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河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 41/XXX—XXXX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or Printing Industry

(征求意见稿)

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41/XXX—XXXX

目次

前言 (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挥发性有机物控制要求 (4)

5 监测要求 (5)

6 实施与监督 (6)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印刷业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8)

DB41/XXX—XXXX

前言

为控制河南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印刷业生产工艺和污染

治理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河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管理和控制按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未列出的污染控制项目执行国家及河南省相关标准。本标准发布实施后,新制定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

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XX年XX月XX日批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解释。

DB41/XXX—XXXX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南省辖区内印刷企业生产过程中即用状态油墨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印刷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中的C2311 书、报刊印刷、C2312 本册印刷、C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C2320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等企业类型。印刷相关商业服务单位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4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 9851 印刷技术术语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23985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

GB/T 23986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37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

HJ 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604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1

DB41/XXX—XXXX

2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

HJ 1012 环境空气和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254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

HJ 254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印油墨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98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印刷 printing

使用模拟或数字的图像载体将呈色剂/色料(如油墨)转移到承印物上的复制过程。

3.2

印刷生产 printing production

从事印刷以及印前的排版、制版、涂布,印后的上光、覆膜、烫箔等的生产活动。

3.3

印刷油墨 printing ink

用于印刷过程中在承印物上呈色的物质,主要由连接料、颜料、溶剂、助剂等组成。

3.4

水基印刷油墨 water-based printing ink

由水基连接料组成的印刷油墨。

3.5

溶剂基印刷油墨 solvent-based printing ink

由溶剂基连接料组成的印刷油墨。

3.6

平版印刷 planographic printin

印版的图文部分和非图文部分几乎处于同一平面的印刷方式。

3.7

凹版印刷 recess printing

DB41/XXX—XXXX

印版的图文部分低于非图文部分的印刷方式。

3.8

凸版印刷 relief printing

印版的图文部分高于非图文部分的印刷方式,包括柔性版印刷和树脂版印刷。

3.9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在表征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印刷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采用非甲烷总烃(以NMHC

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3.10

非甲烷总烃non-methane hydrocarbon(NMH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的质量浓度计。

3.11

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标准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

排气为基准。

3.12

排气筒高度 stack height

指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的高度。

3.13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aximum acceptable emission concentration

一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一小时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单位为毫克/立方米(mg/m3)。

3.14

处理效率 processing efficiency

处理装置捕获污染物的量与处理前污染物的量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3.15

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

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3.16

企业边界 enterprise boundary

3

DB 41/XXX —XXXX

4

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实际占地边界。

3.17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或备案的工业企业或工业生产设施。

3.18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建设项目。 4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标准执行时间

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

4.2 原辅材料要求

印刷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印刷油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以油墨中挥发性有机物的质量百分含量计算)应执行表1规定的限值。

表1 印刷油墨挥发性有机物质量百分含量限值

4.3 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4.3.1印刷生产活动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

印刷生产活动中,设备或车间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执行表2规定的限值。

表2 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DB41/XXX—XXXX

4.3.2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设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

4.3.3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

4.4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4.4.1企业应对排放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管控,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4.4.2企业厂区内任何1h挥发性有机物平均浓度应符合表3规定的限值。

表3 企业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4.4.3企业边界任何1h挥发性有机物平均浓度应符合表4规定的限值。

表4 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4.5 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印刷业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参见附录A。

5 监测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HJ 819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5.1.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和《污染物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5.1.3 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采样口和采样平台的设置应符合GB/T 16157、HJ/T 397等有关标准的要求。

5.1.4 现有印刷企业应在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的出口设置采样孔,如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进口能够满足相关工艺及生产安全要求,在进口处也应设置采样孔;新建印刷企业应在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的进、出口设置采样孔。若净化装置的进口或者出口采用多根排风管集合,应在合并前的各分排风管上设置采样孔。

5.1.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采样频次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5

DB41/XXX—XXXX

5.1.6 生产设施应采用合理的通风措施,不应稀释排放。在国家未规定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之前,暂以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是否达标的依据。

5.2 监测采样与分析方法

5.2.1排气筒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采样按照GB/T 16157、HJ/T 397、HJ 732的规定执行。

5.2.2 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采样按照HJ/T 55的规定执行。

5.2.3 企业厂区内监控点的设置应符合GB 37822的规定。

5.2.4 分析方法

按照GB/T 3186的规定对即用状态的印刷油墨进行取样,印刷油墨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检测按照表5执行;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测定按照表6执行。

