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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

生活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
生活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

生活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

成都中汇制药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JY-FL-010-02

生效

日期

2005年7月1日

原文件编号——————颁发

部门

质量管理部

制定人:日期: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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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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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号:批准日期:执行日期:

变更原因及目的:

题目:生活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第1页共9页

1.目的:使生活饮用水的检验规范化。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生活饮用水的检验。

3.职责:QC人员其实施负责。

4.内容:

4.1引用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85。

4.2 检验项目

4.2.1 色

4.2.1.1 原理:

用氯铂酸钾和氯化钴配成与天然水黄色调相似的标准色列用于水样目视比色测定,同时规定每升水中含1mg铂〔以(PtCl6)2-形式存在〕时所具有的颜色作为1 个色度单位,称为1 度即使轻微的浑浊度也干扰测定,浑浊水样测定时需先离心使之清澈。用目视比色法测定水样的色度。

4.2.1.2 试剂:

铂一钴标准溶液:称取1.246g氯铂酸钾(k2PtCl6)再用具盖称量瓶称取1.000g干

4.3.1.3.2与此同时,取少量水放入口中,不要咽下去,品尝水的味道,加以描述,并按六级记录其强度。

4.3.2 水样煮沸后的臭和味:

将上述三角瓶内水样加热至开始沸腾,立即取下三角瓶,稍冷后按上法嗅味和尝味,用适当词句描述其性质,并按六级记录其强度。

4.3.3 计算:

按表1进行计算。

表 1

注:有时可用活性炭处理过的水作为无臭对照

4.3.4 结果判定:本品不得有异臭、异味。

4.4 浑浊度

4.4.1 原理: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山东康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干燥失重测定的标准操作规程,以规范操作。 范围:适用于干燥失重测定的操作。责任:检验操作人员负责实施。 内容 1 .简述 药品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减失的重量主要是水,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干燥失重测定法常采用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 减压两种。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不稳定或其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以助于除去水分与挥发性物质。 2.仪器与用具 扁形称量瓶 烘箱控制精度土「C 恒温减压干燥箱 干燥器(普通)、减压干燥器 真空泵 分析天平感量 3.试药与试液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无水氯化钙或硅胶;恒温减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硅胶应显蓝色,五氧化二磷应呈粉末

状,如表面呈结皮现象时应除去结皮物。无水氯化钙应呈块状。4.操作方法: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取约1g 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 精密称定。干燥失重在%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以上的品种应同时做平行实验两份。 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 称重 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用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 (一般约需30~60 分钟),再称定重量。 恒重:称定后的供试品按(~)操作,直至恒重。 5.注意事项由于原料药的含量测定,根据《中国药典》凡例的规定,应取未经干燥的供试品进行实验,测定后再按干燥品计算,因而干燥失重的数据将直接影响含量测定的结果;当供试品具有引湿性时,宜将含量测定与干燥失重的取样放在同一时间进行。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先将供试品在低于熔点5~10C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采用烘箱和恒温减压干燥器干燥时,待温度升至规定值并达到平衡后(加热温度有冲高现象)再放入供试品,按规定条件进行干燥,同时记录干燥开始的时间。 减压干燥,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0mmH以下。并宜选用单层玻璃盖的称量瓶,如用玻璃盖为双层中空,减压时,称量瓶盖切勿放入减压干燥箱内,应放在另一普通干燥器内。减压干燥箱内部为负压,开启前,应注意缓缓旋开进气阀,使干燥空气进入,并避免造成气流吹散供试品。 初次使用新的减压干燥器时,宜先将外部用厚布包好,再行减压,以防破碎伤人。装有供试品的称量瓶应尽量置于温度计附近,以免因箱内温度不均匀产生温度误 测定干燥失重时,常遇有几个供试品同时进行,因此称量瓶(包括瓶盖)宜先用适宜的方法编码标记,以免混淆;称量瓶放入烘箱内的位置以及取出放冷、称重的顺序, 应先后一致,则较易获得恒重。 称定扁形称量瓶和供试品以及干燥后的恒重,均应准确至位。

设备确认与验证管理规程

设备确认与验证管理规程

设备确认与验证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公司设备验证程序,加强设备验证管理,在设备设施方面为药品生产和检验提供可靠保证。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设施验证全过程。 职责:工程部,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 内容: 1、设备设施验证的目的:对已购买的设备进行质量和性能评估,证实设备确实 能达到设计的功能要求,完全适应生产工艺过程要求,从而在设备方面确保生产产品的质量。 2、设备设施验证的过程:新购买的设备一般分四个阶段即预确认、安装确认、 运行确认和性能确认。 2.1设备设施的预确认:主要通过工艺要求、生产车间整体规化等因素考虑合适 的供应厂商,选择性价比最高的设备。一般说来应尽可能优先选用国家药监局、中国制药装备协会等权威机构认可生产企业生产的设计先进,生产效率高,符合GMP要求的设备。 2.2设备设施的安装确认: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安装检查验收,仪器仪表校正、图 纸资料收集、技术文件初稿制定情况检查等工作。 2.2.1开箱检查主要是对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外观情况、标称的设计 性能指标、技术资料、包装运输情况等进行检查,确定是否满足订购合同要求。 2.2.2安装确认主要根据国家相关行业要求检查是否为设备提供可靠的电、压缩空气 等动力源;燃气、助燃气体、工艺用水、药液及其它工作介质输送连接、基础等。 2.2.3仪器仪表是设备的“眼睛”,用于生产、检验设备的仪器仪表是否准确无误是 生产合格产品和得出正确检验结果的保证。一般对全公司仪器仪表应根据国家关于计量有关的规定及GMP要求规范管理。在设备验证中检查设备仪器仪表校正情况是确定设备运行参数的前提。 2.2.4文件资料检查是按GMP及设备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齐全设备资料,制定设备 包括操作规程、清洁规程、完好标准等在内的技术资料草稿,初步建立健全单

