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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

选拔及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及管理工作,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作机构

第二条学校设立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和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校团委以及各学院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团委。办公室负责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招募、选拔、预备期培训、集中派遣、表彰激励、跟踪培养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校团委书记担任。

第三条各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总支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和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团委书记、毕业年级辅导员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配合领导小组做好支教团志愿者的推荐、招募、选拔、培训、管理和督导服务等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第二章招募对象

第四条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五条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二)截至报名时须取得西南政法大学党校(或同级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三)热心公益,在校期间有多次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经历,截至报名时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0小时,志愿服务工作经历须由西南政法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认定;

(四)综合素质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合格(或425分)

及以上,所有课程无补考记录,必修课程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40%以内(含40%);

(五)身心健康,具备在艰苦条件下开展支教扶贫工作的意志品质。

第六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优先招募:

(一)中共党员;

(二)热心服务师生、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

(三)校辩论队、艺术团、运动队种子队员;

(四)在校期间获得共青团系统或教育系统一次国家级表彰或至少两次省级表彰的学生;

(五)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正式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成绩的个人或团队主力队员,或者参加省级正式比赛并获得至少两次三等奖及以上成绩的个人或团队主力队员。

第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一)有考试作弊记录;

(二)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

第三章招募程序

第八条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面向全校公开招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发布招募启事,招募名额由团中央和教育部文件确定。

第九条应募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报名,报名材料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申请书、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志愿服务经历证明、体检健康证明(体检标准参照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执行)、党校结业证书等。经学院工作小组、党政联席会对应募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支教团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募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并按要求组织笔试、面试(试讲)、心理测试三轮选拔。选拔结果由学校研究生支教团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入选名单公示无异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全国项目办批准后,组织支教团志愿者签订支教协议,支教团正式成立。支教团志愿者不得在签订支教协议后要求解除协议,如遇特殊情况确无法完成支教任务及研究生学业,需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四章管理培养

第十二条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应自觉接受团中央、团市委、学校及支教服务地的共同管理

第十三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支教团志愿者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学习、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形式,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技能、国情教育、志愿服务等基本知识、各类志愿服务工作和组织能力训练等,着力提升支教团集体荣誉感、团队凝聚力及自我管理能力,提高支教团志愿者的思想认知和教学水准。

第十四条在预备期培养期间,支教团志愿者须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到校内外岗位进行社会实践。支教团成员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十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国项目办统一安排对支教团进行集中派遣。支教团志愿者应按规定完成支教任务,并积极开展各种志愿服务工作。违反服务协议情节严重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学校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研究生支教团设团长、副团长,符合成立党团组织条件的应设立临时党、团支部,加强对支教团志愿者的教育和管理。

第十七条支教团志愿者须于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入学手续,确保次年按规定按时入学。

第十八条支教团志愿者就读研究生期间,应参与学校各职能部门岗位锻炼,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

第五章政策保障

第十九条入选支教团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享有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可供选择推免专业根据学校当年推免生政策确定。

第二十条支教团志愿者在服务期内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人事关系挂靠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

第二十一条完成扶贫接力计划的志愿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服务单位做出书面鉴定并记入档案,作为落实工龄计算等政策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的志愿者个人及集体,在学校的各类评优评奖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十三条参加学生支教团的志愿者,享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应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学校审批通过之日起施行,原《西南政法大学学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及管理办法》(西政校发〔2012〕294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校团委、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西南政法大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考试答案

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 课程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A卷) 专业行政管理年级2008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一、概念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行政主体: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职权,代表国家独立进行管理并独立参加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2.国家公务员:在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3.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经依法审查, 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4.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5.行政诉讼被告:被原告指控其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ABCD; 2.ABCD; 3.ABCD; 4.ABCD; 5.ABCD; 6.ABCDE; 7.ABCDE; 8.ABCD; 9.ABCD; 10.ABCD。 三、判断分析(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其中判断正误1分,说明理由2分。本大题共15分) 1.错误/成文法也是美国行政法的重要渊源。 2.错误/国家公务员仅是其中之一。 3.正确/处罚法明确规定 4.正确/行政强制执行案件通常不具紧迫性,且基于人性化考虑。 5.正确/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 四、简述问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1.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范围(至少答对6个要点得满分,每个要点1分) (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4)政协机关工作人员;

