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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

农药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
农药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

目录

1、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2、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3、农药仓储管理制度

4、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进货查验)

5、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6、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7、农药使用指导及人员培训制度

8、农药经营单位人员管理制度

9、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台账记录)

10、应急处置制度

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一、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电源、电闸等带电设施的安全。

二、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注意保养、更换、添置,确信完好有效;堆放的农药要无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三、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根据季节不同,调节温度、湿度及通风。

四、随时检查农药及其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避免错发,发现破损及时整理或调换,对过期农药及时酌情处理。

五、在农药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人员,使用防护器具。

六、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二、定期检查农药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确保农药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定期检查配备的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确保完好无损。

三、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上级农业部门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四、发生农药中毒事故,第一时间向农来部门报告,配合农业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治。

五、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第一时间报告环境保护部门,配合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六、发生储粮药剂使用事故,第一时间向农业部门报告,配合粮食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七、发生农作物药害事故,第一时间向农业部门报告,配合农业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农药仓储管理制度

一、农药要专库存储,不得与食品、生活用品等物品混放、不得露天存放。

二、农药库房要有专人管理、保管人员要配备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具。

三、仓库保管人员要对存储的农药产品定期检查、做到账实相符,及时上报和处理包装破损农药,及时清点上报过期农药、准过期农药。

四、仓库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通风设施、防火防盗保安全。

五、农药库房要配置明示牌,严防非专业经营人员进入库房。

六、仓库保管人员要对农药产品进行分类存放,做到方便盘点,方便存取。

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

一、加强农药的进货、入库、保管、销售等环节进行系统管理,严格查验购进农药的质量以及供货商的身份证明,确保销售的农药质量安全、可靠、标识说明真实、清晰,拒绝不符合法定标识的农药进货销售。

二、采购农药认真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得取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三、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四、采购台账应当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至少二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五、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农药,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农药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农业主管部门。

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一、农药经营人员要主动告知农药使用者保护环境,保护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二、农药经营单位要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

三、农药经营单位要回收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废弃的农药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

五、定期对过期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农药提供商统一乾地回收处理。

六、制作保存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记录。

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

——岗位操作规程

一、管理人员进入农药仓库要先开门窗通风,再进行库房作业。

二、农药库心内严禁吸烟,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作业完毕及时清洗干净。

三、搬运农药要戴口罩、手套,穿长衣裤,避免农药直接接触皮肤,如有泄露污染,及时清理,发现中毒症状及时离场就医。

四、管理人员、经营人员销售、搬运、推放农药要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五、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产品说明书销售,经营场所不得擅自离人,并做到持证上岗。

六、销售农药要认真查看农药标签,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农药按照分类摆放规范,进货、销售要及时登记台账。

农药使用指导及人员培训制度

一、农药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上的使用量、农度、使用次数及安全间隔期等项目用药,标签上没有注明的由经营人员指导使用。

二、药品配制流程:仔细阅读农药标签说明,按标签上的说明配制农药,先在喷雾器中加入1/3清水,然后加入最取的农药(农药混用要经农药经营人员同意)混匀,然后加入清水至刻度线,搅拌均匀,按正确的方法施用。

三、要在喷雾前严格检查喷雾器的各项功能,特别是药桶有无漏药,还有开前、喷头、接头等是否漏药,有漏药时请立即检修,以免工作人员中毒。每次施药都必须重新清洗喷雾器,以免造成药害事故发生。施药时要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口罩,雨靴等,必要时要戴防毒面具。

四、按照病虫害的生长发育和侵害规律,喷施农药的时间一般为上午九点左右,下午3点—4点左右,阴天可全天候喷药,在太热与太阳直射下可上午提前,下午退后。大风和高温及下雨天不要施用,在施药中途下雨应补施农药。

五、施药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和眼睛等,喷完农药后要先用肥皂(不要用洗衣粉)认真洗手,洗脸和嗽口,并脱掉及服、帽子等,有条件立即洗澡,

换上新的衣服。

六、农药经营人员必须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七、施药后将施药器械清洗干净,将农药包装物废弃药液按正确的方法处理。、

八、定期组织种粮大户,科技示范带头人等学习培训,在农作物施药的关键时期有针对性的组织农民培训农药使用方式方法。

农药经营单位人员管理制度

一、农药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二、管理人员需要掌握《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确保守法经营。

