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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必背重点汇总

法医学必背重点汇总
法医学必背重点汇总

一、法医病理学:

1.脑死亡:是指包括大脑、小脑和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完全丧失,也称全脑死亡(total brain death)

2.植物人:指脑高级中枢,尤其大脑皮层功能的丧失的状态。即意识、情感、思维等功能的丧失,但生命植物中枢(脑干、延髓生命中枢)依然存在的状态。

3.假死:处于濒死期者,有时生命功能极度微弱,临床的常规检查方法难以察觉生命指征的存在的状态。假死者若经及时救治可复活,有时亦可自然复苏。

4.超生反应(supravital reaction):生物学死亡期开始后,在一定时间内,组织细胞仍保持着生命功能和对外界刺激发生的低级原始性反应的现象。

5.死亡方式:暴力死(自杀死,他杀死,意外死);非暴力死(老衰死,病死或猝死);安乐死

6.尸体现象(postmortem phenomena):人死亡之后身体各器官、组织和细胞的生命活动停止,并受到内外环境各种因素的作用发生一系列的变化,这些变化使尸体呈现出特有的征象,这些征象被称为尸体现象

7.尸冷(algor mortis):死后,因尸体内产热停止,散热继续,尸体温度逐渐降低的现象。

8.肌肉松弛(muscular flaccidity):人死后由于肌肉和皮肤张力消失,肢体变软

9.尸僵(rigor mortis, cadaveric rigidity):人死后肌群先发生松弛,后发生僵硬,进而使尸体呈僵硬状态

10.尸体痉挛(cadaveric spasm):死亡发生的瞬间,肌肉未经过松弛阶段直接进入硬状态,保持着死亡时刻的姿势和动作,是一种特殊的尸僵现象

11.角膜混浊(postmortem turbidity of cornea):人死后角膜透明度逐渐减低,混浊呈灰白色,最后不能透视瞳孔

12.局部干燥(local desiccation):尸体局部表面,尤其是湿润的伤面和粘膜面,水分蒸发较快,而局部干燥、变硬,呈淡黄色或黄褐色,又称皮革样化(parchment-like transformation)13.自溶(autolysis):尸体组织细胞由于受自身释放的水解酶的作用而溶解的现象。自溶的发生与细菌无关。

14.尸斑(hypostasis):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血液因其本身的重力,而坠积于尸体低部位的血管内,并透过该处皮肤显示出边缘不清的斑痕

15. 尸斑发展的三个时期:①坠积期:尸斑开始形成至死后12小时均属坠积期。其尸斑的特点是下坠的血液尚局限于血管腔内②扩散期:组织液向尸体低下部位坠积,并透过血管壁进入血管内促进溶血。血浆被组织液稀释,且被血红蛋白染色,向血管外渗出,即为扩散期

③浸润期: (死后24h—腐败)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浸润至组织细胞内,使其着色

16.尸斑转移:在死后6小时左右,如改变尸体的位置,则原已形成的尸斑可逐渐消失,而在新的低下部位重新出现

17.两侧性尸斑:在死后6小时以后再改变尸体体位时,则原有的尸斑不再消失,而在新体位的低下部位又可出现新尸斑

18.内脏血液坠积(visceral hypostasis):死后各脏器的血液和组织液向其低下部位坠积而形成的色斑

19.腐败(decomposition):死后机体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分解的过程

20.霉尸(molded cadaver):尸体被置于潮湿的环境中,在适宜真菌生长的湿度条件下,在尸体裸露部位或裸体的全身表面擎生一层白色霉斑和霉丝

21.死亡时间的推断(estimation of the time since death):是推断或估计死后间隔时间,又称死后经过时间的推测,是法医实际工作中首先要解决的重要任务之一

22.早期死亡时间推断的方法和技术:①根据尸冷(尸温)推断死亡时间:直肠温度、直肠

尸冷曲线、直肠温度列线图

二、机械性损伤

1.机械性损伤:由机械性暴力造成机体组织结构破坏或功能障碍。

2.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①结构破坏类型:擦伤、挫伤、创、骨折、内脏破裂、肢体断离

②功能障碍类型:神经源性休克、震荡伤

3.竹打中空:棍棒打击在躯干、肢体等皮下组织较厚的部位,常形成中间苍白、两边平行的条状镶边形挫伤带,俗称“竹打中空”

4.挥鞭样损伤(whiplash injury):交通事故时,由于车体和车内人员的骤然加速或减速以及头部的惯性作用,使颈部前后过屈或过伸,导致颈椎、颈髓及脑组织遭受牵拉、扭转、断离及压迫,造成颈椎半脱位,颈髓受压或挫伤,称为“挥鞭样损伤”。

5.组织间桥:创壁间未完全断裂的血管、神经和结缔组织

6.试切创(tentative cut):刎颈自杀或切割腕部、腹股沟部,在主要切创附近的上、下可见到与之平行的浅表切创

7. 防卫创(defence wound),或称抵抗创:殴斗案件,在被害人手背,手指和/或掌部或看到因抢夺凶器或抵抗打击所形成

8.坠落伤(injury due to fall from height)因人体由高处坠落碰到地面而造成的损伤。

9.生活反应(vital reaction):当暴力作用于活体时,损伤局部及全身出现一定的组织反应。

三、机械性窒息---由机械性暴力造成机体窒息

1.机械性窒息死亡的一般尸体征象:①尸体体表征象:颜面部瘀血发绀、肿胀;瘀点性出血;尸斑出现较早、显著,分布较广泛;尸冷缓慢;牙齿出血(玫瑰齿)②尸体内部征象:内部器官瘀血;器官被膜下、粘膜瘀点性出血;肺气肿、肺水肿;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③组织学改变:主要为缺氧性改变,以脑、心、肺及肝等的变化较为明显

2.缢死的机制:①呼吸道受压闭塞影响气体交换②颈部血管受压致脑缺血③颈部神经受压引起反射性心脏停搏④颈椎和颈髓损伤

3.溺死:由于液体阻塞呼吸道及肺泡,阻碍气体交换,体内缺氧,二氧化碳潴留,而发生窒息死亡,俗称淹死

4. 水中早期(新鲜)尸体征象①尸表征象:尸表温度较低、皮肤苍白;尸斑浅淡、出现慢;尸僵出现早;口鼻部蕈样泡沫;鸡皮样皮肤;手及指甲内有异物;洗衣妇手;②内部器官征象:上呼吸道内有溺液、泡沫和异物;水性肺气肿;胃及十二指肠内有溺液与异物;内脏器官中有浮游生物;左右心腔内血液成分的差异;颞骨锥体内出血;颅脑、颜面部瘀血;呼吸辅助肌群出血;脾贫血

5. 水中晚期(腐败)尸体:①尸表征象:手足皮肤膨胀呈套样脱落;尸体的沉浮;尸体的腐败:巨人观;“男附女仰”②内部器官征象:腐败泡沫脏器;肺塌陷,胸腔见血性积液外渗;部分器官尸蜡化

6.性窒息(sexual asphyxia):性心理和性行为变态者独自在隐蔽场所用某种或非常奇异的方式,引起一定程度的缺氧以刺激其性欲并增强其性快感,由于意外而致的窒息死亡

四、高低温,电流损伤

1.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生前烧死的最确切证据。是热作用于呼吸道产生损伤的征象。现场燃烧产生的烟灰与碳末可沉积于呼吸道粘膜的表面;火场中的热气体、火焰、烟雾、和刺激性气体,可引起呼吸道及呼吸器官的烧伤反应,喉头、会厌及气管粘膜充血、出血、坏死,甚至出现白喉样假膜;肺部明显充血、水肿甚至出血,重量显著增加,富含蛋白性液体。

2.拳斗姿势:全身碳化时,肌肉受高热作用而凝固收缩,由于屈肌强于伸肌,四肢常呈屈曲状,类似拳击比赛中的防守状态。

3.电流斑(electric mark):又称电流印记,系电流入口。其形成是由于带电导体与皮肤接触,电流通过完整皮肤时,在接触处产生的焦耳热及电解作用所造成的一种特殊皮肤损伤。

4.电击纹:高压电击时,因皮下血管扩张、充血或出血,皮肤表面可出现树枝状花纹。

五、猝死猝死是指貌似健康的人,因患有潜在疾病或机能障碍,发生突然的、出人意外的非暴力死亡。急速自然出人意外

1.猝死诱因:过度疲劳,心脏病患者;精神因素;冷热刺激;外伤;其它(暴饮暴食、过度吸烟、酒后)

