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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有关个人所得税论文

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有关个人所得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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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O c.t 2010

第12卷第5期Journal o f Shanx iF inance and Taxation Co llege Vo.l 12No. 5

税收与企业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现状及改革路径

覃丹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太原030009)

摘要: 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临界值0. 4, 贫富差距现象严重是阻碍建设和谐社会的瓶

颈。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佳途径, 就是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让其充分实现劫富济贫的功

能, 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从体系设置方面和税收征管方面都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要合理设置税收体系, 加强监管。

关键词: 和谐社会; 个人所得税; 改革

中图分类号: F810. 424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8- 9306( 2010) 05- 0026- 03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

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

相处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和谐社会的发展中, 必然

要求有秩序井然、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体系使人民

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和谐社会中, 人与人之间

是平等的社会关系, 这不仅要求横向公平, 同样要求

纵向的公平, 只有体现公平, 才能称为社会主义的和

谐社会。而效率与公平的博弈与权衡一直是困扰人

们的问题, 也是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

题, 如何能兼顾二者, 使人们在最大限度追寻公平的

基础上谋求高效率, 是社会实现和谐发展的关键。

共同富裕的理论鼓励先富者, 希望先富者帮助后富

者实现共同富裕, 但是现实是先富的人或地区越来

越富, 把后富的越甩越远。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

过临界值, 贫富差距现象严重是阻碍建设和谐社会

的瓶颈。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佳途径, 就是完善现行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让其充分实现! 劫富济贫?的

功能, 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现状介绍

所得税制是以自然人和法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

象的一类税, 而根据纳税人存在形式的不同又可以

将所得税分为两类: 一类为个人所得税, 包括对自然

人的综合收入、专业收入等征收的税; 另一类是企业

所得税, 包括对企业的经营利润、资本利得所征收的

税。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 为和谐社会

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法律体系组成

我国在很长的时间段内没有征收过个人所得

税,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征的分水

岭。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出台, 我国对外经济事项

日益丰富, 为了与国际接轨, 同时也为了维护我国的

税收权益, 1980年9 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开征个人所得

税。随后, 作为补充,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

1987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

节税暂行条例?, 形成了个税三税鼎立的局面。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原有的三

税体系已不能满足社会的要求。于是, 在1993年将

三税进行合并, 颁布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法?, 并与

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相配套, 1999年、2005年、2007年又先

收稿日期: 2010- 10- 13

作者简介: 覃丹( 1982- ), 女, 山西交城人,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助教, 研究方向: 公司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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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四次修订, 形成了现行

的个税体系。

(二)个人所得税的价值考量

讨论个人所得税的社会价值, 应该追溯到它的

立法原则。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包括增加财政收

入和调节收入分配两方面。个人所得税在和谐社会

的建设中, 在增加财政收入方面显示了它的社会价

值。个税收入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而不断增长,

1998年个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3. 4% , 国家

统计局2009年统计年鉴显示, 2008年个税总收入

3 722亿元, 占全国税收总收入5

4 219. 62 亿元的

6. 86%。我国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 而以美国为主的

西方发达国家则是以所得税为主体, 个人所得税在

美国的比重已经超过了40% 。我国目前个税的规

模和比重比不上西方发达国家, 但是个人所得税已

不断攀升为我国的第四大税种, 虽然目前我国个人

总体收入水平不高, 加上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体系需

要进一步完善, 我国的个税收入还十分有限, 但它仍

然是弹性较大、潜力较大的重要税种, 对我国和谐社

会经济建设贡献了力量。

个人所得税的社会价值除了扩大财政收入, 更

重要的是可以调节社会分配。我国基尼系数已经超

过0. 4的警戒线,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加快, 力度不断

加大, 我国收入分配的差别越来越大。征收个税的

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富人征高税、穷人不征税来进

行财富在不同人群之间的流动和分配。在保证人们

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不受影响的前提下, 高收入者缴

高税, 中收入者缴低税, 低收入者不缴税, 让个人所

得税成为! 劫富济贫?的!罗宾汉?。通过个税的征收拉进社会贫富差距, 缓解社会分配差别, 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现行个人所得税体系中存在的不足

个人所得税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职能, 虽然对社

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但是离我们对它的期许

和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增加财政收入方面, 存

在很多的税收漏洞, 许多税源在不断地流失。在调

节收入分配方面, 存在!富人偷逃税, 穷人万万税?

的现状。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面临着制度不优、实施

不力的窘境, 这主要有个税体系设置、个税征管不力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现行个税体系的问题。我国目前的个税

制度设计比较滞后, 不能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总

结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 一共有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综合税制, 把个人全年的所得按照一定方案进行汇总, 作为计税依据按年征收个税, 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国家均采用此方式。第二类是分类税制, 根据所

