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出入站管理规定

出入站管理规定

出入站管理规定
出入站管理规定

出入站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全市铁塔公司基站的管理,保障维护站址整体安全性,方便运营商施工单人员等的安全进出基站,确保各项生产任务高效、有序的顺利开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运营商、铁塔合作单位(设计院、设备厂家等)、铁塔公司、代维单位人员进出基站的管理。

三.职责

(一)运营商

1. 负责指定接口人员与铁塔公司进行上站对接。

2.对于基站进出施工需要各运营商提前一天向铁塔公司市场部门发起施工申请;对于处理故障、维护巡检等需提供相应故障工单号、巡检计划证明,直接从铁塔运维APP发起上站申请,详见进站申请表。

3.按时回单、按要求返回钥匙给铁塔公司区域经理,施工前需向代维单位随工人员提供有关施工内容文档或设计文档复印件,对维护及施工质量作好管控,不得擅自动用机房设施,在上站期间对基站安全全权负责。

4.负责对当天上站结果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与铁塔公司维护部进行沟通。

(二)铁塔合作单位

1.施工前需向代维单位提供施工内容文档或设计文件复印件,不得擅自动用机房设施,上站期间保障基站安全及设备的正常运转;

2.如施工会导致运营商设备中断,需提前两天与铁塔公司沟通具体施工时间。

(三)铁塔公司

1. 对于施工类申请,铁塔公司市场部在当天收到运营商施工申请后,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进站站址发送给维护部,维护部在系统侧批量发起进站申请工单后方可上站施工;如审核不通过反馈给运营商审核结果;铁塔区域经理当天对系统侧上站申请进行审批,对于无证明上站申请有权决绝上站申请。

2.施工会导致运营商设备中断,需提前一天与运营商确定具体施工时间,通知运营商屏蔽告警,并将确定施工时间通知铁塔合作单位。

3.维护部对运营商当天上站结果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反馈给运营商。

4.铁塔自有人员进出基站打电话告知监控室进站人姓名、进站事由、预计离站时间、离站确认等信息,监控室进行记录。

(四)代维单位

1.按照要求使用运维系统等IT系统完成随工工单的接单及回单,要求所有参与所有随工。

2.参加随工及上站配合工作的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非铁塔公司出入基站人员代维公司全程陪同,并承担现场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开工前,需要求提供有关施工内容文档或设计文本复印件。

3.随工及上站配合工人员应监督作业单位或督导对安装调测完毕的设备根据厂家提

供的测试手册,进行逐项测试,检查核对设备是否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共同签字确认(需要有附件)。符合技术要求的设备,才能割接入网。监督维护作业人员正确粘贴维护标签,维护作业人员不粘贴维护签或粘贴不准确的要将实际情况及时上报招标人并在工作记录中详细记录。

4.完成随工及上站配合工作后,随工及上站配合人员及时将随工内容、资产变更等情况反馈给铁塔公司维护部相关主管,见进站申请表。

四.随工分类

1.日常上站:为保障设备巡检、网络调整、设计勘察等原因运营商和铁塔合作单位进入基站进行作业。

2.紧急上站:对于运营商故障抢修、应急抢险等原因运营商进入基站进行作业。

3.施工上站:为保障网络质量运行商新增设备、客户设备正常运行新增电力配套设备等原因运营商和铁塔合作单位进入基站进行作业。

五.出入站流程

(一)运营商日常上站和紧急上站流程

(二)铁塔合作单位日常上站

(三)运营商施工上站

六.机房出入站管理要求

1.各类人员进出铁塔公司所属基站机房,应严格遵守铁塔公司基站机房出入站管理制度,服从机房管理的要求,如有违反机房出入站管理制度的,铁塔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机房。

2.对于未经同意擅自翻墙、撬门擅自进入基站机房,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

3.施工单位应每日进行施工垃圾的清理,并放在不被风吹散的自备容器内,清除出机房。。

4.运营商需要借用钥匙上站时,运营商每县区固定1名本公司人员、1名代维主管作为钥匙接口人,填写《进站申请表》与铁塔区域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5.代维公司必须以区域经理审批的《进站申请表》作为凭证给合作单位借用机房钥匙。

6.遭遇特殊情况需要紧急上站,可直接联系铁塔公司区域经理,得到区域经理许可后,可不通过《机房出入站申请》进入机房,但是后期需要完善流程。

7.合作单位上站期间不得破坏机房内设施,对于扩容、割接、新增/拆除设备等可预知工作,需提前申请并由铁塔公司人员(含代维)陪同上站实施。对于私自新增设备行为,维护部提供明细給市场部,由市场部决定如何扣罚运营商。

8.如铁塔公司审批不及时造成合作单位进站不及时,考核相关责任人。

9.监控中心派单不及时纳入个人绩效考核。

10.如代维随工不及时,纳入代维月度考核。

七.上塔作业规范

1.上塔作业人员需登高作业时,登高前必须确定自己身体状况是否可进行登高作业,如

果身体不适,不得登高,没有取得登高证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2.上塔作业前,必须确认铁塔结构及攀爬结构牢固可靠后方可上塔。

