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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出口押汇

案例一出口押汇
案例一出口押汇

案例一:承運貨物短缺

有一批貨物250箱,自香港運至倫敦,承運人(即船公司)以發了”Clean on board B/L”,但貨物抵目的港後,收貨人發現下列情況:

一、25箱欠交

二、15箱包裝嚴重破損,大部分貨物以散失

三、20箱包裝外表完好,但箱內貨物有短少

對上述三種情況,收貨人應向承運人還是託運人提出索賠要求?又如何索賠?

案例分析

本例三種情況,第一、二種情況應由承運人負責賠償,而第三種情況的賠索責任不屬於承運人。

第一種情況:由於提單上寫名為250箱,而交貨時僅交225箱,故承運人對欠交的25箱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種情況,因提單註明為清潔提單,承運人又必須承擔貨物「外表良好」的責任。所以承運人對15箱嚴重破損導致箱內貨物散失而負賠償責任。

第三種情況,因貨物包裝外表良好,而箱內貨物短少,其責任不在承運人,故應由託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概念說明

何謂”Clean on board B/L”---清潔已裝船提單

是指運送人點收託運人託運之貨物時,檢查貨物外觀或外包裝有無污損或破損情況,若無這些情況,則所簽發之提單上就沒有承運人或其代理人關於貨物殘損或外表包裝不良等批註的提單。

結論:收貨人向承運人(船公司)索賠時應著重注意以下問題:

(1)損害通知提出時限

(2)索取損失相關文件

(3)應備妥索賠文件

(4)索賠時效

案例二海上損害種類

有一台已投保價值200,000英磅的精密儀器,運載該儀器貨輪在航行中與另一貨輪相撞,因船身激烈震動,致使該台儀器嚴重損壞。事後經有關專家驗定,該台儀器如修復原狀,需修理費210,000英磅,如拆卸為零件出售,尚可收回4,000英磅。請問這台損壞儀器屬何種損失?保險公司應如何處理此損失。

概念說明

1.所謂推定全損:指貨物受損修復所需費用,加上貨運至目的地的價格,將會超過貨物在目的地的價格。

2.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保險貨物受損後,修理費用已超過貨物修復後的價值。

(2)保險貨物受損後,整理和續運到目的地的費用,超過貨物到達目的地的價值。

(3)保險標的實際全損已經無法避免,或者為了避免實際全損需要花費的施救等費用,將超過獲救後的標的的價值。

(4)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使被保險人失去標的所有權,而收回這一所有權,

其所需花費的費用,將超過收回標的價值。

案例分析

本例中這台價值200,000英磅的精密儀器是由於船舶相撞而損壞的,若要將他恢復原狀,修理費達210,000英磅,如果加上運至目的地的費用,總和超過該儀器,屬於推定全損的範圍應視為推定全損。

結論

保險公司賠償:對發生推定全損的貨物,除按保險單的規定給予賠償外,可要求被保險人將該貨物委付給保險公司,即將該貨物的權益轉讓給保險公司,並由被保險人簽署權益轉讓書作為證據,從而使保險公司在賠付貨款後,能自行處理該貨物的殘餘部分,並享受該貨物有關其他權益。

案例三區分全部損失和部份損失之例

有一貨輪,在航行中船艙發生火災,危及船、貨的共同安全,經船長下令灌水施求後撲滅。事後檢查,原裝在該船艙內的400包棉花,除被燒毀部分外,剩下部分有嚴重水漬,只能作為紙漿出售造紙廠,得價佔原貨價30%;該艙內還有300包大米,檢查只有水漬損失,而無燒毀損失,經曬乾處理後,棉花損失貨價70%,大米損失貨價50%,按照保險業務,保險公司應該如何區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概念說明

1.所謂實際全損:指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貨物完全滅失或完全失去它原有的用途。

2.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保險標的物完全滅失

(2)保險標的物喪失無法挽回

(3)船舶失蹤達到一定時期(四個月)。(我國海商法認為屬推定全損)

(4)保險標的物失去原有用途

1.所謂分損:指保險標的物部份損失。又可分共同海損、單獨海損。

2.共同海損:在海上發生緊急危難時,船長為避免船舶及貨載的共同危險所作處份而直接發生的犧牲及費用。

案例分析

1.棉花----本案例棉花嚴重水漬,只能作為紙漿削價出售得價佔原貨價30%;棉花原具有的紡織布等用途完全喪失,盡管貨主可收回30%,但在保險業務中則視作全部損失之實際全損承擔賠償責任。

2.大米—本例中大米因發生火災,危及船、貨的共同安全,經船長下令灌水施求後撲滅,檢查只有水漬損失,而無燒毀損失,經曬乾處理後,作為次米出售,得原價之50%,屬部分損失之共同海損,此損失應由船舶上所有貨之貨主按比例共同負擔,保險公司則負擔損害防止費用及補償共同海損引起之各利害關係人被犧牲貨支出費用所分攤金額。

