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鑫源煤矿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

鑫源煤矿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

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要

云陆矿采评报〔2010〕第151号

评估对象: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评估机构:云南陆缘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该采矿权核定的矿区范围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方提供“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客观、公平、合理的市场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评估基准日保有(122b+332+333)类资源储量20.95万吨,金属量486.26千克,平均品位Au2.32克/吨。其中:(122b)类基础储量0.78万吨,(332)类资源量0.12万吨,(333)类资源量20.05万吨。(122b)类基础储量、(332)类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1.0,(333)类可信度系数取0.8。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16.94万吨,金属量390.97千克,平均品位Au2.31克/吨。设计损失量12.71万吨,采矿回采率取95%,评估用可采储量4.02万吨,金属量95.64千克,平均品位Au2.38克/吨。矿石贫化率5%,矿山生产能力5.00万吨/年,评估计算年限0.85年。产品方案为合质金(成色99.95%),销售价格216.66元/克。折现率8%。采矿权权益系数5.38%。

评估结论:本公司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84.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全部属采矿权价款。

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评估有效期限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使用。本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况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董通生

项目负责人:李英龙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李英龙(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采矿工程教授)

董通生(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高级经济师)

云南陆缘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目录

一、报告正文

1.评估机构 (1)

2.委托方概况 (1)

3.矿业权人概况 (1)

4.评估目的 (2)

5.评估对象和范围 (2)

5.1 评估对象 (2)

5.2 评估范围 (2)

5.3 矿业权历史沿革 (3)

5.4 矿业权评估史 (4)

5.5 矿业权有偿处置情况 (4)

6.评估基准日 (4)

7.评估依据 (4)

8.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5)

8.1 矿区位置和交通 (5)

8.2 矿区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6)

8.3 地质工作概况 (6)

8.4 矿区地质概况 (7)

8.5 矿产资源概况 (9)

8.6 开采技术条件 (12)

8.7 矿山开发利用现状 (14)

9.评估实施过程 (15)

10.评估方法 (15)

10.1 评估方法的选取 (15)

10.2 收入权益法的计算公式 (16)

11.储量核实报告及开采设计方案评述 (16)

11.1 储量核实报告评述 (16)

11.2 开采设计方案评述 (17)

12.评估参数的确定 (17)

12.1 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17)

12.2 价款评估用剩余资源储量 (18)

12.3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19)

12.4 开采方式、选冶工艺 (20)

12.5 开采、选冶技术指标 (20)

12.6 可采储量 (20)

12.7 产品方案 (21)

12.8 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 (21)

12.9 销售收入估算 (22)

12.10 采矿权权益系数 (23)

12.11 折现率 (23)

13.评估假设 (24)

14.评估结论 (24)

15.特别事项说明 (25)

15.1 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 (25)

15.2 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25)

15.3 评估结论有效的其他条件 (25)

16.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25)

17.矿业权评估报告日 (25)

18.评估责任人 (26)

19.评估人员 (26)

二、附表目录

附表一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价值估算表

附表二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评估可采储量估算表附表三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

三、附件目录(与相应附件装订在报告正文、附表之后)

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云陆矿采评报〔2010〕第151号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委托,云南陆缘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对“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进行了尽职调查、收集资料和评定估算,并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在2010年9月30日所表现的价值作了公允反映。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论报告如下:1.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名称:云南陆缘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48号科研楼7层;

法定代表人:董通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30103100007748;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8]007号。

2.委托方概况

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3.矿业权人概况

矿业权人: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见附件第17页);

住所:南宁市滨湖路42号宁汇大厦15层;

注册号:450100*********(1-1);

法定代表人姓名:林坤;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佰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捌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矿产开发开采业的投资、销售:矿产机械、矿产品(涉及许可证凭

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证经营),矿产开发咨询服务等(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属独立经营的民营企业。公司前身为1999年5月7日成立的凭祥市黄金堆浸总厂,现公司名称为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对矿产开发开采业的投资与销售工作。

4.评估目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该采矿权核定的矿区范围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方提供“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客观、公平、合理的市场价值参考意见。

5.评估对象和范围

5.1 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

5.2 评估范围

据桂国土资矿评合字〔2010〕第31号《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评估范围为: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矿区范围,矿区面积:3.3679平方千米;开采深度:+350.1米至+230.1米标高(1985年国家高程基);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见附件第11页),拐点坐标见表1:

表1 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号

1980西安坐标系1954年北京坐标系

X Y X Y

A'2450390.40 36377425.54 2450450.00 36377500.00

A 2450720.40 36378765.56 2450780.00 36378840.00

B 2450740.39 36381985.58 2450800.00 36382060.00

C 2449940.38 36381985.58 2450000.00 36382060.00

D 2449940.40 36377425.54 2450000.00 36378860.00 矿区面积 3.3679平方千米

开采标高350.1米至230.1米(1985年国家高程基)350米至230米(1956年黄海高程)本次评估范围即为上述矿区范围。该范围与原《采矿许可证》(证号:4500000620074)划定的矿区范围一致(本报告以下开采标高均参照原《采矿许可证》采用1956年黄海高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对凭祥埂土金矿原《采矿许可证》

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矿区范围内(证号4500000620074,标高350至230米,面积3.3679平方千米)及原《采矿许可证》平面范围内,开采标高230米以下的资源储量进行了核实;开采设计的矿区范围全部位于上述矿区范围内。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范围内未设置其他矿业权,无矿业权权属争议。

5.3 矿业权历史沿革

在2003年4月之前,广西凭祥埂土金矿的采矿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登记,《采矿许可证》证号为4500000120008,采矿权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矿区面积2.536平方千米,生产规模20万吨/年,有效期贰年(自2001年3月至2003年3月),开采深度350至200米标高。2002年2月该矿因事故停产至2006年7月。

2003年4月12日,经广西国土资源厅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将该采矿权转让给广西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变更后的《采矿许可证》证号:4500000320017,采矿权人:广西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名称:广西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凭祥市埂土金矿;生产规模2.00万吨/年;有效期限叁年,自2003年4月至2006年4月;矿区面积2.536平方千米;开采深度由350米至200米标高;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见表2。

表2 证号为4500000320017《采矿许可证》范围拐点坐标表 点号

X Y 备注 A

2450780.00 36378840.00 1954年北京坐标系 B

2450800.00 36382060.00 C

2450000.00 36382060.00 D 2450000.00 36378860.00

矿区面积:2.536平方千米

开采深度:由350米至200米标高(1956年黄海高程)

2006年7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了延续后的《采矿许可证》,证号:4500000620074;采矿权人: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生产规模:2.00万吨/年;有效期限:叁年,自2006年7月7日至2009年7月7日;矿区面积扩至:3.3679平方千米;开采深度:由350米至230米标高;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同表1。

上述《采矿许可证》(证号:4500000620074)有效期届满前,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延期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

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源厅同意其于2010年10月31日前提交该采矿权登记申请材料。

5.4 矿业权评估史

在本次评估之前,广西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曾于2006年委托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采矿权(采矿权名称:广西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凭祥市埂土金矿采矿权)进行过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1月31日;评估计算服务年限为1年零5个月;评估目的为有偿处置矿业权价款;评估结论为36.86万元人民币。

5.5 矿业权有偿处置情况

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范围全部属国家出资探明的矿产地。据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用收据》(桂O(04)NO.0013242),并经评估人员核实,2006年8月3日,广西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缴纳该采矿权价款36.86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捌仟陆佰元整)。

6.评估基准日

本评估项目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0年9月30日。评估报告中的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评估基准日的客观有效标准。

选取201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一是考虑到该时点距实际评估日期较近,便于企业提供评估所需资料及评估机构进行市场分析调查和评估测算;二是便于与相关机构和部门的储量核实、开发方案设计及评审工作相衔接;三是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合同编号:桂国土资矿评合字〔2010〕第31号)进行选取。

7.评估依据

7.1法规依据

(1)1996年8月29日修改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3)《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部国土资发〔2000〕309号);

(4)《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部国土资发〔2008〕174号);

(5)《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编著,2008年8月中国大地出版社出版);

(6)《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编著,2008年10

月中国大地出版社出版);

(7)《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订)——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

(8)《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10)《岩金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5-2002);

(11)《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

7.2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

(1)《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合同编号:桂国土资矿评合字〔2010〕第31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广西凭祥市埂土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桂资储备案[2010]20号);

(3)《<广西凭祥市埂土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桂储伟审[2010]07号);

(4)《广西凭祥市埂土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编制,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2009年12月11日提交);