西南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试 题

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试题 行政法部分(100分) 一、概念比较(解释概念并比较异同,每题5分,共20分) 1.行政滥用职权与行政越权 2.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3.行政先例与行政判例 4.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越权无效”是(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德国 E.日本 2.自19世纪以来,学者们援用宪法学及民法学的解释方法用以解释行政法律规范,其解释方面主要包括( )。 A.文义解释 B.论理解释和体系解释 C.历史及起源解释 D.目的论解释 E.合宪性解释 3.德国1977年1月1日生效的《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是( )。 A.行政手续的一般规定 B.行政行为 C.公法契约 D.特种手续 E.法律救济程序 4.以下属于行政立法主体的是( )。 A.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 B.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C.西安市人大常委会D.宁波市人民政府 E.无锡市人民政府 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

受害人有权提起国家赔偿。 A.某公安局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刘某行政拘留20天 B.某镇政府设立禁闭室,将违法超生的妇女李某某禁闭5天 C.某县人民政府在抗洪抢险中征用了公民张某的货车一辆,张某驾车前往指定地点时因交通事故而使该车辆报废 D.某公安干警在执行公务时,用警棍将口出秽言的何某打伤 E某交警执勤时违法行使职权侵害了驾驶员徐某某的合法利益 三、判断分析(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题5分,共20分) 1.国务院所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都是行政立法行为。() 2.法律可以设定任何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被推定有效,非经法定机关按照法定程序不得改变。()4.行政相对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复议审查。() 四、简答题(共30分) 1.简答行政权的性质及特征。(10分) 2.不宜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主要包括哪些?(8分) 3.简述“二战”后,外国行政法的发展近况。(12分) 五、论述题(20分) 试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 2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激励研究生不断进取,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及考评工作,全面反映和评价研究生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把研究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和研究生培养管理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综合测评坚持全面性、指导性、可行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三条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择业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的主要参考。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研究生的德育、智育、文体三个方面的表现。综合测评分由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和文体测评分三个单项分之和构成。 第二章德育测评 第五条德育测评分由德育基本分(18分)、德育奖励分和德育表现扣分组成。 第六条德育奖励分分为突出事迹分和社会工作分两部分组成。 (一)突出事迹分 1、积极为社会服务,为他人无私奉献(如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拾金不昧,抢救伤残等),事迹突出,受到全国、市、学校,研究生部通报表扬者,分别加3分、2分、1分、0.7分。同一事迹,获不同级别通报表扬者,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通报表扬以教育部、重庆市教委、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部为准,其它表扬,不作为加分依据。

2、积极参加义务献血者加O.5分。 3、凡在本学期评为市、校、研究生部文明寝室一次,寝室成员分别加0.8分、0.5分、0.3分,但全学期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二)社会工作分 1、研究生会主席加2分。 2、研究生会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研究生学报副主编、班长加1.5分。 3、研究生会副部长、团支部书记、班委委员、党支部委员、《法论》编辑部编委加1分。学生会干事、研究生学报编辑助理加0.5分。 4、团支部委员、寝室室长加0.3分。 其它未列出的干部,比照1一4项酌情加分。 以上四项列出的加分人员,需经学工办审批同意方可加分。 5、凡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的研究生,不加综合测评分。 6、兼任数项工作者,只取最高一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7、凡工作态度差、不负责任、未完成本职工作或任职不满一学期者,不加社会工作分。 第七条德育表现扣分 (一)凡受校、研究生部通报批评者,一次分别扣1分、0.7分。 (二)凡受行政处分为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者,一次分别扣6分、4分、3分、2分。 (三)在校、研究生部卫生检查中,拒绝接受检查或被评为“最差”寝室的成员均分别扣O.5分、0.4分。评选最差寝室,应按各级有关规定进行。 (四)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旷课一节扣O.5分。按要求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0.5分。 (五)德育表现中同一违纪行为应受多项扣分时,以最高扣分为准,不累计扣分。扣分应从德育基本分中扣除,并且不应超过18分。

