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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集团工序交接检管理制度

中铁集团工序交接检管理制度
中铁集团工序交接检管理制度

中铁×××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三检”及工序交接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在施项目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控制各工序的施工质量,做到不合格的施工工序严禁转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并为符合条件的各在施工程项目获得工程所在地结构优质工程和竣工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工程质量“三检”及工序交接检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检”是指工程中各道工序施工质量的自检、互检、专检。

第二章质量“三检”及交接检

第三条自检

自检由各班组长组织,由班组操作工人对本人施工完成的工序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特别是以前各次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通病,操作者自己检查,自己发现问题,自己改正,尽可能地将质量问题解决在其发生的初始状态。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项目经理部提供的各分项工程相应工序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并报班组长验收。

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工程检验批项目,必须按项目经理部提供的相应质量验收记录表所列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地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检查合格后报劳务队技术(质量)负责人,经劳务队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合格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报项目经理部验收。

第四条互检

互检由各班组长组织,在班组操作工人之间进行,甲完成的工作内容由本班组乙去检查,使班组工作人员之间互相检查、互相督促纠正错误,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第五条专检

专检由项目经理目部质量检查员组织,主管施工员、施工班组长、劳务队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对班组施工工序质量进行检验收评定,检查根据项目质量管理规划目标、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对工序质量进行验收。各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专检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在内部自行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进行验收,否则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专检必须保存质量验收记录,做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内容。

所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提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验收。未经专检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的项目,或虽经检验、验收未达到质量标准的项目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对违反此规定的责任者,专检人员有权对其实行罚款。专检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核验之前要先查阅班组自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做到无自检记录或其不符合要求时,不予进行核验,以促进班组质量管理工作,对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工程,在检查验收时应会同项目施工员、班组长、劳务队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进行。并以专检人员验收的质量结论为准。

专检人员在核验评定检验批工程质量结论时,必须按质量标准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搞

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注意抓薄弱环节、抓重点部位、抓防止(治)质量通病及抓隐、预检等工作。

第六条交接检

交接检分为工种间的交接检、成品保护交接检和总、分包间的交接检,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本工序及下一工序施工班组长、劳务队技术(质量)负责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建设单位代表等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原材料质量情况,工序操作质量情况,工序质量防护情况等,交接检符合要求,需隐蔽的必须办理隐蔽工程记录,由参加各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由项目经理部资料室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1.工种间的交接检

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由项目质检员、施工员、上、下道工序的劳务队技术(质量)负责人、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检查对方施工工序与本工种工序衔接的正确性、与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等的符合性,由交方施工人员填写“工序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认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交接检或虽经交接检但未达到要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接方可拒绝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成品保护交接检

防水、钢筋、模板、混凝土、抹灰、涂料、石材、墙地砖、电气器具等分项工程,均应与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交接检查表”,进行交接手续。进行下道工序

施工的班组在施工前,必须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始终要有防止成品、半成品损坏(或污染等)的有效措施。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如不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如果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时,由负责上道工序的班组承担后果。

对已办理成品保护交接检的项目,如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做下道工序的班组承担后果。

3.总、分包间的交接检:

对规范、规程、标准及施工图中规定的,需要在工序之间进行检查的项目,交方应按接方要求认真办理总分包交接检查表,移交有关资料和进行交接签证工作,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各单位在本制度的基础上需细化工程质量“三检”及工序交接检制度,并制定奖罚措施,下发、组织落实。

第八条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执行工程质量“三检”及工序交接检制度,集团公司将纳入过程检查考核范围。

第九条本制度由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工序交接表

工序交接检表

技术负责人意见:

签名:日期:

备注:1.工序交接检内容须劳务技术负责人填写,须对交接工作进行100%实测、实量,数据体现;