出口押汇业务知识

一、产品简介 出口押汇和贴现:出口商将符合信用证条款要求的全套单据或出口跟单托收单据提交到我行,我行扣除从押汇/贴现日到预计收汇日的利息及手续费,将货款预先付给出口商,并对出口商保留追索权。 二、产品特点 1、出口贸易项下货物出运后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融资; 2、融资时我行收取议付或托收手续费及相关邮电费,并预收融资利息和预扣境外银行费用,实际收汇时再多退少补; 3、我行对出口商有追索权; 4、出口商可以获得发票金额的100%的融资; 5、对单据质量、境外开证行或代收行资信有一定要求。三、服务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出口业务经营权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机构,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等。 四、服务渠道及网络 具有国际业务经营资格的我行分支机构均可办理。 五、业务流程 1、出口商与我行签订《出口押汇/贴现业务总协议书》; 2、出口商将出口单据提交到我行办理寄单索汇,并提交《出口押汇/贴现申请书》; 3、我行按出口信用证或跟单托收项下交单业务的流程审核单据并办理寄单索汇; 4、我行按有关规定审批融资申请,审核同意后,将融资款项支付给客户; 5、出口贴现业务要求在收到开证行或保兑行的承兑后方可办理。托收项下原则上不提供出口贴现融资。 6、我行收到境外银行支付的有关货款后,我行先用于归还融资款项。预收的押汇或贴现利息及境外银行费用按实际情况进行多退少补; 7、我行向出口商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并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六、办理要求 1、申请办理出口押汇或贴现的企业应具有出口业务经营权,资信良好; 2、开证行(或保兑行)、代收行应当资信良好,所在国(地区)政局稳定,经济金融秩序良好; 3、申请办理出口押汇或贴现业务的信用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a. 信用证真实、有效; b. 信用证适用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c. 信用证条款明确合理,索汇路线简洁清晰; d. 信用证不含对我行或受益人不利的条款; e. 信用证规定的货运目的地未发生政局不稳或战争情形; f. 信用证不包含我行认为不适宜办理出口押汇或贴现的其它情况。 4、申请企业应与我行签订《出口押汇/贴现业务总协议书》,然后就具体业务逐笔申请并签署《出口押汇/贴现业务申请书》。 七、融资币种、期限及利率 1、出口押汇或贴现的融资货币原则上为信用证币种; 2、出口押汇或贴现的融资期限比照正常收汇天数执行; 3、预收的出口押汇或贴现利息及境外费用在实际收汇时多退少补; 4、融资利率按浙商银行有关贸易融资利率标准执行。

进出口业务流程图文详细讲解

进出口业务流程(仅供参考) 图1 进出口贸易流程图 如图1所示,进口运行程式对比出口运行程式,全局透视进出口贸易的操作

十七.报关 图4 进出口报关流程图

图5 一般贸易通关流程图 货物集中港区后,发货单位必须向海关办理申报出口手续。由发货单位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备妥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票、装箱单(或磅码单)、商检证、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及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海关官员检查单证和货物,确认单货相符和手续齐备后,即在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经海关查验放行的出口货物,方能开始装船。有四个环节: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一般在拖柜同时就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做商检通关换单及出口报关。

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等。 图6 进口报关流程(公共保税库出库)图 十八.交接 发货单位现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港口规章,及时与港方仓库、货场办妥交换手续,做好现场记录,划清船、港、货三方面的责任。

十九.装船 海关放行后,发货单位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装货单与港务部门和理货人员联系,查看现场货物并做好装船准备, 在装船前,理货员代表船方,收集经海关放行货物的装货单和收货单,经过整理后,按照积载图和舱单,负责点清货物,逐票分批接货装船。 港口装卸作业区负责装货,并按照安全积载的要求,做好货物在舱内的堆码、隔垫和加固等工作。 装船过程中,托运人委托的货运代理应有人在现场监装,随时掌握装船进度并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装货完毕,理货组长要与船方大副共同签署收货单,交与托运人。监装人员对一级危险品、重大件、贵重品、特种商品和驳船来货的船边接卸直装工作,要随时掌握情况,防止接卸和装船脱节。 图7 出口集装箱流程图 1、出口集装箱进入港区后,港区向海关发送出口集装箱进场咨训。 2、待货主作出口报关后,海关向港区发送出口集装箱查验或放行资讯 3、港区将形成的预备船图发送给船代和外理 4、船代按预配船图形成出口舱单发送给海关。 5、外理按预配船图形成出口船图发送给海关 二十.发装运通知 对合同规定需在装船时发出装船通知的,应及时发出,特别是由买方自办保险的。如因

银行出口押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出口押汇业务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积极稳妥地开展国际结算融资业务,培育我行稳定的国际结算客户群,控制我行出口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国际业务部及辖内支行在授权内(如有)办理的出口押汇业务。 3 职责 国际业务部之国际结算部是出口押汇业务的具体操作部门,负责对办理出口押汇项下单据的技术性审核,如信用证项下单据单证相符、单单一致,或D/P及D/A项下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保险的托收押汇业务,则由国际业务部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审批同意后办理;如信用证项下单据不符或是无出口信用保险的D/P项下托收单据,则由国际业务部之客户经理部或支行(如客户属支行客户的话)审核是否在贸易融资额度内,如在额度内则由客户经理部或支行审查同意后报国际业务部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审批同意后办理;如额度已超或没有额度,则由客户经理部或支行落实担保手续,并经相关有权签字人同意,报总行审贷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出口押汇手续。 4 相关文件 无 5 实施细则 5.1 总则 5.1.1出口押汇是指我行应出口商的要求,向出口商提供的一种以出口商信用证项下或D/P、D/A出口托收项下或T/T项的出口单据能够正常收汇为前提的短期资金融通。我行对此资金融通保留追索权。

5.1.2出口信用证项下押汇是指我行应出口商的要求,向出口商提供的一种以出口商信用证项下出口单据能够正常收汇为前提的短期资金融通。我行对此资金融通保留追索权。 5.1.3 出口托收项下押汇是指我行应出口商的要求,向出口商提供的一种以出口商D/P、D/A出口托收项下的出口单据能够正常收汇为前提的短期资金融通。我行对此资金融通保留追索权。 5.1.4出口押汇主要取决于单据的相符情况和受益人及开证行的资信状况。对信用证项下单据出现不符点的单据,我行可向开证行电提,如开证行接受则视为单证相符押汇办理相关押汇手续,如客户不要求电提或坚持不符点押汇,可在落实担保措施后予以办理。 5.1.5对出口托收项下的单据押汇仅限于D/P交单条件下的托收业务和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保险的D/A交单条件下的托收业务,除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保险的D/P、D/A托收业务外,其他D/P托收押汇业务必须在落实保证措施后我行方予办理。D/A托收业务押汇仅限于由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担保的业务。 5.1.6单证相符单据的押汇不占用客户在我行的授信额度和贸易融资额度。 5.2 出口押汇掌握要点 5.2.1出口押汇以出口收汇为第一还款来源,应对收汇安全性进行考核,包括客户交易历史记录、地区风险、融资期限等情况,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还应审核开证行资信和单证相符情况。 5.2.2出口押汇的申请人应为信用证的受益人且资信良好。如系支行客户项下的出口押汇,其申请书应将抬头人写为支行名称。 5.2.3出口押汇款项只能支付给信用证的受益人或跟单托收业务项下的委托人。