无菌检测操作规程

无菌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无菌检查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无菌产品的无菌检查 3.职责 质量部QC 4.依据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1101 5.内容 5.1无菌检查环境保障 5.1.1无菌检查的所有操作均需在严格控制微生物污染的环境下进行,即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 5.1.2操作环境的无菌保障程度将直接影响无菌检查结果,为了保证无菌检查用洁净室(区)环境的稳定性,确保检查结果的可靠性,对洁净室(区)的环境定期检测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洁净环境符合要求。 5.1.3无菌检查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 5.1.4洁净区的温度、湿度等参数必须符合相应洁净级别的要求 5.1.5无菌检查操作还需要对环境进行监控, 5.2培养基、稀硫酸、缓冲液 5.2.1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除另有规定,接种后应置30-35℃培养。 5.2.2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接种后应置20-35℃培养。 5.2.3中和或灭活用培养基,按上述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的处方及制法,在培养基灭菌或使用前加入适宜的中和剂、灭活剂或表面活性剂,其用量同方法实用性试验。 5.2.4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 5.2.5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 5.2.6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 5.2.7PH7.0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市售培养基干粉。 5.2.80.9%无菌氯化钠溶液。 5.2.9培养基使用性检查 无菌检查用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和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等应符合培养基的无菌性检查及灵敏度检查的要求。本检查可在供试品的无菌检查或与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同时进行5.2.9.1无菌性检查:每批培养基随机取5支(瓶),按各培养基规定的温度下培养14天,用无菌生长。 5.2.9.2灵敏度检查 5.2.9.2.1菌种:培养基灵敏度检查所用的菌株传代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钟存中心获得的干菌种第0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 003】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 104]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 501] 生孢梭菌[CMCC(F)64 941] 白色念球菌[CMCC(F)98 001] 黑曲霉[CMCC(F)98 003]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干燥失重测定的标准操作规程。 2.范围 适用于各种干燥失重的测定。 3.责任 QC检验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4.程序 4.1.简述 4.1.1.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减失的重量主要是水、结晶水及其他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4.1.2.干燥失重测定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Ⅷ L)常采用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减压两种。 4.1.3.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不稳定或其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有助于除去水分与挥发性物质。 4.2.仪器与用具 4.2.1.扁形称量瓶。 4.2.2.烘箱控温精度±1°C。 4.2.3.恒温减压干燥箱。 4.2.4.干燥器(普通)、减压干燥器。 4.2.5.真空泵。 4.2.6.分析天平感量0.1mg。 4.3.试药与试液 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硅胶、五氧化二磷或无水氯化钙。恒温减压干燥箱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硅胶应显蓝色,五氧化二磷应呈粉末状,如表面呈结皮现象时应除去结皮物。无水氯化钙应呈块状。 4.4.操作方法: 4.4.1.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

成2mm以下的小粒)。称取约1g或各种品种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温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1.0%.以上的品种应同时做平行实验两份。 4.4.2.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干燥时,应好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取出时需将称量瓶盖好。 4.4.3.称重 4.4.3.1.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即可称定重量。 4.4.3.2.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min),再称定重量。 4.4.4.恒重称定后的供试品按4.4.2.和4.4.3.操作,直至恒重。 4.5.注意事项 4.5.1.由于原料药的含量测定,根据《中国药典》凡例的规定,应取未经干燥的供试品进行实验,测定后再按干燥品计算,因而干燥失重的数据将直接影响含量测定的结果;当供试品具有引湿性时,宜将含量测定与干燥失重的取样放在同一时间进行。 4.5.2.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先将供试品在低于熔点5~10°C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4.5.3.采用烘箱和恒温减压干燥箱干燥时,待温度升至规定值并达到平衡后(加热温度有冲高现象),再放入供试品,按规定条件进行干燥,同时记录干燥开始的时间。 4.5.4.减压干燥,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67kPa(20mmHg)以下。并宜选用单层玻璃盖得称量瓶,如用玻璃盖为双层中空,减压时,称量瓶盖切勿放入减压干燥箱(器)内,应放在另一普通干燥器内。减压干燥器(箱)内部为负压,开启前应注意缓缓旋开进气阀,使干燥空气进入,并避免气流吹散供试品。 4.5.5.初次使用新的减压干燥器时,应先将外部用厚布包好,再进行减压,以防破碎伤人。 4.5.6.装有供试品的称量瓶应尽量置于温度计附近,以免因箱内温度不均匀产生温度误差。

