤、生活等情况。 5、参训教师要端正学习态度,按时参加学习培训,遵守作息时间,不早退,不迟到,每次培训要提前10分钟入场。认真听讲,主动做好听课笔记。积极参加互动交流,按时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和培训安排的相关作业。 6、参训教师在培训场地内,要关闭手机(或调整到振动状态),不准接听电话,不准高声喧哗,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能任意走动,爱护培训场地内的公共材物。 7、参训教师培训结束后,要按时完成培训心得体会,交学校领导检查后,将培训心得体会和有关培训证件复印存入培训个人档案。 8、集中培训期间不能请人代为参加,凡安排后应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培训开始前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提前递交请假条,经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方能不参加培训,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的作旷工处理。 9、培训期间迟到3次或早退3次的,不予计入相应学时,无故不按时参加学习的,当年年度不能评优评先。

语文教师工作站工作计划标准范本

计划编号:LX-FS-A95184 语文教师工作站工作计划标准范本 After The Objectives And T asks Are Clearly Expressed In The Work, The Resources Needed To Achieve The Objectives And The Procedures, Methods And Means Adopted Shall Be Planne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语文教师工作站工作计划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计划资料适用于工作中在确表达出目标和任务后,规划实现目标所需的资源以及所采取的程序、方法和手段,同时表达出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计划过程中的权利和职责。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总体思路 全面总结前期经验,加强站内外的协调,不断完善保障机制,狠抓业务活动组织,以评价为手段,调动工作积极性,突出业务活动实效,规范日常运行机制,实施动态管理。 二、工作宗旨:求真务实,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二、工作原则:将工作站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三、工作重点 一个阵地: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 五个平台:专家引领平台、课题研究平台、汇课研讨平台、网络交流平台、自我反思平台

1. 专家引领平台 我们通过本土专家、省内知名专家、国内知名专家的引领,促进教师对课标理念的理解,更加准确的研读把握教材,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 课题研究平台 依托工作站的省级课题《小学生规范书写能力的培养研究》,继续深入研究;另外投入研究XX年3月申报的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课题《提高小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应用能力的实践策略研究》;鼓励成员积极扎实地研究自己的小课题。 3. 汇课研讨平台 我们通过省级教学能手示范课、学科研讨课、组内研讨课、校级能手磨课、展示课、学习归来汇报课、优质课汇课等立足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教师工作条例

教师工作条例 为严肃纪律,规范教师行为,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促进爱岗、敬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各级领导和教师必须做到“六个严禁”: 1、按时上班,认真遵守作息制度,严禁迟到早退,擅离岗位; 2、上班时间认真工作,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看电影、玩游戏,从事与上班无关的活动; 3、遵章守纪,严禁违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4、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严禁失职渎职; 5、积极参加校办活动,严禁消极怠工; 6、除公务接待外,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第二条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给予扣工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降职、责令辞职等处理; 第三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第四条各级领导是落实本规定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不良风气严重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条鼓励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教职工请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事管理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严肃教职工劳动纪律,根据有关法规政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请假类别 第二条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结婚的,增加婚假20天。 第三条产假: 1、女教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产前产后共给假60天(含节假日);符合晚育(女方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

2、女教职工计划内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7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一个月产假。 第四条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请假治疗或休养的,请假在7天以内的,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请假8天以上的,必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后休假。 第五条丧假:直系亲属、配偶死亡的给假7天,其他主要亲属死亡的给假3天。若丧假已满,需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事假:原则上不批事假,确因情况特殊者,可适当请假。 第八条因公外出假:教职工经组织安排外出开会、学习、培训、进修可请因公外出假。 第三章批准权限 第九条教师请事假,一小时以内的由教导处领导审批,前台办理请假手续、登记备案;请假在1小时以上的,由教导处领导同意,校长审批,前台办理请假手续、登记备案。 第十条教职工请病假:安排好授课教师及时间的前提下,由教导处上报,校长审批。 第四章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凡需请假者,必须如实填写《教工请假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按规定程序及批假权限进行审批。因紧急情况来不及请假者,事后应该及时补假。 第十二条连续请病假者,应连续交验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不得一次请假而长期休养。 第十三条假满后要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不能返回的应说明原因。 第五章假期待遇 第十四条因公受伤住院、养病期间和公派培训学习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第十五条病假、事假全年无全勤。 第十六条旷职:旷职2小时,扣一天工资;旷职一天,扣一季度奖金:旷职2天,根据离职相关规定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职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岗的; 2、本人虽然提出请假,但未被批准不上岗的; 3、请假到期既不续假,又不按时到岗的; 4、未经批准脱产进修或进修期满未按时回原单位上班的; 5、借病、事假从事其他活动的;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顾庄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严肃培训经费开支纪律,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教师培训是指在职教师(含校长,下同),为提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参加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 第三条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教育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由预算内财政资金予以全额保障。要按照不少于学校公用经费总额5%的比例,提取教师培训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开支。 第二章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使用的原则,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应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学校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在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时,应先使用公用经费总额的5%部分,再使用师训专项经费。

