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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规则汇总

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规则汇总
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规则汇总

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规则汇总

2013年9月6日

●手续费标准暂定为每手3元,交割手续费标准为每手5元。

●乘数为10000。

●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限价指令每次最

大下单数量为200手。

●最低保证金3%;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中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4%;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5%。

●合约上市首日起,持仓限额为10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中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

额为5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100手。

●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6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

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

●手续费标准为每手不高于5元。

●采用实物交割。

●最小交割数量为10手;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同一客户号收市后的净持仓不得低于10

手。

附件1

关于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这是最新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13]178号)已正式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现将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自2013年9月6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和挂盘基准价

5年期国债期货首批上市合约为2013年12月(TF1312)、2014年3月(TF1403)和2014年6月(TF1406)。各合约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可交割国债和转换因子

5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和转换因子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公布。

四、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

为从严控制上市初期市场风险,5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3%,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4%,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5%。上市首日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4%。

五、相关费用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手续费标准暂定为每手3元,交割手续费标准为每手5元。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其他事项另行公布。

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做好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控制市场风险,确保国债期货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附件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以下简称本合约)交易行为,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未规定的,按照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合约

第四条本合约的合约标的为面值为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期国债。

第五条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为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4-7年的记账式附息国债。

第六条本合约以每百元面值国债作为报价单位,以净价方式报价。净价方式是指以不含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

第七条本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002元,合约交易报价为0.002元的整数倍。

第八条本合约的合约月份为最近的三个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

第九条本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

到期合约最后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

第十条本合约的交易代码为TF。

第三章交易业务

第十一条本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合约交易以交易单位的整数倍进行。

第十二条本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00手。

第十三条本合约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0-9:15,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

连续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15(第二节),最后交易日连续竞价时间为9:15-11:30。

第四章结算业务

第十四条本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为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第十五条本合约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合约面值/100元)

第十六条本合约的手续费标准为每手不高于5元。

第十七条本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第十八条本合约的交割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的相

第五章风险管理

第十九条本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2%(3%)。其中,合约价值=合约价格×(合约面值/100元)。(乘数10000)

第二十条本合约临近交割月份时,交易所将分阶段逐步提高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

(一)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3%(4%)。

(二)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5%。

第二十一条本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其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

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4%。上市首日有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如上市首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无成交的,交易所可以对挂盘基准价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二条本合约实行持仓限额制度。

(一)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某一合约在不同阶段的单边持仓限额规定如下:

1.合约上市首日起,持仓限额为1000手;

2.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中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500手;

3.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100手。

(二)进行投机交易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持仓限额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三)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6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交易所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2013年8月30日起实施。

附件3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以下简称本合约)交割行为,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交割涉及的国债托管业务由国债托管机构依其规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前款所称国债托管机构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第二章可交割国债

第五条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

(二)同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固定利率且定期付息;

(四)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4至7年;

(五)符合国债转托管的相关规定;

(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本合约的交割单位为面值100万元人民币的国债。每交割单位的国债仅限于同一国债托管机构托管的同一国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托管的国债分别计算。

第七条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及其转换因子数值由交易所确定并向市场公布。

第三章交割流程

第八条本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客户可以申请交割。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的未平仓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入交割。

客户参与交割视为授权交易所委托相关国债托管机构对其申报账户内的对应国债进行划转处理。

第九条本合约的最小交割数量为10手。客户申请交割的,在同一会员处的有效申报交割数量不得低于10手;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同一客户号收市后的净持仓不得低于10手。

第十条客户申请交割的,其交割在四个交易日内完成,依次为意向申报日、交券日、配对缴款日和收券日。

(一)意向申报日

1.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应当在当日14:00前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

买方申报内容应当包括交割数量和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买方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接收交割国债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

卖方申报内容应当包括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会员应当确保申请交割的客户具备交割履约能力。

2.当日收市后,交易所先按照客户在同一会员的申报交割数量和持仓量的较小值确定有效申报交割数量,再按照所有买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和所有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的较小值确定合约交割数量。

3.交易所按照会员交割意向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和卖方持仓,并将相应持仓从客户的交割月份合约持仓中扣除。未进入交割的意向申报失效。

(二)交券日

卖方客户应当确保申报账户内有符合要求的可交割国债,交易所划转成功后视为卖方完成交券。

(三)配对缴款日

1.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采用最小配对数方法进行交割配对,并于当日11:30前将配对结果和应当缴纳的交割货款通知相关会员。

2.当日结算时,交易所从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中划转交割货款。

(四)收券日

交易所将可交割国债划转至买方客户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

第十一条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符合交割要求的净持仓进入交割。

同一客户号净持仓低于10手的,交易所按照交易编码首先选择不满足交割要求的持仓进行对冲平仓,再选择持仓量最小的持仓进行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

客户一方持仓不满足交割要求的,应当通过交易所向对方支付持仓合约价值1%的补偿金,并向交易所支付持仓合约价值1%的惩罚性违约金。双方持仓均不满足交割要求的,交易所向双方分别收取持仓合约价值2%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十二条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其交割在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完成,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为申报交割信息和交券日。

1.申报交割信息。会员应当在当日11:30前向交易所申报其买方客户的国债托管账户和卖方客户的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买方客户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接收交割国债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

2.卖方交券。按照本细则第十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第二交割日为配对缴款日,其交割流程按照本细则第十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第三交割日为收券日,其交割流程按照本细则第十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因市场出现异常情况等原因导致交割无法正常进行的,交易所有权对交割流程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卖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或者买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缴纳交割货款的,可以采取差额补偿的方式了结未平仓合约。