计量设备检定操作规程(新编版)

计量设备检定操作规程(新编 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regulations are the guiding documents for the safe operation of the post. It stipulates the specific details of the safe operation methods of the post.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计量设备检定操作规程(新编版) 1.0压力表: 1.1压力表的检验周期为半年。对日常工作中发现有压力表异常时需及时进行校验、校准或更换。 1.2外观检查是否完好无损,表针指示是否为“0”。 1.3先把一只经计量检定专业单位校验合格的压力表(与待检压力表量程相当)与被检压力表一起安装在手摇液压泵或小型空压机输出压力端。以被检压力表的量程为基准,按比例选5个压力测试点。将手摇泵或空压机的输出压力调整到测试点压力,静压后记录两压力表显示值,计算出两表误差。各压力测试点测试完成后,得出5个误差值。各压力测试点的误差值大于压力表上所标注的精度等级时,被检压力表为不合格。小于或等于压力表上所标注精度等级时,则说明被测压力表合格。

1.4经检测的压力表如合格,专业技术人员贴上统一的准用证或合格证,交原部门正常使用。如不合格,组织检查维修后,重复1.2检验程序,合格后贴准用证或合格证交部门正常使用,仍不合格专业技术人员贴上停用证,并作报废处理。 2.0万用表及钳表 2.1万用表、钳表的检验周期为一年。对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万用表、钳表异常时需及时进行校验、校准或更换。 2.2外观检查是否完好无损,电流、电压各相应档位指针指示是否为“0”,电阻档在短接测试表笔后指示是否为“0”。 2.3取一只经计量检定专业单位校验合格的高精度万用表或钳表,与被检万用表或钳表一起,在相同档位上测量同一电器元件的电流、电压、电阻值,记录每次测量时两表的误差。重复5次测量(每次测量后元件需停电、放电),误差值小于或等于仪表所标注的精度等级时,仪表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4经检测的万用表或钳表,在相应的档位上所测得的精度指示合格时,说明其档位功能合格,可以在工作中继续使用该

产品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产品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产品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版号生效日期 公司

1 目的 通过无菌检验,确保灭菌后产品能够达到无菌的要求。 2 适用范畴 适用于灭菌后医疗器械产品(列举)的无菌检验。 3 检验依据 本厂产品注册标准(编号) EN1174-1996 医疗器械灭菌产品中微生物数量的评估 《中国药典》(2005年版) GB14233.2-2005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二部分:生物试验方法 GB15980-1995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4 仪器、设备 百级层流超净工作台、电热干燥箱、电热恒温培养箱、霉菌培养箱、压力蒸汽灭菌器、集菌仪(器)、电子天平、PH计、冰箱、恒温水浴锅、酒精灯、三角烧瓶,接种环、无菌棉签、镊子,试管架,大试管若干等。 5 无菌检验室的环境要求 5.1 无菌检验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百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5.2 缓冲区与外界环境、无菌检验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正压,阳性对比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负压。无菌检验室与室外大气之间静压差应大于10Pa。无菌检验室的室温应保持18~26℃,相对湿度:45~65%。 5.3 无菌检验室的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监测。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5.4 无菌检验过程中应同时检查超净工作台单向流空气中的菌落数:每次操作时在层流空气所及台面的左中右置3个营养琼脂平板,暴露30min,于30~35℃培养48小时,菌落数平均应不超过1CFU/平板。 6 无菌检验前的预备 6.1 器具灭菌、消毒 6.1.1 灭菌:试验过程中与供试品接触的所有器具必须采纳可靠方法灭菌。可经电热干燥箱160℃以上干烤2小时,或置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蒸汽灭菌30分钟后使用(依照灭菌成效验证决定灭菌参数)。所有的灭菌物品不应超过2周即用毕,否则应重新灭菌。 6.1.2 消毒:凡检验中使用的器材无法灭菌处理的,使用前必须经消毒处理。如无菌检验室的试管架、电子天平、工作台面、工作人员的手、橡胶吸头等。可采纳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剂应每月更换,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6.1.3 标识:器具的灭菌、消毒后必须做好标识,标明灭菌、消毒时刻和使用有效期。 6.2 人员、物料进入无菌检验室

注射用水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注射用水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注射用水的质量检验操作 2 引用标准 《注射用水质量标准》 3 职责 QC检验人:负责按本规程进行检验、判断。 QC复核人:负责按本规程进行复核、复验。 QA人员:负责按本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4 内容 性状 仪器与用具 烧杯规格:50ml 操作方法 取供试品适量,置于50ml烧杯中,于光亮处观察色泽,嗅其气味,口尝味道,记录结果。 结果判断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无臭,无味。则判为符合规定。 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则判为不符合规定,按《实验室超常超差处理管理程序》执行。 pH值 仪器与用具、试剂与试液按《pH值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操作方法 取本品适量,按《pH值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记录结果。 结果判断 供试品按上述操作方法检验,其pH值为~,则判为符合规定。 若检验结果与上述不符,则判为不符合规定,按《实验室超常超差处理规程》执行。

