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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体检结果登记表

孕产妇体检结果登记表

表3

居民体格检查结果登记表(孕产妇)填报单位:填报负责人:填报日期:

孕产妇随访服务记录表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编号□□□-□□□□□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医生在第一次接诊孕妇(尽量在孕12周前)时填写。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随访时填写各项目对应情况的数字。 2.填表孕周:为填写此表时孕妇的怀孕周数。 3.孕次:怀孕的次数,包括本次妊娠。 4.产次:指此次怀孕前,孕期超过28周的分娩次数。 5.末次月经:此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 6.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 7.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 8.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若有,请具体说明。 9.个人史:可以多选。 10.孕产史: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若有,填写次数,若无,填写“0”。 11.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12.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辅助检查:进行相应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 13.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 14.保健指导:填写相应的保健指导容,可以多选。 15.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6.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查日期,并告知孕妇。 17.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编号□□□-□□□□□

填表说明 1.孕周:为此次随访时的妊娠周数。 2.主诉:填写孕妇自述的主要症状和不适。 3.体重:填写此次测量的体重。 4.产科检查:按照要求进行产科检查,填写具体数值。 5.血红蛋白、尿蛋白:填写血红蛋白、尿蛋白检测结果。 6.其他检查:若有其他辅助检查,填写此处。 7.分类:根据此次随访的情况,对孕妇进行分类,若发现异常,写明具体情况。 8.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9.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0.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1.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医生签名。 12.第4次和第5次产前随访服务,应该在确定好的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或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应的检查,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和记录。

产妇分娩信息登记表和数据接口标准(以此件为准)

附件1 产妇分娩信息登记表 20 年 月 医疗卫生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所在地:____省(区、市)____市(地、州)___县(区) 行政区划代码□□□□□□ 是否助产机构(1是,2否)□ 1. 产妇姓名_________________ 2. 孕产妇健康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_ 3. 建档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4. 产妇住院病案号_________________ 5. 产妇证件类型(1身份证,2户口簿,3护照,4,军官证,5驾驶证,6台港澳通行证,9其他)□ 6. 产妇身份证件号码 □□□□□□□□□□□□□□□□□□ 7. 产妇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8. 产妇国籍□□□ 9. 产妇民族(限中国及台港澳居民填)□□ 10. 产妇户籍所在地:____省(区、市)_____市(地、州)_____县(区)行政区划代码□□□□□□ 11. 产妇实际居住地:____省(区、市)_____市(地、州)_____县(区)行政区划代码□□□□□□ 12. 孕次(含本次)________ 13. 产次(含本次)________ 14. 本次是否属于高危妊娠(1是,2否,9不清楚)□ 15. 分娩地点(1医疗机构内,2医疗机构外)□ 16. 分娩方式(1阴道产,2剖宫产)□ 17. 分娩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8. 妊娠结局: 第一胎:性别(1男, 2女,9性别不明)□,妊娠结局(1活产,2死胎死产)□, 1分钟Apgar 评分____分 第二胎:性别(1男, 2女,9性别不明)□,妊娠结局(1活产,2死胎死产)□, 1分钟Apgar 评分____分 第三胎:性别(1男, 2女,9性别不明)□,妊娠结局(1活产,2死胎死产)□, 1分钟Apgar 评分____分 第四胎:性别(1男, 2女,9性别不明)□,妊娠结局(1活产,2死胎死产)□, 1分钟Apgar 评分____分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要求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填报。县(区、市)妇幼保健机 构负责催报并审核本辖区助产机构报送的数据。 2. 产妇分娩包括住院分娩和医疗机构外分娩。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收集并报送本辖区 医疗机构外产妇分娩信息。 3. 产妇分娩10日内通过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报送。 表 号:卫计统47-1表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计生委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107号 有效期至:2015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2.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并落实孕24周后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急诊。