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题

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题 一、填充题: 1、关于夏商周的刑律,史载:“夏有乱政,而作;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 2、在周代,后世意义上的“法”的概念尚未形成,作为社会控制手段的只有“礼”和“刑”。二者的关系,后人总结为“”、“”。 3、中国的中央审判机关,夏商周时期叫司寇,秦汉时期叫廷尉,隋唐时叫大理寺。 4、仿照《周礼》六官的构思,中国自隋唐时代即在中央设立吏、、、兵、刑、工六部。 5、春秋时期,郑国人私造法律,刻在竹简上,史称“”。 6、战国时,秦国变法领导人“改法为律”,此后中国历代法典一般称为律。 7、《云梦秦简》中,有关审理案件的原则、治狱程式、调查勘验方面的规定,称为式。 8、秦汉的诉讼中,被告或其家属不服判决时,可以要求复审,称为乞鞫。 9、自汉文帝刑罚改革后逐渐形成的新的五刑是笞、杖、、、死。 10、唐律中的制度,即在伤害案件发生后,规定一定的期限,限满时根据被害人的死伤情况,决定加害人所应负担的刑事责任。 11、唐代遇有重大疑难案件,皇帝特诏大理寺、刑部、御史台长官共同审理,称为三司推事。 12、元朝的法典有《大元通制》和、《至正条格》、《风宪宏纲》。 13、明初,朱元璋仿照《尚书》的体例,颁布了许多关于打击贪官污吏的刑事特别诏令,合编成书,称为。 14、明清时期,遇有特别重大的案件,皇帝下令六部和大理寺、都察院、通政使司的长官共同审理,称为九卿会审。 15、明清时代,地方审判分为州县、、提刑按察司、四级。 16、我国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刑法典是1907-1910年间由沈家本主持制定的《大清新刑律》。 17我国近代最早的两个宪法性文件是《钦定宪法大纲》和《重大信条十九条》。 18、是中央革命根据地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19、孙中山的“五权宪法”理论是以“分治”原则为基础建立起来的。 二、判断正误并作出更正或简单说明理由: 1、西周时,“周公制礼”、“吕侯制刑”。前者是进行道德建设,后者是进行法制建设。F 2、周代的宗法政治制度是一种国家政治组织与原始宗教组织合一的政治模式。这种模式的特征是:王者家族首领既是宗教领袖、又是政治领袖。F 3、周代的法律适用原则“刑不上大夫”,意思是贵族犯罪不受法律制裁。F 4、春秋时,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晋国的赵鞅铸刑鼎,是我国最早公布的与其他部门法分离的独立的刑法典。F 5、法家主张,“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民人不能相为隐”,意思是奖励告奸,包括亲属之间互相告奸。T 6、“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是孟子提出的以人民为国家主人的观点。F 7、汉文帝、景帝废肉刑,是用笞刑和徒刑取代了所有的肉刑。F 8、曹魏明帝时,陈留王(即被废黜后的汉献帝)之孙犯故杀罪,当地长官依法判处其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西南政法大学 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2003年12月1日第27次校长办公会通过,2010年10月13 日第16次校长办公会修订) 西政校发﹝2014﹞21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应体现校院二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由学校、学院、学科组、导师组、导师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分工负责的制度。 第三条各学科、专业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实际,制定本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二章培养目标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教育的总体目标是,造就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系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实务工作的最高学历层次的专门人才。 第五条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中,学校和各学科应合理安排课程学

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拓宽、加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学科前沿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提高创新能力和学位论文水平,增强毕业后的社会适应性。 第三章学制与总体安排 第七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委培和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四年。 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学习、研究任务或参加博士论文答辩的,可由本人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学科组、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部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可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超过两年。在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位答辩程序的,取消学籍。 第八条博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和论文撰写等工作。 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第二、三学年为教学实践、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及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第九条博士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至少23学分,并满足下列学术论文要求之一,方可申请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以本校博士研究生名义,在各类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至少3篇学术论文(与本人导师合著、排名第二,且无其他作者的,视为独立发表),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学科类CSSCI期刊或者学科类中