得来源性质的不同, 区分为不同税目, 分别计征, 英

国和我国都采用此方式。第三类是混合税制, 结合

前两类的优点, 分类、综合相结合, 日本、韩国采用此方法。我国所采用的分类税制计征简单、计算简便、征收快捷, 但是不像综合税制能够全面掌握纳税人

的实际税负能力。只能对渠道单一的收入, 比如工

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承担较重的负担, 而收入较高

但可以分散成各个税目的纳税人却能合理避税, 没

有挖掘他们纳税的潜力。另外, 扣除项目及税率的

确定也不尽合理, 比如工资薪金的扣除额从800 元

改为1 600元, 又改为目前的2 000元, 但这只是数

额的变化, 并没有全面地考虑纳税人不同的经济情况, 真正体现扣除的公平性。

其次是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的问题。税务机关

措施不力、监管不严导致税源大量流失。我国个人

所得税采用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相结合, 而实际的

情况却是自行申报没人报、代扣代缴没人缴, 国民纳税积极性不高。尤其是针对高收入人群, 收入高、隐蔽性高, 所以偷逃税款现象严重。以我国目前的征

管水平, 根本监管不到每个人确实的资金流向。再

加上国民自身的纳税意识不强, 一旦有可乘之机必

定不会心甘情愿地去缴税。我国没有网络化的个人

所得税征管系统, 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不能进

行信息的及时沟通, 同样也就无法进行监督。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方案

(一)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体系

1. 改变税制模式。在三种个税税制中, 最普遍

采用的是综合税制, 其次是混合税制, 采用分类税制的国家已经很少了。综合税制能够明确纳税人真正

的税负水平, 能体现税负的公平, 但是计征复杂, 准

确地确定每年的所得额这个计税依据比较困难, 对

我国的征管水平和技术水平都是一个考验。我国目

前采用的是分类税制, 把个人的所得按照来源性质

的不同分为11个不同的税目, 分别征收。分类税制

计征简单, 但是由于各税目的计征方式不相同, 不易于确定纳税人的税负水平, 也不利于调节收入分配。适用于我国的个税模型最优选择应该是综合与分类

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我们可以根据大项来把所得进

行重新的分类和整合, 可以整合为三大类, 即投资性所得, 如利息、股息、红利、股票转让所得等; 劳动性所得, 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经营27

性所得, 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出租承包经营所得等。将这三大类的所有所得相加, 确定一定的

税率, 按照相同的计征方法合并征收, 这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和谐社会建设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制选择。

2. 改变费用扣除标准。在工资薪金税目中, 我

国目前的扣除标准是2 000元。也就是说, 当月工

资低于2 000元不需要缴税, 如果高于2 000元, 仅

就超过的部分作为计税依据来缴税, 因此费用扣除

2 000元实际是免征额。工资薪金的扣除数实际是

人们维持正常生活所需的生计费, 我们认为用来解

决基本生活保障的生计费是不应该缴税的, 因此应

该从当月工资中扣掉。而随着人们普遍经济水平的

提高, 维持当月最基本生活需要的费用越来越高, 扣除数一成不变会使越来越高的生计费也成为个税的

计税依据。但是, 目前生计费的扣除存在问题, 依据当前的消费能力2 000 元其实不够每月的日常支

出。那么究竟该如何改? 是直接把扣除数从2 000

元调高到3 000元甚至于5 000元吗? 笔者认为, 简

单地调高扣除数并不是解决问题的良药, 仅能起到

! 镇痛?的作用。每个人、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尽相同, 维持正常开支所需的生计费也不尽相同。人与

人之间、地域与地域之间的消费水平都存在很大差距, 在我国实行统一的、定额的扣除额显失公平。比

如同样是月薪5 000元, 在北京工作的王某是一位

已婚女士, 每月吃饭、租房、抚养孩子这三项费用就

会花去6 000元, 工资不够维持基本的生活; 而在太

原工作的李某是一位单身女士, 吃、住都跟着父母,

几乎没有什么花销。对于王某和李某如果不考虑区

别, 同样都要扣除2 000 元的生计费来计算每月应

缴的个税, 对于王某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这不符合

和谐社会的要求。因此, 最好的办法是按照不同部

门、不同岗位, 考虑住房、孩子、老人、教育、医疗等多方因素, 设定各自的比例做好计算模型, 把扣除数从

简单的具体数额变为能综合考虑各类情况的计算公

式, 全国都使用统一的扣除标准的计算方法。

3. 改变税率设置。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包括

两大类, 一类是比例税率20% , 另一类是九级和五

级的超额累进税率。在工资薪金所得中所使用的超

额累进税率就是九级税率, 根据所得额与2 000元

的差额的不断增加, 税率按照档次不断提升, 第九级

税率达到了45%。这样的税率设计并不合理, 在我

们常见的计算中, 最多涉及到第五级, 第六级到第九

级的税率几乎无人问津。这样繁琐的税率设置在国

际上也是几乎没有的。按照国际惯例, 个人所得税

的税率改革趋势是减少级次, 简化设置。因此不管

是符合国际惯例也好, 还是围绕我国国情也好, 个人

所得税的税率首先要降低级次, 另外要降低边际

税率。

(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 提高个税征管技术。公平的税负要求有完善

的信息管理平台, 从税务登记到纳税申报, 每一步都

要进行详实的记录以便查找。尽量利用现有技术,

与银行、海关、工商部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同时要

健全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的个税服务平台, 既要保护

好个人隐私, 又要为纳税人提供好的服务。

2. 推行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以每个纳税人的身

份证号码作为他的纳税识别号, 要求每位公民必须

首先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根据登

记信息及时进行建档, 根据上述与银行建立的互联

系统, 实时掌握每一位纳税人的资金流向。目前推

行的存款实名制可以作为现实基础。

3. 对高收入人群进行重点监控。追踪每一位纳

税人的资金流向是一个庞大的信息系统, 我们可以

分步走, 先对高收入人群进行重点监控。税收专管

员要把辖区内高收入人群的信息充分掌握, 及时监

督他们的经济往来动态, 如果有应税项目产生, 要做

到马上进行提醒。对于外籍人员以及我国公民在境

外取得的收入, 要合理商定各国之间的税收协定, 及时准确地掌握其纳税情况。

4. 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时机、

各种手段来进行税法的宣传。继续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 依托各种媒体, 采用不同形式向公众宣传照章纳税的重要性, 增强大家的纳税意识和纳税自觉性。同时加大奖惩力度, 偷逃税的纳税人要在各种媒体进行集中曝光, 形成良好的社会征税环境。另外还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提供好的纳税服务, 营造和谐的征税环境。