高危孕产妇管理人员职责

高危孕产妇产科人员工作职责 产前门诊工作人员: 1、产前门诊,必须填写“高危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登记本”、“孕 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登记本”。不承担建册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可 以不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登记本”,而用门诊登记本代替。 2、所有的产前门诊都需填写《母子保健服务手册》,建册应在孕妇 妊娠12周前,对前来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进行高危妊娠筛查,并分别于学12周前、28周、37周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降消项目要求)进行评分,如系高危孕产妇应增如评分次数。 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转至危门诊进行管理。 3、高危妊娠门诊要有专用“高危妊娠”印章,对筛査出的高危孕 妇要在《母子保健服务手册》首页的右上角印上“高危妊娠” 标记,并将每次评分结果记录在《母子保健服务手册》中。4、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要使用统一的“高危孕产妇系 统保健管理登记本”,对首次发现的每例高危孕妇进行登记,实 行专案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认真填写“高危妊娠报告卡”(附件1),特别是孕妇姓名、地址、 联系电话等信息。每星期按时将“高危妊娠报告卡”上报同级 妇幼保健院,对急、危、重症即使电话上报,随后补填上报“高 危妊娠报告际”。对复诊的高危孕妇不予重复上报。 5、高危妊娠门诊要针对每位孕妇的高危因素定期检査、监护与处

理,严密观察其病情变化情况,认真记录并预约下次检査日期, 转诊或收入高危妊娠病房进行严密监护和处置。每次对筛查出 的高危孕妇进行的产前检査及监护都要认真填写《母子保健服 务手册》中。 6、各医疗保健机构的高危妊娠门诊对未按约定时间来诊者,应进 行电话追踪,对预约追访2次未来诊者要及时上报同级妇幼保 健院,由保健院负责采取相应措施,对高危孕妇进行追踪、随 访。 产科人员: 1、对高危孕产妇住院治疗好转未分娩的出院者,产科医生应将相 关治疗内容填写在《母子保健服务手册》上,并对存入住院病案中的相关检查单复印后粘贴在《母子保健服务手册》上,对未曾上报过的高危孕产妇,应填写“高危妊娠报告卡”,报予保健机构。 2、对于分娩后出院仍有高危因素的产妇,需填写“助产机构高危 孕产妇转诊登记表”,电话通知产妇居住地的乡卫生院同时填写“高危孕产妇出院转诊单”一式两份,一份报同级妇幼保健院,一份由产妇带回交予当地保健员,保健员及时将“高危孕产妇出院转诊单”交乡妇幼专干乡妇幼专干及时对该产妇进行产后访视。 3、对自己要求出院、但病情严重不允许出院的孕产妇,特别是高 危孕产妇,应立即报告本院医务科、院领导,直至卫生行政部门,动用一切力量,保证孕产妇的生命安全

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表格填写示例

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表格填写示例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1 -1 1 填表日期2016年7月 14日填表孕周10+1 10+1周 孕妇年龄40岁 丈夫姓名×××丈夫年龄37岁丈夫电话1300000000000 孕次 1 产次0 阴道分娩0 次剖宫产 0 次 末次月经2016年5月4 日或不详预产期2017 年 1月 11日 既往史1无2心脏病3肾脏疾病 4肝脏疾病5高血压6贫血7糖尿病8其他 1 /□/□/□/□/□/□ 家族史1遗传性疾病史2精神疾病史 3其他无 3 /□/□ 个人史1吸烟 2饮酒 3服用药物 4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5接触放射线 6其他 无 6 /□/□/□/□ 妇科手术史1无2有1孕产史1流产 0 2死胎 0 3死产 0 4新生儿死亡 0 5出生缺陷儿0 身高167cm 体重46Kg 体质指数16.49kg/m2(体重/身高2)血压 118 / 68mmHg 听诊心脏:1未见异常2异常1肺部:1未见异常2异常 1 妇科检查外阴:1未见异常2异常1阴道:1未见异常2异常 1 宫颈:1未见异常2异常1子宫:1未见异常2异常 1 附件: 1未见异常2异常 1 辅助检查血常规 血红蛋白值 120 g/L 白细胞计数值4.6*1012 /L 血小板计数值 230*109 /L 其他 / 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酮体(-)尿潜血(-)其他/ 血型 ABO B型 RH(+) Rh* 血糖* 4.2 毫摩尔/L 肝功能 血清谷丙转氨酶 30U/L血清谷草转氨酶 32U/L 白蛋白 45 g/L总胆红素 15 μm o l/L结合胆红素 11μm o l/L 肾功能血清肌酐 65 μm o l/L 血尿素氮 3.5 毫摩尔/L 阴道分泌物* 1未见异常 2滴虫 3假丝酵母菌 4其他 1 /□/□ 阴道清洁度:1Ⅰ度 2Ⅱ度 3 Ⅲ度 4 Ⅳ度 1 乙型肝炎五项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乙型肝炎表面抗体(+) 乙型肝炎e抗原(-)乙型肝炎e抗体(-) 乙型肝炎核心抗体(-) 梅毒血清学试验* 1阴性 2阳性 1 HIV抗体检测* 1阴性 2阳性 1 B超* 早孕约10周 总体评估 1 未见异常 2异常 1 保健指导1个人卫生 2心理 3营养 4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5产前筛查宣传告知 6其他 1 /2 /3 /4 /5 转诊 1无 2有 1 原因:机构及科室: 下次随访日期 2016 年8月 28日随访医生签名×××

