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申请编号: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二○○二年制
填报说明
1.本表适用于向省科技厅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2.填表前,请先仔细阅读《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分类目录及代码》。
3.报各类计划项目,须附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式二份,项目可行性报告使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整齐。
4.申请表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述要明确、字迹要清晰。为适应计算机管理的要求,项目申请表有关栏目,要求既用汉字,又用代码,以便计算机输入和校核。申报单位名称要按公章填写全称。
5.本申请表须由市科技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综合计划处,一式二份。
6.申请表中名词术语,由省科技厅综合计划处负责解释。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一、项目情况
二、承担单位
* :0—承担,1—参加△:包含第一申请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四、主要研究内容和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五、计划进度目标
六、需增添的仪器及用途
七、初审意见
附件2: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编写提纲
一、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关键
四、预期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或产
业化前景)
五、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
解
六、计划进度安排
七、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八、经费预算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 订 1 2020年4月19日
附件: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79号)、《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程序(试行)》(浙科发计〔〕165号)等规定和新时期科技发展对管理工作的要求,对 1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科技计划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240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凡经省科学技术厅批准立项、并获得省级科技经费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后,均应按本办法组织验收。 省级其它科技计划项目,有相应验收管理办法的,按相应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验收。 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以《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或项目任务书为依据,根据国家和我省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 第四条项目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
障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项目验收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合同书(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内容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合同书确定的总经费、省财政科技拨款经费、配套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3.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情况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4.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第六条项目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和通信评议验收两种方式。 会议验收:指由验收组成员采取会议形式,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审查演示或察看现场、质询等程序,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通信评议验收:指采取函审的方式,由验收专家组组长负责,综合各验收组成员的意见,汇总形成验收意见。 第七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应当采取会议验收形式进行验收。软科学研究项目和小额资助项目可申请通信评议验收。 面上项目还可按项目的计划类别、技术领域和项目完成期限等,由组织验收部门采取分批集中验收的方式,以提高项目验收工 3 2020年4月19日
如何撰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申报书的含义与作用 课题负责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的报请上级批准的选题计划。它主要说明这个课题应该进行研究,自己有条件进行研究以及准备如何开展研究等问题,也可以说是对课题的论证和设计。申报书是提高选题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 撰写申报书的基本过程(1) *选题:立足于单位的专业基础和前期研发工作,确定项目及研究内容。并围绕其内容深刻思考一段时间。要有基础,避免“白手起家”。鼓励联合申报。 *草拟研究大纲。仔细阅读,体会其中心思路所在。 *查阅有关中外文献,尽可能参考近五年的,尤其要关注发明专利和核心期刊。 *确定项目名称,名称要准确、规范、简洁,不能太长。一般少于20个字。 撰写申报书的基本过程(2) *一旦确定落笔时,尽可能不要中断地一气呵成写出,暂不考虑修改。 *然后进行修改、润色,也可请人审阅修改或提出意见。 *反复审阅、反复修改,并准备附件材料。 *懂得客观表述和闪现亮点之间的分寸把握,要善于运用附件材料达到佐证和呼应的效果。 申报书包含的内容 *题目及问题的提出 *立项依据(概况和发展趋势、研究目的和意义、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研究内容(开发内容、关键技术、特色和创新、技术经济指标)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工艺流程 *工作基础和条件(知识产权等) *预期的成果、计划实施进程 一、为什么做? 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你要做的事情有意义吗?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课题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课题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避免“宏大”、空洞、不着边际、泛泛而谈。 二、做什么? 1.首先要根据企业和个人实际情况,思考要做什么?能做什么? 2.你如何界定要做的事情范围?范围大小要合适。 3.围绕思路深入查阅相关文献,相关核心文章和发明专利,并和前期工作相结合。 4.内容符合题意,否则进行修改。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合同书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计划类别: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项目承担单位(乙方): 起止年月: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05年制