第六条学校要认真执行教师培训经费的预算决算制度,增加教师培训经费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教师培训经费当年安排当年使用。 第七条教师培训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日常办公经费、非师训性业务经费等开支。 第八条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应坚持普惠性原则,保证每一位教师都能参加培训,并在规定周期内应完成培训学时数,杜绝师训经费集中使用至个别教师身上的情况发生。 第三章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九条教师培训经费原则上用于在职专任教师的相关培训、学历培训补助及上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补助。凡与培训无关的会议、参观及带有福利性质的休养等活动,其经费不得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教师经学校批准参加专业发展培训,一般由教师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结束后,教师凭培训通知书、培训结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和培训时实际发生费用的正式发票到所在学校结报,超出标准限额部分,由教师个人负担。 第十一条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差旅费报销按照《固镇县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文件执行。

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不断适应高职教育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实践教学水平,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1、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总体思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全面加强学院教师社会实践锻炼工作,在教学、科研及创新能力等各个环节上进行全面培养和训练,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提升教师实践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为学院不断深化改革和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2、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才成长的规律,坚持奖惩并重,建立健全教师自主提高机制。建立完善教师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机制,重点支持,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择优汰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立足省内,统筹安排,辅之以省外(境外)实践锻炼的“就近就地”原则。 3、坚持实践的目标贴切,实践过程有实效,实践内容要饱和的“贴切性、实效性、饱和性”原则。 4、坚持教育主体化、个性化原则。在社会实践锻炼的过程中, 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注重教师个性化的倡导, 使他们以积极的姿态、强烈的自我发展意识参与到社会实践中来。 5、坚持系统性原则。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承担教师培养工作的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形成一个系统性的教育教学沟通交流体系。学校各部门及教师积极参与,形成教师培养教育的系统网络,共同做好教师的社会实践锻炼工作。 二、参加社会实践的对象及期限 1、在学院“十二五”期间,45周岁(含)以下特别是35周岁(含)以下的中青年专任教师,必须按照培养计划分期分批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间累计至少为6个月。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

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

**职业大学 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 (二次修订后征求意见稿) (年月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强化教学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九江职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第一条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职称评审、聘任和获得劳动报酬的基本依据。教学工作量核算遵循“公平合理、多劳多得”原则,以教学工作量计量的认定,核算课时费的发放。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承担我校教学工作任务的专任和兼课教师。 二、教学工作量内容 第三条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指按照《九江职业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安排,教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工作量。根据课程分类,教学工作量以理论课教学、理论+实践课(教学做一体)教学和实践课教学三大类认定课型。 第四条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课件制作、讲课、批改作业、辅导、考试、考查、补考、日志填写、学生考勤等教学环节产生的工作量。 第五条理论+实践课(教学做一体)教学工作量,除包括理论课教学的相关内容之外,还包括实践课教学环节的各项准备与实践操作

工作量。 第六条实践教学工作量包括指导校内外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产生的工作量。 三、教学工作量核定 第七条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核算单位进行计算。教师在一个标准班(50人以下)讲课一个课时(45分钟)所完成的工作量为1个标准工作量,称为1个课时。 第八条专职教师每周额定教学工作量为10课时;“双肩挑”教师 按学校的规定不作额定课时要求。 第九条各教学工作量按相应标准折算为标准课时,按学期进行核定。 四、教学工作量计算 第十条教学工作量=授课课时数×人数系数×课型系数×其它系数。 第十一条人数系数 每个标准班(50人及以下)讲授1课时计1课时;50人以上,200人以下,按每增加10人确定系数:每讲授1课时增加0.05课时,即系数1.05,再增加10人系数为1.10,以此类推;200人以上的,讲授1课时按2.0系数计算课时。 第十二条课型系数 按理论课、理论+实践课(教学做一体)和实践课三大类确定课型系数。根据《九江职业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各院(部)按专业教学需要确定相应课程类别,报教务处审核并确定课型。