(5)《<广西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凭祥市埂土金矿开采设计>评审意见书》(桂国土矿开审[2010]30号);

(6)《广西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凭祥市埂土金矿开采设计方案》(广西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原广西冶金设计院)2010年4月编制);

(7)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评估资料;

(8)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相关资料。

8.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8.1 矿区位置和交通

凭祥埂土金矿矿区位于凭祥市区北东向75°直距约13千米处,北侧紧邻龙州县,行政区划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上石镇板布村(西段)及夏石镇丰乐村埂土屯(东段)。地理坐标:东经106°48′45″~106°50′30″,北纬22°08′22″~22°09′15″。

矿区距湘桂铁路的上石站和322国道6千米,有简易公路相通,交通较方便。

8.2 矿区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矿区地形属中低山的半岩溶峰丛山地混杂地貌,山峰标高400~450米,谷底为250~300米,相对高差150~200米左右。矿区附近未见常年水流,多为下雨沟满、雨过沟干的小溪流,岩溶区内为密灌植物半覆盖,熔岩区为浮土植被覆盖,岩层露头较少。矿区属高温多雨的亚热带气候,无霜冻,年平均气温22℃,平均降雨量1350毫米。

该区居民以壮族为主,人口密度在100~150人/平方千米左右,但宜耕种面积少,是广西贫困市县之一。矿区农作物主要为水稻、玉米等,经济作物以八角、甘蔗为主,辅以热带水果,居民总体生活水准不高。近年来,随着金矿的勘查与开发,居民通过劳务输出、入股开矿及从事相关的服务业,有不少的居民已经走上致富之路。

8.3 地质工作概况

1973~1975年,该区进行了1:20万区域地质调查。

1989~1994年,进行1:2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

1993~1994年,进行1:5万区域地质测量。

1992~1994年,原广西南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进行化探异常检查发现①号矿体,1993~1994年,提交了埂土金矿TC33至TC27地段储量计算说明书,经广西地矿局审查,提交E级氧化矿矿石量21.715万吨,金金属量705千克;原生矿E 级矿石量42.616万吨,金金属量2365千克。随后夏石镇政府和市黄金公司组织民采,属于私挖滥采行为。

1995~1997年,进行了1:5万地球化学普查,在该区圈定了Au成矿远景区。

1997~1998年,对部分民采坑进行地质编录。

2000年5月,广西鑫宝公司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对该矿区进行普查,对①号矿体地表做了较系统控制,深部以稀疏钻孔控制,并于同年9月提交了《广西凭祥市埂土矿区金矿中间性普查报告》,控制D+E级表内氧化矿矿石量为74.1万吨,金属量2005千克,其中D级363千克,E级1642千克;表外原生矿E级金属量4037千克。

2001年,鑫宝公司在板布旧采坑周围进行了以冲击钻为主要手段的普查,发现了小金矿体。

2002年11月,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对矿山的资源储量进行了核实,编写了《广西凭祥金矿埂土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经南宁市储伟资源咨询有限公司评审(桂

储伟审[2002]43号)通过,并报广西国土资源厅认定(2003年1月13日出具〈关于

《广西凭祥金矿埂土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认定书〉)(桂国土资认储[2003]4号)。

受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于2009年6月至11月对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地质工作。经核实,截止2009年6月底,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矿区范围内保有氧化矿石量4.90万吨,金属量83.00千克;保有原生矿石量16.04万吨,金属量403.26千克。在矿区平面范围内,开采标高230米以下,另有(333)类原生矿22.12万吨,金属量551.85千克。

8.4 矿区地质概况

8.4.1地层

矿区内出露地层较简单,因受断层破坏,出露不完整,从老到新有:

(1)上石炭统马平组第二段(C

2

m2):分布于矿区南部(凭祥—大黎断裂以南),岩性为灰白色、浅灰色块状—厚层状白云质灰岩、白云岩、微晶灰岩夹白云质条带,局部见条纹、条带构造。厚度192米,矿区出露不全。

(2)下三叠统北泗组(T

1

b):按岩性划分为六个岩性段,矿区内出露三、四、五、六段,分述如下:

第三段(T

1

b3):分布矿区中南部,岩性为灰色中—厚层状微晶灰岩、白云质灰岩,

厚度大于100米,出露不全,与下伏C

2

m2为断层接触。

第四段(λT

1b4):按岩性可划分为三层,矿区内出露二层:第二层(λT

1

b4-2),

分布于矿区中部F

2~F

3

之间,岩性为酸性熔岩,凝灰质熔岩,为矿区金矿的主要赋矿

岩系;第三层(btT

1b4-3),分布于λT

1

b4-2北侧,岩性为凝灰质熔岩、凝灰岩、沉凝灰

岩,与下伏λT

1

b4-2熔岩呈整合接触。

第五段(T

1

b5):分布于矿区北东部,岩性为深灰色中—薄层状疙瘩状灰岩、泥岩、

砂屑灰岩,与下伏btT

1

b4-3呈整合接触。

第六段(T

1

b6):分布于矿区北西部,岩性为灰色—深灰色中厚层状疙瘩状灰岩、疙瘩状微晶灰岩、白云质灰岩等,矿区出露不全。

(3)第四系(Q):主要分布于北西部的洼地中,为一些冲积物、洪积物和溶积物

的含砂粘土及砂砾。

8.4.2构造

(1)褶皱

矿区位于龙州—凭祥弧形构造南段,因受断裂破坏,褶皱形迹表现不完整,主要有:

①凭祥背斜:位于凭祥市区至龙塘、那堪一带,轴向近南北向,轴部地层为上石炭统、下二叠统灰岩,由于断层破坏,两翼不对称。

②上石—夏石背斜:轴向北东,轴部地层由石炭—二叠系灰岩组成,也不对称。

(2)断裂

矿区主要构造为断裂构造,大体可分为东西向及北东向两组:

①东西向断裂

F

1

(凭祥—大黎活动性深断裂):位于埂土以南一线,近东西向展布,两端均延伸出矿区外,产状360°∠80°,北盘为北泗组灰岩,南盘为马平组灰岩。从区域看,该断裂不仅控制南北两侧构造线的展布,而且对两侧的沉积构造和岩浆活动也有明显的控制作用;从早三叠世的南北沉积情况看,该断裂沉积时间应早于印支期,而又切过早白垩世及第三纪地层,证明它在燕山喜山期仍有活动。

②北东向断裂

F 2(埂土断裂):分布于矿区中部,为凭祥—大黎F

1

深断裂的侧翼断裂,长2000

多米,破碎带宽20~50米,走向45~60°,南西端与凭祥—大黎深断裂成30°交角,倾向北西,倾角几乎直立,属压扭断层。该断层具有断层角砾岩和压碎岩,角砾岩由两侧岩石角砾组成;压碎岩由受挤压的火山熔岩和碎屑组成,岩石多受不同程度的蚀变和矿化,强者成为金矿体或金矿化体,为容矿构造。

F 3:大致与F

2

平行,位于矿区北部板布—那兰一线,往东、西延出区外。产状

320~330°∠70~80°。为那兰金矿体的赋矿断层。

8.4.3岩浆岩

矿区岩浆岩活动为印支早期的海底喷发的酸性熔岩、凝灰岩、沉凝灰岩,以巨厚层夹于北泗组灰岩中,分布于矿区中部。岩石的蚀变与断裂的关系密切,在断层破碎带中岩石硅化强烈,石英呈团块状、细脉状、网脉状,普遍黄铁矿化(褐铁矿化)、金矿化、绿泥石化,远离破碎带,岩石的蚀变明显减弱。