3.在上塔作业前,必须检查所随身携带的备件、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 并全部放入包中,拉好拉链,以防止物品高空坠落。严禁把物品简易拴挂在身上。

4.必须头戴安全帽(进入站点必须佩戴)、护目镜(有风沙的情况配带)、胸前固定式安全带、腰部定位带(可选择性配带)、Y型防坠落连接绳及携带能量吸收型防坠安全绳,脚穿防滑安全鞋、手带、防滑手套。

5.登高作业时如遇意外恶劣天气,立刻停止工作,并返回安全场所。

6.当作业人员发生高空坠落、中毒、中暑、交通、火灾等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拨打120或110电话求助,并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并立即上报本单位负责人,因作业人员上塔产生的安全责任由运营商自行承担,铁塔公司全力配合调查。八.违规管理

1.施工垃圾未清除,限期三个工作整改完成,到期未完成的罚款500元。

2.代维单位随工不到位,导致运营商私装设备,纳入代维月度考核上站成功率考核。

3.对于发现并制止运营商违规操作行为(如私装设备、偷电等),每发现一次,代维月度考核视情节进行加分,同时代维单位必须对发现者进行现金奖励。

4.运营商未提工单私自进站行为,维护部一经发现有权拒绝上站,并搜集结果发送市场部,由市场部统一反馈给运营商。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确保公司财物安全,规范安保人员值勤行为,使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1.3 本规定中安保人员指公司安保队队长和安保员。 2 人员出入管理 2.1 公司员工 2.1.1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须持有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人员外出单》,写明事由交于安保队并打卡,由安保员注明离开公司的时间、返回公司的时间。 2.1.2 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离开,出门时须有持办公室主任批准的《放行条》经安保员核实后予以放行,同时《放行条》存于安保队。 2.2 外来人员 2.2.1 外来人员到公司洽谈事务,先由安保员打电话询问接待人是否在公司内及是否接待,如接待人同意接待,来宾须填写《来宾登记表》并领《来宾证》,安保员签注进公司时间后,来宾持《来宾登记表》访问接待人,事毕后来宾须把经接待人签字的《来宾登记表》交安保员核对签注出公司时间,同时交回《来宾证》。 2.2.2 工程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应由承包商填写“承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一份,经基建项目部主管核准填写“出入证”,“承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由安保队存查。凭有效证件及佩带“出入证”入厂。 2.2.3 参观人员 1) 此类人员进入公司先填写《来宾登记表》。由办公室接待,按接待程序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 2) 参观非经准许区域,须总经理批准。 3) 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陪伴宾客参观,免办申请手续。 2.3 胸卡管理 2.3.1 公司员工 1) 员工胸卡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制、外协加工、盖章并向新进员工发放。 2) 出入公司应佩带胸卡,对未按规定佩带胸卡者安保员有权纠正。 3) 遗失胸卡者,应在发现遗失当天内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发,工本费每枚( ) 元。找到后应立即缴回,不缴回者,一经发现,记警告一次。 4) 使用他人胸卡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发现,记小过一次。 2.3.2 来宾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一、目的:明确物品和人员出入放行程序,建立良好的放行规则,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 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东泰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所有物品放行审批权限及所有进出公司人员、 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三、物品放行规则 1、物品放行的基本原则 1.1生活区和工作区物品分流、即非生活相关物品不进生活区,非工作物品不进工作区; 1.2任何本公司物品放行出门均须书面申报,获准并按规定接受保安检查;任何本公司物品不得被私人侵占或变相侵占后以私人物品方式放行出厂; 1.3任何人不得超越本文件的规定越权批准货物放行,任何进入本公司中转或暂放的其它非本公司物品,均须在进本公司时向值班保安员申报,并登记确认作为放行依据; 1.4任何物品放行均须遵守放行单描述的与实物一致的原则,任何物品放行后均有事后监督; 1.5除成品出货以外,其余物品放行严格实行放行单有效期制度,门禁人员只在该有效期内予以放行,过期无效,对于过期的行李物品放行条须重新请相关授权人员加签; 2、物品出入放行 2.1 A类:固定资产、模具; 2.2 B类:生产物料、成品、半成品、生产辅料; 2.3 C类:员工私人物品、行李箱及工务维修工具、材料; 2.4 D类:本公司公务车辆及租用车辆的放行管制; 2.5 A、B、D类物品放行时间不作限制;A、B类物品使用《物品放行条》(附件一)放行。 3、A类物品放行 3.1人力资源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A 类特定物品(制造部门机器配件、马达、电脑零配件、电话等小资产生或配件)外修放行,由负责维修人员填具《物品放行条》人力资源部经理核签后放行; 3.2固定资产出厂月报:保安队安排专人每月5日之前填报上月份《固定资产出厂月报表》(附件二),由人力资源部呈报副总经理以上审阅批示,人力资源部存档。 4、B类物品放行 4.1成品出由客服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商管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批准,由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出厂物品数量与放行单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2外发加工物料出厂由外发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一并出示物料《外发生产单》(附件三),值班保安人员核实物品出厂数量与 该放行条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3物料因品质异常需退回供应商返修时,由责任品管人员开具《物品放行条》,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提货人员出厂时一并出示《物品放行条》和《退货单》(附件四),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后放行; 4.4废料物品变卖,由公司指定人员和人力资源部专职人员(或保安人员)、仓储部各安排一人现场作业,严格把好验收、监称重量等手续,废料物品出厂时,由仓储部监称人开 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签批后,保安员凭条核实放行。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财物安全,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治理有序,爱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人员出入治理 第三条公司职员 (一)职员上班时刻因公出公司办事,须在门卫处登记,写明事由,职员返回后核签返回时刻。 (二)职员上班时刻请假出公司,工作日内不能返回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打卡后方可离开公司。 第四条非公司职员 非公司职员来公司洽商事务,先由警卫打内线询咨询接待人是否在公司内及是否接洽,如接待人同意接洽,则来宾须填写“出入门证”“出入门证”共两联经警卫签注进公司时刻后,存根联存警卫室,另一联由来客自持,事毕经接待人签字后交警卫出,由警卫核对签注出公司时刻,留安保部存查。 第五条胸卡及出入证治理 (一)公司职员 1.公司胸卡由安保部负责监制。