第十五条一方进行差额补偿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通过交易所向对方支付补偿金,并向交易所支付差额补偿部分合约价值1%的惩罚性违约金。

(一)补偿金

1.卖方进行差额补偿的,应当支付差额补偿部分合约价值1%的补偿金;若基准国债价格大于交割结算价与转换因子乘积的,卖方还应当按照以下计算公式继续支付差额补偿金:

差额补偿金=差额补偿部分合约数量×(基准国债价格-交割结算价×转换因子)×(合约面值/100元)

2.买方进行差额补偿的,应当支付差额补偿部分合约价值1%的补偿金;若交割结算价与转换因子乘积大于基准国债价格的,买方还应当按照以下计算公式继续支付差额补偿金:

差额补偿金=差额补偿部分合约数量×(交割结算价×转换因子-基准国债价格)×(合约面值/100元)

差额补偿后,交易所向卖方退还已交付的国债。

(二)基准国债

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以卖方申报的国债作为基准国债;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以该合约交割量最大的国债作为基准国债。

按照上述方式无法确定基准国债的,交易所有权指定基准国债。

(三)基准国债价格

基准国债价格以交易所认定的机构发布的估值数据为准。

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以意向申报日该基准国债的估值作为基准国债价格;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以最后交易日该基准国债的估值作为基准国债价格。

交易所有权对基准国债价格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双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或者交割货款的,交易所向双方分别收取相应合约价值2%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四章交割结算

第十七条本合约最后交易日之前的交割结算价为意向申报日的当日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全部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合约最后交易日无成交的,交割结算价计算公式为:交割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份最近的合约。根据本公式计算出的交割结算价超出合约涨跌停板价格的,取涨跌停板价格作为交割结算价。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交割货款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交割货款=交割数量×(交割结算价×转换因子+应计利息)×(合约面值/100元)

其中,应计利息为该可交割国债上一付息日至配对缴款日的利息。

第十九条本合约的交割手续费标准为每手5元,交易所有权对交割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交割涉及的国债过户费等费用按照国债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发生跨国债托管机构交割过户的,由买方承担转托管费。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所称合约价值的计算公式为:合约价值=交割结算价×(合约面值/100元)。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交易所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2013年8月30日起实施。

国债期货交割

在国债期货交割日,空头可以选择任何一只对自己最有利的可交割国债进行交割,这就是最便宜交割券(CTD)。 在确定国债期货最便宜交割券时,通常有两条经验法则可供参照。 经验法则一:当国债到期收益率大于标准券票面利率3%时,久期越大,越有可能成为CTD券;且当收益率曲线越陡时,越是长久期国债,越有可能成为CTD券。 经验法则二:当国债到期收益率小于标准券票面利率3%时,久期越小,越有可能成为CTD券;且当收益率曲线越平时,久期越小,越有可能成为CTD券。 不过,上面两个法则只是经验之谈,并不是绝对的。即,并不是说当到期收益率>3%时,长久期国债相对短久期国债的就一定更可能是CTD券,反之亦然。这主要是因为在推导经验法则的时候,我们运用了近似处理,忽略了凸性、应计利息等因素,致使两条经验法则并不绝对成立。 事实上,对于不同时刻,最优的交割券可能是不同的,因此随着时间的变动,CTD券有可能是在不停的变化的。 寻找CTD券最常用的方法有三个,分别是最大隐含回购利率法、最小基差法和最小净基差法,其中最可靠的方法是隐含回购利率法(IRR)。隐含回购利率,是指空头买入国债现货并用于期货交割所得到的理论收益率,隐含回购利率最大的可交割国债,即为最便宜交割券。当持有至交割期间没有付息时,隐含回购利率的计算方法是“(国债期货发票价格-国债现货购买价格)/国债现货购买价格,然后将其年化,即得到相应利率”。 除了隐含回购利率法以外,最小基差法和最小净基差法也常被用于寻找CTD券,基差(Basis)定义为可交割国债现货价格与调整后国债期货价格的差,表示购买国债现货用交割时的绝对收益水平。对于任何一只可交割券,其基差可用公式表示为:基差=国债现货价格-期货价格×转换因子。 净基差(Net Basis)是考虑国债购买日到交割日期间的利息收入与资金机会成本(或回购融资成本),是基差扣除持有期收益,反映的是购买国债现货用于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的净成本。净基差=国债现货价格-期货价格×转换因子-持有收入+融资成本。 在选择CTD券时,最大隐含回购利率法、最小基差法和最小净基差法所得结果大多数情况下是相同,但个别情况存在不一致,这是因为各自的评判原则有略微差异。 具体来讲:首先,IRR衡量的是购买国债现货用于交割的理论收益率,是一个相对比例的概念,而基差和净基差则是购买国债现货用于交割的理论收益(成本)水平,是一个金额的概念。由于购买国债现货的价格是不同的,即使理论收益(成本)水平排名一致,理论收益率排名未必一致,因此导致个别情况下,IRR法和基准或净基差法出现不一致。一般来讲,使用比率更能反映交易的优劣情况,因此IRR法被认为是更为可靠的方法。其次,基差法和净基差法的区别在于后者考虑了持有期的票息收益以及资金的机会成本(或融资成本),而前者没有考虑,因此最小净基差法较最小基差法更常被使用。