三、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工作期间内不得窜岗、闲聊、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五、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六、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有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记录人等重要信息。

七、认真做好进销台账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

——台账记录

一、为了保证经营的农药产品可追溯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三、采购台账设专柜保存,保存时间2年以上。

四、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

五、销售台账设专柜保存,保存时间2年以上。

应急处置制度

一、发生农药使用事故,农药使用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农业主管部门。

二、接到报告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三、造成农药中毒事故的,由农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对受到伤害的人员组织医疗救治。

四、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五、造成储粮药剂使用事故和农作物药害事故的,分别由粮食、农业等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六、农药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有关生产企业,供货人和购买人,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

附件4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适用于首次申请,经营范围增加限制使用农药、改变营业

场所或仓储场所地址)

申请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承诺书

漯河市郾城区农林局:

本人向你局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本人已认真学习《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办证须知,了解办理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现做出承诺如下:

1、对以上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承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接受郾城区农林局的监督和管理。

2、承诺在未获得本行政许可时,不从事购进、销售农药的经营活动。

4、承诺在获准经营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5、违反以上承诺的,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承诺人:

目录

1、灭火器2个;

2、防毒面具2个;

3、农药废弃物回收箱1个;

4、仓库面积63平方米;

5、营业室面积96平方米。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农药经营范围

三、分支机构

四、提交材料清单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臵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农药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农药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二、服务对象:从事农药经营的企业 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实地核查→公示→决定→核发 四、审批条件: 农药经营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掌握《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及农作物病虫草害发生情况、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 农药经营和仓储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申请人拥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产权证(宅基地);如果是租赁其他产权人场所,要有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限满五年以上;营业场所与仓储场所在受理申请的农业部门同一行政辖区内; (三)营业场所面积和仓储场所面积分别达到三十平方米、五十平方米以上;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器材,如通风橱或排气扇、灭火器、消火栓、沙池、劳动服、手套、口罩、急救设施和设备等; (五)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如果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六)有废弃物回收暂存场所,并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展示、陈列设施设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七)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设施设备; (八)货架、柜台产品摆放符合“方便查看、方便取放”原则,按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杀鼠剂等或根据所适用的防治对象,分区展示,并加以标识;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范本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范本) 经营者:××农资经营部(营业执照名称一致)联系人:黄×× 联系电话: 138××××××××(电话号码)申请日期: 2018年×月×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制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经营者名称××农资经营部(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加盖公章)住所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街××号 营业场所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街××号 仓储场所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街××号 邮政编码5350××传真0777-6××××××× 成立时间2008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 固定资产(万元)××注册资金(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李××电话 联系人黄××固定电话0777- 手机 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字 李×× 经营范围分类申请经营范围 (在对应的栏目中打“√”) 农药 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三、分支机构 序号营业场所仓储场所 1 ×××××××××××× 2 ×××××××××××× 四、提交材料清单 是否提交(在相应 材料名称 备注 栏目中“√”)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 √ 印件 3、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 √ 件 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 √ 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房产证或租赁 √ 证明 6、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 √ 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 单及照片 7、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8、申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9、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 可推荐意见表 10、经营人员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证明 11、明显标识限制使用农药的销售专柜、限制使用农药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清单及照片 12、有关限制使用农药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以便消费者了解和监督。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为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兼职),负责检查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三、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体检表或复印件、健康合格证明或复印件和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有碍食品安全临时病症记录)。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四、制定全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授课人、考试试卷及考试成绩)。按照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要求,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五、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规定的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六、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参考模板及注意事项

办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朋友们 注意了 《农药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6月1日实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今年8月1日起,农药经营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省农业厅已于今年4月份起启动办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根据目前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和申报资料存在问题,我们梳理了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提供给想申报各位农药经营者参考。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申请范围:农药

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日期:2018年**月**日 申请材料目录(注意页码)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2. 申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经营人员一览表及培训证明复印件.................................................? 5.1经营人员一览表..............................................................................? 5.2 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3 经营人员合同(法人和经营人员不一致的需提供)..................? 5.4经营人员两年以上农药、植保、农药工作经历证明..................? 6.1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说明...........................................? 6.2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平面图及照片(限制使用农药专柜)...?6.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8.农药经营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目录、文本及照片.............?