8.5 矿产资源概况

8.5.1矿体特征

金是目前矿区发现的唯一有用矿产,包括埂土矿段和板布矿段,二者相距500米。

埂土矿段:即①号金矿体,位于16线~55线之间,矿体总长约900米,受F

2

裂控制,矿体赋存于断裂破碎带中,矿体呈楔形透镜体产出,产状近直立(>85°),倾向时南时北。氧化还原界面随地形起伏,由西向东倾伏。除9~19线未见矿外,其它基本连续。55~45线矿体氧化矿已采空。45~37线矿体由TC4301和YK3901控制,长125米,厚度变化较大,TC4301厚4.88米,YK3901厚1.08米,平均品位0.81克/吨。37~19线长110米,最大厚度13米,矿体中部有非矿火山岩夹层,平均品位2.75克/吨,工程控制标高275~300米,目前已采至氧化矿/原生矿混合矿石。9~6线长188米,由YK0702、YK0502、BT0801和ZK0401控制,平均厚度8.14米,平均品位1.39克/吨,BT0801工程及ZK0401孔中,矿体见有夹石(Au<0.5克/吨),所

b4-2),与见的夹石厚度在数米到十几米之间。矿体顶板为蚀变较弱的压碎熔岩(λT

1

矿体的界线不甚清楚。矿体底板为北泗组灰岩,与矿体界线清楚。

b4基底板布矿段位于埂土矿段以西约500米,矿体产状比较平缓,受火山岩λT

1

灰岩溶蚀面古地形控制,即灰岩溶蚀面凹陷处有矿,突起处矿体变薄或缺失。灰岩顶部普遍存在厚度不等的粘土风化壳,部分粘土风化壳有金矿化。已发现的板布矿段全部为氧化泥质矿石,与埂土氧化矿石相似,即强风化弱硅化褐铁矿化破碎火山岩和混有火山岩块的粘土层,矿化强度与褐铁矿化、硅化与破碎程度呈正相关,而与高岭土化负相关。矿石结构松散,矿物成分为石英、绢云母、高岭土、绿泥石、褐铁矿。矿体有5个见矿冲击钻孔控制,矿体呈平缓透镜体,长轴北北西,长大于40米,平均宽20米,单孔见矿厚2.0~10.05米,平均6.4米,金品位1.02~1.93克/吨,平均1.23克/吨。该矿体已采空。

8.5.2 矿石质量

(1)矿石矿物组分

矿区矿石矿物主要成分为石英50~72%,绢云母20~44%,长石<10%,铁质<2%,高岭石<5%等。

(2)矿石结构构造

矿石的结构:氧化矿石具角砾结构、压碎结构,风化后呈松散粒状结构;原生矿石为致密结构、角砾结构。

矿石主要构造有:氧化矿石具角砾状构造、压碎状构造、松散状构造;原生矿石为浸染状构造、条带状构造、压碎状构造、角砾状构造及块状构造。

(3)矿石化学组分

矿石化学组分见表3、表4。

表3 埂土金矿矿石光谱半定量全分析结果

项目

含量(%)

项目

含量(%)

项目

含量(%)

氧化矿原生矿氧化矿原生矿氧化矿原生矿

Cu 0.002 0.005 Fe 4 5 La 0.01 0.01

Pb 0.002 0.003 W 0.03 0.10 Zr 0.05 0.05

Zn 0.01 0.01 Mn 0.05 0.01 Yb 0.0004 0.0004

Ag 0.0001 0.0001 Ga 0.002 0.002 Na 0.03 0.1

Sn 0.001 0.001 Nb 0.001 0.001 Co 0.002 0.01

Ba 0.03 0.02 Cr 0.004 0.002 K 0.5 1

Be 0.0003 0.0001 Ni 0.002 0.001 Sr 0.02 0.01

As 0.10 0.65 Ti 0.50 0.40

P 0.02 0.03 Al 10 8

Sc 0.001 0.002 V 0.01 0.008

Mg 0.6 1.0 Ca 0.3 2

Si 主量主量Y 0.004 0.005

表4 氧化矿石化学多项分析结果

项目Au Ag Cu Pb Zn

含量 2.65克/吨0.38克/吨0.0019% 0.003% 0.012%

项目As Sb SiO2Fe2O3

含量(%) 0.117克/吨0.0035克/吨68.85% 6.49%

(4)矿石类型

按选矿性能和自然类型可分为氧化矿和原生矿石。

(5)矿体围岩和夹石

矿区矿体赋存于构造破碎带中,含矿岩性为硅化压碎岩,岩石具硅化、绢云母化、

黄铁矿化等蚀变。矿体顶板岩石为熔岩,矿体底板为灰岩、白云石灰岩,质地较硬,岩石较完整。控矿破碎带与底板围岩接触界线比较清楚,与顶板围岩接触界线不清。

矿体沿走向局部有无矿段出现(天窗),具金矿化。

(6)矿石氧化情况

凭祥埂土金矿①号矿体的矿石按自然类型分为氧化矿和原生矿。氧化矿石以铁染—褐铁矿化为特征,肉眼较易鉴别。其氧化深度为东深西浅,东段(15线以东)氧化

深度达到187米标高以下,仅于0线的采坑中见到残留于氧化矿石中呈不规则团块状

深灰色原生矿包。而西段(15线以西)氧化深度仅到280米标高(地表以下30~50米)附近,该标高以下为灰白色—深灰色原生矿,一般硅化较强,石英呈团块状,细

脉状,网脉状,普遍黄铁矿化,绿泥石化。

8.5.3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矿区金矿石主要有氧化矿石和原生矿石。氧化矿石为褐色、红褐色铁染绢英岩化

压碎岩及流纹岩,矿石为角砾状、压碎状结构,风化后呈松散状结构,原生矿石为深

灰色—灰绿色,致密、角砾结构,浸染状、条带状、压碎状、角砾状、块状构造,具

硅化、绿泥石化。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采用制粒堆浸提金法提取金。

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对矿石进行了全泥氰化浸出试验、氰化前的预处理试验,对氧化矿石还进行制粒与不制粒的对比试验。试验结果见表5。

表5 不同试验条件下的浸出试验结果

试样试验方式原矿品位(克/吨)粒度浸出时间浸出率(%)埂土氧化矿未制粒柱浸 2.64 -25毫米8天92.04 6千克/吨水泥制粒柱浸 2.65 -25毫米8天92.08

10千克/吨水泥制粒柱 2.63 -25毫米9天92.02

埂土氧化矿预处理后全泥氰化 2.53 -180目22小时93.68

埂土原生矿预处理后全泥氰化 3.07 -180目22小时8.79 未预处理全泥氰化 3.07 -180目24小时 3.58

焙烧后全泥氰化 3.24 -180目22小时60.80 试验结果表明:埂土金矿氧化矿石氰化浸出性能好,-180目的物料全泥氰化浸出,22小时金的浸出率达93.68%。

埂土金矿原生矿的氰化浸出性能差,-180目的物料常规氰化浸出24小时,金的氰化

浸出率仅为4.58%。如果矿石先经碱预处理2小时,再氰化浸出,金的浸出率为8.79%。

若矿石先氧化焙烧,经碱预处理2小时后再氰化,金的浸出率可提高到60.68%。如果先经浮选,再进行焙烧、细磨和氰化,并延长氰化时间,有可能提高浸出率,有待试验研究。

8.6 开采技术条件

8.6.1 水文地质条件

(1)自然环境条件

矿区地形属中低山的半岩溶峰丛山地混杂地貌,附近未见常年水流,多为下雨沟满、雨过沟干的小溪流。岩溶区内为密灌植物半覆盖,熔岩区为浮土植被覆盖,岩层露头较少。属高温多雨的亚热带气候,无霜冻,年平均降雨量1350毫米。

(2)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主矿体位于埂土屯前半封闭洼地中,地表水系不发育,地表水主要来自埂土水库,该水库库容约10万立方米,水源来自上游水沟和一个下降泉,平水期排泄量约700立方米/天。泉水出露标高305米,平水期涌水量427立方米/天。

赋矿岩石火山岩为隔水层,矿体底板灰岩为溶洞裂隙含水层。氧化矿位于地下水位以上,目前采坑最低标高250米,只有埂土水库外泄和大气降水形成的积水,尚未见地下水出露,历史上未发生过洪涝灾害。

(3)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及动态变化

矿区地势较高,区内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雨补给。孔隙水主要贮藏和运移于松散层孔隙中,径流特征主要为分散垂直向下渗透,排泄特征主要是以分散渗流的形式下泄补给裂隙地下水。裂隙地下水埋藏、分布、运动规律主要受岩石的裂隙类型、裂隙性质、裂隙发育程度及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等因素控制,埋藏、分布不均一,一般没有统一的地下水面,沿岩石裂隙渗流及网脉流动,部分以小泉的形式在洼(谷)地里排泄。

(4)矿体与地下水的关系

区内发现的金矿体均分布在海拔标高250~355米的山坡上,矿体均位于地下水位及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之上,地下水对矿床开采无影响。

(5)矿床疏干排水条件

区内矿体均分布于地势较高山坡上,山坡坡度一般15~40°,地形条件有利于排水,矿床自然排水条件较好。

(6)水文地质条件现状

矿区经多年开采后,水文地质条件变化不大。在矿体的16线至7线形成较大的采坑,埂土水库外泄和大气降水形成的积水,需要人工排水方可排干。

综上所述,矿区矿体均位于地下水位以上,矿体主要充水含水层富水性弱,充水水源以大气降水为主,且地形条件有利于排水,矿体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8.6.2 工程地质条件