2.出入公司应佩挂胸卡,对未按规定佩挂胸卡者警卫有权纠正。 3.遗失胸卡应即时向安保部申请补发,工本费每枚5元。找到后不赶 忙缴回,一经发觉,记警告一次。 4.使用他人胸卡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发觉,记警告一次。 5.公司职员因胸卡遗失等缘故申请补发者,在未拿到正式胸卡前,应 申请领取“出入证”。 6.胸卡补领后须将“出入证”归还安保部。“出入证”借予他人使用或 借故不予归还者,安保部通知使用人所属部门负责人限其两天内归 还并记警告一次。如遗失,交工本费10元。 (二)非公司职员 1.公司来宾,来公司洽商事务需停留3天(含)以上者,由接待部门 负责去安保部主管处为来宾办理“出入证”,办证时须填写登记表, 并交10元押金。 2.非公司职员离开时,应由接待部门或主办部门负责将“出入证”收 回交安保部主管,安保部主管届时退回押金。 3.非公司职员遗失“出入证”者,应交工本费每枚10元。安保部应 赶忙换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他人使用被查觉者,即取消其进 公司资格并承担借用人造成公司权益缺失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车辆出入治理 第六条外来车辆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20200419185413)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为维护园区内员工人身、财产和生产秩序的安全,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门卫有责任和权利按本制度管理。 一:本园区员工 1、员工上班、下班出入园区,应自觉出示门卡(非机动车铭牌),未出示者门卫不得放行。 2、园区车辆进出时,驾驶员出示机动车出入证;如果公司车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应出 示出门条,门卫方可放行。 二:外来人员(应聘人员、装出货、供应商、客户、离职人员等) 1、所有外来人员(各公司领导、重要客人除外),门卫首先必须问清来因,在《访客登记 表》登记相关证件号码和信息。 2、应聘人员、供应商、客户来访时,门卫联系接待人,取得同意后可放行,并登记好进出 园区时间. 3、货车进出厂门时,门卫必须向驾驶员索要送货单、提货单等相关单据,货车才可进出园 区,同时门卫登记车牌号码和进出厂时间。 4、客户验货,由各公司相关人员全程陪同。 5、重要客人随各公司领导随车带进的,由领导负责,不必登记。上级政府机关检查工作, 由领导或行政相关领导接待,并在门卫室做团体登记。 6、离职人员来公司询问工资事宜,应先取得相关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厂,谈话可以在门 卫室进行,门卫登记好进出厂时间。 7、各快递人员禁止出入公司,所有交易活动在门卫室外进行。 8、政府相关人员应由行政部相关人员提前做好接待工作。 以上规定望各公司员工自觉遵守,本制度自公布后开始实施。 四川蒙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尤利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斯伦贝谢(中国)公司2015年12月1日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条例 2017/05/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签证的签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服务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信息的共享。 第四条在签证签发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管理工作中,外交部、公安部等国务院部门应当在部门门户网站、受理出境入境证件申请的地点等场所,提供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需要外国人知悉的信息。 第二章签证的类别和签发 第五条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第六条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 (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 字签证。 (七)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九)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十)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