信用证押汇

信用证押汇 信用证押汇 出口信用证押汇是指根据信用证受益人(即押汇申请人)的要求,以其提交的银行可接受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全套单据为质押,将票款扣除利息及银行费用后,按外汇管理规定及申请人要求,原币付给申请人或按押汇日的银行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付给申请人,银行保留追索权,然后凭单向开证行或保兑行或承兑行收款,以归还出口信用证押汇的一种融资业务。 申请人资格(不同银行要求不尽相同,具体是以银行的规定为准,以下仅供参考) 1、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2、必须是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经营出口业务的各类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 3、资信状况和经营效益良好,无不良记录的公司。 4、原则上要求申请人在银行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帐户,具有一定规模的结算量。 5、原则上要求申请人经常在此家办理出口单证业务。有出口押汇授信额度者可不受此款限制。 出口押汇条件(不同银行要求不尽相同,具体是以银行的规定为准,以下仅供参考)

1、出口押汇的单据必须与信用证完全一致,即要求:信用证为银行可接受的正本信用证及修改正本,单据做到单单、单证一致。 2、信用证没有限制其它行议付的条款。 3、提交的单据中应包括代表物权的全套运输单据。 4、押汇的期限原则上为即期,如经相应授权和授信程序的,期限不能超过180天(含),但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或银行认可并与之签定过相关协议的保险公司承保出口信用险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得超过360天(含)。超过360天的出口押汇须报总行国际业务管理部审批。 5、申请押汇的信用证开证行或保兑行所在国政局稳定,没有外汇短缺或可能发生金融危机,按照穆迪(或标准普尔)评级标准,其国家主权评级标准一般不得低于Baa2(或标准普尔BBB+)。开证行或保兑行信誉良好,与银行未有过纠纷记录、过去交往中资信一直良好、正常,按照穆迪(或标准普尔)评级标准,其长期债务评级标准一般不得低于Baa3(或标准普尔BBB-),短期债务评级一般不得低于P3(或标准普尔A-3)。 6、无独立付款责任的转让信用证项下单据不得申请出口押汇。有独立付款责任的转让信用证项下单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出口押汇。银行不接受的信用证不得办理出口押汇。 7、原则上押汇申请人与银行处于同一辖区。 8、已办理打包贷款的信用证项下单据不得再申请出口押汇,但办理出口押汇用以归还相应的打包贷款者除外。 9、信用证项下不符点单据,在有完全货权及提供担保的前提

外贸出口 流程 一般分五步完成

外贸出口流程一般分五步完成 第一步,签订外贸合同之前之后的工作 1.签订外贸合同之前的业务调研和业务关系建立。. 与异国商人做买卖,由于语言和地域空间上的局限,使得我们要承担更大的风险,特别是资信风险,此外还有对进口地区法律,风土人情的不了解和运输航线长等诸多因素都将大大增加不确定因素的发生,从而使风险成本成倍增加.因此,出口调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在做外贸业务之前一定要对出口地市场做一番详细调查,弄清楚进口商的底细和当地市场的行情,以及航运路线和码头的情况.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打无准备的仗. 配合以我们对外商情况的了解去谈判,去签外贸合同,我们的主动性会明显增加. 然而,一笔业务的成交往往需要供求双方经过口头或书面数回合甚至十数回合的询盘、发盘、还盘,并以最终的接受或确认接受而终止.这些回合之间的往来文件组成了外贸合同的基本条款.然而哪些重要条款是需要我们在签订外贸合同之前反复斟酌的呢?这主要有品名、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支付、保险七项: a.品名 品名的选择也有学问,不同品名征收不同的关税。品名选择的好,可以合理地避税。比如冷冻薯条,我们可以用薯制品代替它,也可以用冷冻蔬菜替代它,以至于我们可以选择一个关税较低的品名。 b.数量 数量条款需要注意单位的使用和不同产品溢短装机动幅度. c.包装 要结合工厂的实际经验和客户的要求。 d.价格 价格应该是买卖双方共同关注的焦点.对于出口商来说恰当的报价很重要,不能胡乱报价,这就要掌握一个原则:”不能遗漏费用的计算”. 出口报价通常使用FOB ,CFR ,CIF 这三种报价。对外报价时,应该按如下步骤进行:明确价格构成,确定成本,费用和利润的计算,然后将各部分合理汇总。 FOB :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 CFR :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出口运费 CIF :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出口运费+出口保险费

国际结算业务流程图

进口信用证开立业务流程 1.买卖合同 出进 口口 商 5..发货商 9.付款6.交单 4.通知L/C 10.付款11.放单2.申请开证 出口 3.开立信用证中国 方银银行 行7.寄单索汇︵ ︵开 通8.承兑/付款证 知行 出口议付信用证业务流程

偿付行 9.付8.索 款汇 4.审证并通知 中国银行(通 5.交单出口商知行/议付行)10.入账或结汇 3.开 6.寄 证单 1.签订合同 2.申请开证 开证行7.提示单据进口商 出口托收业务流程 中托3 托收委托书出 口9 付款收国 商行银 行

1. 2. 4. 8. 买发托通 卖货收知 合指承同示兑/付款 进 5.提示付款/承兑代 口 6.付款/承兑收 商7.交付单据行 进口代收业务流程 国1买卖合同国 外内 出进 口 2 发货口商商 3.托收9.付款 5.提示 6.付款/ 7.交付委托单据承兑单据 国 4.寄单中

外代国 托8.通知承兑收银 收/付款行行 汇出国外汇款电汇和信汇业务流程进口商/汇款人1提出申请 中国银行 2发出汇款指示 (SWIFT、电传或信函) 解付行(收款人账户行、中国银行 的代理行或联行) 3汇款解付 出口商/收款人

