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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基建工程 验收规范

继电保护基建工程 验收规范
继电保护基建工程 验收规范

华北电网继电保护基建工程验收规范(2008-05-22 17:59:09)

标签:杂谈分类:继电保护

1 适用范围

1.1 本规范适用于华北电网调度范围及京津唐电网范围内各变电站6~500kV电力设备的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各运行单位验收设备的范围及与其它专业分管设备的分界点,按各单位运行检修分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1.2 本规范适用于基建、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和验收。

1.3 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设计施工调试和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要求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4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本细则要求,不满足本验收规范及反措要求,影响到保护安全运行的项目,不允许投入运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7261-2001《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5145-2001《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NDGJ8-89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

DL/T587-1996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 478-2001《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59-94 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624-1997《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技术条件》

《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保护与控制系统技术监督规定(试行)》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

3 直流的配置及验收

3.1 控制室直流电源配置

3.1.1 220kV电压及以上等级的控制室,应按电压等级设置直流分电屏。分电屏上设置两组直流控制母线(KMI、KMII)和两组保护母线(BMI、BMII),以满足不同控制、保护安装单位分别取自不同直流母线的要求。分电屏上两组控制、保护母线分别从直流屏上两段直流母线上接取。

3.1.2 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控制室,可设一组控制、一组保护和一组信号母线。分别从直流屏的两段母线或同一直流母线引出两回直流馈线供电。在运行中,两组直流母线不宜合环运行。

3.1.3 当采用直流分电屏供电方式而不设直流小母线时,亦应符合本细则第3.1.1~3.1.2条文中所规定的原则。

3.1.4 当任一组蓄电池有异常时,保护和控制直流小母线均应能够实现合环运行。

3.2 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的配置原则

3.2.1 变电站直流系统的馈出网络应采用辐射状供电方式,不应采用环状供电方式。

3.2.2 信号回路由专用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它回路混用。

3.2.3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继电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和断路器控制回路的直流电源,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供电。

3.2.3.1 当继电保护配置有两套独立的保护装置时,两套保护装置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供电,且应接于不同的直流小母线。当断路器只有一组跳闸线圈时,其控制电源和断路器失灵起动电源应接于不同的直流小母线。

3.2.3.2 当每套保护配置独立的电压切换时,电压切换电源应和保护装置电源合用。

3.2.3.3 当继电保护配置有第三套独立的保护装置时,该套保护装置应由专用的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供电。

3.2.3.4 当有断路器两组跳闸线圈时,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供电,且应接于不同的直流小母线。

3.2.4 110kV电压等级的继电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和断路器控制回路的直流电源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供电。当继电保护配置有两套独立的保护装置时,其中一套和断路器控制回路的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共用。

3.2.5 110kV以下电压等级的继电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和断路器控制回路的直流电源宜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供电。当继电保护配置有两套独立的保护装置时,其中一套和断路器控制回路的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共用。

3.2.6 由一组保护装置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和3/2断路器接线方式等:

3.2.6.1 每一断路器的控制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供电。

3.2.6.2 保护装置的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供电。

3.2.7 当控制、保护和信号直流电源失电时,应自动告警。

3.2.8 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配置必须满足选择性要求,其级差为3~4级。

3.2.9 为了便于把保护和控制电源分开,要求在回路标识上也应有明显的区别。

3.2.10 如设有辅助保护屏,则起动失灵、非全相保护及电压切换电源接于保护电源二。

3.2.11 非电量保护电源应单独设置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

3.2.12 主变保护高、中、低三侧闪光电源接入直流母线应分别与各侧控制电源一致。

3.3 直流回路验收规范

3.3.1 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配置应满足以上原则。

3.3.2 保护和控制电源应可靠分开。

3.3.3 直流空气开关应采用直流特性的空气开关,不能用交流特性的空气开关代替。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的动作电流应满足上下级选择性配合,且能躲过正常负荷电流。现场验收应核实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参数及接线方式。

3.3.4 在其它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均合上时,任一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断开后,其下口正、负极对地和正、负极之间不应再有直流电压和交流电压。

3.3.5 当任一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断开造成控制、保护和信号直流电源失电时,都必须有直流断电或装置异常告警。

3.3.6 用1000V摇表摇测直流正、负极对地绝缘应大于1M?。

4 保护屏、箱体(含户外端子箱)、接地铜排施工工艺及验收

4.1 在主控室、保护室柜屏下层的电缆层内,应敷设100 mm2的专用铜排,将该专用铜排首末端连接,然后按柜屏布置的方向敷设成“目”字型结构,形成保护室内的等电位接地网。

保护室内的等电位接地网必须用至少4根以上、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排(缆)与厂、站的主接地网在电缆竖井处可靠连接。

4.2 沿二次电缆的沟道敷设截面不少于100 mm2的裸铜排(缆),构建室外的等电位接地网。

4.3 保护室、通信室与控制室之间,应使用截面不少于100 mm2的、紧密与主接地网相连接的铜排(缆)将保护室、通信室与控制室的等电位接地网可靠连接。

4.4 静态保护和控制装置的屏柜下部应设有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接地铜排。屏柜上装置的接地端子应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和接地铜排相连。接地铜排应用截面不小于

50mm2的铜导线与地面下的等电位接地网相连。不允许用保护屏槽钢接地代替铜排接地。

4.5 开关场的就地端子箱内应设置截面不少于100 mm2的裸铜排,并使用截面不少于100 mm2的铜导线与电缆沟道内的等电位接地网连接。

4.6 所有保护屏安装应整齐,底座安装应牢固,屏面喷漆不应有划痕。有前后门,开门、关门不犯卡,上锁方便。保护屏的两个边门不允许拆除。前后门及边门应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与屏体可靠连接。