期货基础知识要点与重点汇总

期货基础知识要点与重点汇总 第一章期货市场概述(要点与重点) 2.1571年,英国创建了世界上第一家集中的商品市场—伦敦皇家交易所,后来成为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货权交易所的原址,其后,荷兰的阿姆期特丹建了第一家谷物交易所。 3.现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在19世纪中期产生于美国芝加哥。(单选) 4.1848年,芝加哥的82位商人发起组建了芝加哥期货交易(CBOT)。1851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引进了远期合同。(单选) 6.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于1865年推出标准化合约,同时实行了保证金制度,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制度创新,促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的诞生。 7.1925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结算(BOTCC)成立以后,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所有交易都要进入结算公司,从此,现代意义的结算机构出现了。 10.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正式创建于1876年。 11.1726年,法国商品交易所在巴黎诞生。 12.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的联系:期货交易是以现货为基础,在现货交易发展一定程度和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两者相互补充、共同发展。(判断) 14.在现货市场上,商流与物流在时空上基本统一的。(判断) 16.远期交易是期货交易的雏形,期货交易是在远期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判断) 17.期货交易与远期的区别:交易对象不同、功能作用不同、履约方式不同、信用风险不同、保证金制度不同。(多选) 18.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合约标准化、交易集中化、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杠杆机制、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多选) 19.期货市场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市场,并且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期货交易最终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完成。(判断)

国债期货交割选择权与交割特征研究

国债期货交割选择权与交割特征研究 国债期货交割选择权与交割特征研究国债期货是国际上发展成熟、交易最为成功的期货品种之一,国债期货交割是期货交易流程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期货市场功能得以发挥的重要保障。我国国债期货交割历史尚短,截至2014年8月初,仅经历三次实物交割。从国际上来看,美国与英国均为国债期货市场发展较为成功的国家,对于推出国债期货产品不久的我国而言,美国及英国上市初期的国债期货运行情况更贴近当前我国的市场情况。因此,研究美国及英国国债期货交割特征,对于防范我国国债期货交割风险,保障国债期货安全运行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1。 国债期货交割研究概述 国债期货的交割方式主要有实物交割与现金交割。前者将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来实现对到期未平仓合约的了结,后者则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最终了结期货合约。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国债期货采用实物交割制度,只有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债现货市场规模较小的少数国家采用现金交割。在采用实物交割的国家中,绝大部分期货头寸也会在最后交易日前反向冲销予以平仓。尽管如此,作为联系国债现货和期货的价格纽带,交割是投资者实现套期保值和期现套利的重要手段,对期货市场的安全运行有重要影响。 目前,国外对国债期货交割问题的研究集中在交割选择权方面。交割选择权一直被学术界认为是期货和现货价格在到期日不收敛的主要原因,包括时间选择权、品质选择权、月末选择权等,这些均为

增加卖方价值的卖方选择权。其中,时间选择权指的是卖方在交割期内决定何时交割以对自己最有利的权利;品质选择权指的是卖方在可交割国债范围中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品种进行交割的权利;而月末选择权是指在最后交易日与最后交割日之间卖方可以执行的权利。 国债期货是我国首个采取实物交割的金融期货产品,因而国内对国债期货交割相关问题的关注较少,即使是对于发展较为成熟的商品期货的交割研究也并不充分。综观已有文献,许多研究通过构建数理模型证明交割选择权的存在,并对其价值进行测算,或对期货的交割量进行统计分析,但缺乏对国债期货交割特征的系统分析。下面,本文将对国债期货市场发展较为成功的英美两国国债期货交割制度及交割特征进行重点分析。 英美国债期货交割制度简介 (一)美国国债期货交割制度 在交割流程方面,美国国债期货实行滚动交割制度,卖方在交割期内可以主动申报交割意向,并由卖方决定交割日以及交割券种,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按“最早建仓头寸优先”原则为卖方匹配买方。 滚动交割的交割期大致有一个月,每个交割循环需要3个工作日,分别为意向日、通知日和交割日。所有期限的国债期货合约,初始意向日均为合约到期交割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两个工作日,卖方可以开始申报交割意向;初始通知日为交割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一个工作日,卖方结算会员根据配对结果向买方结算会员传递发票;初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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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期货从业期货基础知识拔高试题【21】(含答案 考点及解析) 1 [多选题]下列短期利率期货,采用指数式报价方式的是()。 个月欧洲美元期货 年欧洲美元期货 个月银行间欧元拆借利率期货 年银行间欧元拆借利率期货 【答案】A,C 【解析】短期利率期货的报价比较典型的是3个月欧洲美元期货和3个月银行间欧元拆借利 率期货的报价。两者均采用指数式报价,用100减去不带百分号的年利率报价。AC项均采用指数式报价,BD项均属于中长期利率期货。故本题答案为AC。 2 [多选题]美国中长期国债期货报价由三部分组成。其中第三部分由哪些数字组成?() A.“0” B.“2” C.“5” D.“7” 【答案】A,B,C,D 【解析】美国中长期国债期货采用价格报价法,在其报价中,比如118’222(或118-222),报 价由3部分组成,即“①118'②22③2”。其中,“①”部分可以称为国债期货报价的整数部分,“②”‘③”两个部分称为国债期货报价的小数部分。“③”部分用“0”“2”“5”“7”4个数字“标示”。 选项ABCD为组成第三部分的四个数字。故本题答案为ABCD。 3 [单选题]以本币表示外币的价格的标价方法是( )。 A.直接标价法 B.间接标价法 C.美元标价法 D.英镑标价法 【答案】A 【解析】直接标价法是指以本币表示外币的价格,即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 为一定数额本国货币的标价方法。 4 [单选题]直接标价法是指以()。 A.外币表示本币