不挥发物 仪器与用具 上皿电子天平型号:FA2004 电热鼓风干燥箱型号:DGF-30/7-IA 电热恒温水浴锅型号:HHS·11-Ni 量筒规格:100ml 坩埚 蒸发皿 操作方法 取本品100ml,置105℃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并在105℃干燥至恒重,按《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检验,记录结果。 计算公式: 不挥发物=m 1-m 2 式中: m 1 ——样品+空皿恒重质量,g m 2 ——空皿恒重质量,g 结果判断 供试品按上述操作方法检验,若遗留残渣未过lmg,则判为符合规定。 若检验结果与上述不符,则判为不符合规定,按《实验室超常超差处理管理规程》执行。 氯化物硫酸盐钙盐 仪器与用具 比色管规格:50ml 刻度吸管规格:1ml 2ml 量筒规格:50ml 试剂与试液 硝酸级别:分析纯 硝酸银试液:其配制方法见《试液、标准液和缓冲液配制标准操作规程》。 氯化钡试液:其配制方法见《试液、标准液和缓冲液配制标准操作规程》。 草酸铵试液:其配制方法见《试液、标准液和缓冲液配制标准操作规程》。

头孢拉定胶囊中间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目的:为检验头孢拉定胶囊中间产品规定一个标准的程序,以便获得准确的实验数据。 范围:适用于头孢拉定胶囊中间产品的检验。 职责:检验员、检验室主任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规程: 1性状: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2鉴别 2.1 试剂与仪器 2.1.1 头孢拉定对照品 2.1.2 正十四烷、正已烷 2.1.3 丙酮、甲醇 2.1.4 枸橼酸溶液 (0.1mol/L) 2.1.5 茚三酮 2.1.6 磷酸氢二钠溶液 (0.2mol/L) 2.1.7 硅胶G薄层板 2.1.8 烧杯 (50ml)、量筒 (100ml) 2.1.9 容量瓶 (10ml、25ml) 2.1.10 微量注射器 (25μl) 2.1.11 层析缸、烘箱 2.1.13 电子天平 (万分之一克) 2.1.13 高效液相色谱仪 2.2 项目与步骤 2.2.1 薄层色谱法鉴别:精密称取本品与头孢拉定对照品各约0.06g,分别置10ml容量 瓶中,加水振荡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分别作为样品溶液和对照溶液,吸取上述各种溶液各5μl,按“有关物质”项下的薄层色谱法检测,样品溶液所显主斑点的位置与对照溶液相同,为符合规定。 2.2.2 高效液相色谱法鉴别: 含量测定项下的色谱图中,样品溶液主峰保留时间与对照溶液相一致,为符合规定。 3 检查 3.1 试剂与仪器:

3.1.1 甲醇 3.1.2 头孢拉定对照品 3.1.3 水-4%醋酸-3.86%醋酸钠-甲醇 (1564:6:30:400) 3.1.4 五氧化二磷 3.1.5 0.1mol/L 盐酸溶液 3.1.6 微量进样器 (10μl) 3.1.7 容量瓶 、 单标移液管 3.1.8 电子天平 (万分之一克) 3.1.9 真空干燥箱 3.1.10 ZRS-4智能溶出仪 3.2 项目与步骤 3.2.1 头孢氨苄: 精密称取本品适量,按含量测定项下的方法制备供试品溶液,照头孢拉定项下的方法测定,含头孢氨苄不得过头孢拉定和头孢氨苄总量的6.0%,为符合规定。 3.2.2 干燥失重: 取本品的内容物约1g ,以五氧化二磷为干燥剂,在60℃减压干燥3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7.0%,为符合规定。 3.2.3 溶出度: 取本品6粒,照溶出度测定法 (SOP-QC-331-00) 检测,以0.1mol/L 盐酸溶液为溶剂,转速为每分钟100转,依法操作,45分钟时,取溶液适量,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10ml 置100ml 容量瓶中,加0.1mol/L 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为样品溶液。另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精密取适量 (相当于1粒的平均装量),置100ml 容量瓶中,加0.1mol/L 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精密量取2 ml 至200ml 容量瓶中,加0.1mol/L 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取上述两种溶液,照分光光度法 (SOP-QC-301-00),在255nm 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收度,按二者吸收度的比值计算每粒的溶出量,按下式计算,限度为大于80%为符合规定。 计算:溶出量 %= %100*10010*900*1002 * 100*1W A W A 对对 式中:A1 ;样品溶液吸收度; A 对:对照品溶液吸收度;

无菌检查操作规程2015 (1)