2.冠心病猝死的发生机制:心律失常;植物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急性心力衰竭;室壁瘤形成;冠状动脉痉挛

3.羊水栓塞是产妇猝死的最常见原因;引起肺栓塞、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多见于胎盘早剥、子宫破裂、手术产、胎膜早破、宫缩过强、宫颈裂伤等

4.婴幼儿猝死综合征(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 SIDS):指原因不明的婴幼儿突然的、意外的死亡。

5.青壮年猝死综合征(sudden manhood death syndrome, SMDS):是一种发生在青壮年的原因不明的猝死。

六、中毒

1.毒物(poison, toxicant)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少剂量给予时,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

2.中毒(poisoning, intoxication)生物体受到毒物作用引起功能性或器质性改变后出现的疾病状态。因此而发生的死亡称中毒死。

3.毒性是用来表达一种毒物造成损害的能力。一般分五级:剧、高、中、低、微毒。

4.中毒量凡能使机体发生中毒症状的毒物之最小剂量

5.致死量能使机体中毒致死的毒物之最小剂量

6.中毒血浓度出现中毒时血中毒物的浓度

7.致死血浓度引起死亡的血中毒物浓度

8.中毒的法医学鉴定的任务:主要解决以下问题:1.是否发生中毒?2.如系中毒,何种毒物中毒?3.进入体内毒物的量是否足以引起中毒或死亡?4.毒物是何时、以何种途径进入体内?5.死亡方式(自杀、他杀、意外或其它)?

9.毒物化验检材:胃内容物①剖开腹腔后,先结扎胃的两端,取出,将全胃放在洗净的搪瓷盘内,沿胃大弯侧剪开胃壁,检查胃内容物的性状,防止胃内容物流失。②如在胃内容物中发现残余药片、粉末、晶体或油滴等应分别拣出并单独收集。③一般应将全部胃内容物倒入带玻璃塞的广口瓶中,记录总体积,称重,以备计算胃内容物中毒物的总量。

血液:①十分重要的毒物化验检材,血中毒物已达致死浓度则可肯定为中毒致死。②疑为CO中毒的血液,应注入10~15ml的玻璃容器内,直装至瓶口,要用玻璃塞塞紧,以免瓶中残留空气。③一般从心内采血,在切开胸腔、剪开心包膜后即自右心房或右心室内抽吸血液;也可自腋下V,颈V,股V等收集周围血液。④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从胸腔或腹腔内抽吸或掏取已被稀释或被胃肠内容物污染的血液。

10.强奸的定义:罪犯违背受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以其生殖器接触受害人的生殖器的行为。

七、法医物证学:①亲子鉴定②个体识别

1.用于亲权鉴定的遗传标记的要求:①遗传方式明确,常染色体上的遗传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其他遗传标记符合相应的遗传规律②遗传标记的分型终身不变③检测方法稳定。不同实验室、不同批次的结果相同④具有遗传多态性⑤具有体细胞的稳定性和遗传的稳定性

2.DNA遗传标记的优点:①直接检测遗传物质DNA的组成,不受表达过程环节影响②是显性遗传标记,遗传路径明确③多态性程度高,可达到肯定和否定结论③检材类型广泛

④可进行复杂亲权关系鉴定⑤比较稳定,不易受生理、病理影响

3.短串联重复序列(short tandem repeat, STR)叫微卫星DNA,是由2-6bp长的“核心序列”串联重复构成。STR在人类基因组中分布广泛,平均每6-10kb就出现一个。绝大多数位于非编码区,极少数在编码区域。

4.单核苷酸多态性(single mucleotide polymorphisms, SNPs):是指基因组内特定核苷酸位置上存在着2种不同的碱基,其中较少的一种在群体的频率不少于1%。通常表现出二态性。

5.亲子鉴定原理:检测遗传标记的表型,观察否符合相应遗传规律,并进行统计学计算,判断血缘关系

6. 亲子鉴定一般流程:各种检材-----DNA提取----PCR扩增----电泳分离检测----结果分析评估

7. 亲子鉴定结果评估:多个(15个)遗传标记联合检测结果①没有基因座违反,W>99.99%,是双亲鉴定就可以肯定亲权关系,是单亲鉴定就不排除亲权关系②1~3个基因座违反,就增加更多基因座,计算PI。无违反,W>99.99%,双亲鉴定就可以肯定亲权关系,是单亲鉴定就不排除亲权关系,有新的违反,就排除亲权关系③3个以上基因座违反,就直接排除亲权关系

八、临床法医学鉴定

1.鉴定程序:案件受理---案情了解---活体检验----现场勘察---制作鉴定书

2.损伤程度鉴定:①重伤:是指有危及生命,或者并发症危及生命的损伤,损伤造成重要器官的破损或严重的功能障碍。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的损伤。③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四级12等①一级医疗事故:甲等、乙等②二级医疗事故:甲等、乙等、丙等、丁等③三级医疗事故:甲等、乙等、丙等、丁等、戊等④四级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一至十级

4.脑挫裂伤的诊断依据:①明确的颅脑外伤史②意识障碍③伤后立即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④CT片显示清晰脑内病变:不规则低密度、高密度区、边缘模糊、具有占位性及可逆性,2~3周内消失。严重者,挫伤灶液化成软化灶。

5.外伤性脑内出血与非外伤性的脑内出血(高血压脑出血)的鉴别:①外伤性:发生部位:脑挫裂伤局部;边界:毛刷状、膨松;血肿数目:单发或多发;伴发症状:与脑挫裂伤及蛛网膜下腔出血伴发;出血量:小;外伤史有;②非外伤性:发生部位:内囊基底节区;边界:光滑;伴发症状:血肿数目:单发;伴发症状:无;出血量:大;外伤史:无

6.诈病(simulation):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假装或伪装患有某种疾病。

7. 双眼诈盲的检查:瞳孔对光反射;闭目试验;视觉诱发电位检查

8. 单眼诈盲的检查:变换测试距离;雾视法;视觉诱发电位检查

9. 听阈(hearing threshold):指刚能引起人耳听觉的某一最小声强值。可以用听力级的分贝数来表示。

10.双耳诈聋的检查:眼睑反射;探究反应;朗读试验(或噪声干扰测验);听觉脑干诱发电位

11.正中神经median nerve 损伤后表现为猿手,尺神经损伤后表现为爪形,桡神经损伤后表现为垂腕

12.易被误诊为骨折的情况:①先天变异(椎弓根峡部裂半椎体)②骨骺;③籽骨;④病理改变(椎体结核)⑤骨营养血管沟的阴影;⑥两骨的影像重叠时

13.造作伤(病)artificial injury(disease):故意损害自己或授意他人损害自己身体,造成自身损伤(或疾病)。

14.鉴别新鲜骨折与陈旧性骨折:①新鲜骨折:<3周,骨折线较锐利,断端清晰;无骨痂生成;骨折周围软组织肿胀②>3周,骨折线模糊,断端见骨痂生成,周围软组织无肿胀15.剖腹探查的法医学鉴定:①腹部损伤行法医学损伤程度鉴定时,应依据伤情,而不是依据是否行过剖腹探查。②行剖腹探查者不一定都定为重伤,未造成腹腔脏器损伤或腹腔积血的腹壁伤(如刺伤),即使行过剖腹探查,仍不属重伤。