表5 印刷油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测定方法标准

表6 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5.2.5 本标准实施后国家或河南省发布的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如适应性满足要求,同样适用于本标准相应污染物的测定。

6 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河南省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监督。

6.2 企业是实施排放标准的主体,应采取必要措施,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控制要求。

6.3 对于有组织排放,采用手工监测或在线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1h平均浓度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

6.4 对于企业边界及周边地区,采用手工监测或在线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1h平均浓度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

6

DB41/XXX—XXXX 6.5 企业未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措施性控制要求,属于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

DB41/XXX—XXXX

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印刷业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A.1 印刷企业生产过程中宜优先采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原辅材料,包括胶印油墨HJ 2542、凹印油墨和柔性油墨HJ 371、胶粘剂HJ 2541等要求。使用的润版液中醇类添加量≤5%,不应使用煤油或汽油作为清洗剂,不应使用溶剂型上光油,不应使用溶剂型书刊装订用胶黏剂。

A.2 油墨、润版液、上光油、稀释剂、清洗剂、胶黏剂等含VOCs的原辅材料在储存和输送过程中应保持密闭,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应及时密闭,以减少挥发。

A.3 建立并实施厂内润版液统一配给系统,安装润版液过滤回收系统。

A.4 印刷生产过程中所有涉及VOCs产生的环节,应设置在密闭空间或设施中。印刷、烘干、复合等工艺单元产生的含VOCS 废气,宜优先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均应安装负压收集系统,将产生的VOCs通过局部或整体收集系统导入VOCs处理设施或排放管道。

A.5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A.6 进入VOC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的废气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排气筒中实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按式(1)换算为基准含氧量为3%的挥发性有机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废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1)

式中:ρ基—挥发性有机物基准排放质量浓度,mg/m3;

ρ实—实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质量浓度,mg/m3;

O基—干烟气基准含氧量,%;

O实—实测的干烟气含氧量,%。

进入VOC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中废气含氧量可满足自身燃烧、氧化反应需要,不需要另外补充空气的(燃烧器需要补充空气助燃的除外),以实测质量浓度作为达标判定依据,但装置出口烟气含氧量不得高于装置进口废气含氧量。

吸附、吸收、冷凝、生物、膜分离等其他VOCs处理设施,以实测质量浓度作为达标判定依据,不得稀释排放。

A.7 废油墨、废吸附过滤材料、废容器、沾有油墨或溶剂的棉纱/抹布等废物应放入具有标识的密闭容器内,按照固体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A.8企业应按照HJ 944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的原辅料名称、VOCs含量、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以及去向等信息,形成印刷品类型、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以及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资料,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保管,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A.9印刷企业其他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应符合GB 37822的规定。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 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 【发文字号】豫建设标[2004]96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4.12.07 【实施日期】2004.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建设标[2004]96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为促进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的发展,现将《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管理,促进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是指在工程建设领域,通过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和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从而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且根据我省的气候、地质、资源和环境等条件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而制定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的质量要求和方法; (二)有关工程建设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有关的实验、检验和评定方法; (四)工程建设有关的信息技术要求; (五)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第四条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经费主要采取财政补贴、科研经费、上级拨款、企业资

河南省地方标准

河南省地方标准 《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监督检验规程》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2019年03月04日

目录 第一章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1) 1.1编制的目的 (1) 1.2编制的意义 (1) 第二章任务来源及编制原则和依据 (2) 2.1任务来源 (2) 2.2编制的原则 (3) 2.3编制的依据 (3) 第三章编制的过程 (4) 3.1编制单位 (4) 3.2主要编制过程 (5) 第四章主要内容的确定 (5) 第五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8) 第六章标准实施的建议 (8)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1、编制的目的 机械式停车设备是特种设备中起重机械的一个类别,而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是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一个品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应对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进行安装改造修理的监督检验管理。由于起重机械的品种很多,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与起重机械在用途、结构型式和机构运行等方面区别很大,《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中涉及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专项检验项目较少,造成检验人员对检验项目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别,检验尺度很难把握,同时存在监督检验的项目设置和检验方法及要求方面不能满足相关专业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 (GB17907-2010)、《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1455-2013)〕的要求。故需要制定河南省地方标准《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监督检验规程》,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检验行为,完善特种设备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2、编制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大中城市相继出现了机动车保有量和出行量急剧增长、机动车停车困难日趋严重的问题。在城市土地资源紧缺、道路网系统不尽完善、机动车出行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城市停车设施的发展、建设已成为现代城市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由于早些年各城市在