B.本币表示外币 C.外币除以本币 D.本币除以外币 【答案】B 【解析】直接标价法是指以本币表示外币,即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成一定 数额的本国货币的方法。故本题答案为B。 5 [单选题]一种货币的远期汇率高于即期汇率,称为()。 A.远期汇率 B.即期汇率 C.远期升水 D.远期贴水 【答案】C 【解析】一种货币的远期汇率高于即期汇率称为升水,又称远期升水。故本题答案为C。 6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关于期权说法正确的是()。 A.期权买方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放弃行权 B.期权买方行权时,期权卖方可以选择履约,也可以放弃履约 C.与期货交易相似,期权买卖双方必须缴纳保证金 D.任何情况下,买进或卖出期权都可以达到为标的资产保险的目的 【答案】A 【解析】期权买方购买的是选择权,如果行权,卖方必须履约。期权的买方不用缴纳保证金,需要支付权利金。D明显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 7 [判断题AB]在交易所上市的期权称为场内期权,也称交易所期权。() A.对 B.错 【答案】A 【解析】在交易所上市的期权称为场内期权,也称交易所期权。故本题答案为A。 8 [单选题]金融期货最早产生于(??)年。

国债期货的“3..27”事件始末

国债期货的“3..27”事件始末 1993年开始的国债期货交易风波,主要是指的 3.27风波国债进入期货市场的始作俑者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当时来说,股票市场是非常冷清的,绝大多数地方都还没有开设证券交易,交易的保证金也要求很高,一般至少5万元,对那个时候的人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值。而有钱的人还都沉在商品市场,对股票市场的风险是绝对害怕的,所以要改变冷清的状态,创新品种就是活跃市场的最好办法。 1992年底,12个品种的国债标准期货合约被隆重推出,1993年上市交易。随后,北京商品交易所和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十几家交易所也相继推出了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如雨后春笋一下遍布主要的期货交易中心。当时国债期货走向火爆的因素主要有两个: 一是1994年初,一些券商钻实际利率比国债利率高的空子,违规超计划卖出非实物国债,以套用社会资金牟利。当国务院宣布查处这类券商时,他们为了补足计划外卖出的这部分非实物券,纷纷买入流散在社会上的实物券,使国债现货市场人为制造出供小于求的局面。二是为了配合新国债发行,财政部根据当时物价水平较高的客观情况,对1992年3年期和5年期利率比较低的券种实行保值补贴。一时间,国库券炙手可热。 当时,国债期货开户保证金只要1万元,每手保证金只要500元,浮盈还可以再开新仓;一些散户满仓带透支,一路死多头,由几万元翻到几十万元,再由几十万元翻到几百万元,那狂热绝不亚于一场豪赌,赌成了就是“王”,赌输了那就另当别论了。随着国债期货虚盘毫无节制的扩大,市场在进入1994年下半年以后,已逐渐沦为超级主力机构堆砌巨资互相抗衡以图投机暴利的赌场。1995年初,市场盛传“财政部将对‘3.27'国债加息”的消息。从2月初起,当时赫赫有名的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和辽宁国发股份有限公司因对保值贴补率和贴息的错误预估,联手对“3.27"品种在148元左右的交易部位大量抛空,企图操纵市场。2月23日,辽国发及其操纵的几家公司通过无锡国泰期货经纪公司大笔抛空无效,又提前得知“贴息”的确切消息后,率先空翻多。这一行为再加上原本就做多的各种机构的推波助澜,导致期价自148.50飙升,最高至151.98。后知

中金所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

(2015年3月6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以下简称本合约)交割行为,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交割涉及的国债托管业务由国债托管机构依其规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前款所称国债托管机构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第二章可交割国债 第五条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 (二)同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固定利率且定期付息; (四)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6.5至10.25年; (五)符合国债转托管的相关规定; (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本合约的交割单位为面值100万元人民币的国债。每交割单位的国债仅限于同一国债托管机构托管的同一国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托管的国债分别计算。 第七条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及其转换因子数值由交易所确定并向市场公布。 第三章交割流程 第八条本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由卖方主动提出交割申报,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割。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的未平仓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入交割。 客户参与交割视为授权交易所委托相关国债托管机构对其申报账户内的对应国债进行划转处理。 第九条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当日收市后,交易所按照客户在同一会员的申报交割数量和持仓量的较小值确定有效申报交割数量。所有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进入交割。 交易所按照"申报意向优先,持仓日最久优先,相同持仓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买方有 效申报交割数量大于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的,按照买方会员意向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未进入交割的意向申报失效。 所有进入交割的买方和卖方持仓从客户的交割月份合约持仓中扣除。 第十条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应当在当日14:00前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 卖方申报意向内容应当包括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买方申报意向内容应当包括交割数量和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买方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接收交割国债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 会员应当确保申请交割的客户具备交割履约能力。 第十一条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同一客户号的净持仓进入交割。

证券投资基金国债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

证券投资基金国债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 目录 一、总则 (3) 二、科目设置 (5) 三、主要账务处理 (6) (一)存入保证金 (6) (二)提取保证金 (6) (三)开仓 (6) 1、买入合约:记录初始合约价值 (6) 2、卖出合约:记录初始合约价值 (6) (四)平仓 (6) 1、买入合约卖出平仓 (6) 2、卖出合约买入平仓 (7) (五)交易费用 (7) (六)日终结算 (7) 1、买入合约日终估值 (7) 2、卖出合约日终估值 (8) 3、确认平仓损益 (8) 4、当日无负债结算 (8) (七)调整合约占用的交易保证金 (8)

(八)实物交割 (8) 1、意向申报日(T日:减少待交割持仓) (9) (1)减少空头待交割持仓: (9) (2)减少多头待交割持仓: (9) (3)其他会计分录参照(六)(七)处理。 (9) 2、交割空头持仓:(T+1日:交券日) (9) 3、缴款交收(T+2日:配对缴款日) (9) (1)空头交收,并减少待交割债券持仓: (9) (2)多头缴款,并确认待交割债券投资: (10) (3)保证金调整参照(七)处理。 (10) 4、交割多头持仓:(T+3日:收券日) (10) (九)交割违约 (10) 1、违约方: (10) 2、被违约方: (11) 附件:参考范例 (12)