4.7 保护屏各保护装置箱体必须可靠接地,对地实测电阻不大于0.5?。

4.8 保护屏上各压板、把手、按钮安装端正、牢固,其名称标签应符合华北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统一命名规范的要求。

4.9 保护压板安装应符合反措要求,即跳闸压板的开口端应装在上方,接到断路器的跳闸线圈回路,压板在落下过程中必须和相邻压板有足够的距离,保证在操作压板时不会碰到相邻的压板;检查并确证压板在拧紧后能可靠地接通回路;穿过保护屏的压板导电杆必须有绝缘套,并距屏孔有明显距离;检查压板在拧紧后不会接地。压板紧固螺丝和紧线螺丝应紧固。

4.10 运行前应将保护屏上与运行无关的所有压板连片全部摘除。

4.11 各保护装置(含户外端子箱)的横排背板端子螺丝和竖排端子排螺丝应紧固可靠,端子无生锈。

4.12 电缆芯线应压接牢固,禁止一个端子压两根及以上芯线。

4.13 正、负电源之间以及经常带电的正电源与合闸或跳闸回路之间应至少隔开1—2个端子,无连通的端子之间应有隔板。

4.14 接入交流电源(220V或380V)的端子应与其他回路(如:直流、TA、TV等回路)端子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有明显标识。

4.15 户外端子箱、接线盒应有防止进水和受潮的措施以及防小动物进入和防止风吹开箱门的措施。

4.16 户外端子箱应有良好可靠的接地,箱内应有100 mm2接地铜排且与电缆沟道内的等电位接地网连接。

4.17 瓦斯继电器必须安装防雨罩,安装必须结实牢固且必须保证罩住电缆穿线孔。

5 二次电缆施工工艺及验收

5.1 用于继电保护的二次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铜屏蔽层应在两端接地。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1.5 mm2,并可靠连接在接地铜排上。二次电缆端头应可靠封装。

5.2 所有二次电缆及端子排二次接线的连接应准确可靠,芯线标识齐全、正确、清晰,应与图纸设计一致。芯线标识应用线号机打印,不能手写。芯线标识应包括回路编号及所在位置端子号。如K101-4D53,表示回路编号为K101,所接位置为4D53。屏上配线标识写位置端子号及对侧位置号,如1D33-1n56,表示线头所在位置为1D33,对侧为1n56。

5.3 所有控制电缆固定后应在同一水平位置剥齐,每根电缆的芯线应分别打把,接线按从里到外,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电缆芯线接线端应制作缓冲环。电缆标签应使用电缆专用标签机打印。电缆标签的内容应包括电缆号,电缆规格,本地位置,对侧位置。电缆标签悬挂应美观一致、以利于查线。电缆在电缆夹层应留有一定的裕度。

5.4 所有室外电缆的电缆头,如瓦斯、TA、TV、断路器机构箱等应将电缆头封装处置于接线盒内,不能外露,以利于防雨、防油和防冻。电缆应留有一定的裕度。

5.5 电缆护管应可靠接地,端头应可靠封堵(或电缆护管直接与控制箱、接线盒相对接),地下部分应有防积水措施。

5.6 所有电缆必须固定良好,主变本体电缆必须用变压器上的线夹固定好,要防止电缆脱落拉坏接线端子排造成事故。

5.7 每组电流(电压)线与其中性线应置于同一电缆内。

5.8 交、直流回路不能合用同一根电缆。强电和弱电回路不应合用同一根电缆。在同一根电缆中不宜有不同安装单位的电缆芯。对双重化保护的电流回路、电压回路、直流电源回路、双跳闸绕组的控制回路等,两套系统不应合用一根多芯电缆。

5.9 保护用电缆与电力电缆不应同层敷设。

5.10 高频同轴电缆的屏蔽层应在两端分别接地,并紧靠高频同轴电缆敷设截面不小于100 mm2两端接地的铜导线。结合滤波器侧接地点应与地网直接相连;收发信机侧接地点应直接连接到保护屏接地铜排上。当保护与通信复用通道时,也应按本要求执行。高频电缆芯线应直接接入收发讯机端子,不应经端子排转接。

5.11 音频电缆应采用双绞双屏蔽电缆,双屏蔽层两端均应接地。

5.12 保护至音频接口的控制电缆应采用双绞双屏蔽电缆,每一个接点用一对芯传送。屏蔽层应两端接地。

6 高频通道反措的施工工艺要求及验收

6.1 在主电缆沟内敷设一根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铜导线,该铜导线在控制室电缆夹层处与地网相接,并延伸至与保护屏铜排连接;对于有复用载波通道保护的变电站,应将铜网延伸到通讯机房,并将铜网和通讯设备的接地点连接起来。在开关场一侧,由该铜导线焊接多根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导线,分别延伸到保护用结合滤波器的高频电缆引出端口,距耦合电容器接地点3-5米处与地网连通。且上述铜导线应放置在电缆沟的电缆架顶部。如附图所示。

6.2 结合滤波器的一、二次线圈间接地连线应断开。结合滤波器外壳和高频同轴电缆外罩铁管应与耦合电容器的底座焊接在一起。高频同轴电缆屏蔽层,在结合滤波器二次端子上,用大于10mm2的绝缘导线连通引下,焊接在上述分支铜导线上,实现接地。如附图所示。在控制室内,高频同轴电缆屏蔽层用4mm2的多股铜线直接接在保护屏接地铜排上。

