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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 竣工总结算报告(288)

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甘井子热电厂新建工程

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红连结审【2014】第号

北京红日伟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602室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目录

一、审核报告 ....................................... -

二、营业执照 ........................................

三、执业证书 ........................................

四、注册造价师证书 ..................................

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井子热电厂新建工程

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井子热电厂新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核。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是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电力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以及辽宁省、大连市等有关规定进行,开展了本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核,完成了竣工结算建安工程、设备工程和建设管理费用等项目的审查并出具了《工程结算审查报告》,现对本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批复、项目实施概况及主要经济参数

1、项目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

1.1基建技改项目批复

2009年7月13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9】1832号文核准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甘井子热电项目2X300MW等级供热机组新建工程。该工程建设内容为2台30万千瓦燃煤热电机组,配套

建设热网工程。项目投产后,形成1200万平方米供暖和100吨/供气能力,并拆除供热区内139台分散小锅炉。

电厂采用二次循环水冷却方式,年用水量约920万立方米,全部使用大连市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中水,少量生活用水取用城市自来水,电厂投产后,年需燃煤约230万吨,燃煤用内蒙古白音华煤田2号露天矿和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煤矿供应的褐煤,经铁路运至电厂。

1.2项目投资

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7.8亿元,动态总投资为28.8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5.8亿元,约占工程动态总投资的20%,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出资,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23亿元,由银行贷款解决。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实际到位21.43亿元,其中:资本金到位5.7亿元,全部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投入;银团融资14.02亿元(其中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中国电力投资东北公司贷款2100万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财务公司贷款1.5亿元。

2、项目实施概况

2.1项目实施主要参与单位

(1)建设单位: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设计单位: 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

(3)勘察单位: 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

(4)质监单位: 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5)监理单位: 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主要施工单位

(7)招标代理单位: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8)造价咨询单位: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9)规划单位: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大连分院

(10)审核单位:北京红日伟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2项目实施主要概况

本工程建设2×300MW亚临界参数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同步建设

烟气脱硫、脱硝设施。锅炉、发电机通过招标由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供货,汽轮机采用俄制300MW级高效大型专用燃煤发电供热设备。汽轮机引进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由哈尔滨电站集团公司牵头统一采购并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其中高中压外缸、高压内缸、中压隔板套等高中压部件采购俄罗斯乌拉尔汽轮机制造厂有限公司产品。

厂区总平面布置采用主厂房固定端朝南,向北扩建,厂区由西向东布置配电装置、主厂房、排烟冷却塔、卸煤铁路线;圆形煤场布置在厂区东北,输煤栈桥由主厂房扩建端接入煤仓间;辅助、附属生产及公用设施布置在主厂房南侧。

制粉系统采用中速磨正压冷一次风机直吹式系统,每炉配置5台MPS200HP-Ⅱ型中速磨煤机。一次风机、送风机采用动叶可调轴流式风机,引风机与脱硫增压风机合并设置,采用静叶可调轴流式风机。

每台机组设置2台双室六电场电除尘器,其除尘效率不低于99.85%。

给水系统采用2×50%容量的汽动给水泵和1×30%容量启动用电动给水泵。汽机旁路采用30%BMCR容量高、低压两级串联简化旁路系统。凝结水系统采用3×50%容量凝结水泵。

主厂房采用汽机房、煤仓间、锅炉房三列式布置方案,厂内热网首站布置在汽机房A排外毗屋内,汽机房纵向15档,长度136.2m。

炉底渣处理采用湿式刮板捞渣机方案。除尘器飞灰采用正压气力除灰系统集中至灰库方案。

本工程2台机组以4回220kV线路接入系统。每台机组以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接入220kV升压站,220kV配电装置采用双母线接线。起动/备用电源由220kV母线采用架空方式引接。

主变压器采用370MVA三相式变压器。220kV配电装置采用屋内式GIS设备。

采用炉、机、电单元集中控制方式,2台机组合设1个集中控制室。每台机组设1套分散控制系统(DCS)。

主厂房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天然地基。

生产用水水源采用大连市春柳河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备用水源和生活用水采用大连市自来水,厂外补给水管均按1根考虑。

采用扩大单元制循环供水系统,每台机组配1座淋水面积为4500m2逆流式自然通风排烟冷却塔(烟塔合一),夏季冷却倍率为55倍,凝汽器面积为19000m3。

采用大连富华石材公司的2号采石坑作为事故周转灰场,该灰场位于厂址北侧围墙外,容积约350万m3。本工程灰场工程量按贮存灰渣和脱硫石膏量1年考虑。

厂内运煤系统按4×300MW机组容量规划设计,除卸煤、贮煤设施和煤仓间带式输送机分期建设外,其它设施在本期一次建成。

锅炉补给水处理采用经石灰凝聚澄清过滤处理后的循环冷却水,采用超滤、二级反渗透加EDI的处理工艺。其中热网补水采用一级反渗透处理出水,锅炉补给水采用EDI装置处理出水。凝结水精处理设置3×50%的高速混床,2机合用1套再生系统。

