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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病历的法律规定

关于病历的法律规定
关于病历的法律规定

关于病历的法律规定

2009-08-10 17:59

1、医师伪造篡改病历的可能性有多大?

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大多产生了病历真实性的争议。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实施以来,医院面对“举证责任倒臵”带来的困难,以及此后赔偿数额提高相关司法解释带来的被动,广泛出现了在病历上作文章的现象。2、面对医院篡改伪造病历,患方应当如何应对?

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必要时寻求卫生局的帮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3、实践中患者对待病历容易出现哪些错误做法?

(1)、认为病历已经被院方篡改伪造,没有证据价值,因而不及时复印;(2)、复印病历时不要求医院盖章;

(3)、抢夺和偷盗病历。

4、错误对待病历会有什么不利后果?

(1)、不及时复印病历,会给院方更多的篡改和伪造的时间;

(2)、复印不要求医院盖章,会使复印的病历失去应有的证据价值;(3)、抢夺和偷盗病历会由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问题使证据失去价值。5、病历被篡改后还有证据价值吗?

仍然有很大的证据价值。

首先,它仍然是患方咨询相关司法鉴定专家时的重要材料;

其次,在很大程度上它仍然是认定院方过错的最重要证据。因为科学在很多时候是伪造不了的;

最后,它是医学会不组织医疗事故鉴定的理由,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除了本案之外已经有追究医生伪证罪的案例。

6、医学会能够对病历的真假作鉴定吗?

一般不鉴定它的真假,除非特别明显的伪造和缺失的情况。

如果当事人不就病历的真伪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也不会鉴定病历的真伪。鉴定机构只对委托的事项负责鉴定。双方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不提异议时,鉴定机构一般视为提供的材料真实。

7、可以到外地委托司法鉴定吗?

医疗事故鉴定一般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医学会进行。

司法鉴定根据需要,经常到外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这样能够排除当地的不当干扰。

8、到外地进行司法鉴定的途径有哪些?

常用的途径有申请受诉法院委托和请律师委托两种。律师可以通过其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委托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9、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结论,对方不认可的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0、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结论的价值和作用?

对方认可或者不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况下,可以作为法院定案的依据;

起诉之前作为当事人和律师决定诉讼的方向和计算数额的依据。

11、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应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12、发生患者死亡的医疗纠纷可以不尸检吗?

为查明患者的死因及确定院方诊疗行为的过错,一般需要尸检。阻挠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的,由阻挠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3、尸检的时间要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14、写病历的时间要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5、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受理或者中止医疗事故?

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

(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三)拒绝缴纳鉴定费的;

(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16、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17、病历指哪些材料?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18、可以通过法院提取病历吗?

一般在起诉后或者起诉的同时,患者方可以通过申请证据保全的方式申请法院调取病历。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臵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第六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第八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

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

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

第十条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臵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第十一条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九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第二十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第二十一条病案的查阅、复印或者复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医院病案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加强病历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适用范围 全院医护人员对运行和终末病历进行质量管理时遵循本制度。 三、定义无。 四、内容 (一)组织结构 医院建立、健全完善的病案质量监控组织,包括病案管理委员会、院级病案质控小组、科室病案质控小组。 1.病案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秘书: 2.院级病案质控小组 组长: 成员: 3.科室病案质控小组 组长:科主任

成员:护士长、科室质控员、质控护士 (二)病案质量控制制度 医院建立、健全完善的四级病案质量监控组织,按照《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遵循我院《住院病历书写制度》、《门急诊病历书写制度》、《护理病历书写规范》等书写制度进行质控,并将PDCA循环法应用于电子病历环节质控中,按照质量管理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保证病案质量监控工作落实到实处。 1.科室一级病案质量控制 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师、质控护士组成一级病案质量监控小组。经常性的自查、自控本科或本病区的病案质量,不断提高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病案质量意识和贵任心。 (1)运行病历质控:上级医师负责审查下级医师所书写的诊疗计划、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日常病程记录、病历讨论记录、出院病程、出院记录并签名确认。科室质控员不定期对运行病历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责任医师,督促其整改。 (2)出院病历质控:病历提交前由主管医师对电子病历进行全面质量审查,确认无误后打印出纸质版,由上级医师审核并签字,质控医师、质控护士对纸质病历进行出科前终末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主管医师进行修改。 2.病案室二级病案质量控制 病案室对病案归档、整理、编目、录入、病案质量检查,有严格检查把关的责任,发现资料缺失,主要诊断选择填写错误,手术名称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办法.doc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办法 为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湖北省护理文书书写要求》,进一步强化病历质量管理,特修订我院病历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医疗病历书写管理 一、门诊病历管理: 1、按《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门诊病历,病历缺项,每份扣发10元。门诊病历交病人保管;留观病人应写留观病历,每天有病情记录,留观期间存护办室,观察结束后交病人保管。未按规定每份扣发10元。 2、门诊医生应按《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合格处方,未按《处方管理办法》开具不合格处方的,每张处方扣10元。 二、现病历管理: 1、未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及时书写入院录、首次病程录、病程记录、入院诊断及各种信息的每份扣10元;取消“简易病历”。 2、下病危通知的危重病人,无抢救记录的;诊断不清或疑难病症的无专业组或科内讨论的,须院内会诊未院内会诊的;二类以上手术无术前讨论的;手术无核查记录的;未及时书写手术记录的每份扣20元;