(1)工程地质岩组特征

按采坑边坡稳定性划分,①号矿体围岩大体分两种:一是矿体北盘的强风化火山岩,但因岩石中有较多的粘土矿物,其结构比较松但不很散,属松散—半松散非层状边坡结构,开采时一般不需要爆破,可用挖掘机直接挖掘,边坡角不宜大于45度;二是矿体南盘的厚灰岩,致密坚硬,层理不发育,有中—弱溶蚀现象,稳定性较好。但局部发育顺开采面的垂直劈理,在过去沿劈理面曾发生多次坍塌,在矿体与灰岩接触面陡立和高临空状态下,不能以火山岩与灰岩界接触界面作为自然边坡。边坡角不宜大于60度。板布矿点四周围岩均为强风化火山岩。

(2)不良结构面特征

矿区内主要不良结构面是近于直立的F

次级断裂破碎带和矿体顶板的蚀变熔岩,

2

既控矿,又关系矿体围岩稳定性,也是主要采掘对象与边坡体。破碎带宽度往往就是矿化带宽度。由于断裂带内岩石破碎和劈理化程度不同,采掘作业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边坡安全,遇有边坡不稳情况要随时排险。

(3)自然斜坡的稳定性

矿区内自然斜坡均为岩质斜坡,岩性主要熔岩、凝灰岩、沉凝灰岩。自然岩质斜坡的坡角一般随坡高的增加而减小,调查中未发现自然地质因素所致不良工程地质现象,自然岩质斜坡稳定性好。

(4)工程地质条件现状

根据对矿区的实地调查,矿山主要开采地段在16~47线的矿体,矿体采掘较深,形成较大的采空区。在31~39线的采坑南缘,顺开采面有沿灰岩垂直劈理形成的高临空区,极易发生坍塌和掉块。在16~0线的采坑北缘,地表剥采较深,在边坡形成较大的采空边坡,易发生塌方或掉块。

(5)未来开采工程地质条件预测评价

矿区为露天开采,经多年采矿,矿区目前16~47线地表采掘较深,形成较大的采空区,同时形成了较大规模高陡临空边界,若继续往深部开采,特别是采矿过程受人工爆破的影响,高陡临空边界的岩石可能会产生松动,从而产生塌方或掉块,并有可能引发地面塌陷、坍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造成安全隐患,危及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

综上所述,矿区露采边坡稳定性较好,局部较差,工程地质条件中等。

8.6.3 环境地质条件

(1)矿区环境条件

矿区内居住的全部为农业人口,现有建筑以砖瓦结构民房为主,部分为砖混结构楼房,耕地为水田和旱地。矿区内无已经划定的文物保护区,无已经开发的旅游区和已列入开发规划的旅游区。

矿区内地下水为软—微硬的中性淡水,供一般锅炉用水时,为锅垢多,具软沉淀物,不起泡,非腐蚀性水。地表水为极软的弱酸性淡水,供一般锅炉用水时,锅垢少,具中等沉淀物,不起泡,半腐蚀性水。

矿山堆淋场及废矿碴都建设了拦砂坝和废液处理池,对外部环境的影响不大。矿区采矿为地表开采,对地貌及地表植被有一定破坏。在埂土屯前面的采坑北缘,由于边坡较高,地表易发生塌方,破坏地表植被。

(2)矿床往后开发对环境的影响

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噪声和尾矿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矿区环境地质条件属中等复杂类型。

8.7 矿山开发利用现状

据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因生产事故,该矿自2002年一直停产整顿至2006年7月。2006年7月7日,该矿获得新《采矿许可证》(证号:4500000620074)后,重新恢复开采。上述《采矿许可证》于2009年7月7日届满到期后,矿山采矿作业停止至今,堆浸场正对以往已经采出的矿石进行堆浸、喷淋。

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公路开拓和汽车运输,采出原矿破碎后就近堆浸

喷淋。提金工艺为堆淋氰化法,其工艺流程为:原矿—破碎—筑堆—氰化浸出—活性吸附—载金炭解吸—电解—火法冶炼—成品金。

该矿山财务制度不健全,无法向评估人员提供投资、成本等财务资料。

9.评估实施过程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矿业权评估的政策和法规规定,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本公司组织评估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凭祥埂土金矿采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1)评估委托阶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0年10月8日采用抽签方式选择评估机构的结果,委托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2010年10月8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结果公告(2010年第4号)”(见附件第116页),明确了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2010年10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本公司签署了《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2)尽职调查阶段:2010年10月12日,本公司组成以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李英龙为负责人的评估项目组。2010年10月13日评估项目组成员董通生、叶桂红一行二人,在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李研、地质工程师韦德业的陪同下,到矿区对纳入评估范围的采矿权进行现场查勘和产权核查,收集、核实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阶段:2010年10月15日至2010年10月24日,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复核评估结论,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

(4)提交报告阶段:2010年10月25日,本公司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10.评估方法

10.1 评估方法的选取

2009年12月11日,广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提交了《广西凭祥市埂土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报告经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并进行了备案;2010年4月,广西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原广西冶金设计院)提交了《广西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凭祥市埂土金矿开采设计方案》,该设计方案也经相关部门评审通过,但是该设计方案中的经济评价内容比较概略,不能满足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的需要。广西鑫宝矿业有限责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非法采矿和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鉴定暂行办法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非法采矿和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鉴定 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违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鉴定工作,为依法惩处违法采矿犯罪行为提供认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我省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鉴定原则 鉴定过程始终应贯彻依法、公正、合理的原则;鉴定结论应客观真实、合法有效,满足对非法采矿和破坏性采矿者司法认定的需要。 二、非法采矿和破坏性采矿行为的认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非法采矿: 1、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包括: (1)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2)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3)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4)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5)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2、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 3、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二)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破坏性采矿: 采矿权人违反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并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包括:开采顺序或开采方法不合理,开采回采率或采矿贫化率达不到设计要求,选矿工艺不合理或选矿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对暂时不能综合开采的矿产、采出而暂时还不能综合利用的矿产或含有有用组分的尾矿,应当但没有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损失破坏等。 三、鉴定组织单位、鉴定开展单位和鉴定程序 (一)鉴定组织单位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对违法采矿行为认为涉嫌犯罪需要进行鉴定时,由负责查处违法采矿行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鉴定。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要求对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进行鉴定时,由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向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函提出,接受具函的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鉴定。 (二)鉴定开展单位 由负责查处违法采矿行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接受具函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直接开展,也可委托具有乙级以上地质勘查资质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资格的单位开展。(三)鉴定程序 包括确定鉴定单位、开展鉴定、形成鉴定报告、申请确认、出具鉴定结论五个程序。 1、确定鉴定单位:对于案情简单、鉴定技术要求不复杂,国土资源部门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进行鉴定的,可以由负责查处违法采矿行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接受具函的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开展;其他情况由负责查处违法行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接受具函的国土资源部门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延续采矿审批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延续采矿审批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国土资发〔2009〕231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严格依法做好延续采矿审批登记是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法定职责。最近一段时间,有个别采矿权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延续采矿登记申请,影响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的依法行政。为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延续采矿审批登记工作,并与我省非煤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相衔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2009年10月1日(含)以后到期的,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的有关规定,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不再受理该申请。 按规定需要到国土资源部申请办理延续采矿登记手续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50日前,到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延续登记审核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延续登记审核手续的,不再受理该申请。 二、纳入各市非煤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经省非煤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核准为单独保留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在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之间到期,属省国土资源厅颁证的采矿权,采矿权人应当在2009年9月30日前到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逾期不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不再受理该申请。 三、纳入各市非煤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经省非煤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核准为单独保留或参与整合的已划定矿区范围的非煤矿山企业,划定的矿区范围保留期在2009年9月30日(含)前已经到期,属省国土资源厅颁证的采矿权,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在2009年9月30日(含)前到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延长划定矿区范围保留期手续。逾期不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延长登记手续的,不再受理该申请。 纳入各市非煤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经省非煤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核准为单独保留或参与整合的已划定矿区范围的非煤矿山企业,划定的矿区范围保留期在2009年10月1日(含)以后到期,属省国土资源厅颁证的采矿权,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在划定的矿区范围保留期期满前3个月内,到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延长划定矿区范围保留期手续。逾期不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延长登记手续的,不再受理该申请。 四、参与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并换发了采矿许可证的煤矿(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60号)等省政府要求关闭或拟关闭的煤矿除外)、未参与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的市营以上煤矿,采矿许可证在2009年9月30日(含)前到期,属省厅颁证的采矿权,采矿权人应当在2009年9月30日(含)前到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延续采矿登记手续。逾期不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不再受理该申请。