西安市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西安市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孕产妇姓名: 年龄:岁 现住址:区(县) 现住址居住时间:个月 户口所在地:省区县 建册日期:年月日 第一次随访日期:年月日 随访医生: 健康管理机构(签章):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医生在第一次接诊孕妇(尽量在孕12足周前)时填写。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随访时填写各项目对应情况的数字。 2.填表孕周:为填写此表时孕妇的怀孕周数。 3.孕次:怀孕的次数,包括本次妊娠。 4.产次:指此次怀孕前,孕期超过28周的分娩次数。 5.末次月经:此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 6.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 7.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 8.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若有,请具体说明。 9.孕产史: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若有,填写次数,若无,填写“0”。 10.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分类:根据《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预防控制指南》 体重过低<18.5 kg/m2 体重正常18.5~23.9 kg/m2 超重24.0~27.9 kg/m2 肥胖≥28 kg/m2 11.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 12.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3.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4.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登记表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登记表》填写说明 沙湾县三道河子镇卫生院吴云 初检记录(妊娠12周内): 1.详细询问既往史、孕产史、家族史:了解有无与妊娠相关的危险因素,以便及早采取措施,对死胎、死产、早产、畸形或有残疾儿病史者,必要时进行遗传咨询。若无特殊,记“无”。 2.全身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等,了解孕妇健康情况及是否可以承受妊娠,对有合并症的孕妇应请专科医生会诊并给予指导。 3.进行盆腔检查,了解内外生殖器有无影响妊娠、分娩的疾病并给于适当处理,如阴道横纵膈、宫颈、宫体有无畸形、肌瘤、旧裂、盆腔有无包块等。注意子宫大小与妊娠月份是否相符,确定孕周,可为以后判断宫内发育迟缓或胎儿过大提供预测。 4.化验室检查,常规化验包括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小板计数、血型、尿常规、尿糖、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白带滴虫及霉菌。应进行性病(艾滋病)及梅毒(病毒)筛查。 5.进行初次高危筛查,按高危评分条件评分,属高危的建立《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登记表》转入高危管理,积极做好将高危向低危的转化工作;无条件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及早转送上一级医疗单位诊治,不宜继续妊娠者,应及早终止妊娠。 6.了解怀孕早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情况:指导孕妇孕期合理用药、避免病毒感染和接触各种致畸物质,戒除饮酒、吸烟等不良嗜好,防止胎儿畸形的发生。 7.服用叶酸情况,了解出生缺陷的影响因素。

8.HIV咨询与检测:是指人们在经过咨询后能够对艾滋病检测做出明智选择过程,由医护人员应主动推荐求询者自己选择,过程完全是保密的。自愿咨询检测并不是所有人都要检测,有些人仅仅是咨询。此项服务是针对所有人而非病人。 9. 进行卫生指导及健康教育,使孕妇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创造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衣着宽松,不宜束胸紧腰,不穿高跟鞋,避免过重体力活动,以免诱发流产,孕早期应避免过度性生活,以免诱发宫缩引起流产。有流产、早产史者,则宜停止性生活。向孕妇及其家人宣讲孕期母体生理变化及烟酒、射线、农药、药物、感染病毒对胎儿的危害,宣讲母乳喂养和定期产前检查的好处。 孕中期保健要点(妊娠13-27周): 1.正常孕妇每月产前检查一次,有异常者增加检查次数。 2.询问孕妇健康情况,了解胎动出现时间(孕妇在18-20周可自觉胎动),有无阴道流血、流水、腹痛等。 3.测量体重、血压,检查有无水肿或血压升高趋势,预测妊娠高血压疾病可能性者,补充钙或硒。 4.进行高危筛查和评分,有高危者,进行高危管理。 5.测量宫底高度、腹围、听胎心,绘制妊娠图,监测胎儿宫内发育情况。 6.每月进行血、尿常规、血红蛋白检查。 7.孕中期应常规进行B超检查,了解胎儿宫内发育情况,进一步确定胎龄,同时筛查畸形。 8.开展产前诊断:建议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 ⑴母血甲胎蛋白(AFP)含量测定:通过测定孕妇血清中AFP值,筛查可