3、未按要求填写各类知情同意书,每份扣10元;缺知情同意书的每份扣50元。 4、临床诊疗管理规定: 以下各项若未按规定执行,每处扣20元 (1)未及时记录三级或上级查房的; (2)未及时书写阶段小结,转出、转入记录的; (3)未及时书写输血记录的;请会诊无会诊记录的(含院外会诊未经医务科审批的); (4)未按诊疗常规进行辅助检查的; (5)疑似医院感染病例无细菌培养加药敏的; (6)未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开具医嘱的; 以下各项若未按规定执行,每处扣50元 (1)从病人体内切下的固体标本未送检的; (2)重要器官切除、截肢、致残手术和新开展手术无请示报告的;(3)死亡病例未按规范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的,或未按规定上报的;(4)属于医院内感染的病例24小时内未上报院感办的; 5、医技科室的各项检查报告单应由检查科室按规定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签名正规,重要的阳性结果及超过紧急值的要及时通知临床科室。若出现报告单缺项,填写或报告不及时、内容不完整、专用术语描述不准确、签名不规范、无报告日期,每处扣10元;若出现报告单发错科室或造成丢失,每次扣20元;若出现错发报告,每次扣50元,引起不良后果导致医疗纠纷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七个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七个领导小组 目录 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病案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护理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输血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伦理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医疗质量领导小组 组长:陈晓会 副组长:刘艳红 组员:林跃刘艳红赵敏王丽凤 工作职责: 一、组长陈晓会负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 负责组织落实。 二、副组长刘艳红负责组织医疗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工作,加强 医护人员的质量意识。 三、护士长刘艳红负责病例环节质量考核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 出院及运行病例进行检查。 四、组长陈晓会负责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医疗质量, 防范医疗差错事故和缺陷,保障医疗安全。 五、副组长刘艳红深入各科室,督促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加强预防性的管理,控制影响医疗质量的因素。

六、组员林跃、王丽凤、赵敏负责组织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 培训及技术考核工作。 七、组长陈晓会负责组织专家对院内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进行调 查、讨论,提出处理意见。 八、组长陈晓会及组员林跃、护士长刘艳红负责组织院内重大抢 救及急会诊工作。 九、组长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分析、总结、部署各项工作。 十、医疗小组成员要真正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组长:陈晓会 副组长:刘艳红 组员:赵敏林跃刘艳红孟祥辉 工作职责: 一、组长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医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药事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定期审批、检查药剂科药品采购、保管、使用中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副组长与医疗主任和护士长定期分析本医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医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四、药剂科主任要督导检查药剂科,定时检查药品、清点药品、 保证药品质量,对损、霉、破等不合格药品,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会计负责将这些药品进行相应处理。 五、组长和副组长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及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加强调剂人员责任感,避免药品差错事故发生。 七、组长每季度召开例会,分析、总结各项工作。

病案管理办法

病历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病历资料管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关于病历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病历是指医务人员记载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诊疗经过及转归的医疗记录,是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第三条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病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咨询。包括审定病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协调科室病历管理;审定和规范全院各种医疗用表册、纸张;审定和统一疾病名称和手术操作名称;检查评比病历书写质量;针对病历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医务部是病历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行使审批和验证手续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检查落实。 病案室是病历管理的具体承办单位,负责

病历资料的保管、供应、回收、整理、归档、借阅、复印以及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编码)、随访、质量检查等工作;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病历资料保存的库房应当保持室内整洁,温度适宜,有防潮、防火、防尘、防虫、防霉、防鼠和防盗等相应措施。 第四条本办法涉及管理的病历资料,是指由我院负责保管的在我院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门(急)诊档案病历(以下称“档案病历”)、住院病历、医学影像检查的存档资料、病理切片和蜡块。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资料管理第五条门(急)诊病历为门诊诊疗记录手册,由患者自行保管。 第三章住院病历资料管理 第六条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如果需要既往相关病历资料,由住院处向病案室提供有关信息,病历传送员在20分钟内将需要的病历送至住院处,并办理交接手续。住院处工作人员负责将病历随住院患者一同送至入院科室,并与主班或值班护士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科室主班或值班护士接收病历后,应当及时将病历移交给经治医师并做好登