一、总则 (一)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国债期货投资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其会计核算可参照本细则办理。 (二)本细则所称国债期货,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以国债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 (三)基金国债期货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本细则处理。若基金开展国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条件的,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四)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形成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并对套期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 (五)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基金管理公司应在业务管理制度中进一步明确相关估值监控程序,根据市场情况建立结算价估值方法公允性的评估机制,完善相关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

二、国债期货基础知识之二——国债期货

二、国债期货基础知识之二——国债期货 基础知识 1、什么是国债期货?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期货的一个主要品种,是指买卖双方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约定在未来特定时间,按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券款交收的国债交易方式。 在国际市场上,国债期货是历史悠久、运作成熟的基础类金融衍生产品之一。从成熟国家国债期货市场的运行经验来看,国债期货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活跃债券现货市场交易、促进国债发行、完善基准利率体系等方面发挥着一定作用。 2、国债期货有哪些特点? 国债期货具有可以主动规避利率风险、交易成本低、流动性高和信用风险低等特点: 第一,可以主动规避利率风险。由于国债期货交易引入了做空机制,交易者可以利用国债期货主动规避利率风险。运用国债期货可以在不大幅变动资产负债结构的前提下,快速完成对利率风险头寸的调整,从而降低操作成本,有效控制利率风险。

第二,交易成本低。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这可以有效降低交易者的套期保值成本。同时,国债期货采用集中撮合竞价方式,交易透明度高,降低了寻找交易对手的信息成本。 第三,流动性高。国债期货交易采用标准化合约形式,并在交易所集中撮合交易,因此流动性较高。 第四,信用风险低。国债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均需交纳保证金,并且为了防止违约事件的发生,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这有效地降低了交易中的信用风险。 3、国债期货有哪些基本功能? 作为基础的利率衍生产品,国债期货具有如下功能: 第一,规避利率风险功能。由于国债期货价格与其标的物的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通过国债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可以避免因利率波动造成的资产损失。 第二,价格发现功能。国债期货价格发现功能主要表现在增加价格信息含量,为收益率曲线的构造、宏观调控提供预期信号。

国债期货案例

“2.23”国债期货事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1993年10月25日向社金公众开放国债期货交易。327品种是1994年7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的国债期货品种.其标的物是财政部于1992年发行的3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9.5%.到期本息128.50元,享受两年保值贴补,在保值贴补率不断升高等题材刺激下.327品种的价格屡屡被炒高。1994年7月327上市时价格为131.05元,到1994年12月30日,价位一路冲到147.95元。 1995年初,某些大公司基于对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的估计,认为1995年1月通货膨胀已见顶回落.保值贴补率也将自4月起逐步回落,可流通的新债发行规模较大.于是开始较大规模地做空。然而进入 2月份后,由于市场盛传保值贴补率将上升较多.327品种为市场人士看好,价格继续上升。被套空头主力大肆出击压盘.但即便如此,市场价格仍维持在148元以上。 1995年2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1995年度新债发行的公告.其中可流通部分远远低于市场原先的预期,被视为利多消息。当日上午.先开市的北京、武汉、深圳等地的证券交易中心的327品种价格全线上涨2至3元。沪市开盘后,327品种的价格跳空高开至149.50元.随后又一路上冲到151.30元处盘整。

这一情形对握有大量空头头寸的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极为不利。由于对价格走势的错误预期,到1995年2月23日,万国证券共持有180万口的空头头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定其最高持仓量的两倍多。在价格不断上畅的压力下,万国证券试图平仓撤退,但由于持仓量过大,23日上午平仓未果。同时.由于327价格上张造成的巨额亏空.万国证券必须追加巨额保证金。下午,不甘心失败的万国证券总裁管某孤注一掷,作出了一个极为错误的决策,即试图通过继续大量卖空来压低327品种的结算价格。从下午4点22分12秒开始,万国证券在明知严重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下,在短短8分钟内抛出2070万口空单,成交1044.92万口。大量抛压使得327品种价格直线下泻,从151.30元直至147.50元收市.市场一片混乱。 对这种蓄意违规的行为.上海市委、市政府和中国证监会采取了紧急措施:(1)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全国专用信息系统宣布.2月23日下午4时22分l 2秒后8分钟的327品种交易无效;(2)暂停国债期货的竞价交易,改为在场内办理协议平仓,(3)实行涨跌停板制度;(4)为防止挤兑风潮,由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向万国证券提供短期拆借资金5亿元人民币。 根据1995年2月25日公布的3年期国债保值贴补率公告,如果不取消23日最后8分钟的327品种交易,万国证券将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为规范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效防范风险,依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以下简称衍生品办法)等规章办法,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国债期货,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以国债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 二、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衍生品办法的规定,做好制度、岗位、人员及信息系统安排,遵守管理规范,强化风险管理。 三、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不得用于投机目的,应当以对冲或规避风险为目的,包括: (一)对冲或规避现有资产风险; (二)对冲未来半年内拟买入资产风险,或锁定其未来交易价格; (三)对冲或规避资产负债错配导致的利率风险。 本条第(二)项所称拟买入资产,应当是机构按其投资决策程序,已经决定将要买入的资产。未在决定之日起的半年内买入该资产,或在规定期限内放弃买入该资产,应当在