2.此表一式三份,移交方、接收方、项目经理部各一份。

工序交接管理制度

工程工序交接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工程中的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各工序间顺利交接,规范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活动,使之受控、有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菏泽聚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中的工序交接管理。 三、职责:工程部负责各工程中工序交接的管理。 四、A级及AR级质量控制点必须有工程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参加,完成后填写《工序交接单》。 五、B级及BR级质量控制点的工序交接必须有监理工程师(无监理时应有工程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参加,完成后填写《工序交接单》。 六、C级质量控制点的工序交接及各工种之间的交接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交接完成后填写《工序交接卡》,工程部将不定期抽查或参与。 七、工序交接须满足下列条件 1.A级、AR级、B级、BR级质量控制点的工序交接: 1)上道工序已构成完整验收项目,并完成验收且验收结果合格; 2)上道工序资料齐全的施工项目; 3)上道工序未构成完整验收项目的,必须完成中间验收且验收结果合 格,并上道工序验收资料齐全的施工项目; 2. C级质量控制点的工序交接及除此之外各工种之间的交接: 1)上道工序已完成且经质检员检查合格: 2)上道工序资料填写完整无误。 八.交接手续: 1 A级、AR级、B级、BR级质量控制点的工序交接要求 1)上道工序交接按照网络计划及月计划的要求时间进行工序交接。 2)必须履行书面交接手续。 3)安装交保温、防腐必须由上道工序提出申请,以上、下道工序责任单位及工程部签字认可的工序交接单作为工序交接的书面手续。 4)安装交试运以签字齐全的工程验收单和共同签证的工序交接单作为工序交接的书面手续。 2.C级质量控制点的工序交接及除此之外各工种之间的交接要求 1)按检查合格时间随时进行。 2)必须填写《工序交接卡》,

公司交接管理制度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关键岗位交接规范。 第二章工作交接流程 第四条一般的工作交接流程如下图所示:

第五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资料、工作资产、工作关系交接等。 第六条工作交接使用表格包括(具体表格见附件): (一)工作关系交接表; (二)工作流程交接表; (三)往来账交接表; (四)资产交接表; (五)仓库库存交接表; (六)日常事务交接表; (七)其他。 第七条监交人和交接时间界定 第八条供应、财务、仓储、销售等岗位交接时须有财务人员同时担任监交人。 第三章责任划分 第九条移交人: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对于重要的资料,如往来客户的账务问题,应出具客户对账单,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条接收人:认真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材料,保证资产账实相符,对于特别重要的文件、资料、账目以及仓库库存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第十一条监交人:监交人必须认真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订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总经办:对交接过程进行检查,对于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特殊原因经核准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但交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原移交人承担。 第四章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 第十四条针对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当期可以处理,由移交人处理完毕后交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由移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第十五条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的,监交人应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第十六条正常的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如应收账款的回收等),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额承担责任损失。 第十七条如果移交人故意隐瞒问题,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第十八条交接不完整,移交人离任后发现问题的,由三方共同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未完成各种交接手续的员工,不得办理离岗手续。 第二十条由于上级主管原因,未进行正常工作交接的,追究上级主管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为公司基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权归公司总经办。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试行三个月,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颁发日期: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建筑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2016版

濮阳市华美国际学校工程 施 工 现 场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公司第八项目部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目录 (一)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 (二)工程质量责任制 (2) (三)技术交底制度 (2) (四)施工质量检查、检验制度 (2) (五)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 (六)技术复核制度 (2) (七)质量“三检”制度 (2) (八)示范样板制度 (2) (九)工程质量挂牌制度 (2) (十)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2) (十一)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送检制度 (2)

(十二)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制度 (2) (十三)不合格/不符合控制制度 (2) (十四)砼构件修补制度 (2) (十五)成品、产品保护制度 (2) (十六)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制度 (2) (十七)培训上岗制度 (2) (十八)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2) (十九)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2)