医院病历封存、启封制度

医院病历封存、启封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住院病历封存的管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利,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机构声誉,增强患者的安全感,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订本制度。 一、患者住院期间发生医疗纠纷时,当患者提出封存病历申请后,主管医师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告知医务处。 二、患者住院期间,在医疗活动尚未结束而提出封存病历,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封存的病历应为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患者入院第一天至封存当日的有关病历资料。 三、当发生医疗争议需封存病历时,医务人员应将保护病历资料列为首要任务,由主管医师报科主任、医务处,并由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原件和患者或近亲属一起到病案管理科,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复印件,封存的病历由病案科负责保管。 四、节、假日及夜间期间封存病历,病房工作人员应通知科主任和医院总值班,由医院总值班室通知医务处及病案管理科,由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原件和患者或近亲属一起到病案管理科,在医患双方人员同时在场时封存病历复印件,封存的病历由病案科负责保管。 五、病历封存时采用医院的大号牛皮信封装封。封存时,封套口用白纸密封,白纸上填写科室、病人姓名、住院号及封存内容物,医

患双方人员共同签名和填写封存日期和时间。 六、病历封存后,严禁单方启封。如需启封必须在医、患双方及医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启封时,应注意审核患方身份。 七、病历封存的程序: (一)如果是患者本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的医务处病案室直接要求封存病历。 (二)如果是被授权的人,应当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病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背后由病人亲笔写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是复印和封存委托人的某某时段在某某医院的住院病历。 (三)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亲属应持病人的死亡医学证明和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证明申请人与病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四)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亲属委托他人复印和封存病历,除上述证明外,还应当持病人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五)封存的病历应当编顺序页码,病历内容应由医院加盖公章,并盖骑跨章,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四周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的纸。然后在封条上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并且将贴有封条的封存件的外封做一个复印件,由医院盖章确认后填写病案封存(启封)记录表。 八、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天等县人民医院 2017年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医院承担的各项功能任务,持续改进医院服务质量,提高医院科学化、制度化、规化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体现以患者为中心,注重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增强医院的竞争力,特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原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案及本院相关规定等制定本方案。 三、医院质量管理体系 (一)决策层: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决策机构,院长是第一责任人,为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决策者和领导者,决定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方法、文化建设,制定医院质量与患者安全管理方案,定期专题研究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使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改进,逐步形成全员共同参与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医院文化。 1.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和秘书组成,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质管办)负责日常工作,秘书由质管办主任担任。 2.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统一领导和协调各相关委员会工作;副主任委员由各副院长担任,协助院长致力于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

改进,在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案实施的过程中起领导作用,委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科室主任担任。委员会履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统一领导、组织和督促、协调医院各相关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检查各部门对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和有效性,听取各委员会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推进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定期召开相关质量与安全组织会议,每年不少于1次,需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和决策事宜。各相关委员会按照医院总体质量和安全管理目标,认真研讨本领域质量相关问题,提出改进方案,推动相关领域的质量与安全工作。 (二)管理层:包括各质量相关委员会、质量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 1.各质量相关委员会包括: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在院长的领导下,依据医院总体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履行各质量相关委员会的职责,发挥委员会功能,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及持续改进。定期召开会议研讨本领域质量与安全相关问题,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做工作汇报,提出改进方案,为医院制定年度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及计划,提供决策支持。 2.质管办作为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质量管理部门,在院长的领导下,履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协调各职能部门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对全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审核、评价和监督,定期向委员会做工作汇报。 3.各职能部门包括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设备科、

2019年病案管理制度全套

医院病案管理

目录 一、管理组织 二、医院各部门对病案和病案管理的职责 三、病案保管制度 四、病案归档、借阅和复印管理制度 五、病案管理奖惩制度 六、病案质控标准 七、病案管理工作流程图 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出院病历内容排序 九、相关表格 1、移交病历登记表 2、病案借阅登记表(附:示踪卡) 3、病案复印登记表

医院病案管理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成医院病案管理领导小组。 (一)成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二)职责 (1)对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 (2)定期抽取病案室对各病案管理情况的报告。 (3)监督病案管理制度及医院解决的实施情况。 (4)审核申请新病案内容、项目、格式的报告。 (5)组织与病历书写有关的教育培训。 (6)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病案管理的工作。 (三)会议制度 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病案管理会议 参加人员:全体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主持:组长 召集:组长