河南地方标准

河南省地方标准 《无公害鲜食葡萄生产技术规程》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2014年12月,洛阳市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等单位向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制定《无公害鲜食葡萄生产技术规程》的地方标准立项申请。2015年3月,《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豫质监标发〔2015〕65号文)列入2015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批准由洛阳市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负责主持该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 2、起草单位 《无公害鲜食葡萄生产技术规程》由洛阳市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主持起草,偃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参与,主要起草人及任务分工如下表: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在我国,葡萄已和苹果、柑桔、梨、香蕉一起并列成为五大果树之一。葡萄对土壤条件要求不严,经济寿命长的30年左右,早果易丰产,经济效益高而明显。所以自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葡萄在我国发展的速度很快,根据国际葡萄园及葡萄酒组织公布的数据,中国在2014年超越法国,跃居酿酒葡萄种植面积世界第二,仅次于西班牙。我国鲜食葡萄产量多年稳居世界首位。2013年,我国葡萄栽培面积已达714.64千公顷,葡萄产量达到1155万吨,葡萄酒年产117.8万吨。从比较效益和投入产出比来说,种植葡萄效益较高而且见效快。随着西部大开发,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我省再次掀起鲜食葡萄新一轮种植高潮,仅偃师市种植面积就达到了4000公顷,鲜食葡萄种植面积连年增长。但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一些行业标准的废止,指导我省鲜食葡萄生产的地方标准缺位,使我省的无公害鲜食葡萄标准化生产滞后,也为我省鲜食葡萄质量安全水平的持续提高形成阻碍。 1、为无公害鲜食葡萄的标准化生产提供依据。无公害鲜食葡萄在全省没有统一的标准,造成我省鲜食葡萄生产良莠不齐,鲜食葡萄的质量水平在低位徘徊,难以实现优质高效的目标。针对以上问题,有必要对我省鲜食葡萄生产制定统一的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我省鲜食葡萄的质量水平,最终实现优质高效的目标。 2、规范鲜食葡萄生产过程中的病虫害防治。在实际工作中,鲜食葡萄生产过程中的病虫害防治技术水平较低,果农习惯于打保险药,乱混乱用现象突出,生长调节剂滥用,没有贯彻执行统防统治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造成生产成本过高、产品质量偏低的后果。通

河南省地方标准

河南省地方标准《电梯安全乘坐指南》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编制的目的和意义…………………………………………………………编制的目的……………………………………………………………………… 编制的意义……………………………………………………………………… 第二章任务来源及编制原则和依据………………………………………………任务来源………………………………………………………………………… 编制的原则……………………………………………………………………… 编制的依据……………………………………………………………………… 第三章编制的过程…………………………………………………………………编制单位………………………………………………………………………… 主要编制过程…………………………………………………………………… 第四章主要内容的确定……………………………………………………………第五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第六章标准实施的建议……………………………………………………………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编制的目的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一系列法规标准对电梯生产、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监管等环节进行了规定,但对于电梯乘客乘坐电梯的安全常识之前没有专门的标准规范。该标准的制定,将有助于提高市民的乘梯安全意识和知识,完善电梯安全法规体系,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编制的意义 随着科技时代的高速发展,城市化建设越发快速推进,高楼大厦成为了每一座城市的标志性建筑,电梯这种垂直交通工具的出现,才使高层住宅建筑的快速发展成为可能。同时高层建筑的发展也促进了电梯技术的革新。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也标志着我们迈入了电梯化时代。电梯作为高层建筑物内部最重要的运输工具,不仅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诸多生活上的便利,但是也带来了种种危险。目前大部分使用者都对电梯知识不了解,如何去普及电梯文明使用知识和管理方法是目前十分重要的一个课题之一。电梯作为一种特种设备,其中的危险性不言而喻,但是在交付客户使用前,都经过厂家各个部门的细心检查和检验部门检验,其本质安全性是有保障的,但并不代表乘客都能够安全使用。需懂得电梯基本的使用规则,才能安全使用电梯,电梯的本质安全并不代表在使用过程中就不出现任何的问

