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项目总编号: 申请编号:

申请项目

项目名称

标准地名 项目地址 四至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建设单位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项目负责人 移动电话 经办人 移动电话 E-MAIL 传真 代理单位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项目负责人 移动电话 经办人 移动电话 E-MAIL 传真 设计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移动电话 营业执照号

资质类别等级 地址 E-MAIL 传真 勘察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移动电话 营业执照号

资质类别等级 地址 E-MAIL 传真 监理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移动电话 营业执照号

资质类别等级 地址 E-MAIL 传真 施工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移动电话 营业执照号

资质类别等级

地址 E-MAIL 传真 项目经理 资质及职称 项目安全负责人 资质及职称 项目质量负责人

资质及职称

申报内容

规划用地性质 □公共设施用地 □绿地 □居住用地 □市政设施用地 □混合用地 □工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仓储用地 项目类别 □建筑物 □市政道路 □市政管线 □市政综合 □构筑物

起点 终点 长度 m 用地面积 m 2 建筑面积 m 2

管线长度 m 道桥面积 m 2

绿化面积 m 2 其他面积 m 2 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批准文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批准文号

施工招标备案号

标段号 中标价格

万元 中标规模

本次申请建设规模

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

勘查招标备案号监理招标备案号设计招标备案号

工程简介

工程名

起点终点长度宽度直径深度结构形式基础形式提

交资料确认申请单位确认以下提

交资料已完备(划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备案后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施工临建)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测量技术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障金证明及代发工资协议书

□施工单位安全保证责任书

□建设工程相关各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承诺书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安全负责人名单及安全主

管/安全监督员备案登记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安全方案

□监理大纲及施工组织设计

□抽样人员、见证人员授权书

陈述、签字我作为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授权经办人熟悉有关规定,对申请及提交的资料进行了检查确认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报文规范;

对以上陈述负完全责任

签字:

日期:

我作为该项目施工单位承诺保证按设计、施工检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等级,对该项目的施工质量及安全负完全责任。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单位章)

我公司作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承诺保证按设计、施工检查验收规范进行监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总监

签字:

(单位章)

申请单位

(代理申请单位)

(公章)

年月日

政府提示1.中新天津生态城所有建设项目均须向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建设局申报施工许可证,取得《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后,方可开始施工。

2.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

3.施工现场应在开工前做好围挡、大门、出入口硬化、临时建筑等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应熟知施工现场内各

专业管线的具体位置。

4.在工程项目的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验收,建设局监督

验收工作。

5.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局;

6.国家规定强制实行监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必须委托监理;

7.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内必须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并接受中新天津生态城

管委会建设局的监督;

8.提供虚假材料及为了工作便利进行贿赂,应承担法律责任。

9.建设单位须持结算书申报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含附件)

建筑工程施工可证 申请表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制 建筑工程施工可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令第18号)、《市建筑管理条例》、《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 二、受理围:辖区需颁发施工可证的建设工程。 三、提交材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可申请表(含表和附件)1份,(提供相应盖章原件)。 (二)建设工程规划可证1份,(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1份(见附件一,提供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的原件)。 (四)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确认书及中标通知书(针对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项目)1份(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者市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情况确认书及直接发包通知书1份(针对直接发包项目)(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咨询:);施工合同备案表(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咨询:)。 (五)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1份(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咨询:)。 (六)《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1份(原件,需质监站盖章),《建

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1份(原件,需安全站盖章,安监站咨询);质量报监完结确认单、安全报监完结确认单(需质监站、安全站确认并盖章,质监站咨询)。 (七)监理合同备案表1份(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咨询:)。 (八)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原件1份(提交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第三担保。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费用缴清所需的凭证各1份。房建项目需缴纳:城市配套费(开发办咨询:)、人防异地建设费(人防办咨询:)、招投标综合服务费(招投标办咨询:)、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清欠办咨询:)等;市政项目需缴纳:招投标综合服务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出示原件,提供加盖相对应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项目资本金存入证明书原件1份(开发项目需提供,市政及其他项目不提供,开发办咨询:)。 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诺书》各1份(见附件六和七,提供相应盖章原件,清欠办咨询:)。 4、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案备案,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总体(分期)备案材料收悉书》1份(需开发办签署意见,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开发办咨询:)。 5、受到行政处罚的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还需提供处罚决定书各1份