最新教师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教师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一、学校从提高办学水平,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执教能力出发,制定教师培训5年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教学安排需要,以及培训经费情况、教师培训申请,统筹安排教师参加培训。 1、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统计周期。起始学年和结束 学年相同代表本年度。在周期内每位教师必须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 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培训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 但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一般不低于24学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 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远程培训5年内不能超过50学时。 2、教师年人均完成培训学时力争72学分及以上,且在教师培训平台上自主选择培训学时在36学时(不含校本培训和指令性培训学时)及以上。 3、90学时参训率年度力争优秀(达到22%及以上为优秀,在21% 及以上为良好,在20%及以上为合格。) 4、教师自主选课后实际参训率力争优秀(在92%及以上的为优秀,达到90%及以上的为良好,达到85%及以上的为合格。) 二、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行集中培训、校本培训等形式的有机结合。坚持和贯彻以教师为本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学 校统一管理,教师自主选择,依法有序、科学合理地进行组织和开展。 1、教师应根据学校培训要求,制订个人专业发展5年规划和年 度专业发展培训计划。 2、教师应结合教学与专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培训机构提供的培 训课程、形式和时间,及时登录师训平台选报自主培训项目,并准 时认真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及时对培训项目进行评价,获取培训 学分。

3、教师需准时参加校本培训,不得迟到或旷会。培训时认真记录培训内容,写好培训反思与体会,并记录在“校本研修”记录本上。校本培训每年最多不超过24学分。 4、外出学习调研的教师应按时参加会议,并记录详细过程,回校后向全体教师汇报。 5、外出参训的教师需及时向本学科或本年级组人员传达会议内容,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 6、新录用的、教龄在一年以内的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180学时的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60学时。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接受规定培训的时数,不列入教师周期内专业发展培训时数。 7、新任校长到岗一年内须参加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90学时。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时数,不列入校长周期内在职提高培训时数。 8、参加职称评定的教师当年需参加不得低于72学分的培训。 9、教师和校长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指定的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可累计计算。 10、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对学校指派承担的培训任务要主动接受,认真完成。 11、教师要有主人翁意识,积极探索适于我校校情、学情的培训内容、形式,为校本培训工作献计献策。 一、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要提高学生的素质,培养新世纪的人才,首先应提高全体教师的素质,因此加强全员岗位培训十分必要。 第一、坚持每周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学习,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师德修养和业务理论水平。

工作站工作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工作站工作制度 根据陕西省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建立方案要求,为充分发挥省级优秀教学能手在校本研修中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确保本教学能手工作站各项工作能有效开展,现将工作站工作制度制定如下: 一、教研制度 1.按照工作站工作计划,定期举行工作站教师交流汇报活动。针对不同年级、不同教学专题进行主题交流研讨,本形成文本资料。 2.在本工作站的大课题下站内成员也可以针对自己课堂上出现的新问题,确定子课题进行教育教学研究,通过工作站的整体沟通建立课题群,进行真正有效的课堂教学提问模式的实践研究,并形成切实有效的理论。 3.通过教师的自我总结和学习归纳,形成本工作站教师特色群,指导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促进自身专业化发展。 4.本工作站有计划地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教研活动,以带动工作站成员所在各学校教师的专业成长,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学习制度 1.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广泛阅读教育报刊杂志,积极在本工作站博客上发表自己的心得体会或通过QQ群进行研讨交流。 2.各成员应积极上传学案和课例、精品课视频等至工作站博客, 1 / 6

其他成员要阅读并给予评价,通过面对面的专题交流或是网上的留言交互形成教研氛围。 3.在工作站举行的教研活动中认真做好记录,并针对其中的创新点、异议点展开研究,尽可能形成教研论文在专业杂志发表。 三、责任制度 工作站成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积极参加工作站组织的专题报告、教学研讨、课题研究等各项活动。遵守工作纪律,不无故缺席工作站活动,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对积极参与研讨和交流的教师给予相应表彰与奖励。 1.提高师德修养,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不断充实自我,为教育教学改革做出贡献。 2.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建立规范的工作室成员档案,记录培养过程。 3.每学期每位成员至少开设一节优质示范课,指导初任或青年教师,经常听课、评课,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并记录存档。 4.每学年在校内或校外做一次专题讲座。工作室成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每人每学年承担一次校级以上的专题讲座,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今天,在拥挤热闹而且已显阴暗的楼道里,被一群家长簇拥着,一个个家长,学生的母亲或是父亲,都是那样热切的眼神,专注地听我说话。而家长们的问题归结起来,集中在两点:阅