陕西集华柴家沟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集华柴家沟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北马坊煤矿 陕西省永寿县碾子沟煤矿 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彬县陈家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旬邑县席家山煤矿 旬邑县清塬煤矿 旬邑县中达燕家河煤矿 旬邑县七里川煤矿 淳化县安子洼煤矿 澄合矿务局 韩城矿务局 蒲白矿务局 韩城市秦东洗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蒲城县罕井煤矿 陕西省蒲城县煤矿 蒲城县金宇煤矿 陕西省澄城县尧头斜井 白水县东风煤矿 合阳金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合阳县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汉中煤矿 陕西省镇巴县煤矿 镇坪县大河煤矿 延安市宝塔区建设煤矿 延安市禾草沟一矿 子长县第二发电厂联办自备煤矿 黄龙县小寺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黄陵县金龙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黄陵县仓村乡金咀沟煤矿 黄陵县煤炭计量站煤矿 神东天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榆阳区二墩煤矿 榆阳区长城煤矿 榆阳区永乐煤矿 榆林市榆阳区白鹭煤矿 榆林市榆阳区农垦榆卜界煤矿 神木县贺川镇母河沟煤矿 神木县沙峁乡哈拉沟煤矿 神木县麻家塔乡大河湾村办煤矿 神木县煤炭公司燕家塔煤矿 神木县大柳塔镇后柳塔煤矿 神木县大柳塔镇东风联营煤矿

神木县西沟乡三道河村凉水井煤矿 神木县麻家塔乡敖包沟煤矿 神木县店塔镇石窑店煤矿 神木县大砭窑气化煤有限责公司 神木县西沟乡花墩沟煤矿 神木县瑶镇乡讨老乌素煤矿 陕西省府谷县五一煤矿 府谷县三道沟工农联营煤矿 府谷县华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东梁二矿府谷县新民镇丈八崖二矿 横山县樊家河煤矿二号矿 横山县石马洼煤矿 米脂县龙镇煤矿 子洲县槐树岔煤矿 黄陵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延安市车村煤矿 陕西省红石岩煤矿 洛南县兑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神木县西沟乡利民煤矿 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 铜川王益区新昌煤矿 铜川市耀州区瑶曲镇西河煤矿 铜川市耀州区玉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宜君县龙门沟矿业有限公司 宜君县宜源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白水龙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商州区熊耳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子长县枣林永胜煤矿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煤矿 榆林市红石桥大川沟煤矿 榆林市上河煤矿 榆阳区常兴煤矿 神木县永兴乡七里庙一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杨昌湾煤矿 神木县西沟乡降庄则村煤矿 神木县尔林兔前渠煤矿 神木县永兴乡七里庙三矿 神木县西沟乡四道沟煤矿 神木县永兴乡麻地沟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边不拉煤矿 神木县西沟乡三道河村沙渠煤矿 神府经济开发区赵家梁二矿 神木县西沟乡三道河大清壕煤矿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矿业权转让行为的通知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矿业权转让行为的通知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黔国土资发[2006]46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06.05.09 【实施日期】2006.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矿业权转让行为的通知 (黔国土资发〔2006〕46号) 各州(市、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94号)精神,抓好我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规范转让探矿权、采矿权转让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促进矿业秩序进一步好转,根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处理乡镇煤矿采矿权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黔高法[2005]9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行为和规范矿权转让行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行为 各县级国土资源局和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应于2006年5月20日前将本通知和黔高法[2005]92号文件复印分送辖区各探矿权采矿权人。同时对探矿权采矿权人是否存在非法转让行为进行调查,并于2006年6月30日前填写本通知后所附《贵州省清理探矿权采矿权非法转让情况表》报所在地州、市、地国土资源局。州、市、地国土资源局汇总后,于2006年7月10前将本地《贵州省清理探矿权采矿权非法转让情况表》报省厅执法监察局。 各地要高度重视对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的清理检查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矿业权是否存在非法转让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确保无一遗漏。严肃案件上报工作纪律,凡对违法行为有漏查、漏报、瞒报的,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案件的有关政策意见

榆林市煤矿分布情况

榆林市煤矿分布情况 榆阳区(国有重点2个,国有地方8个,乡镇煤矿15个) 一、国有重点 1.小纪汗煤矿 2.中能榆阳煤矿 二、国有地方 1.常乐堡井 2.东风煤矿 3.金牛煤矿 4.长城煤矿 5.三台界煤矿 6.银河薛庙滩煤矿(榆阳区金鸡滩镇) 7.榆树湾煤矿 8.榆阳区杭来湾煤矿 三、乡镇煤矿 1.六墩煤矿 2.方家畔煤矿 3.大川沟煤矿 4.上河煤矿 5.鑫源煤矿 6.榆阳区麻黄梁煤矿 7.榆阳区常家梁胜利煤矿 8.榆林市永乐煤矿 9.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 10.榆林市榆阳区白鹭煤矿 11.榆林市榆阳区十八墩煤矿 12.榆林市榆阳区沙炭湾煤矿 13.榆林市榆阳区农垦榆卜界煤矿 14.榆林市麻黄梁镇二墩煤矿 15.榆阳区七山煤矿 神木县(国有重点13个,国有地方8个,乡镇煤矿128个) 一、国有重点

1.大柳塔煤矿 2.活鸡兔煤矿 3.榆家梁煤矿 4.石圪台煤矿 5.哈拉沟煤矿 6.大海则煤矿 7.国华锦界煤矿 8.神木柠条塔煤矿 9.神木红柳林煤矿 10.张家峁煤矿 11.韩家湾煤矿 12.大哈拉煤矿 13.龙华煤矿 二、国有地方 1.汇森凉水井矿业公司 2.大砭窑煤矿 3.海湾煤矿 4.海湾二号井 5.杨伙盘煤矿 6.何家塔煤矿 7.海湾三号井 8.神木县石窑店煤矿 三、乡镇 1.神木县新民沟沙渠煤矿 2.神木县孙家岔镇边不拉煤矿 3.神木县孙家岔镇朱概塔煤矿 4.神木县孙家岔镇大湾煤矿 5.神木县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6.神木县孙家岔镇后塔煤矿 7.神府经济开发区赵家梁煤矿 8.孙家岔镇沙坡村刘家峁煤矿(6万吨扩建为15万吨) 9.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6万扩建为15万吨) 10.神木县大柳塔镇后柳塔煤矿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有 关事宜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 【发文字号】晋国土资办函[2014]46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4.03.04 【实施日期】2014.03.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晋国土资办函〔2014〕46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3〕459号)印发后,各地高度重视,在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基本上如期向省上报了一上资料。根据《关于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内业核查相关事项的函》(国土资厅函〔2014〕97号)要求,国土资源部对我省一上阶段上报的变更调查成果进行了抽样检查,形成抽样检查意见,确定我省需全面整改。为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部检查意见要求,结合近期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国土资厅〔2014〕15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照标准,全面梳理,认真整改,尽快上报 (一)认真学习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政策精神和技术要求 学习领会《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126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新增耕地管理信息核查标注有关工作的函》(国土资耕函〔2013〕228号)、《关于2013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相关疑问答复的函》、《关于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内业核查相关事项的函》(

榆林市煤矿分布情况

榆阳区(国有重点2个,国有地方8个,乡镇煤矿15个) 一、国有重点 1.小纪汗煤矿 2.中能榆阳煤矿 二、国有地方 1.常乐堡井 2.东风煤矿 3.金牛煤矿 4.长城煤矿 5.三台界煤矿 6.银河薛庙滩煤矿(榆阳区金鸡滩镇) 7.榆树湾煤矿 8.榆阳区杭来湾煤矿 三、乡镇煤矿 1.六墩煤矿 2.方家畔煤矿 3.大川沟煤矿 4.上河煤矿 5.鑫源煤矿 6.榆阳区麻黄梁煤矿 7.榆阳区常家梁胜利煤矿 8.榆林市永乐煤矿 9.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 10.榆林市榆阳区白鹭煤矿