无菌检查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无菌检查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2.使用范围 本公司无菌产品的无菌检查 3.职责 质量部QC 4.依据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1101 GB/T 19973.2-2005(ISO11737-2:1998) 《疗器械的灭菌微生物学方法第2部分:确认灭菌过程的无菌试验》 GB/T 14233.2-2005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2部分:生物学试验方法》 5.内容 5.1.无菌检查环境保障 5.1.1.无菌检査的所有操作均需在严格控制微生物污染的环境下进行,即无菌检 査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 5.1.2.操作环境的无菌保障程度将直接影响无菌检查结果,为了保证无菌检查用 洁净室(区)环境的稳定性,确保检查结果的可靠性,对洁净室(区)的环境定期监测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洁净环境符合要求。 5.1.3.无菌检查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 5.1.4.洁净区的温度、湿度等参数必须符合相应洁净级别的要求。 5.1.5.无菌检查操作还需要对检查环境进行监控, 5.2.培养基、稀释液、缓冲液 5.2.1.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除另有规定,接种后应置 30~35℃培养。 5.2.2.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接种后应置20~35℃培养。 5.2.3.中和或灭活用培养基,按上述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

养基的处方及制法,在培养基灭菌或使用前加入适宜的中和剂、灭活剂或表面活性剂,其用量同方法适用性试验。 5.2.4.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 5.2.5.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 5.2. 6.沙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 5.2.7.PH7.0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市售培养基干粉。 5.2.8.0.9%无菌氯化钠溶液。 5.2.9.培养基使用性检查 无菌检査用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和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等应符培养基的无菌性检査及灵敏度检査的要求。本检查可在供试品的无菌检査或与供试品的无菌检査同时进行。 5.2.9.1.无菌性检查:每批培养基随机取5支(瓶),按各培养基规定的温度下 培养14天,应无菌生长。 5.2.9.2.灵敏度检查 5.2.9.2.1.菌种:培养基灵敏度检查所用的菌株传代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存中 心获得的干菌种第0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 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 003]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 104]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 501] 生孢梭菌[CMCC(B)64 941] 白色念珠菌[CMCC(F)98 001] 黑曲霉[CMCC(F)98 003] 5.2.9.2.2.菌液制备:接种金色葡萄球菌、铜绿假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的培养物 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接种生孢梭 菌的培养物至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30?35℃培养18?24小时; 接种白色念珠菌的培养物至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中或沙氏葡萄糖琼 脂培养基上,20?25℃培养24?48小时,上述培养后的新鲜培养物用 PH7.0无菌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化钠溶液制成每lml菌数小

化验室设备操作规程

化验室设备操作规 程

邯郸市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检验设备操作规程 (依据ISO9001:标准编制) A版 文件编号:KRSW-JYGC- 编制:质检部日期: 8月06日 审核:纪金锋日期: 8月06日 审批:陈清喜日期: 8月08日 发布日期: 8月08日实施日期: 8月08日 设备名称 水分测定仪 设备型号 KF-1型 设备用途 产品检验 生产厂家

上海安亭电子 维护部门 质检部 出厂编号 090615 一、简介 1.1编写目的 制定合理的仪器操作规程,便于检验人员在检测过程中的操作,熟悉设备性能确保检验准确性,及时有效的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检验过程的顺利进行以及有效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1.2工作原理 本仪器为卡尔费休滴定法测定水分的仪器,采用“永停法”来确定重点。 1.3职责 化验员负责本仪器的使用及维护 二、仪器性能及适用范围 2.1仪器性能: 电源:220V±10% 50HZ 相对湿度:≤80%

环境温度:5℃-40℃ 测量范围:0.03%-100% 相对误差:≤3%(平行测定以水为标准样品,测定卡氏试剂得水当量,必须大于3mg/ml) 2.2适用范围 本仪器主要用于本厂进厂原辅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水分检测。 三、仪器安装 参照仪器安装外形图说明进行安装。 四、操作方法 4.1滴定管使用 4.1-1测定的水分含量若在0.1%-10%之间时应当用用10ml滴定管(最小刻度0.05ml) 4.1-2测定的水分含量若小于0.1%时,需要增大取样量而且配用微量滴定管。 4.2打开电源,将测定开关调至校正档然后旋转校正开关将电流指针调整至40uA,然后将测定开关调至测定档,此时电流指针应当归零。 4.3将卡氏试剂倒入滴定瓶中,用双联球将试剂打入滴定管,把无水甲醇倒入反应瓶直至把电极铂片完全浸没。然后将卡氏试剂滴入反应瓶,直到电流指针接近40uA,(一般指针在30uA-40uA 范围内)保持30秒指针不返回溶液为红棕色即为滴定终点。 4.4卡氏试剂的标定

检测设备操作规程

检测设备运行检查 操作规程 受控状态 版本号 发布日期 河南瑞尔电气有限公司

目录

检测设备管理规程 RE-GC-01-03-12-2014 1、总则 为使公司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根据原材料及半成品、成品检验要求确定并配备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检测设备由品管部统一管理。 2、基础管理 2.1建立公司检测设备台账,保存其出厂时的合格证等随机文件和周期校准的合格 证等资料。 2.2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在校准或检定的有效期内,并有清晰可辨的合格标识。 2.3根据检测设备周期校准规程实施强检器具的周期校准。 2.4由品管部负责对检测设备编制操作规程,测试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要求,准确的 使用检测设备。 2.5本公司检测设备有以下几种: 耐压测试仪、游标卡尺、绝缘电阻表、简支梁冲击试验机、电子秒表、接触调压器、电子万能试验机、绝缘电阻测量仪、回路电阻测量仪、程控接地电阻测试仪、数字测温仪 3、校准或检定 3.1测量装置的初校 外购并经验收合格的测量装置,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初次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属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必须经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3.2测量装置的校准或检定