教师工作站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站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创新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并加快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中的相关要求,现对我校设立的“教师工作站”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规定 (一)“教师工作站”必须成立由企业、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组织机构,有固定且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由校企双方共同授牌,遵循相关规章制度。未经学校授权,不得从事利用学校名义开展的业务活动。 (二)各系每学期应根据示范校建设及专业建设要求,结合各系实际情况,与企业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一起制订“教师工作站”的制度、考核细则、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等,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各系要确保每学期必须有1-2名教师进驻。 (三)在各系每学期制订的“教师工作站”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相关老师在进驻工作站前都需与校方签订《教师进驻教师工作站协议》,填写《教师进驻教师工作站审批表》,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各系初审后汇总,报教务处审核,学校领导批准,由教务处、国家示范校建设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四)“教师工作站”设立后由企业相关部门、学校各系、教务处共同负责管理。各系为“教师工作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工作站的组织、实施、检查和督促;教务处负责对“教师工作站”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对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做出相关处理。 (五)教师进驻“教师工作站”后,必须遵守“教师工作站”及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注意技术操作安全规程。否则,将视为违反同等学校规章制度,应受同样处罚。 (六)进驻“教师工作站”的教师应按“教师工作站”的工作计划及协议条款从事相关的企业调研、管理、生产、研发等活动。除此以外的其他一切活动均属个人行为,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专职讲师管理 第四章兼职讲师管理 第五章外聘讲师管理 第六章总结与考评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培训讲师管理,建立健全讲师的选拔、认定、培养、使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和制度措施,建设一支以专职讲师为骨干,兼职讲师为主体、外聘讲师为补充的高素质培训讲师队伍,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为集团公司培训工作提供

师资保证和支持,根据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讲师管理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按需配置。根据专业特点和培训项目需求选拔配置讲师。 (二)广开渠道。通过内部选拔和外部引进等渠道吸纳人才加入师资队伍。 (三)资源共享。通过互相调剂和使用培训师资,实现讲师资源的融通和共享。 (四)动态管理。定期对培训讲师进行质量评估,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不断优化师资队伍。 第三条集团公司培训讲师分为专职讲师、兼职讲师和外聘讲师。 (一)专职讲师是指在集团公司及各单位从事员工培训教学和课程教材开发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兼职讲师是指在集团公司及各单位从事本岗位工作,并由本单位培训管理部门聘请的担负员工培训教学和课程开发工作的兼职人员。 (三)外聘讲师是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根据专业特点和培训需要,面向社会聘请的承担一定培训教学任务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直属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培训中心是培训讲师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单位的培训讲师管理工作; (二)负责集团公司专、兼职讲师的选拔、培养、使用、考核、激励和约束,及集团公司和各单位高级兼职讲师的认定等工作; (三)负责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项目所需要的外聘讲师聘任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集团公司培训讲师师资库及调配使用师资库资源。 第六条所属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培训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单位专、兼职讲师的选拔、培养、使用、考核、激励和约束,及本单位初级、中级兼职讲师的认定等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组织的培训项目所需要的外聘讲师聘任工作;

培训教师管理办法

培训教师管理办法 培训教师在奥瑞纳教育咨询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满足企业培训的开展需要,特制定出奥瑞纳培训教师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在本职工作之外还承担部分课程开发或教学任务的公司员工。兼职教师是公司培训教师队伍的核心力量。 (一)兼职教师的来源 1、各级管理干部:各级管理干部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兼职教师的主 要来源; 2、优秀骨干或业务精英:业务部门的优秀骨干、业务精英以及职能部门的优 秀专业人员是员工业务培训的重要教师来源; 3、有教学特长的优秀员工:曾经从事教学或具有突出教学能力的优秀员工。 (二)兼职教师的分类 兼职教师分为公司级兼职教师和部门级兼职教师。 1、公司级兼职教师 指担任公司级培训课程的教师,以及各一级部门组织的管理干部培训课程的教师。公司级兼职教师的级别分为:临时讲师、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和资深讲师。 2、部门级兼职教师 指担任由各二、三级部门组织的培训课程的教师。部门级兼职教师的级别分为临时讲师、讲师、中级讲师和高级讲师。 (三)兼职教师的任职资格要求和课酬标准(见附表一)