规定期限结束后或做出放弃买入该资产决定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终止、清算或平仓相关衍生品。 本条第(三)项是指人身保险公司按其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或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决策程序,决定缩短资产负债久期缺口,从而对冲由此带来的利率风险。风险对冲方案一经确定须严格执行,未经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或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决策,不得更改。 四、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以确定的资产组合(以下简称资产组合)为基础,分别开立期货交易账户,实行账户、资产、交易、核算等的独立管理。 五、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要求,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六、保险机构自行或受托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衍生品办法规定,制定风险对冲方案,明确对冲目标、工具、对象、规模、期限、风险对冲比例、保证金管理、风险敞口限额,对冲有效性的相关指标、标准和评估频度,相关部门权限和责任分工,以及可能导致无法对冲的情景等内容,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包括征求风险管理部门的意见。对于对冲资产负债错配导致的利率风险的策略,保险公司还应当进行风险对冲策略对公司偿付能力和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情景测试,并与风险对冲方案一并提交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或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审批。

国债期货培训考试题目

国债期货培训考试题目 一、单选题。 1、国内债券的主要交易场所是()B A 交易所 B 银行间 C 柜台 2、目前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是()C A 直接发行 B 代销发行 C 承购包销 3、中金所即将上市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B A.合约价值的3% B. 合约价值的2% C. 合约价值的4% D. 合约价值的5% 4、(接上题)此合约的合约标的为()。D A.面值为10万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期国债 B. 面值为100万人民币、票面利率为2%的名义中期国债 C. 面值为10万人民币、票面利率为2%的名义中期国债 D. 面值为100万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期国债 5、(接上题)此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为()。B A.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 B.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 C. 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2% D.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6、中金所即将上市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C A.9:30-11:45,13:00-16:30 B. 10:00-11:30,13:00-16:15 C. 9:15-11:30,13:00-15:15 D. 9:30-11:45,13:00-16:15 7、中金所即将上市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为()。B A.现券交割 B. 实物交割 8、利率与债券收益率的相关性表现在()。C

A.利率上升,债券收益率下降 B. 利率上升,债券收益率不变 C. 利率上升,债券收益率上升 9、下列有关基差的计算公式,正确的为()。C A.实际基差=现券报价-期货结算价格 B. 净基差(BN0C)=实际基差-持有成本 C. 实际基差=现券报价-期货结算价格*转换因子 D. 净基差(BN0C)=实际基差-持有成本*转换因子 10、中金所即将上市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D A.0.01元/百元 B. 0.02元/百元 C. 0.001元/百元 D. 0.002元/百元 11、金融机构承销债券时,从债券招标到债券上市交易有一段时间,在此期间,为了规避利率风险,金融机构可以进行()交易? B A、买入国债期货套期保值 B、卖出国债期货套期保值 C、卖出债券现券 D、买入债券现券 12、下列哪项不是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的原因()? D A、对冲利率风险 B、投机利率波动 C、套利 D、对冲信用风险 13、国债价格和市场利率之间呈现()关系? B

金融期货基础知识测试试题题库

金融期货基础知识测试题题库 一、选择题(20个) 1.期货公司应当在(A)向投资者揭示期货交易风险。 A、投资者开户前 B、投资者开户后 C、交易亏损时 2.建立空头持仓应该下达(C)指令。 A、买入开仓 B、买入平仓 C、卖出开仓 D、卖出平仓 3.沪深300 股指期货交易中,单边市是指某一合约收市前(B)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格的买入(卖出)申报、 没有停板价格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格的情形。 A、1 B、5 C、10 4.沪深 300 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是(C)。 A、上证综合指数 B、深证成份指数 C、沪深 300 指数 D、上证50指数 5.金融期货交易具有杠杆性,既放大盈利也放大亏损,是因为实行了(B)。 A、双向交易制度 B、保证金制度 C、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D、强制平仓制度 6.金融期货交易的杠杆性决定了:收益可能成倍放大,损失也可能(C)。 A、不变 B、成倍缩小 C、成倍放大 7.金融期货投资者不得采用(D)下达交易指令。 A、书面委托 B、电话委托 C、互联网委托 D、全权委托期货公司 8.在极端行情下,金融期货投资者面临的亏损(B)。 A、不可能超过投资本金 B、可能会超过投资本金 9.客户在金融期货交易中发生保证金不足,且未能按照经纪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主动减仓,该客户

A、强制减仓 B、强行平仓 C、协议平仓 10.某交易日收盘后,某投资者持有 1 手沪深300 股指期货某合约多单,该合约收盘价为3660 点,结算价为 3650 点。下一交易日该投资者未进行任何操作,该合约的收盘价为 3600 点,结算价为3610 点,结算后该笔持仓的当日亏损为(C)。 A、18000 元 B、15000 元 C、12000 元 11.中金所上市的 5 年期国债期货属于:(B) A、短期国债期货 B、中期国债期货 C、长期国债期货 D、超长期国债期货合约 12.中金所 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面值为(A)元人民币。 A、100 万 B、120 万 C、150 万 D、200 万 13.中金所 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票面利率为:(B) A、2.5% B、3% C、3.5% D、4% 14.中金所 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对应的可交割国债的剩余期限为:(C) A、距离合约交割月首日剩余期限为 2 至 5 年 B、距离合约交割月首日剩余期限为 3 至 6 年 C、距离合约交割月首日剩余期限为 4 至 5.25 年 D、距离合约交割月首日剩余期限为 5 至 8 年 15.中金所 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对应的可交割国债是:(A) A、固定利率国债 B、浮动利率国债 C、固定或浮动利率国债 D、以上都不是 16.中金所 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D) A、0.001 元 B、0.0012 元 C、0.0015 元 D、0.005 元 17.中金所 5 年期国债期货的交易代码为:(C) A、IF B、IE C、TF D、TE 18.中金所 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方式为:(B) A、现金交割 B、实物交割