烟气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采用1炉配1塔方案,脱硫装置效率不低于95%。

烟气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工艺(SCR),脱硝效率按不低于75%设计。

在项目设计和建设中,应认真落实环评、水土保持、安全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主管部门批复意见。

按2008年价格水平,工程静态投资278024万元,单位投资4634元/kW;工程动态投资288214万元,单位投资4804元/kW,其中建设期贷款利息10190万元;二期工程土地征用费4584万元,二期工程厂区土石方工程费1364万元,铺底生产流动资金1298万元,项目计划总资金295460万元。

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867号(革镇堡街道后革镇堡村、羊圈子村),土地面积303387.2公顷。厂址临近大连市主要道路西北路和渤海路,与沈大高速公路大连收费站距离25km左右。

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井子热电项目2×300MW等级供热机组新建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建安工程、其他费用和材料设备叁部分,建安工程的土建部分由场地平整、临建项目、综合办公楼、裙楼工程、3标段烟塔工程和4标段输煤系统等构成,安装部分由烟气脱硫工程、备用水源、消防工程、1标段1#机组和2标段2#机组等构成,其他费用主要由设计费、监理费、湛测费、技术服务费、土地购置费等构成,设备主要由甲供材料和设备构成。

该工程计划2007年4月开工,2008年11月1号机投产,2009年5月2号机投产。工期为主厂房开工至1号机组投产23个月,主厂房开工至2号机组投产27个月,总投资近30亿元(不包括热网投资)。2009年8月21日正式开工,2010年12月2日第一台机组投产,2010年12月30日第二台机组投产。实际两台机组分别于2010年9月和11月完成168小时试运行。

项目实际完成总建筑面积为101760平方米,比批复的总面积100818平方米增加942平方米。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含专卖设备)289713万元,其中:新建项目完成245092.219万元,较初步设计概算金额245178万元节支86万元,专卖设备投资完成23.8万元。

3、项目主要技术经济参数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参数表

二、管理审核

我公司成立了项目跟踪审核小组常驻项目现场,对该项目从招标到竣工结算阶段建设单位管理情况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核。

1、项目建设程序方面

该项目在项目决策、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建设准备(包括资金落实、征地、政策处理、三通一平、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投标等)、现场管理(包括工期、质量、造价控制、变更、索赔管理等)、合同管理、竣工验收(主要有交工验收、竣工决算、竣工验收、办理交付使用)方面均能够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执行。

2、项目法人制度执行方面

该项目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成立了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井子热电项目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改指挥部,东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项目办公室、项目管理组、基建组、工艺及专用设备组、公用工程组、电气设备组、安全组、财务组、审核组等九个专业组。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项目同步监督预防工作组,开展对该项目的同步监督。为加强基础管理和提升规范水平,指挥部在采购管理、合同签定、工程签证及变更、资金支付审批等方面制定了26个管理办法及程序,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

3、项目招投标、采购执行方面

该项目的基建工程、设备采购、服务(勘察、设计、咨询)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报经地方招标管理部门核准、东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备案,所有标段事项全部遵照国家及行业招投标及物资采购方面的有关规定实施。

4、项目监理制度执行方面

该项目土建、安装及设备实施全面监理制,监理单位编制了《监理大纲》及《监理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四控、二管、一协调”,以及岗位职责、工作守则等,各种监理工作记录、监理资料齐全、完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能严格按监理程序履行职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有效监理,工程资金的支付进行了全面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工程造价实现了有效控制。

5、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方面

该项目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合同签批程序,所有经济事项的合同均上报东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合同均由律师及跟踪审核单位进行了合规性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有效防范了合同纠纷或法律风险。订立的合同条款基本完整,专用条款的规定符合项目实际。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金额、工程款进度支付比例及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有效地保证了资金安全。同时,按照规定,对符合开立共管账户条件的项目,均实行资金共管,保证了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

6、项目审核制度执行方面

该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核,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同时提供专业的管理(审核)咨询服务,工程造价的控制实现了由事后结算审核向事前、事中、全过程的延伸,开展了工程立项及设计阶段的审核、招投标及合同的审核、施工阶段的审核、资金支付的审核及竣工结算的审核,并提出了相关的审核意见或建议,较好地控制了风险,提高了投资效益,达到了控制造价的目的。

7、项目廉政监督制度执行方面

该项目实施了廉政责任制,指挥部的所有成员均进行了廉政承诺,签定了廉政责任书。项目同步监督预防工作组参与了指挥部的重大活动和所有经济事项的监督。所有建设单位在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均签定了廉政合同,该项目至今未发生指挥部人员不廉洁的问题。