汇出国外汇款票汇业务流程 进口商/汇款人 1.提出申请 2.开出汇票 (特指票汇) 中国银行 3 交 付 解付行(收款人账户行、中国银行汇 的代理行或联行)票5.汇款解付 4.提示汇票 出口商/收款人

国外汇入汇款电汇和信汇业务流程进口商/汇款人 办理汇出1. 汇款委托 汇出行 3资金 划转 2 发出汇 款指示 中国银行 (汇入行) 4汇款解付 出口商或收款人 国外汇入汇款票汇业务流程

最新出口押汇法律性质分析

出口押汇 一、各家银行对出口押汇的定义: 1、工行: 1990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颁布了《出口押汇暂行办法》,该办法第一条规定了出口押汇的概念:“出口押汇是根据信用证受益人的要求,凭其提交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全套单据作为质押,按照票面金额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现汇净额或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付给受益人,然后凭单向开证行收回货款的一种融资业务。”中国工商银行在这一定义中强调了出口押汇“凭其提交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全套单据作为质押”的特征。 工行网站现在的定义“出口押汇:贵公司办理交单后,如需要资金融通,工商银行可以凭贵公司提供的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作质押,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为您办理出口信用证押汇融资。”1 2、中行: 中国银行中山分行网站在其结算业务介绍下这样定义出口押汇:出口押汇是指“在出口商发出货物并交来信用证或合同要求的单据后,银行应出口商要求向其提供的以出口单据为抵押的在途资金融通”。 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网站在其国际结算业务项下这样定义出口押汇:出口押汇“是指银行凭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证项下完备的货运单据作抵押,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向出口商融通资金的业务。’

1997年3月,中国银行颁布了《国际结算业务基本规定》。该规定的第六章第五节对出口押汇的含义做了界定:“出口押汇是银行凭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证项下完备正确的货运单据做抵押,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向出口商融通资金的业务活动。” 中国银行对“出口押汇”含义的界定,统一使用了“抵押”这一概念,分别用“以出口单据为抵押’域‘货运单据做抵押”等表述来定义出口押汇。这一表述与上文中国工商银行对出口押汇的界定有了明显的不同。 中行网站现在的定义,“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发出货物并交来信用证或合同要求的单据后,我行凭所交单据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2” 3、农行: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网站国际贸易融资及对外担保服务业务介绍中对于出口押汇的定义为:“出口押汇是贵公司将全套出口单据交到农业银行,农业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除从押汇日到预计收汇日的利息及有关费用,将净额预先付给贵公司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3,这一定义只是简单描述了出口押汇的运作流程与方法,未对出口押汇的性质特点做出界定。 中国农业银行1996年发布了《出口业务操作规程》。该规程第二章对出口押汇的含义做了规定:“出口押汇业务是指出口商将信用证项下的全套单据提交往来银行或信用证指定银行,由该银行买入单据2https://www.wendangku.net/doc/6b1954202.html,/cbservice/cb3/cb35/200806/t20080627_799.html 3https://www.wendangku.net/doc/6b1954202.html,/cn/Businesses/financing/inttradefinace/200909/t20090911_12249.htm

《出口押汇操作》Word文档

出口押汇操作 1.向银行提供外汇押汇借款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的介绍、企业的财务状况、申请的金额、申请的期限。 2.向银行提供有关的资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2).外贸合同或代理协议。 (3).企业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银行的出口议付(押汇)申请书。 (5).银行的出口押汇协议书。 (6).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修改的正本。 (7).信用证(包括信用证修改)要求的全套单据。 3.信用证出口押汇的金额 (1).押汇金额最高为汇票金额的90%,一般采用预扣利息方式,即押汇金额-押汇利息。 (2).即期信用证的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360天 (3).远期信用证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承兑付款日-押汇起息日)/360天 4.押汇期限 (1).即期信用证押汇期限根据各个国家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的国家期限如下: 15天:日本、韩国、港澳、新加坡、马来西亚 20天: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 25天:西亚各国、中南美洲、非洲 30天:其他国家或地区 (2).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押汇的期限为押汇起息日起至承兑付款日。 5.议付款的回收和贷款的归还

如果议付款的收回,归还押汇金额还有余额时,银行将会将余额转入企业的有关帐户中。如果银行实际收到议付款的时间长于押汇的时间,这段时间的利息,银行将会向企业追收。 6.以下情况,在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将会受到限制 (1).信用证不再同一家银行通知、付款(或承兑)和议付。因此企业最好选择同一家银行进行通知付款(或承兑)和议付。 (2).信用证为可撤销(或可转让)。因此企业不要要求开出此类型信用证。 (3).信用证已用于抵押。抵押包括打包放款。 (4).申请押汇期限超过90天。因此企业要求对方开出远期信用证要低于90天。 (5).信用证为付款信用证。因此企业不要要求开出此类信用证。 (6).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有不符点。企业一定要按照信用证的各项条款的要求制作单据。 (7).信用证的有效地点在国外。因此信用证的有效地点要求在中国。 (8).信用证交单期离有效期很近。因此一方面要求信用证的有效期长一点,另一方面企业制作单据时应抓紧时间做好。 (9).远期信用证已经寄出单据,还没有被承兑。因此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才能到银行办理出口押汇。 (10).开证银行的信誉不佳。因此信用证开证时应选择一些大的银行进行开证。 (11).开证银行的国家政局不稳定、外汇管制教严、资信等级较低、战争多发地、开证银行处于经营危机。因此信用证开证时也要考虑该国的国家形势。 (注: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押汇贴现福费廷三者的区别

