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以下简称《稽查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稽查条例》第三条所规定的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包括:
(一)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
(二)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
(四)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
(五)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
(六)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收发货人;
(七)其他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
第三条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以下统称进出口企业、单位)的下列进出口活动实施稽查:(一)进出口申报;
(二)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税、费的缴纳;
(三)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的交验;
(四)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资料记载、保管;
(五)保税货物的进口、使用、储存、维修、加工、销售、运输、展示和复出口;
(六)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使用、管理;
(七)其他进出口活动。
第四条海关根据稽查工作需要,可以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咨询、书面函询、网络调查和委托调查等方式向有关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等开展贸易调查,收集下列信息:(一)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信息;
(二)特定行业、企业的主要状况、贸易惯例、生产经营、市场结构等信息;
(三)特定商品的结构、成份、等级、功能、用途、工艺流程、工作原理等技术指标或者技术参数以及价格等信息;
(四)其他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信息。
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等应当配合海关贸易调查,提供有关信息。
第二章账簿、单证等资料的管理
第五条进出口企业、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编制和保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进出口活动。
进出口企业、单位应当编制和保管能够反映真实进出口活动的原始单证和记录等资料。
第六条进出口企业、单位应当在《稽查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保管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或者电子数据。
第三章海关稽查的实施
第七条海关稽查由被稽查人注册地海关实施。被稽查人注册地与货物报关地或者进出口地不一致的,也可以由报关地或者进
《海关验证稽查测试表》填制规 一、总体要求:《海关验证稽查测试表》为稽查组制作的记录验证稽查测试情况的文书。稽查组应如实记录验证稽查控制度调查、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等关键作业环节的实施情况,包括稽查围、适用程序、采取方法、稽查结果等容,并连同稽查过程中抽取审查的账簿、单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入卷归档。 二、填制规: (一)35个指标对应的【验证结果】及【验证过程】(有随附材料的,注明随附材料)。 【验证过程】填写稽查组实施适用程序及采取方法等容,注明附随材料的名称、种类、页数、保存方式等。 【验证结果】有三个选项“是”、“否”及“不适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 指标1,验证过程,一般表述为,“稽查组查阅了被稽查人制度文件,询问了被稽查人负责人和报关、财务、生产等部门负责人,随附材料有:被稽查人制度汇编复印件、岗位分工和职责说明、组织机构图复印件。”验证结果,稽查组根据验证情况选择“是”或者“否”,本指标一般不存在“不适用”情况。 指标2,填制方法同指标1。 指标3,验证过程,一般表述为,“稽查组查阅了被稽查人进出口部(报关部)岗位职责分工制度,检查了报关单证资料、
报关专用章、电子口岸IC卡的授权审批制度和执行情况,询问了报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岗位人员,随附材料有:被稽查人进出口部管理制度、岗位授权审批表复印件。”验证结果,稽查组根据验证情况选择“是”或者“否”,本指标一般不存在“不适用”情况。 指标4,验证过程,一般表述为,“稽查组查阅了被稽查人会计制度,检查了会计岗位职责分工情况,询问了会计部门负责人和专门会计人员,随附材料有:被稽查人会计制度、会计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岗位授权审批表复印件。”验证结果,稽查组根据验证情况选择“是”或者“否”,本指标一般不存在“不适用”情况。 指标5,验证过程,一般表述为,“稽查组实地观察了被稽查人账簿单证的保存情况,询问了有关人员,抽取最近一年报关单证及其对应的账簿记录进行穿行测试,随附材料有:最近一年报关单证及其对应的账簿记录抽样复印件。”验证结果,稽查组根据验证情况选择“是”或者“否”,本指标一般不存在“不适用”情况。 指标6,验证过程,一般表述为,“稽查组登陆被稽查人进出口生产经营管理系统,查看了该系统财务控制、物流控制等功能模块运行情况。”验证结果,稽查组根据验证情况选择“是”或者“否”,本指标一般不存在“不适用”情况。 指标7,验证过程,一般表述为,“稽查组登陆被稽查人进