6.3 耦合电容器或CVT 引下线应先接到接地刀闸再接到结合滤波器。

6.4 收发信机应有可靠、完善的接地措施,并与保护屏接地铜排相连。

7 交流电流、电压回路的验收

7.1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必须分别有且只能有一点接地。

7.1.1 有几组电流互感器二次组合的电流回路,如差动保护、各种双断路器主接线的保护电流回路,其接地点应在电气直接连接处接地。

7.1.2 经辅助变流器耦合在一起的几组电流互感器,可以各自在就地端子箱分别接地。

7.2 多绕组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线圈接入保护回路的接线原则如下:

7.2.1 装小瓷套的一次端子(L1侧)应放在母线侧。

7.2.2 保护接入的二次线圈分配,应特别注意避免当一套线路保护停用而线路继续运行时,出现电流互感器内部故障时的保护死区。

7.2.3 为了保证故障录波数据的真实性, 故障录波装置的交流电流元件应接于保护级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如条件具备宜使用单独的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

7.2.4 对220kV线路电流互感器,宜具备6个保护级二次绕组,分别应用于:线路主保护一、线路主保护二、母差保护一、母差保护二、失灵保护、故障录波。如图所示:

7.2.5 对220kV旁路电流互感器,宜具备7个保护级二次绕组,分别应用于:线路主保护一、线路主保护二、主变差动保护一、主变差动保护二、母差保护一、母差保护二、失灵保护、故障录波。如图所示:

7.2.6 对110kV线路电流互感器,宜具备4个保护级二次绕组,分别应用于:线路保护、母差保护备用、故障录波、备用。如图所示:

7.2.7 对110kV旁路电流互感器,应具备5个保护级二次绕组,分别应用于:线路保护、主变差动保护一、主变差动保护二、母差保护、故障录波。如图所示:

7.2.8 对于10kV出线保护用CT变比的选择应选择大变比以减少短路电流倍数。配电装置条件许可时宜在每相装设两只不同变比的CT,分别供保护和计量装置使用,计量用CT的变比根据负荷情况确定。

7.3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必须分别有且只能有一点接地。

7.3.1 经控制室零相小母线(N600)联通的几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只应在控制室将N600一点接地,各电压互感器二次中性点在开关场的接地点应断开;为保证接地可靠,各电压互感器的中性线不得接有可能断开的开关或接触器,且N600接地铜导线不应小于4 mm2并有明显标记(接地铜导线线径与端子不匹配时,也可采用可连端子连接2根或多根接地线的方式实现)。

7.3.2 己在控制室一点接地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圈,宜在开关场将二次线圈中性点经放电间隙或氧化锌阀片接地,其击穿电压峰值应大于30·Imax伏(Imax为电网接地故障时通过变电站的可能最大接地电流有效值,单位为kA)。

7.3.3 独立的、与其它互感器二次回路没有电的联系的电流或电压互感器(包括线路电压抽取装置)二次中性点宜在开关场就地接地,但应注意将中性线的回路编号分开,以免误与其它互感器的中性线互连。造成其它互感器中性线多点接地。

7.3.4 对于重合闸检同期回路的两组PT,如中性点不在同一地点接地,则应分别引入同期继电器,不能在端子排上连接,回路编号应分开。

7.4 三次侧开口角绕组的接线, 采用C 相绕组负端(Xd)接地和A 相绕组正端(ad)接零序电压小母线的方式。

7.5 来自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的四根开关场引入线和电压互感器开口三角绕组的两根开关场引入线必须经不同电缆引入,不得公用。

7.6 用隔离刀闸辅助接点控制的电压切换继电器,应有电压切换继电器接点作监视用。

8 保护装置、继电器的验收

8.1 保护插件插接应良好,不能发生保护插件虚接现象;保护液晶显示应正常。

8.2 微机保护软件版本应符合华北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继电保护处下发的软件版本要求,并经各运行单位继电保护科认证,非标微机保护软件版本应到继电保护处备案。

8.3 微机保护装置对时应同时进行通讯对时及脉冲对时,对时应准确、可靠。

8.4 微机保护装置的打印功能良好,能够正确打印。

8.5 向装置通入三相数值和角度不同的电流及电压量检查装置显示数值应在允许范围内。

8.6 在TV失压、TA断线的情况下,应闭锁相应保护功能,在故障清除后能够自恢复。

8.7 开关量检查

8.7.1 强电光耦导通动作电压应在60-75%额定直流电源电压之间。

8.7.2 失灵、母差直跳等跳闸回路的开入应为双开入。

8.7.3 保护装置的24V开入电源不应引出保护室。

8.7.4 开关量变位应正确可靠。

8.8 核对定值,不用的定值项整定不超过说明书要求的整定范围。

8.9 核对保护装置参数,根据定值单核对TA、TV实际使用变比。

8.10 直流额定电压为220V的直流继电器线圈的线径不得小于0.09 mm2。

8.11 出口中间继电器的动作电压应在55%-70%额定电源电压之间。

8.12 有涉及失灵、母差直跳及非电量等跳闸回路的开入一律采用动作电压在55%-70%额定电源电压之间,额定动作功率为5W的强电直流中间继电器对直跳回路开入进行重动。