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总结

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一、目的:高危妊娠筛查工作是围产保健的重要内容,是降低孕产妇、 围产儿死亡率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 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此制度。 二、高位孕产妇概念: 1. 年龄小于18岁、大于35岁的第一产产妇(初产妇),40岁以上 的经产妇(已经分娩过一个孩子)。或身材过矮(身高在1.4米以 下),体重过轻(小于45公斤)或过重(大于85公斤)的孕妇。 2. 妊娠合并内科疾病: 在怀孕期间同时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炎、 肝炎、肺结核、糖尿病、血液病、严重贫血、哮喘、甲状腺功 能亢进、子宫良性肿瘤等内科病。 3. 怀孕期间异常: 如母子(女)血型不合、胎儿发育不良、过期妊娠、 骨盆太小、多胎妊娠、胎盘位置异常、羊水太多或太少等。 三、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业务院长任组长,成员:妇幼保健人 员及产科医师。 四、职责: 1.妇幼保健人员负责指导连队妇幼保健人员按照“高危孕产期评分 登记表”,对孕产妇逐一筛查、登记造册,及时发现高危孕妇。 2.产科医师对连队妇幼人员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进行评分并及时填 写“高危妊娠登记簿”,对高危孕产妇进行随诊,出现异常情况予以及时处置。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查出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3.由有经验的医师专人管理高危孕产妇,科主任要定期出高危妊娠门诊。 4.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5.查出高危孕妇要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 6.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7..做好宣传动员,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8.高危孕妇必须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重危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高危孕产妇评价表和登记表

附件1 济南市高危孕产妇评分表 高危因素 及范围 5分(A级)10分(B级)20分(C级) 固定因素基本情况 1.年龄<18岁,≥35岁 1.年龄>40岁,身高<140cm 体重<40kg 1.血型为Rh阴性 2.身高≤145cm 3.体重<45kg或≥80kg 2.输卵管吻合术后及辅助生育 怀孕者。 4.不孕2年 3.产道(软、骨)畸形,骨盆 狭小,宫颈内口松弛 2.严重遗传性疾病 5.孕妇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 史 4.胸廓畸形,脊柱畸形★ 3.胸廓畸形伴肺功能不全 ★ 6.孕妇或丈夫轻度智力低 下、文盲或半文盲 5.中度智力低下 6.精神病静止期 4.重度智力低下 5.精神病发作期 7.心肌炎史★ 7.重度子痫前期史★ 8.肾脏疾病史★ 6.心衰史★, 7.新生儿ABO或RH溶血症 换血史 异常妊娠 分娩史 8.流产(自然、人工)≥2次; 9.早产史1次 9.(3次自然流产或早产≥2次) 10.围产儿死亡史 10.先天畸形史,巨大儿分娩史 11.低出生体重史 11.附件手术史 12.疤痕子宫(剖宫产史、子宫 肌瘤剜除史等); 13.阴道难产史; 14.产后出血史 8.子宫破裂史 妊娠合并症心血管病 12.原发性高血压,血压持续 ≥140/90mmHg★ 15.原发性高血压,血压持续≥ 160/110mmHg★ 9.心功能Ⅲ-Ⅳ★ 16.心功能Ⅰ-Ⅱ级★ 10.心房颤动★ 11.先天性心脏病(紫绀 型)★ 17.心肌炎后遗症,心律失常 (频发早搏、传导阻滞)★ 12.肺动脉高压★ 肝病 13.正常<ALT<100单位18.ALT≥100单位★13.重症肝炎★ 14.乙、丙肝病毒携带者19.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14.急性脂肪肝★ 20.肝内胆汁淤积症(ICP)★ 肾病15.(急、慢性)尿路感染 21.肾脏疾病伴肾功能轻度损 害★ 15.肾脏疾病伴肾功能重 度损害★ 呼吸道 疾病 16.肺结核稳定型22.肺结核活动型★ 16.开放性肺结核,粟粒性 肺结核★ 23.哮喘★17.哮喘伴肺功能不全★血液病 17.中度贫血:Hb61~90g/L★24.重度贫血:Hb31~60g/L★ 18.极重度贫血、再障等血 液病★ 18.(7×109≥血小板≥5× 109/L)★ 25.(5×109/L≥血小板≥2× 109/L)★ 19.血小板<2×109/L★