参考文献:

[ 1]王红晓. 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设计探讨[ J] . 涉外税务,

2004( 7).

[ 2]郭常春.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完善[ J]. 山西财政税

务专科学校学报, 2009( 5).

(责任编辑李续智)

(责任校对郭海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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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论文)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山东财经大学2013级财政税务班,学号 姓名:李晗

2016年5月1日,国家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后,国民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个人所得税改革迫在眉睫,结合所学财政税务知识,浅谈一下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明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展历程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不仅能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而且在调节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速度一直较快,且其地位在不断上升。目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最具潜力、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回首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的30年历程,我们不难看到这一税制正在不断走向完善。在1986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至今个税法已经进行了数次修改,在其中,特别是我们非常关注的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成为了调节公民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它有效的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抑制了通货膨胀,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正视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合理, 经济成分逐渐呈现多元趋势,国家公民的收入也越来越多样化,并且收入差距明显拉大,高收入者人群不断地分散和扩大、收入来源更加多样和隐蔽。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要求。 我认为,其局限性有: (一)以个人为征收单位存在不足。当前,我国个税以个人为征收单位与以家庭为实际支出单位之间的不一致、不同步,国人的实际收入与支出往往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仅以个人为单位的税制,对于双收入家庭与单收入家庭会造成明显区别与不公。另外,原有的所得税制度仅仅考虑了收入端,完全依据收入大小确定不同的所得税税率,忽视了不同收入者的正当支出差异。例如:家庭需要抚养的儿童与老人数量,每个月需要支付的房屋贷款利息等。原来的所得税制度都没有作必要的考虑与扣除。 (二)分类税制显现缺陷。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

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

容提要 这三大分项收入的占比结构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以此为基础,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分项收入占比结构 Abstract system can not adapt to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refore, to strengthen the analy sis and research of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items of income, is an important consideration i n strengthening the regulating function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is also an urgent need to promote the smooth personal income tax levy by the classification to the classification and integrated levy reform. In this paper, based on 2014-2016 basic data of China's personal inc ome tax wage income tax revenue, operating income property income tax revenue, tax revenue a nd growth, respectively, calculated analysis of the three sub revenue structure and discusse 目录 一、引言 (1)

浅谈个税改革的三个观点

浅谈个税改革的三个观点 我们既要强调纳税人的纳税责任,也要强调纳税人应有的权利和地位 任何一个公民都有责任按照税法缴纳税收,偷税逃税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我们应该对偷税逃税者绳之以法,并给予道德上的谴责,对此,人们是不会有异议的,因此无论从哪方面讲,我们都应该从法律和道义上处罚偷税逃税者。但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总有人偷税逃税?我认为,除了偷税逃税者自身缺乏法律观念和道德意识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在强调纳税者应有的纳税责任的同时,没有承兑纳税者与纳税责任相对应的权利和社会地位。也就是说,纳税者只有纳税的责任,却没有与自己的纳税责任相对应的权利和社会地位。例如,纳税者对自己所缴税收的使用没有投票权,纳税人得不到应有的政府服务,甚至纳税人对于自己所缴纳的税收被人贪污和浪费,也无法有效制止,而且纳税者得不到应有的被社会所尊重的地位。纳税人缴纳税收是对社会的贡献,理应受到应有的尊重,但是现实情况却是纳税人纳税越多,就越显得自己拥有财富,从而会引发别人的忌妒。因此,我们不应仅仅强调纳税人的纳税责任,而且要强调纳税人应有的权利和地位。 但是,我们现在连纳税人这个名词都不肯公开地正式承认,当然更谈不到使纳税者拥有相应的权利和社会地位的问题,因而必然导致人们的纳税意识的比较淡化,甚至故意偷逃税收,偷逃税收在某种意义上是纳税人对自己的纳税权利得不到兑现的一种反抗行为。试想,

一个诚实的纳税人得不到自己作为纳税人所应有的权利和社会地位,而另一个不诚实纳税的人却因为偷税逃税而有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也就是有更多的钱可以供自己花销,在这种状况下,那么还有谁能诚实纳税?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的责权利不对称,即不承认纳税人所应有的权利和地位,那么纳税人就必然会以偷税逃税而进行反抗。国外很尊重纳税人,当纳税人批评政府没有尽职尽责时,经常使用这样的口气说话:我是纳税人,有权监督你们的行为!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批评纳税人不纳税,而是应该考虑如何落实纳税人所应有的权利和社会地位的问题。如果纳税人拥有了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纳税越多就越能得到社会的赞扬和肯定,那么,我想,人们的纳税意识是会越来越强的。论文网 税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应该有个度,切不可盲目地脱离经济效率来谈调节收入差距的问题 税收是调节收入差距的最主要手段,但是税收对于收入差距的调节,必须要遵守一个原则,这就是:必须要使收入差距保持在能够调动人的积极性和推动经济高效发展的有效范围内,不能搞平均主义“大锅饭”,更不能搞“杀富济贫”,因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有效的收入差距的存在是必然的、合理的。公平确实很重要,但效率同样也重要,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强调效率是极为重要的。如果在税收上搞平均主义“大锅饭”,那必然会损害各方面的积极性。例如,有的中小学教师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去搞家教,结果税收太重,那么他们就必然会在休息时间选择休闲,而不去做家教,因为