品管部负责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性检定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实施各类检测装置的周期标准,不得使其漏检或超期使用,目前各种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为一年 4、运行检查 4.1检测设备要有适宜的工作环境,搬运、储存过程中要保证装置的准确度和完好 性,所有检测设备都应轻拿轻放、正确使用。 4.2为防止测量装置因调整不当而失准,应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人进行调整。 5、偏离校准状态控制 5.1当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或出现其他失准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检测工作,报品管部处理。 5.2品管部及时追查该装置检测的产品流向,重新评价已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重新检测后应形成检测记录。 5.3由专业人员对该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重新进行校准或验证并保存更新校准或验证的证据。 6、检测设备的新增、更新和报废 品管部提出新增或更新检测设备的申请,写清楚申请原因、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所需金额,待审批后由供销部采购,购进的新仪器应按照本规程3.1条进行处理,并在台账中做好登记。 报废的检测设备由品管部提出申请,应注明报废原因、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经审批后方可报废,并从台账中提出锁报废的设备。 7、检测人员职责 7.1熟悉有关专业的试验规范、技术标准、检测方法,严格按规范、标准进行检测

产品无菌方法验证

产品无菌方法验证 一、概述 1、简介 无菌检查法是指检查无菌药品、医疗器械等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无菌检查是在洁净度百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其全过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本验证方案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二部》附录无菌检查法和GB/T19973.2-2005/ISO 11737-2:1998 医疗器械的灭菌微生物学方法第二部分:确认灭菌过程的无菌试验。二、验证目的 通过对无菌方法的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无菌检查方法的适用性检查,并且结果符合规定,证明培养基的适用性以及无菌检验方法的适用性,以达到用适合的方法对样品进行无菌检查的目的。 三、范围 本验证方案适用于X公司医疗器械无菌检查方法。本文件规定了无菌验证的程序、方法、标准和记录。 四、验证参考文件 五、验证人员及职责 1质量部QC:负责验证计划、方案起草、按监控计划执行,做好检验工作,并进行记录,出具报告。 2质量部:质量部经理负责验证方案的审核、记录的审核和报告的审核。按文件管理要求,作好验证方案文件的控制工作。 六、验证内容 1、验证试验项目

1.1 培养基的的适用性检查。 1.2方法适用性检查 2、验证实施步骤 2.1 所用培养基 胆盐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改良马丁培养基 2.2 培养基的配制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称取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29.3g,加入蒸馏水或去离子水1L,煮沸至完全溶解,分装试管,121℃灭菌15min。 改良马丁:称取改良马丁28.5g加入蒸馏水或去离子水1L,搅拌加热至完全溶解,分装试管,121℃灭菌30min。 2.3 菌悬液配制 所用菌种: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104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501 生孢梭菌CMCC(B)64941 白色念珠菌CMCC(F)98001 黑曲霉CMCC(F)98003 用无菌生理盐水将所用菌种稀释至30-100CFU/ml(2~8℃保存24h内使用)。 2.3 检验方法以及培养条件的选择 依据产品特点和标准推荐,优先选用直接浸泡于生长培养基(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和改良马丁培养基)中,然后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和改良马丁培养基分别在23~28℃和30~35℃培养14天,逐日观察,并记录结果。 2.4 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2.4.1 培养基的无菌检查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和改良马丁培养基分别取5支,培养14天,应无菌生长。2.4.2 灵敏度检查 2.4.2.1 接种 取每管装量12ml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9支,分别接种小于100CFU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生孢梭菌各2支,另一支不接种作空白对照,培养3天;取每管装量9ml的改良马丁培养基5管,分别接种白色念珠菌、黑曲霉2支,另一支不接种作空白对照,培养5天。逐日观察结果。 2.4.2.2 结果判断 空白对照管应无菌生长,加菌的培养基管均生长良好,判该培养基的灵敏度检查符合规定。 2.5 无菌方法适用性检查 2.5.1 接种 取装量为25ml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8管,分别接入小于100cfu的金黄的葡萄球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二部) 2 定义:药品的干燥失重是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经干燥后所失去的重量,主要是指水分、结晶水,亦包括其它挥发性的物质减失的重量。 3 原理:在常压和规定温度下,用电热恒温干燥箱将供试品干燥至恒重。 4 检验操作方法 4.1 应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供试品。 4.2 仪器及用具 电热恒温干燥箱 电子天平1 扁形称量瓶2个 干燥器1个 4.3 操作方法 4.3.1 用电子天平精密称取供试品1~2g(如颗粒较大,迅速研成2mm以下的颗粒),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恒重的称量瓶中,使供试品平铺瓶底,厚度不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不超过10mm,精密称定,将称量瓶放入洁净的干燥器中,瓶盖半开或置瓶旁,放入规定温度(±2℃)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 4.3.2 取出后迅速盖好瓶盖,放入装有干燥剂的干燥器内放20~30分钟,迅速精密称重(放置时间与称重顺序与空称量瓶一致)。 4.4 计算 干燥失重%= m1-m2 ×100% m1-m0 式中:m0—空称量瓶质量,g ;