填写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产业化计划、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计划的各类项目,以及科研院所专项计划中的研究开发专项、科技产业化专项、科技条件建设专项和公共科技服务专项。 2、本合同所列内容应实事求是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 3、本合同与项目申请书构成一套立项的原始资料,乙方承担项目(课题)任务以合同内容为依据。 4、项目经费中的“自筹”指乙方自行筹措用于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的资金。 5、合同中的“项目主要内容”,不同计划类别的项目要求不同。如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指项目研究内容,应包括技术路线、要解决的关键技术、研究的创新点等;其他各类计划项目应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 6、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指标”,不同计划类别的项目要求不同。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主要反映技术指标;科技产业化专项项目,还应反映经济指标,如技术成果应用所形成的生产规模、市场容量、经济效益、示范基地等;其他根据计划要求应完成的考核指标。 7、合同中的“分年度(阶段)进度安排”,要根据项目主要任务和目标合理安排。各阶段的任务目标是项目年度(中期)检查和安排项目结转经费的依据。 8、乙方的归口部门根据下达的计划文件填写,各类代码按规定填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及其归口部门(以下简称丙方)为顺利完成本项目的研究开发任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盖章)填表时间 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 二O一四年制
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凡符合规定 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产品一表(表格内容请用电脑打印),并由申报单位及地市级主管单位盖 章;外省(含直辖市、国家计划单列市)企业由该辖区建设厅(建委)盖章。 三、递交申报表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壹份,请装订成册) 1. 企业概况(产品样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2. 项目研究开发试制总结报告。 基本内容:① 项目来源和技术开发试制要点, 技术的可靠性和新颖性 ② 生产工艺流程控制要点及相关技术参数; ③ 技术或产品的应用范围、条件; ④ 试点工程应用情况介绍; ⑤ 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⑥ 投产条件报告(生产场地及设备、检验设备、技术人员配备等); ⑦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3. 产品现行执行标准及指导工程应用的技术规程等配套技术资料。 4. 有效期内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抽样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5. 企业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2名以上)及试验人员上岗证或培 训证明(复印件)。 6. 二例以上加盖公章的工程实例(附相关照片)的用户意见复印件(原件核查)。(内容 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建筑物构造,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应用时间,应用面积或数量,工程的甲方联系电话等重要工程信息)。 7. 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或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规范的使用说明、质保书、出厂合 格证。 8. 省外的申报项目需提供鉴定或评估等证书(复印件)。 9. 境外企业由中国总代理申报。请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境内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进关产 品的抽检合格报告、产品产地有关材料、三家以上的用户意见及相应的技术水平评估材料。(采用中文申报) 10.上述各款中所需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如发现有虚假伪造的情况,本中心将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 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安吉路20号二楼 邮编: 310012 联系电话: 8、88059869、88805254、88051324 网址: (申报表可从《申报指南》栏目中下载)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推进“创新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预算法》和《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等法规政策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科技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创新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预算法》和《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等法规政策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或中央授权省级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我省科研攻关活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科研环境条件等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行滚动预算,具体支持计划原则上以三至五年为一周期,到期后,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省科技厅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省科技厅负责专项项目管理,建立项目库,组织项目评审,提出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细化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第四条专项资金按照“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分类支持,合理配置;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范围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计划类别: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凝汽器补水系统及空冷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申请单位: 起止年限:2017年至2018年 申报日期:2017年11月12日 科技局
二零一六年十月制
一、项目的意义与目标 (一)意义和必要性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在现代大型电站凝汽式汽轮机组的热力循环中,凝汽设备的真空度是汽
轮机运行的性能考核指标,也最能直接影响到整个汽轮机组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实际运行经验告诉我们,凝汽器的真空水平对汽轮发电机组的经济性有着直接影响,汽轮机真空严密性差会直接导致一是降低汽轮机组的效率,有资料显示,真空每下降1kpa,机组的热耗将在家70kJ/kw,热效率降低1.1%,增加发电煤耗约3-5g/kwh;二是威胁汽轮机的安全运行。 因此提高真空度,维持机组经济最佳真空运行,提高整个汽轮机组的热经济性、保证汽轮机安全运行等方面很有必要。 其次根据新疆自治区节能监查总队对能源发展的规划,在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其中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除空冷机组外)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优先淘汰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环保等标准的30万千瓦以下机组,特别是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运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逐步淘汰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不达标的火电机组。 直接空冷机组通常在设计时因考虑空冷散热面积与当地全年最热气温满负荷小时数的经济性关系,空冷机组普遍存在夏季高温时段背压高,煤耗高,带不满负荷的情况。 我厂#1机组于2012年投产,#2机组于2013年投产,环境温度达到30℃以上时机组运行工况变差,机组真空降低,当环境温度高达33度以上时,更是严重制约机组负荷。在7、8、9月份,机组平均发电煤耗在330g/KW.h以上。 为解决空冷的不足,我厂技术人员对凝汽器补水系统及空冷技术进行研究,研究项目成立后可降低机组背压1~3kpa,节约发电煤耗约3-5g/kwh,全