8、项目安全低碳环保执行方面

该项目与所有的施工单位均签订了安全协议,确定了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在项目中大量使用低碳、节能和绿色环保的材料和设备,有效降低了运行成本,提高了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竣工结算审核

1、审核依据

工程结算审查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期内影响合同价格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工程结算审查委托合同;

(3)完整、有效的工程结算书;

(4)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5)与工程结算编制相关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辽宁省和相关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方法、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相关规定等计价依据;

(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7)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核录及工程签证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8)工程材料及设备中标价、认价单;

(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

(10)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11)辽宁市场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及施工单位其他有效的证明资料;

(12)结算审核的其他专项规定;

(13)影响工程造价的其他相关资料;

2、审核内容及方法

2.1、审核内容

(1)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2)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招投标执行情况;

(4)施工承包合同范围以外调整的工程价款;

(5)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工程量及单价;

(6)发包人单独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面划分和总包人的配合费

(7)工程变更、签证、索赔、奖励及违约;

(8)取费、税金、政策性调整以及材料价差计算;

(9)实际施工工期与合同工期发生差异的原因和责任,以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

(10)其他涉及工程造价的内容。

2.2、审核方法

在审查过程中,我们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查阅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现场勘察、核查结算资料、核实工程量、审查套用定额、清单计价规范及费用及执行建筑工程相关规定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工程量按竣工图、工程洽商单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套价取费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投标有综合单价的执行投标综合单价;投标没有综合单价的套价时费率、人工工日单价执行投标费率与单价,材料单价投标有的执行投标价,没有投标价的执行同期《辽宁省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没有《辽宁省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的通过认价程序确定价格。

3、审核结果

工程结算总造价经审核核定为251898.109万元,其中:

(1)建筑安装工程经审核核定为万元,核减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新建项目的建筑和安装工程计个单项工程,

建设单位报审金额万元,审核核定金额万元,核减金额万元。

(2)材料设备购置费:设备采购项目共计项,建设单位送审材料设备采购合同金额万元,审核核定金额为万元,核减金额万元。

(3)其他费用:建设单位送审金额万元,审核核定金额万元,核减金额万元。

4、审核核减(增)原因

(1)定额计价竣工结算核减(增)原因:取费不合理;定额套用有误;工程量核减;变更、签证内容不准确,项目、规格、工程量核减。

(2)清单计价竣工结算核减(增)原因:工程量核减;清单组价不合理;清单工作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变更、签证工程量核减。

5、建筑、安装工程单项结算的情况

北京红日伟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查报告》的项目共项,送审总金额元,审减元,审定总金额元。其中主要的项目审查情况汇总如下:

(1)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井子热电厂新建工程主体1#标段工程由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司承建,送审金额231,335,688元,经北京红日伟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审定金额为215,117,935元,并出具了红大结审[2014]第001号审核报告。

(2)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井子热电厂新建工程主体2#标段工程由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承建,送审金额211,661,315.36元,经北京红日伟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审定金额为)179,802,312.71元,并出具了红大结审[2014]第002号审核报告。

(3)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井子热电厂新建工程主体3#标段工程由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送审金额74866378.03元,经北京红日伟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审定金额为70273805.36元,并出具了红大结审[2014]第003号审核报告。

(4)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井子热电厂新建工程主体4#标段工程由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承建,送审金额114,148,201元,经北京红日伟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审定金额为104,190,490元,并出具了红大结审[2014]第004号审核报告。

(5)厂区绿化工程由大连元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送审金额2216000.00元,经北京红日伟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审定金额为2105200.00元,并出具了红大结审[2014]第005 号审核报告。

(6)大连甘井子新建工程场地平整1#标段工程由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八工程总队承建,送审金额11,099,829.00元,经北京红日伟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审定金额为10,852,582.34元,并出具了红大结审[2014]第006号审核报告。

(7)大连甘井子新建工程场地平整2#标段工程由大庆建筑安装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送审金额19,367,194元,经北京红日伟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审定金额为15,127,704.72元,并出具了红大结审[2011]第007号审核报告。

(8)厂区内消防工程工程由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送审金额元,经北京红日伟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审定金额为元,并出具了红大结审[2014]第008号审核报告。

(9)其他个项目送审金额共计元,审定金额为元,审减元,具体审查情况及结果详见报告附表。

四、审核意见及建议

1、审核意见

该项目能够按照国家、行业基本建设的规定及程序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较完善,项目管理较规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技术要求、经济指标和整体效果,均达到或超过了设计目标和行业要求。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得到了较好地控制,达到了批复的预期效果和目的。

2、审核建议:部分未经过招投标的材料设备采购要完善谈判洽谈记录。

具体审查情况及结果详见所附审查说明及相关附件。

附件: 1、工程汇总结算对比表

2、编制说明

3、审核定案签署表

4、建安工程审核汇总明细表

5、设备采购审核汇总明细表

6、其他费用审核汇总明细表

北京红日伟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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