2018年公司出入管理规定

公司出入管理规定 1.0目的 维护公司及员工财产安全,规范与加强人员、车辆、物资的进出管理。 2.0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天雁控股有限公司。 3.0职责和权限 3.1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对公司各部的出入管理负责; 3.2 保安员负责对公司人员出入、车辆、物资放行进行管控,发生异常状况时应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行政科负责人,行政主管对保安员的工作负监督责任; 3.3 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配合执行。 4.0内容 4.1 员工进出管理 4.1.1员工进入公司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厂牌,否则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司。 4.1.2员工在上班时间外出者,因公外出必须持有效的逐级审批的《内部人员放行条》或《出差申请单》方可放行。因私外出,须持有效审批的《请假单》方可放行。 4.1.3 《内部人员放行条》审批(最终审批人)权限如下表所示,当最终审批人因出差、请假或其他事情不在公司时,该审批程序按照公司组织架构由最终审批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批准。 4.1.4 员工外出时,随身携带的手袋或其它袋子,必须主动出示给保安人员检查,不配合检查者,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2 来访人员进出管理 4.2.1 来访人员应先由保安人员与被访人电话联系,经被访人确认后,由来访人员填写《来访车辆/人员登记表》,保安人员再发给其相应证卡后方可进入公司。(贵宾给予发放“贵宾证”或“来访证”,应聘人员进厂时保安给予发放“面试证”)。 4.2.2 重要客户与政府人员需由相关接口部门亲自到保安室接待,如发现有非公司人员在办公区域或生产区域随意走动无公司内部人员陪同,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委婉询问或制止,并设法联系相关接口部门。 4.2.3 来访人员需要进入生产区域参观时,接待部门需提前知会生产部负责人,经生产部负责人 同意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参观。如没有提前通知生产部负责人,一切后果由接待部门承担。参观 时禁止拍摄,陪同人员应委婉说明,如必须拍摄,则需经过公司高层批准方可进行。具体按照《客 户来访接待规定》执行。 4.2.4 来访人员离开公司时,接待人员应提示其填写《来访回执单》(可由接待人员代写),接 待人员代表签字确认。出门时将此条递交给保安室,并由保安员签字确认;同时,来访人员应将 相应证、卡退还给保安人员(接待人员应提示来访人员);保安员做好物资放行检查即可放行。4.3 车辆进出管理 4.3.1 来访车辆在进入公司前需填写《来访车辆/人员登记表》后进入公司。离开时如有物 资带出,应持有效《物资出门放行条》经保安员核查无误后放行(持有我司发放的通行证 车辆在无自带货进来时可以不登记)。 4.3.2 本公司车辆(专车除外)离开公司,应持有效的《派车申请单》,经核查无误后放行, 除司机外其他随车外出人员必须持有《内部人员放行条》或《来访回执单》。 4.3.3 本公司车辆携带物资离开公司,应持有效《物资出门放行条》,经核查无误后放行。 4.4 物资进出管理 4.4.1 来访人员需携带物资进入公司时,应在保安室进行登记,保安员做好监控,在离开 公司时保安人员根据其自备物资清单检查携带物资,如果所携出的物资超出自备物资清单 范围,应另持本公司签发的有效《物资出门放行条》方可放行。 4.4.2 物资需出厂放行时,由申请部门根据相关的单据填写《物资出门放行条》,执行相关

人员进出管理办法资料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BG 104-01-58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发布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BG104-01-58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营造一个秩序井然的工作环境,保障公司财产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厂区整体 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的人员。 2 职责和权限 2.1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进出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引导等管理工作; 2.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的业务单位人员进行宣贯本管理规定,协助综合管理部对本规 定的具体实施; 2.3 各租赁单位负责对各自所属员工及来访人员对本规定的宣贯及监督管理。 3 进出路线 3.1 北门(正门):扬州海信员工、租赁单位员工、所有来访人员都从此门进出; 3.2 西门:中外运、中远物流工作人员从此门进出,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从此门进出; 3.3 南门:部分扬州海信员工及租赁单位员工进出,此门为限时开启,开启时间为早7:00-8: 00,晚17:30-18:30; 3.4 东南门:扬州海信住宿员工从此门进出,食堂工作人员从此门进出; 3.5 宿舍小门:扬州海信住宿员工及食堂人员从此门进出。 4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4.1 来访人员进出: 4.1.1 所有来访人员在北门进出,来访人员按要求登记《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人 员进出登记表》(附件1),保安人员在得到被访人确认后,来访人员使用有效证件换取来宾证,将来宾证佩戴于胸前方可进入厂区; 4.1.2 租赁单位来访人员需按指定路线进入被访单位,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我公司生产办公区 域以及宿舍区域; 4.1.3若被访者是公司高层领导,则通知公司综合管理部,待综合管理部人员回复同意后理 办理换证进入手续; 4.1.4来访者出厂时,告知来访者,换取有效证件,换证时保卫人员要对两证查验;如提货 出厂,要告知办理物资出厂单后方可出厂; 4.1.5 进入厂区内按照规定的路线行走,如乱窜、擅自进入重点要害岗位及生产线,踩踏

员工出入境行程安排管理办法(正式版)

附件: 海外事业部员工出入境行程安排管理办法 (试行) 0 目的 为规范员工出入境管理,妥善、周密安排员工安全出入境,充分体现企业人本理念,确保本部全面掌握出入境员工行程动态,避免行程出现差错,合理控制、节约成本费用。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海外事业部员工因公出国工作、出差、回国休假等原因出入国境及海外事业部邀请局内外专家出国考察、检查工作的行程安排管理。 2 术语 区域经理部或代表处:指由公司海外事业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办事机构。 3 职责 3.1 海外事业部综合管理部职责 3.1.1 负责员工出入境审批手续的申办; 3.1.2 负责员工护照、签证办理所需资料的收集; 3.1.3 负责通知员工出国行程安排,并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3.1.4 负责收集、登记员工休假、出差回国情况; 3.1.5 按护照管理相关规定收缴、保管国内停留两个月以内人员的护照。 3.2 各海外项目国内保障组职责 3.2.1 负责出国人员签证的办理;