合同登记编号: 技术开发合同书 项目名称: 委托方: ( 甲方) 研究开发方: (乙方)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监制
开发(1) 注:本合同书标有※号的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 1-
开发(2) -2-
开发(3) -3-
开发(4) -4-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中介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交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2、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 3、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4、样品、样机; 5、成套技术设备。 五、研究开发计划: 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 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露技术秘密承担的责任。 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定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签定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正书。 九、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5-
附件3 经费概算 经费概算包括两部分:一是经费概算列表,二是经费概算说明。经费概算列表的表式见该提纲附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概算表”。经费概算说明包括:对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承诺提供的支撑条件进行说明;对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概算方法、概算依据进行分析说明;对其他来源经费进行说明。 浙江省“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概算表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
注:支出概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同时在财政拨款经费和自筹经费中概算。 1、项目经费分类说明 经费开支项目费用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和激励费。 2、项目间接费用计算方式分两类 1)软科学项目和软件类项目,软件类项目是指重点研发、公益技术项目(包括分析测试和实验动物)中的软件开发项目,项目申请的时候用户自己选择,由业务处审核是否为软件类项目。 间接费用:不高于项目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的30%。 2)其他类别项目,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计的方法进行计算。 假设项目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的总额为X万元, 如X <=200,间接费<=(直接费-设备费)*25%; 如200 < X <=500,间接费<=(200/财政补助)*(直接费-设备费)*25%+((财政补助-200)/财政补助)*(直接费-设备费)*20%; 如X>500,间接费<=(200/财政补助)*(直接费-设备费)*25%+((500-200)/财政补助)*(直接费-设备费)*20%+((财政补助-500)/财政补助)*(直接费-设备费)*15% 3、所有项目间接费用不设激励费支出比例限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同一单位同一类别科研项目管理费和激励费比例一致为宜。 4、三类项目均要求有自筹经费,科技园、企业或专业从事技术转移的机构牵头的项目,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25%,高校和研究机构牵头的“联合共建研究中心或实验室”类项目,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50%。 5、上述间接费用调整事项,如与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不一致的话,以《实施意见》为准。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研项目可行性报告 (一般项目) 术后患者深静脉血栓形成因素调查及规范护理措施研究一、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深静脉血栓形成(deep vein thrombosis,DVT)是外科手术后早期的并发症之一。有研究显示[1],骨科、普外科术后DVT的发生率为10%~63%。且近年来,深静脉血栓形成有逐渐增加的趋势[2],血栓的形成严重影响患者的术后康复,增加患者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3]。由于发病率高,容易引起致命性的肺栓塞,对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同时加大了社会医疗负担,日益引起医护人员的关注[4-5]。大量研究证实,系统规范的护理可有效降低DVT,但目前我国各医院多以经验总结作为指导开展DVT的预防和处理,标准不统一,循证依据不足,护理质量参差不齐,整体护理水平有待提升。以循证为依据,制定科学的DVT护理措施可以降低深静脉血栓发生率,提高护理质量,节约医疗成本。为此,从患者需求,医疗资源利用,护理专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亟需建立贯穿术后患者深静脉血栓护理全过程的干预模式,尤其当前我国疾病谱的改变和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这一课题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 二、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项美国研究报告显示普外科手术后患者DVT发病率为40%[4] ,接受下肢骨外科手术患者DVT发生率高达30.6%[6]。目前,我国患有深静脉血栓的患者也越来越多,每年呈现递增趋势。临床手术以后发生深
静脉血栓的概率非常高,根据相关临床数据统计证实,普外科手术以 后发生深静脉血栓的概率为19%,神经外科手术为23%,股骨骨折为47%,髋关节成形术为50%,膝关节成形术为60%。 近年来,DVT的预防护理工作已得到国内各医院的广泛重视,我国护理人员在DVT的预防护理工作做了一定探索,但静脉血栓预防护理规范各医院所采取的标准不一、护理水平参差不齐。文献报道护士对DVT预防所采取的态度,直接影响到临床工作对DVT防护措施的实施 [7] ,目前国内DVT预防护理工作,很少有医院在术前、术后进行血栓风险评估,极少数医院在术中进行评估,而0'Meara等[8]指出,50%的DVT开始于术中,针对手术时间较长的患者,术中有必要为其采取预防静脉血栓的措施。 有研究表明,我国临床护理人员DVT预防认知在不断提高,减少了由于护理人员认知不够导致术后患者DVT的发生,但DVT预防护理工作的落实仍不到位,只有少数医院对DVT预防护理采取了一定措施。因此,要加强深静脉血栓预防护理工作的管理,从源头上提高对DVT预防的认识。采取规范护理干预,基于循证护理制定护理实践规范是降低DVT,节约医疗资源的有效策略。以循证护理为基础,制定DVT护理实践规范,可推进护理专业化进程,如应用梯度压力弹力袜、间歇充气加压装置等防治DVT[9-11]。 综上所诉,通过本项目的开展将推进术后患者DVT护理规范化,特别是通过流行病学方法建立术后患者DVT及其护理数据库,充分挖掘其现状及影响因素。构建规范化护理干预模式,为提升护理整体水
附件二: 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分析 测试) 项目申报指南 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项目是浙江省科技厅设立的省级科研项目,也是浙江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主要资助全省范围内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在分析测试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研究,以促进我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析测试技术的进步,加快我省分析测试人才的培养,提高我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利用效率和应用水平,为我省科技创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技术支撑。 本项目重点资助方向为以下六个方面: 1.新材料与无机物分析 围绕我省纳米材料、氟硅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类材料、能源材料、金属材料、环境友好材料、新型功能材料、无机矿物物料等我省优势新材料研究与开发,用分析测试技术进行材料的组成分析、结构表征、表面特征与微观结构表征、物理化学性能测试的新