内容:研究讨论病案质量、病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改进操作的措施。 附:1、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2、病历保管制度 3、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 2

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病案管理工作不是一个科室或一个部门的工作,必须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共同努力,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病案管理应实行管理责任制,;由科室、病案室(护士长)兼管具体实施。 (1)挂号、住院、收费处和病案室责任 ①准确使用病案号。②认真填写和仔细检查病案首页及病案各项内容是否准确。③严格住院病人病案的传递。④按病案整理要求收集和整理资料。⑤按病案归档存贮、供应借阅制度和管理方法进行系统的管理。⑥对收集整理好的病案进行疾病编码、分类。 ⑦开展随访工作。 (2)门诊、急诊、留观和住院科室责任 1)住院医师的责任:①仔细询问病史,注意收集与诊疗有关的各种记录。②认真书写(记录)病案。③爱护保管好病案。 2)护士的责任:①按操作常规填写护理记录。②保管好科室内病案和其它影像等资料。③负责转交出院病案。 3)科主任(主治医师以上)责任:①按统一标准,检查病案质量和病案管理工作。②督促指导下级医师写好病案。③组织出院(或死亡)病案的讨论,讲评病案质量并审签病案。④实行病案质量目标管理。⑤与病案室联系配合工作,提出改进病案质量的建议。

病案质量管理制度

病案质量管理制度 一、病案质量是指病案在形成过程中的各项内容、形式符合标;佳规范和要求,并与医疗过程和医疗质晕相一致的程度。 二、医院成立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在业务院长的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依照相关的法律、规章、规范开展对全院病案质量的检查和管理工作。 三、为了提高病案的终末质晕和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应实行“病案质量三级管理制度”。 (1)一级管理:病房(专科)主治医师(质控医师)应认真检查每份出院病案,对病案的书写格式、内容、病程记录中的分析、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的执行情况、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断名称、诊疗计划、各项重要的辅助检查、医嘱单等进行全面检查;评估主任检查并审签出院病案,对疑难危重病例、重大手术病例、死亡病例以及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加以重点检查,每份经主任审签的病案都应为甲级病案病房(科)护士长应认真检查每份病案中与护理有关的各种记录。 (2)二级管理:病案室质控人员每天检查已出院病案,及时将缺漏项目、错误事项等不足之处反馈给临床医师,在允许的时间内限时予以完善、纠正、修补。

(3)三级管理:医务科负责定期组织病案质量检查组,至少每季度抽查一次一定数量的在院病案、出院病案和门诊病案:对在院病案和门诊病案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出院病案进行评价:及时归纳、总结本院病案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三级管理的形式,使本院的病案质量达到或超过部颁要求。 四、建立相应的病案质量评查、奖惩制度。对病案质量检查组的检查在全院公示并进行奖惩,定期进行考评、总结。医护人员的病案质量作为评定奖金等级、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临床医护人员和病案管理、质控人员的培训制度。对新来的的医护人员、进修生、实习生进行严恪的岗前病案书写培训,上级医师及带教老师必须严格审以上人员书写的病案。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完整word版)病案管理制度全套

病案管理

目录 一、管理组织 二、医院各部门对病案和病案管理的职责 三、病案保管制度 四、病案归档、借阅和复印管理制度 五、病案管理奖惩制度 六、病案质控标准 七、病案管理工作流程图 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出院病历内容排序 九、相关表格 1、移交病历登记表 2、病案借阅登记表(附:示踪卡) 3、病案复印登记表

深红医务字〔2009〕05 号 关于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成立深圳红十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成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二)职责 (1)对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 (2)定期抽取病案室对各病案管理情况的报告。 (3)监督病案管理制度及医院解决的实施情况。 (4)审核申请新病案内容、项目、格式的报告。 (5)组织与病历书写有关的教育培训。

(6)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病案委员会的工作。 (三)会议制度 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星期四下午5:00召开 参加人员:全体委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主持:主任委员 召集:医务科 内容:研究讨论病案质量、病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改进操作的措施。 附:1、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2、病历保管制度 3、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 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

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病案管理工作不是一个科室或一个部门的工作,必须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共同努力,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病案管理应实行分级责任管理,即分院级、病案管理委员会和科室三级;由科室、病案室(医务科兼)具体实施。 (1)挂号、住院、收费处和病案室责任 ①准确使用病案号。②认真填写和仔细检查病案首页及病案各项内容是否准确。③严格住院病人病案的传递。④按病案整理要求收集和整理资料。⑤按病案归档存贮、供应借阅制度和管理方法进行系统的管理。⑥对收集整理好的病案进行疾病编码、分类。⑦开展随访工作。 (2)门诊、急诊、留观和住院科室责任 1)住院医师的责任:①仔细询问病史,注意收集与诊疗有关的各种记录。②认真书写(记录)病案。③爱护保管好病案。2)护士的责任:①按操作常规填写护理记录。②保管好科室内病案和其它影像等资料。③负责转交出院病案。