11.榆林市榆阳区十八墩煤矿 12.榆林市榆阳区沙炭湾煤矿 13.榆林市榆阳区农垦榆卜界煤矿 14.榆林市麻黄梁镇二墩煤矿 15.榆阳区七山煤矿 神木县(国有重点13个,国有地方8个,乡镇煤矿128个) 一、国有重点 1.大柳塔煤矿 2.活鸡兔煤矿 3.榆家梁煤矿 4.石圪台煤矿 5.哈拉沟煤矿 6.大海则煤矿 7.国华锦界煤矿 8.神木柠条塔煤矿 9.神木红柳林煤矿 10.张家峁煤矿 11.韩家湾煤矿 12.大哈拉煤矿 13.龙华煤矿 二、国有地方 1.汇森凉水井矿业公司 2.大砭窑煤矿 3.海湾煤矿

4.海湾二号井 5.杨伙盘煤矿 6.何家塔煤矿 7.海湾三号井 8.神木县石窑店煤矿 三、乡镇 1.神木县新民沟沙渠煤矿 2.神木县孙家岔镇边不拉煤矿 3.神木县孙家岔镇朱概塔煤矿 4.神木县孙家岔镇大湾煤矿 5.神木县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6.神木县孙家岔镇后塔煤矿 7.神府经济开发区赵家梁煤矿 8.孙家岔镇沙坡村刘家峁煤矿(6万吨扩建为15万吨) 9.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6万扩建为15万吨) 10.神木县大柳塔镇后柳塔煤矿 11.神木县大柳塔镇白家湾煤矿 12.神木县大柳塔镇石圪台大渠一矿 13.神木县大柳塔镇布袋壕村炭窑渠煤矿 14.神木张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张家渠煤矿 15.神木县大柳塔昌盛煤矿 16.神木县苏家壕煤矿 17.神木县大柳塔镇白家渠煤矿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中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严厉整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中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工作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国土资党发[2010]88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0.09.21 【实施日期】2010.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中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国土资党发[2010]88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为贯彻落实中组发[2010]15号文件精神和全省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中行贿受贿行为会议精神,进一步匡正全系统选人用人风气,厅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望各单位切实把整治工作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严厉整治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中组发[2010]15号)和全省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会议精神,进一步匡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选人用人风气,特制定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选拔任用干部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失责追究的细想监督制度和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科学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坚决遏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为国土资源工作服务全省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导向。 二、方法步骤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中、下旬)

榆林地区煤矿分布

子洲县(乡镇煤矿3个) 一.乡镇 1.子洲县候石畔茂源煤矿 2.子洲县永兴煤矿 3.子洲县兴盛煤矿 榆阳区(国有重点2个,国有地方8个,乡镇煤矿15个) 一.国有重点 1.小纪汗煤矿 2.中能榆阳煤矿 二.国有地方 1.常乐堡井 2.东风煤矿 3.金牛煤矿 4.长城煤矿 5.三台界煤矿 6.银河薛庙滩煤矿(榆阳区金鸡滩镇) 7.榆树湾煤矿 8.榆阳区杭来湾煤矿 三.乡镇 1.六墩煤矿 2.方家畔煤矿 3.大川沟煤矿 4.上河煤矿 5.鑫源煤矿 6.榆阳区麻黄梁煤矿 7.榆阳区常家梁胜利煤矿 8.榆林市永乐煤矿 9.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 10.榆林市榆阳区白鹭煤矿 11.榆林市榆阳区十八墩煤矿 12.榆林市榆阳区沙炭湾煤矿 13.榆林市榆阳区农垦榆卜界煤矿 14.榆林市麻黄梁镇二墩煤矿 15.榆阳区七山煤矿 吴堡县(国有地方1个) 一.国有地方 1.麻塔则煤矿 米脂县(乡镇煤矿1个) 一.乡镇

1.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 横山县(国有地方3个,乡镇煤矿20个) 一.国有地方 1.樊河二号井 2.樊河三号井 3.横山县波罗煤矿 二.乡镇 1.石马洼煤矿 2.张家洼煤矿 3.二石磕煤矿 4.山东煤矿 5.店方台煤矿 6.石碧则煤矿 7.天云煤矿 8.横山县兴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9.横山县财源煤业有限公司 10.横山县韩岔乡庙渠煤矿 11.横山县波罗镇槐树峁煤矿 12.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横山县胜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4.横山县众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5.横山县韩岔乡东方红煤矿 16.横山县波罗镇宋家洼煤矿-波罗镇庙梁煤矿 17.陕西万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18.横山县五龙山乡强兴庄煤矿 19.横山县殿市镇水坝滩煤矿 20.陕西横山县殿市镇龙翔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府谷县(国有重点2个,国有地方4个,乡镇煤矿81个)一、国有重点 1.府谷冯家塔煤矿 2.陕西德源三道沟煤矿 二、国有地方 1.南梁煤矿 2.槐树塔煤矿 3.郭家湾煤矿 4.沙沟岔煤矿 三.乡镇 1.新民镇后打井沟矿 2.新民镇芦草畔煤矿 3.新民镇阴峁沟煤矿 4.新民镇新榆煤矿 5.新民镇中大煤矿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煤炭资源整合、调整布局方案中采矿权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6〕102号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煤炭资源整合、调整布局方案中 采矿权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国土资发〔2006〕102号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国土资源局,各开发(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 为加快我省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实施,妥善解决资源整合中采矿权的处置问题,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煤矿整合方案批复后采矿权办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简化采矿权办理手续,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实施 (一)煤炭资源整合主要是合法煤矿之间对包含煤炭资源在内的有关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资源整合属采矿权转让,应先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再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为加快实施资源整合,简化手续,在采矿权办理中,不再办理采矿权转让审批手续,只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时,同时注销原有的采矿许可证(已经被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的除外); (二)缓交部分采矿权变更登记资料,加快采矿权变更登记办理进度。

根据规定,煤炭资源整合后形成的矿井只能有一套生产系统,而这套生产系统的形成必须在整合后的矿区范围内进行布置。为加快整合后生产系统的合法建设,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时,对不能提交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可以先予以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设定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并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和资源储量,重新确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 (三)根据规定,在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时,以下情况需要缴纳采矿权价款: 1、凡纳入整合的煤矿开采的是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且尚未缴纳采矿权价款的,要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 2、凡在资源整合中新扩大的矿区范围,要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 需要缴纳采矿权价款的整合矿山可先行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费用在采矿许可证一年有效期满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时补交。 整合后年生产规模在15万吨以上的煤矿,采矿权价款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资质单位进行评估后确定。 二、严格要求,从严审查资源整合中矿区范围扩大的合理性

榆林煤矿

中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司令部府谷大昌 汗煤矿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府谷张家塔 联办煤矿 京 ?京府八尺沟煤矿 伊 ?伊盟煤炭集团公司神木二道峁煤矿 兰 ?兰天神木云石畔煤矿内 ?内蒙古铁鑫煤化有限公司母河沟煤矿 华 ?华能神府矿区前石畔煤矿 ?华能神府矿区哈拉沟煤矿 ?华能神府矿区郭家湾煤矿 南榆续 ?榆林地区恒远煤 炭运销有限公司 ?榆林地区新兴煤 炭(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榆林地区新民乡 中圪达联营四矿 ?榆林地区顺达煤 矿 ?榆林市上河煤矿 ?榆林市六墩煤矿 ?榆林市农垦榆卜 界煤矿 ?榆林市刘千河乡 鸦罗畔村东峰湾 煤矿 ?榆林市刘千河乡 鸦罗畔煤矿 ?榆林市宏达煤炭 铁路运营有限公 司 ?榆林市常兴煤矿 ?榆林市新城川煤 炭集运有限公司 ?榆林市榆阳区恒 远煤矿 ?榆林市榆阳区沙 灰湾煤矿 ?榆林市榆阳区牛 家梁镇白鹭峁煤 矿 ?榆林市煤炭公司 ?榆林市牛家梁乡 永乐煤矿 ?榆林市神府煤田 经营服务总公司 煤矿 ?榆林市红石桥乡 大川沟煤矿 ?榆林市鑫源煤矿 ?榆林市长城煤矿 神续 ?神木县孙家岔乡大 阴湾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乡折 家伙盘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乡杨 昌湾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乡柠 条塔村庙湾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大湾 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冯 塔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刘 石畔河西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崖 窑峁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庙 梁村贾浪沟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张 家沟村东梁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排 界南沟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柠 条塔村石窑湾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沙 坡村炭窑沟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海 湾村河畔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海 湾村阳崖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燕 家伙盘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边 不拉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马 如不湾煤矿 ?神木县孙家岔镇马 连湾煤矿 ?神木县尔林兔前渠 煤矿 ?神木县平板玻璃厂