3.2.2 负责拟定出入境人员的行程计划、订票并书面通知海外事业部综合管理部和项目,以便项目安排接待及后续行程; 3.2.3 负责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所在地正常停留期间的住宿安排; 3.2.4 负责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机场的接送车辆安排(一般人员回国可安排乘坐机场大巴车); 3.2.5 负责带至项目各类零星物品的收集、打包,并办理物品携带的移交登记手续。 3.3 境外项目人力资源办职责 3.3.1 负责到项目部工作、出差人员入境后的接待及行程安排; 3.3.2 负责项目部员工因休假、出差回国人员的行程安排,3.3.3 负责协助处理出国人员在行程中遇到各种困难; 3.3.4 负责收集、登记、保管本项目工作人员的各类护照。 3.4 区域经理部或代表处职责 3.4.1 负责按照公司相关单位的通知做好所在地到境相关人员的接待工作; 3.4.2 负责按照公司相关单位的要求做好到境人员在所在地的行程安排工作; 3.4.3 负责协助处理出国人员在行程中遇到各种困难。 4 工作程序 4.1 出国工作人员行程安排 (1)各项目国内保障组根据护照签证手续办理情况、项目工作安排等因素订票确定出国时间后,书面通知海外事业部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工作胸卡的使用规定: (一)员工进入公司,应提供工作胸卡以资识别。 (二)工作胸卡不得转借他人。 第四条打卡规定: (一)员工上下班按时在门卫处刷卡。 (二)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刷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刷卡 (三)员工上下班如忘记刷卡,应及时到门卫处登记。 (四)上班时间因事外出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提出外出申请,经核准后,“员工出门证”交门卫处,门卫登记出入时间。因公事外 出可不刷卡,因私事外出需刷上下班卡。 第五条外来洽谈业务人员出入公司时,填写“会客登记表”,以便于门卫管理。 第六条参观人员出入生产区规定: (一)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由相关部门接待,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门卫登记参观人员出入时间。 (二)参观时间以日班的上班时间为限,事先通知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

第七条公司车辆出厂时,应持有供销副厂长签核的“汽车出差单”。如装运有关物资出厂时,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八条非本公司车辆出入按以下办理: (一)入厂: 1.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会客登记表”。 2.提运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填写“会客登记表”。 (二)出厂: 1.交货车辆卸货后出厂时,经门卫查验后签注出厂时间。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须进入公司前在“会客登记表”中注明。 2.装运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九条任何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进入生产区。经办公室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条外来物品入厂:外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应由其填具“外来人员物品清单”,一式二联,经门卫核对后签注入厂时间、留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其自存,作为物品出厂的凭证。

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规范进出厂区人员的行为,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根据公司最高领导的要求,特别制定本制度: 一.每天上下班时间过后十分钟,保安及时关闭大门,所有进出厂人员(含本公司人员)都必须凭有效的手续进出; 二.本厂车辆、人员出厂,一律凭主管部门签发的请假条或出门证出门,否则,保安一律不准放行; 三.外来人员是指来客、来访、装出货、离职员工查询工资、员工的亲朋好友求见等。以上人员保安人员必须首先挡在门外,问清来因,热情接待并认真登记好对方的相关证件号码和信息,然后分别让他们在保安室内等待。 四.车间员工上班时间一律不准接待会客,有特殊情况的,在午餐和晚餐的各一小时内,在保安室会客; 五.外来客人进入内部的,保安首先打电话与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联系好,不让进的,应说明原因,让客人及时离去;如同意进厂的,需本人到保安室引进;从总经办到各部门、各车间,一视同仁,任何人不得特殊。 六.外来人员进入到相关部门后,当事人应全程陪同,不得让外来人员到处流动,随意查看文件资料和电脑资料,业务谈好后,立即将客人亲自送到大门口,同时填好会客单交保安备案;七.来客如属验货性质的,由销售或质检部相关人员全程陪同;八.如属装出货的长期辅助工种,由仓库人员接待,由行政部办理

统一的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出。 九.相关维修、管道施工、绿化保养、工程施工人员由行政部,基建办等相关人员带领并配发临时出入证。 十.重大客户随总经理、业务副总,随车带进的,由领导负责,不必登记;如遇上级政府机关检查工作,由公司领导和行政相关 领导接待,并在保安室作团体登记; 十一.如遇参观访问的由行政部或相关部门接待,但事先必须书面申请总经理同意。 十二.如遇公安、劳动、环保等执法部门前来处理案发事件的,由行政部领导接待,公安上的可由保安队长先行接待。 十三.如需见副总以上领导的,特别是总经理的,保安不要直接打电话到相关领导,应打电话到总台,由总台内部咨询好是否 接待,然后再通知保安,中间环节应起到缓冲作用。 十四.如系劳资、个人工作等问题发生纠纷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厂区,由相关人员或部门领导到保安室处理,如起争执的,报警处理。 十五.如有礼品、样品或其他物品随客户带出的,当事人要向保安说明。 十六.本制度一经总经理签发,保安队和公司前台将会立即执行。 公司从上到下,人人都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各部门都要 理解、谅解和支持,不可故意刁难保安和前台。否则,公司将 予严肃处理。