挫裂创与切创、砍创的区别

自杀切创与他杀切创的区别

勒死的法医学鉴定

鉴定生前入水还是死后抛尸

生前烧死与死后焚尸的鉴别

法医学期末重点

法医研究领域、对象、工作内容: 研究领域: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临床法医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司法精神病学。研究对象:尸体、生物性检材、活体、人体、人体生物性检材和相关物品、活体 工作内容:现场勘验、活体检验、尸体剖检、物证检验、书证检验 假死(apparent death):人的循环、呼吸、脑的功能高度抑制,生命活动极其微弱。用一般临床检查方法查不出生命指针,外表看起来已经死亡,实际上没有死亡。误认为死亡,这种状态即为假死。 应做检查:线扎指头、微弱呼吸检查、心电图检查、X线透视、眼部检查:瞳孔变形,荧光素钠点眼 超生反应:躯体死亡后,构成人体的组织、细胞和某些器官仍可保持一定的生理功能,对刺激能发生一定的反应。 早晚期尸体现象: 早期:尸冷、尸僵、尸斑、肌肉松弛、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体痉挛、自溶和自家消化晚期:分为毁坏型:尸体腐败、霉尸、白骨化。保存型:干尸、尸蜡、泥炭鞣尸、浸软。尸斑分期、影响因素、意义: 分期:沉降期,<12h,指压褪色,<6h尸斑转移,>6h两侧性尸斑。扩散期:12—24h,改变体位不消失,形成新斑。浸润期:>24h,指压不褪色。 影响因素:尸体内在因素:种族、死因、死亡时间和临死时的姿势等。外界环境因素:体表压迫,水中尸体不易形成,停尸表面。 意义:尸斑是最早的死亡征象之一、根据尸斑的发展规律可以推测死亡时间、根据尸斑的颜色和程度可以推测死亡原因、根据尸斑的位置和变动可以推测死亡姿势和有无移动、提示停尸环境对尸体的影响、尸斑易于皮下出血混淆,应该进行鉴别。 尸僵的表现、影响因素、意义: 表现:小肌群(1-3h)一全身(4-6h)一关节僵硬(12-15h)一缓解(3-7天) 顺序:①上行型:下肢一头面部②下行型:下颌和颈部关节周围的小肌群开始至全身 影响因素:①个体因素②死亡原因③环境因素。 法医学意义:①尸僵是死亡的确证;②尸僵出现的顺序时间范围的强度可帮助推测死亡的原因;③根据尸僵固定下来的形态有助于分析死亡时的状态和尸体有无被移动以判断是自杀还是他杀。 尸体腐败的表现、影响因素、意义: 表现:尸尸臭、尸绿、腐败气体、气泡和水泡、死后循环、腐败静脉网、泡沫器官、巨人观、死后呕吐、口和鼻血性液体流出、肛门及子宫阴道脱垂、死后分娩。 影响因素:①尸体内在因素:个体因素一肥胖者、幼儿尸体腐败快;老年人、新生儿腐败慢;7死亡时间越长腐败越多;②外界环境:与温度、湿度和空气流通度有关。 法医学意义:①根据腐败的瑟生发展程度可推测死后经过的大致时间;②尸体腐败有利于发现尸体和揭露犯罪;③正确识别各种腐败现象,避免误诊为生前疾病或损伤。 何谓创?简述创的组成,列表说明钝器创和锐器创的鉴别要点 概念:是由较大暴力致使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如肌肉、血管、神经断裂、和内脏被膜破裂。组成:创口、创缘、创角、创壁、创底、创腔六个部分组成。

积极心理学课程心得体会(最新)

积极心理学课程就要结束了,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周时间,却让我学到了很多,这是一门教会我们学习生活的学科。在我以前接触的心理学知识中,都是一些关于负面事物的研究比如说,抑郁,心理变态,精神分裂等等。弄得我一直以为心理学就是和这些负面的东西打交道,所以我对心理学印象不大好。直到接触了这门课,它说的是人性中积极的东西,我一直认为对于我们一般人来说了解积极的事物远比关心那些消极事物有用,所以我对这门课很好奇。只有研究积极的东西,为我所用才有助于我们的心理健康,如果我们心理出现问题,也只有学习那些积极的东西才有助于解决问题。 积极心理学,顾名思义就是以积极的、建设性的心态,去认识世界、发现规律,进而去掌握规律来改造世界。积极心理学并不像传统心理学那样,强调病态、问题,而是在努力探索普通人在良好的环境下如何达到满意幸福的生活。积极心理学以不同于以往的全新角度诠释了心理学的任务,催生教育的生命活力,告了心理学为人类谋取幸福时刻的来临。积极心理学主张心理学应对普通人如何在良好的条件下更好地发展、生活,具有天赋的人如何使其潜能得到充分地发挥等方面进行研究。深入理解人的成长所需要的条件和环境,充分发掘人的潜力、潜能,促进我们的心理发展,有积极的心理特征去面对生活。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里,似乎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的洞察他人的内心,但只有极少数人愿意以那种方式来观察自己。我们总是想知道是什么是他人动怒,但我们又不愿去分析是什么让我们自己坐立不安。我们不想让任何人,包括我们自己,看到我们实际的样子—深怕看到丑恶的自己。不幸的是,在这当中必定会遗失一些必需且有价值的东西,比如,以看待别人的客观眼光来视察我们自己。我们把一切都颠倒了,就像那些名言说的:反省自己,即使上帝不关注你;认了最应当审视的就是自身。要知道自我,是一种勇气;认识自我,是一种智慧;认识自我更是一种途径。 这门课程中老师教会我们要学会感恩,感谢身边的人,感谢发生在你身上的事,不论它是好是坏,我们都应该感谢,它让我们学到了更多懂得了更多。永远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生活给了我们酸甜苦辣,让我们活的更充实更有意义。不仅要有感恩,我们还需要宽恕。宽恕那些你一直耿耿于怀的人或事,这不但宽恕了别人,同时也是宽恕了自己,让自己不再那么计较,也让自己变得更轻松,这不是更好吗。 我们需要接纳自我,接受子己的不完美性。对于先天给予我们所无法改变的东西,我们需要学会接纳。比如说,我们的出生、我们的高度胖瘦、我们的性别、我们的爸爸妈妈等等,这是先天的,不管我们是否喜欢,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对于这些我们需要学会坦然接纳。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喜欢和尊重自己,只有喜欢自己才会由衷地欣赏他人。这样你就拥有了自信和乐观的心态。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就是“乐观就是对生命的远方,充满了期待。”因为乐观,因为自信,无论在怎样的境遇里,都会保持前进的动力。

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意义

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意义 【摘要】结合贵阳医学院当前临床专业人体解剖学及法医学教学现状,通过对贵阳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近年来医疗纠纷相关案件鉴定工作的分析,阐述了临床专业学习法医学的必要性,以此加强对临床医学生毕业后从业素质及对医疗纠纷防范的培养。 【关键词】临床专业;法医学;医疗纠纷;解剖学 随着我国国民人文素质及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在网络信息及各类媒体传播高度发达的今天,各种医疗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医患矛盾日益突出,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不信任使得临床工作者面临更多的压力。为了适应现代法律及医学的发展,结合对贵阳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法医学教学现状及鉴定中心近年医疗纠纷相关案件分析,提出当前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重要意义。 1 临床专业人体解剖学及法医学教学现状 1.1 临床专业人体解剖学教学现状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人体教学标本匮乏,使得我院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中每组(10~30 人)才能解剖一具尸体。而人体解剖学作为医学领域中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是临床医学的重要基础,其实际应用意义很强。具有描述多、解释少、名词多、推理少、理论抽象、实践性强、易懂难记等特点,涉及医学名词多达6 184 条,决定了人体解剖学是一门较难学的课程[1]。而临床专业只有牢固掌握所要学习的人体解剖学知识,才能为后续学习其他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教学资源匮乏加上扩招后学生基础差异大,以致很多医学生在学完人体解剖学相关课程后,理论与实践脱节,基础不扎实,严重制约了后期其它专业课程的学习,同时也增大了将来从事临床工作中发生医疗纠纷的隐患。 1.2 临床专业本科生法医学教学现状 我院临床专业法医学开设时间为五年级第二学期,教学大纲结合我院教学实际而制定,总学时为24 学时,指定为选修课。教学目的主要是使学生通过学习法医学课程,明确临床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知识的意义,掌握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能使用所学法医学知识去解决今后在临床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与法医学有关的问题,为司法部门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 课程开设时间恰逢医学生毕业面临考研及找工作,就业的压力大及教学内容陈旧导致学生迟到、旷课、请假的人数较大,教学取得的实效很少。学生不能真正理解学习法医学的重要性,选修法医学仅仅是为了完成学分。 2 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必要性 2.1 强化医学基础,巩固人体解剖学知识 尽管我院人体解剖实验教学中心已将上千张照片、多个视频、动画传到网上多媒体教学系统中,仍不能很好地满足教学的直观需要。而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加,用于人体解剖实验教学的资源已无法完全满足每位学生动手参加尸体解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学习人体解剖的基础知识,只能从网络教学系统及图谱等资料中学习。 理论与实际脱节,一方面可以通过改善教学条件,争取更多的尸源。另一方面就是让学校教务部门重视法医学课程,根据当前形式,针对开课时间、教学内容等做出调整,以适应当前临床专业学习法医学的需求。在掌握法医学理论体系的前提下,让临床专业医学生到现场观摩尸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回顾