海关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稽查条例》的规定,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多少年内保管好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 A.1年 B.2年 C.3年 D.永久 2.下列陈述中,其中一项是错误的,请予以指出。 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发布实施。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由海关总属发布实施。 C.《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实施。 D.《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列》由国务院发布实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下列行为中,不属走私罪的行为是: A.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或者转让海关监 管货物的 B. 以暴力抗拒检查走私物品的,数额不大的 C.以牟利、传播为目的,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 D.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进出境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何时缴纳税款。 A.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7日内 B.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7日内 C.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0日内 D.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10日内 5.某进出口公司经海关实施稽查后,于1998年10月8日收到海关的稽查报告,该公司向海关送交其对稽查报告的书面意见的最后有效期限是: A.1998年10月14日 B.1998年10月23日
C.1998年10月15日 D.1998年11月9日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营保税货物下列哪组业务,有关记录不真实或者数量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海关处货物、物品等值以下或者应缴税款两倍以下的罚款。 A.收存、交付、加工、装配、核销 B.运输、交付、加工、抵押、转让 C.储存、交付、加工、装配、寄售 D.储存、运输、加工、装配、寄售 7.海关在应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进出口货物未侵犯申请人知识产权的,应当自海关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 A.3日 B.7日 C.10日 D.15日 8.对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行为,海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还可以并处何种罚款: A.进口货物等值以下 B.偷逃税款一倍以下 C.进口货物价值三倍以下 D.偷逃税款三倍以下 9.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可以: A.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B.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C.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D.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当关税纳税义务人对海关进出口货物税额的征税、减免税、补税或退税等持有异议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列》的
海关稽查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依法行政,规范海关稽查行为,保证海关稽查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维护被稽查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以下简称《稽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海关对《稽查条例》规定的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所实施的所有稽查行 第三条本规程所规范的海关稽查行为包括稽查准备、稽查实施、稽查处理、稽查评估四个阶段。 第四条海关稽查原则上由被稽查人主管海关管辖。两个以上海关发生稽查管辖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必要时报请上一级海关决定。需要跨关区对被稽查人实施稽查时,相关海关应当予以协助配合,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对于异地报关的被稽查人,原则上由其主管海关管辖,也可由报关地海关管辖。主管海关实施稽查时,报关地海关应当予以协助配合。报关地海关对异地报关的被稽查人实施稽查,被稽查人的主管海关应当予以协助配合,待稽查结束后,报关地海关应当向被稽查人主管海关通报稽查的结果。 上级海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指定下级海关对被稽查人实施稽查。 第五条稽查人员有《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况之一需要回避的,由其上一级行政领导决定回避。 第二章稽查准备 第六条直属海关应当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于每年年初制订本年度的稽查工作计划,包括常规稽查计划和专项稽查计划。直属海关应当根据年度稽查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本关区的稽查工作,并根据海关总署的部署和本关区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和补充稽查工作计划。 第七条海关实施稽查前,应当组成稽查组。稽查组人数应当根据稽查工作量来确定,但不得少于2人。稽查业务主管领导决定稽查组成员,并指定其中1人任组长。稽查组组长负责组织稽查组开展工作。 第八条稽查组开展稽查之前,应当制定稽查方案,填制《海关稽查方案审批表》。稽查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海关执法资格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请在下列各题答案选项中,选出1个最合适的答案。 1.海关进行稽查时,应当组成稽查。稽查组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 A.2人 B.3人 C.4人 D.5人 【答案】A 【依据】《海关稽查条例》第十一条 2.海关应当自收到稽查报告之日起内,作出海关稽查结论并送达被稽查人。 A.30日 B.15日 C.30个工作日 D.15个工作日 【答案】A 【依据】《海关稽查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3.某企业进口减免税货物,有关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应当在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_____内保管。 A.1年 B.3年 C.5年 D.7年 【答案】B 【依据】《海关稽查条例》第二条、第七条