1.1无机材料微观结构与形貌的分析测试,专用纳米材料表面元素形态分析; 1.2高分子材料结构表征和微观形貌的分析测试; 1.3材料物理化学性能测试; 1.4特殊元素痕量分析,固体样品中硼、锡、银、硒、铀、隔、氯、溴、碘、碳、硫等元素的快速分析方法的开发及其方法改进的研究; 1.5无机物现场及原位、过程快速分析,包括快速样品制备技术和快速元素分析; 1.6同位素分析、考古样品中断代和断源鉴定技术,包括稳定同位素示踪分析、同位素稀释分析、热释光分析和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 1.7复杂基体物料成分的分离、富集及分析。 2.食品安全领域的分析测试技术研究。 围绕食品安全领域中的分析测试技术难题,以初级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市场流通食品等为重点研究对象,进行各种天然营养物质、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及非食用添加物的分析测试技术新方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科发计〔2008〕241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的管理,确保科技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订了《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 审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科技专项经费使用,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的真实、合法,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务审计是指科技项目在结题验收前对合同规定的研发总经费收支情况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财政经费分期补助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科技项目。 第四条对以分期补助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财务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
包括: (一)项目合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财政经费是否按时下拨,配套、自筹经费是否足额到位; (二)项目合同经费预算使用情况。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法,有无截留、挪用、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项目经费管理情况。项目经费是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的决算编制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弄虚作假现象。 第五条对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照《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核定范围,提出是否属于技术开发支出和贷款范围的审计意见,并对决算编制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 (二)对技术开发支出或贷款付息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第六条项目合同预算有变更的,按经批准的变更预算进行审计。项目合同涉及经济指标任务的,应当对相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条科技项目验收财务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省科技行政部门受理项目验收申请后,以书面形式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审计委托书,并提供相关的验收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到委托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事宜,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八条省科技行政部门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数据库,并根据审计信用和质量,进行目录制动态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采取自愿申请、资格审核确认的办法。 第九条申请省级科技项目财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二)注册会计师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三)熟悉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第十条审计工作要求:
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单位自筹县区或部门匹配银行贷款其它资金 四.审查意见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县(区)科技局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单位盖章)年月日市科技局审查意见分管领导签字(计划专用章)年月日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项目初审通过后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属性新增项目延续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申请财政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单位自筹其他资金项目起止时间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指标值备注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具体指标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一.概述 1.项目提出背景 2.项目的目的.意义 二.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及市场需求分析 1.项目技术攻关的必要性 2.项目的市场需求分析 三.相关领域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及现有工作基础 1.国内外技术现状.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分析
2.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 3.现有的工作基础 四.项目计划目标及主要研究内容 1.主要目标 2.研究与开发内容 3.项目的技术关键,包括技术难点.创新点 五.技术.经济效益.市场风险分析 1.技术经济效益分析(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推广应用前景分析(含产业化可行性) 3.项目实施的风险分析六.申请单位简况 1.单位简况(生产经营及科研情况.资产及经济状况等) 2.项目主要负责人简介 3.课题组组成简况七.必要的支撑条件.组织措施及实施步骤 1.必要支撑条件 2.组织管理的措施 3.组织实施的步骤八.计划实施进展.预算及来源渠道 1.年度计划 2.经费预算 3.经费来源九.其它说明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篇一: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15p 篇二: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总结编写提纲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标题:**市*****项目——“*****”工作总结 一、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立题背景和意义、对照项目下达时的目标任务,总结完成情况。项目来源(下达项目单位,文号,合同编号)、项目实施期限、项目研发主要内容(从合同书或申报书剪接)、项目提供成果要求(从合同书或申报书剪接)。 二、项目执行情况: 1.围绕项目开展的研究工作情况、技术依托合作情况、实验条件和设备等的落实情况等。 2.总经费和科技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 三、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2.已实现和预期达产后新增产值和利税情况; 3.社会效益。 四、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五、获取标准、知识产权和人才培养等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前景预测。 篇三:科技五年工作总结及十二五计划