个人所得税开题报告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二级学院商学院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学号 选题题目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1 选题目的及意义 1.1:选题目的: 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问题研究,一直以来就是社会人士关注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经济也在快速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问题,然而我国现在的征收管理制度并不是很完善。所以其研究的目的是想要找到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且找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1.2: 选题意义: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由于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过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所以,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分配过分的差距能起到良好的调节作用,从而改善国民所得分配不均的程度,均衡了社会成员的收入,使收入高低悬殊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即起到促进社会公平又缩小贫富差距。 1.3:现状分析: (一)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依然淡薄 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所得应纳税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这个规定有利于通过税源扣缴个人所得税,从而从源头上控制个人所得税流失。但其负面影响是将个人所得税流失责任更多地归咎为扣缴义务人,导致我国长期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过多地依赖支付单位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工

个税改革(论文

编号:浅析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改革 专业: 姓名: 准考证号: 考试地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目录 摘要┉┉┉┉┉┉┉┉┉┉┉┉┉┉┉┉┉┉┉┉┉┉┉┉ 2 关键词┉┉┉┉┉┉┉┉┉┉┉┉┉┉┉┉┉┉┉┉┉┉┉┉ 2正文┉┉┉┉┉┉┉┉┉┉┉┉┉┉┉┉┉┉┉┉┉┉┉┉ 3 1.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概念、地位以与历史沿革┉┉┉┉┉┉ 3 2.中国个税法律实践面临的问题┉┉┉┉┉┉┉┉┉┉┉┉┉ 5 2.1分项所得税制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2.2税率设计不合理,工薪族成为纳税主体 2.3累进税率级数过多,最高边际税率过高 2.4起征点设定不合理 2.5个人所得税征收、监管手段落后 3.国外个税改革特征与经验┉┉┉┉┉┉┉┉┉┉┉┉┉┉┉ 8 3.1由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转换 3.2扩大个人所得税税基 3.3降低最高税率,减少税率分级 3.4缩减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 3.5个人所得税指数化 4.中国个税法律改革的取向┉┉┉┉┉┉┉┉┉┉┉┉┉┉┉ 10 4.1选择和确立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 4.2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减少税率档次 4.3在个人所得税减免、扣除政策的规范与统一上,也应该有更合理的设计 4.4建立操作性强,且行之有效的税收征管方 注释┉┉┉┉┉┉┉┉┉┉┉┉┉┉┉┉┉┉┉┉┉┉┉┉ 14

摘要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由于立法之初的经验、条件所限,个人所得税立法与征收等方面很多深层次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暴露出来,本文从中国个人所得税立法的概念和发展沿革入手,剖析了当前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所面临问题,并在分析国外个人最新所得税改革经验基础上,提出有关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取向的一些建设性意见。 关键字 个人所得税,个税改革,综合税制,个税起征点,个税征管

浅谈我国个税税制改革与完善

浅谈我国个税税制改革与完善

我国个税税制改革与完善 摘要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但在目前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状况下,具有调节贫富差距功能的个人所得税却没有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因此探讨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改革及完善问题,具有重大而迫切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个税税制改革完善 导论 个人所得税1799年首创于英国,是指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随着经济的发展,该税种所占地位越来越显著。而在我国现阶段,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并不理想。对工资薪金外个人收入难以监控,对偷税处罚不力、部门协调工作不够等等,促成个人所得税征管不力的现状。个人所得税征收不公的现象客观存在,若此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减少财税收入,扩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安定,阻碍经济发展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因此,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热点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比较简明易行,但对于一些情况比较特殊的家庭难以完全兼顾。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两种征税方式。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利息、股息、红利等各项所得,实行源泉扣缴。但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以及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等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则要求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制度,应税所得分为11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实行分类征税模式。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论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和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学员姓名黄玲玲学号20081320050735 入学时间2008年秋季 指导老师樊炜职称高级讲师 试点学校南通广播电视大学海门分校

目录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单位的长远发展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减少单位的纳税支出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减少个人自身的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 (一)现状分析 (二)原因分析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 (一)工资薪金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二)劳务报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三)稿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四)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五)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文章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些思考(财政学论文)

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些思考姓名:邹亚男学号:1110970 专业:环境工程 摘要:我国自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从整体上看,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仍存在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现象严重等问题。同时,个人所得税是新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尽管其在我国组织财政收入调节个人分配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增强,但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总体中的比重仍然偏小,在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中作用发挥仍存在较大差距。所以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势在必行,本文就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建议提出一些思考。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建议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源及发展 1、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其中涉及对个人所得征税的主要是薪给报酬所得税和存款利息所得税,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开征。 2、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3、1986年9月,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4、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6、2002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7、2003年7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布了一份名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的报告,建议改革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对中等收入阶层采取低税率政策。 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涵义 1、个人所得税定义 个人所得税为法律规定,自然人应向政府上缴的收入的一部分。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 2、纳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分析论文