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我校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金的来源包括:上级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和学校筹资(含社会捐赠)。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录取类别为非定向 就业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三类。全额奖学金授予科研创新潜力大、特别优秀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新生奖学金授予入学考试成绩优异的研究生;综合奖学金授予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第五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科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宁缺毋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学科与导师的意见。

第二章全额奖学金 第六条奖励额度及评定比例 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学科当年学费标准,奖励在读期间全部学费,按学年平均发放。 评定比例不超过当年招生总人数的10%(不含优秀本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获得全额奖学金人数),并向国家重点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学科招收的研究生适度倾斜。具体的评定人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报考生源情 况和上级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招生学院和学科组的意见加以确定。 第七条评定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全额奖学金评定重点考虑的因素 全额奖学金只能授予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指二级学科)全日制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突出、研究计划或思路明确、学术发展潜力较大的博士生。学科组、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确定奖学金人选时,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因素:1.拟录取博士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加权后的排序; 2.拟录取博士生的已有科研成果以及参与省部级以上 科研项目情况; 3.拟录取博士生的专业功底、思维能力和学术潜力; 4.外语水平 (二)硕士研究生全额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 1.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西南政法大学 中国法制史试卷 及答案

2010 —2011 学年第二学期 课程中国法制史专业法学1、2、含知识产权班年级2010级 本试卷共 7 页,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180 分钟;考试方式:闭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1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将“明德慎罚”作为刑事政策原则的王朝是【】 A.夏朝 B.商朝 C.周朝 D.汉朝 2.公元前536年于郑国“铸刑书”,率先将刑法铸在了铁鼎上的政治家是【】A.子产B.子驷 C.叔向D.邓析 3.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是【】A.《吕刑》B.《九刑》 C.《法经》D.《秦六律》 4.秦的司法判例称为【】A.决事比B.条例 C.法律答问D.廷行事

5.汉代,由司法判例产生的惩治思想犯罪的罪名是【】A.诽谤罪B.妖言罪 C.非所宜言罪D.腹非罪 试卷第1页(共7页) 6. 中国传统立法史上由繁到简的里程碑是 【】 A.《新律》B.《泰始律》 C.《北魏律》D.《北齐律》 7.以“刑律统类”的方式编纂律典,出现于 【】 A.三国两晋B.隋朝 C.唐代后期D.五代 8.宋代的贷死之刑是 【】 A.斩右趾B.加役流 C.宫刑D.刺配 9.元代由地方政府所辑录编制的一部典章制度汇编是 【】 A.《至元新格》B.《至正条格》 C.《大元通制》D.《元典章》 10.明律为禁止大臣结党,设置了 【】 A.奸党罪B.阿党附益罪 C.见之故纵罪D.内外官交结罪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72所高校博士毕业要求汇总

72所高校博士毕业要求汇总 (注:各校不同院系也会有所区别,有些可能已被更新,因此仅供参考)。 1. 清华大学:2019年起,不再硬性要求发表论文,新规称:”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依据。“ 2. 北京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为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或被接受发表2篇论文。 3. 北京师范大学:4篇以上(含4篇)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其中至少1篇为CSSCI期刊论文),或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在CSSCI 期刊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应为博士生本人(与导师共同署名文章同视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4. 浙江大学:SCI 文章两篇。且对IF(影响因子)有要求。 5 .武汉大学:1篇权威期刊或2篇北大核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必须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权威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或至少有 两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学术论文。 6 .中国人民大学:2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7 . 厦门大学:2014级起博士研究生自入学起,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必须在我校文科最优学术刊物或一类核心学术期刊(均不含增刊、专刊、专辑)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我校文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