法医学经典小抄加复习题目

1、法医学的研究的对象(内容):死亡或伤害发生的现场、尸体、活体、物证和文证审查。 2、脑死亡:是指脑的功能全部停止,而且是不可恢复地停止,不管心跳呼吸是否存在。 3、肺呼吸是否存在的确定方法:玻片法;纤毛法;泡沫法;观水法。 4、心跳是否存在的确定方法:听诊法;压迫止血法;x光透视法;心电图法。 5、暴力死亡:除病死和老死其它都是。6.早期尸体现象:肌肉松弛、尸僵、尸冷、尸斑、尸体痉挛、皮革样变、角膜混浊、自溶等7、晚期尸体现象包括:尸臭;尸绿;腐败静脉网;腐败气小泡;腐败巨人观;白骨化。8、死亡时间的判断:利用尸体现象;利用蝇蛆生活史;死后尸体化学变化;胃肠道食物的消化及移位情况;植物生长规律;其它方法。9、损伤:机体受到外界因素作用引起人体组织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10、机械性损伤:机械性外力与人体作相对运动所造成的损伤。11、机械性损伤形成三要素:造痕体;承痕体;作用力。12、钝器创特点:创口裂开不规则,创缘不整齐多伴有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创角钝,创壁粗糙,创底不平有时大于裂开创口,创腔有组织间桥。 13、常见钝器创:表皮剥脱、皮下出血、骨折、内脏破裂挫伤。14、高坠伤:躯体从高处坠落撞击地面或者其它物体上造成的损伤。特点:广泛而严重多种损伤并成;体表损伤相对较轻内脏损伤重; 损伤多集中在躯体的一侧;人体震荡伤显着;15、射击伤:远距离:组织缺损、挫伤轮、污垢轮、近距离:加火药烟晕、枪口印痕、火药颗粒附着物。 16.爆炸损伤特征:炸碎伤,烧灼伤,抛出物及弹片射入伤,冲击波伤。17、烧死的特征:尸体外表特征:局部烧伤;闭眼特征;高温作用。尸体内部特征: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血液内有碳氧血红蛋白;胃十二指肠内有烟灰炭末;硬脑膜外热血肿。18、烧伤与死后焚尸鉴别:生前:皮肤有烧伤的生活反应;呼吸道内有烟灰炭末;呼吸道有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血中碳氧血红蛋白含量增高;其他致命伤无 19、机械性窒息的特征;尸体外表特征:尸斑出现早且显着;颜面肿胀发绀;面部皮肤及粘膜下出血点;尸冷缓慢;流涎,流涕。尸体内部特征:血液呈暗红色;内脏淤血;浆膜及粘膜下点状出血;肺气肿和肺水肿;20、扼死要注意的问题:警惕加害人扼颈时的辅助手段;扼痕的形成显现时间有时需经12-24小时;在勘验扼死案件现场时,需要发现和提取(微量物证)。21、溺死的尸体特征:外:尸斑出现缓慢,颜色较浅;手中抓有异物;口鼻围部有白色泡沫;皮肤肿胀皱缩;皮肤呈鸡皮样改变;尸体沉浮及腐败;水中尸体多见损伤。内:呼吸系统的改变;心血管的改变;消化道有溺液;内脏有浮游生物;肌肉出血;尸体器官内溺液外渗。 22、毒物的吸收途径:消化道;呼吸道;皮肤;注射。 23、一氧化碳中毒检材提取:检材采取心血,防止心色液或胸腔积液混入,盛器内不留空隙,无法取心血液时取骨髓。 一。判断题是非题 1、临床医师可以受人民政府或公安、司法机关委托而担任检验、鉴定刑事或民事案件工作。( 2 ) 2、急死或突然死亡,有自杀或他杀嫌疑者,应当进行法医学解剖。( 1 ) 3、心跳呼吸停止,意味着机体死亡。(2 ) 4、辅助死因多指引起体内潜在疾病发作而致死的损伤或情况。(1 ) 5、尸蜡和蜡质化学成分类似,由饱和脂肪酸等构成。( 2 ) 6、创系指皮肤真皮层破裂的损伤。( 2 ) 7、窒息时,肺胸膜、心外膜和胸腺被膜点状出血称为塔雕氏斑。(1 )

心理学课程学习心得体会

心理学课程学习心得体会 在假期中,我通过校视通学习了《教育心理学》这门课程,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也对学习中的很多方面有了新的认识,下面是我学习的心得体会:教育心理学是一门介于教育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教育过程中的心理现象和规律,包括受教育者的各种心理现象及其变化和发展规律,以及教育者如何通过这些规律对受教育者进行行之有效的教育。本学科的研究有助于促进整个心理科学的发展,对教育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这也是心理学专业的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课,在整个心理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教育心理学主要分为四个模块,一是学习的本质,二是学习的过程,三是影响学习的因素,四是教学与管理。其中,学习与学习理论是学科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既介绍了学习的本质,并对不同的流派提出的学习理论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我认为这部分内容相当重要,它让我开始了对学习的思考,第一次去尝试理解人类是怎样学习的。行为主义、认知派、人本主义、构建主义等对人类的学习作出了不同的解释,其中的很多观点都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在佩服和敬仰这些伟大的心理学家的同时,我学会了用辩证的方法来看待问题。他们提出的理论基本都能在某一方面对问题得到很好的解释,但也必然会在某些方面有所欠缺。仔细深入的思考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对我们的学习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人类学习机制的探索之路上仍然有很多未解之谜。 关于认知领域的学习过程和行为领域的学习过程,我主要学习了六个方面的内容:知识的学习、学习策略的学习、能力和创造力的培养、动作技能的学习、学习的迁移、品德的形成。这是对认知领域和行为领域的学习过程的详细介绍。这几方面的内容都是很实用的。而且我个人对这方面的内容比较感兴趣,所以很喜欢学习这部分的知识。 掌握知识是学生学习的主要任务,也是学校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知识的定义,知识的分类,知识的表征形式,以及元认知和概念学习,这些关于知识学习的内容让我对"知识"二字有了不同的认识,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没学习之前虽然觉得自己很清楚什么是知识,但却不能用准确的文字表达出来,学习了教育心理学后才知道知识是指存在于语言文字符号中的信息,或者说是主体在与环境相互作用而获得的信息及其组织形式。学习了这门课程后,感觉到自己的专业素养提高了,能用心理学的一些术语和理论来解释学习中的一些现象。在不经意间就会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和现实联系起来,尝试着从教育心理学的观点去理解、解释。

医学生实习的心得体会范文5篇

医学生实习的心得体会范文5篇 医学生是指在医学院校学习各类医学知识的人员。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康 复治疗学、法医学、医学检验、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方向。以下是关于医学生实习的心 得体会范文5篇,欢迎阅读参考! 众所周知,医学生实习是由一名学生成长为一名合格医生的必经之路,是将课堂中所 学的知识与临床工作相结合的过程。在实习过程中,经过认真观摩、亲手感受和反复思考,较有收获。现将见习的总结和心得分享给大家。 医学生见习心得分享如下,转眼为期四个月的实习生活已经结束。实习是将理论用于实践,用于临床所迈开的第一步,在这短短四个月的时间,我与病人建立了良好的感情,让我离开真有点不舍的感觉。走出病房以后,多了一份亲切;少了一份温暖,少了一份担心!在这里,我不仅真正学到了知识,还明白了一些道理: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按 照医院的要求和规定,我分别到了内、外、妇、儿、急诊、等五个科室学习, 在实习期间我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志,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了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努力 做到工作规范化,技能服务优质化,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做到理论学习有计划,有重点对待 病人和蔼可亲,态度良好,努力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用于实践。 我所实习的科室中,每个科室的老师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认真工作的态度在 医院里,我看到了许多生老病死,也看到了许多癌症末期的病人不断的在与病魔缠斗,很 多病人乐观的心情以及积极想要活下去的那股意志力令我动容,医院志工们对于病人的亲 切服务也让我印象深刻。 总的来说,见习总结就是对工作持一种肯定态度,在实习之后,我发现自己比以前还 没实习时更能体会书上所要表达的意思,我想这就是实习最大的功用吧!让我们了解理论 与实务的差别,也让我们从实务中学习如何去连接理论。感谢郑州人民医院给我实习的机会,也感谢带教老师在工作忙碌之时,还要带领实习生,教导我们正确的方向;也很高兴与其他实习生,在紧凑的实习生活中不但互相学习,并且还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xxxx年是忙碌的一年,同样也是充实、成熟的一年,对我们而言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因为就在这一年里,我们完成了临床学科的实习,并向自己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如果说一年前的我还只是个懵懵懂懂的医学生,埋头于书本知识,对临床应用却知之 甚少,那么经过这一年的临床实习,真切得感受到自己的变化。