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

《夏玉米高温热害防御栽培技术规程》 河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的任务来源和目的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河南省夏玉米生育期高温热害发生日趋频繁,严重影响玉米的产量和品质。为了科学防御夏玉米高温热害,减少因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的有关规定,鉴于目前尚无夏玉米高温热害防御栽培技术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总结近5年科学实验和生产实践的基础上,2016年8月,河南农业大学向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了关于起草制定《夏玉米高温热害防御栽培技术规程》河南省地方标准申请书,根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豫质监标发[2016]262号)。随后河南农业大学牵头组织河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和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等有关专家启动起草制定工作,并于2016年11月完成初稿。 二、标准工作组织 (一)起草单位: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二)主要起草人员:刘天学、李树岩、胡秀丽、赵霞、董朋飞、李磊。上述人员均参与了该标准的考查、调研、资料收集与整理及标准的起草、编写、修改等工作。 三、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标准格式、结构等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标准内容。 (二)依据有关玉米2012-2016年试验数据和生产调研结果作为编制依据。 四、标准制定的主要过程 (一)技术研究阶段(2012.6——2014.12) 在国家公益行业(农业)科研专项“主要粮食作物高温热害及干热风预警及缓解栽培技术研究示范”资助下,玉米高温热害缓解栽培技术研发课题组开展了耐高温玉米品种的筛选与评价、高温热害缓解栽培技术研发等工作,筛选出适合河南省种植的耐高温品种8个,研发夏玉米高温热害缓解技术3项。 (二)技术示范与调研阶段(2015.6——2016.9) 将研发的3项夏玉米高温热害缓解技术在河南省易发生高温热害的豫东南(商水)、豫中(许昌)、豫南(方城)进行了大面积示范,进一步完善了技术规程,技术效果明显,尤其是对2016年出现的花期高温起到了显著的防御效果。并通过全省调研,发现筛选出的耐高温品种均表现出较好的结实性。总结上述试验示范和田间调查结果并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提出了起草制定《夏玉米高温热害防御栽培技术规程》河南省地方标准的设想,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申报。 (三)起草阶段(2015.10——2016.11)

河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 41/XXX—XXXX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or Printing Industry (征求意见稿) 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41/XXX—XXXX 目次 前言 (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挥发性有机物控制要求 (4) 5 监测要求 (5) 6 实施与监督 (6)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印刷业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8) Ⅰ

DB41/XXX—XXXX Ⅱ 前言 为控制河南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印刷业生产工艺和污染 治理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河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管理和控制按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未列出的污染控制项目执行国家及河南省相关标准。本标准发布实施后,新制定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 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XX年XX月XX日批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解释。

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

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 一、项目征集 省质监局每年10月-12月向省直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征集下一年度地方标准项目。 二、申请立项 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需在《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同时向省质监局标准化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三、立项评估 1.省质监局根据需要组织或者委托省标准化研究院、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立项评估。立项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该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和产业化情况;该项目与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是否协调一致等情况;该项目的经费预算;该项目的预期作用和效益;修订项目需说明拟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2.标准申报单位根据通知,准备相关材料,指派人员参加评估会,以PPT形式介绍项目情况,回答专家评估组的质询。标准申报单位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答辩,无故不参加评估答辩,按弃权处理。 四、批准立项 1. 省质监局根据评估结果对拟立项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 省质监局分批下达本年度立项计划。 五、标准起草 标准起草单位根据立项计划,成立标准起草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按照GB/T 1.1要求编写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见附件3)。 六、征求意见 1.标准起草单位应发函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征求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企业、学协

会及相关专家等意见; 2.标准起草单位应在《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提交以下材料: (1)标准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3)河南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见附件4)。 3.省质监局对标准起草单位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进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20日。 4.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意见进行分析、汇总,形成《河南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见附件5)。 七、送审 标准起草单位应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分析处理,形成标准送审稿,并在《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提交以下材料: 1.标准送审稿; 2.编制说明; 3.河南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 4.标准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试验验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必要时); 5.相关标准的查新报告。 八、审查 1.省质监局组织或委托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地方标准技术审查。 2.地方标准审查采取会审或函审形式,一般采取会审。审查组专家人数7人左右,单数,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采取组长负责制,审查组长原则上为正高职称。审查组对标准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产业政策的情况,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协调性,标准主要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3.审查组根据审查意见形成河南省地方标准审查会议纪要(见附件6)。 4.标准起草单位应准备以下审查会议材料: (1)标准送审稿;