(一)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特别是工程质量强制条文及公司的有关质量要求,结合公司的质量管理现状,为把公司的质量更上一层楼,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实行三级管理,即公司工程部、项目部工程部、劳务队,各级负责各自范围内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从严把好质量关。项目、班组对各自分管范围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每次检查必须留有书面记录和质量整改通知单,并组织好复查。 2. 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进行评比,并对质量、安全不达标的工地处以必要罚款,对好和较好的工地按公司管理标准给予奖励。公司及项目部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责任制并加以落实,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 3. 施工项目必须配齐检测工具,施工班组应实测实量,不留死角,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4. 项目部质检员会同公司质量、技术部门做好质量预控、检查与验收评定,解决处理工程质量有关问题,参与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5. 严格科学管理,提倡实事求是。做好图纸会审中的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质量等级验评工作。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分部、竣工工程质量等级必须报公司核定。 6. 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质量技术措施计划,切实贯彻实施工程质量各项技术措施。 7. 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砂浆的原材料计量过磅。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 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 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12.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3.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荷载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5.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车辆维修交接流程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车辆维修交接流程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车辆维修交接流程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目的:保证工作的有序性、准确性,提高工作时效,提升公司服务品质和公司整体形象。二、范围:从维修车辆进场至结算出厂过程中参与工作的所有人员。三、工作内容:(一)、业务接待与派... 一、目的:保证工作的有序性、准确性,提高工作时效,提升公司服务品质和公司整体形象。 二、范围:从维修车辆进场至结算出厂过程中参与工作的所有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业务接待与派工流程:(参照接车派工程序文件) (二)、开始维修: 1. 做好承修车辆卫生保护,将椅座、方向盘、地毯等保护垫套安装到位后方能开始维修操作。 2. 依据《派工单》所描述内容进行维修,如发现有新增项目要及时与客户沟通后方可施工。(可通过前台与客户沟通) (三)、仓库: (四)、完工: 1. 做好承修车辆内外及本工位的卫生,特别注意因维修过程中造成的卫生问题。 2. 主修人员依据派工单的维修项目和维修合格标准进行自检。 3. 主修人员自检后由班组长进行完工检验。(视情况而定) 4. 检验完毕在派工单和《接车单》随车联上签名,及时将派工单送至仓库并在仓库的领料单描述出维修项目和工时费。(所承修车辆为最后一道工序的应将《接车单》随车联和《派工单》《材料结算单》和车锁匙一起送到前台 (五)、前台: 1、接车人员将《接车单》送至前台后应及时的将客户资料、维修项目和承修班组输入到“一般维修”栏目内。 2、整车完工后应马上进行结算,打出电脑单尽量做到不让客户等待时间不超过3分种。 3、结算完毕将客户资料入档。 编辑部职责网吧职责网点职责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中国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

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 1、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偷工减料:隧道超挖后故意遮挡形成空洞;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 以次充好:型钢、钢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防水板质量不合格。 2、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转包和违法分包认定标准,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号)。3、严禁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内业资料弄虚作假:人为修改拌合站数据;监控量测、沉降观测数据作假;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出具假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作假。 建设项目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做到系统、完整、真实、准确,保证其具有有效的查考利用价值和完备的质量责任追溯功能。 监理单位应负责对其形成、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保管。监理单位应对其编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等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后予以签署。

4、严禁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隧道初支、衬砌厚度要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①超前支护大管棚、小导管、锚杆施作位置、数量、搭接长度应符合要求,大管棚、小导管注浆浆液必须充满钢管及其周围空隙。 ②初期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及时施作。 ③喷混凝土应采用湿喷工艺,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锚杆必须设置垫板,密贴岩面,数量、间距、角度应符合要求;钢架应及时架设,钢架型号、间距、垂直度和钢筋网片搭接长度应符合要求。 ④双线Ⅳ、Ⅴ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必须设置锁脚锚杆(管)等控制拱(墙)脚位移的措施;双线Ⅴ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设置横向临时支撑或临时仰拱。 墙脚以上1m范围内和整个拱部的超挖部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 ⑤隧道衬砌的厚度严禁小于设计厚度;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应密贴。 ⑥钢筋安装位置、排距、间距、数量、连接方式应符合要求。 ⑦施工缝要凿除混凝土表面的水泥浮浆,按要求设置接茬钢筋。 ⑧衬砌混凝土的厚度、强度、耐久性、耐腐蚀性、抗渗性及抗冻性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滑(槽)道、避车洞等位置应预留准确。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