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可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专著、教材或学术著作的译著(本人完成字数专著在3万字以上,教材和译著在5万字以上)来代替1篇二类核心刊物论文。 8. 复旦大学:2篇北大中文核心。至少在国内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含录用)2篇专业学术论文。 9. 上海交通大学:1篇核心。攻读其它门类的博士学位研究生至少须以第一作者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所列刊物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一篇。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上海交通大学名义发表,并有研究生署名。 10. 南开大学:2篇北大核心。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两篇论文,核心期刊范围依照《南开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表》(2003年版)确定。 11. 四川大学:3篇CSSCI;或2篇CSSCI(其中一篇必须为权威期刊);或省部级科研奖励。 12. 中山大学:2篇CSSCI。 13. 中国政法大学:要求两篇南大核心。 14. 吉林大学:没有收集到具体文件。根据送到重庆大学评审的博士论文《从“法律文化研究”的角度审视马克斯·韦伯的法律社会学》第150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来看,作者发表的5篇论文中只有1篇属于CSSCI,其余4篇均是非期刊论文(其中有一篇是报纸,另3篇为以书代刊。)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及答案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本大题共1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10 分) 1、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这种法律解释的方法称为() A、文理解释 B、系统解释 C、目的解释 D、语法解释 2、“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进行区分的思想家是:() A、柏拉图 B、伯林 C、哈特 D、康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中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此条款主要体现了法律的哪种价值:() A、秩序价值 B、自由价值 C、平等价值 D、效益价值 4、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C、法律解释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但是它有客观性 5、约翰?洛克(1632—1704),著名的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是近代西方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一。其代表作《政府论》下篇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经典著作。在这部著作中,洛克阐述了他的自然权利学说,洛克所论述的“自然权利”不应该包括以下哪项?() 试卷第1页(共10页) A、生命权 B、财产权 C、自由权 D、追求幸福权 6、“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优缺点是另一回事,法律是否存在与它是否符合某假定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一个法律,我们可能恰巧不喜欢它,或者它可能不符合我们用以认可法律的标准,但只要它确实地存在,它便是法律,这是一个事实。”哈特的这段话体现了:() A、法律为正义奠定了原则基础,提供了正义的标准和尺度。 B、正义为法律奠定了原则和基础,是衡量法律好坏的标准。 C、正义推动了法律的进化,正义观念的进步引起法律观念的进步。 D、法律与正义分离,至少没有必然的联系。 7、第21届联合国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第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下列对于公约的理解,正确的是:() A、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应当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不得抵触法律。 B、该规定中的人权是集体人权 C、我国没有加入这个公约,由此公约的规定在我国不具有国内法的效力。 D、该规定体现了集体人权高于个体人权。 8、所谓法律目的解释方法,指法官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可以用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作为解释的根据,当采用文义解释及其他解释方法,得出两个不同的解释意见而难以判断哪一个解释意见正确时,应当采纳其中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释意见。以下对于法律的目的解释,理解正确的是: () A、目的解释不需要考虑立法者的意图。 B、目的解释方法,必须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冲突,或者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漏洞,无法进行有效衔接的时候运用。 C、目的解释高于文义解释。 D、目的解释要求我们不能按照字面意思来解释法律。 9、“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段话选自马克思的下列哪篇著作:() A、《关于出版自由的辩论》 B、《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C、《共产党宣言》 D、《巴黎手稿》 10、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 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本大题共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几项是错误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2、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 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 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

西南政法大学试卷(A卷)

西南政法大学试卷(A 卷) 200 6 —200 7 学年第 二 学期 课程 英语视听 专业 英语专业年级 2006 级 本试卷共 4 页,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考试方式:闭卷 Part I. Listen to the following 10 short conversations and decide which is the best answer. 1. A) He watched television with his friend. B) He stayed at home talking with his friend. C) He went to see a film with his friend. D) He went to see his schoolmate. 2. A) When the meeting is to be held. B) Who are going to attend the meeting. C) Where the meeting is to be held. D) What’s to be discussed at the meeting. 3. A) The necessity of writing to Mr. Johnson. B) Who is going to contact Mr. Johnson. C) The arrangement of the Wednesday meeting. D) Where they are going to meet Mr. Johnson. 4. A) Jack brought the tape to the party. B) The tape had been returned to Paul. C) The tape was missing. D) Jack lent his tape to Paul. 5. A) The man wants to reserve a room. B) The man reserved a room some time ago. C) The man has booked a room with no bath. D) The man wants to buy a flat on the second floor. 6. A) Both editions are the same price now. B) It has two editions with the same cover. C) The paperback edition is on sale. D) The hardcover edition is more expensive. 7. A) His TV sets are all of the same brand. B) He doesn’t have the newest models right now. C) He has the best TV sets for sale.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 :_________________ 专业年级 :_________________ 考试教室:____________ -密-----------------封-----------------线-------------------内-------------------不---------------------要-----------------------答-------------------题------------------------------------------------------------------------------------------------------------------------------------------------------------------------------------------------ -------------------------------------------------------------------------------------------------------------------------------------------------

