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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旗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旗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03〗〖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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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政办发〔2010〕132号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旗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太仆寺旗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太仆寺旗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旗人间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防治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条例》和《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盟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0〕129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旗布病防控形势

布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病,是《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主要通过畜间传向人间。解放初期,我旗人间布病流行十分严重,曾一度危害我旗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过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近20年的综合防治,人间布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发病人数维持在较低水平,我旗于1995年5月达到稳定控制区标准。虽然我旗长期以来全面开展布病防治工作,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布病防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九十年代末期,随着畜牧业生产经营模式的转变和牲畜市场的活跃,人间布病疫情大幅度回升,疫情波及范围不断扩大,从2002年至2009年底,累计报告病例700例。

二、指导思想和防治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科学、有效开展人间布病防治工作,努力消除布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

(二)防治原则

——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群防群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综合防治机制,有效控制人间布病疫情,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坚持不断强化人间布病防治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防治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人间布病病例发现率、规范化治疗率和治愈率,有效降低人间布病慢性化率。

——坚持开展有效的健康教育和干预工作,进一步提高高危人群对布病及其危害的知晓率,逐步培养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布病预防能力。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全盟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全盟人间布病疫情发展现状,将我旗列入一类地区(发病率1‰以上),实施布病防治项目,项目周期为五年,分阶段防治目标如下。

第一阶段(2010-2012年):以旗县市区为单位,急性期人间布病病例发现率、规范治疗率和治愈率分别达到70%以上;相关医疗卫生人员人间布病防治技能考核达标率和高危人群人间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第二阶段(2013-2014年):以旗县市区为单位,急性期人间布病病例发现率、规范治疗率和治愈率分别达到75%以上;相关医疗卫生人员人间布病防治技能考核达标率和高危人群人间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技术措施

(一)专项调查与档案管理。按照全盟人间布病防治技术方案要求,以苏木乡镇为单位,针对牛、羊等家畜饲养放牧人员和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重点职业人群,对人间布病发病率、患病率、漏报率、重点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进行基线调查;对各级相关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防治技能、防治知识知晓率及设备配备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本地区人间布病防治基本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调查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利用和上报。人间布病专项调查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按照一事一卷的原则,及时分类,系统归档,为本地区项目实施计划的制定和中期、终期效果评估奠定坚实基础。

(二)常规监测。项目执行单位要按照《全国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要求,做好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按照全盟人间布病防治技术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人间布病常规监测。

(三)病人发现、诊断、治疗与管理

1、开展病例主动搜索,提高病人发现率。要结合当地人间布病疫情流行特点和现状,对重点职业人群进行布病血清学筛查,及时发现人间布病患者。

2、加强医防合作,提高病人发现率和转诊率。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开展医防合作,对人间布病患者按要求进行登记和依法报告。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将可疑患者转诊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确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利用疫情网络报告系统和转诊单,及时了解人间布病患者到位情况。对未到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就诊的可疑病人,由经过相应培训的乡村医生负责进行现场追踪和登记,提高急性期病人发现率和转诊到位率。对开展病人追踪且病人到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就诊的基层医务人员给予工作补助。

3、实施线索追踪调查,进一步提高病人发现率。根据人间布病流行的季节性和聚集性特点,深入已确诊人间布病患者的居住村、牧业点以及屠宰加工企业等发病现场,筛查有流行病学接触史、症状和体征的疑似人间布病患者,动员其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实验室确诊,并接受规范治疗。对追踪调查人员给予工作补助。

4、病人治疗管理。对居家治疗或在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的人间布病患者,纳入新农合和医疗保险管理范畴。负责督导居家治疗人间布病病例的基层卫生人员,要定期对病人进行跟踪随访,监督病人按疗程规范服药,观察掌握病人治疗效果,并按要求将病人治疗管理报表报送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高人间布病患者的规范治疗率和治愈率。对完成规范治疗和督导管理的相关医务人员给予督导管理补助。

5、病人档案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专人负责,对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全过程实施一人一档管理制度。病人管理档案按照全区统一格式填写。

6、补助发放原则。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工作补助:报告或转诊病人到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就诊且经实验室确诊为急性期人间布病;追踪病人(网报或转诊未到)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规定检查、确诊和治疗;开展线索追踪调查且病人按要求到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检查和规范治疗;跟踪随访、规范管理且病人完成系统治疗并治愈。对按照专业人员要求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受检查的患者可适当给予交通等生活补助,对实施网络直报工作的单位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上述补助可参照中央补助地方结核病防治项目规定标准执行。相关补助资金从盟、旗配套经费中安排,并要健全发放管理制度。