个人所得税分析论文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公平缺失问题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于**年9月开征了个人所得税,其初衷除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外,还在于调节收入差距。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在其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未曾预见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削弱了税种设置的效率,甚至违背了该税种最初设计的本意,未能体现出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水平的有效调节。20*年的税制改革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一定程度缓解了社会贫富的差距。但是由于此次改革只是“微调”,没有对税制模式、税制设计、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使得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依然存在公平缺失问题,主要表现在横向不公平和纵向不公平两大方面。 (一)横向不公平的具体表现 第一,有多个收入来源和收入来源较单一的两个纳税人,收入相同缴纳不同的税收。所得来源多的人分别按不同税目多次扣除免征额,可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涉及税目单一的人却因扣除金额少要多纳税。如一人工资2.600元每月,另一人则每月有1.600元工资再加1000元的劳务报酬,前者需要纳税,而

后者则无需纳税。这迫使纳税人将收入化整为零,或偷税漏税以减轻负担,寻求公平。 第二,因来源不同导致同一性质不同收入项目缴纳不同的税收。例如,甲乙两人,甲每月获得工资薪金所得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1.600)x15%-125=535元,乙该月获得劳务报酬所得也是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x(1-20%)x20%=960元。可见,甲乙两人取得数量相同的劳动性质所得,但由于适用税率不同,导致两者的应纳税额也不同。 第三,收入相同的纳税人因所得性质不同缴纳不同的税收。例如,甲月工资收入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600)x30%-3,375=11.145元,乙彩票中奖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x20%=10.000元。甲的工资所得与乙的中奖所得数额相同,因分别适用9级累进税率和20%的比例税率而缴纳不同的个人所得税。 第四,同为利息所得,对存款利息、股票分红、企业债券利息征收 20%的个人所得税,而对财政部门发行的债券和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也是一种不平等的做法。 第五,同为中国的纳税人,本国居民与外国居民因适用的费用扣除额不同(本国居民扣除额为1.600元,外国居民扣除额为4.000元),缴纳不同的个人所得税。 (二)纵向不公平的具体表现

个人所得税论文

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探讨 目录 目录 ...................................................................... I 摘要 (1) 一.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 (1)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1)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1)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 (1) 三、个人所得税存在的缺陷 (2) (一)税制模式不合理 (2) (二)税率设计有待优化 (2) (三)费用扣除标准不合理 (2) (四)个人实际收入难确定 (3) 四、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建议 (3) (一)建立分类制与综合制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3) (二)优化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 (3) (三)制定合理的费用扣除标准 (3) (四)建立健全的个人所得税制 (3) 五、总结 (4) 参考资料 (5)

摘要:社会经济在不停地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相应的国家也在一直完善着个人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事我国政界、学界、和公众讨论的焦点。有一些缺陷仍需要被重视。个人所得税被视为调控资本市场、储蓄和消费关系的政策工具。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发展,缺陷,建议 一.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所谓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和地区依据国家税务标准,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征收的各项应该交税的所得额。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根据我国税务法规定,每位公民都有合理避税的权利,都应尽合理纳税的义务。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共有11大类。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中国的公民、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在中国有所得额的港澳台的同胞和所有的外籍人员。 征税范围及其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担经营所得等的税率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规定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适用的是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余大致都是适用比例税率,分别是: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适用的比例税率为20%。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已有35余年的发展历史。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1980年9月颁布,这是我国的新中国第一部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税法,从此以后,我国便有了属于我们自己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新的税务发颁布,标志着新中国税法制度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和税务体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愿意。并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在800元。一直到现在,经过了35余年,同时经历了很多次改革。 1999年8月份,全国开开始征收“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2006年1月1日起,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到了1600元。2007年8月份,把储蓄存款利息所得额的适用税率由20%调减到5%。2008年3月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调到了2000元;2011 年三月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到了5000 元。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对我国的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个人所得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社会的贫富差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情况下,导致沿海与内地、南方与北方、东部与西部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2011年6月份,将工资、薪金的起征点提高到 3500元,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

浅谈个人所得税改革与建议

浅析中国个人所得税与改革建议 摘要 个人所得税从征收以来一直到现在,在我国税收比重中占的份额越来越大。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是,在实践中仍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 取得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全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愈发重要。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逐渐暴露出税收征收制度的不规范和执行过程中所体现的税负不公平,同时个人所得中的应税项目。税率和减免政策方面开始与现实生活不相符。因此建立一套公平合理、行之有效的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个税改革免征额税制改革 一、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认识 (一)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个人所得税及其相关法律在新中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在发展中不断认识、不断完善的过程。作为税法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个人所得税法既具有税法的基本特征,又具有自身的特点。 在征收制度上实行分类征收制;费用扣除上定额和定率扣除并用;税率上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申报缴纳上采用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方法。 (三)个人所得税的地位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法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一,它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第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第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第四,税法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第五,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家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硕士论文范文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硕士论文范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个人所得税的论文篇一:《浅析个人所得税流失》内容摘要:个人所得税在现代税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肩负着调节收入差距的重任。然而,目前个人所得税却被公众认为是税收流失最严重的税种,不仅使财政收入损失巨大,而且还加剧了个人收入分配不公的状况,破坏了税收调节贫富不均的作用,不利于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和稳定的发展。本文试图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能找到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诚信纳税 一、个人所得税研究的背景与依据 个人所得税不仅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更肩负着调节收入差距的重任,国家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的转移支付功能,让高收入者多纳税以缓解社会贫富不均,在再分配领域调节贫富差距,使个人所得税发挥着收入“调节器”和“安全阀”的作用。然而,事实证明,我国个税在实际执行中发现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大量非工薪高收入者甚至是超级富豪逃避了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占国家总税收收入比重较低;个人所得税流失规模大大超过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速度。