4.海关稽查时,一般应当在书面通知被稽查人。 A.实施稽查的当日 B.实施稽查的1日前 C.实施稽查的2日前 D.实施稽查的3日前 【答案】D 【依据】《海关稽查条例》第十条 5.海关进行稽查时,经批准,可以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A.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 B.稽查处处长 C.稽查科科长 D.稽查组负责人 【答案】A 【依据】《海关稽查条例》第十四条 6.稽查组就稽查报告认定的事实向被稽查人征求意见的,被稽查人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海关。 A.3日 B.5日 C.7日 D.10日 【答案】C 【依据】《海关稽查条例》第二十二条 7.根据《海关稽查条例》,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的,应当。 A.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B.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
中国海关的通关制度和海关业务制度改革 中国海关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一、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 (一)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中国海关执法的基本依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进口货物自进境起至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中国海关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进出口的政策、法律、规定,监督管理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合法进出,检查并处理非法进出、逃避关税等走私违法活动。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 移作它用或者进行其它处置。 中国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几点: 1. 依法如实申报的原则。即任何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在进出境时,均向海关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申报,海关接受申报后,方 可进行进出境活动。 2.接受海关监管的原则。在海关未放行之前,一切活动均在海关监管之下,有关货物的各项活动应经过海关的准许,必要时应接受海关 查验。 3.海关放行后提取的原则。只有在海关按国家各项规定对申报情况和货物情况进行审核、查验,并征收相应税费后办理放行手续,货物所有人、运输工具负责人方可对其采取下一步处置措施——进境或出境。 (二)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 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是: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1.一般规定 申报: 进口货物向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境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办理海关手续。上述货物的转关 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进出口货物,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两者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报关企业可以EDI方式办理申报、纳税及其他海关手续。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应在向海关递交报关单的同时,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查验: 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所有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旅客行李物品、邮递物品,除经海关总署特准免验外,都应由进境地海关或转关运输的启运地、指运地海关进行查验。海关查验一般有单证查核、外形查验、开箱抽样查验以及通过技术设备进行查验等不同方式, 根据情况和需要,采取一种或几种。 征税: 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中国海关关税税则》依法征收关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进出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按照海关有关商品归类的规定确定。中国海关采用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
浅谈风险管理与xx稽查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稽查制度的建立背景及其含义,风险管理与稽查制度的关系,并阐释风险管理在海关稽查中的应用。其次介绍了我国海关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关键词xx稽查风险管理 一.建立稽查制度的背景及其含义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全球化,进出口活动日趋频繁,传统的海关监管模式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严密监管和高效运作的矛盾尤其突出。为满足企业要求,简化海关现场环节的手续,提高效率,加速验放。另一方面,为行使海关的宏观调控职能,遏制走私等违法活动,推行海关稽查制度,建立以稽查为核心的现代海关监管模式势在必行。 海关稽查是海关在规定时间内,对被稽查人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的核查,以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稽查的内容包括进出口申报;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税、费的缴纳;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交验;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资料记载、保管;保税货物的进口、使用、储存、加工、销售、运输、展示和复出口;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使用、管理;转关运输货物的承运、管理;暂时进出口货物的使用、管理;其他进出口活动。稽查的对象包括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海关总署规定的从事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其他企业、单位。 二.风险管理和xx稽查的关系 1.风险管理是稽查的一项任务 海关总署于2005年重新设立稽查司,明确了风险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稽查作为海关稽查的三大任务。 风险包括风险评估和风险预测分析。风险评估其实就是一门收集信息的技术,通过收集的各类相关信息,对本口岸存在的风险、以及执法部门在管理中