施工许可证申请书

施工许可证申请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申请表 编号 1 表一工程简要说明建设单位名称所以制性质建设单位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领证人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合同价格建设规模 结构类型 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施工总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 2 表二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 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土地使用证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拆迁许可证、施工现场是否具备 施工条件的踏勘情况 证明

中标通知书或承接业务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分包合同 已备案的发(分)包方案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抗震设防审查合格证书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合同、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质量监督通知书、安全监督通知书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证 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资金保函或证明 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保证金协议及银行进帐单 施工单位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协议及银行进帐单 外地进市单位进市备案登记表 其他资料 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审查人:年月日 注:此栏中应填写文件或证明材料的编号。没有编号的,应由经办人审查文件或资料 是否完备。 3 一、建筑工程施工期间,危及临近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安全时应 当立即自行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建设单位应当会同

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问题,并报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施工损坏其他建(构)筑物或设施(含绿化),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 二、建筑工程施工时,发现地下工程、管线、文物古迹、测量 标志或电力设施等应当立即自行停止施工,并采取保护措施,同时报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4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 料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9、质量监督委托书;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 话;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材料,施工现场踏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受理材料目录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正本及附件) 3.用地证(国有土地证或建设用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施工合同原件及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登记表) 6.监理合同原件及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登记表)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由建设单位开户行出具) 8.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交费凭证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工程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

请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法律规定的程序 1、根据《建筑法》第七条和建设部1999第71号令第二条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申请表模板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申请表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京建工[ ]620号 关于北京市建筑工程开工 实施施工许可证的通知 中央、市属部部门、各区县建委、各大型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99年建设部令第7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建办建[1999]67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规范, 统一我市建筑市场建筑工程的开工管理, 决定自 1月1日起, 对在北京地区新开工的各类建筑工程, 核发由建设部印制的全国统一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并停止使用原北京市建设工程开证, 为做好此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1月1日起申报开工的建筑工程均按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格式填报申请内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开工手续( 已领开工证) 的工程不再换发新证。 3、新施工许可证申领程序, 仍按市政府1989年36号令《北京市建

设 工程开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发[ ]112号《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职能统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发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 4、市政工程和建筑装饰工程开工亦按上述要求办理。 5、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部71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维护好首都的建筑市场秩序,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提高法律意识, 自觉遵守开工管理的各项规定。 特此通知 附: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蓝色封面)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通知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

您可以借鉴一下 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材料(以下材料除1、8交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验核原件,交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处;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图纸需参照大厅提供的样本叠好提交):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内容应填写齐全,在“申请单位”一栏填写申请声明:“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声明建设用地未处被查封状态,现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并需建设单位法人鉴字盖章)(审批大厅建委窗口: 2、已审核的《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质监费按工程中标价的‰计取)(交中标书原件,在审批大厅市建委窗口领表 3、已审核的《建设(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审批大厅建委窗口或市建委安监科: 4、开工申请报告(需有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房地产开发项目协议书(仅房地产开发项目需办理)(市建委开发科或旧改办: 6、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统一票据[由南宁市建安工程劳保办(或各城区、开发区劳保代办点)开具,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统一缴纳入市劳保办账户(详看《建安工程劳保费缴款登记表》,从“南宁建设信息网”下载)](市劳保办: 7、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及条款(施工单位到保险公司办理,要求: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覆盖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按工程中标价费率计算,赔付金额最低标准为意外伤害保险10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万) 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统一缴纳入市财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名称:南宁市财政局;账;开户银行:工行城建支行),到账后到市财政局委托的工行(东葛路76号创宁大厦一楼)开据缴款凭证。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交纳,保障金超过80万的,按80万交纳,需交缴款凭证第四联原件;施工单位按南府发[2007]51号《关于完善我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意见》规定办理《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书》,建设部门出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函》核定企业交存数额]和项目资金证明(提供的资金证明需是最近三个月之内开具的;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9、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在证件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抵押登记记录)(市国土局窗口: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证件有效期内的正本、附件及附图)(市规划局窗口:

施工许可证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施工许可证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 (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 (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 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

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 (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掘路、占道许可手续(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 (9)法人委托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燃气类)申请条件

3.2.3申请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第四条和工作实际: 3.2.3.1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完成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规划审批、用地审批、初步 设计审查、招标投标等工作,具备法定开工条件: 3.2.3.1.1 已经办理该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2.3.1.2 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2.3.1.3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3.2.3.1.4 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应办理年度备案或工程单项备案)。按照规定 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3.2.3.1.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3.2.3.1.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 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3.2.3.1.7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监理企业应办理年度备案或工程 单项备案); 3.2.3.1.8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3.2.3.1.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3.2 投资总额在30万元以下,安装下列管道燃气供气设施的工程(不含瓶组气 化站),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3.2.3.2.1 居民用户户内设施; 3.2.3.2.2 工商用户的单个用气点装表容量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以下或多个用 气点总装表容量50立方米(含50立方米)以下工程; 3.2.3.2.3 工商用户使用天然气的,单个用气点装表容量65立方米(含65立方米) 以下或多个用气点总装表容量160立方米(含160立方米)以下的工程; 3.2.3.2.4 在已竣工投入使用的管道燃气设施上进行碰口接驳、抢险、维修工程。 1 / 2

施工许可证样本

施工许可证 一、许可证领取的范围 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 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发证机关)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能够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 对限额进行调整, 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 含两层) 住宅工程, 不适用本办法。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 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按上述规定凡是在博乐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投资在30万元以上,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 含两层) 住宅工程, 军事房屋建筑工程, 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许可证领取的程序 简序: 申请-受理-审查-许可

申请: 建设单位到建管办领取申请表, 建管办初步认定后, 发给申请单位建设部统一印制的表格和提供相应的资料要件目录。建设单位取得上述资料后, 按资料目录准备申请资料, 并达到要求后报送建管办。 受理: 建管办对建设单位按申请表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如符合申请要求的可当即填写受理通知并受理; 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将当即填写不与受理通知或补正通知; 审查: 对受理的申请进行行政审查; 许可: 符合许可的项目在3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注意事项: 受理过程中对施工条件有异的, 建管办需现场踏勘; 有拆迁事项的需完成拆迁。 三、许可证申请要件 博乐市建设项目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要件: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 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如实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并向市建管办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提供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土地部门)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市规划局核发) 三、委托监理合同和工程管理人员名单; ( 甲方提供) 四、施工单位出具现场符合施工条件的证明; ( 按统一表格规定提供) 五、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 招标施工合同应到招标办备案) 六、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经理的资质( 格) 证书( 含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七、图纸审查合格报告; ( 甲方提供)

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全部资料

市政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 1、领取并填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建设用地手续(核原件,收复印件,建设单位在复印件上盖章。注:旧城道路改造除外); 3、《成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4、《中标通知书》(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原件、施工合同为副本原件); 5、质量监督备案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安全监督(按规定应办理的工程)备案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6、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含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7、《施工图审查备案表》(核原件,收复印件); 8、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资料(甲方出具); 9、建设资金落实资料(银行出具到位资金证明原件及建设单位与银行签订的资金封闭管理协议原件)(注:一年以内竣工,合同价的50%;一年以上竣工,合同价的30%); 10、建设单位、施工、银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签订的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监管协议(原件,建设、施工单位各一份)及保证金到帐通知书(原件);(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别按工程合同价的5%预存民工工资保证金。) 11、《工程监理合同》(副本原件。指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 12、《项目经理证》(收复印件); 13、《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收复印件。指按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 1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15、《外地施工企业入川承担工程备案表》(收复印件,本地施工企业除外);