9 继电保护回路传动验收

9.1 在基建验收时,应按相关规程要求,检验线路和主设备的所有保护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对线路纵联保护还应与线路对侧保护进行一一对应的联动试验,并针对性的检查各套保护与跳闸压板的唯一对应关系,整体传动方案由运行单位负责编写,建设单位配合。

9.1.1 断路器本体传动试验

1) 断路器单、三相分、合传动(合、分闸试验可结合保护传动)。

2) 可结合保护传动进行断路器防跳回路传动。除对本体防跳回路进行传动检查外,还应检查保护屏防跳回路是否解除。

3) 断路器同期操作试验,检查同期解除、投入功能是否正确等。

4) 配合相关专业进行断路器信号检查,如非全相、压力、远方就地方式等。

9.1.2 保护传动试验

整组传动时必须注意各保护装置、故障录波器、信息远传、远动、计算机监控系统、控制屏、接口屏、各一次设备的行为是否正确。

当同一被保护设备的各套保护装置皆接于同一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则按回路的实际接线,自电流互感器引进的第一套保护屏的端子排上接入试验电流、电压,以检验各套保护相互间的动作关系是否正确;如果同一被保护设备的各套保护装置分别接于不同的电流回路时,则应临时将各套保护的电流回路串联后进行整组试验(变压器保护除外)。

9.2 在工程项目分期进行时,第一期工程中必须对以后工程中的公共部分的设备部分,一并进行调试和验收。

10 保护图纸、资料、试验报告及备品备件的验收

10.1 所有保护设备开箱前必须有运行单位在场。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箱拿走箱内物品。

10.2 验收工作前,建设单位必须向继电保护运行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如果部分试验在现场进行有难度,则应提前采取措施,在生产厂家进行相关试验。)

1) 线路、变压器、断路器等一次设备的技术参数和实测参数,并还应提供变压器过励磁特性曲线和这些设备的试验报告。

2) 电压、电流互感器的变比、极性、直流电阻、伏安特性等实测数据。

3) 保护装置及相关二次回路的直流电阻、交流阻抗和电流互感器10%误差计算分析等数据。

4) 保护装置及相关二次交、直流和信号回路的绝缘电阻的实测数据。

5) 光纤通道及接口设备的试验数据。

6) 高频通道及加工设备的试验数据(高频电缆、阻波器、结合滤波器、耦合电容器)。

7) 安装、调试过程对设计和设备的变更以及缺陷处理的全过程记录。

8) 保护的调试报告(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试报告,二次回路校验、传动报告,变压器瓦斯继电器试验报告、TV端子箱空气开关试验报告等)和竣工图纸。

9) 保护资料3套(每面屏)和备品备件。

10.3 投入运行后一个月之内,建设单位必须向继电保护运行单位提供正式的调试报告。

10.4 投入运行后三个月之内,建设单位必须向继电保护运行单位提供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的竣工图纸,包括电子版图纸。所有图纸必须和实际接线一致,有改动的必须在图纸上标明,以保证竣工图图实相符。

10.5 对于定值单执行的要求

10.5.1 对微机型的保护装置应利用打印的定值与定值单进行核对。

10.5.2 保护送电前建设单位与运行单位双方必须对所有保护装置的定值进行最后核对检查,双方核对无误后在打印的定值上签字,该定值报告将存档保存。

10.5.3 已执行的保护定值通知单,必须有建设单位及运行单位的签字,并在送电前移交运行单位。

11 投运前检查工作

11.1 检查TA回路完好。

11.2 检查TV回路完好。

11.3 检查所有端子排螺丝均紧固并压接可靠。

11.4 装置各把手应按运行要求,置于正确位置,信号已被复归。

11.5 所有压板按运行要求,置于正确位置。

12 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进行验收试验,判断互感器极性、变比及其回路的正确性,判断方向、差动、距离、高频等保护装置有关元件及结线的正确性。

电网继电保护工程验收规范

ICS 备案号: Q/ADL 安徽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安徽电网继电保护工程验收规范 安徽省电力公司 发 布

Q/ADL 111-2007 目次 前言.............................................................................. II 1 总则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一般规定 (1) 4 保护屏、柜的验收 (2) 5 二次回路及抗干扰措施验收 (3) 6 绝缘电阻验收 (5) 7 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回路验收 (5) 8 保护功能验收 (6) 9 资料和文件验收 (6) 附录A (8) 表A.1验收必备条件检查卡 (8) 表A.2验收项目一览表 (8) 表A.3保护屏、柜的验收卡 (9) 表A.4二次回路及抗干扰措施验收卡 (9) 表A.5绝缘验收卡 (10) 表A.6电流互感器(TA)及其二次回路验收卡 (10) 表A.7电压互感器(TV)及其二次回路验收卡 (11) 表A.8保护功能验收卡 (11) 表A.9技术资料、备品备件验收卡 (12) 表 A.10纵联保护通道验收卡 (13) 表 A.11设备验收缺陷单 (13) 表A.12保护装置投运时遗留问题备忘录 (14) I