作为一名合格的关务,有两个海关文件务必要认真学习、学会、会用,一个是海关稽查条例,一个是海关行政处罚条例,因为海关就是拿这两个法来”蹂躏“违规、违法企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国务院令第209号、第6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20号 2019.1.1日起,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5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不作为海关认 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但也不能瞎主动披露,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可以披露,涉及到走私违 法的,则主动披露也没有用,这个只能叫做投案自首,所以关务经理要搞清楚,什么是违反 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什么是走私违法行为? 说到海关稽核相关内容,夜雨特想到应该利用5W2H去理解它,逻辑更为清晰。 何谓5W2H,5W2H分析法又称为“七何分析法”,它是5个W开头的英语单词和2个以H开 头的英语单词进行设问,发现问题线索,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法,它的具体释义是:(1) what--什么,目的是什么,做什么工作 (2) how--怎么做,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如何具体实施 (3) why--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原因是什么 (4)when--何时,什么时间完成,什么时机合适 (5)where--何处,在哪里做,从哪里入手 (6) who--谁,谁来完成,谁负责 (7) how much--多少,做到什么程度,质量水平如何,费用及产出如何 当然了,夜雨在此不是要卖弄工厂管理技能,只是借用这个管理工具来分析一下海关稽核条例,给广大关务工作者以系统的、条理性的思维来理解海关稽核相关知识,以利于提高进出 口海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计划性与有效性,考虑到知识理解的前后顺序,夜雨在本文中打乱了 5W2H的顺序。 1W:why--为什么要稽核,稽核的目的是什么: 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和当收应收尽收,进口有没有少交税?出口有没有多退税?保税货物 有没有未批内销或违规使用等等,总之稽核就涉证或涉税的货物的稽核。 2W: who--谁稽核,稽核谁 前者当然海关稽核了,2017年7月全国报关一体化后,海关大部分岗位流程进行了重塑,通 关部门只保留综合业务岗与验估岗,综合岗负责删改单、退补税、转有纸接单;验估岗配合 税管中心在货物放行前后对单证、货品的各种验核,发现违法线索后移交稽查、缉私部门; 稽查岗对风险中心指令进行稽查;缉私岗对缉私嫌疑行为进行稽核与处罚、案件移交法院。 所以不要看到货物放行,就以为万事大吉了,就可以长舒一口气了,有这个想法很严重,功 夫都放在报关前。 后者稽核对象是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 (一)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 (二)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 (四)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 (五)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
海关稽查自查报告范文 篇一:海关稽查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 (正本) 关稽检()号被稽查人名称:检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海关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的协助下,对进行了检查。检查经过及情况: 检查结果:被稽查人代表意见及签字(盖章):稽查人员签字:年月日见证人签字: 见证人联系地址(电话):备注: 此件交被稽查人 检查记录 (副本) 关稽检()号被稽查人名称:检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海关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的协助下,对进行了检查。检查经过及情况: 检查结果:被稽查人代表意见及签字(盖章):稽查人员签字:年月日见证人签字: 见证人联系地址(电话):备注: 此件由海关留存
附件 货物检查情况表 检查场所: 备注:如有受托加工、外发加工、借出借入货物、厂外存放、他人货物存 放本企业、在途货物等情形,请于检查当日提供说明。 随附资料共页。检查场所负责人签名:稽查人员签名: 《检查记录》填制规范 一、总体要求:《检查记录》属于海关制作的并对外提供的稽查法律文书,共有正本、副本两联,内容须同时填写、完全一致,经海关和被稽查人双方签名、盖章确认,正本交被稽查人,副本由海关留存。 二、填制规范: 《检查记录》本表的填制规范: (一)【检查地点】填写被检查的被稽查人生产经营场所或货物存放场所名称全称。 (二)【“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部分】填写检查的起止时间。 (三)【“在的协助下”部分】填写协助进行检查的被稽查人代表、仓库管理、生产车间管理、财务人员的姓名及其职务。
(四)【“对进行了检查”部分】填写检查对象。分为两种,具体格式为:“被稽查人生产经营场所内货物库存情况/账簿单证设置保管情况”。 (五)【检查经过及情况】检查货物的,应填写检查场所名称(不等同于检查地点,为被稽查人命名的仓库、车间等场所名称)、检查货物性质及名称等。货物名称也可不在此处列明,而在附表中列明。一般表述为:“检查了被稽查人XXX、XXX、XXX仓库及车间存放的货物XXX的情况”。 检查账簿、单证的,一般表述为:“将被稽查人账簿、单证的填制情况与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了核对”。 (六)【检查结果】检查货物的,填写“详见《货物检查情况表》及随附资料共XX页。” 检查账簿、单证的,一般表述为“被稽查人的账簿、单证的设置、填制、保管等情况符合海关管理要求。详见随附资料共XX页。”或“被稽查人未设置及保存XX账簿、XX单证。详见随附资料共XX页。” (七)【被稽查人代表意见及签字(盖章)】检查结束后,由被稽查人代表签署对检查结果是否认可的意见并签名、签注日期,加盖被稽查人印章。 如有受托加工、外发加工、借出借入货物、厂外存放、他人货物存放本企业、在途货物等情形,被稽查人代表应在此处做出说明。