押汇、贴现、福费廷三者的区别 2009-12-19 12:55:51|??分类:?贸易融资|字号?订阅 出口押汇(Export Bill Purchase)-------应用最广泛的出口贸易融资 1、什么是出口押汇? 在出口商发出货物并交来信用证或合同要求的单据后,银行应出口商要求向其提供的以出口单据为抵押的在途资金融通。 中国银行办理出口押汇的范围包括:信用证下出口押汇和跟单托收下出口押汇;外币出口押汇和人民币出口押汇。 2、出口押汇对企业有哪些好处????? 加快资金周转——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您就可以提前得到偿付,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 简化融资手续——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 改善现金流量——可以增加您当期的现金流入量,从而改善财务状况,提供融资能力; 节约财务费用——在中国银行办理出口押汇,您可以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实现财务费用的最小化。 3、在哪些情况下宜选择出口押汇? 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 发货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发货后、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肯定高于押汇利率。 4g0X)V-p(V:F3q 出口贴现-----------最方便易行的出口贸易融资 1、什么是出口贴现? 银行保留追索权地买入已经银行承兑、未到期的远期票据,为出口商提供短期资金融通的业务。 2、出口贴现能为您带来哪些好处? 简化融资手续——银行最愿提供的贸易融资业务,手续最简便; 加快资金周转——即期收回远期债权,加快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

扩大贸易机会——可为进口商提供远期付款的融资便利,扩大贸易机会。 3、在哪些情况下宜选择出口贴现? 远期承兑信用证项下的远期汇票被银行承兑后,您如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而需要短期的资金融通,则宜选择出口贴现; 远期承兑信用证项下的远期汇票被银行承兑后,您如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贴现利率,则宜选择出口贴现。 福费廷(Forfaiting)---------改善出口商现金流和财务报表的无追索权融资方式 1、什么是福费廷? 福费廷也称包买票据或票据买断,指中国银行作为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购买由银行承兑/承付或保付的远期汇票,而向出口商提供融资的业务。 2、福费廷对您有哪些好处? 终局性融资便利——福费廷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便利,您一旦取得融资款项,就不必再对债务人偿债与否负责;同时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 改善现金流量——将远期收款变为当期现金流入,有利于您改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从而避免资金占压,进一步提高筹资能力; 节约管理费用——您不再承担资产管理和应收帐款回收的工作及费用,从而大大降低管理费用; 提前办理退税----办理福费廷业务后您可立即办理外汇核销及出口退税手续。 规避各类风险——叙做福费廷业务后,您不再承担远期收款可能产生的利率、汇率、信用以及国家等方面的风险; 增加贸易机会——您能以延期付款的条件促成与进口商的交易,避免了因进口商资金紧缺无法开展贸易的局面; 实现价格转移——可以提前了解包买商的报价并将相应的成本转移到价格中去,从而规避融资成本。 3、在哪些情况下宜选择福费廷? 为改善财务报表,需将出口应收帐款从资产负债表中彻底剔除; 应收帐款收回前遇到其他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高于福费廷全部收费;

第三章国际结算基本方式

第三章国际结算基本方式 汇付结算方式 一、名词解释: 顺汇、逆汇、电汇、信汇、票汇、退汇、预付货款、货到付款、售定、寄售 二、单项选择题: . 伦敦一家银行委托国外代理行向收款人办理汇款解付, 头寸调拨如下( ) . 主动借记对方账户 . 主动贷记对方账户 . 授权借记对方账户 . 授权贷记我方账户. 客户要求银行使用电汇方式向国外收款人汇款, 则电讯费用由( )承担 . 汇出行 . 汇入行 . 汇款人 . 收款人. 银行办理业务时通常无法占用客户资金地汇款方式是( ) . 电汇 . 票汇 . 信汇 . 以上都是 . 采用寄售方式来出售商品时, ( )承担地风险很大. . 进口商 . 代销商 . 银行 . 出口商 . 适宜采用电汇结算地债权债务, 一般是( ) . 零星地、小额货款 . 付款时间紧急地大额货款 . 贸易从属费用 . 不紧急地款项 . 代理行向收款人解付电汇款项之前需要( ) . 核对汇出行授权人签章 . 核对汇出行密押 . 核对汇出行电文格式 . 核对汇出行汇票票根 . 不必限定在汇入行取款地汇款方式是( ) . 电汇 . 信汇 . 票汇 . 以上都是 . 对出口商有利地贸易结算汇款方式是( ) . 先结后出 . 赊销 . 延期付款 . 售定 . 对进口商不利地贸易结算汇款方式是( ) . 延期付款 . 赊销 . 售定 .预付货款 . ( )是我国南方沿海三省对港澳地区出口某些鲜活商品地一种特定地结算方式. . 延期付款 . 赊销 . 售定 .预付货款 三、判断题: . 通常票汇方式下收款人收妥资金地地时间比使用电汇方式要短.(). 使用电汇时资金到账速度快, 但是费用比信汇高.() . 汇款结算都是通过银行来传递资金地, 所以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地结算方式.() . 预付货款可以保证进口商得到所需地货物.() . 未开设清算帐户地两家银行之间发生汇款业务时,至少需要通过一家碰头行才能结清头寸.() . 信汇委托书可以通过背书而流通转让.() . 如果汇出行与汇入行之间互设清算帐户, 则肯定使用电汇办理客户汇款.() . 对进口商而言, 售定比预付货款地风险要小.() . 使用票汇时,银行即期汇票一经交付,通常不能主动止付;但若遗失或被偷盗, 则可办理挂失止付.() . 汇款方式目前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货款结算.()

信用证出口押汇详解

信用证出口押汇详解 一、信用证出口押汇(NEGOTIATIONS UNDER GUAUNTEE) 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的情况下,因资金短缺,在货物装船发货后,将信用证要求的有关全套单据交到银行,要求银行立即按照信用证的金额进行付款,使出口商能够得到短期的资金周转。 二、出口押汇种类 1、信用证单据的押汇 出口商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将信用证上面所列的各种单据和信用证交给银行进行短期借款,实际上就是用信用证的单据抵押给银行。 2、远期信用证承兑的押汇 出口商的远期信用证业务,得到开证银行承兑通知,出口商利用远期信用证的承兑通知,向银行申请短期借款。 3、远期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 用远期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抵押品的短期借款。出口商拿到了一张远期银行汇票,这张汇票已经被银行承兑了,但还没有到期,出口商可以拿着张汇票抵押给银行进行借款。 三、信用证出口押汇的操作规程 1、向银行提供外汇押汇借款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的介绍、企业的财务状况、申请的金额、申请的期限。 2、向银行提供有关的资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2)、外贸合同或代理协议。 (3)、企业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银行的出口议付(押汇)申请书。