病案管理内容及相关要求

病案管理工作相关内容 病案管理又叫做卫生信息管理,不仅是对病案物理性质的管理,而且对病案记录的内容进行深加工,提炼出信息:建立索引系统、分类加工、分析统计、资料质量监控、提供高质量卫生信息服务。 主要学习内容如下(部分内容进行整合、简化处理): 涉及学科:除病案管理、疾病分类、手术分类等自身专业外,还涉及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心理学、组织管理学、统计学、计算机技术和相关专业、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 涉及证书:职称病案信息技术类、统计证、计算机证、编码证、质控证等。 一、病案管理 知晓病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范畴和相关内容(收集、整理、加工、保管、质量控制、服务、病案保护、病案控制和示踪系统管理等) 二、疾病分类、手术分类 知晓即ICD相关疾病和手术分类编码。 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知识 1、电子病案 知晓电子病案的概念及发展概况、电子病案系统的构成及主要技术、电子病案的管理

2、病案的质量控制 知晓病案质量管理的任务、内容、要求、全过程管理、组织架构、病案书写质量评估标准、病案书写质量管理 3、ISO9000相关知识(略) 4、医院的信息管理 知晓医院信息内容和特点、医院信息系统(HIS)、病案统计信息系统、医院数据挖掘 四、医学知识 知晓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心理学等医学知识。 五、病案与法 知晓病案的归属权、病案在法律中的作用、病案与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关系、《侵权责任法》、《医务工作者的法律责任》(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病案管理与医疗保险关系、病案专业人员的职责和依法承担的义务、病案管理的法律保障等 六、医院统计 知晓统计分析基本知识、统计报表制度、医院统计工作等。

病历封存制度

病历封存制度 (2015)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特制订本制度。 1、当出现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请首先到医务科纠纷办公室 进行投诉流程,或者由医务人员通知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节假日请通知院总值班)到现场,接受封存病历申请。 2、在院病历由科室提供,出院病历由病案科提供。复印地点:病案科。 3、病案科负责审核封存病历申请人提供的合法证件。(按照我院《病历复印管 理》规定执行) 4、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病案科工作人员三方在场,开 始病历封存程序。 5、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九条规定:“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 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这时的补记是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只要是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的即可。对于一些医生抢救急危患者时没来得及书写病历,而抢救工作一结束,患方就要求封存病历的纠纷争议,我院医务人员据实补记病历,然后再提供给病案科封存。 6、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封存原件时,必须复印一份复印件 留作医院相关医疗工作时使用。 7、封存的病历为复印件时,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的病历内容 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以是骑跨章。 8、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的纸。然后 在封条上三方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同时做好封存笔录。 9、封存的病历由病案科统一保管。封存病历的启封也需要医患双方在场。任何 一方不得私自开启,封存年限除双方约定的时限外,至少封存20年。 10、对于封存件是原件的病历,如果约定期限之后确实需要启封,医疗机构先要 联系患方,如联系不上或患方不配合,医疗机构应通过公正机关启封病历。 申请公证机关介入的目的,是通过公证文书证明医方联系患方的经过、结果以及医方启封病历的具体时间,同时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复印一份病历,让公证机关予以封存。病案科人员要对封存笔录妥善保管。封存笔录上的封存时间是计算诉讼时效起点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封条格式

病案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病案质量管理,提高病案书写水平,完善病案质量控制流程,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三级质量监控体系 (一)一级质量监控:各临床科室成立由科主任、护士长及医疗技术骨干(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组成的科室质控小组。 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运行病历和出院病历的全面质量检查,重点关注运行病历书写质量。科主任对本科病案质量负有全面责任,每份出院病案务必仔细审查,签字后方可上交给病案室。 (二)二级质量监控:由医务处人员、病案室专家、临床药师及病案小组组成病案质量管理办公室。 病案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运行病历和出院病历的全面质量检查。病案小组负责运行病历的质量监控;临床药师负责合理用药的专项检查;病案室专家负责出院病历的质量控制;医务处人员负责病案书写培训、考核、分析和质控等工作。 (三)三级质量监控:由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论证和审核本院病案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落实;每半年研究分析和评估1次本院病案管理工作情况,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并指导、监督职能部门抓好落实;监督本院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编码的规范管理,督促病案书写和管理规范落实;研究审定病案质量考评标准,指导职能科室评选优秀病案,交流病案书写和管理经验;为医院应用电子病历、军人电子健康档案等信息化病案管理系统,提供技术咨询等。 二、病案质量管理的实施 (一)培训和考核。由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医院核心医疗制度、医疗工作通用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