工序交接管理制度

工序交接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上道工序施工质量满足下道工序继续施工的需要,控制专业间的工序转换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部施工中的工序交接。 2 职责 2.1项目部负责组织协调工序交接。 2.2 各作业队负责工序交接的实施。 3 管理内容 3.1 交接依据 施工图纸; 各专业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现行的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程及规范及相关的图集。 3.2 交接 工序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由各作业队负责人向项目部安全质量部提出工序交接申请。 工序施工尚未全部完工,但已完部分满足下道工序继续施工条件,接收方可以向项目部安全质量部提出施工申请,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组织协调办理交接手续。 项目部安全质量部组织工序交接,交接双方负责人和主要专业工程师参加。三方进行交接检查,满足要求后,填写《工种(工序)间交接质量检查记录表》,各方签字认可,各持一份。 交接检查中有异议时,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组织协调。如确有不满足下道工序施工要求时,由移交方处理。处理完毕,重新进行工序交接。 交接检查中,发现由于设计原因、专业要求不一致或其它原因产生的问题,影响下道工序时,应暂停交接。项目部组织解决后,再进行工序交接。 4 相关文件 工序移交时,移交方要提供该工序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等)、相关的图集、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现场施工记录、质量整改通知及处理情况等)及施工日志;接收方要依据现场情况认真进行检查,确定无异议时签收。 5 记录 工序交接记录

附表: 209 工种(工序)间交接质量检查记录表 GD2301063 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档案局监制深圳市文档服务中心印制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试行)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推进企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岗位变动时,能明确区分责任人移交工作前后的责任,便于财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混乱、责任不清等现象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人员。 3. 交接工作规定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4. 财务工作移交事项分类 4.1 出纳移交事项 4.1.1 移交对内事项:库存现金、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各种原始凭证、开户及销户资料、预留印鉴卡、现金及转账支票、银行对账单及

流水、网银U盾(用户名及密码)、保险柜及档案柜钥匙、变码器、各种银行存单、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类财务档案登记表(用印、外出使用文件、文件使用等)、验资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工商档案资料、银行合作协议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 4.1.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 会计移交事项 4.2.1 移交对内事项: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财务软件登陆的用户名及密码、发票税控盘、发票领购簿、发票(存根及作废发票)、缴税所用UK钥匙、档案柜钥匙、报送各相关机构网络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公章、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送各机构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等。 4.2.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3 财务审计部经理移交事项: 4.3.1 移交对内事项:重大财务事项、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财务计划、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 4.3.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 5.1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图

中铁建工人〔2011〕119号(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中铁建工人〔2011〕119号 关于印发《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 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规定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环保专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中铁股份劳[2011]71号)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加强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特制定《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附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2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 及专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各级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规定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环保专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中铁股份劳[2011]71号)文件新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质量管理机构是集团公司各级负责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质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质量考核合格证书,并从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项目部或子分公司所属专业公司。 第二章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中铁建工集团安全质量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即集团公司级、子分公司级、项目部或子分公司所属专业公司级三级管理。 3

汽车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汽车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起重机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为加强汽车起重机的全面管理,确保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相关部门发放的资格证。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 第三条起重机的使用必须遵守生产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的规定。 第四条起重机的使用需经部门领导同意。 第五条操作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起重机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 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 5.检查保养起重机时必须停止作业。 6.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起重机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

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第六条在雨雪天、夜间进行吊装作业时,须有防滑、充分照明措施,严禁在风力过大时吊装。 第七条起重机作业完毕必须停入指定的车库或指定停放地点。 第八条定期对吊车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修复。 第九条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冬季须做好必要的防冻措施。 第十条汽车起重机的结构、技术参数和电器控制系统不得任意修改。第十一条汽车起重机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工序交接管理规定[精.选]

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工序交接 管理规定 标准英文名称(四号黑体加黑) 2015-XX-XX发布2015-XX-XX实施 xxx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2) 5 管理内容 (2) 参考文献 (4)

前言 为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各工序间顺利交接,规范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活动,使之受控、有序,促进总承包商及各分包商对施工工序交接的管理、协调和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企业标准化系列标准之一,这些标准是(可选项,适用于系列标准): Q/DG ×-××××《××××××××××××》; Q/DG ×-××××《××××××××××××》。 本标准由xxxxxx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工序交接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总承包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施工工序交接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承建总承包项目施工工序交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0358-2005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DL/T5210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1部分~第8部分 DL/T5434-2009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国内有关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工程总承包企业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3.2 总承包商 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3 分包商 总承包商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将总承包项目中的部分工程或服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当事人。 3.4 施工工序 施工工序指从接受施工任务直到交工验收所包括的主要阶段的先后次序。是工程项目在整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岗位离职交接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第四条权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董事长提交辞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三)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清点。 (五)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五条原则 (一)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二)财务部员工离职,工资须压后一个月发放。