某某区科技局五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思路 XX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科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区”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以加快培育海洋经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重点,不断优化科技工作环境,大力推进科技攻关,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某某区先后被科技部命名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县(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并被命名为“浙江省科技强县(区)”,被省科技厅命名为“浙江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区”,区科技局被省科技厅表彰为“浙江省科技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区科协先后被表彰为浙江省科协工作先进单位、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市科协工作先进单位。科技引领和支撑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 一、五年科技工作回顾 (一)注重特色,科技攻关、科技型企业培训工作取得突破 1、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XX年以来,围绕临港石化、船舶修造、塑机螺杆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和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新兴产业的
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与 项目管理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浙科发计〔2016〕144号)的要求,对《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2〕79号)予以修订。 第二条 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以下简称科技计划)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政策调控引导等方式,由省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相关科技问题的方案部署。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由法人或自然人承担,在一定时期内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建设及相关科技创新活动的特定项目。 第三条省级科技计划与项目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 1 -
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支持、科学规范、注重绩效、透明公正、宽容失败等原则。 第四条 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实行公开行政制度。按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与评价等信息,应当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实行全过程在线化、痕迹化管理,实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涉及国家技术秘密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实行回避制度。 (一)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者,在项目立项、经费分配、项目验收、争议处理等环节,如与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咨询与评审专家与咨询评审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主动回避;由咨询或评审对象申请提出且理由正当需要回避的专家应当回避; (三)受委托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与公开竞争人、被评估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六条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放管服”改革,明确各管理层级的责任,确保委托放权到位、管理规范有序。 (一)省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完善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建立科研信用标准和科研信用评价体系; 2.健全科技项目管理咨询专家库,审聘项目专家组; - 2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有关厅局科技处,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农业高科技园区,农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浙委〔2004〕1号),规范全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工作,推动我省农业科技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现对我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第一条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农业科技企业的认定工作。经授权的各市(含17个扩权县、市)和有关厅局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省级农业科技企业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第二条依据目前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并结合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划定农业科技企业认定技术领域或产品范围如下: (一)农业生物技术及其产业(二)农产品加工技术及其产业 (三)农产品安全及标准化生产技术(四)农村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 (五)农业环境保护技术 (六)林特业关键技术及其产业 (七)优质安全畜牧业技术 (八)渔业关键技术 (九)优质安全高效蔬果生产技术 (十)农用新材料新装备 (十一)工厂化设施农业技术 (十二)种子种苗技术 (十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 (十四)其他在传统农业改造中应用新工艺新技术 第三条农业科技企业的认定标准和条件: (一)从事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农业科技的研究开发、生产一种以上农业科技产品。 (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具有较强科技意识与技术创新能力。高中和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应占30%以上。 (四)企业具有100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及与其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以及完善的科技管理体制与较强市场开发能力。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项目预算评审,提高我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绩效,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6号)要求,参照《科技部科技计划课题预算评估评审实施细则》(国科发财字〔2006〕405号)以及国家和我省科技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评审是指对项目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既定的标准,在项目立项决策前进行审议和评价的活动,是科技项目技术经济论证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目标相关性。