高危孕产妇门诊职责等

南召XXXXXX 高危孕产妇门诊职责 一、目的:高危妊娠筛查工作是围产保健的重要内容,是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此制度。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对所有的孕产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 二、高危孕产妇概念: 1. 年龄小于18岁、大于35岁的第一产产妇(初产妇),40岁以上 的经产妇(已经分娩过一个孩子)。或身材过矮(身高在1.4米以 下),体重过轻(小于45公斤)或过重(大于85公斤)的孕妇。 2. 妊娠合并内科疾病: 在怀孕期间同时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炎、 肝炎、肺结核、糖尿病、血液病、严重贫血、哮喘、甲状腺功 能亢进、子宫良性肿瘤等内科病。 3. 怀孕期间异常: 如母子(女)血型不合、胎儿发育不良、过期妊娠、 骨盆太小、多胎妊娠、胎盘位置异常、羊水太多或太少等。 三、专职人员:XXXX 副主任医师 XXXX 主治医师 四、职责: 1.科室人员负责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登记表”,对孕产妇逐一筛查、登记造册,及时发现高危孕妇。

2.产科医师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进行评分并及时填写“鄂尔多斯市高危妊娠登记簿”,对高危孕产妇进行随诊,出现异常情况予以及时处置。 XXXXX 2018年01月16日

高危孕产妇首诊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 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建档管理 专人负责 早期干预 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 村级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全乡(镇)高危孕产妇,及时将评分在30分以上者报县妇幼保健院,对高危孕妇进行动态管理; 县级医疗机构定期报告给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动态管理。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妇幼保健院负责将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的乡(镇)卫生院 乡妇幼保健人员定期下村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 高危孕产妇的产后访视由乡镇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实施

孕产妇管理制度

孕产妇管理制度 例会制度 1、医院定期召开妇幼保健医生例会。由产科主任主持,医院孕妇中心工作人员、产科医生、护士长参加,院长、主管妇产科工作的副院长、列席参加。主要是传达上级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政策,督促、指导院内孕产妇保健工作,统计院内妇幼卫生信息,开展业务培训。 2、医院妇幼保健人员每月按时参加市级妇幼保健工作例会,上报医院妇幼卫生的统计信息,参加业务培训。 登记制度 1、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HIV监测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登记内空要求准确、真实。 2、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由专人负责,责任到时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产前检查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养、心理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4、产前检查时要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并填写好孕产妇保健手册。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每个孕妇至少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 高危孕妇、或边远地区孕妇要提前待产。有临产征象:腹痛、破水、动红等情况时应立即持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医院住院分娩。 产后访视制度 一、产科应对在医院分娩的产妇安排专人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二、产妇分娩住院期间,医生应随时进行访视,(每天巡视检查不得少于6次)对产妇和新生儿进行认真的询问和检查,及时发现产后危险因素,确保产后母婴安全。 三、产后访视一月内不得少于3次,访视时间:产后7天、14天、28天。产后42天必须作产后检查。 四、产后访视内容:了解产妇一般情况,包括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血压、体温等,检查子宫硬度及有无压痛、会阴伤口愈合情况、观察恶露量及性状;了解乳汁分泌情况,指导产妇正确哺乳、鼓励母乳喂养4—6个月;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并发症。 五、新生儿访视:观察一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计划免疫、新生儿护理及科学育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新版)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新版)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三、服务流程

孕产妇随访服务记录表精编版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医生在第一次接诊孕妇(尽量在孕12周前)时填写。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随访时填写各项目对应情况的数字。 2.填表孕周:为填写此表时孕妇的怀孕周数。 3.孕次:怀孕的次数,包括本次妊娠。 4.产次:指此次怀孕前,孕期超过28周的分娩次数。 5.末次月经:此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 6.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 7.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 8.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若有,请具体说明。 9.个人史:可以多选。 10.孕产史: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若有,填写次数,若无,填写“0”。 11.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12.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辅助检查:进行相应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 13.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 14.保健指导:填写相应的保健指导内容,可以多选。 15.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6.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查日期,并告知孕妇。 17.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