西南政法大学考研资料《中国宪法学》串讲

串讲讲义 宪法学体系完整,内容集中,其基本知识点的掌握应当分为了解、复述和理解并运用三个层面。对于选择题考察的知识点属于了解的层面,其难度主要在于考察考生对于一些偏僻的知识点的掌握。简答题主要考察对知识点的复述,题目难度适中,主要是对记忆的考察。案例分析或者最后的论述分析题考察学生对宪法学中的一些基本的原理的理解和运用。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的特征 相同点:宪法具有所有法律的共性(结合法理学中法的特征) 不同点:内容、效力、制定程序 二、宪法的本质:人权、民主、阶级 第二节宪法的历史发展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 1. 条件: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商品经济、革命胜利、启蒙思想(经济、政治、文化) 2. 三大国宪法的特点 英国宪法的特点:(1)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2)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 (3)是典型的柔性国家。 美国宪法的特点:(1)第一部成文宪法; (2)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3)确立了三权分立、总统制、联邦制等重要宪法原则。 法国宪法的特点:(1)数量多;(2)内容变化大;(3)保持成文宪法的传统。 3. 宪法的发展趋势 (1)基本权利扩大。魏玛宪法。从自由权到社会权。 (2)人权保障方式的转变。消极的防范到积极的请求。 (3)违宪审查制度的强化。从美国到世界。机构的多样化。 (4)宪法的国际化趋势。文件和机构。 二、我国宪法 1.新中国成立之后有几部宪法 2.82年宪法的历次修改 88年:私营经济、土地使用权转让 93年:初级阶段、政党制度、联产承包、市场经济、县级五年 99年:特色理论、法治国家、所有分配、农村经济、非公经济、国家安全 04年:三个代表、三个文明、统一战线、土地补偿、非公经济、私有财产、社会保障、保障人权、乡级五年、国歌 第三节宪法原则和宪法分类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权力制衡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2006-2007第一学期试题

2006-2007第一学期试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0 分) 1、柏拉图关于法律的主要著作包括() A、《理想国》 B、《政治家》 C、《政治学》 D、《尼各马可伦理学》 2、关于“法律解释”的正确理解是() A、法律解释是成文法出现后的必然现象 B、法律解释必须完全根据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 C、法律解释有完善立法的作用 D、法律解释的效力高于被解释的法律文本 3、法律对利益的调整机制为() A、表达利益要求 B、消灭利益冲突 C、平衡利益冲突 D、重整利益格局 4、有时被人们称为价值法学的是() A、社会法学 B、分析法学 C、自然法学 D、哲理法学 5、以下著名法学家,属于法国的是() A、霍布斯 B、洛克 C、卢梭 D、孟德斯鸠 6、法律与宗教的区别表现为() A、法律的产生远早于宗教 B、法律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的自觉力量,而宗教则不是 C、法律规则人的外部行为,而宗教规范则相反 D、法律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明确,而宗教规范则相反 7、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后果超出了立法者本来的意图,这说明法律具有()功能。 A、显性功能 B、隐性功能 C、正功能 D、非功能 8、“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的命题出自() A、马克思 B、霍布斯 C、孟德斯鸠 D、康德 9、对利益作了门捷列夫元素周期表式的分类的是() A、德国的赫克 B、法国的爱尔维修 C、英国的边沁 D、美国的庞德 10、关于国家和法的关系,下列命题正确的是() A、法治国家和法发生联系,人治国家和法不发生联系 B、法律形式受国家形式的影响 C、国家的性质和特征决定法律的性质和特征 D、国家制度的完善离不开法律的重要作用 11、科学技术对法律系统提出了一系列的挑战,具体言之,科技对法律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科技的发展() A、扩大了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B、对立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C、对法律实施提供了全新的手段 D、提高了法律实施的效率 12、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社会是法律的产物 B、法律是社会的产物 C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 D、法律性质决定社会性质 13、亚理士多德把正义分为() A、形式的正义 B、分配的正义 C、平均的正义 D、实质的正义 14、通过法律实现自由表现在()。 A、法律将自由意志规定为自由权利 B、法律界定各项自由权利之间的界限 C、法律为自由权的实现提供保障 D、法律为了各项自由的协调而限制自由 15、()用“法律不应该被看作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这句话来表达法律与自由的一般关系。 A、康德 B、黑格尔 C、洛克 D、亚理士多德 二、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 判断下列各题正误,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并说明其正确或错误的理由。 1、差别对待是违反平等要求的。() 2、法律至上会导致对道德作用的否定。() 3、在我国学理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4、立法者仅凭自己的良好愿望就能制定出良好的法律。() 三、简述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题6分,共18分) 1、简述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 2、简述如何通过法律实现正义? 3、简述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西南政法大学期末考试真题