病案管理制度全套精选

病 案 管 理 目录 一、管理组织 二、医院各部门对病案和病案管理的职责 三、病案保管制度 四、病案归档、借阅和复印管理制度 五、病案管理奖惩制度 六、病案质控标准 七、病案管理工作流程图 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出院病历内容排序 九、相关表格 1、移交病历登记表

2、病案借阅登记表(附:示踪卡) 3、病案复印登记表 深红医务字〔2009〕05 号 关于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成立深圳红十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成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二)职责 (1)对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 (2)定期抽取病案室对各病案管理情况的报告。 (3)监督病案管理制度及医院解决的实施情况。 (4)审核申请新病案内容、项目、格式的报告。 (5)组织与病历书写有关的教育培训。 (6)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病案委员会的工作。 (三)会议制度 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星期四下午5:00召开 参加人员:全体委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主持:主任委员

召集:医务科 内容:研究讨论病案质量、病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改进操作的措施。 附:1、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2、病历保管制度 3、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 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 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病案管理工作不是一个科室或一个部门的工作,必须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共同努力,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病案管理应实行分级责任管理,即分院级、病案管理委员会和科室三级;由科室、病案室(医务科兼)具体实施。 (1)挂号、住院、收费处和病案室责任 ①准确使用病案号。②认真填写和仔细检查病案首页及病案各项内容是否准确。③严格住院病人病案的传递。④按病案整理要求收集和整理资料。⑤按病案归档存贮、供应借阅制度和管理方法进行系统的管理。⑥对收集整理好的病案进行疾病编码、分类。 ⑦开展随访工作。 (2)门诊、急诊、留观和住院科室责任

关于病历的法律规定

关于病历的法律规定 2009-08-10 17:59 1、医师伪造篡改病历的可能性有多大? 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大多产生了病历真实性的争议。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实施以来,医院面对“举证责任倒臵”带来的困难,以及此后赔偿数额提高相关司法解释带来的被动,广泛出现了在病历上作文章的现象。2、面对医院篡改伪造病历,患方应当如何应对? 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必要时寻求卫生局的帮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3、实践中患者对待病历容易出现哪些错误做法? (1)、认为病历已经被院方篡改伪造,没有证据价值,因而不及时复印;(2)、复印病历时不要求医院盖章; (3)、抢夺和偷盗病历。 4、错误对待病历会有什么不利后果? (1)、不及时复印病历,会给院方更多的篡改和伪造的时间; (2)、复印不要求医院盖章,会使复印的病历失去应有的证据价值;(3)、抢夺和偷盗病历会由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问题使证据失去价值。5、病历被篡改后还有证据价值吗? 仍然有很大的证据价值。 首先,它仍然是患方咨询相关司法鉴定专家时的重要材料; 其次,在很大程度上它仍然是认定院方过错的最重要证据。因为科学在很多时候是伪造不了的; 最后,它是医学会不组织医疗事故鉴定的理由,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除了本案之外已经有追究医生伪证罪的案例。 6、医学会能够对病历的真假作鉴定吗? 一般不鉴定它的真假,除非特别明显的伪造和缺失的情况。 如果当事人不就病历的真伪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也不会鉴定病历的真伪。鉴定机构只对委托的事项负责鉴定。双方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不提异议时,鉴定机构一般视为提供的材料真实。 7、可以到外地委托司法鉴定吗? 医疗事故鉴定一般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医学会进行。 司法鉴定根据需要,经常到外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这样能够排除当地的不当干扰。 8、到外地进行司法鉴定的途径有哪些?

患方复印、封存病历资料步骤

患方复印、封存病历资料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患者要求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患方复印、封存病历资料的步骤如下: ◆患方准备好有效证件 ↓ ◆患方提出复印封存要求 ↓ ◆医疗机构为患方复印客观病例资料 ↓ ◆患方将病历资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 ◆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 ↓ ◆医患双方将全部病历资料封存 ↓ ◆患方检查后在封存袋上骑缝签字 ↓ ◆医疗机构在封存袋上骑缝盖章 ↓