Q/ADL 111-2007 II 前言 继电保护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 统整体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保护装置的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随着电网建设的快速发展,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改、基建工程不断增多,因此规范继电保护工程验收工作,提高验收质量,确保保护装置投运后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尤为重要。本规范是在总结安徽电网继电保护工程验收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写。 本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总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般规定; ——保护屏、柜的验收; ——二次回路及抗干扰措施验收; ——绝缘电阻验收; ——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回路验收; ——保护功能验收; ——资料和文件验收; 本标准由安徽省电力公司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电力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省电力公司调度通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峻、孙月琴、刘春、叶远波、谢民、王栋。 本标准由安徽省电力公司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最大限制地满足医院各类用房的使用功能要求,同时按照《建筑法》及医院建筑规范要求,本着经济,美观,适用的工程建设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建工程日常管理 1、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由医院统一领导,总务科代表医院行驶日常基本建设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医院基建发展规划,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基本政法规进行规划,设计和报批,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2、在工程基本建设管理中,应当加强“三算”即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和竣工决算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投资建设。 3、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除委托本市质量监督机构检查监督外,总务科基建管理人员应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尽早解决问题,决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不合格工程,不得验收。 4、任何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工程建设规范化。 5、任何新建或在建工程项目由总务科统一管理,经医院院办公会通过后方得实施。 二、工程建设招标管理 1、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配套设备的采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必须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条例》进行公开招标。 2、投资金额在 1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的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内部招标,但必须按照正规招标的程序进行,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有总务科、医务科、财务科、药械科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的工程项目招标(或谈价)工作小组,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取市政府招标。 3、金额在 2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邀请三家以上的企业进行议标,评标办法将采用合理低价标法。 三、工程决算的审核及款项支付 1、凡经过了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必须有正规审计报告。 2、内部招标的工程项目,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量的核定,隐蔽工程的鉴证及单价的核定,尽量按照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计算造价,严格控制估价或议价项目的数量,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市场性。 3、任何工程项目的决算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 4、工程项目的付款办法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付款办法进行,必须有三人以上的签字,严格杜绝超付工程款。 四、其他管理工作 1、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本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拟订,由分管院长审定,并递交一份财务科。 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继电保护校验规程.

继 电 保 护 校 验 规 程 无为严桥风电场2016年5月

目录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总则 (1) 4检验种类及周期 (2) 5检验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4) 6现场检验 (5) 7本厂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的检验 (13) 8装置投运 (13) 9极化继电器的检验 (15) 10电磁型保护的检验 (24) 12 厂站自动化系统中的各种测量、控制装置的检验项目 (26)

继电保护校验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电福新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无为严桥风电场继电保护及其二次回路接线(以下简称装置)检验的周期、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华电福新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无为严桥风电场继电保护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261—2000 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527—2002 静态继电保护装置逆变电源技术条件 3总则 3.1本标准是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在检验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3.2本标准中的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在电力网中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运行时,为确保电网安全与稳定运行,起控制作用的自动装置,如自动重合闸、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自动投入、自动切负荷、低频和低压自动减载、电厂事故减出力、切机等。 3.3各级继电保护管理及运行维护部门,应根据当地电网具体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保护装置检验计划。相关调度部门应予支持配合,并作统筹安排。 3.4装置检验工作应制定标准化的作业指导书及实施方案,其内容应符合本标准。 3.5检验用仪器、仪表的准确级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要求,并应定期校验。 3.6微机型装置的检验,应充分利用其“自检”功能,着重检验“自检”功

继电保护检验项目及要求

继电保护检验项目及要求 检验种类及期限 所有继电保护装置与电网安全自动保护装置及其回路接线(以后简称保护装置),必须按《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保护装置检验条例》的要求进行检验,以确保保护装置的元件良好,回路接线、定值及特性等正确。 检验分为三种: ⑴新安装保护装置的验收检验。 ⑵运行中保护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 ⑶运行中保护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⑷对新型的保护装置(指未经部级鉴定的产品),一般不能使用。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并经电网(省)局继电保护运行部门审查,其技术性满足电网安全要求时,才能在系统中投入试用。 定期检验分为三种: ⑴全部检验:按保护装置的全部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⑵部分检验。按保护装置的部分重点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⑶用保护装置进行断路器跳合闸试验。 补充检验分为四种: ⑴保护装置改造后的检验。 ⑵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的检验。 ⑶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后的检验。 ⑷相关设备故障后的检验。 新安装保护装置的验收检验,在下列情况时进行: ⑴当新装的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 ⑵当在现有的设备上投入新安装的保护装置时。 ⑶当对运行中的保护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或增设新的回路时,其检验范围由公司总工办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由于制造质量不良,不能满足检验要求的保护装置,原则上应由制造厂负责解决,属于普遍性的问题,应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定期检验期限 定期检验应根据《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保护装置检验条例》所规定的期限、项目和部颁试验规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期限如下表33: 对保护装置检验的一般要求 ⑴利用保护装置进行断路器跳闸试验,一般每年至少一次。 ⑵一次设备(断路器、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等)检修后,分公司根据一次设备检修的性质和内容,确定保护装置的检验项目。 ⑶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检修后,均应由继电保护机构进行保护装置的检验,并按其工作性质,由分公司确定其检验项目。 ⑷凡保护装置拒绝动作、误动作或动作原因不明时,均应由公司总工办根据事故情况,有目的地拟定具体检验项目及检验顺序,

基建档案管理办法

24、基建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档案管理,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有效与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明确了基建档案的管理要求、管理职责,规定了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业务工作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基建档案的管理。 3依据 本办法依据下列标准、规范制定(其最新版本亦适用于本办法):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0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4定义 基建档案是指公司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基建项目文件。 项目前期文件是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项目竣工文件是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和项目竣工图组成。 项目施工文件是指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监理文件是指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竣工图是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 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5管理要求