填表说明 1.孕周:为此次随访时的妊娠周数。 2.主诉:填写孕妇自述的主要症状和不适。 3.体重:填写此次测量的体重。 4.产科检查:按照要求进行产科检查,填写具体数值。 5.血红蛋白、尿蛋白:填写血红蛋白、尿蛋白检测结果。 6.其他检查:若有其他辅助检查,填写此处。 7.分类:根据此次随访的情况,对孕妇进行分类,若发现异常,写明具体情况。 8.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9.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0.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1.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医生签名。 12.第4次和第5次产前随访服务,应该在确定好的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或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应的检查,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和记录。

孕产妇管理制度

孕产妇管理制度 登记制度 1.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登记,登记内空要求准确、真实。 2.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产前检查制度 1.新婚及批准生育二胎的,女方户口为寿光农村户籍现住址为文家街道老马店乡的妇女,持户口本、身份证、登记证或准生证到医院妇幼保健科填写个人信息及IC卡,免费领取叶酸,从计划怀孕前三个月服用至孕早期三个月,共服用六个月。 3.为孕产妇办理住院分娩补助申请表及住院分娩补助卡。 4.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养、心理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5.产前检查时要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并填写好孕产妇保健手册。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6.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每个孕妇至少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7.高危孕妇、或边远地区孕妇要提前待产。有临产征象:

腹痛、破水、动红等情况时应立即持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医院住院分娩。 产后访视制度 1.妇幼保健科对本区域内分娩的产妇安排专人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2.产后访视一月内不得少于3次,访视时间: 产后7天、14天、28天。产后42天必须作产后检查。 3.产后访视内容: 了解产妇一般情况,包括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血压、体温等,检查子宫硬度及有无压痛、会阴伤口愈合情况、观察恶露量及性状;了解乳汁分泌情况,指导产妇正确哺乳、鼓励母乳喂养4—6个月;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并发症。 4.新生儿访视: 5.认真填写好产后访视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所见的产妇及婴儿情况。

产妇分娩信息登记表

附件 产妇分娩信息登记表 20 年月 医疗卫生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机构所在地:﹍省(区、市)﹍(地、州)﹍县(区)行政区划代码□□□□□□ 是否助产机构(1是,2不是)□ 1.产妇姓名﹍﹍﹍﹍﹍﹍﹍ 2.孕产妇健康档案编号﹍﹍﹍﹍﹍﹍﹍﹍ 3.建档时间﹍﹍年﹍﹍月﹍﹍日 4.产妇住院病案号﹍﹍﹍﹍﹍﹍﹍﹍ 5.产妇证件类型(1身份证,2户口薄,3护照,4军官证,5驾驶证,6港澳通行证,9其他)□ 6.产妇身份证件号码□□□□□□□□□□□□□□□□□□ 7.产妇出生日期﹍﹍年﹍﹍月﹍﹍日 8.产妇国籍□□□ 9.产妇民族(限中国及台港澳居民填)□□ 10.产妇户籍所在地:﹍省(区、市)﹍(地、州)﹍县(区)行政区划代码□□□□□□ 11.产妇实际居住地:﹍省(区、市)﹍(地、州)﹍县(区)行政区划代码□□□□□□ 12.孕次(含本次)﹍﹍﹍ 13.产次(含本次)﹍﹍﹍ 14.孕周﹍﹍﹍ 15.本次是否属于高危妊娠(1是,2否,3不清楚)□ 16.分娩地点(1医疗内机构,2医疗外机构)□ 17.分娩方式(1阴道产,2剖宫产)□ 18.分娩日期﹍﹍年﹍﹍月﹍﹍日 19.妊娠结局: 第一胎:性别(1男,2女,9性别不明)□,妊娠结局(1活产,2死胎死产)□, 1分钟Apgar评分﹍﹍﹍分 第二胎:性别(1男,2女,9性别不明)□,妊娠结局(1活产,2死胎死产)□, 1分钟Apgar评分﹍﹍﹍分 第三胎:性别(1男,2女,9性别不明)□,妊娠结局(1活产,2死胎死产)□, 1分钟Apgar评分﹍﹍﹍分 第四胎:性别(1男,2女,9性别不明)□,妊娠结局(1活产,2死胎死产)□, 1分钟Apgar评分﹍﹍﹍分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