金融期货知识测试题

金融期货基础知识测试试题(B 卷) 1.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面值为100 万元人民币。(√) 2.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的可交割国债应为在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 余期限为4 至5.25 年的国债。(√) 3. 沪深300 股指期货采用T+0 交易制度。(√) 4.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3%。(×) 5.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4%。(×) 6.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交易标的为票面利率为3.5%的中期国债。(×) 7.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沪深300 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是 上证综合指数。(×) 8. 股指期货某合约的价格与其所对应的标的指数走势无关。(×) 9. 沪深300 股指期货市价指令未成交部分自动转为限价指令。(×) 10. 沪深300 股指期货市价指令不需要申报买卖价格。(×)1. 中金所上市的 5 年期国债期货属于:( b) A. 短期国债期货 B. 中期国债期货 C. 长期国债期货 D. 超长期国债期货合约 2.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面值为(a )元人民币。

A.100 万 B.120 万 C.150 万 D.200 万 3.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票面利率为:( b) A.2.5% B.3% C.3.5% D.4% 第3 页/共7 页 2017 年6 月2 日01 编发(B 卷) 4.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对应的可交割国债的剩余期限为:(c )A.距离合约交割月首日剩余期限为2 至5 年 B.距离合约交割月首日剩余期限为3 至6 年 C.距离合约交割月首日剩余期限为4 至5.25 年 D.距离合约交割月首日剩余期限为5 至8 年 5.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对应的可交割国债是:(a ) A.固定利率国债 B.浮动利率国债 C.固定或浮动利率国债 D.以上都不是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期转现交易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期转现交易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期转现交易行为,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未规定的,按照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交易参与人 第三条 客户进行期转现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单位客户; (二)可以参与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易; (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或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四)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客户所在金融机构或其管理机构应当通过会员向交易所进行备案。申请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国债期货期转现交易业务备案申请书; (二)会员提供期转现交易服务承诺书或者包含期转现交易服务承诺的经纪服务合同; (三)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者材料。 前款规定的备案材料应当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交。会员应当尽职审核备案材料,确保材料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交易所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会员。 第三章交易 第六条 期转现交易申报应当包括下列信息: (一)交易时间信息:期转现交易协商一致日期、期转现交易协商一致时间等; (二)交易双方信息:期货合约卖方会员、卖方客户、卖方交易员和期货合约买方会员、买方客户、买方交易员等; (三)期货合约交易信息:合约代码、成交价格、买卖方向、数量等; (四)有价证券或者相关合约交易信息:有价证券或者相关合约交易场所名称、成交编号、有价证券名称或者相关合约标的有价证券名称、有价证券代码或者相关合约标的有价证券代码、成交日期、买卖方向、券面总额、有价证券成交净价或者相关合约成交价格、相关合约结算日期等。 第七条

国债期货基本知识

国债期货基本知识 国债期货属于金融期货的一种,是一种高级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不稳定的背景下,为满足投资者 规避利率风险的需求而产生的。美国当时先后发生的两次“石油危机”导致美国通胀日趋严重,利率波动频繁。 固定利率国债的持有者对风险管理和债券保值的强烈需求,使得具备套期保值功能的国债期货应运而生。 1976年1月,美国的第一张国债期货合约是美国芝加哥商业交 易所(CME)推出的90天期的短期国库券期货合约。在整个70年代后 半期,短期利率期货一直是交易最活跃的国债期货品种。1982年5 月又推出了10年期中期国债期货。此后,国债期货交易量大幅攀升,美国国债期货的交易量占整个期货交易量的一半以上,10年期国债 期货交易量由1995年的2527万手迅速发展为2011年的3.17亿手。 1、交易单位:国债期货合约,每份价值100万。 2、最小变动价位:最小变动价位是0.002元。 4、每日价格波动限制:涨跌停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 5、交易时间: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合约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 6、最后交易日:合约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 7、交割安排:,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的第三个交易日,采 取实物交割的交割方式。 期货交易是一种复杂的交易方式,它具有以下不同于现货交易的主要特点:

⒈国债期货交易不牵涉到债券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转移与这种所有权有关的价格变化的风险。 ⒉国债期货交易必须在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期货交易市场以公开化和自由化为宗旨,禁止场外交易和私下对冲。 ⒊所有的国债期货合同都是标准化合同。国债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是一种杠杆交易。 ⒋国债期货交易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 ⒌国债期货交易一般较少发生实物交割现象。

国债期货基础知识及套利策略

一、国债期货的基本介绍 国债期货是指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预先确定买卖价格并于未来特定时间内进行钱券交割的国债派生交易方式。国债期货属于利率期货的一种。 利率期货 ?短期利率期货:短期国债期货、欧洲美元期货、90天存单期货?中期国债期货:10年、5年、2年 ?长期国债期货:大于15年 ?市政债券期货 2008年全球场内期货及期权结构分布 二、我国国债及衍生品情况 我国国债期货的发展 1992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率先推出向机构投资者开放的标准国债期货合约; 1993 年10 月开始向个人投资者开放,其后国债期货交易在多个交易所推出; 1994年2季度后,国债期货成交趋活跃,仅上交所全年成交量就近2 万亿; 1995/2/23 日,“327 事件”爆发; 1995/5/11 日,“319 事件”爆发; 1995/5/31 日,全国14个国债期货交易所全部被平仓,国债期货至此消失。