港澳台出入境管理办法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2006年08月07日来源:【字体:大中小】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地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下称香港)或者澳门地区(下称澳门)以及港澳同胞来往内地。 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第四条港澳同胞来往于香港、澳门与内地之间,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入出境通行证,从中国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 第二章内地公民前往香港、澳门 第五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准的办法,以利于维护和保持香港和澳门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 (一)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 (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港澳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维护公司形象,确保公司人员、车辆、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人员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进出公司。 (二)员工上班应提前10-15分钟进入工作区,进行卫生清整并签 到;下班应提前将工作区整理入档,关闭用电电源或开关,于下班时间后1-10分钟签到并离开工作区。 (三)中午下班时间,离家较远的员工可在工作区休息;下午下班 后,无特殊原因或非工作加班,严禁在工作区逗留、闲谈或利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否则依公司《奖惩制度》处理。 (四)财务室、营业厅、总经理办公室等重要库室,应加强防范, 仓库应实行双锁连管,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一人在上述场所逗留。(五)商场、营业厅人员进出公司,按《员工纪律与行为规范》规定 着装,上班应佩挂胸章标志,站姿要规范,不得在工作场所攀谈、嬉 笑与打闹。 (六)外来客人进出公司要进行登记,原则上不得在工作区会私客,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就近处理,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三、车辆出入管理 (一)员工个人交通工具,应按划分区域停放、落锁。 (二)机动车辆进出公司,应严格检查,并将车号、随车人数、装运物品等情况进行祥细登记。 四、物品出入公司管理 (一)出入公司物品,凭“物品出入证”,由主管部门或仓库保管员填具出入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和签发人”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方可放行。 (二)非正常物品出入公司,须由部门经理签单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出入境证件管理规定

干部职工因公和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出国(境)证件的管理,根据《XXXXXXXX<关于重申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和严格身份证办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XX办【20XX】X号)、《关于开展出国(境)证照管理及个人信息登记备案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XX办【20XX】X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干部职工因公和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证件种类 根据有关规定,纳入集中管理的出国(境)证件有:因公护照、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因私护照、因私赴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二、报备对象 1、领导班子成员。 2、副高(含)以上职称人员。 3、重要岗位负责人。 三、管理原则 1、干部职工还未办理出入境证件、需要办理的,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必须严格备案、审查,并上报纪委、监察室。 2、干部职工已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在回国(境)后,必须按时上交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

四、管理的部门 1、领导班子成员持有的证件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上缴市委组织部集中保管。 2、干部职工因公和因私出入境证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五、证件上交的期限 持有出国(境)证照的干部职工应自觉将因公和因私出入境证件交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无特殊情况的,因公出入境证件应在回国(境)7天内交保管部门统一保管;因私出入境证件应在回国(境)20天内交保管部门统一保管。 六、出入境证件的领取 凡再次出国(境)的,必须凭相应的《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任务批件》或《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依照批准事项领取出入境证件。 七、证件的管理 1、人力资源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收缴和保管出入境证件,并设立专柜保存。保管人员对出入境证件的使用、收缴情况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催收出国(境)人员的出入境证件,每年要纪委、监察部门报告出入境证件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2、负责保管出入境证件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收缴和保管工作的规定,不得擅自发放出入境证件。对未按

公司出入厂管理条例

四、公司出入厂管理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本厂人身、财产和生产秩序的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人员、车辆、物品出入本厂均须遵守本条例。保卫有责任与权利按本条例管理。 (二)人员管理 第三条本企业职工 1.本厂区职工: (1)出入厂均应着厂服,佩挂胸章但一般只限于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入。 (2)因公需经常出入厂区人员,经厂长核准颁发特制胸章,凭此随时出入厂区。上述人员如因工作变动不再符合“自由出入厂区”条件时,应即办理注销。人事部门每年底重新审核自由出

入厂区人员名册并送厂长核签。 (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凭“本厂职工出入 门证”。(表24-1) 一式三联经主管科长签字:第一联存其所属部门,第二、三 联交保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保卫室,第二联由职工本 人携带。(如需往分[本]厂者,可凭第二联经分[本]厂保卫签注 入厂时间后入厂,第二联暂存分[本]厂保卫室。事毕出厂交保卫 签注出厂时间后带回);返厂时,将第二联交由保卫对照检出原 存第三联分别记入厂时间,并暂存于保卫室。于翌日下午十时前 将第三联转送出厂职工所属部门主管核查,将第二联转送考勤部 门核对考勤记录,如有不符应即通知其所属部门主管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保卫部门备案。 表24-1 本厂职工出入门证 双 线 以 下 由 保 卫 签

(4)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于保卫室填具“本厂职工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保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一联存保卫室,二、三联由本人携带入厂;事毕经主管科长核签,交保卫检出,第一联一并签注出厂时间,如有不符应即通知其所属部门主管调查处理结果报保卫。第三联于翌日上午十时前由保卫转送所属部门主管核查。 (5)本厂职工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2.非本厂区职工: 因公需入厂区者,应凭“出差申请单”第二联或“本厂职工