公司基建档案管理遵循“谁主办、谁形成、谁负责”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标准”的原则,实行“前端控制、同步归档、分阶段移交”的管理方式,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规范和安全。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和整理项目文件。 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有关方面提交相应项目文件以及所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 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应与项目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应完整、准确、系统。 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的竣工文件的编制和项目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6管理职责 档案室为公司基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的基建档案管理。 档案室负责基建档案的接收、整理、编目、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确保基建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有效和规范,负责对项目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工程项目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文件、竣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的积累、收集、整理、移交和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文件的完整、有序。 7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凡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作为基建档案 的归档范围,包括项目的提出、可研、评估、审批、计划、勘测、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等文件材料,详见《基建档案分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1)。 归档范围应随着基建项目管理内容的发展变化做出相应调整。 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有关基建档案管理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为30年和10年。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为一卷时,保管期限从长。 8归档要求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验收规范要求Word

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验收规范要求W o r d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目次 1 范围 (1) 2引用标准 (1) 3验收项目及内容 (2) 通用检查项目 (2) 500kV线路保护验收项目 (9) 断路器保护验收项目 (17) 辅助保护验收项目 (20) 短引线保护验收项目 (22) 200kV线路保护验收项目 (25) 110 kV线路保护验收项目 (34) 变压器保护验收项目 (39) 发电机保护验收项目 (44) 母线保护验收项目 (49) 故障录波器验收项目 (52)

1范围 本规范规了继电器保护设备验收时需要进行的检查项目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具备投入电网运行的条件,预防设备损坏及接线错误,保证继电保护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本规范适用于在南方电网内从事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的各单位,是继电保护及二次设备验收或定检后投入运行前检验的标准。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定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文件(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171—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7261—1987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实验方法 GB50172—1992 电气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5145—1994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428—1991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 DL478—1992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497—1992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工作管理规定 DL/T524—1993 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收发信息机技术条件 DL/T553—1994 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 DL/T559—1994 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584—1995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587—199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623—1997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DL/T667—1999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五部分传输规约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DL/T781—200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DL400—199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范 NDGJ8—1989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 (82)水电生字第11号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87)水电生字第108号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87)电生供字第254号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 3验收项目及内容 设备安装试验报告要求记录所使用的试验仪器、仪表的型号和编号;所有的设备安装试验报告要求有试验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并作出试验结论。

继电保护装置测试仪技术规范

继电保护装置测试仪技术规范

目录 1. 范围 (3) 2. 引用标准 (3) 3.基本要求 (3) 4. 功能要求 (4) 5. 技术参数 (4) 6. 其它要求 (4) 7. 验收与培训 (5) 8. 售后服务 (6) 9.供货范围 (6)

1. 范围 1.1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桂林供电局继电保护装置测试仪的订货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1.2 需求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未对一切技术细则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与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 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1.7 供方应获得ISO9000(GB/T 19000)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必须已经生产过30台以上或高于本招标书技术规范的设备,并在相同或更恶劣的使用条件下持续使用三年以上的成功经验。提供的产品应有省部级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 2. 引用标准 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 871-2004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产品动模试验 DL/T 670-1999 微机母线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769-2001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 DL/T 584-2007 3kV~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EN 61000-6-2: 2005通用抗扰度标准(第2部分):工业环境 IEC 1000电磁兼容性 GB 4793-1984电子测量仪器安全要求 GB/T 2423.8-199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3.基本要求 3.1 仪器的铭牌应标明制造厂家、型号、仪器名称、出厂编号等。 3.2 所有仪器应具备详细的中文说明书。

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总8页)

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总8 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试行)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明确工程档案归档的范围、期限、职责、标准,建立完整、系统的工程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范围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材料 1、立项文件材料: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家建议文件;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材料: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用地申请报告及用地计划批准书;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材料: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审定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施工图及其说明;设计计算书;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意见。

4、招投标文件材料: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承包合同;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监理委托合同;编标合同、标底; 5、开工审批文件材料: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送的文件和图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计证明等;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6、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文件材料: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二)监理文件材料: 1、监理规划 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3、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4、进度控制 5、质量控制 6、造价控制 7、分包资质 8、监理通知 9、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 10、监理工作总结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继电保护检验操作规程