m1—干燥前称量瓶和供试品质量,g ; m2—干燥后称量瓶和供试品质量,g 。 5 注意事项 5.1干燥器内的变色硅胶使用过程中,如蓝色变为粉红色,应将硅胶置105~110℃烘箱内烘烤2小时以上,至蓝色后,取出稍冷,置干燥器内。 5.2 每个干燥器内放入称量瓶不得超过6个。 5.3 供试品如未达到规定干燥温度即熔化时,应先将供试品置于较低温度中干燥,除去大部分水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6 附注 恒重:除另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

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气雾剂中间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目的:为检验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气雾剂中间产品规定一个标准的程序,以便获得准确的实验数据。 范围:适用于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气雾剂中间产品的检验。 职责:检验员、检验室主任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规程: 1.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带黄色的澄清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状喷出。 2. 鉴别: 2.1 试剂与仪器 2.1.1 三氯化铁试液 2.1.2 醋酸钠溶液(40%) 2.1.3 二氯化汞试液 2.1.4 试管、蒸馏水 2.2 项目与步骤 2.2.1 取三氯化铁试液1滴,置试管中,加水5ml稀释后,用本品喷射数次,摇匀,即显绿色为符合规定。 2.2.2 取40% 醋酸钠溶液2ml,置试管中,用本品喷射3次,摇匀,再加入二氯化汞试液3滴混合,溶液即显樱桃红色为符合规定。 3. 检查: 3.1 试剂与仪器 3.1.1 乙醇 3.1.2黄色10号标准比色液 3.2 项目与步骤 3.2.1 色泽限度: 取本品3瓶,除去瓶外塑料保护膜,在瓶外标出液面的高度,在铝盖上钻一小孔,插入注射针头(勿与液面接触),待抛射剂逸去后,除去铝盖,分别加乙醇稀释至原高度,混匀,如显色,与黄色10号标准比色液比较,不得更深。如有1瓶超过规定,应另取3瓶进

行复试,应全部符合规定。 4. 含量测定: 4.1 试剂与仪器 4.1.1硫酸溶液(0.005mol/L) 4.1.2乙醇 4.1.3缓冲液 4.1.4枸橼酸亚铁溶液4.1.5电子天平(万分之一克) 4.1.6量瓶、刻度吸管4.1.7注射针头、干燥橡皮管 4.1.8恒温烘箱 4.1.9紫外分光光度计 4.2 检验步骤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取盐酸异丙肾上腺素对照品35m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0.005mol/L硫酸溶液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1瓶,除去瓶外塑料保护膜后,精密称定,在铝盖上钻一小孔,插入连有干燥橡皮管的注射针头(勿与液面接触),橡皮管的另一端通入盛有乙醇5ml的小烧杯中,待抛射剂缓缓排出后,除去铝盖,将内容物用乙醇移置小烧杯中,置水浴上蒸干,放冷后,用0.005mol/L硫酸溶液少量分次溶解,移至100ml量瓶中,用0.005mol/L硫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另将本品空瓶连同阀门和铝盖洗净烘干,精密称定,求出每瓶药液的重量,供计算盐酸异丙肾上腺素在药液中的浓度用。 测定法: 将上述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分别过滤,精密量取续滤液各5ml,分别置25ml量瓶中,各加0.005mol/L硫酸溶液10ml,缓冲液(取碳酸氢钠5.04g,溶解于含有浓氨溶液1ml 及甘氨酸2.25g的水40ml中,再加水使成50ml)5ml与枸橼酸亚铁溶液 (取硫酸亚铁1.5g,溶解于含有稀盐酸0.3ml及亚硫酸氢钠1g的水200ml,临用时取此溶液10ml,加枸橼酸钠0.5g溶解后即得)1ml,用0.005mol/L硫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放置5分钟,照分光光度法(SOP-QC-301-00),在530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收度,计算,即得。本品含盐酸异丙

检测设备操作规程

检测设备操作规程 执行标准: GA468《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与方法》、GB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一、前轮侧滑检验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打开锁止装置,拨动滑板,仪表清零。 (2)车辆轮胎气压、花纹深度符合标准规定,胎面清洁。 2、检验程序 (1)车辆正直居中驶近侧滑检验台,并使转向轮处于正中位置。 (2)以3~5km/h车速平稳通过侧滑检验台。 (3)测取最大示值。 3、注意事项 (1)车辆通过侧滑检验台时,不得转动转向盘。 (2)不得在侧滑台上制动或停车。 (3)应保持侧滑台滑板下部的清洁,防止锈蚀或阻滞。 二、制动性能检验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检验台滚筒表面清洁,无异物及油污,仪表清零。 (2)车辆轮胎气压、花纹深度符合标准规定,胎面清洁。 (3)将踏板力计装到制动踏板上。 2、检验程序 (1)车辆正直居中驶入,将被测轮停放在制动台前后滚筒间,变速器置于空档。 (2)降下举升器、起动电机,保持一定时间,测得阻滞力。 (3)检验员在显示屏提示踩刹车后,缓踩制动踏板到底,测得左、右轮制动增长全过程数值;若为驻车,则拉紧驻车制动操纵装置,测得驻车制动力数值。 (4)电机停转,举升器升起,被测轮驶离。 (5)按以上程序依此测试其它车轴。 (6)卸下踏板力计,车辆驶离。 3、注意事项 (1)车辆进入检验台时,轮胎不得夹有泥、砂等杂物。 (2)测制动时不得转动转向盘。 (3)在制动检验时,车轮如在滚筒上抱死,制动力未达到要求时,可换用路试或其它方法检验。 三、喇叭声级检验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调整网络开关到“A”级计权和快档位置。