农药管理制度汇编

农药管理制度汇编 为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定,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畜中毒,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新《农药管理条例》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农药经营许可制度 1、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农药应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农药经营。 2、农药经营场地不得与学校、餐饮、食品加工经营企业相毗邻,店内不得经营与农资无关的其它商品。 3、经营的农药属于危化品的,经营场地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要求。 4、农药经营场所不允许做饭、住宿,不得从事与经营无关的其它活动;接触腐蚀性强、气味大的农药,工作人员要配戴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5、农药经营场地应配备水桶、铁锹、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拔打119,若出现人员伤亡,应拔打120或将伤员及时运到就近医院治疗。 6、农药经营场地应安装防护栏、摄像头等防盗设施,发生盗窃时应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7、农药经营场地发生大面积包装破损和农药泄漏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组织救灾和紧急疏散,同时请示环保部门紧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农药经营单位分支机构备案制度

1、农药经营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免于办理经营许可,但应当按其所在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 2、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依法申请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其分支机构免予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3、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负责。 4、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的,免于办理经营许可。 三、限用农药定点销售及流向实名登记制度 1、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核发。 2、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应当提交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现场核查材料。 3、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4、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5、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 6、应当为农药使用者提供用药指导,并逐步提供统一用药服务。 7、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销售农药时须要求购买人出示有效证件。 8、要求销售实名登记,要如实登记购买人的姓名、住所、联系电话、购买时间、农药品种与规格、数量等。 9、进销货台账、发票应当保存2年以上。 四、农药进货管理制度 1、采购农药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

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范本

目录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4.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5.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6.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7.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8.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9.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0.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条凡患有霍乱,细菌性、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凡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各项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第六条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第七条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第八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第十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销售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第十一条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农药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

目录 1、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2、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3、农药仓储管理制度 4、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进货查验) 5、农药废弃物回收及处置制度 6、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7、农药使用指导及人员培训制度 8、农药经营单位人员管理制度 9、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台账记录) 10、应急处置制度

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一、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电源、电闸等带电设施的安全。 二、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注意保养、更换、添置,确信完好有效;堆放的农药要无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三、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根据季节不同,调节温度、湿度及通风。 四、随时检查农药及其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避免错发,发现破损及时整理或调换,对过期农药及时酌情处理。 五、在农药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人员,使用防护器具。 六、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二、定期检查农药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确保农药及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定期检查配备的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确保完好无损。 三、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上级农业部门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四、发生农药中毒事故,第一时间向农来部门报告,配合农业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治。 五、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第一时间报告环境保护部门,配合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六、发生储粮药剂使用事故,第一时间向农业部门报告,配合粮食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七、发生农作物药害事故,第一时间向农业部门报告,配合农业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8项制度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八项制度 目录 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3. 食品采购索证索要、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4.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5. 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6. 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7.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8.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广大消费者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报到后,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四、餐饮部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人事部安排,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对凡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人事部必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予以调离,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治疗。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七、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八、凡发现未经健康检查上岗工作或患有《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中所列疾病而未及时调离的,将依据本单位奖惩办法对当事人和主管部门领导进行处罚,并依法接受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各种表格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各 种表格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四川省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首次申请□重新申请□许可证编号:

经营人员较多时可另附表。 四川省农药经营分支机构登记表

说明:每个分支机构填写一张《四川省农药经营分支机构登记表》。经营人员较多时可另附表。 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本公司郑重承诺:在此次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中,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盖指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承诺书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八条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贯彻执行安州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本单位郑重做出如下承诺:1.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药,不得销售高毒残留、假冒伪劣农药。 2.不得向农药使用者超范围、超销量、超次数推荐使用农药。 3.按要求设置农药回收装置,负责回收农药使用者交回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环保要求。 4.积极向农药使用者宣传科学用药,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处理等相关知识。 本单位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后,将严格遵守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并承诺:若违反以上条例,自愿接受发证机关依法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罚。 承诺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绵阳市*******农资经营部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除农药以外,无其他农业投入品。 房产权属证明 兹有****(身份证号:*********)在********自建房屋**间,面积*****平方米,此建筑是合法建筑,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 2018年6月24日

餐饮业各项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制度目录 1、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2、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4、餐饮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5、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6、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7、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8、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9、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0、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1、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2、粗加工管理制度 13、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4、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5、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6、食品留样制度 17、凉菜间卫生制度 18、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在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农药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教程文件