继电保护检验操作规程 继电保护是指研究电力系统故障和危及安全运行的异常工况,以探讨其对策的反事故自动化措施。因在其发展过程中曾主要用有触点的继电器来保护电力系统及其元件(发电机、变压器、输电线路、母线等)使之免遭损害,所以沿称继电保护;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的基本任务是:当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或异常工况时,在可能实现的最短时间和最小区域内自动将故障设备从系统中切除,或者给出信号由值班人员消除异常工况的根源,以减轻或避免设备的损坏和对相邻地区供电的影响。 继电保护装置,是实现继电保护功能的设备,就是指能反应电力系统中电气元件发生故障或不正常运行状态,并动作于断路器跳闸或发出信号的一种自动装置。它主要包含着下列主要的环节:①信号的采集,即测量环节;②信号的分析和处理环节;③判断环节;④作用信号的输出环节。 在电力系统中,如果一次系统没有故障,而保护发生了误动,那么将影响对用户的可靠供电,若重负荷线路发生误动跳闸,还有可能引起系统振荡事故,破坏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如果一次系统发生了短路故障,但保护拒动,将扩大事故范围,甚至损坏电力设备。为了使保护真正起到对电力系统的保护与控制作用,必须使保护整体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得各相关元件及设备特性优良、回路接线正确、定值及动作特性正确。所以必须加强对保护的检验质量。 一、继电保护校验操作规程: (1)做继电保试验需两人操作,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2)在做试验前先检查试验仪器的完好性,中压柜断路器必须在试验位置; (3)记录综保装置内设定参数,如是新装置应按要求设定参数并记录好; (4)在综保装置内将需做试验的项目投入,其它项目退出; (5)检查接线是否正确; (6)经检查确认无误则可做试验,试验步骤如下: a、在试验仪器上先输入一个小定值与综保装置显示是否一致,偏差应小于±5%; b、确认无疑问后则在试验仪器上输入与综保装置所需做试验项目的相应定值做试验;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细则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细则 1总则 1.1为了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根据国家电力行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有关规定及XXXXXXX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要求,结合XXXXX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1.2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继电保护)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防止事故扩大的重要装置,务必高度重视保护装置的配置、运行和检验工作。 1.3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是电气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要认真做好保护装置的动作统计和分析评价工作。 1.4故障录波是真实记录事故、查明事故和分析事故原因的重要手段。新选用的微机保护装置宜带有故障录波功能,以便于认真做好保护装置的动作统计和分析评价工作。 1.5继电保护工作专业技术性强,必须配备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肯钻研技术、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并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1.6 XXXXX子单位为XXXXX母单位继电保护专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2管理职责 2.1XXXXX子单位 2.1.1负责母单位XXX继电保护的运行管理、整定计算和技术管理工作; 2.1.2组织或参加所辖系统的新建、改扩建电气工程一次主接线图、继电保护配置、保护方式、二次接线图的审查、保护装置的选型和验收; 2.1.3统计和分析保护装置动作情况,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对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做出评价,提出反事故措施; 2.1.4负责电力系统和外部电网继电保护的合理配置、定值及定期检验的协调工作; 2.1.5组织继电保护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2.1.6负责本单位继电保护资料档案的管理。 2.2使用单位XXX 2.2.1负责所辖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的维护管理工作; 2.2.2参加所辖范围的新建、改扩建电气工程一次主接线图、继电保护配置、保护方式、二次接线图的审查、保护装置的选型和验收;2.2.3记录、分析、统计保护装置动作情况,及时上报子单位XXX;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湖,结合基本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各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部门、本地区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参加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重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部门、地方的重点建设项目由部门、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 第五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励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各自的职出范围内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出、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有关单位应按时虽理、移交建设单位。 第六条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 1.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实行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第七条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指挥机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

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

GBT 50976-2014 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安装及验收规范题库

GBT 50976-2014 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安装及验收规范题库 一、填空: 1、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应向运行维护单位提供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图纸及其电子版,设计、施工和验收单位应共同确认竣工图纸正确,其接线应与现场实际情况一致。 2、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应采用(镀锌)制品,并宜采用标准件。 3、对于一端带电的切换压板,在压板断开的情况下,应使(活动端)不带电。 4、用于继电保护和控制回路的二次电缆应采用(铠装屏蔽铜芯电缆),二次电缆端头应可靠封装。 5、控制电缆应选用多芯电缆,尽量减少电缆根数。芯线截面面积不大于(4mm2)的电缆应留有备用芯。 6、进入保护室或控制室的保护用光缆应采用(阻燃无金属)光缆。当在同一室内使用光缆连接的两套设备不在同一屏拒内时宜使用尾缆连接。 7、二次回路的连接件应采用铜质制品或性能更优的材料,绝缘件应采用(自熄性阻燃)材料。 8、端子排、连按片、切换部件离地面不宜低于(300mm)。 9、电缆标签悬挂应美观一致,并与设计图纸相符。电缆标签应包括电缆编号、规格型号、(长度及起止位臵)。 10、断路器有两组跳闸线圈时,其每一组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空气开关供电,且应接于不同的直流电源系统;保护屏处两组操作电源的直流空气开关应设在(操作箱)所在的屏内。

二、选择: 1 、继电保护和控制装臵的屏柜下部应设有截面面积不小于100mm2的接地铜排,此接地铜排可不与屏柜绝缘;屏柜上装臵的接地端子应采用截面面积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和接地铜排相连;接地铜排应采用截面面积不小于50mm2的铜缆与保护室下层的等电位接地网相连。 2 、在主控室、保护室下层的电缆室内,应按屏柜布臵的方向敷设截面面积不小于100mm2的专用铜排(缆) ,并应将该专用铜排(缆)首末端连接,按柜屏布臵的方向敷设成“目”字形结构,形成保护室内的等电位接地网;保护室内的等电位接地网应与主接地网用截面面积不小于50mm2且不少于4根的铜排(缆)可靠一点连接。电缆沟的电缆架顶部,构筑室外的等电位网;该铜排(缆)应延伸至保护用结合滤波器处,与结合滤波器的一次接地点相隔3m~5m的距离与主接地网可靠连接。 3、保护室的等电位接地网应采用截面面积不小于100mm2的铜排(缆)与室外的等电位网可靠焊接。 4、分散布臵的保护就地站、通信室与集控室之间,应使用截面面积不小于100mm2、紧密与厂站主接地网相连接的铜排(缆) 将保护就地站与集控室的等电位接地网可靠连接。 5、应沿二次电缆的沟道敷设截面面积不小于100mm2的铜排(缆) ,臵于电缆沟的电缆架顶部,构筑室外的等电位网;该铜排(缆)应延伸至保护用结合滤波器处,与结合滤波器的一次接地点相隔3m~5m 的距离与主接地网可靠连接。