报关员考试海关主要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一、单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稽查条例》的规定,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多少年内保管好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 A.1年 B.2年 C.3年 D.永久 2.下列陈述中,其中一项是错误的,请予以指出。 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发布实施。 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由海关总属发布实施。 C.《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实施。 D.《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列》由国务院发布实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下列行为中,不属走私罪的行为是: A.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或者转让海关监管货物的 B. 以暴力抗拒检查走私物品的,数额不大的 C.以牟利、传播为目的,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 D.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进出境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何时缴纳税款。 A.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7日内 B.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7日内 C.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0日内 D.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10日内 5.某进出口公司经海关实施稽查后,于1998年10月8日收到海关的稽查报告,该公司向海关送交其对稽查报告的书面意见的最后有效期限是: A.1998年10月14日 B.1998年10月23日 C.1998年10月15日 D.1998年11月9日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营保税货物下列哪组业务,有关记录不真实或者数量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海关处货物、物品等值以下或者应缴税款两倍以下的罚款。 A.收存、交付、加工、装配、核销 B.运输、交付、加工、抵押、转让 C.储存、交付、加工、装配、寄售 D.储存、运输、加工、装配、寄售 7.海关在应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进出口货物未侵犯申请人知识产权的,应当自海关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 A.3日 B.7日 C.10日 D.15日 8.对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行为,海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还可以并处何种罚款: A.进口货物等值以下 B.偷逃税款一倍以下 C.进口货物价值三倍以下 D.偷逃税款三倍以下 9.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可以: A.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B.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海关稽查“三查合一”案例解析及要点警示 课程背景介绍: 本课程以全新视角,以案例为载体,从故事的角度入手,将“知识点链接”与“海关提醒”内容等贯穿全文始终,细致、务实地解读稽查、核查。将稽查、核查业务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展示,通过一个个案例,使得企业管理人员轻松学习、听懂、理解稽查与核查,达到拨云见日的效果,目的是消除企业的理解误区并提出解决方法,帮助企业减少潜在风险 海关稽查大纲 第一部分:如何了解海关稽查 第一节“稽查通知书”的疑惑 一、收到“稽查通知书” 海关要点提醒:1学会从海关“稽查通知书”中获得信息;2读懂时间范围与业务范围 二、如何进行稽查准备及要点提醒 第二节“稽查征求意见书”的争议 1海关稽查时可以行使哪些权力 2企业接受海关稽查时该如何配合 3企业应如何正确对待“稽查征求意见书” 4接受稽查时企业常见的工作内容及相关权利 第三节“稽查结论”的效力 1如何读懂“稽查结论” 2海关是如何依据稽查事实做稽查结论的 海关要点提醒 1“稽查结论”的签收并不一定意味着稽查事项的结束 2企业在接受稽查时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如何维护的自身权益 第二部分:如何通过“体检式”稽查规范公司经营 第一节“体检”并不是为了查发问题 案例:某电子企业的“体检式”稽查 第二节如何通过“体检”完善了公司的内控制度 案例:某销售公司的“体检式”稽查 第三节“平衡表”暴露的问题 一、某液晶面板生产企业的“体检式”稽查 海关要点提醒: 第三部分如何通过“重点式”稽查纠正问题 第一节加工贸易稽查 第一讲企业未能建立有效的管理标准及内部沟通不畅的情形 案例:某电子公司加工贸易内销稽查 1如何确定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税款计征标准 2如何有效获取加工贸易应税料件数量及价格的方式
前方高能!一次搞定13种海关稽查文书 随着新修改的《海关稽查条例》和《<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先后于今年10月1日和11月1日正式施行,与之相配套的海关稽查文书也已面世。10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61号公告,公布了13种海关稽查法律文书格式,自11月1日起施行。 这13种海关稽查法律文书分别为: 1.海关稽查通知书 2.海关稽查调审单 3.海关检查记录 4.海关询问笔录 5.海关协助查询通知书 6.海关查封/扣押现场笔录 7.海关查封/扣押决定书 8.海关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 9.海关化验/检验期间告知书 10.海关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 11.海关限期改正通知书 12.海关稽查结论 13.主动披露报告