出入管理制度

出入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工作秩序,保障财产安全,结合有关制度流程,制订本制度。 一、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所属员工: 1、公司除副总以上人员外的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刷卡入厂或出厂。 2、员工在班中因公外出时,须凭部门主管领导签批的“出门证”出门。由警卫人员填写具体出厂和回厂时间。 3、公司采购人员、出纳、车辆管理等及因公需经常出入厂人员,经主管副总核准,并在警卫室备案后,可随时登记出入厂。 4、非当班人员进入公司时,应于警卫室填具“入厂登记薄”,经警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事毕经警卫签注出厂时间。 5、员工班中因私请假出厂,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持“请假单”出厂,由警卫人员填写具体出厂时间和归厂时间,月末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累记请假时间。 (二) 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如因公需进入公司者,需填写“入厂登记薄”,经警卫人员查对并与接洽部门联系后,由接洽部门负责接待,公毕警卫人员登记出厂时间。外来人员乘车的,办理入厂手续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 2、外来人员需要见公司领导,警卫人员须向人力资源行政部联系后,再安排入厂事宜。不得让外来人员在没有相关部门引导的情况下,直接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 3、外来人员因私需会见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进入厂区或办公处所,一律在接待室会客,且工作时间会客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4、外来人员在没有部门部长(副部长)以上人员陪同下,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5、外来人员在没有接见部门主管副总的批准下,不得在厂区和车间内进行影像摄录。经批准摄录的,陪同人员应严格控制在摄录标的内。 6、政府机关、工商、税务、银行、公安、消防等上级主管单位或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进入公司进行指导或执行公务时,警卫人员在询问其所属部门后,应立即电话通知相关部门予以接待,并在“入厂登记薄”上注明入厂单位、人数、入(离)厂时间、接待部门人员、来公司主要目的等,可能的情况下,写上来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目录(点击章节查看对应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中国公民出境入境 第三章外国人入境出境 第一节签证 第二节入境出境 第四章外国人停留居留 第一节停留居留 第二节永久居留 第五章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第六章调查和遣返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 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 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五条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第六条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 入境,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地点出境入境。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1.管理目的 为加强车辆、人员出入公司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保护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围 本制度管理围包括公司人员及车辆出入、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公司大门的登记、公司人员引导接待、进入车间及实验室参观、出公司大门等事项,凡不属于公司及大学胶体中心编制的人员均属于外来人员。 3.管理职责 门卫是公司大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有权利对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进行询问和检查,并有责任和义务制止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车辆出入。除上下班期间为方便员工出入外,大门应处于关闭状态,平时至少要保证一人在门卫值守,以便及时对出入大门的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检查和放行。 4.管理细则 4.1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的出入管理 (1)上级领导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时,事前有通知的,门卫应根据安排提前将大门敞开,等候领导光临;事前没有通知的,门卫问明情况后,应首先打开大门放行,并立即向公司领导通知,以便领导及时进行接待。 (2)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由在公司的领导接待,并陪同参观和介绍企业情况,

直至领导离开公司。 (3)办公室负责协助公司领导做好接待工作,并提前准备好会议室、接待室及所需的招待物品,同时要留好影像资料,为公司宣传提供素材。 4.2公司及中心人员、车辆的出入管理 (1)原则上,公司及中心人员车辆工作期间进入公司和正常下班时间离开公司时,凭《员工证》和《车辆出入证》出入,不需要另外登记,门卫应及时开门放行。 (2)工作期间,公司人员外出需要到办公室开《出门证》,并经直接上级签字审批,门卫查验《出门证》后放行;公司车辆外出需持《派车单》,经门卫检查后放行。门卫同时对工作期间人员出入情况进行登记。 (3)休息日、节假日及下班后,原则上不允许公司车辆出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有公司副总以上领导的签字方可放行;在此期间,门卫有权对出公司大门的车辆(包括私人车辆)进行检查。 4.3施工单位人员、车辆的出入管理 (1)临时性在我公司进行施工的,如吊车、叉车、挖掘机等机械进场或者设备调试人员、车辆等,采取进厂登记、出厂检查的管理办法。进入公司时,需到门卫登记人员、车辆的信息,并经联系公司业务对接人引导进入公司;工作人员、车辆出门时,门卫应进行询问,并对车辆进行检查,如发现无《物资出门证》的公司物品或物、证不符的情况,门卫应当及时制止其出门,并向公司领导汇报,等候公司处理。 (2)在我公司长期进行施工的,如基建、设备安装等,原则上由施工大门出入,不得出入公司正门,如需从公司正门出入的,必须与公司签订《进场施工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秩序,进一步做好门禁管理,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制笔城、老公司员工及需要在本公司内工作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3 职责 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检查,司属各部门、事业部负责向本部门、事业部的员工及外部业务单位来公司人员传达、解释本制度。 4 人员出入管理 4.1 公司员工上下班由一号门(南大门)或二号门(西大门)出入。二号门每日限时开启:早上7:00——8:00,下午17:00-18:00,晚上21:00-21:30。 4.2 出入公司员工须佩戴公司统一的识别证。 4.3 员工工作时间外出须凭《公出单》或《请假单》,在出门时交予执勤保安,月底由保安人员统一上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依据。人员出入大门时,骑自行车的员工应主动下车推行。 4.4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频繁来往制笔城与老公司之间的相关部门员工,由行政管理部统一提供人员名单,执勤保安核实后放行。 4.5 工作时间内为员工正常会客时间(一线员工由警卫通知至门岗会面),下班后将禁止会客,特殊情况被访员工可出厂接待。 4.6 来访人员出入管理 4.6.1 来访人员一律从一号大门出入。人员来访值勤人员应先与被访部门或人员联系,同意会客后,填写《会客单》,发放《来宾卡》,并由保安或被访者陪同方能进入厂区;被访者不在或不予约见,保安向来访者说明缘由。 4.6.2 会客结束,接待人员要在会客单上签名,并陪同来访者至一号大门,保安收回《会客单》及《来宾卡》。 4.6.3 来访参观的人员必须有本公司人员陪同,并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 4.6.4 新闻媒体单位的人员来访,须与总裁办联系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 4.6.5 对于频繁出入公司的外来供货商及其他有业务联系的人员,由业务相关部门填写《外来业务联系出入证申领表》,向行政管理部领取《出入证》,进入公司时必须佩戴。 4.6.6 各部门、事业部对无佩戴证件的人员或者虽佩戴证件但与本部门、事业部无关的人员,应当予以查问或劝其离开。 4.6.7 员工预定的外卖需自行到警卫室领取,禁止送外卖人员进入公司内部。 4.6.8禁止儿童及任何着装不雅或穿拖鞋人员进入公司。 4.6.9特殊时间需全天候实行门禁时将另行通知。 5 物料(品)出入管理 5.1 货物装卸需在规定区域地点装卸。 5.1.1所有成品、散件、包装材料必须在北通道装卸区装卸货物。 5.1.2所有的成品、散件退货必须由北通道口出货。 5.1.3凡需退回外协、外购单位的废次物料,必须由各事业部仓库组长签字,确认清点货物件数后通知三号门保发核查方可通行。 5.2 装货由各发货单位签发《物料(品)出厂单》(以下简称出厂单),并按各发货单位开具的物料清单监装,出厂单及物料清单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清楚,数字应当用中文大写顶