(三)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 (四)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五)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董事长确认签字。 第六条交接程序 (一)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见附表1)及《离职手续清单》(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 离职岗位/ 离职原因/ 入职、离职日期/ 部门意见/ 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钥匙、门禁卡/ 个人管理的公司现金、账务凭证/ 技术图纸、参数/ 客户资料、工作记录/ 车辆、设备及工具/ 制服、胸牌等公司资产财产。 (二)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三)固定资产的验收:资产管理员、部门主管须按照部门台账、个人台账、领用单与实物核对,资产管理员须对物品耗损情况的合理性进行评估,无误后方可填写交接单。交接单须由移交人、资产管理员、部门主管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四)档案管理员核对应交接的凭证、资料、文件并制作详细的档案交接清单,并注明档案的属性:原件或复印件;资料交接须以原件移交;离职员工电脑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备份。 (五)交接完毕后,《离职手续清单》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存档。 (六)财务部负责核算离职员工的应付工资,并于下个月工资发放日发放。 第七条责任 (一)移交人责任:须将在职期间一切公司档案及资产完整移交。隐瞒、伪造、损坏公司档案及资产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铁集团工序交接检管理制度

中铁XXX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三检”及工序交接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在施项目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控制各 工序的施工质量,做到不合格的施工工序严禁转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并 为符合条件的各在施工程项目获得工程所在地结构优质工程和竣工优质 工程的质量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工程质量“三检”及工序交接检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检”是指工程中各道工序施工质量的自检、互检、专检。 第二章质量“三检”及交接检 第三条自检 自检由各班组长组织,由班组操作工人对本人施工完成的工序 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特别是以前各次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通病,操作者自己检查,自己发现问题,自己改正,尽可能地将质量问题解决在其发生的初始状态。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项目经理部提供的各分项工程相 应工序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并报班组长验收。

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工程检验批项目,必须按项目经理部提供的相应质量验收记录表所列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地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检查合格后报劳务队技术(质量)负责人,经劳务队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合格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 报项目经理部验收。 第四条互检互检由各班组长组织,在班组操作工人之间进行,甲完 成的工作内容由本班组乙去检查,使班组工作人员之间互相检查、互相督促纠正错误,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第五条专检专检由项目经理目部质量检查员组织,主管施工员、施工班组 长、劳务队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对班组施工工序质量进行检验收评定,检查根据项目质量管理规划目标、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对工序质量进行验收。各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专检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在内部自行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进行验收,否则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专检必须保存质量验收记录,做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内容。 所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隐检” “预检 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提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验收。未经专检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的项目,或虽经检验、验收未达到质量标准的项目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对违反此规定的责任者,专检人员有权对其实行罚款。专检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核验之前要先查阅班组自检记录是否符

吊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吊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起吊前要检查钢索、吊钩装置是否完好,有无隐性伤痕。 2.每台吊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驾驶操作证的专责驾 驶员操作。 3.吊机操作需由指定专员驾驶和需配有指挥人员才可进行操作,人 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的技术培训。 4.吊装的吊物要捆扎牢靠,吊钩要找准重心;吊物要垂直,物体起 吊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吊物和吊机轨道上,其下方禁止有人。 5.必须处在垂直位置起升重物,禁止斜拉斜吊。 6.吊机在起吊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地面约15~50厘米停止提 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工作。 7.吊机的侧面或其它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看得清楚的起重 量标准。 8.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吊机严禁超负荷使用。 9.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 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0.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1.禁止在起吊机上存放易燃(如煤油、汽油等)、易爆等物品。 12.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 有两圈以下的安全圈。 13.起升液态金属、有害液体或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多少,均必须先起 升200~300毫米,验证制动器工作可靠后再正式起升。 14.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失灵或没有调好,则禁止工作。 15.工具及备品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拆换 的旧零件要及时送到地面。 16.到吊机上进行检查或修理时,吊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 准送电”的牌子。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机的保护配电箱的