海关稽查文书是海关在执行稽查过程中履行法定职权的具体手段,对执法过程起着规范和记录的作用,对稽查结果起着证明和宣告的作用,对进出口企业的权利义务和切身利益将产生直接的影响。 由于法律文书本身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严格的规范性,进出口企业应当充分重视海关稽查文书的格式、内容、适用条件等,学会看懂文书,一方面避免因为看不懂文书导致企业利益受到损失,另一方面可以针对文书瑕疵等程序性问题维护企业权益。 我们将逐一为您详细介绍现行的13种海关稽查文书,帮助您看懂文书,维护权益。
1.海关稽查通知书
点评: 《稽查通知书》是稽查程序开始的标志,新的格式最大的变化在于背面增加了“被稽查人权利义务和海关职权义务”的说明,便于企业了解和掌握,也有助于海关规范执法。 提示: 无论是通知稽查还是径行稽查,海关都要向企业制发《稽查通知书》。 企业应当认真研读并核实通知书载明的实施稽查的海关、稽查起始日期、稽查时间范围、稽查事项、海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海关印章等内容。 通知书注明“必要时,海关可对你单位其他进出口情况进行稽查”,说明稽查范围可能不只局限于通知书列明的时间段或者业务范围,企业应当对所有可能被稽查的业务都做到心中有数。 通知书正本由企业留存,副本由企业签收并加盖企业印章后(以下凡区分正副本的文书均有此要求)交海关留存。
海关认证-进出口业务管理 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二、为了明确进出口业务的程序,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使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所涉及的程序。 三、一般贸易进出口业务 1、出口业务 1)业务部门向客户寄发样品或客户寄样,要求凭样生产。客户确认样品后,双方签订合同;2)合同的付款方式,若是采用信用证付款,业务人员必须要求客户在规定时间内开出信用证; 3)接单人员必须根据合同下达生产订单给生产部门,并明确货物完成期限、质量标准、装箱等贸易资料。 4)接单人员在生产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包装资料给生产部,提供特殊的质量要求给质检部,并提供运输信息与要求给销售部; 5)生产部应根据生产订单,评审无误后根据交货期和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编制生产任务书下发给相关车间; 6)质检部必须对产品品质进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抽检,把握出货产品质量;货物备齐后,如需法定商检的产品向商检局申请报验。 7)销售部在合同要求的出货时间前3天应提供以下资料:销售合同、该合同下的信用证、货物明细表。 8)单证员根据货运委托书向船运公司或货代订舱,单证员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取得订舱信息,若不能订到舱位或目的港不能确认的,要在当天通知业务员,以便及时通知客户。 9)定好船期后,要发装箱通知单给成品仓库;集装箱拖走后,相关人员要向成品仓库索取发货清单或者装箱明细表。 10)据实际发货情况填制报关文件,报关文件包括: A、出口商业发票 B、出口装箱单 C、出口报关单 D、申报要素 E、报关委托书 F、报检委托书
练习题 一、单选题 1.下列关于海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关境就是国境,是世界海关通用的一个概念 B.我国关境是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 C.目前我国尚未存在法律已明确的单独关境 D.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2.下列不属于《海关法》明确规定的海关执法任务的是哪一项? A.查缉走私B.编制海关统计C.流通领域的商品监管D.办理其他海关业务3.下列关于海关监管货物的监管期限错误的是: A.一般进口货物自进境起至结关放行止 B.一般出口货物自申报起至出境止 C.过运、转运、通运货物自进境起至出境止 D.保税货物自进境起至监管年限期满止 4.关于进出口货物的申报,错误的是: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 B.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四十八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C.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方可修改或者撤销 D.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5.有关保税货物监管的规定,错误的是: A.保税是指对应进口商品在海关事务担保制度下暂不征税进口,在海关监管下存放或加工,并在规定期限内复出境或转办其他海关手续 B.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按保税状态实施监管的进口货物 C.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经海关批准,办理注册手续 D.保税货物可以自由进出保税场所,无须办理手续,但必须接受海关监管 6.有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的规定,错误的是: A.“加工贸易”是指企业进口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简称“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装配为半成品或成品再返销出口的一种对外贸易方式 B.“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又叫“进料加工贸易”,是“加工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 C.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 D.《海关法》对加工贸易的监管规定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海关备案;单耗核定;出口核销;内销补税补证 7.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交验以下单证:A.进出口许可证和有关单证B.进出口许可证件 C.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D.有关单证 8.海关接受申报后,未经海关同意,报关单证及其内容: A.只能修改,不能撤消B.不能修改,只能撤消 C.可以修改也可以撤消D.不得修改或者撤消 9.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的,海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实施监管,具体监管办法由()制定?