农药经营许可证规章 制度

目录 1、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2、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3、农药仓储管理制度 4、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进货查验) 5、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6、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7、农药使用指导及人员培训制度 8、农药经营单位人员管理制度 9、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台账记录) 10、应急处置制度

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一、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电源、电闸等带电设施的安全。 二、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注意保养、更换、添置,确信完好有效;堆放的农药要无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三、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根据季节不同,调节温度、湿度及通风。 四、随时检查农药及其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避免错发,发现破损及时整理或调换,对过期农药及时酌情处理。 五、在农药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人员,使用防护器具。 六、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二、定期检查农药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确保农药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定期检查配备的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确保完好无损。 三、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上级农业部门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四、发生农药中毒事故,第一时间向农来部门报告,配合农业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治。 五、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第一时间报告环境保护部门,配合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六、发生储粮药剂使用事故,第一时间向农业部门报告,配合粮食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七、发生农作物药害事故,第一时间向农业部门报告,配合农业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最完全版

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本市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餐饮服务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遵循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原则。 第五条(管辖)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管本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依照本办法负责对学生盒饭生产单位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分局)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依照本办法对辖区内除学生盒饭生产单位的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四)具有与本单位餐饮服务活动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五)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六)符合《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核查标准》(附件一)的有关条件; (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三)设施设备卫生管理; (四)清洗消毒管理; (五)人员卫生管理; (六)人员培训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八项基本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八项基本制度 (一)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1.采购人员对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其它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负有直接法律责任,是本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把关的第一人。 2.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采购人员在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其它食品相关产品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票。 3.采购食品时应当索取食品生产单位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对其是否在有效期限和许可项目范围内进行核对;索取食品生产单位或委托检测单位出具的同批次产品质量和检验合格证或报告;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4.采购肉禽类原料应索取兽医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 5.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或化验单只对该批号产品生效,证、单有效期限与该批食品的保质期一致,证、单不得涂改或伪造。 6.采购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应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

7.禁止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8.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穿着整洁,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不戴首饰,化妆淡而大方。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换工作衣帽;工作期间应做到:穿戴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留长发,不得戴戒指、手镯、手链等饰物,不得在工作岗位吸烟、随地吐痰,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间,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去除不良习惯。 2.按照岗位责任做好操作台面、调味品,牙签、餐巾、门窗(沙门沙窗)、地面等的清洁整理卫生工作。 3.及时做好通风换气和灭蝇、灭鼠工作,确保室内无异味、无蝇鼠。 4.做到每周检查一次,记录检查评比情况,奖优罚劣。 (三)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入库制度 1.库房管理人员对出入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其它食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 证”之后方可营业,并将证照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处。 2、“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 借、转让。 3、从事食品经营的所有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查,取 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4、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明”从事 餐饮业的,依据《食品安全法》、《个体工商户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处罚。 二、食品采购索证票及台账登记制度 1、必须向由直接供货商向购货商出具的销货票据。票据应 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单 价、金额、销货日期、供货商的住所和联系方式。 2、首次购入食品时,必须索要并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 该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制 度;进货台账应当具备“一证一票”内容。 4、进货台账可以按直接供货商、供货品种、供货时间顺序

等分类,采取粘贴、装订等方式,整理归档。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在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 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 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为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 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 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四、食品储存制度 1、粮食仓库必须保持干燥,不漏雨,不渗水、要防鼠防 霉,并严格控制库存量。

餐饮店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店卫生管理制 度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大全 一、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2、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4、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5、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6、餐饮业经营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1、食堂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1、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厨房: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3)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 (4)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加工: 1、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山东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山东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布日期:2012-10-19 浏览次数:414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字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鲁食药监发〔2012〕13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枣庄市卫生局,省局稽查局: 《山东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山东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含甜品站)、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等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许可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不适用于食品摊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各市、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中央厨房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由各设区的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进行受理和审批。 甜品站餐饮服务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批由餐饮主店餐饮服务许可的受理和审批机关负责。 各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对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管辖以外的餐饮服务许可管辖权限进行划分。 第五条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各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每季度应当将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许可信息进行汇总,并报送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 (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六)具有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农药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

农药经营许可证规 章制度

目录 1、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2、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3、农药仓储管理制度 4、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进货查验) 5、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制度 6、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7、农药使用指导及人员培训制度 8、农药经营单位人员管理制度 9、农药可追溯管理制度(台账记录) 10、应急处理制度