以上例子可以说明: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主要来源于对工资薪金的课征,以工资、薪金取得收入者成了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负担者。相反一些高收入者利用“灰色收入”避税,致使个人所得税大量流失。因此,我国税收流失现象十分严重,它不仅已经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而且还会误导政府经济决策,造成收入分配的失控,这都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国家税法的权威性与实施效果,不利于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和稳定的发展。要想使税收流失为零,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我们要尽量把税收流失控制在一定的最佳规模上,使之最小程度地影响国民经济。因此,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治理个税流失,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矛盾,既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个人所得税流失的现状 个人所得税流失本质是违背政府立法意图而导致个人所得税收收入难以按预期收归国库的行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朝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方向迈出了重要步伐,市场机制在收入分配领域日益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国民收入总体分配格局不断趋向合理,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总体上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效率提高。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的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由1600元修正为2000元。针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

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有关个人所得税论文

2010年10月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O c.t 2010 第12卷第5期Journal o f Shanx iF inance and Taxation Co llege Vo.l 12No. 5 税收与企业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现状及改革路径 覃丹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太原030009) 摘要: 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临界值0. 4, 贫富差距现象严重是阻碍建设和谐社会的瓶 颈。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佳途径, 就是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让其充分实现劫富济贫的功 能, 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从体系设置方面和税收征管方面都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要合理设置税收体系, 加强监管。 关键词: 和谐社会; 个人所得税; 改革 中图分类号: F810. 424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8- 9306( 2010) 05- 0026- 03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 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 相处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和谐社会的发展中, 必然 要求有秩序井然、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体系使人民 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和谐社会中, 人与人之间 是平等的社会关系, 这不仅要求横向公平, 同样要求 纵向的公平, 只有体现公平, 才能称为社会主义的和 谐社会。而效率与公平的博弈与权衡一直是困扰人 们的问题, 也是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 题, 如何能兼顾二者, 使人们在最大限度追寻公平的 基础上谋求高效率, 是社会实现和谐发展的关键。 共同富裕的理论鼓励先富者, 希望先富者帮助后富 者实现共同富裕, 但是现实是先富的人或地区越来 越富, 把后富的越甩越远。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 过临界值, 贫富差距现象严重是阻碍建设和谐社会 的瓶颈。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佳途径, 就是完善现行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让其充分实现! 劫富济贫?的 功能, 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现状介绍 所得税制是以自然人和法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 象的一类税, 而根据纳税人存在形式的不同又可以 将所得税分为两类: 一类为个人所得税, 包括对自然 人的综合收入、专业收入等征收的税; 另一类是企业 所得税, 包括对企业的经营利润、资本利得所征收的 税。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 为和谐社会

浅析中国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及改革建议

浅析中国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及改革建议 一、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作用。 1、个人所得税具有重要的财政意义 2、从社会政策观点来看,个人所得税可起到对所得进行再分配的作用 3、从经济政策观点来看,个人所得税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调节杠杆 4、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培养全体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 1、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合理 2、税率模式复杂繁琐,最高边际税率过高 3、费用扣除不合理 4、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质量不高 5、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 6、纳税观念淡薄,偷逃税严重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纳税意识。 2、建立综合征收与分项征收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3、调整税率结构,公平税负 4、调整费用扣除标准,符合实际负担 5、扩大征税范围,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6、提高征收管理手段,减少税源流失 ;

论; 文; 摘; 要 ;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国家运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调节收入分配的有力工具。它有利于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保障社会安定团结。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以自然人为核心的社会财富流动和分配占整个社会财富流动和分配的比例必然会越来越大,形式会越来越多样化,个人所得税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自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个人收入水平的连年提高,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得到了迅速发展,税收收入基本上呈几何级数增长:1985年突破了1亿元,1993年达到46.82亿元,1994年税制改革后,1995年即达到了145.91亿元,至2003年已达到1417.18亿元。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虽然发展迅速,成绩不小,但与国际上相比,差距仍然很大。2003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只占当年税收总收入的6.92%,这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政府财政统计年鉴》所示,93个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比重的平均值为10.92%,21个工业化国家平均值为29.04%。这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体制和征收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调整和改革必须置于全球税制改革的背景下,积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通过转换税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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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分析论文个人所得税论文 中国个人所得税“十二.五”期间改革问题研究摘要:分析了中国当前热议的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问题,针对个税调节的局限性,提出完善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措施,通过扩大居民纳税人和征税所得的范围,建立与综合税制相匹配的个税申报制度,为纳税人设立独立的税号,进一步完善税前费用扣除标准等,来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并积极推进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收入分配 两会期间,引起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的当属中国的居民收入分配问题。在对中国的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其原因深入分析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再分配调节作用,成为政府和学术界的关注热点问题。 一、个税制度的缺陷制约了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个人所得税是世界上税制体系中开征最为普遍的税种,一般认为个人所得税除了取得收入任务之外,它还担负的特殊任务,就是调节居民间的收入分配差距,相对而言,就中国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看,后一方面的功能显得更为重要。世界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收入分配体制、结构的变化,收入分配差距会因为市场竞争和制度的缺陷而逐渐拉大,如何利用个人所得税进行调节,达到社会公平,成为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