海关常规稽查实施工作指引 前言 为加强稽查制度建设,明确稽查实施内容,规范稽查人员行为。根据《海关法》、《海关稽查条例》、《海关稽查操作规程》、《海关常规稽查作业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关区稽查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旨在让海关稽查人员在常规稽查实施过程中得到一种简便明确、易于操作的工作指引。海关稽查人员对企业实施常规稽查时应根据据本《指引》开展稽查。 常规稽查指引 一、常规稽查的特点 常规稽查,是指海关以监督和规范被稽查人进出口行为为主要目标,以例行检查和全面“体检”为基本特征,有计划地对被稽查人一定期限或业务范围内的进出口活动实施检查的一种稽查作业方式。海关实施常规稽查,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以被稽查人注册地海关为主,相关海关予以协助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人力和业务支持。海关实施常规稽查,应当依据监管任务要求、企业信用等级、风险高低、规模大小等的不同,实施差别化稽查作业。 二、常规稽查适用范围 直属海关负责组织制订对高信用企业的常规稽查计划,每年度应当对关区不少于三分一的高信用企业实施常规稽查,确保每3年完成一次对所有高信用企业实施常规稽查的全覆盖。直属海关应当在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通过海关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Z2011)将本季度拟实施常规稽查的高信用企业名单报总署稽查司备案。
直属海关应当以下列高信用企业作为当年度常规稽查对象的选取重点: (一)超过2年未实施常规稽查的高信用企业; (二)风险管理部门提供的风险程度相对较高、但未纳入专项稽查的高信用企业; (三)存在行业性走私违法风险、但未纳入专项稽查的高信用企业; (四)其他需要实施常规稽查的高信用企业。 对高信用企业常规稽查的时间范围原则上为3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有明显风险指向的外,相关时段可以不纳入常规稽查时间范围; (一)企业管理类别上调为高信用企业之日前; (二)同一企业正在实施或已经办结的验证稽查作业,与常规稽查时间范围重叠的部分; (三)被稽查人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并经海关认可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时间范围。 对高信用企业实施常规稽查,稽查组原则上应当将稽查时间范围内所有进出口业务纳入稽查业务范围。 对同一报关单及其涉及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以往稽查或核查作业对同一事实已经审查过的,或通关监管环节已经实施过查验或专业审单的,除有明显风险指向的外,可以不纳入常规稽查的业务范围。 直属海关应当根据关区需要,选取适量除高信用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实施常规稽查。选取企业的具体数量或比例,可以结合高信用企业常规稽查和相关绩效考核指标要求统筹安排。 直属海关可以将下列其他企业作为常规稽查对象的选取重点: (一)超过3年未实施稽查或核查的企业;
海关法律法规试题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海关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稽查条例》的规定,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多少年内保管好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 A.1年 B.2年 C.3年 D.永久 2.下列陈述中,其中一项是错误的,请予以指出。 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发布实施。 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由海关总属发布实施。C.《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实施。 D.《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列》由国务院发布实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下列行为中,不属走私罪的行为是: A.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或者转让海关监
管货物的 B. 以暴力抗拒检查走私物品的,数额不大的 C.以牟利、传播为目的,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 D.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进出境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何时缴纳税款。 A.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7日内 B.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7日内 C.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0日内 D.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10日内 5.某进出口公司经海关实施稽查后,于1998年10月8日收到海关的稽查报告,该公司向海关送交其对稽查报告的书面意见的最后有效期限是: A.1998年10月14日 B.1998年10月23日 C.1998年10月15日
07海关稽查: A业务概述。 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以及其后的3年内,依法对被稽查人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促进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是企业稽查的工作目标;监督企业进出口活动、查发企业各类问题、验证企业守法状况;完善海关内部管理,是企业稽查的四项职责任务。企业稽查是现代海关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筑综合治税大格局的重要防线,是优化海关管理、规范海关执法的有效手段。 B相关规定 企业稽查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告及相关文件如下(其中,1至3属对外公告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0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2000〕第7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0号) 4.海关稽查操作规程(署稽发〔2006〕94号) 5.海关验证稽查工作暂行办法(署稽发[2008]188号)
6.稽查司关于参照使用《海关验证稽查作业标准》的通知(稽查函〔2008〕144号) 7.企业稽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署稽发[2008]204号) 8.海关总署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署稽发【2008】93号) 9.海关稽查审核工作暂行规定(署稽发〔2007〕128号) 10.关于稽查中发现走私违规情事移交缉私部门的暂行办法(稽查传〔2005〕21号) 11.海关稽查部门贸易调查管理办法(试行)(署稽发[2008]7号) D办事指南 a.验证稽查 一、业务概述 验证稽查是指对申请评为A类或AA类管理的企业,要及时开展准入式稽查,灵活运用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方法,验证企业守法状况是否达到企业分类管理的要求;对已评为A类或AA管理的企业,要进行监控式稽查,充分运用企业报送数据并结合风险测量结果等其他信息进行监控分析,选择高风险企业不定期实施监控式稽查,验证其是否仍符合企业分类管理要求。