中国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

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1、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偷工减料:隧道超挖后故意遮挡形成空洞;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 以次充好:型钢、钢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防水板质量不合格。 2、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转包和违法分包认定标准,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 号)。 3、严禁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内业资料弄虚作假:人为修改拌合站数据;监控量测、沉降观测数据作假;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出具假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作假。 建设项目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做到系统、完整、真实、准确,保证其具有有效的查考利用价值和完备的质量责任追溯功能。 监理单位应负责对其形成、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保管。监理单位应对其编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等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后予以签署。

4、严禁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隧道初支、衬砌厚度要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 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①超前支护大管棚、小导管、锚杆施作位置、数量、搭接长度应符合 要求,大管棚、小导管注浆浆液必须充满钢管及其周围空隙。 ②初期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及时施作。 ③喷混凝土应采用湿喷工艺,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平整度应符合 设计要求;锚杆必须设置垫板,密贴岩面,数量、间距、角度应符合要求;钢架应及时架设,钢架型号、间距、垂直度和钢筋网片搭接长度应符合要求。 ④双线W、V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必须设置锁脚锚杆(管)等控制拱(墙)脚位移的措施;双线V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设置横向临时支撑或临时仰拱。 墙脚以上1m 范围内和整个拱部的超挖部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 ⑤隧道衬砌的厚度严禁小于设计厚度;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应密贴。 ⑥钢筋安装位置、排距、间距、数量、连接方式应符合要求。 ⑦施工缝要凿除混凝土表面的水泥浮浆,按要求设置接茬钢筋。 ⑧衬砌混凝土的厚度、强度、耐久性、耐腐蚀性、抗渗性及抗冻性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滑(槽)道、避车洞等位置应预留准确

《起重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济南泽业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起重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手册■制度□决定□办法□通知□通告□纪要□报告□请示□方案 起重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厂区内行车使用,保证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行车操作人员。 三、内容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行车的使用、点检及维护保养工作。 四、作业程序 1 、资格要求 (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书》,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作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4)如有人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吊运。 2、作业要求 (1)必须出在垂直位置起升重物时,禁止斜拉斜吊。 (2)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在他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拖拉车辆。 (3)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起重机轨道上。

(4)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 (5)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200-3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6)起吊物件必须捆绑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应注意人员动向。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 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2米以上。 (9 ) 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和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0 )禁止吊运重物从头顶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1) 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2) 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临车。 (13) 在正常情况下,不应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用。 (14) 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发出警告信号 a、起重机启动送电时 b、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 c、在起升或下降载荷时,或大车小车运行时 d、载荷在调运工件中接近地面人员时 e、吊运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走动时 f、载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工序标准化交接管理制度

工序标准化交接管理制度 中建钢构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工序标准化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与控制,保证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下道工序继续施工的需要,规范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钢结构分部工程施工中关键工序的交接。 第二章交接管理职责 第三条项目部质量负责人、质量员负责各工序质量的评定及工序的交接。 第四条施工班组长、专业工程师负责本工序的施工质量检查。 第三章工序质量检查交接依据 第五条根据设计说明、钢结构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程及规范实施各工序的自检、互捡、交接检。 第四章工序交接范围 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应对以下关键工序的转化实施交接。 1. 钢构件定位安装且校正完毕后,焊接施工前实施安装工序对焊接工序的交接; 2. 安装焊缝焊接完毕后,防腐涂料补涂前实施焊接工序对防腐补涂工序的交接; 3.当主体钢结构存在防火涂料涂装施工时,应实施下列交接但不局限于下列交接: 1)防火涂料涂装基层清理工序对中间漆涂装工序; 2)中间漆涂装工序对防火涂料涂装工序;