产妇分娩信息登记表

产妇分娩信息登记表 20 年月 *医疗卫生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 机构所在地:____省(区、市)____市(地、州)___县(区) 行政区划代码□□□□□□ *是否助产机构(1是,2否)□ *1.产妇姓名_________________ 2.孕产妇健康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_ 3.建档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4.产妇住院病案号_________________ *5.产妇证件类型(1身份证,2户口簿,3护照,4,军官证,5驾驶证,6台港澳通行证,9其他)□ *6.产妇身份证件号码□□□□□□□□□□□□□□□□□□ *7.产妇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8.产妇国籍□□□ *9.产妇民族(限中国及台港澳居民填)□□ 10.产妇户籍所在地:*____省(区、市)_____市(地、州)_____县(区)行政区划代码□□□□□□ 11.产妇实际居住地:*____省(区、市)_____市(地、州)_____县(区)行政区划代码□□□□□□*12.孕次(含本次)________ *13.产次(含本次)________ *14.本次是否属于高危妊娠(1是,2否,9不清楚)□ *15.分娩地点(1医疗机构内,2医疗机构外)□ *16.分娩方式(1阴道产,2剖宫产)□ *17.分娩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8.妊娠结局: *第一胎:性别(1男, 2女,9性别不明)□,妊娠结局(1活产,2死胎死产)□, 1分钟Apgar评分____分 第二胎:性别(1男, 2女,9性别不明)□,妊娠结局(1活产,2死胎死产)□, 1分钟Apgar评分____分 第三胎:性别(1男, 2女,9性别不明)□,妊娠结局(1活产,2死胎死产)□, 1分钟Apgar评分____分 第四胎:性别(1男, 2女,9性别不明)□,妊娠结局(1活产,2死胎死产)□, 1分钟Apgar评分____分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1.本表要求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填报。县(区、市)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催报并审核本辖区助产机构报送的数据。 2. 产妇分娩包括住院分娩和医疗机构外分娩。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收集并报送本辖区 医疗机构外产妇分娩信息。 3.产妇分娩10日内通过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报送。 4.带(*)号的为必填项。

分娩信息登记

各乡镇(街道办)计卫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民营助产机构: 为加强产妇分娩信息管理,根据《黔西南州卫生和计生生育委员会转发<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产妇分娩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15?27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尽快组织开展产妇分娩信息登记直报工作,并明确一名信息登记报送员或分管负责人(详见附件1),具体负责产妇分娩信息登记报送和审核管理工作;县卫计局负责催报并审核本辖区助产机构报送数据落实情况及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导检查,纳入产科质控和岗位目标检查。 二、产妇分娩包括住院分娩和医疗机构外分娩。住院分娩的由分娩机构登记填报,院外分娩的由分娩人所在地计卫中心负责收集和上报,要确保上报的信息全面及准确;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其他医疗保健机构及时完成辖区内人员在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分娩信息的直报工作。 三、登记上报信息要完整。各乡镇计卫中心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做好孕产妇的摸底登

记,为辖区每一位常住孕产妇及时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编写“孕产妇健康档案号和建档时间”,并提供给服务对象或记录在本人《孕产妇保健手册》上,以便产妇提供给分娩机构或信息登记上报机构,完整《产妇分娩信息登记表》;县直医疗机构和各民营有关医疗机构要做好孕产妇健康检查和检查时间登记,并将检查内容和时间提交服务对象或记录在本人《孕产妇保健手册》上保存备用;网络直报过程《产妇分娩信息登记表》中无“孕产妇健康档案号和建档时间”等信息的均为不合格。 四、确保产妇身份证等信息准确。该系统设置了身份证信息审核校验功能,不符合身份证号码格式的产妇信息不能上报,而且身份证信息审核不通过,请确保产妇身份证准确。如确实核实不了请勾选其他身份证件;产妇分娩信息主要是指自然分娩和经剖宫分娩的信息,28周后引产不需填报;产妇分娩信息登记表中“妊娠结局”中的“第一胎、第二胎、第三胎、第四胎”填写本次单胎或多胎妊娠情况,既往生育史填写在“孕次、产次”中。 五、信息报告时间。各有关单位自发文之日起通过本单位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网址、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向本单位负责网络直报的人员索取)开始登记上报,所有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在产妇分娩10日内,要通过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报送。6月底前完成1-4月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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