20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余姚市吉康医疗器械厂 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1 目的 确保本企业所生产的成品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2 范围 本规程供检验员成品的无菌检验用。 3 职责 检验员负责做好成品(指无菌产品)的无菌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 4 工作程序 4.1试剂 质量浓度为9g/L的无菌氯化钠溶液、其他符合《中国药典》要求的稀释液和冲洗液。 4.2主要设备 超净工作台、恒温培养箱、恒温水浴箱、压力蒸汽灭菌器、电热干燥箱。 4.4试验前准备 4.4.1 器具灭菌 与供试液接触的所有器具应采用可靠方法灭菌,置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0℃30min,或置电热干燥箱内160℃2h。 4.4.2 无菌室要求 4.4.2.1超净工作台局部应符合洁净弃100级单向流空气区域要求。无菌室在消毒处理完毕后,应检查空气中的菌落数,方法如下:取直径约90mm培养皿,无菌操作注入融化的营养琼脂培养基约20mL,在30℃~35℃培养48 h证明无菌后,取3只培养皿在超净工作台平均位置打开上盖,在暴露30min后盖好置30℃~35℃培养48h后取出检查。3只培养皿上生长的菌落数平均应不超过1个。 4.4.2.2 无菌试验过程中应检查空气中的菌落数,方法同上。在试验开始进行时打开培养皿盖,至试验结束后盖好照上法培养,应符合上述要求。 4.5培养基 用于培养需(厌)气菌和真菌的培养基的制备、培养基灵敏度检查及其他各项要求应符合《中国药典(二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的规定。 4.6 供试品抑菌性验证试验 对未知或可疑的供试品,在进行无菌试验前,应按照《中国药典(二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的规定进行方法验证试验,以确认供试品在该试验条件下无抑菌活性或其抑菌活性可以忽略不计。 4.7试验方法 4.7.1 供试品数量 同一批号(灭菌批)3个~5个单位供试品。 4.7.2 浸提介质 质量浓度为9g/L的无菌氯化钠溶液或其他符合《中国药典》要求的稀释液和冲洗液。 4.7.3 供试液制备 优先采用将供试品或其有代表性的各部分直接投放入培养基内培养。如供试品不适宜直接投放,可按下列方法制备供试液,应使浸提介质充分洗提供调节器的浸提表面。供试液制备应按无菌操作法进行,在制备后2h内使用。 质量浓度为9g/L的无菌氯化钠溶液、其他符合《中国药典》要求的稀释液和冲洗液。 4.7.4 接种、培养和观察 根据供试品具体特性选择《中国药典(二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规定的适宜接种方式,以无菌操作法进行。 供试品的培养观察按《中国药典(二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的规定。 4.7.5 结果判定 按《中国药典(二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的规定。 4.8记录 对每一产品的灭菌批作好《细菌检验原始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为五年。 起草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实施日期:2008-12-10

干燥失重测定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干燥失重测定的操作规程,规范检验方法,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2.范围 适用于干燥失重测定。 3.责任人 质控部负责人、质控部化验员。 4.内容 4.1.规程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ⅧL及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4.2.简述 4.2.1. 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减失的重量 主要是水、结晶水及其他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4.2.2. 干燥失重测定法常采用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 压、减压两种。 4.2.3.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不稳定或其水 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有助于除去水分与挥发性物质。 4.3. 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取约 1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相同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瓶中,精密称定,除另有规定外,在105℃干燥至恒重。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4.4. 供试品干燥时,应平铺在扁形称量瓶中,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 可超过10mm。放入烘箱或干燥器进行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置烘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然后称定重量。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1.0%以上的品种应同时做平行实验两份。 4.5. 当用减压干燥器(通常为室温)或恒温减压干燥器(温度应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设置) 时,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 2.67kPa(20mmHg)以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无水氯化钙或硅胶;恒温减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干燥剂应及时更换。 4.6. 注意事项: 4.6.1. 由于原料药的含量测定,根据《中国药典》凡例的规定,应取未经干燥的供试品进 行实验,测定后再按干燥品计算,因而干燥失重的数据将直接影响含量测定的结果; 当供试品具有引湿性时,宜将含量测定与干燥失重的取样放在同一时间进行。 4.6.2.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先将供试品在低于熔点 5~10℃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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