(四)暴发疫情处理。卫生与农牧业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人畜间布病同步监测,准确分析和掌握疫情动态。要相互通报疫情监测信息,及时开展疫点、疫区消毒处理,净化被病原体污染的场所和环境,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五)督导检查。根据项目执行和疫情情况,实施分级督导。每年接受2次盟级督导检查,并对疫情严重苏木乡镇进行重点督导检查;本级每年对50%的苏木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苏木乡镇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随时进行督导检查。

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经费到位使用等情况随时进行督导检查。为提高防治工作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对参与流调和督导检查工作的人员,按照旗财政差旅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五、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我旗人间布病防治项目工作在旗政府及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组织实施。为进一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旗政府决定成立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孟根(副旗长)

副组长:王军(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宋桂芳(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刘春雷(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乔卫东(发改局副局长)

李斌(财政局副局长)

王雨贤(农牧业局副局长)

杨树江(公安局副政委)

张海涛(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毛相贵(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高昶(卫生局副局长)

蔡跃武(工商局副局长)

范立水(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英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卫生局,办公室主任:高昶(兼)。办公室负责分解年度目标任务,细化明确各部门和机构职责,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定期通报情况,并对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组,名单如下:

组长:高昶(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白文普(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王英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书中(旗医院院长)

路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任继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病科科长)

柳晓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门诊主任)

邢志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布病医师兼信息员)

陈淑琴(旗医院控感科主任)

技术指导组设在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下发技术方案,组织技术培训、检查和考核,并完成办公室交付的其它任务。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间布病防治的具体实施工作。按照项目要求制定本级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机构,依据项目技术方案开展人间布病防控工作;按项目要求组织完成人间布病病人发现、报告、规范治疗、追踪随访等目标任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建立相关补助激励和医防合作机制,提高病人发现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嘎查村,培训乡村医生,指导其开展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居家治疗和监督规范服药等工作,提高病人的治愈率和系统管理率,降低慢性化率;将人间布病患者检查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并提高报销比例;按要求对苏木乡)和嘎查村项目实施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年度目标任务和防控措施的落实。全旗于每年7月5日和12月20日前,向盟项目办公室分别上报项目进展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

为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将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宣传广电部门:分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安排播放布病防治科普专题片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电视讲座等活动,全面提高群众卫生健康意识。

发改部门:将布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积极予以项目支持。

卫生部门: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落实阶段目标的相关技术指标;收集、整理、分析、反馈有关布病防治技术资料。

农牧业部门:做好畜间布病防控的免疫、监测、检疫监管、疫情诊断报告、疫点消毒、扑杀淘汰病畜等工作。

教育科技部门:将布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设立健康教育课,广泛宣传布病防治知识,在学生中普及预防布病的知识;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布病防治技术成果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财政部门:根据布病防治工作需要,落实工作补助和人员补助经费。

其它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人间布病防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职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布病防治工作,要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认真落实布病防治项目的各项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各级政府要层层签订项目责任书,落实好统筹规划、协调配合、检查督导等任

务。要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各级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经常性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统筹协调,主持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地认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专业队伍建设与人员培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配备从事人间布病检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及诊断治疗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保证项目工作顺利实施。对于从事人间布病防治工作的人员给予补贴,并要积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从事传染病防治高危险岗位人员工资、保健津贴等福利待遇政策,稳定专业队伍。积极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间布病防治工作条件,根据人间布病防治监测检测、生物安全、病人检查诊断、追踪随访等工作需要,装备或补充必需的仪器设备、试剂和个人防护用品等,提高防治队伍监测检测的服务能力。

培训工作由旗卫生局统筹安排,采取分级、分阶段培训形式,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从事布病流行病学、实验室诊断、临床治疗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使其各项技能达到各阶段目标要求。

(三)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提高防病意识。开展广泛、深入的健康教育,全面提高群众对布病及其危害的知晓率,逐步培养健康的卫生保健意识和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各地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采取多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声势浩大的布病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结合“三下乡”活动和各级各类会议开展长期与重点时期宣传教育;要通过在苏木乡镇及交通要道粉刷标语、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办法大张旗鼓地宣传布病防治知识;在中小学校开设布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课,形成了“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格局,即:老师—学生—家长的宣传途径,提高群众对布病危害及传播途径的知晓率,普及布病防治知识;要常年为农牧民提供预防咨询服务,全面提高重点人群预防人间布病知识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人畜共舍、徒手接羔、饮用或食用生乳及未熟肉食、接触污染物不洗手进食和皮毛加工不带口罩等不良卫生习惯。

七、资金保障

(一)旗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万元专项经费,如果疫情严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加大专项经费投入。

(二)布病防治项目经费必须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八、考核验收与评估

按照自治区制定的项目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接受锡盟、自治区中期和终期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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