(四)兼职教师的职责 1、兼职教师有义务根据公司或部门安排,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和教材编 写工作,并保证质量; 2、兼职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除了传递课程本身的内容外,还要注意教书育人, 不违背中合银企业文化及行为准则; 3、兼职教师必须根据培训组织部门批准的培训方案进行教学,如有改动须事 先获得培训组织部门的同意。 (五)兼职教师的评审部门和程序 1、由培训组织部门为兼职教师候选人填写《兼职教师评审表》(见附表三), 交一级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达到任职条件者,聘任为相应的兼职教师。 2、人力资源部将联同各一级部门每半年一次对兼职教师进行资格评议,符合 相关要求的教师可以获得教师级别的提升; 3、高级讲师一年累积不足15课时者,降为中级讲师;中级讲师、讲师半年累 积不足10课时者,自动降为讲师和临时讲师。 4、聘书颁发有效期为一年。 (六)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 1、各级管理干部皆负有培训人才的职责,其组织和参与的情况作为任职资格 达标认证的内容之一; 2、兼职教师的授课表现纳入其个人的工作业绩; 3、兼职教师有权优先获得有关培训技巧的培训,并共享相关的培训资料,从 而开阔眼界,提高教学技能,更新教学知识; 4、每年由一级部门组织评选优秀教师,对优秀教师给予荣誉奖励,或提供外 出培训交流的机会。外出培训交流后,相关人员需提供培训总结与资料。

教师工作站管理办法(总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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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创新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并加快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中的相关要求,现对我校设立的“教师工作站”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规定 (一)“教师工作站”必须成立由企业、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组织机构,有固定且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由校企双方共同授牌,遵循相关规章制度。未经学校授权,不得从事利用学校名义开展的业务活动。 (二)各系每学期应根据示范校建设及专业建设要求,结合各系实际情况,与企业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一起制订“教师工作站”的制度、考核细则、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等,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各系要确保每学期必须有1-2名教师进驻。 (三)在各系每学期制订的“教师工作站”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相关老师在进驻工作站前都需与校方签订《教师进驻教师工作站协议》,填写《教师进驻教师工作站审批表》,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各系初审后汇总,报教务处审核,学校领导批准,由教务处、国家示范校建设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四)“教师工作站”设立后由企业相关部门、学校各系、教务处共同负责管理。各系为“教师工作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工作站的组织、实施、检查和督促;教务处负责对“教师工作站”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对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做出相关处理。 (五)教师进驻“教师工作站”后,必须遵守“教师工作站”及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注意技术操作安全规程。否则,将视为违反同等学校规章制度,应受同样处罚。

教师管理办法40557

教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教师公约 第一条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课堂教学,因材施教,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系统传授知识、技能。 第二条必须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缺课,不得擅自调课,调换课须经教研室主任或教务处准许,不得自行找人上自习课。 第三条应在上课前1分钟等候在教室门口,上课铃声一停,即刻进入教室;下课铃响后,方可下课;上课时,不得擅离课堂,应充分利用好课堂45分钟,向45分钟要教学质量。 第四条要尽量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及师生双边互动,讲究教学方法,注意不同层次学生的信息反应,课堂教学内容要让大部分学生接受过关。 第五条课堂上要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精神饱满,激情昂扬,不把个人不愉快的情绪带到课堂上,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课堂氛围,并保持教学秩序良好。 第六条对课堂上的突发事件,要充分运用教育智慧,尽量做到“冷处理”,切忌因个别学生违纪而大发雷霆,以确保不影响大多数学生的学习和正常融洽的教学氛围。 第七条任何人不得干扰课堂教学秩序。上课时间未经教务处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联名批准,任何人不得到教室寻找学生,任课教师有权拒绝和制止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 第八条未经校领导和教务处研究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擅令停课,不得抽调教师或学生在正常上课时间干其他事情。 第九条上课时禁止使用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教室内一律禁止吸烟(教师休息室除外),严禁上课时吸烟。 第十条上课时必须携带教材(或讲义)、教案、点名册及必要的教学工具;一般应站立讲课(年龄较大、身体不好或其他特殊原因者除外);语言规范,声音洪亮清晰。 第十一条要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尊重学生、信任学生;认真组织教学,严肃课堂纪律,对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二条注意文明用语,不说粗话、脏话,不说不利学生进步、同事团结的话。团结协作,不在办公室内议论他人是非,同学科教师应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任课教师有义务联合班主任管理好学生。 第十三条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开辟第二课堂,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教师考核办法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充分体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教师不断进取,尽职尽责、客观地认识和衡量自己的工作,特对原考核办法做如下修订和补充。 第一条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定性考核与