医疗机构保管封存袋并出具封存证明 1、患方准备好有效证件 患者本人申请,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即可;委托代理人时,提供患者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2、患方提出复印封存要求 患方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可以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一般是医院的医务科或医务处)提出要求,医疗机构通常会有固定的申请表格,患方逐项填写即可。 如医疗机构拒绝或者故意拖延,患方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处理: (1)向医院所在地公安部门报案; (2)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3)向医疗机构提出复印、封存的书面要求,要求医疗机构说明不能复印、封存的理由。 复印、封存的书面要求示例如下:

复印、封存病历资料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申请事项: 要求复印、封存患者××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你院住院期间的所有病历资料(包括全部的书面病历资料、病理切片及影像资料等)。 此致 ××医疗机构 申请人:××(签字) 日期和时间:××年××月××日××时××分医疗机构不能提供,理由是:

医院病案质量管理方案

医院病案质量管理方案 病案系所有医疗护理文件的总称,是伤病员病情演变和医务人员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也是医疗、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重要资料。病案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应,是处理医疗纠纷、医疗鉴定和涉法案件的关键证据之一,也是医保、商业保险、新农合报销和有关理赔方面的的重要凭据和用人单位录用工作人员、伤残评估、病休证明的依据。病案质量反映了医院管理、医疗规章制度落实、医疗技术和科研水平,体现了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是医院进行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病案书写质量,能有力促进医院医疗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因此,医院历来重视病案书写质量,并制订如下管理方案。 一、强化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能 负责研究和探索医院病案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分析病案现状,及时发现病案质量或管理工作问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报院首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病案质量实行三级监控制度 1、自查:经治医师认真书写每一份病案,做到及时、真实、准确、规范、完整、简洁地反映诊疗全过程。病案归档前,认真对照规范要求进行自查。 2、科查:上级医师必须对下级医师的病案进行审修、指导,并逐级签名。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利用查房、教学及对病案首页签名时,应逐级检查病案书写质量。各科室应每月召开病案质量分析会,重点对危重症、疑难病、重大手术、疗效差、住院时间长的病例进行分析讨论,并及时召开死亡病例讨论会。 3、院查:医务处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在院病例进行抽机抽查和点评。医院质控小组定期对归档病案进行抽查和评分。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终末质控。每年医务处会同质控室、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举办1-2次病案评展。 三、病案书写坚持从严要求 1、病案书写参照下发的规范格式执行,各医技科室报告单按制式报告单格式书写。 2、各级医务人员要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的标准要求、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位伤病

医院关于加强病案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加强病案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一、加强医护人员培训,熟练掌握上级对病案的管理与书写的要求。 (一)认真学习和掌握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细则,熟练掌握细则总项191条,212小项,10个不得采用,2个立即,1个必须,22个记录,5个同意书,57个数字,2个分析。使医院病历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二)认真学习和落实“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结合医院病案管理情况, 切实落实病历管理规定,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规范病历管理。(三)认真学习和掌握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规范和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提咼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二、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修订病历质量标准,改进病历检查工作,努力抓好如下工作。 (一)不断修订调整制度,符合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和新规定要求的病历书写规范和检查标准。 (二)医院健全病案管理组织,落实院、科管理体系,认真实施病历质量、四级管理制度。 (三)制定病历评审制度,每季度一次,并成立评审组织,制定评审标准。 (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质量检查效率,建立院、科、个人三级

质量保证网络,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 (五)抓好电子病历管理,把电子病历的内容和完成时限进行网上实时监控。 (六)加强临床科室病历管理工作,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对住院各级医师严格要求病历书写,科主任严格审查,及时上报病案室,办理移交签字手续。 (七)病案室认真登记、整理、审查、归档。对有问题的病历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做完整改,进行统计上架。 (八)严格病历借阅管理,若借阅和复印、复制工作,严格按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管理。 (九)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方提出封存病历时,院方要有专人负 责,医患双方完善相关手续进行封存。 三、加强反馈、讲评和奖惩制度,规范病案管理,提高病案质量。 (一)职能部门经常深入科室检查病历质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运行病历质量。 (二)对病历质量中问题多的科室或个人及时通报讲评。 (三)性质严重的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要开质量委员会研究解决办法。(四)完善病历质量奖罚措施,要把病历质量与科室和个人评先挂钩, 与个人晋升挂钩,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 (五)医院年底专门设立病历质量奖,对写的好的科室与人员进行奖 励。 四、各类人员对病案的职责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的病历管理制度: 一、病历保存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二、病历书写 医师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定书写病历,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

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1、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三、病历归档管理 1、患者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整理病历,由科室质控检查后,科主任签字7日内送交病案室归档保管,如延长归档时间,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病案室管理人员回收归档病历时,应与各临床科室认真核对后当面签收。 3、注意检查首页病历的完整性,病历首页填写正确率在98%以

