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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现阶段基层群众诉求的特点和趋势

调研报告:现阶段基层群众诉求的特点和趋势

基层治理的关键与核心所在,是各方利益格局的调试与主体各方诉求的解决。提升基层治理水平,需要我们准确了解基层社会的主体—基层群众的心声:他们通过什么渠道反映诉求?他们反映问题的类型是哪些?他们为什么会有这些要求?本文试以F县2014—2015年实际群众工作为例,考察F县群众诉求的基本渠道、主要内容和形成原因等情况。

一、群众诉求的主要渠道、类型和领域

本文选取2014年和2015年数据为样本,两年期间,F县收集各类群众诉求分别为1511件(含重复反映83件次)、1017件,以这两年的连续数据进行统计描述和比对。

从群众诉求的渠道来看,现阶段基层群众向各级党委、政府反映自己的困难、问题、意见和建议,大致有5种方式:来访、来信、网络、电话及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干部深入群众后主动排查,此外是由上级转办和交办的问题。按照来访、来信、网络、县长热线、主动排查、上级交办等6种形式进行归类,其中2014年群众来访类型占总量的26.8%,群众来信占21.2%,网络渠道占30.0%,县长热线占16.1%,主动

排查占1.6%,上级交办占4.4%。2015年群众来访类型占比分别为:群众来访占30.3%、群众来信占17.4%、网络渠道占34.5%、县长热线占15.8%、主动排查占0.3%、上级交办占1.7%。从数量上来看,2015年群众利用来访、来信、县长热线这三个渠道传递诉求的绝对数量显著下降。主动排查与上级交办在月份平均值与年度总趋势上也有显著减少。

对比2014年与2015年的数据,利用网络传递诉求越来越受到群众的青睐。2014年、2015年网络渠道分别占比30%、34.5%。由此,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个明显趋势:群众诉求表达日益“网络化”,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已经成为民意表达新渠道。数据变化背后,是该县推行的“互联网+群众诉求”举措,经过两年的推广,已经逐步为居民熟悉、接纳。这种动态、透明、便民的新模式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维护了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从群众诉求类型看,社会管理类诉求稳居第一,日常生活类诉求呈上升趋势。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诉求涵盖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大多是细碎、繁琐的小事,以往传统的办法,往往是“碎片化”的搜集,被动式的处理,F县将各种渠道搜集的群众诉求汇集起来形成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分析,建立了系统的内容指标体系,共分为日常生活类、生产经营类、基础建设类、社会保障类、社会事业类、社会管理类、重大专项类、矛盾纠纷类8大类,共50多小项。2014年,日常生活类群众诉求占比为18.0%,

生产经营占2.0%,基础建设占6.0%,社会保障占8.2%,社会事业占4.1%,社会管理占24.1%,重大专项占17.1%,矛盾纠纷占20.7%。2015年,8类占比分别为:19.4%、1.4%、5.5%、10.2%、4.1%、26.9%、15.6%、16.8%。

从两年诉求量总体分布上看,社会管理类的诉求稳居第一,其次是日常生活类的诉求呈现上升趋势,从2014年的18%上升到2015年的19.4%;矛盾纠纷类的诉求呈现下降趋势,从2014年的20.7%下降到2015年的16.8%。2014年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社会管理、矛盾纠纷、重大专项、日常生活,占全部诉求的81.9%;2015年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社会管理、日常生活、矛盾纠纷、重大专项,占全部诉求的78.7%。

群众具体诉求集中在民生、社会管理和矛盾纠纷领域,其中拆迁安置、拖欠工资、环境卫生类稳居前三。2014年53个具体类别中,单项诉求45件以上的共10项,累计819件,占57.4%;20件以上的22项,累计1176件,占82.4%;10件以上的31项,累计1313件,占91.9%。2015年八大类诉求共涉及54个具体类别,其中:单项诉求30件以上的共10项,569件,占55.9%;20件以上的17项,727件,占71.5%;10件以上的29项,900件,占88.5%。具体来说,2014年拆迁安置、拖欠工资、环境卫生、规划建设、物业管理、土地征用、劳动人事、合同纠纷、市政设施、生态保护居于前十位;2015年,居于前十的是拆迁安置、拖欠工资、环境卫生、物业管理、规划建设、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土地征用、社保、劳动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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