外聘教师管理条例(修订)

附件: 外聘教师管理条例(修订)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外聘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规范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原则及来源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原则 1.外聘教师是指外校、企业来我院担任教学任务的外聘专任教师或技师(不含外教); 2.在合理地调配校内专任教师资源,保证校内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前提下,学院对外聘教师按照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聘用。 (二)外聘教师的来源 1.各高校教师; 2.行业、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且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同等资格的高

校教师或其他人员; 2.有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教师或其他人员; 3.全日制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相关行业、企业人员; 4.应聘实践课、专业课的人员一般应有该专业相近职业资格证书; 5.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及授课经历; 6.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原则上不聘请中级职称以下的外聘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学工作部报批。 三、外聘教师审批、聘任程序 (一)每学期期末,根据下一学期课程安排,由课程所属教研室拟定外聘教师聘任计划。 (二)在对外聘教师聘任资格进行初审后,各教研室一式两份填报《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1),查验外聘教师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并将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和《外聘教师审批表》报送所属教学单位审批。如有不符合聘任条件等特殊情况的,应报送教学工作部审批。 (三)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填写《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连同外聘教师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教师管理,提高授课质量,促进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2.适用范围 均豪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范畴内培训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3.2 总部部室负责协助做好相关专业培训教师的选配和管理工作。 3.3 项目部负责对项目内课程授课教师的选配和日常管理工作。 4.术语 无 5.程序 5.1 教师条件 5.1.1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担任培训教。 5.1.2 职业道德高尚,具有较高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表达能力强的人员可作为教师的择定对象。 5.2 教师择定 5.2.1 根据培训课程需要,确定授课教师人选。

5.2.2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培训课程专业课的授课教师,由专业归属部室推荐;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的授课教师由人力资源部推荐。以上每门课程原则上推荐教师不少于 2 人。 5.2.3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培训课程的专业课和岗位管理规范的授课教师,由所属相关专业部门推荐;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的授课教师由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5.3 教师资格审批 5.3.1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培训课程的授课教师人选由本人填写《培训教师登记表》,推荐部门 签署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交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3.2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培训课程的授课教师人选由本人填写《培训教师登记表》,项目部推 荐部门签署意见送交同级培训主管人员,经项目部执行经理审批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存。 5.3.3 外聘的培训教师必须经项目执总及行政总监审批后方可授课。 5.4 教师管理 5.4.1 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师资由人力资源部实行统一调配。 5.4.2 总部各部室、项目部须支持授课教师担负的培训工作,并提供时间、设备、场地等必要的帮助。 5.4.3 授课教师在授课与本职工作发生冲突时,原则上非紧急重要工作应以培训为主,特殊情况由培训组织人员与培训教师上级主管领导协商解决。 5.4.4 教师授课费用 5.4.4.1 公司对部门经理以上培训课程授课教师所讲内容经公司总经理审查合格拟制成光盘者,予以发放课时费。

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办法

XX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学习培训管理办法 教师乃学校发展、学生发展之本,教师的发展将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培养一支思想、政治和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是我校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实现我校办学目标,在新世纪创一流名校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本校教师的学习培训包括:个人学历提高、校本学习培训、市内学习培训、省内学习培训、省外学习培训和职业机构短期学习培训六个方面。为确保这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深化教育改革,转变教育观念为重要内容,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为核心,以提高教师专业知能(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为目标,以新课程培训为突破口,以学校现有的网络教室和远程教育设备为培训平台,以提高教师学历为辅助,以培养骨干教师为先导。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一支优秀的教师群体。 二、培训目标 通过学习培训,加快我校这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敬业奉献、敢于创新的专业化教师队伍的建设,为把我校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特殊教育“名校”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 三、培训形式 针对我校师资队伍存在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有待进一步加强;教师