(5)、银行的出口押汇协议书。 (6)、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修改的正本。 (7)、信用证(包括信用证修改)要求的全套单据。 3、信用证出口押汇的金额 (1)、押汇金额最高为汇票金额的90%,一般采用预扣利息方式,即押汇金额-押汇利息。 (2)、即期信用证的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360天 (3)、远期信用证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承兑付款日-押汇起息日)/360天 4、押汇期限 (1)、即期信用证押汇期限根据各个国家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的国家期限如下: 15天:日本、韩国、港澳、新加坡、马来西亚 20天: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 25天:西亚各国、中南美洲、非洲 30天:其他国家或地区 (2)、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押汇的期限为押汇起息日起至承兑付款日。 5、议付款的回收和贷款的归还 如果议付款的收回,归还押汇金额还有余额时,银行将会将余额转入企业的有关帐户中。如果银行实际收到议付款的时间长于押汇的时间,这段时间的利息,银行将会向企业追收。 6、以下情况,在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将会受到限制 (1)、信用证不再同一家银行通知、付款(或承兑)和议付。因此企业最好选择同一家银行进行通知付款(或承兑)和议付。 (2)、信用证为可撤销(或可转让)。因此企业不要要求开出此类型信用证。 (3)、信用证已用于抵押。抵押包括打包放款。

中国工商银行出口贸易结算及出口押汇业务暂行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出口贸易结算及出口押汇业务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经贸结算 【发文字号】[89]工银发字第74号 【发布部门】中国工商银行 【发布日期】1989.04.27 【实施日期】1989.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工商银行出口贸易结算及出口押汇业务暂行办法 (1989年4月27日<89>工银发字第74号) 总则 一、我行办理出口贸易结算,应与出口企业密切协作,做到安全、迅速收汇、加快结汇,共同搞好创汇工作,增加国家外汇储备。 二、凡属出口商品货款,除外商投资企业外,应按国家规定全额办理结汇。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部分结汇的出口企业,按应结汇部分办理结汇。结汇时一律按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付给人民币。 三、凡属信用证项下出口、出口托收,均按本办法办理。汇入汇款比照汇入汇款暂行办法办理。

出口跟单信用证结算 一、信用证的受理和通知 对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要完整、准确、及时通知信用证的受益人(即出口企业),以便备货和出运;同出口企业之间的一切交接手续要清楚;保存的案卷要齐备,加强管理,有条不紊,做到及时掌握信用证的修改和使用情况。 (一)核对印鉴和密押 凡信开信用证和信修改,以及有关信用证项下的保兑书、确认偿付和授权书均须核对印鉴;电开信用证及电修改必须核对密押。如无押,应要求对方加押。如发现印、押不符,可一面对外查询核实,一面通知出口企业,注明“印(或押)不符,供参考,货物出运前请洽我行”。一经查询核实,立即通知出口企业。 (二)通知 受证后应于一至二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通知出口企业。 信开信用证一律将正本盖章通知出口企业,副本留存。如为多张信用证或有附件时,应加盖银行的骑缝章。 全电开证复制后将原电盖章通知出口企业,复制本留存。 电开证需套简码或套前证者,均应缮制信用证格式,电修改应缮制修改通知书。然后将缮制的正本通知出口企业,副本留存。缮制务求完整、准确、清楚。 凡简电开证应缮制信用证简电通知书,在通知出口企业时注明“此系简电通知,不凭以议付”。在合理时间内如尚未收到简电证实书,应向开证行查询。 信用证项下的修改通知书,出口企业如拒绝接受,应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我行,转告开证行。对于修改内容,只能全部接受或拒受,不能部分接受部分拒受。 (三)信用证的正、副本内容必须一致 1.凡来证面函中规定偿付、寄单办法及其他特殊内容者,应将面函附于信用证正本之

进口押汇合同

进口押汇合同 编号:()进口押汇字第号 甲方(申请人): 住宅: 法定代表人:职务: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传真:乙方(押汇行):xx 信用合作联社住宅: 法定代表人:职务: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传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所称进口押汇是指银行依照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在单证一致的事情下,以进口物资做抵押,在付款到期日为其垫付资金的短期融资。 第二条进口押汇前提条件乙方为甲方做进口押汇,甲方须满脚以下条件: 1、向乙方预留与签署本合同有关的公司文件、单据、印鉴、相关人员名单和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2、开立乙方要求的为完成本合同下业务所必需的账户; 3、办妥做业务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按乙方要求提交相应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4、甲方接受做出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声明与答应; 5、甲方已取得乙方的授信额度或单笔授信(如需要); 6、乙方认为甲方应予满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押汇币种和金额 押汇币种为: 押汇金额为:(小写) (大写) 第四条押汇期限押汇期限为月/ 天,自乙方将押汇款项(即信用证金额与信用证保证金之间的差额)以贷款方式支付给甲方之日起延续计算。 押汇到期日为前述期限的截止日或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马上到期日。押汇的最终期限以乙方确认的为准。 甲方应在押汇款项到期日按期脚额归还押汇款项本金及利息。第五条利率和付息 1、双方接受以年利率%核算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进口押汇款项的利息。 2、逾期进口押汇的利率和付息 如截止于押汇到期日,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押汇款项未获清偿,则该笔押汇款项的本金、利息构成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债务,乙方可按本条第一款确定的利率加20%的水平核算利息, 并有权向甲方追偿包括但别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甲方声明与答应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企业法人,己经并将按期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具备所有必 要 的权利并能以自己名义履行本合同义务; 2、甲方差不多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差不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企业的其它内部治理文件的要求取得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如需授权),且别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3、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凭证等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国际结算业务流程图