法医学重点(参考)

法医学重点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概述 1.法医病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尸体 2.(选择)法医病理学研究检验目的是: ①确定死亡原因(首要任务) ②判断死亡方式③推断死亡时间④推断致伤物⑤个人识别⑥医疗 事故鉴定⑦推断损伤时间⑧损伤和疾病关系 3.法医物证学:其研究和检验对象是源于人体的生物性检材,主要是 各种人体成分及其分泌物与排泄物,其中最常见的是血液(血痕),其次是精液(斑),阴道液(斑),唾液(斑),毛发,牙齿及骨骼等. 第三节法医学的工作内容(选择) 4.法医学的工作内容: ①现场勘验②活体检查③尸体剖验④物证检 验⑤书证检验(一定要有公章) 5.物证:是指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痕迹。 第五节法医学发展史及展望 6.现存最早的系统古代法医学著作是《洗冤集录》,为中国古代伟大 的法医学家宋慈所撰。 7.1598年,意大利巴勒莫大学教授Fortunato Fedele出版了《医师 的报告》,这是欧洲第一部全面而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第二章死亡与死后变化第一节死亡 8.死亡方式:心脏性死亡,呼吸性死亡,脑死亡(原发性,继发性) 9.死亡过程: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全身各器官组织并未全部死亡,可

进行器官移植),生物学死亡期(全身所有的组织细胞相继死亡) 10. ①非自然死亡(暴力性死亡) ②自然死亡(非暴力性:生理性死亡,病理性死亡) 生理性死亡:也称衰老死,指由于机体的自然衰老,体内各组织器官的生理功能逐渐减退直至衰竭尤其是脑,心或肺的自然衰竭以致不能维持生命而导致死亡. 病理性死亡:指由于各种疾病的发展,恶化而引起的个体死亡. 11.(选择)死亡原因:是指直接或间接促进死亡的损伤或疾病. 根本死因:引起死亡的初始原因(原发性自然疾病或暴力性损伤) 直接死因:感染,出血,栓塞,中毒,全身衰竭 辅助死因:根本原因外的自然疾病或损伤 诱因:精神因素 联合死因:两种或两种以上 12.(简答或填空)死亡方式: ①自杀死:蓄意的自己对自己施加暴力手段终止自己的生命的死亡事件. ②他杀死:用暴力手段剥夺他人生命的死亡事件 a.非法他杀死:即故意杀人,是法医学实践中最常见的. b.合法他杀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他杀(死刑,正当防卫,合法 堕胎,引产) c.过失伤害死:家庭纠纷,斗殴,虐待老人或儿童,监狱内对犯人 的伤害.

(完整版)学习了儿童心理学课程后的心得体会

学习了儿童心理学课程后的心得体会 心理学,一个既熟悉又感到陌生的词。一直以来我都对心理学充满了好奇与兴趣,但却很少有机会接触与之相关的课程。因此当我同事推荐我来学习时,我是报着一种很复杂的心情来的,在学习完第一节课后我便毫不犹豫的选择继续学习下去。 在接触心理学这门学科以前,它总给我一种很玄的感觉,总以为它和算命一样有点不可捉摸,但是通过这几个月的学习,我被它的科学性,真实性所折服,可以说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与此同时我还发现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同样重要,同时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心理学不仅具有科学性,而且也不乏应用性。心理学来源于生活,又指导生活。 对这门课程的学习虽然只有十二节课,说不上深入了解了关于儿童心理学的专业知识,但我确实收获不少,心理学课程带给我的是无尽的兴趣、快乐与收获。我学会了忍耐,学会了宽容。我的性格、为人处事的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开始学习如何去理解孩子,关心孩子,而不是停留在吃喝拉撒睡方面,逐渐开始观察、了解孩子的心理,情绪上的变化,懂得包容和接纳。

陈老师的授课深入浅出,让我明白妈妈做为一个养育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应该根据孩子每个时期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去理解孩子和关心孩子。孩子的不听话可以正确理解了,他不是不听话了,而是进入了实践期有了自己的思想,此时应该为他们高兴,而不是为此苦恼。因为他们长大了,长大不是我们一直期盼的事情吗?不应该片面的去评价他是个不听话的孩子。关心和理解是多么的重要呀! 好妈妈和坏妈妈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中间的差异有多大我们学过心理学课程的人才会真正的明白和理解。好妈妈和坏妈妈在孩子的心中也会有不同的份量,我的妈妈能够理解我和我的妈妈经常打我和骂我是不一样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 如何做一个好妈妈将成为我以后一个重要的学习内容。 学习完课程后我明白了:心理健康对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我们希望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其中的健康包括身体健康更重要的包括心理健康,心理健康的孩子才能形成积极向上、乐观的好的品质,才能面对这日易复杂的社会环境,从而更好的去生存和生活。 妈妈的改变,孩子也会深刻感受到,这样的言传身教比给孩子讲大道理更有用的多,也更积极的多。妈妈拥有持续

法医学概论考试重点

法医学概论(第二版)重点: 第一章:法医学与法科学 1:法医学(Forensic,legal medicine)概念: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2:法医学的任务:法医学是为社会主义法制服务的,因此提供科学证据和依据,是法医学在为法律解决与医学相关的问题时的基本任务。①为揭露犯罪事实真相提供科学证据和依据②为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证据③为卫生行政机关处理医疗纠纷提供科学证据④为处理重大事故提供科学依据⑤为卫生防疫部门处理传染病、职业中毒提供科学依据⑥为保险部门的有关人员伤亡赔偿提供科学依据⑦对立法提供建设性意见 3:法医学的分科:法医病理学,临床法医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毒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血液遗传学,法医人类学,法医牙科学,法医精神病学 4:法科学的任务:为揭露犯罪和证实犯罪,对物证进行检验和鉴定。 刑事技术研究的则是揭露犯罪的手段。 5:现场:凡发现尸体的场所、遗留犯罪或时间痕迹的地点 现场勘验:为了弄清犯罪事实和揭露犯罪嫌疑人,在现场进行的一系列侦查活动。它是侦破刑事案件的首要环节。 现场勘验的任务:发现和收集犯罪的痕迹、物证,研究分析案情,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 《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第7条规定:“勘验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 6:个人识别:是指辨别尸体或活体该个体为谁,或是否与某个体为同一人。 7:尸体解剖:尽量在48小时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法医解剖:①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要查明死因及性质者②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③因工、农业中毒或剧烈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 8:尸体解剖目的:①确定死亡原因②判定致死方式③推定死亡时间④推定损伤时间⑤推定致伤物体 9:尸体检验中注意问题:①尸检不全面②观察不细致③迷信仪器分析结果④检材采取不当⑤尸体检验记录欠详实⑥误认病变或不认识病变⑦结论凭主观臆想而无客观依据⑧摄影缺陷⑨不保留必要的物证 10:法医活体诊察:是为了确定被害人、被告人的伤残状况、生理病理状态及各器官功能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 法医活体诊察的内容(活检):①损伤鉴定②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③疾病的诊察④性问题的检验⑤诈病、造作伤、造作病的诊察⑥虐待的诊察 活体损伤诊察注意问题:①选择适宜的鉴定时机②诊察要全面,方法要得当③要区别对待法医学诊断与临床诊断④要注意审查临床资料是否真实⑤要正确区分损伤与疾病⑥正确运用损伤程度的鉴定标准⑦伤残程度鉴定的特殊性 11:证据: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7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诉,被告人供诉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物证:是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体物证和痕迹物证) 法医物证:由生物体而来的涉及刑事案件或民事纠纷的各种痕迹和物体。