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一、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电源、电闸等带电设施的安全。 二、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注意保养、更换、添置,确信完好有效;堆放的农药要无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三、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根据季节不同,调节温度、湿度及通风。 四、随时检查农药及其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避免错发,发现破损及时整理或调换,对过期农药及时酌情处理。 五、在农药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人员,使用防护器具。 六、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二、定期检查农药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确保农药与其它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定期检查配备的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确保完好无损。 三、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上级农业部门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四、发生农药中毒事故,第一时间向农来部门报告,配合农业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治。 五、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第一时间报告环境保护部门,配合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六、发生储粮药剂使用事故,第一时间向农业部门报告,配合粮食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七、发生农作物药害事故,第一时间向农业部门报告,配合农业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餐饮服务相关工作制度

餐饮服务相关工作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色、香、味、形必须正常,不得采购腐败变质、生虫、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3、蔬菜实行定点采购;采购鲜(冻)畜肉类食品必须查验和索取动物检疫部门检验合格证; 4、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定型包装食品,应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流通许可证和本批次或近期(半年内)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以及供应商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商标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的规定,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6、食品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7、采购的食品入库前应由库房管理人员进行验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合格者入库贮存,不合格者退回。 8、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留进货清单或票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专用,生产加工应分设原料库和成品库,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防腐、通风的设施,并能正常运转; 2、食品贮存应分类、分架、隔墙30cm、隔地2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保管员不得接收无商标的定型包装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进、出仓库应专人验收、登记,建立进出库台帐,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并销毁; 5、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杂物、有毒有害和个人物品等物品混放;非食品类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或定期机械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7、保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2018年农药经营许可证考试试卷

2018年农药经营许可证资格考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经营农药必须持有(),方有资格从事农药销售工作。 A.农药登记证 B.农药临时登记证 C.农药田间试验批准证书 D.农药经营许可证 2.下列哪种产品不属于杀虫剂。() A.杀虫双 B.敌敌畏 C.仲丁威 D.多效唑 3.下列哪种产品是杀菌剂。() A阿维菌素 B.代森锰锌 C.氯氰菊酯 D.水胺硫磷 4.下列哪种产品不属于除草剂。() A.草甘膦 B.乙草胺 C.甲磺隆 D.井岗霉素 5.下列哪种产品是植物生长调节剂。() A.多效唑B.三唑磷 C.三环唑 D.百草枯 6.下列哪种农药不是国家禁用农药。() A.甲胺磷B.乙酰甲胺磷C.久效磷D.对硫磷 7.下列哪种农药是国家禁用农药。() A.毒鼠强 B.氟虫脲 C.氟啶胺 D.苯酮唑 8.下列哪种农药不是国家禁用农药。() A.敌枯双B.杀虫脒C.滴滴涕D.啶虫脒 9.下列哪种农药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 A甲拌磷 B.三唑磷 C.辛硫磷 D.乐果 10.下列哪一项内容可以不在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注明()。 A.分装单位 B.代理单位C.解毒措施 D.使用技术 11.农药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农药储备工作。贮存农药应当建立和执行(),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A.环境污染防治制度B.安全防护制度C.仓储保管制度D.防火防盗制度12.农药登记证号的前两位字母PD表示该农药已获得()。 A.分装登记 B.原药登记 C.正式登记 D.临时登记 13.农药登记证号的前两位字母LS表示该农药已获得()。

餐饮服务许可规章制度

重庆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食 品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食品采购验收查验管理 1确定专人负责食品采购进仓验收制度,严把好进货验收关。 2在食品购销台帐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等情况。 3进仓食品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畜、禽类产品应哟偶检疫合格证或查看胴体是否加盖有效验讫印章、检验合格证应标明产名称、生产厂家、产品批号、检验项目及结果、检验日期等内容。 4须冷藏的食品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食品储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1食品原、辅料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本批次产品合格的卫生经验报告书和供货票据。 2坚持大宗食品原、辅料(米、面、油、肉类、调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剂定点采购,蔬菜、水果等应相对固定采购地点。 3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必须清楚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采购“三无”(无场名、场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 4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及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餐厅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1餐厅应当保持整洁,无苍蝇、无灰尘,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2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后未使用的应当回收消毒保洁,保证餐具无破损。 3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要求。 4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光性状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告知备餐人员立即检查同类食品,确保安全卫生。 5定期清理检查吧台销售的食品,防止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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