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备案资料: (1)地铁工程质监备案 1、《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2、中标通知书以及能反映工程造价的有关文件; 3、建设(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授权书一份; 4、提供《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提供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压证通知单。 (2)地铁工程安监备案 1、《成都市地铁工程安全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2.《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交接材料证明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查验原件。 4.任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安全工程师任命通知书(施工单位正式文件)。 6.专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压证。 7.任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完整

1 / 11 立即办理 住建局4楼墙改办-缴纳墙改基金 立即办理 住建局定额中心-缴纳社保基金 5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中心组织联审联批会议审核每周组织两次会议 7个工作日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

图纸审查备案须提交的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2.图审备案表2份原件 ☆3.图审合格书1份原件 ☆4.图审委托表1份原件 ☆5.图审合同1份原件 ☆6.节能备案表1份原件7.外省设计单位进豫备案(或有) ☆8.审图公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审图公司印章) 9.不良行为记录(或有) 注:加☆者为必备项。 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 2 / 11

消防设计审核须提交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设计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消防设计文件(除结构外全套蓝图,加盖设计出图章,叠成装订版A4大小,无需装订) ☆8. 工程规划许可证(看原件留复印件。全套包括附图附件,加盖公章,与原件一致签名) ☆9. 审图公司出具的工程合格证明书,全套,包含设计变更单及设计院与审图公司往来回复单,加油加气 站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此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不收费,请建设单位本单位内部人员负责具体办理,并出具委托书,请不要由非本单位人员代办消防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工作日9:00-17:00) 3 / 11

供水工程设计审查须提交的材料:☆1.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3.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 ☆4.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5.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 ☆6.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市政二级) ☆7. 建设总平面布置图 ☆8. 供水设计平面图及设计说明 ☆9. 生活给水系统原理图 ☆10.消防水池与水泵房平剖图 注:其中7.8.9.10项需带电子版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 4 / 11

深圳市施工许可证提交的资料清单

深圳施工许可证的申办条件及提交材料清单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依法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7.依法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二) 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下列申请材料形式除注明为电子文件外,其余均应为书面文件。书面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成册的复印件应在正面和侧面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原件。同一项目已向本局提供的监理合同等材料且未发生变化的,经书面承诺(书面承诺范本可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后可不重复 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见特别提示)1份; 2.用地批准或产权证明文件:新建房建工程提交《房地产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复印件1份);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附注2)及改扩建工程应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属租赁的,还应提供经市、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人同意本次装饰装修、幕墙、修缮及改建工程的证明文件;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及改扩建工程涉及其他产权单位的公用部分的,应提交其他产权单位所有人签字的书面认可文件。(原件1份)。 3.施工范围内不含拆迁工程的,还应提供书面承诺(原件3份,书面承诺范本可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 4. 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包括下列情形: (1)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基础工程可提供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复印件1份); (2)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附注2)及改扩建工程应提供: a.属于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或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许可事项范围内的,提供规划部门重新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部分改建的核准文件(复印件1份); b.不属于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及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许可事项范围内的,提供书面承诺(原件3份,书面承诺范本可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装改工程没有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结构的认定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5 .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附注3)(合同正副本共4份,复印件2份;其中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1份,复印件1份);项目经理任命书和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3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范本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第六条的要求,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供下列材料(括号里为材料的具体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份,具有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资质的企业,每涉及一项专业,需增加一份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及操作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其中,第2至第13项统一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七)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容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 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 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藏登记备案表; 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 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材料,施工现场踏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受理材料目录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正本及附件) 3.用地证(国有土地证或建设用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施工合同原件及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登记表) 6.监理合同原件及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登记表)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由建设单位开户行出具) 8.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交费凭证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单位)审批的详细流程 您可以借鉴一下 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材料(以下材料除1、8交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验核原件,交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处;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图纸需参照大厅提供的样本叠好提交):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内容应填写齐全,在“申请单位”一栏填写申请声明:“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声明建设用地未处被查封状态,现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并需建设单位法人鉴字盖章)(审批大厅建委窗口: 2、已审核的《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质监费按工程中标价的1.8‰计取)(交中标书原件,在审批大厅市建委窗口领表 3、已审核的《建设(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审批大厅建委窗口或市建委安监科: 4、开工申请报告(需有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房地产开发项目协议书(仅房地产开发项目需办理)(市建委开发科或旧改办: 6、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统一票据[由南宁市建安工程劳保办(或各城区、开发区劳保代办点)开具,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统一缴纳入市劳保办账户(详看《建安工程劳保费缴款登记表》,从“南宁建设信息网”下载)](市劳保办: 7、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及条款(施工单位到保险公司办理,要求: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覆盖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按工程中标价费率计算,赔付金额最低标准为意外伤害保险10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万) 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统一缴纳入市财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名称:南宁市财政局;账;开户银行:工行城建支行),到账后到市财政局委托的工行(东葛路76号创宁大厦一楼)开据缴款凭证。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交纳,保障金超过80万的,按80万交纳,需交缴款凭证第四联原件;施工单位按南府发[2007]51号《关于完善我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意见》规定办理《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书》,建设部门出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函》核定企业交存数额]和项目资金证明(提供的资金证明需是最近三个月之内开具的;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9、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在证件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抵押登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报日期: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制 (在相关项目前的“□”中打“√”)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我们在此申请下述工程建设工程开工,以及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并保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施工: 本项目属于以下第种情况: 1、项目已于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建、水电、、 等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现在正在施工。 2、、项目已于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建、水电、、 等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并于年月日完工。此次施工图纸已经各相关部门(规划建设局、消防、环保局等)批准。 本申请附有以下资料: 1、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原件、复印件)、省外施工单位进江苏 省许可证、境外总承包单位承接工程临时许可证和资质证书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复印件 3、施工合同(原件、复印机) 4、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江苏省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动态 管理手册原件 5、《施工企业管理费缴费通知单》原件(加盖园区财税局公章)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7、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分包单位无需提交) 8、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或苏州工业园区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批准直接发包通知书。(外商独资项目无需提 呈) 9、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名单(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10、监理单位进园区许可证,省外监理单位进江苏省许可证 11、总监证书复印件、总监动态管理手册、监理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12、相关部门施工图纸审核批准书 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建设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电话:传真: 监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总监: 电话:传真: 施工单位1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电话:传真: 施工单位2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电话:传真:

施工许可申请书3篇

施工许可申请书3篇 施工许可申请书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书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表一 工程简要说明 建设单位名称所有制性质 建设单位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领证人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合同价格万元;其中外币(币种)万元建设规模 结构类型 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 施工总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 表二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 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合同或建设单位工 程技术人员情况 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资金保函或证明 其它资料 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审查人:年月日施工许可申请书二: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505字)交公路发[xx]258号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xx、xx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xx市市政工程管理局,xx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依据《公路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施工许可制度。现将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严格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xx年第10号)和《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xx年第14号)的规定执行,施工许可程序和有关要求见附件1。 (二)、申请人(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填写《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见附件2),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报相应的施工许可实施机关审批。施工许可实施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并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定的有关格式实施。 (三)、各级交通部门要高度重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实施工作,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确保该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通过实施施工许可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实现依法建设。 此前实行的公路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1.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程序和有关要求 2.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 xx年六月十四日 施工许可申请书三: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书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书(517字)项目名称:申请人(项目法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及 邮政编码

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精品文档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申请表 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表一 工程简要说明 建设单位名称所有制性质 建设单位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领证人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合同价格万元;其中外币(币种)万元建设规模 结构类型 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 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

表二 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 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中标通知及施工合同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单位盖章) 监理合同或建设单位 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监督机构盖章) 资金保函或证明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 理 (审查机构盖章) 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审查人:年月日 注:此栏中应填写文件或证明材料的编号,没有编号的,应由经办人审查文件或资料是否完备。

填表要求 一、各单位领取此表后,一式两份或多份,要求字 迹填写工整,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对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要与原件核对无误 后,报送发证机关备查。 三、表二中其它资料主要指各规费或基金交纳后的 费用联系单及发证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表三: 工程名称类别结构层次跨度高度工程量中标价开工竣工 设计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电 话 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电 话 资质等级项目经理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电 话 资质等级总监理工程师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建 设单位(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