法医学专业论文

法医学专业论文 培养医学院校医学生的创新能力不但是医学院校深化发展 的需要,而且还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当前,在 医学院校中普遍存在的医学生创新能力的缺乏已成为制约其走 向社会、适应社会的瓶颈问题。因此,医学院校必须以全新的 理念来革新以往传统的教学方法,拓展新的社会实践途径,建 构培养医学院校医学生创新能力的激励机制,以此来全方位地 提升医学生的创新能力。 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增长放缓所造成的严重影响,医学生就业难问题越来越凸显。医学生不能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对工作期待值过高,实践经验欠缺,缺乏创新思维与自主 创业能力等问题成为制约医学生走向社会的问题之源。因此, 医学院校采取何种方式与手段来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整 体素质,是医学院校在当前教育改革中亟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培养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国发展战略的核心要求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 是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关键。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 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高等教育要重视 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普遍提高大学 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医学院校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具 有创新能力的医学生是提升国家综合国力的必然要求,是当前 知识经济发展的迫切召唤,是国家核心发展战略的需要。

二当前医学生的创新能力现状探析 1。创新思维能力的缺乏 创新性思维是创新能力的前提与基础,没有创新性思维就 没有创新能力,创新性思维是创新型人才必须具备的能力。在1999年我国高校开始大幅扩招的大众化教育的时代背景下,高 等教育不再是象牙塔,但医学院校仍以传统应试教育为主体, 填鸭式教学,与社会需求相脱离,远离社会实践,知识老化。 导致医学生的学习不但缺乏创新性思维能力,而且还导致联想、发散以及逆向思维能力的欠缺,同时医学生的创新欲望与洞察 力相继缺失,创新潜能得不到发掘。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在遇到实际问题时思维方式单一,以直线式思维为主,考虑问 题不全面、缺乏灵活性,用常规、比较传统的方法去考虑、解 决问题,缺乏新意与突破,不能举一反三,创新所必需的洞察力、深层次思考能力与自我探索学习的能力极其缺乏。 2。创新实践能力的缺乏 医学院校起着培养具有创新思维能力与创新实践能力的人 才的重要作用,创新思维能力与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离不开社 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也是提高医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之一。当前我国医学院校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学校对医学生的社会 实践投入严重不足,医学生的社会实践机会缺乏,有的医学生 社会实践的内容层次不高,社会实践的目的性、科学性参差不齐。加之我国传统的教学模式只重理论知识,而轻创新教育,

关于学习心理学课程的心得体会

关于学习心理学课程的心得体会 导语: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的心理现象、精神功能和行为的科学,既是一门理论学科,也是一门应用学科。以下是XX整理的关于学习心理学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篇一:学习心理学心得体会我认为作为大学生,心理健康就是对生活和学习有乐观的心态;有正确的自我主观意识;能很好地把握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同学们关系和谐,很好的融于集体;能很好的适应环境…心理咨询,是指咨询员运用心理学的知识,通过询问等方法解决其心理困惑。心理咨询事实上是帮助来访者实现心灵再度成长的过程。那些认为只有心理有病的人才会去心理咨询的观念是不对的. 总之,心理咨询是指运用心理学的方法,对在心理适应方面出现问题并企求解决问题的来访者提供心理援助的过程。通过这学期对大学心理的学习,我对心理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首先是对心理学的发展史有了一定了解,然后是学习了一些团体活动的知识,并且在参加活动课的过程中体会到了很多人生的知识,在团体活动中大家彼此敞开了自己的心扉,积极的参与到了集体的活动中,在此中再一次体现了集体的力量…在心理咨询的活动课中,我认识到了人心中脆弱一面,有时心灵事多么的需要他人的呵护,那种心与心的交流才能让人体会到交流得喜悦,我们的心理咨询的模仿有时会让人

感觉像节目表演,但是大家真诚的心却又不能不让感动,初次它让我体会到了那种帮助别人的喜悦。活动课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形式,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它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激情,活跃课堂气氛,真正达到育人效果。学生在实实在在的活跃的生动的并且有一定新意的活动中受到教益和启迪,促进知行的结合。 学生在主动参与教学过程中,激发了感情,明白了道理,情理凝结,形成了信念之后,进而需要在行动中表现自己。此时教师要引导、鼓励学生把健康高尚的情感向外投射,为他们提供展现自己行为的机会和场所。这学期我还参加了我们学校的心理协会---沁心港湾,这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大家在一起共同努力,不仅学到了很多心理方面的知识,还为其他同学提供心理方面的服务。特别是今年的5. 25活动更是深深的感动了我,老师与同学们的亲密交谈让同学们,还有我有懂得了很多很多……而且在这里我可以把在心理课上学到的知识付诸与实践,让我学而致用!完成了大学心理学的学习,我对自己大学四年的生活有了初步的规划,对以后的路,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了一个初步的规划可见,心理学对我们大学生的帮助之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无论在生活、还是学习、交际方面都可以用到这方面的知识。这门选修课我很感兴趣的一门,我有种不用逼自己去专心听课,而是那种不由自主被老师所吸引的感觉。可见心理学真的有它