教育教学观念与新世纪素质教育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任教学科的学科知识和教育学科专门知识有待更新和提高;教师组织教学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新课程部分教师在知识、技能、心理、教学方法等方面准备不足的现状,教师特殊教育专业化老化学科专业化较差等局面,实行全员参与培训。分批次、分种类、分学科有组织计划地在学历提高、校内、市内、省内外以及专业机构实行培训。 四、培训内容 本培训是将教师专业知识结构划分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理念——乐教;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学科专业知识——能教;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会教三个方面的内容。把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现代教育理论、新课程理念、补偿性基本功、教育科研能力培养作为校本培训的主要内容。 1、计算机基础知识: (1)硬件和软件,操作系统; (2)课件(POWERPOINT、Authorware、演示文稿、FLASH等); (3)网络(怎样上网、怎样收发E—MAIL、网上查找资料、与教育有关的网站、IE浏览器、简单的网页制作); (4)试卷和电子教案制作; (5)应用多媒体组织教学。 2、新课程培训: (1)新课程改革的背景和理念、课程结构的调整、如何整合课程资源、如何开发校本课程、新课程与教学改革、新课程与学习方式的转变。

教师工作站管理规定

教师工作站管理规定 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教师工作站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创新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并加快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中的相关要求,现对我校设立的“教师工作站”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规定 (一)“教师工作站”必须成立由企业、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组织机构,有固定且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由校企双方共同授牌,遵循相关规章制度。未经学校授权,不得从事利用学校名义开展的业务活动。 (二)各系每学期应根据示范校建设及专业建设要求,结合各系实际情况,与企业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一起制订“教师工作站”的制度、考核细则、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等,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各系要确保每学期必须有1-2名教师进驻。 (三)在各系每学期制订的“教师工作站”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相关老师在进驻工作站前都需与校方签订《教师进驻教师工作站协议》,填写《教师进驻教师工作站审批表》,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各系初审后汇总,报教务处审核,学校领导批准,由教务处、国家示范校建设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四)“教师工作站”设立后由企业相关部门、学校各系、教务处共同负责管理。各系为“教师工作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工作站的组织、实施、检查和督促;教务处负责对“教师工作站”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对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做出相关处理。 (五)教师进驻“教师工作站”后,必须遵守“教师工作站”及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注意技术操作安全规程。否则,将视为违反同等学校规章制度,应受同样处罚。 (六)进驻“教师工作站”的教师应按“教师工作站”的工作计划及协议条款从事相关的企业调研、管理、生产、研发等活动。除此以外的其他一切活动均属个人行为,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七)“教师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应围绕我校示范校建设有序开展,应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改革等方面有着积极推动作用,并能有效推动学校与企业之间更加密切的合作关系。 (八)“教师工作站”的所有教师要深入了解行业技术发展水平,深入了解企业新工艺、新设备、新技能情况,应积极参与企业相关项目的研发,产品的生产等,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和知识水平。 (九)“教师工作站”负责人每学期需整理汇总相关教师在进驻期间的各项成果,做好相关记录,并定期向学校各系汇报,提交相关的书面资料及研究成果。

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

附件3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 (修订稿草案) 第一部分教学工作量 表1 注:经学校同意,对选择教师岗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其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参照同类教师的30%核定。对选择教师岗的其他管理人员,其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参照同类教师的40%核定。 第二部分教育管理工作量 一、教育管理工作量内容 教育管理工作包括班主任、学生管理、专职辅导员、团学管理工作等。从事教研室主任、实训中心主任、教学或学生工作秘书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其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教育管理工作量。 二、教育管理工作量标准

(一)助教必须每年承担教育管理工作,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管理工作且考核合格以上者,视为达到教育管理工作量标准; (二)讲师任职以来必须承担3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上一聘期无教育管理工作量的,本聘期必须承担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以上; (三)副教授任职以来必须承担2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上一聘期无教育管理工作量的,本聘期必须承担1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以上; (四)在学校从教20年以上,离退休不足5年(含5年)的教师,视为达到教育管理工作量标准。 第三部分科研工作量 对科研工作量实行记分制,科研项目的具体记分方法为累计记分法。 科研工作考核设定基础工作量,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完成当年科研基础工作量标准见表2。 表2:学年度科研考核基本工作量标准(分值) 当年职称变动者,按原职称标准进行考核。 第四部分其他工作量计算 一、其它工作量内容 其他工作量包括基础课教师指导社团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专业课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以及教师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实训中心建设等工作。 二、其它工作量标准 (一)实践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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