对《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以下简称《标准框架》)下“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等所规定的所有需稽查验证企业或已稽查验证企业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国务院令第670号 (1997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9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6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海关稽查制度,加强海关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下统称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海关对下列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实施海关稽查: (一)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 (二)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 (四)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 (五)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 (六)海关总署规定的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其他 企业、单位。 第四条海关根据稽查工作需要,可以向有关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等收集特定商品、行业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信息。收集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海关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条海关和海关工作人员执行海关稽查职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被稽查人的商业秘密,不得侵犯被稽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管理 第六条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所设置、编制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进出口业务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应当在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保管。 第八条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地记账、核算的,其计算
海关稽查的要点及企业 应对技巧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海关稽查要点及应对 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经济合作内容和方式的不断变化更新,国际贸易的运行速度、运作模式、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都正在并将继续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如何适应新形势,深入研究和掌握WTO各项规则,特别是加工贸易企业涉及法律法规、经济政策和行政管理规范等方面的内容,要式进行普及教育和对策研究。在进出口货物通关、保税料件监管、外汇收支平衡、增值税管理等方面不仅造成管理上有漏洞,严重增加企业成本,甚至还被海关、外经办、税务局列入重点检查、处罚监管对象,影响到生产和投资。企业在处理海关事务的时候,为什么成本居高不下,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我们该如何解决在处理海关事务的时候有效降低企业的关务风险,降低企业的运作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成为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海关稽查的主要内容 1.保税料件稽查。 保税料件的使用情况(即来源和流向情况。保税料件有无挪作它用、有无串料,有无移出监管区) 2.保税料件管理情况稽查。 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是否有分开存放,是否有明确标示,有无与非保税料件单独建帐 3.深加工结转稽查。 有没有空转、超转、混转、不转的情况,转厂有无超过时效性(即关封时效性,送货前做关封,关封到期前转厂) 4.海关物流帐及单证稽查。 来源与流向凭证:料件的入仓单、料件的领用单、车间的生产工令单、成品的入仓单、成品的出仓单及各材料各成品的底数(帐面结存)。是否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5.进出口、转厂单价的稽查。
2020年新版海关稽查条例最新内容 最新版的海关稽查条例做了什么修改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新版海关稽查条例最新内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7月1日电(记者王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1日公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业内认为,在贸易便利化水平已成为国际经济发展竞争力重要内容的背景下,修改后的海关稽查条例兼顾“严密”与“高效”、“把关”与“服务”,有利于海关适应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新形势,在服务双向开放的同时确保有效监管。 作为一项国际通行制度,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通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可以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进出口货物实施稽核、检查,以监督进出口的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有关专家表示,稽查制度是一项高效动态监管模式,能通过后置的非实时性监管方式,实现海关监管空间及时间的延伸,提升通关效率。不过,随着近年来对外贸易的飞速发展,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确立的海关稽查制度需要总结实践经验,加以完善。 统计显示,尽管近年全球贸易增长乏力,但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不断提升,2019年以来稳居世界首位。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海关监管职能不断加强,2019年监管进出口货运量39.5亿吨,这一数字与1979年至1998年间海关累计监管的进出口货
运量大体持平。 面对加速推进我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要求,海关聚焦发展短板和薄弱环节,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监管机制。修改后的条例增加了对海关实施稽查具有保障和支撑作用的基础性措施,有利于全面提升海关履职能力。 例如,决定规定,海关根据稽查工作需要,可以向有关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等收集特定商品、行业与进出口的活动有关的信息。决定还增加了海关可以委托会计、税务等方面的专业机构就相关问题作出专业结论的规定,而被稽查人委托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同样可以作为海关的参考依据。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改革创新,是海关推进职能转变、增强把关能力的重要原则。决定明确限定了海关不经事先通知进行稽查的情形,增加了扣押强制措施方面的规定。这些修改完善了海关稽查职权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了海关稽查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同时提出对主动报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处理的,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体现了注重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 个人最终没有被列为稽查对象 新版的海关稽查条例一共作出了19个项修改,包括一些与上位法进行衔接的内容,例如,根据《海关法》规定,对保税货物和减免税货物的稽查期限为“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三年内”,将《条例》中“经海关关长批准”修改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