贵州省国土厅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审查备案通知 第 号很详细

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 审查备案工作指南(试行)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1 一、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工作的目的意义 1 二、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审查备案工作权限划分2 第二部分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审查程序及要求2 一、申报和受理审查 3 1、必须提供的资料: 3 2、受理审查要点 4 二、审查和备案 5 (一)对审查专家组的要求 5 (二)审查依据 6 (三)审查职责 6 (四)方案审查规则7 (五)审查要求8 (六)审查会8 (七)方案修改9 (八)送管理部门备案10 第三部分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审查要点10 一、对目的任务的审查10 二、开采储量确定的合理性审查10 三、矿区地质环境和土地利用现状的审查10 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审查11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的审查 12 六、矿区土地复垦的审查 12 七、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的审查13 第四部分备案程序及要求13 一、备案申报材料13 二、备案审查13 附件1 编写提纲15 第一章前言18 第一节任务的由来与目的、任务18 第二节编制依据19 第三节编制工作概况及方案适用年限19 第二章矿山基本情况19

第一节矿山概况19 第二节矿区地质20 第三节矿山土地利用现状21 第四节矿山地质环境22 第三章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24 第一节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总体要求24 第二节矿区总体部署方案24 第三节建设方案24 第四节矿床开采26 第五节选矿方案27 第六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28 第四章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及土地复垦方案29 第一节矿产开发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造成的影响29 第二节矿山地质环境修复30 第三节土地复垦33 第五章投资估算与进度安排35 第一节矿山开发必要性分析36 第二节矿山开采方式和利用方向可行性分析36 第三节投资估算36 第六章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37 第七章结论与建议39 附件2 审查申报表46 附件3 承诺书47 附件4 受理与安排表48 附件5 审查意见书49 附件6 审查意见书备案的报告53 附件7 审查意见书备案的函 54

常兴煤矿首采工作面工程承包合同文本

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2010-004 工程名称:井巷施工合同 工程编号: 2010-004 工程类别:矿井资源整合 发包方(简称甲方):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 承包方(简称乙方):榆林市榆阳区盛博远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0一0年十月五日 签订地点: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 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制定

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井巷施工合同 二、工程地点: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 三、承包范围、工程内容: 1.承包范围:首采工作面运输顺槽、材料运输顺槽、回风顺槽、切眼、联络巷,包工包料。 2.工程内容:顺槽掘进,顶板金属锚杆支护、工程煤运输、通风、排水、供电及安全质量管理等。 四、井巷施工参数: 1、运输顺槽:矩形断面,净宽5m,净高3.2m,顶板金属锚杆支护,锚杆参数Φ14*1600mm(左旋螺纹钢),托盘规格150*150*6mm钢板。 2、材料运输顺槽:矩形断面,净宽5m,净高3.2m,顶板金属锚杆支护,锚杆参数Φ14*1600mm(左旋螺纹钢),托盘规格150*150*6mm钢板。 3、回风顺槽:矩形断面,净宽5m,净高 3.2m,顶板金属锚杆支护,锚杆参数Φ14*1600mm(左旋螺纹钢),托盘规格150*150*6mm钢板。 4、切眼:矩形断面,净宽6m,净高2.1m,顶板金属锚杆支护,锚杆参数Φ14*1600mm(左旋螺纹钢),托盘规格150*150*6mm钢板。

5、联络巷:矩形断面,净宽5m,净高3.2m,顶板金属锚杆支护,锚杆参数Φ14*1600mm(左旋螺纹钢),托盘规格150*150*6mm钢板。 五、合同价款: 1、运输顺槽掘进断面16.25m2,净断面16m2,单价2600元/m(含税价)。 2、材料运输顺槽掘进断面16.25m2,净断面16m2,单价2600元/m(含税价)。 3、回风顺槽掘进断面16.25m2,净断面16m2,单价2600元/m(含税价)。

贵州省关于采矿权延续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文件 黔国土资发[2005]107号 -------------------------------------------------------------------------------- 关于采矿权延续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就采矿权延续登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由于政策原因致使采矿权人不能按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延续登记申请的除外。 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采矿权人依法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形成,且其未缴纳过采矿权价款的矿产地采矿权延续的,采取协议授予方式。其中小型矿山按省厅采矿权价款类比标准,确定采矿权协议出让价款;大中型矿山采矿权价款由厅委托有采矿权评估资质的矿业权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厅组织确认。 采矿权价款缴纳按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5]22号)的规定执行。 对缴纳采矿权价款确有困难的国有矿山企业,经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批准,其应缴纳采矿权价款,可申请全部或部分转增国家资本金或国家基金;在合资、股份制以及股份制企业中持股的国有矿山企业, 其应缴纳采矿权价款,经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批准,可转作为国家股。转增国家资本金或国家基金、国家股的采矿权价款,应报国土资源部确认。 不是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继续按现行有关规定予以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 三、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三份。要求提交原件的资料,份数不足的可提交复印件): (一)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二)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四)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审查备案意见; (五)具有矿山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 (六)县、地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采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审查意见; (七)登记管理机关认为确需提交的其它资料。如由于政策原因或其它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时限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情况说明及县、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署的是否属实的意见。 属探矿权人取得的采矿权或已缴纳过采矿权价款的采矿权延续申请,原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已经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审查批准,且按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服务年限扣除采矿权有效期后尚有剩余服务年限的,上述(五)项资料可提交原审查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采矿权人再次提出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且其延续登记申请时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扣除延续采矿权有效期后尚有剩余服务年限的,可提交原延续登记申请时的开发利用方案。 四、延续登记采矿权的有效期,按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服务年限,扣减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年限确定,但小型矿山不超过10年,中型矿山不超过20年,大型矿山不超过30年。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矿业权登记数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矿业权登记数据更新与换发采矿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布部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0.08.06 【实施日期】2010.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矿业权登记数据更新与换发采矿 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按照《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9号)和《关于开展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09]39号)的要求,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于2010年6月30日前全面结束,并通过了部级验收。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登记数据库更新与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号)的要求,为尽快推动核查成果的应用,现就开展矿业权登记数据更新与换发采矿许可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2009年6月30日前设置的经实地核查的全部有效矿业权。自2009年7月1日起已按

《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与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09]212号)要求,矿区范围在“1980西安坐标系”下换发了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不再重新换发采矿许可证。 二、换证原则与权限 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单位将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提交后,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应尽快开展矿业权数据更新与换证工作。本次矿业权登记数据库更新与换证工作要按照“谁登记谁换证”的原则进行。部发证的矿业权,由省厅对核查结果进行审查并提出换证意见后报部办理采矿许可证更换手续;省发证的矿业权,由市国土资源局对核查结果进行审查并提出换证意见后报省厅办理采矿许可证更换手续。

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标准(暂行)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标准(暂行)》的通知 (黔国土资发[2005]137号) 从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规定以来,我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省、地两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部门按国家、省有关规定验收新增耕地,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从2000年开始,我省年年都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目标,为全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但由于没有专门的工程建设标准,使得补充耕地的工程建设无章可循,不但影响了补充耕地的质量,也给编制项目预算和验收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我厅组织编制了《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标准(暂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对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厅报告。 2005年11月20日 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标准(暂行)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二OO五年十一月 1.总则 1.0.1为加强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管理,统一工程等级标准,提高工程项目质量,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省级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州、市立项的项目参照使用。 1.0.3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耕地质量等级按其耕地类型、耕地地力和灌溉水资源供需状况划分为水田A等地、水田B等地、水田C等地、旱地A等地、旱地B等地、旱地C等地和可调整为耕地的园地(D等)七种耕地质量等级。 2.耕地开发整理条件及基本技术指标 2.1耕地的定义和分类 2.1.1水田的定义