公司出入厂管理规定

工厂出门证的格式: 单位 姓名 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审批人签字 审批单位盖章 公司出入厂管理规定 一、员工 1、员工进厂需佩带识别证方可进入。 2、员工未佩带识别证时,守卫人员需查明身份及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3、上班时间出入厂区者,除患急病、受伤或科长级以上人员外,一律凭“公出单”通行。 4、迟到、早退或请假者,须打出勤或退勤卡进出。 5、员工进入厂区限在上班时间内,节假日或下班后禁止员工进入厂区。 6、因公加班需在休息时间进入厂区者应提供单位主管签署的证明材料。 7、员工出入大门须着制服,并将识别证佩挂于制服胸前,严禁揣带危险物品。 8、员工夜间加班或节假日加班时,出入亦须遵守以上规定。 9、保卫人员每天须将“因公外出单”送人事部门登记在出勤卡出勤记录中。 10、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内时,亦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参阅“来宾”部分)。 11、本公司或协作企业员工进入本厂时,亦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参阅“来宾”部分)。 二、来宾 1、凡来宾访客(包括协作企业人员,本公司其他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进入厂内时,一律在传达室办理来宾出入登记手续,抵押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并说明来访事由,经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及填写“会客登记单”后,领取“来宾识别证”并持“会客登记单”第2联进入厂内,并依下列规定使用: (1)“来宾识别证”应佩挂于胸前,受访者需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须将“来宾识别证”及“入厂登记单”交还给传达室查对后,始可退回证件。 (2)团体来宾参观时,须由有关单位陪同方可进入。

2、来宾来访,除特殊业务需要准许其进入厂内,其余均须在会客室晤谈,不准进入厂内。 3、本公司其他单位人员,因业务原因需进出厂区时,除科长级以上主管外,一律先履行登记手续。 4、不得在上班时间内会客,员工亲友私事来访,于会客室内等候在下班时会见,特殊情况,经科长核准者除外。 5、协作企业人员出入厂区频繁者,由有关单位申请“协作企业人员识别证”,凭识别证出入大门。没有识别证必须办理登记方可进入。 6、来宾出入厂区时,保卫人员须检查其随身携带的物品,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7、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内。 三、车辆 1、机动车驶进大门时,应即熄火(严禁在厂区内行驶)整齐排放在停车场。 2、运送货品的机动车辆可慢行进入厂区卸货。须载物品出厂者亦同。 3、车辆进入时,需接受检查及办理入厂手续,停靠在指定位置。 4、车辆出厂时,不论外单位公务人员或员工车辆均需停车接受检查,若载有物品时,需凭“物品放行单”放行。没有“物品放行单”不得载运任何物品出厂(含私人物品)(详见“物品”部分)。 5、本厂车辆出厂时,需凭“派车单”放行。 6、保卫人员每天将“派车单”送厂务科备查。 四、物品 1、任何物品(包括成品、材料、废料、员工私人物品、工具等)出厂时均需办理“物品放行单”。 2、保卫人员需仔细核对“物品出门证”的记载是否与实物相符。 3、物品出门证由有关单位填写后送厂长核批。 4、工程承包者协作企业及其他业务往来企业或个人携带的工具、机器、物品等,应于进厂时先行登记,出厂时凭登记单核对无误后出厂。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