内科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工作职责

内科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工作职责 一、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和院质控科的指导下负责本科室质量控制检查工作,每份终末病历由科主任和质控员负责质控达标。 2、对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情况按规范进行检查(病历、处方、申请单、报告单、护理等),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3、对执行十二项核心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4、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科主任并提出改进意见。 6、定期分析本科室各阶段医疗质量动态总结归纳,对需改进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科主任督促落实。 7、定期向院质控科反馈本科室质控工作进行情况,对违犯医疗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造成后果的事件,写出书面材料及时上报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二、质量管理员职责 1、在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检查、评判和分析。相关科室质控员应负责本科室计量、仪器的使用,并保存其检验证复印件以备查。 2、临床质控重点内容是:科室各种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用药及治疗方案的合理性,协助科主任、护士长督促和落实医院质量控制方案,督促做好医疗活动环节的规范操作及各种诊疗方案的实施,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科室质量管理各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应注意各种操作的规范性,报告单填写规范,各种仪器的标准校正,维护是否及时,性能是否正常。各科质控员对本科室质量控制检查建立规范登记,每季度进行一次质控小结,每年有一次总结。 4、质控员每季度向科室公布一次科室质量检查情况,向全科提出持续改进 医疗质量的整改建议。督促检查医院关于提高医疗质量的整改意见及科室质控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5、向院质管科汇报科室质量管理运行情况及质控工作改进建议。 三、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会议制度 1 ?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会每年召开2-3次会议,全面贯彻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研究总结工作。 2?会议由质量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会议讨论分析科室医疗质量现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疗质量问题,防范、处理医疗事故方面的重大事项。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四、医疗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1、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本专业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对本科医护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情况每月进行考核。做好事先控制,环节控制和终末控制,定期对本科的医疗护理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求检查时严肃认真,按医疗、护理质量检查标准进行逐条逐项评价。 2、院级医疗质量检查小组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科室医护交叉质量检查,负责对全院各科室各专业进行质量检查。根据出现问题对所在科室提出整改建

××医院病案质量提升方案模板

××医院 ××年病案质量提升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的病历质量,促进我院基础医疗质量的提高,进一步保障患者安全,根据《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第2版》、《2018版十八项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和《江苏省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办法(2018年)》等文件精神,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将提升病案质量作为我院××年医政重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一)依法行医,一切医疗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落实执行规章制度。 (二)以病人为中心,保证核心制度落到实处,提高病历质量内涵。 (三)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以问题为导向,重点突破。 (四)尊重医护人员和保护医务人员,利用电子病历手段,减少书写工作量。 (五)禁止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大力倡导诚信行医。 二、重要意义 病历书写质量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写好病历的重要性在于它是正确诊断疾病和决定治疗方案所不可缺乏的重要依据,也是临床医师必须掌握的基本功;是一个医生基本素质的体现;是医疗机构医疗水平、管理水平、医院文化、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具体体现;是进行临床科研和临床医学教育的重要资料;是病人的健康档案,也是预防保健事业的原始资料;是处理医疗纠纷、鉴定伤残等的重要法律依据。加强病历管理、提高病历质量是医院提升医疗质量、提高病人满意度、培养合格医务人员和树立医院良好形象的重要内容。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病历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顺利开展,我院成立病案质量提升组织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 (一)组织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职责:定期听取病案质量情况,制定病案质量提升及考核办法。 (二)执行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秘书:×× 职责:服从医院安排,协助各工作小组组长完成指定任务,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电子格式化模板工作的推进及科内宣传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病案首页质量提升方案 病案首页是整个住院病案最重要内容的浓缩,首页数据是医院管理的基础,通过分析首页数据能够体现医院的诊疗技术水平,病案首页的数据关系到卫生统计分析,医院病种分析,科研数据检索,医院等级评审,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管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医院服务质量评价,医疗保险付费,医院绩效考核等,是非常重要的原始数据,并且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也是基于医院上传的病案首页进行,所以病案首页的质量显得尤为重要。首页的填写应遵循规范、准确、真实、完整、符合逻辑的基本原则。结合我院目前首页填写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1.基本项目填写完整准确。 2.门(急)诊诊断、出院诊断、病理诊断、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手术、操作名称等需写全称。 3.出院诊断确切、依据充分,主次排列有序。 4.按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进行正确分类。 5.入院情况、治疗转归按要求填写。 6.药物过敏认真填写。 7.麻醉方式、切口愈合等级按实际情况填写。 8.诊断符合情况、抢救次数、成功次数、按实际情况填写。 各临床科主任务必重视出院病案首页填写工作,科主任作为科室首页填写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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