河南省地方标准

河南省地方标准 《石窟文物三维数字化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随着三维扫描技术的发展,三维数字模型对文物考古的修复、复制、测绘及建立数字博物馆等方面能发挥很大作用。2005年3月,龙门石窟研究院开展基础性重大研究项目--龙门石窟洞窟考古报告工作,邀请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技术人员采用三维数字技术对龙门石窟擂鼓台三洞进行三维扫描和建模,对三维数字化技术在石窟保护、记录、测绘、展示中的应用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果。2006年10月双方在此工作基础上开展了“龙门石窟三维数字化技术标准制定的研究”合作项目,项目的任务是研究和建立石窟类文物三维数字化技术的标准。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建立石窟三维数字化技术标准主要意义如下:一是使得不同类型石窟三维数字化快速、高质量、按标准化程序来完成;二是减少人为因素对三维数字化结果的影响;三是对不同人采用不同设备、不同软件所做的工作能有效整合;四是向国内外同类项目推广此标准,便于促进行业之间的联系与沟通。 三、主要起草过程 2007年~2008年,通过对龙门石窟不同类型的洞窟进

行三维数字化工作,项目组初步完成了《龙门石窟三维数字化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并在实际操作中不断检验其可行性和适用性。2009年3月起,龙门石窟研究院联合北京大学、北京天远公司等单位启动了龙门石窟三维数字化工程,按《龙门石窟三维数字化技术标准》开始对龙门石窟所有重点石窟进行扫描和建模工作,并在实践中对标准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形成了现在的《石窟文物三维数字化技术规范》。 四、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 本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进行制定。 五、主要条款的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石窟文物三维数字化工作中的基本术语,以及三维点云数据的采集、点云数据的几何建模、网格模型的纹理贴图、三维数字化结果的评价等内容。 六、重大意见分歧处理依据和结果 本标准向张吴明(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等发放征求意见函。提出修改意见5条,其中采纳5条,不予采纳0条。都属于技术性或文字性修改,没有重大意见分歧。 七、建议 建议《石窟文物三维数字化技术规范》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实施。 八、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19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8年第32号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19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8 年第32号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19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0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DB41/T 1645-2018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2018-07-30 2018-10-30 2 DB41/T 1646-2018 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2018-07-30 2018-10-30 3 DB41/T 1647-2018 金属非金属深井矿山通风安全规程 2018-07-30 2018-10-30

4 DB41/T 1648-2018 采空区公路勘察设计规范 2018-07-30 2018-10-30 5 DB41/T 1649-2018 混凝土结构物水切割施工技术规程 2018-07-30 2018-10-30 6 DB41/T 1650-2018 气瓶条码标识 2018-07-30 2018-10-30 7 DB41/T 1651-2018 电梯标志和标识 2018-07-30 2018-10-30 8 DB41/T 1652-2018 桑蚕鲜茧质量检验方法 2018-07-30 2018-10-30 9 DB41/T 1653-2018 漯玉336玉米夏播栽培技术规程

2018-07-30 2018-10-30 10 DB41/T 1654-2018 SA-335 P92钢中频弯管技术规程 2018-07-30 2018-10-30 11 DB41/T 1655-2018 SA-335 P92钢焊接技术规程 2018-07-30 2018-10-30 12 DB41/T 1656-2018 女贞培育技术规程 2018-07-30 2018-10-30 13 DB41/T 1657-2018 鲜食花生栽培技术规程 2018-07-30 2018-10-30 14 DB41/T 1658-2018 种公羊站建设 2018-07-30 2018-10-30

福建地方标准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61-2002━━━━━━━━━━━━━━━━━━━━━━━━━━━━━━━━━━━━━━━ ??????????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 ?????????????????? ????????? ?? 2002-01-25发布2002-03-01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5/T161-2002 前言 本标准是建设我省档案信息资源库的基础之一。为了规范我省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分为案卷和文件两个层次,但案卷级有所省略,并要求案卷级和文件级一体化著录,这既考虑到传统档案,又兼顾到今后立卷改革的方向。 本标准是根据GB/T3792.1-1983《文献著录总则》、DA/T18—1999《档案著录规则》的原则,结合我省建国后文书档案的特点制定的。本标准基本上遵循了DA/T18-1999规定的档案著录项目和著录格式。本标准具有以下特点:规定了文书档案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的基本结构、著录项目与交换格式;对著录规则和著录格式进行必要的细化;规定了档案著录与计算机档案目录数据库之间的联系;规定了文书档案案卷级目录数据库与文件级目录数据库之间的联系。 本标准在编写格式上采用GB/T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本标准从2002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本标准由福建省档案局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福建省档案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虹黄建峰。