07——08宪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中“文”字的理解是 2《论法的精神》是哪位思想家的 3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4“依法治国”在哪一年写入我国宪法 5我国的国家元首是 6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是 7我国大陆有多少个省级地方行政区域 8选举法规定,选举可以委托,每一选民接受的最多委托数不得超过9张三是孤儿,他在中国出生,居住在中国,是否应具有中国国籍10不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的是 各部部长;审计长;秘书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二、多项选择题 1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别 单一制不存在地方自治;单一制只有一个立法机关;单一制只有一套最高司法机关;单一制只有一个中央政府 2我国宪法规定有权以“逮捕”的形式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是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 3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的有 休息权;劳动权;受教育权;依法服兵役 4依照国家赔偿法,公民可以取得何种赔偿 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民事赔偿;经济赔偿

5我国宪法的渊源有 6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哪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7宪法规定,地方检察院对谁负责 8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和什么的干涉 社会团体;政党;个人;立法机关 9我国“法律”由哪些国家机关制定 10在国家标志中,除了首都,宪法还规定了 国旗;国籍;国歌;国花 三、不定项选择题 1以下哪些国家设立“宪法法院”作为其宪法监督机关 奥地利;德国;意大利;法国 2有关政协的表述正确的是 不是国家机关;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一般的人民团体;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3有关我国现行选举法表述正确的是 4以下实行单一制的国家有 中国;日本;英国;法国 5以下实行联邦制的有 英国;意大利;俄罗斯;法国 6某法院收到一离婚诉讼,夫妻二人信仰同一宗教,但现在妻子改信另一宗教,以致丈夫要求与妻子离婚,如果你是法官,你认为? 丈夫侵犯了妻子的宗教信仰自由;该案与宗教信仰自由无关;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试行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形成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工作的培养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研创新的积极性,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西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科研奖励适用于研究生招生计划内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科研奖励包括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和研究生科研成果奖两类。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的奖励范围为攻读我校硕士、博士学位而形成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奖励范围为在本校求学期间、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译文。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译文时与导师合作、排名第二,且无其他作者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减半奖励。 第四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由学校予以奖励。 研究生在校定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由学校予以奖励。 第二章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