重庆医科大学 法医学概论

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是建立在其它科学基础上的一门综合的、独立的边缘学科,有其为法律服务的独特的、其它学科不能替代的研究和工作领域。通过法医学的检验为案件的侦查提供线索,为案件的审理提供科学证据,为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医学依据。 法医学的研究对象:现场尸体活体物证文证 法医学尸体检验是法医病理学研究和鉴定过程中极为重要的 一环。它包括尸表检查、尸体解剖和组织学检查。 目的(1确定死亡原因(2判定致死方式(3推断死亡时间(4推断损伤时间(5推断致伤物(6个人识别 方式1尸表现场检验2尸体解剖3活体:作为法医学鉴定对象的活体包括被害人、被告人和身份不明的个体。4物证:包括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常见的法医物证有血液、精液、阴道液、唾液等体液和分泌液及其瘢痕,尿、粪等排泄物,皮肤、毛发、骨骼、指甲、脏器等组织器官。5文证:是以其内容、含义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 尸体解剖:尽量在48小时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法医解剖:①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要查明死因及性质者②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③因工、农业中毒或剧烈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 尸体检验中注意问题:①尸检不全面②观察不细致③迷信仪器分析结果④检材采取不当⑤尸体检验记录欠详实⑥误认病变 或不认识病变⑦结论凭主观臆想而无客观依据⑧摄影缺陷⑨ 不保留必要的物证 活体检验主要是对被检者的某些特征、损伤情况、生理状态、病例状体、各器官和系统功能状态等进行检验和鉴定,是法医学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医物证检验的主要内容是生物学检材的种类认定、种属来源的鉴别以及遗传标志的性别判定等 活体损伤诊察注意问题:①选择适宜的鉴定时机②诊察要全面,方法要得当③要区别对待法医学诊断与临床诊断④要注意审查临床资料是否真实⑤要正确区分损伤与疾病⑥正确运用 损伤程度的鉴定标准⑦伤残程度鉴定的特殊性 证据: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7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诉,被告人供诉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物证:是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体物证和痕迹物证) 法医物证:由生物体而来的涉及刑事案件或民事纠纷的各种痕迹和物体。 法医学的任务1为揭露犯罪事实提供科学证据;2为澄清民事纠纷的真相提供科学证据;3为行政诉讼提供科学证据;4为处理重大事故、灾害提供科学提供;5为处理医疗纠纷提供科学证据;6为民政、保险等部门进行人身伤亡赔偿、抚恤提供科学依据;7为卫生防疫部门发现传染病、职业病或食品中毒提供科学证据和信息;8为国家立法和制定法规提供技术咨询;9为其他科学的发展提供借鉴。 简述法医学与医学的关系”医学是研究人类生命活动和外界环境的相互关系,人类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防治的一门科学体系,分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科学与卫生学以及包括法医学在内的特种医学四部分。法医学作为一门具有独立研究领域和检验技术的科学体系,是建立在医学基础以及其他自然科学基础上的一门科学,其发展和完善主要借助于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各学科的进步,同时不断吸收和借鉴其他自然学科的最新成果,是法医学的理论不断地得到充实,技术方法日臻精确并不断有所更新。医学各学科和有关自然科学的进步促进了法医学的发展和完善,同时法医学也以其本身的成就丰富了医学和自然学科的内容。 中国最早记载法医检验有关内容的是先秦时期的《礼记》和《吕氏春秋》。 《封诊式》是世界上最早的具有丰富的法医学内容的刑侦书籍《洗冤集录》是中外法医学者公认的的现存最早的系统法医学著作。作者是宋慈(1186~1249)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法医学家,世界法医学史上最杰出的人物之一。他于1245年着手编撰《洗冤集录》,1247 年任湖南提点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就在这一时期完成了《洗冤集录》一书。《洗冤集录》是一部广泛总结法医学尸体外表检查经验的书籍,对于尸体现象、窒息、损伤、现场和尸体检查等各方面,都作了大量的科学观察和归纳。该书不仅使我们了解了宋代如何进行尸体检验,更重要的是它所记载的一些法医学重要发现至今仍有意义。《平怨录》《无怨录》《洗冤录》是著名的宋元检验三录。《洗冤录》是我国古代法医学在欧洲最早的译本 现代法医学的奠基人:林几 其主要贡献1、创办了我国第一个法医学科(为了我国法医学人才的培养,完成了《拟议创立中央大学医学院法医学科教室意见书》。这份著名的意见书,为以后法医研究所的成立,各大学开展检验工作及法医学人才培养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2、创办了我国第一个法医学研究所(为了提高我国法医学研究水平,在林几的创导下,1932 年 8 月成立了我国第一个法医学研究所,并任第一任所长。首次开办法医研究员培训班,培训了高级法医人才——“法医师”,使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法医师职称。)3、创办了我国第一个公开发行的法医学杂志《法医学月刊》(1934 年 1 月)4、编撰了多部法医学教材 中国法医学会现任理事长,我国著名毒物分析专家:刘耀教授重要的学术刊物《刑事技术》《法医学杂志》《中国法医学杂志》《证据科学》(此外还有《中国司法鉴定》等) 重要的国外学术刊物《国际法庭科学杂志》《美国法医学与法医病理学杂志》《国际法医学杂志》《法科学杂志》《法医学》我国实行多系统的法医鉴定体制,现行的法医学司法鉴定体制主要有1司法系统内部的鉴定机构;2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医学司法鉴定机构。 我国的法医学教育分三个时期,分别为: 1形成时期 (1931~1949年);2第一次发展时期(1950~1965年);3第二次发展时期(1977年到至今) 简述现代法医学的主要成就1、1983年山西太原晋祠会议的召开,是我国高等法医学专业教育快速发展的转折点2、1984年法医教材编写委员会确定,将法医临床学作为法医学的主干课程之一,从而使法医临床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1991 年,第一本《临床法医学》教材出版)3、新技术、新方法不断引进并应用于检案和科研工作中((1)从 20 世纪 60 年代起,我国法医学工作者就应用组织化学和生物化学等方法,检查组织中各种酶和炎症介质的含量,来推断死亡时间和损伤时间,以及疾病和损伤的诊断。 (2)自 1985 年 Jeffreys 建立 DNA 指纹图用于个人识别以来,1986~1987 年,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始用 DNA 检案,我国也于 1987 年开始 DNA 多态性研究和实际检案应用,广泛用于个人识别、亲子鉴定和性别测定。这一技术的应用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法医物证检验技术的发展,同时随着我国对更先进、‘更科学的系列物证检验方法(PCR 及 PCR-STR)的引进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使我国法医物证检验方法和研究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3)医学影像技术和生物电生理检测技术为临床法医学鉴定提供了客观的检 查方法,使临床法医学鉴定的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 法医学分支学科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化学、法医物证学 (包括法医血清学、法医人类学及法医牙科学)、临床法医学及法医精神病学等。 法医病理学(forensic pathology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的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 法医病理学重点解决的问题:确定死亡时间,明确死亡方式,推测死亡时间与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进行个人识别,明确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或中毒与疾病的关系,解释与死亡有关的事实及与环境等其他因素的关系。 死因的分类:1直接死因: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损伤;2根本死因:引起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理过程的最初的疾病或损伤,或者造成致命的事故或暴力的事件或情况;3辅助死因:促进死亡的因素;4死亡诱因:使身体原存在的、潜在的或处于代偿状态下的有致命危险的疾病急性发作或突然恶化而导 致死亡的因素;5联合死因: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从病原学和死亡机制方面难以区别其间的因果关系或逻辑顺序的、并列致死性损伤或疾病。 死亡方式(manner or mode of death)的分类:1他杀:是指用强加的暴力手段终止他人生命的行为;2自杀:是指自己用某种暴力手段伤害自己,以期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3意外:是指出人意料的造成人体伤害的外界强加性事件。 法医学致伤物的分类:1钝器2锐器3火器个人识别(personal identification):用科学的方法确定某 活体尸体或生物性检材的身源,或是否与某个体为同一人。 医疗事故(medical negligence)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 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 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法医临床学(clinical forensic medicine)是应用医学和法医 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以及其 他生理病理等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法医物证学(forensic physical evidence):运用医学、生 物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知识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 的生物性检材的检验与鉴定的一门科学。法医物证鉴定的木的 是解决个人识别和亲子鉴定问题。 简述临床法医学的鉴定内容:1、确定是否存在损伤:①案情 调查;②根据病历资料了解原始受伤情况,但不能完全相信病 历记载;③照相或客观检查;④目前情况检查;⑤某些情况 下较难判断是否存在损伤。