1.水田系指在淹水耕作管理下,以种植水稻为主的土壤,包括灌溉水田和望天田两种类型。耕地开发整理的水田指灌溉水田。 2.灌溉水田: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以种植水稻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2.1.2旱地的定义 旱地是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维持作物生长或有灌溉设施,而因水量长期缺乏不能正常灌溉的耕地。旱地一般种植旱作物。 2.2耕地的开发整理条件 2.2.1水田开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水稻生长发育的光温条件,项目地点的日均温稳定≥10℃的最低年积温在1600℃以上; 2.有水源保证和具有一定的水利设施,可供淹灌种植水稻等水生作物; 3.田土块平整、规格成形,并满足水田灌排水的要求; 4.适宜水稻等水生作物根系伸展的有效土层厚度应≥300mm(不包含可耕作层);可耕作层的表土度应≥150mm; 5.满足供应和调节水稻等水生作物生长发育的土壤理化性状和土壤肥力的最低要求。 2.2.2 旱地开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适宜农林作物(含果树)根系伸展及容积水肥的土层厚度应≥300mm(不包括可耕作层),作为耕作层的表土层厚度应≥200mm; 2. 具备有较疏松的表土层和适宜农作物生长的土壤理化性状及土壤肥力; 3. 具备有较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 2.3耕地开发整理基本技术指标 2.3.1水田等级类型 根据因地制宜、地域差异原则,并根据水田等级标准技术指标选取的主导型、生长性、简易性和易测性的原则,将水田划分为三个等级,各等级标准技术指标见表2. 3.1。 2.3.2旱地等级类型 根据旱地开发的后备资源,土地类型和自然环境条件,开发整理水平和耕地

国土资源厅厅长述职总结

国土资源厅厅长述职总结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我是1998年5月任省国土管理局局长,2000年5月在省级机构改革中被任命为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国土资源部门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调查、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政府组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工作对保障和促进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把我放在这个重要岗位上,我深感责任重大。几年来,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在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依靠国土资源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国土资源保护、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和服务。一是为拉动经济发展、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提供用地服务。1998年以来,共审核报批交通用地20。01万亩、水利用地3。3万亩,保证了重点工程建设的用地需要,并在土地征用、出让和被用地单位群众安置

协调等方面主动做好服务工作。二是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服务。1998年以来,全省共有60余万亩耕地调整为其它农用地,以农用地结构调整支持了农业结构调整。三是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积极开展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处置额达200多亿元,支持了企业改组改制、减债脱困和职工安置。四是为加快城市化和小城镇建设服务。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及时开展部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为城市和小城镇建设拓展空间。积极推行城市土地经营,1998年以来,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达580多亿元,为推进城市化集聚了建设资金。五是为促进区域共同发展服务。由省统一组织苏北地区补充耕地指标有偿向苏南调剂,2000年以来共安排使用调剂指标5?4万亩,促进了苏北、苏南资源和资金的优势互补。六是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搞好地质服务。在全省划分出了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了监测预报网络,“苏锡常地区地面沉降预警预报系统工程”年内将建成,加强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近100个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二?认真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我省省、市、县、乡四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00年全部获得审批通过。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抓好规划实施,按

榆林市城区公交线路

榆林市城区公交线路 麻地湾站→王家楼村站→麻地湾驾校站→长途汽车北站→新建北路站→东洲世纪大酒店站→鸳鸯湖公园站→公交公司(榆阳公证处)站→喜洋洋商厦站→水利商场站→世纪广场站→钟楼巷站→新楼巷站→中保财险公司站→长途汽车站→凌霄广场站→市水利局站→市发改委站→榆阳区委站→电管局站→榆林六小站→榆林二中站→榆佳路站→开光路站→正大技术学院站→羊毛衫厂站→农科所站→杏焉村站→南川村站→交通工程公司家属院站→天然气化工厂站→氮肥厂站→水泥制管厂站→三岔湾站(共34站)

农垦花园站→烟草公司站→治沙所站→苏州中学站→好日子购物广场站→建安路站→芹涧路站→中行站→水利商场站→世纪广场站→钟楼巷站→新楼巷站→中保财险公司站→长途汽车站→区运管所站→交警二大队站→榆兴桥站→二毛纺厂站→艺术团站→柳营路站→青山路站→保宁路站→人民路站→榆林学院站→榆林学院附中站(共25站) 公路管理处站→芹涧路站→中行站→广济大厦站→广榆巷站→第二幼儿园站→天承综合批发商城站→加气站→榆林小吃街站→食品公司家属院站→北岳庙村站→镇北台站→红石峡水库站→吴家梁小学站→头道河则站→谢家洼站→榆卜界站→运煤专线站→牛家梁镇站→金牛煤矿站→常兴煤矿站→郭家伙场站→金海村站→马家圪堵站(共24站) 无量殿站→驼峰路办事处站→望湖东路站→惠丰小区站→福利院站→榆阳区党校站→东岳路站→新建北路站→古城中路站→鸳鸯湖公园站→公交公司(榆阳公证处)站→喜洋洋商厦站→水利商场站→世纪广场站→钟楼巷站→新楼巷站→中保财险公司站→长途汽车站→凌霄广场站→驼峰南路站→四小操场站→市运管处

站→痔瘘医院站→兴中路站→海龙福园站→桃源路站→文昌和顺雅苑站→金苑小区站→榆林十小站(共29站) 麻地湾站→王家楼村站→麻地湾驾校站→长途汽车北站→天承综合批发商城站→第二幼儿园站→广榆巷站→广济大厦站→电力工委站→钟楼下巷站→凯信世际站→区运管所站→凌霄广场站→校场路站→市委家属院站→市公安局站→阳光小区站→永济桥站→荟景家园站→友谊路站→邮电大楼站→长庆采气二厂站→科技示范园站→农场站→桃园小区站→开发区管委会站→开发区检察院站→榆林中学站→兴达路站→210国道站→西部三辰建材市场站(共31站) 火车站→柳营西路站→市体育局站→文化路站→旭永眼科医院站→常乐中路站→常乐北路站→保宁路站→人民路站→苏州中学站→好日子购物广场站→建安路站→芹涧路站→中行站→广济大厦站→广榆巷站→第二幼儿园站→天承综合批发商城站→榆林一中站→东岳路站→榆阳区党校站→福利院站→惠丰小区站→望湖东路站→驼峰路办事处站→无量殿站→桃源路站→银沙路站→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黔国土资发[2007]86号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开展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我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围绕“治乱、治散、治本”的工作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基本完成了整顿阶段的工作任务。当前,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开展改革省级登记发证矿业权审批制度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充分发挥我厅在电子政务方面的优势,服务和方便社会公众,强化廉政建设,选择遵义市开展省级登记发证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铺开。 自2007年12月1日起,我省遵义市所辖范围,凡属省级登记发证的矿业权的新立、延续、转让、变更等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由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矿业权设置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均由省国土资源厅电子政务窗口直接受理。省国土资源厅受理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后,向申请人出具收文回执。申请资料通过扫描进入电子政务系统,形成网上审批事项,并由省国土资源厅电子政务系统设定固定格式直接向申请矿区范围或勘查范围所在地的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同时传输征询有关情况通知,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不同的矿业权申请事项,及时对矿业权设置情况、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是否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同时并行从网上直接向厅反馈相关情况。若市、县提供情况不一致时,以市、县两级核实统一意见后提供的情况为准。矿业权审批结果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从经办文列表中查询。 矿业权申请人取得矿业权证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各提交一份与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的相同内容的申请资料备案,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后,应向申请人出具备案回执。 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缩短矿业权审批时限 省国土资源厅对受理的矿业权申请登记审批事项,除省人民政府有特别规定外,一律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重新调整办事流程。原已提交过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地质勘查报告)且每年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进行了储量消耗登记、提交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按规定缴清矿业权价款的采矿权的延续、变更(扩大矿区范围除外)登记的,不再提交储量核实报告(地质勘查报告)及备案文件,也不要求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备案表;在采矿权延续、变更、转让登记中,凡不涉及扩大矿区范围和变更开采方式的,不再提交储量核实报告(地质勘查报告)及备案文件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认定文件。开采作为普通建筑材料之用的砂、石、粘土、页岩,且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由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地质简测报告,并按规定履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手续。地质简测报告不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和备案。 省级以下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发证的采矿权转让申请,授权由原发证机关审批。 三、加强对矿业权审批登记前置性工作评审备案认定工作的管理 针对目前矿业权审批登记前置性审批事项多、审批时间长的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对涉及储量核实报告(地质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前置性审批事项的评审、认定、备案工作,将进一步减少报件数量,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评审承担单位的管理,向社会公布承担评审工作的单位名单,改变目前只有一个评审机构的状况,逐步做到各种评审事项可由两个以上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承担。承担单位应采用信息技术,实行事务公开,收办分离,限时办结,统一评审收费标准的制度。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的,技术资料由出让工作实施机关组织编制并按照登记发证权限组织评审、认定、备案。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申请代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方便公众的管理水平。 四、采取切实措施,加快煤炭资源整合 我省各地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列入各地方案中的整合煤矿、技改扩能扩界煤矿和民用煤矿的采矿权办理工作,要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报件资料,缩短办理时限,主动协调服务。省国土资源厅已按照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