继电保护试验规程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1) 第二部分:风电综合通信管理终端与风功率预测系统 (8) 第三部分:220kV故障录波器柜 (28) 第四部分:35kV母线保护柜 (32) 第五部分: 远方电能量计量系统 (38) 第六部分:220kV 线路保护柜 (44) 第七部分:主变压器故障录波装置 (51) 第八部分:保护及故障信息远传系统 (58) 第九部分:交流不间断电源(UPS) (64) 第十部分: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校验规程 (71) 第十一部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84)

第一部分:总则 1.1 为加强规范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管理,提高检验管理水平,确保变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规范了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的各项管理工作及具体实施要求。 1.3 运行维护单位应在本规程和有关技术资料基础上,编制各继电保护现场检验工作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以下简称作业指导书),依据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的作业指导书开展现场检验工作。 1.4 检验使用的仪器、仪表应定期校验,确保其准确级和技术特性符合有关要求。 1.5 检验中应按要求做好记录,检验结束后应将报告整理归档。 2 继电保护检验管理 2.1 一般要求 2.1.1 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要确保完成率达到100 %。 2.1.2 检验项目不得漏项,要防止继电保护检验工作不到位引发的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 2.1.3 继电保护原则上随同一次设备停电进行检验。各运行维护单位应结合电网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一次设备检修及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确保继电保护按正常周期进行检验。 2.1.4 新安装继电保护在投运后1 年内应进行第一次全部检验。 2.1.5 线路两侧继电保护设备检验工作应同时进行。 2.1.6 故障录波器、保护故障信息子站等与多个一次设备关联,其检验宜结合一次设备停电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不具备条件的可单独申请退出运行进行检验。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工作应统筹协调,合理安排。 3 检验种类及周期 3.1 检验种类 3.1.1 检验分为三种: 3.1.1.1 新安装装置验收检验;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一、概述 ●二、文件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三、档案整理方法 一、概述 (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定义 根据《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是指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包括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自建设项目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二)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特点 根据国家标准GB\T 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规定,科学技术档案是指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从事生产、科研、基建及管理活动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的科技文件材料。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科技档案的一种门类。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特点 1、专业技术性;(按专业特点整理) 2、成套性;(文字材料和图纸不分开) 3、现实性;(边形成边利用,准确性) 4、复用性;(重复利用) 5、多样性和数量大 (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作用 建设项目档案既是项目建设的真实历史记录,也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稽查、审计、监督、管理、验收以及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是项目建设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应当将其纳入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按照统一领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院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基本建设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规划、立项、设计 第一条总务处基建维修科根据学院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财务状况,按教育部、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编制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经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 第二条列入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项目,经专家论证后,列入学院建设规划,项目启动时,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申报立项。在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后,办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第三条工程项目正式立项后,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落实项目的设计工作。工程设计必须遵循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3个步骤。 (一)加强与使用单位的沟通,明确设计要求,细化设计内容,认真编写项目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工程地点、工程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方案要求、投资估算等。 (二)通过公开招标、方案竞选方式,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并遵循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在委托设计合同中明确限额设计要

求。 (三)根据设计方案和地质勘察报告,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和编制概算。初步设计和概算经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相关部门批准。 (四)初步设计和概算获批准后,设计单位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文件。施工图纸须报图纸审查机构进行设计法规符合性审查,同时要就使用功能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检查。审查意见和检查结论送设计单位,以补充和完善图纸设计。 根据施工图纸编制详细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招标的重要依据。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写出详细技术交底文件。(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四条、合同应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制的标准合同格式拟定。所有基建项目合同经基建招标组领导审阅签名后签订,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实施。 第五条、在签订重大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以相互制约,共同遵守。 第六条、合同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将合同发放到相关部门。 第七条、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总承包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政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作业指导书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作业指导书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 作 业 指 导 书 山西鑫众和电力贸易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宁武东寨110kV变电站-张家沟煤业有限公司35kV变电站工程

资料名称: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作业指导书 批准: 审核: 编制: 单位名称:山西鑫众和电力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部名称: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忻州电网工程项目监理部

目录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职责 4 作业程序和方法 5 检验装置、仪器、仪表的准备 6 保护装置的外部检查 7 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它的检验 8 安装在断路器、隔离开关传动装置内的有关设备及回路的检验 9 有关操作信号设备及其回路的检验 10 继电器与辅助设备机械部分的检验 11 回路的绝缘检查 12 继电器与辅助设备电气特性的检验、 13 相互动作及整定试验 14 新安装设备的整组试验 15 用电流及工作电源的检验 16 投入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7 作业结果的检查和验收 18 文明施工要求

1、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宁武东寨110kV变电站-张家沟煤业有限公司35kV变电站工程,我公司承担施工范围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2、引用标准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水电1987.10 《华北500千伏系统机电保护装置及规程》第一、二、三册华北局1989.3. 《WXH-11型微机保护检验规程》水电问1994..8 《WXB-01A型微机保护检验规程》水电部1994.8 《华北电网500KV系统调试规定》(试行)华北局1993.6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职责 施工班长技术人员负责本指导书在本施工班组内正确有效地实施。 4、作业程序和方法 4.1试验电源的要求: 4.1.1交流试验电源和相应调整设备应有足够的容量,以保证最大试验负载下,通入装置的电压和电流均为正弦波,不得有畸变现象。如果有条件测试试验电源的谐波分量时,试验电源及电压的谐波分量不宜超过5%。试验用电源变压器一次应为三角形,二次应为星形结线的三相四线制,相电压为100 /3,容量不小于10kVA.。 4.1.2试验用的直流电源的额定电压应与装置场所所用直流额定电压相同。试验支路应设专用的安全开关,所接熔断器必须保证选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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