项目预算应以项目的任务目标为依据,预算的各项支出应与项目任务紧密相关,预算的总量、财政支持强度与结构等应符合研究开发活动的规律和特点。 (二)政策相符性。项目预算应符合国家和省的财政政策和财会制度,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经济合理性。项目预算应当与研究开发任务以及研究成果预期能够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相一致。预算总量可以参照同类研究开发活动合理的支出水平,在保障科研任务完成的前提下,节约经费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财政补助经费50万元及以上并按分期补助方式给予资助的重大、重点项目。科技项目预算评审可以组织专家组进行专项预算评审,也可以结合项目技术论证一并进行预算评审。 申请财政补助经费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科技行政部门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预算审核,可不组织进行专项预算评审。 第四条预算评审专家是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的重要支撑。省科技行政部门加强预算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完善预算评审专家库。做好对预算评审专家的培训,掌握国家和我省有关与预算评审相关的规定、预算评审方法、标准和行为准则等。 预算评审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评审专家和专家组对项目预算评审结果负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形成预算评审报告。预算评审
计划类别:省重点研发计划 指南代码: 项目受理号: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现代农业)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研究开发示范类项目 承担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联系人:电话: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年月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五年
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 本项目法人承诺严格遵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承诺的条件,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承诺所提供申报资料真实可靠,项目组成员身份真实有效,无编报虚假预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 本项目法人承诺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愿意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 1、取消项目评审资格; 2、撤销项目立项,并收回省拨经费; 3、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接受相应处理; 4、其它相关法律责任等。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法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项目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要求,我们对该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查,该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符合本计划申报资格要求。 本主管部门承诺在审查推荐项目过程中,无违规推荐、审查不严等失信行为。承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项目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本部门承诺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公章) 年月日
一、立项依据 1、本项目国内外科技创新发展概况和最新发展趋势 2、本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 3、本项目研究现有起点科技水平及已存在的知识产权情况 4、本项目研究国内外竞争情况及产业化前景
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浙科发计〔2017〕1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国家和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验收的范围。凡经省科技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签订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并获得省级科技经费资助的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各项目承担(依托)单位均应按本办法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履行项目承担(依托)单位的法人责任和义务。 相关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另有验收管理办法的,按专项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验收。 第三条项目验收的依据。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以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书为依据,对项目研发内容、任务指标、经费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价。 第四条项目验收的原则。项目验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提交的验收资料、实验数据和提供的试验示范基地的真实性,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依托)单位负责,验收组织单位和验收专家组只依据所提供验收资料以及验收现场作出相应验收结论。因提供验收资料不真实或编造相关科研数据等原因导致出具的验收结论不客观,验收组织单位和验收专家组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提供的验收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二)合同书约定的研发任务和相应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三)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四)项目配套经费到位情况和财政经费、自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第二章验收申请 第六条验收申请程序。项目负责人通过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填写验收申请书并提交验收资料,经项目承担(依托)单位,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验收组织单位。报请省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需由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验收申请程序采取由项目依托单位统一组织、集中上报的方式。 第七条项目验收期限。项目承担(依托)单位应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内或实施期满6个月内向验收组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无特殊原因逾期6个月未提出验收申请,或提出验收申请后6个月内未完成验收工作的,终止项目实施,按验收不通过处理。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提出验收申请。 预计项目在合同书执行期内不能完成研发任务需要延长实施期限的,项目承担(依托)单位应在执行期内采用网上申请或与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延期申请,经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网上申请实行痕迹化管理。