2、判断损伤类型,对机械性损伤 类型的推断,有时需判断是生物性、化学性或物理性损伤。3、 推断致伤物,损伤的形态特征不能完全反映致伤物的形状。4、 推断损伤时间,皮肤擦挫伤的时间推断,骨折的时间推断5、 皮肤瘢痕检验6、活体损伤鉴定的时限 7、损伤与疾病的关系, 损伤既可造成某种疾病,也可使原有疾病加重;另一方面疾病 也可加重损伤的后果①损伤是疾病的直接病因。②损伤与疾 病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③损伤与疾病无关。8、活体损伤鉴 定的注意事项 亲权鉴定identification in disputed paternity应用医学、 生物学和人类学的方法检测遗传标志,依据遗传学理论进行分 析,对被检者之间是否存在生物学亲缘关系所做的科学判定。 毒物(poison , toxicant):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 进入生物体后,能与生物体发生化学作用并导致生物体器官组 织功能和形态结构发生损害性变化的化学物质。 尸僵(rigor mortis):死后尸体肌肉僵硬,并是关节固定的 现象 死亡事件的推测方法:1根据尸体现象推测(1)尸冷:(2) 尸斑:(3)尸僵:2根据超生反应推测3根据尸体化学成分变 化推测4根据组织化学改变推测5根据胃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测 生前伤和死后伤的鉴别方法1生前伤肉眼的改变2生前伤组织 学改变3炎性介质及反应蛋白的检测 治伤物的推断方法:1根据损伤的形态推断:①创口:钝器不 规则,无明显形态特征;锐器规则,有一定的形态特征。②创 缘,钝器部整齐,常伴有擦伤和挫伤;锐器平整,很少伴有擦 伤和挫伤。③创角,钝器较钝,可有两个以上;锐器较锐。④ 创腔,钝器浅而宽,可有异物,有组织间桥;锐器深而窄,无 组织间桥。⑤创壁,凹凸不平,对合不好;锐器,光滑对合好。 ⑥创底,钝器不平整;锐器平整。2根据组织中残留物推断 致伤方式的鉴别方法:①损伤部位:自杀伤,死者手所能及部 位,多在颈胸或腕部;他杀伤,身体任何部位。②损伤数目与 程度:自杀伤,一般较少,致命伤只一处;他杀伤,一般较多, 致命伤可多处。③损伤分布与排列:自杀伤,分布较集中,排 列整齐;他伤杀,分布较大,排列紊乱。④特殊损伤:自杀伤, 可有试切创;他杀伤,可有抵抗后防御伤。⑤现场情况:自杀 伤,较整齐,无挣扎痕迹,致伤物多遗留在现场;他杀伤,比 较紊乱,常有挣扎痕迹,致伤物多不在现场。 损伤面积的估算常采用:坐标纸测量法 PCR:一种体外扩增特异性DNA片段的技术。模拟体内DNA复 制的过程,在模板DNA、引物和4种脱氧核糖核酸存在下,由 DNA聚合酶催化的,发生在引物间的DNA双链的体外扩增技术。 法医学司法鉴定:是指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以人体为鉴 定对象,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生理病理状态和人体特 征等专门问题。 法医学鉴定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依法鉴定原则(二)实事 求是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是指导鉴定活动的根本准则。 1.受理鉴定时实事求是2.鉴定结论客观、真实3.鉴定结论 科学、公正) (三)科学鉴定原则(1.应以科学的态度进行鉴 定2.结果判断应符合科学原理)(四)独立鉴定原则(鉴定人 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表达意思,根据对鉴定客体检 验的结果,做出科学的判断,称为独立鉴定。 1.鉴定结论是 鉴定人意志的表现2.鉴定人的鉴定活动不受政法机关职能的 约束 法医鉴定人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对 案件中的法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活动的人,称为法医鉴定人。 法医鉴定人有三种:一种是司法机关内从事法医学鉴定的人 员;一种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取得了执业资格和鉴定 资格,在法医学鉴定机构从业的法医鉴定人;还有一种是司法 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根据需要,临时聘请的具有法医学专门知识 的人员。 鉴定人的条件1.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鉴定人必须具有解决 专门性问题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能够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做出科学的鉴定结论。 2.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鉴定人与案 件没有利害关系,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3.鉴定人是自 然人 法医学鉴定人出庭的主要任务:1向法庭宣读鉴定结论;2阐 明鉴定人作出的鉴定结论的依据和科学道理;3接受审判员以 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鉴定结论的质证;4回答审判员以及其他 诉讼参与人提出的与鉴定有关的问题。 责任能力分级:1无责任能力:患有精神疾病,处于严重的精 神疾病状态,或中度及更重的精神发育迟滞或严重的痴呆,或 其他严重精神障碍。2部分责任能力:患有精神病或精神病缓 解不全,轻度或中度的精神发育迟滞或严重的痴呆,或其他明 显的精神障碍。3完全责任能力:精神病已愈或已缓解而处于 间歇期,或轻度及更轻的精神发育迟滞或痴呆,或其他轻度精 神障碍,或单纯性人格障碍,或无精神病与伪装精神病。 法医学鉴定书组成内容一、标题与编号二、基本情况三、检案 摘要1案情摘要案发时间、地点、经过,主要的调查情况叙述: 常见来源:案卷(立案机关综合的案情材料、现场勘查报告、 尸体检验报告、病历材料)2病历摘要、书证摘要3被鉴定人 概括、调查及证明材料:常见于司法精神病专业的司法鉴定。 中毒的法医学鉴定方法1根据临床症状推测是否中毒、毒物的 种类和中毒的程度;2详细的进行案情调查,了解毒物的可能 来源和种类;3根据尸体检查所见检查所见推测毒物种类与性 质;4中毒的最终确证是依据法医病理学监测与从中毒者体内 分离出毒物的综合结果。5阐明毒物或其代谢产物在生物体内 的量和浓度变化,对鉴定中毒案件具有重要的法医学意义。 常用尸体解剖方式及其优点:直线切法:从下颌下缘正中线开 始,向下沿颈胸腹正中线绕其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缘切开皮肤及 皮下组织。一般常用。Y字形切法:分别从左、右耳后乳突垂 直向下切至锁骨上缘,再向前内方切开至胸骨切迹处汇合。颈 胸部有伤时,应采用本式。倒Y字弧形切开法:先按直线切法 切开颈、胸部皮肤至腹上部,再作半圆形切开腹部,将皮瓣向 下翻转。腹壁有损伤时可作此术式。T字弧形切开法:先从左 肩峰经胸骨上切迹之右肩峰作一弧形横切口,再在该弧线中点 向下作直线切口,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缘。此术式的优点是可 保持颈部外形完整。 法医在尸体现场勘查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若有尸体现场 发现有电击、爆炸或施放毒气的迹象,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然后再进行勘查。2、现场发现血迹、毛发或精斑等人体生物 源物证时,应观察其分布、形态、方向如何,并提取备检。3、 对可能附着人体生物源性物证的物品,要注意发现、保护指纹 或其他附着物,并提取备检。4、现场应注意寻找并认定致伤 物。5、对可能留有死者信息的物品进行检查,以便发现与案 件有关的一些信息。6、重大命案现场,在侦查期间应尽量封 闭,保留一段时间以便复查。 简述法医物证学的鉴定内容 法医物证学目前进展 法医毒理学中毒案件中中毒的特点与进展 我国人的体表面积一般根据 Stevenson 算式来计算,即:体 表面积(m2)=0.006×身长(cm)+0.0128×体重(kg)一 0.1529。 临床医学烧伤面积的估计一般多采用九分法,即将全身体表面 积划分为若干 9%的等份,如成人头颅占体表面积 9%;双 上肢各占 9%;躯干前后各占 13%;会阴部占 1%;臀部及 双下肢占 5X9%4-1%。(也有用手掌法,即五指并拢状态的一 掌面积约等于体表面积的 1%。以上两种方法都是比较粗略 的估计方法,测得损伤面积占体表面积百分比误差太大,不符 合临床法医学必须精确计算损伤面积的要求,故不适用于临 床法医学活体检验。) 1、各期尸斑出现的时间及检查所见 坠积期扩散期浸润期 死后经过时间12 小时以内12~24 小时24 小时以后 指压尸斑表面完全褪色稍褪色不褪色 改变尸体位置尸斑可转移两侧性尸斑尸斑固定 尸斑处皮肤切面血液从血管 内流出 组织间隙红色液 体流出 无血液流出 2、根据胃肠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测死亡时间 胃肠内容物死亡时间 胃内充满未消化的食物餐后即刻死亡 胃内食物变软,食物外形较完整餐后 1 小时死亡 胃内食物移向十二指肠餐后 2~3 小时死亡 胃、十二指肠有消化食物及残渣餐后 4~5 小时死亡 胃排空餐后 6 小时以上死亡 3、挫裂创和锐器创的鉴别 挫裂创锐器创 创口不规则,无明显形态特征规则,有一定的形态特征 创缘锯齿状,常伴有擦伤和挫伤平直,很少伴有擦伤和挫伤 创角较钝,可有两个以上较锐 创腔浅而宽,有组织间桥深而窄,无组织间桥 创壁粗糙,对合不好光滑,对合良好 创底不平整平整 4、自杀伤和他杀伤的鉴别 自杀伤他杀伤 损伤部位死者手所能及部位,多 在颈、胸或腕部 身体任何部位 损伤数目与程 度 一般较少,致命伤只一 处 一般较多,致命伤可多处 损伤分布与排 列 分布较集中,排列整齐分布范围较广,排列紊乱 特殊损伤可有试切创可有抵抗伤或防御伤 现场情况较整齐,无挣扎痕迹, 致伤物多遗留在现场 比较紊乱,常有挣扎痕迹, 致伤物多不在现场 5、鉴定人与证人的区别 鉴定人证人 根据需要被指派或聘请,既可以选择,也 可以更换 由案件本身决定,不能选 择,也不能代替 就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通过鉴定做 出判断性结论 提供证人证言,是陈述自己 所了解的案件事实 必须具有专门知识或技能不需具有专门知识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就应当回避无需回避 为了提供科学的结论,可以要求阅览有关 的案卷材料 不能阅览案卷材料 几个鉴定人共同鉴定时,可以互相讨论, 可以共同写出鉴定结论,共同签名 询问证人只能个别进行,证 人之间不能讨论 6、男女骨盆鉴别 男性女性 全貌外观狭小而长,骨质较重宽大而短,骨质较轻 骨盆腔肥厚粗糙,侧壁倾斜而深纤细平滑,侧壁较直而浅 骨盆上口楔形或心形圆形或椭圆形 盆腔狭小,呈漏斗形宽阔而浅,呈圆桶形 骶骨等腰三角形,骶骨突起等边三角形,骶骨平直 骨盆下口横径及前后径狭小径及前后径宽大 耻骨弓呈锐角,约70°~75°呈钝角,约90°~100° 7、耻骨联合面的年龄变化 年龄(岁) 耻骨联合面形态学改变 17~19 平行隆起较为明显,背侧与腹侧无明显分界 20~22 平行隆起仍明显,但逐渐变浅。背侧缘开始形成 23~24 联合面显得平滑,开始形成倾斜面。腹、背侧缘大多形成 25~30 平行隆起已消失,腹、背侧缘增宽且形成 31~35 联合面形成周缘,背侧缘向后扩大使联合面呈卵 36~44 腹侧缘上半部不明显,出现周缘隆起 45~59 缘隆起大部形成,以后更明显粗壮 60 以上联合面出现老年性变化,有散在的粟粒样小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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