重要目标。在中国市场经济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个人所得税在功能发挥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不解决这些问题,个人所得税的立法意图就很难实现。问题集中表现为: (一)调节能力弱化 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能够课征的实际上是劳动力的工资薪金部分以及以工薪所得、股息红利等以货币形式表现的部分。对于企业家及高管的年薪制、股权激励机制、职务津贴制、职务消费制等,要及时、足额课征比较困难。实际上,能够课征的也只是纯工薪阶层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所得部分,对企业家及高管和具有特殊才能的高收入者的调节则名存实亡。加之减免优惠过多,有些征收、宽免界限划分不当。例如生计费用的扣除标准,未能按照物价指数和医疗、教育等费用的提高而相应调高。使得如何调节过高收入者和便于中等收入者,照顾低收入者,缺乏有效的措施。对于居民纳税人的收入而言,当前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隐性化特征,居民收入除工资收入(含奖金)外,还普遍含有工资制度外收入,包括货币、非货币、实物等形式的各种名目的补贴收入、福利收入,其突出特点为数额大、增长快。加上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采取列举项目征税,没有列举的项目不征税。例如工资薪金,工资薪金一般包括两部分,即:一是国家规定的工资,二是单位发的各种补贴。一般而言,税法只对第一部分的工资部分课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居民个人收入来源多样化,个税征收采用征税项目列举法的制度缺陷显得尤为突出。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根本问题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根本问题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根本问题来源:360期刊网更新时间:2010-10-1 点击数:88 论文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根本问题 论文摘要: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已成为各收入阶层关注的焦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因为目标定位不准确,征收模式未能适时调整,致使税负确定、税率设计不合理、税制复杂,难以征僻,偷逃严重,渊节无力。本文对目标功能定位、征收模式选择、税率设计、征收管理这些个人所得税的根本问题做了一些探讨。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开征以来,收入增长异常迅速,1980年不足l7万元,1985年突破l亿元,1989年突破l0亿元,1995年突破100亿元,2000年达到660亿元,为我国所有税种中增长最快,最具潜力的税种,在聚集财政收入、公平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但在运行中日益暴露出的税制设计本身和征管方面的许多问题,也正严重阻碍着其功能的更大发挥,迫切需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 一、目标功能定位 个人所得税的目标功能定位是指一国个人所得税在某一时期应主要发挥什么样的功能作用,这是设计和改革个人所得税的首要问题。个人所得税有聚集财政收入和公平收入分配两大功能,因此,一国个人所

得税的目标功能定位又有三种选择: (1)以调节收入分配为主,只对少数高收入者进行特殊调节;(2)以聚集财政收入为主,对大多数人进行普遍调节;(3)同时兼顾聚集财政收入和公平收入分配,对中等以上的收入阶层进行调节。对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功能定位的争论正好形成以上三种观点。笔者认为第三种观点是适合我国国情的选择。因为我国日益增大的GDP、GNP总额和个人所得在GNP最终分配中份额的不断上升,表明_『居民个人的纳税能力日益增强,决定了个人所得税应在解决财政困难,提高税收占GDP的比重中更有作为;日益扩大的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又决定了个人所得税必须在公平收入分配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按第一种目标功能定位进行税制设计,必然规定较高的起征点,这便相应降低了高收入者的应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从而将弱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由于个人所得税收人总额减少,政府没有足够财力转移支付以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反而会加速贫富分化,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如果用开征社会保障税或提高社会保障税税负的手段解决问题,则由于社会保障税的普遍征收和比例税率的累退性,必然增加中低收入者的负担,这比累进的个人所得税更有碍公平,这一切正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目标背道而驰。事实上,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就因为目标功能定位瞄准高收入阶层,以公平收入分配为目标,便过分强调区别对待,为此选择了分类征收模式。将个人收入划分为l1个类别,设计了税负不同、形式各异、扣除有别的税率进行征收,结果使税制异常复杂,加之征管基础制度不完善,