每个项目申请延期一般不超过1次,每次不超过12个月。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可申请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12个月,延期申请经依托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批准。 第八条项目验收资料。申请项目验收,需通过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向项目验收组织单位提交以下资料: 1.验收申请书; 2.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3.项目科技报告(技术报告); 4.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或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5.项目实施绩效资料; (1)项目研究成果(专利、论文、人才培养、操作规程、相关标准、获奖证书、可转化成果登记表等)。应标注资助计划名称及编号; (2)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资料,包括具有法定资质单位出具的技术检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 法(20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管理效率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质量,根据国家、省科技计划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重点支持提高卫生行业科研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对促进卫生强省建设支撑作用明显,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大、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的实用性、培育性和应急性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等项目。 第三条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鼓励中青年卫生技术人员积极申请。
第四条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根据我省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主要由省财政科技、卫生事业等经费支持。 第五条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称项目)主要有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省医药卫生重大科技项目(省部共建项目)、省医药卫生重点科技项目(重点项目)、省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一般项目)、省医药卫生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科研基金(青年人才基金)、省医药卫生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成果推广项目)、省医药卫生软科学研究项目(软科学项目)等。 第六条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职责、协调配合、精简高效的原则,省卫生厅科技教育处负责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项目管理实行合同制,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合同组织实施、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和项目验收。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八条项目的立项程序一般包括发布指南、项目申请、专家评审、批准立项、签订合同五个基本程序。项目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制度。
第九条项目申请前,省卫生厅将根据卫生科技发展需要等,发布项目指南或优先支持领域,并依据各类计划的性质,明确申请项目的选择范围、规模、目标方向以及申报的时间、方式等。 第十条申请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符合国家和省卫生科技政策,符合当年项目指南方向。申报项目不得与已列入其他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相重 复。 第十一条项目申请者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是本省医药卫生行业正式在编人员; (二)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三)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四)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六)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七)申请单位必须是第一申请人所在单位。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国家和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省近年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改革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之一,凡经省科技厅批准立项,签订合同(任务)书,并获得省级科技经费资助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均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履行项目承担单位的法人责任和义务。 相关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另有验收管理办法的,按专项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验收。 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以合同(任务)书为依据,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 第四条项目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对提交验收资料和提供实验示范基地的真实性负责,验收组织单位和验收专家组只依据所提供验收资料作出相应验收结论。因提供验收资料不真实或编造相关科研数据等原因造成出具的验收结论不客观,验收组织单位和验收专家组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提供的验收资料是否齐全; (二)合同约定的研发任务和相应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三)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应用取得的经济社会
效益情况; (四)项目经费到位情况和财政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五)项目实施和财政资助经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项目验收可通过会议验收、通信评议验收方式组织进行。 会议验收由验收组成员采取会议形式,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察看现场、观察演示、质询等程序,同行评议形成验收意见。 通信评议验收采取函审的方式,由验收专家组组长负责,综合验收组各同行专家的意见形成验收意见。 根据不同类型项目,还可以采取第三方评估、用户测评等方式,依据项目合同(任务)书组织验收。 第七条重大和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当采取会议验收形式组织验收。财政经费支持强度较小的科研项目(简称一般科研项目,下同)和软科学研究项目可采取通信评议验收。 一般科研项目可按项目的计划类别和所属技术领域,分批集中组织验收,以提高项目验收工作效率。 科技示范和产业化项目原则上应当在试验、产业化现场进行验收,或由组织验收单位事先委派2名以上行内技术专家现场考察,核实产业化情况后,再组织会议验收。现场考察也可以委托属地科技部门进行。 第八条省科技厅负责组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重大和重点项目原则上由省科技厅组织验收,一般科研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可按项目承担单位属地或项目管理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