国际结算业务流程图 进口信用证开立业务流程 出口议付信用证业务流程 出口托收业务流程 进口代收业务流程 汇出国外汇款:A-电汇和信汇业务流程 B-票汇业务流程 国外汇入汇款:A-电汇和信汇业务流程 B-票汇业务流程 保函业务流程 保理业务流程 进口押汇业务流程 打包放款业务流程 出口押汇业务流程 出口贴现业务流程 福费延业务流程 提货担保业务流程 进口信用证开立业务流程返回 1.买卖合同 出进 口口 商 5..发货商 9.付款6.交单 4.通知L/C 10.付款11.放单2.申请开证 出口 3.开立信用证中国 方银银行 行 7.寄单索汇︵ ︵开 通 8.承兑/付款证 知行

出口议付信用证业务流程返回偿付行 9.付 8.索 款汇 4.审证并通知 5.交单出口商 知行/议付行) 10.入账或结汇 3.开 6.寄 证单 1.签订合同 2.申请开证 开证行 7.提示单据进口商 出口托收业务流程返回 出 3 托收委托书托中 口 9 付款收国 商行银 行 1. 2. 4. 8. 买发托通 卖货收知 合指承 同示兑/付款 进 5.提示付款/承兑代 口 6.付款/承兑收 商 7.交付单据行

进口代收业务流程返回 国 1买卖合同国 外内 出进 口 2 发货口 商商 3.托收 9.付款 5.提示 6.付款/ 7.交付 委托单据承兑单据 国 4.寄单中 外代国 托 8.通知承兑收银 收 /付款行行 汇出国外汇款电汇和信汇业务流程返回 进口商/汇款人 1提出申请 中国银行 2发出汇款指示 (SWIFT、电传或信函) 解付行(收款人账户行、中国银行 的代理行或联行) 3汇款解付 出口商/收款人

出口托收押汇

出口托收押汇 出口托收押汇(advance against documentary collection)。出口托收押汇是指托收银行根据出口商的要求,以申请人开立的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跟单汇票以及随附的全套商业单据为质押,将票款扣除利息及费用后,按外汇管理规定及客户要求,原币付给申请人或按押汇日的银行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付给出口商,银行保留迫索权,并通过代收行向进口商收款,以归还出口托收押汇的一种融资业务。 1.托收押汇的主要风险 1.进出口商的商业风险 托收押汇融资的还款主要依赖于进出口商的资信和能力。尽管相关的单据可以作为担保机制,但是单据的处理还是需要进出口商来实现,银行不是专业的进出口商,不善于也没有时间去做货物交易。 2.单据欺诈风险 由于托收押汇作担保的重要凭据是货物权利单据,单据的欺诈在国际贸易中也时有发生,如果境外进出口商试图欺诈,则银行的融资风险非常大。特别是如果境内贸易商也参与欺诈,则银行更加难于防范相关的风险。 3.操作风险 银行办理托收押汇,需要认真履行代收行的义务,如果操作不谨慎或者履行义务不及时,可能遭到境外代收行或者委托人的控告。如果代收行在审核单据上存在瑕疵,则可能遭受境内委托人的控告。 2.防范托收押汇风险的对策 为了有效防范托收押汇的风险,作为代收银行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鉴于托收押汇本身是商业信用业务,所有风险集中于进出口商的资信状况。所以,银行给进出口商的押汇授信额度需要慎重掌握。进出口商的贸易履约直接影响到托收押汇银行的融资风险。银行必须认真审核融资人的资信状况、进出口交易的背景以及交易款项的偿还事项。严格审查押汇申请人以及担保人的信用和能力。 2.必须构建适当的担保机制防范融资风险。以防范当事人的意外和违约。一些押汇申请人恶意与担保人串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银行尤其应注意关联公司之间的担保和交易,对托收押汇业务的影响。 3.银行提供托收押汇服务,必须明确自己的代收银行地位。办理托收押汇必须以银行为合格的“代收行”为前提。银行不能简单地凭借单据持有而确立自己的代收行地位,还应该通过文字确认由进出口商向境外收款委托人指示银行作代收行的指令,以确保银行“代收行”地位的合法性。银行代收地位合法,一方面有助于银行防范同境内融资人之间发生纠纷,另一方面也可以防范托收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 4.要借助明确书面的进出口托收押汇协议来规范银行与进出口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从银行与融资者的关系来看,托收押汇项下的融资风险完全取决于进口商或出口商的经营作风和经营状况而定,在这里只有一家融资的银行,而缺乏另一家提供融资担保的银行

信用证押汇如何操作

一、信用证出口押汇: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的情况下,因资金短缺,在货物装船发货后,将信用证要求的有关全套单据交到银行,要求银行立即按照信用证的金额进行付款,使出口商能够得到短期的资金周转。 1.信用证单据的押汇:出口商根据 信用证的要求,将信用证上面所列的各种单据和信用证交给银行进行短期借款,实际上就是用信用证的单据抵押给银行。 2.远期信用证承兑的押汇:出口商的远期信用证业务,得到开证银行承兑通知,出口商利用远期信用证的承兑通知,向银行申请短期借款。 二、信用证出口押汇的操作规程 1.向银行提供外汇押汇借款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的介绍、企业的财务状况、申请的金额、申请的期限。 2.向银行提供有关的资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2)外贸合同或代理协议。 (3)企业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银行的出口议付(押汇)申请书。 (5)银行的出口押汇协议书。 (6)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修改的正本。 (7)信用证(包括信用证修改)要求的全套单据。 3.信用证出口押汇的金额 (1)押汇金额最高为汇票金额的90%,一般采用预扣利息方式,即押汇金额-押汇利息。 (2)即期信用证的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360天 (3)远期信用证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承兑付款日-押汇起息日)/360天 4.押汇期限 (1)即期信用证押汇期限根据各个国家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的国家期限如下:15天:日本、韩国、港澳、新加坡、马来西亚 20天: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 25天:西亚各国、中南美洲、非洲 30天:其他国家或地区 (2)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押汇的期限为押汇起息日起至承兑付款日。