个人所得税论文

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 摘要:个人所得税以其聚财和调节个人收入的独特功能备受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青睐。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成为各界非常关注的热点。今年两会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正在配合财政部等部门就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做相关研究工作, 使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又一次成为全国谈论的热点话题。自1981 年以来,我国个税的起征点已经经过多次的调整,特别是2005 年以后,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极为频繁。最新的个税起征点方案已经在2011 年6 月30 日出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不仅关系到每个公民,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本文就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的原因、弊端以及对其的改革与完善进行浅析。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升原因弊端改革及完善 一、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因 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密切的一个税种,无论是纳税的主体还是纳税的对象,与其他税种相比都有着极大的广泛性。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法例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11 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移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其它个人所得。课征个人所得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得为政府税收的重要来源,所以,对所得课税就是从源课税,税源失漏较少,政府所得征收到的税收较多。因此,所得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2、为达成社会公平的目标。由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达到了相当的高度,西方许多国家劳资对立等社会问题丛生,实施分类所得税制,可重课于财产所得,轻课于勤劳所得;实施综合所得税制,可重课高所得者,而轻课低所得者。二者都能对均平所得一达到社会公平的目标有所助益。 3、存有自动稳定机能税收的自动稳定机能,又称之为内在稳定功能。说的是税收可以不经过税率的提高,既可与经济运行自动匹配,并借助这种作用对经济发生调节作用。 4、避免资源配置的扭曲。税收的有差别征收,会引起商品之间相对价格的改变,是资源由生产效率的部门转移到生产效率较低的部门,这样,效率降低的部门就称之为超额负担。这种因课税而产生的后果通常称之为资源配置的扭曲。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不会改变商品之间的相对价格,因此,常常被认为不会引起资源配置的扭曲,也不会产生超额负担。因此,个人所得税比起商品劳务税,更能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所以,综合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原因,可以发现个人所得税既是筹集财政收人的重要来源, 又是调节个人收人分配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客观情况变化, 个人所得税制度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其存在的缺陷, 因此, 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完善,进一步加大税收对个人收人分配的调节力度十分必要。

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

收入·消费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年第30卷第4期(总第456期) 1?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 我国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开征,2008年起征点调整至2000元后,大部分职工的收入仍在免征额以下,上调免征额对可支配的增加及消费作用不大。2011年首次调整税率结构,提高低阶层的支配收入,同时扩大了税率级距,总的来说,2011年的个税改革在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考虑到住房、医疗、教育等被市场性消费取代,对消费刺激作用有所弱化。2018年我国开始了第4次重大个税改革,主要呈现5大特点。一是将个税起征点调升至5000元/月;二是减税呈现向中低收入倾斜的特征,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三是将分类征收过渡为“小综合”所得征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此项政策被认为是我国个税改革现代化进程的一大突破;四是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距,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等,多管齐下减轻中等收入国民的税收负担;五是增加反避税条款。 回望我国个税改革历史,个税征收方式逐步由分类税制转型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向发达国家个税制度进一步靠拢。同时,个税改革让更多中低收入群体获益,有利于促进消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但是65%的个税来自占个税缴纳群体80%的中低收入者,而占个税缴纳群体20%的高收入者,占有银行存款总量80%的比例,其缴纳的个税比例却不到税收收入总量的10%。如果把这些因素联系起来分析,不难得出正是广大的中低收入者在支撑个人所得税收,他们正成为巨大的税负基数的贡献者。 2?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2.1?不能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个人所得税的目的是为了平衡居民收入,维护均衡,但现行的个税制度却不能完全体现这一初衷。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课税时忽略了家庭总收入以及个人收入来源的多元化以及地区差异等因素的影响,产生了税收不公平现象。 首先,我国个人所得税以个人作为单位,忽略了家庭总收入。然而家庭是消费的主要单位,家庭整体收入水平将直接决定家庭成员生活水准。所以,不加区别地对社会成员征纳同额个税,这在形式上是公平的,但却忽略了家庭之间的差异,造成了实质上的不公平。 其次,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开拓了人们的思路也创造了很多新兴就业机会,居民收入来源趋于多样化。2018年个税改革以来,由于特许权使用费、稿酬、劳务报酬并入综合所得,取得上述收入的多为专业型人才或创新创业者,对这部分人才征收过高的税收不利于创新创业。而真正的高收入人群并不在综合所得范围内,他们更多的收入来源于资本利得,比如股权转让、股息红利收入等,这部分收入个税税率是20%,而劳动收入最高边际税率高达45%,这显然不合理。 最后,全国税收起征点仍然一致,这就意味着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个税起征点和三线、四线城市仍处于同一起跑线上。中国地区收入差距非常之大,北京的收入可能和偏远地区的收入差距非常明显。从3500元到5000元,对北上深广是个不太明显的数字,但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又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变化。起征点的“一刀切”不能反映税收的区域公平性。 2.2?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存在不足 首先,大规模自然人自主申报难度巨大。自主申报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则,征税人需求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征税申报。对个人收入实行综合课征,需要结合纳税人自主申报才能实现。在现行纳税人自主申报制度下,每年进行申报的人数不过数百万人。而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大约每年有1亿人,且随着收入增长和劳动人口的增长,纳税人数还在逐年增长。在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后,如此庞大的纳税人群体,如果都要纳入自主申报的范围,对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要求和纳税人承受能力都将是严峻考验。 其次,征管信息系统和社会配套制度建设欠缺。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需要掌握纳税人详细收入、支出等涉税信息,虽然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在征管水平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上都有所提高,然而距离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的征管要求仍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在征管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上进展缓慢,需要进一步完善。除了税务部门征管能力建设之外,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征管还需要社会配套制度的建设,包括现金管理、财产登记、纳税服务等,然而我国在这些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实践都有所欠缺。?(下转71页) 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 吴?丹 (西安科技大学 高新学院,陕西 西安 710109) [摘 要]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国内外个税实践经验来看,其具有缩小贫富差距,刺激消费的作用,恰当的个税改革能够将经济从投资拉动型转向消费带动型,在当前我国经济缺乏增长动力的现实条件下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首先对个人所得税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自主申报;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8-12-18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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