3)防火涂料涂装工序对装饰面漆涂装工序。 注:防火涂料涂装若存在多种漆涂刷时,每一品种漆施工完毕后应对下一品种漆施工进行交接。 第五章交接程序及内容 第七条在钢结构施工前,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质量员、专业工长等应熟悉该项目的质量策划,向施工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技术、质量交底,形成记录。 第八条在每道工序施工时,专业工长应做好本工序的质量控制记录,工序施工完成后,施工班组长按照国家的检评标准或验收规范对照自检,并形成自检记录。 第九条工序自检合格后,将自检记录交专业工长,由专业工长实施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填写《工种(工序)间交接质量检查记录表》中相关的施工部位、工序名称、施工依据、自查意见等,对必要的事项或意见作出说明,专业工长及施工班组长签字确认后,再准备转入下道工序。 第十条在上道工序的施工班组长、专业工长检验合格后,会同下道工序的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项目部质量负责人或质量员依照国家的验评标准、验收规范或设计说明对工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下道工序班组长、专业工程师签收,再由项目部质量负责人或质量员签字确认,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如遇到检验不合格的工序,由质 量负责人或质量员填写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上道工序施工班组负责限期整改合格后,再实施工序交接。 第十一条当涉及到重要节点的隐蔽工程验收、或项目部认为需要监理确认、或监理单位要求参与分项工程施工交接检时,需要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后再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优化工作交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交接流程 第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办理工作交接: (一)公司内部岗位调动。 (二)员工提出辞职。 (三)员工被公司辞退。 第三条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及交接时间: (一)接收人由移交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指定。若未确定接收人,则暂由该部门负责人接收。 (二)监交人由移交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担任。 (三)移交人或接受人为部门负责人的,监交人由监察稽核部人员担任。 监交人要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交接事项的齐全、完备,协助移交人、接收人双方顺利如期办妥手续。交接完毕后,三方应于交接清单上签字。

第四条 交接流程: 第五条 交接清单的内容: (一)员工应就职务范围内之业务、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物品等交接清楚,就人、事、时、地、物详细列于交接清单,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收人双方各执一份,综合管理部留存一份。

(二)工作交接清单具体内容: 1. 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名单; 2. 事:所从事工作业务内容,正进行、待进行的事项或其它应注意及交代事项。 3. 时:指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履行义务或签字的时间。 4. 地:指交接的地点。 5. 物:包括 (1)现金、账簿、凭证等。 (2)固定资产、电脑、办公用品、门卡等。 (3)印章、图章等。 (4)文件、资料及其它重要业务资料等。 (5)其它应交接物品。 第三章责任划分 第六条移交人责任: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对于重要的资料,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第七条接收人责任:认真检查移交人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资产账实相符,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账目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第八条监交人责任: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发现问题应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并上报监察稽核部。

中铁质量管理制度DOC

中铁九局兰州枢纽二标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中铁九局兰州枢纽二标段工程项目部

1、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1)测量工作应认真执行交接桩、测量资料、工作交接记录签认制、测量复核制;测量记录规范化,逐步实现内业计算和资料管理微机化。 (2)各种测量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定,并作好日常保养,保证状态良好。 (3)工程因故停建或缓建时,应按照工程竣工测量要求,做好中线和水平基桩测量、固桩工作,保证满足工程恢复施工时的测量需要。 (4)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书、图表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并应妥善保管。 (5)认真贯彻执行测量成果复核制度。外业测量资料,必须经过第二人复核计算。内业测量成果,必须二人独立计算、相互核对。未经第二人计算复核并确认无误的资料严禁使用。 2、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1)接到施工图后,首先核对图纸中各部位尺寸是否正确,无误后核对工程数量。 (2)核对施工图的数量与设计说明书中的数量是否一致,仔细审核说明书中的设计意图、工程特点、采用标准、征地拆迁、各种协议等资料。 (3)依据设计交桩、设计文件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测,测量出线

路中心、桥涵位置、路基边线、地界桩等,核定然后与设计文件进行校对,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施工现场地形、地貌等情况是否与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相符。 (4)以上情况审核、勘察完成后,填写设计文件审核记录。 3、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提供书面的技术交底资料。 (2)指挥部和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对有关人员就工程项目的内容、技术标准、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施工方案及要求、施工顺序、工期、进度安排、工艺、设备物资供应的安排、安全质量措施、整个建设项目的管理体系及相关图表等进行技术交底。 (3)分级办理原则: ①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针对重点、技术复杂或采用“四新”技术的工程,向参与施工的各分、子公司及专业供方项目经理部进行专项交底。 ②各级项目经理部项目总工按施工进度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向工班(作业队)进行分批、分段技术交底,并贯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 一项工程开工前,在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和规范标准的基础上,由主管工程师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清该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功能作用及与其他工程的关系、施工方法、工艺和注意事项等,要求全体人员明确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地投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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