出口结算 流程

出口结算方式 1、汇付(Remittance) 包括三种: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即T/T、信汇Mail Transfer,即M/T 和票汇Demand Draft,即D/D。 DD会比TT省费用 (DD票汇只需交纳银行的一笔电汇手续费,但TT除了银行手续费较高,还要付国外中间行的手续费。不过其速度会较快)DD适用于金额较小又付款较多的公司。 2、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L/C信用证又分作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适用首次合作的公司)和可撤销的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优势 信用证作为商业贸易的手段之一,有着极其悠久的历史,在国际贸易中尤为重要。自十九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信用证使用迅速得到普及。 商业信用证乃是进口商的代理银行为进口商提供自身的信用,保证在一定条件下只要是出口商开给进口上的票据,便应承付。进而言之,即是将所开票据当作开给本行的票据。所谓信用证即是保证承付这些票据的证书。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比进口商更多地感到买卖的风险以及金融上的不便。首先,出口商对进口商的信用状况不是十分清楚。当然,通过从前的贸易关系、在商业界的评价、以及委托代理银行作信用调查,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了解其信用状况,然而在一项项具体的生意中,进口上究竟能否如实履行合同,能否如是付款,仍然不清楚。如果进口商一但出现违约情况,出口商只能进行诉讼的话,便只能求诸于对方国家法院的帮助。信用证则可以打消出口上的此种疑虑与不安。 出口商的第二大问题是金融问题。假如没有信用证,出口商将如何谋求收回货款呢?若能要求进口商预付货款,则是最为可靠的,然而这样做法是将商业风险和金融负担一并转嫁给进口商,因而进口商是不会轻易承诺的。那么采取另外一种办法,即把开给出口商的汇票附上装运单据提供给代理银行,请代理银行贴现。可是作为汇票贴现银行,因为不知道进口商究竟是否能如期汇票付款而感到不安,便需要考虑出口商的信用,以便碰到拒付时可以要求偿还。所以,出口商必须具有相当的信用方可。而作为担保而提供的装运单据仅是属从性质的担保而已,因为遇到拒付时,即便想将担保货物转售,由于银行不熟悉商业行情,会产生很多不利与困难。一般来说,贴现行若不能从出口商赚取相当利润,便不会从事这项货汇交易。可以顺利进行货汇交易的典型例子,是出口商与进口商均为同一有名的大贸易公司的分公司,且对此进行金融业务的银行在出口地与进口地均有分行。基于以上原因,银行一般不会接受贴现押汇票据。 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则迫不得已只好要求办理托收,但汇票承付以后,收回押款。应用这种方法,出口上必须等待很长时间才能收回货款。尤其在国际贸易中,货运时间很长,而且尚需办理进口手续,还有外汇管理等各种情况,因而在押款回收上有不少风险,况且在押款回收之前出口商不得不全靠自己的资金进行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无论是请银行贴现货款,还是选择托收方式,均有金融上的困难,惟有信用证可以免除这些不便,信用证(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

银行进口押汇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进口押汇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行进口押汇业务的管理,完善和规范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及我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进口押汇包括进口信用证押汇和进口代收押汇。进口信用证押汇是指在进口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即进口押汇申请人)自愿与开证行书面约定,将其在单据以及单据代表的货物上所具有的一切权利包括所有权转移给开证行作为对开证行债务的担保,并应开证行要求向开证行提供其他担保措施,在此条件下开证行代开证申请人对外支付进口货款,开证申请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开证行的上述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佣金、费用、逾期罚息等。 进口代收押汇是指在进口代收项下,进口商(即进口押汇申请人)自愿与代收行书面约定,将其在单据以及单据代表的货物上所具有的一切权利包括所有权转移给代收行作为对代收行债务的担保,并应代收行要求向代收行提供其他担保措施,在此条件下代收行代进口商对外支付进口货款,进口商在约定期限内偿还代收行的上述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佣金、费用、逾期罚息等。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行各开办国际业务的分支行办理进口押汇业务。 第二章受理进口押汇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我行办理进口押汇业务必须纳入全行公司业务授信流程统一管理。 第五条进口押汇的条件 (一)国外寄来的单据中原则上应包括代表货物权利凭证的全套物权单据; (二)进口信用证项下,单据经我行审核有不符点,押汇申请人应书面明确放弃提出不符点的权利;

(三)进口货物为市场适销的商品,进口货物和手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四)进口押汇申请人应具备完善的付汇手续; (五)远期信用证原则上不应再办理进口押汇,如若办理应在承兑放单时提交进口押汇申请并报总行国际业务部审批。 第六条进口信用证项下,应在信用证开立之前充分了解客户的资金安排,客户有押汇需求的,应尽早做好进口押汇安排。 由于开证申请人到期无法履行付款责任,造成我行被动垫款,不得按进口押汇业务处理。 第七条进口押汇申请书、进口押汇合同、信托收据是明确我行与押汇申请人之间在进口押汇业务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进口押汇合同文件。凡在我行办理的进口押汇,上述文件均应使用我行下发的标准合同文本。 第八条进口押汇基础交易的审查及押汇申请人、担保人资信的监督。 (一)在受理进口押汇业务前要严格审查基础交易的真实性,落实相关授信条件及审核有关文件的法律有效性。 (二)办理进口押汇要密切注意押汇申请人和押汇担保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重大资产变动状况,根据不同的风险情形,及时采取对策,如追加保证金或担保措施等,避免进口押汇产生风险。 第三章进口押汇的货币、金额、利率、期限、发放和支付 第九条进口押汇货币为我行对外挂牌外汇币种和人民币。 第十条每笔进口押汇的最高金额应不超过国外来单的总金额,押汇款的用途仅限于对外付款。 第十一条押汇利率按照我行外币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或按照押汇当日LIBOR 利率加一定的点数,但不能低于我行的资金成本。 第十二条进口押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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