河南省地方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河南省地方标准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编制说明 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 2019年7月

目录 1任务来源与工作过程............................................................................................................... - 2 - 1.1任务来源.........................................................................................................................- 2 - 1.2主要工作过程.................................................................................................................- 3 - 2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制定原则和技术路线........................................................................... - 4 - 2.1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4 - 2.2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8 - 2.3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 9 - 3 河南省钢铁企业现状............................................................................................................ - 10 - 3.1基本情况...................................................................................................................... - 10 - 3.2生产工序与产排污情况.............................................................................................. - 12 - 3.2.1烧结(球团)..................................................................................................... - 12 - 3.2.2炼铁..................................................................................................................... - 13 - 3.2.3炼钢..................................................................................................................... - 14 - 3.2.4轧钢..................................................................................................................... - 17 - 3.3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 18 - 3.4环境管理现状.............................................................................................................. - 25 - 4标准的主要内容..................................................................................................................... - 27 - 4.1 标准的适用范围......................................................................................................... - 27 - 4.2 术语与定义................................................................................................................. - 28 - 4.3 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确定............................................................................................. - 29 - 4.3.1筛选标准控制因子............................................................................................. - 29 - 4.3.2标准限值确定..................................................................................................... - 30 - 4.4 污染物监测要求......................................................................................................... - 34 - 4.5 标准实施与监督......................................................................................................... - 35 - 5相关标准对比情况................................................................................................................. - 35 - 5.1国家标准...................................................................................................................... - 35 - 5.2 地方标准..................................................................................................................... - 37 - 5.3 对比情况..................................................................................................................... - 41 - 6 标准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 42 - 6.1技术经济可行性.......................................................................................................... - 42 - 6.2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分析.......................................................................................... - 43 -

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1 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标准项目名称制修制定修订被修订标准 12个月□ 24个月□标准性质强制性□推荐性□计划完成年限 (仅限强制性标准)(1)农业: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油料作物□植物保护□ 土肥□农业机械□渔业□棉花□畜牧□ 茶叶□其他□ (2)林业□标准领域花卉□ (3)工业:消费品□交通能源与资源环境□装备与材料□或类别信息技术与自动化□其他□ (4)服务业:生产性服务□生活性服务□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其他□ CCS ICS 主要起草单位 技术归口单位 行政主管部门 其他起草单位 制定或修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包含政策依据,研究背景、可行性分析立项必要性及等内容。目的意义填写时,请把提示句删除。 1、制定项目:请写明标准的适用范围,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 2、修订项目:详细写出本次要修订主要变化内容等;适用范围和主 3、项目预期和效果;要技术内容 4、附件上传标准草案。 填写时,请把提示句删除。 ——1 ——. 、国内外产业情况;1 、国内外标准情况,存在问题; 2国内外情况、申报单位情况; 3简要说明、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编号及名称。 4 填写时,请把提示句删除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是否存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国家法律与相关标准的内容异同,参考和引用的标准、法律法规依据及与之关规和强制性等内容准的关填写时,请把提示句删除强制性标(条款)制推荐性标准项目不填写的依据及主填写时,请把提示句删除内容科研项目编号是否有科研项否□是□及名称目支撑

专利号及名称是否涉及专利是□否□ 主要工作职责、业绩、主导制定标准情况等。标准起草单位填写时,请把提示句删除。专业背景专业特长、业务技术成果、制定标准情况等。主要起草人填写时,请把提示句删除。专业背景 移动固定项目负责人电话电话 移动固定项目联系人电话电话邮箱通讯地址 主要起草单负责人签字:位(盖章)意日月年见注:若内容填不下的可加附页。——2 ——. 附件2 2020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订项目立项意见汇总表 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序标准项目名标准性主要起草单备 联系人:联系电话: 手机: ——3——.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