我国早期国债期货的缺陷 没有市场化利率; 没有完善的监管体制; 没有发达的国债现货市场 恢复和发展我国国债期货市场的必要性 国债期货交易可以有效地管理利率风险,为我国国民经济体系提供利率风险防范机制和工具; 国债期货交易能提升国债市场功能,促进国债市场发展,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 开展国债期货交易能为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最终实现创造条件; 恢复和发展国债期货交易是完善期货市场,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和参与国际金融竞争的现实需要。 重新推出国债期货可行性分析 利率市场化取得阶段性进展,为国债期货的恢复提供了现实依据; 快速发展的现货市场为恢复和发展国债期货市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商品期货(特别是股指期货)的推出和交易为我国恢复国债期货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我国国债的发展现状 国债期货的目标群体 2011年各机构共交割债券285万亿左右,是GDP的6倍,其中

期货从业《期货基础知识》复习题集(第1555篇)

2019年国家期货从业《期货基础知识》职业资格考前 练习 一、单选题 1.在期货市场发达的国家,( )被视为权威价格,是现货交易的重要参考依据。 A、现货价格 B、期货价格 C、期权价格 D、远期价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价格发现的功能 【答案】:B 【解析】: 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价格发现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公开性、权威性。故本题答案为B。 2.期货公司在期货市场中的作用主要有( )。 A、根据客户的需要设计期货合约,保持期货市场的活力 B、期货公司担保客户的交易履约,从而降低了客户的交易风险 C、严密的风险控制制度使期货公司可以较为有效地控制客户的交易风险 D、监管期货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维护客户权益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3节>期货公司 【答案】:C 【解析】: AD两项为期货交易所的主要职能,B项期货公司并不能担保客户的交易履约。 3.在进行期权交易的时候,需要支付保证金的是( )。 A、期权多头方 B、期权空头方 C、期权多头方和期权空头方 D、都不用支付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6章>第1节>场内期权的交易 【答案】:B

由于期权的空头方承担着无限的义务,所以为了防止期权的空头方不承担相应的义务,就需要他们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予以约束。 4.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两小时的( )。 A、算术平均价 B、加权平均价 C、几何平均价 D、累加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9章>第1节>股票指数 【答案】:A 【解析】: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两小时的算术平均价。故本题答案为A。 5.2013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票面利率为3.42%,到期日为2020年1月24日。对应于TF1509合约的转换因子为1.0167。2015年4月3日上午10时,现货价格为99.640,期货价格为97.525。则国债基差为( )。 A、0.4861 B、0.4862 C、0.4863 D、0.4864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8章>第2节>国债期货 【答案】:C 【解析】: 国债基差=国债现货价格-国债期货价格×转换因子=99.640-97.525×1.0167=0.4863。故本题答案为C。 6.CBOT最早期的交易实际上属于远期交易。其交易特点是( )。 A、实买实卖 B、买空卖空 C、套期保值 D、全额担保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节>现代期货市场的形成

国债期货最便宜可交割债券的确定与实证分析

国债期货最便宜可交割债券的确定与实证分析国债期货最便宜可交割债券的确定与实证分析引言 20世纪70年代,由于先后发生的&Idquo;石油危机”使美国的金融市场极不稳定,利率波动频繁,为满足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的需求,国债期货应运而生。随后,英国、日本、德国等多个发达国家相继推出此金融产品。我国也于1992 年开始国债期货交易试点,但由于金融体系的不完善,最终以失败告终。经过18年的准备,2013 年9 月 2 日国债期货正式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 一、最便宜可交割债 (一)最便宜可交割债券的概念我国的国债期货采用实物交割方式,然而国债有期限、票息率及 付息方式的不同,因此同一种国债的数量有限,为避免卖方在交割日无充足标的债券而违约,国债期货的标的债券采用名义标准券,并规定在最后交割日剩余期限4-7 年(不含7 年)的固定利息国债均可作为可交割债券。一揽子可供选择债券的存在使国债期货空方可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动及各种可交割债券的情况,通过一定的方法选择出交割时成本相对便宜的债券,这个债券就称为最便宜可交割债券。 (二)确定最便宜可交割债券的意义 现实交易中,国债期货与其他期货交易一样,投资者大多会选择在未来某时刻平仓,而非将合约持有至到期进行实物交割,但这并不能说明确定最便宜可交割债券没有意义。 1. 最便宜可交割债券可减少期货空方的交割成本可交割债券通过

转换因子将其标准化,转换因子实质是衡量一个交割券等于多少个名义标准券。可交割债券价格随着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两者的相对价格会发生变化,而转换因子却在交割周期内保持不变,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可交割债券的价格差异仍然存在。基于上述原因,国债期货空方可选择对其最为有利的债券进行交割以达到成本最低。 2. 最便宜可交割债券是国本文由收集整理债期货理论定价的基 础 由于国债期货空方具有卖方选择权,为降低成本,必然选择最便宜的可交割债券,通过国债期货定价公式得到的价格为空方愿意卖出期货的最低价格。基于此,多方也不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由此,可以看出最便宜可交割债券对于国债期货定价来说是极其重要。 3. 确定最便宜可交割债券过程中的结果可作为判断是否存在期现套利机会的依据 当现货与期货存在价格差时,可同时在两个市场进行反向操作,低买高卖从而获得利润。根据确定最便宜可交割债券过程中所得的隐含回购利率与国债回购利率的比较或是净基差与零的比较,判断是否存在期现套利机会。 二、选择最便宜可交割债券的方法有三种选择最便宜可交割证券的方法:隐含回购率法、净基差法以及经验法。 (一)隐含回购利率法 其实质是买入现货、卖出期货到交割日的年化净收益率。隐含回购利率最大的债券为最便宜可交割债券。此种方法较其他方法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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