第五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选条件及程序,按照《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执行。 第六条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重庆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对其作者奖励5000元; 博士学位论文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的,对其作者奖励10000元; 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对其作者奖励50000元。 第七条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重庆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对其作者奖励2000元。 第八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励由学校根据上级教育管理部门下发的获奖名单拨付给获奖者所在学院,由学院发放给获奖者本人。 第三章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第九条科研成果的奖励标准为: 校定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 校定B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4000元; 校定C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500元; 论文为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成果的,按上述标准的1.2系数值进行奖励。 译文按上述标准的50%进行奖励。 第十条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的研究生,应当填写《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申报表》,连同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及其清单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应当认真审核科研成果的发表时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重庆联朗科技有限公司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学生) 一、概述 本文档描述的内容为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用户操作说明。 二、学生的具体操作项 ●登陆相关信息 系统地址:http://202.202.80.100/mis 登陆类型:研究生 登陆用户名:学生的学号 登陆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 ●修改密码 学生点击“辅助功能”》“密码修改”菜单,如下图:

进入密码修改页面后,如下图: 学生修改自己的密码。 补充学生学籍信息 学生点击“信息查询与管理”》“学籍信息”》“入学登记信息” 菜单如下图: 进入入学登记信息后,如下图:

注意: 1、页面上的基本信息需要全部填写完整。如果页面上某 项数据学生无法提供,则在该项填写无。 2、学生上传照片时照片格式为学号.jpg。宽度150PX, 高度200PX。 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填写“工作学习经历”

学生工作学习经历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学生把信息填写完成后就把信息提交到所属学院秘书审核。信息提交给所属学院秘书审核后学生将不能修改信息。当学生信息被所属学院驳回时,学生需要修改信息,再次提交给学院秘书审核。 需要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2010级)需确认自己是否能上传论文。如能上传请上传论文,如果不能上传请核对信息再联系相关老师进行解决。 学生点击“论文与学术活动管理”》“学位论文”》“学位论文上传、下载”菜单如下图:

如“状态”栏中有不能上传论文原因1中的描述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下图片显示的模块中进行再次申请。 如“是否完成培养方案”一栏中显示的是“未通过”,请联系所属学院管理秘书。 如当前时间不在“限定论文上传时间”一栏中显示的时间范围内,请联系所属学院管理秘书。 学生上传论文时注意:学位论文最大5M,上传格式为*.doc。 如果学生不按照要求上传学位论文,导致学生学位论文学术不 端行为检测不通过,由学生自己负责。 ●学位申请 学生点击菜单“学位管理”》“学位申请”如下图:

2006—2007学年西南政法大学考研法理学期末考试题试卷及答案

2006—2007学年西南政法大学考研法理学期末考试题试卷及答案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 西南政法大学考研——法理学期末考试题试卷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 (本大题共 10 小 题,每小题 1 分,共10 分) 1、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 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这种法律解释的方法称为( ) A、文理解释 B、系统解释 C、目的解释 D、语法解释 2、“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 的自由。”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进行区分的思想家是:( ) A、柏拉图 B、伯林 C、哈特 D、康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中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 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此条款主要体现了法 律的哪种价值:( ) A、秩序价值 B、自由价值 C、平等价值 D、效益价值 4、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 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 标准也有所不同 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C、法律解释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但是它有客观性 5、约翰?洛克(1632—1704),著名的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是近代西方 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一。其代表作《政府论》下篇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经典著

作。在这部著作中,洛克阐述了他的自然权利学说,洛克所论述的“自然权利” 不应该包括以下哪项,( ) 试卷第1页(共10页) A、生命权 B、财产权 C、自由权 D、追求幸福权 6、“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优缺点是另一回事,法律是否存在与它是否符合某假定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一个法律,我们可能恰巧不喜欢它,或者它可能不符合我们用以认可法律的标准,但只要它确实地存在,它便是法律,这是一个事实。”哈特的这段话体现了:( ) A、法律为正义奠定了原则基础,提供了正义的标准和尺度。 B、正义为法律奠定了原则和基础,是衡量法律好坏的标准。 C、正义推动了法律的进化,正义观念的进步引起法律观念的进步。 D、法律与正义分离,至少没有必然的联系。 7、第21届联合国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第九条规定:“ 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下列对于公约的理解,正确的是:( ) A、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应当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不得抵触法律。 B、该规定中的人权是集体人权 C、我国没有加入这个公约,由此公约的规定在我国不具有国内法的效力。 D、该规定体现了集体人权高于个体人权。 8、所谓法律目的解释方法,指法官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可以用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作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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