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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刘烨

摘要:犯罪心理画像(Criminal Profiling)技术虽发展的时间不长,但已在国外刑事侦查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我国对此技术的研究目前还刚刚处在起步阶段。本文从犯罪心理画像的涵义、理论依据及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一些浅显的思考,目的让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犯罪心理画像刑事案件应用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Criminal Profiling)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作为一门技术,虽然发展的时间不长,但逐渐成为美、英等发达国家刑事侦查的重要辅助手段,在刑事侦察和司法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信许多看过电影《沉默的羔羊》的人,对于片中女主角运用心理分析方法将隐藏的变态杀手从茫茫人海中找出的情节并不陌生。这就是在西方被广泛采用的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美、英等西方国家使用这种分析方法已比较普遍,在美国犯罪心理画像的结论已于1989年开始在系列杀人案件审理过程中用为证据,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于1979年在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先后设立了行为科学组和调查支援科,专门从事犯罪心理画像。我国对此技术的开发和研究目前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但许多有经验的刑侦人员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其实是自觉或不自觉运用了犯罪心理画像的技术。

一、犯罪心理画像的涵义

“犯罪心理画像在国外有多种称谓,如犯罪画像或心理画像(Criminal or psychology profiling)、犯罪人画像(Offender profiling)、犯罪人格评估(Criminal personality assessment)以及犯罪现场画像(Crime scene profiling)等。”[1]我国关注、研究犯罪心理画像的学者根据不同的英文名称及对英文名称所指代的意义的理解,将这项心理技术翻译为犯罪心理画像。他们认为犯罪展现了犯罪人的行为,通过研究犯罪行为可以推测犯罪人的性状。而这一推理过程是建立在心理分析的基础上,为了凸现心理分析在这一推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应称为犯罪心理画像。那么,什么是犯罪心理画像呢?“犯罪心理画像主要是依据犯罪心理学原理,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对犯罪人在犯罪现场所遗留的物质痕迹,即使是被假装、被破坏、用现代刑侦手段毫无认定价值的,甚至是似乎毫不起眼的细节进行心理分析,去寻找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分析犯罪人的性别、年龄、种族、职业、学历等方面的特征,进而描绘犯罪人的家庭环境状况、社会环境状况以及人际关系、个人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等诸方面特征的一种刑侦技术手段。”[2]犯罪心理画像,是对犯罪现场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实现认识上由实到虚的转化,使对犯罪现场的认识达到一个更新的高度。

采用心理分析法破案其实也不是近年来的新发现,历代机敏的破案人员早就自觉不自觉地采用了心理分析方法破案。上个世纪50年代,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在他的一系列以侦探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侦探小说中,塑造了一位善于进行犯罪心理分析的,破案如神的大侦探形象。在我国古代或近代所流传下来的大量涉及清官断案的笔记和小说中也可以找到涉及心理分析方法断案的的内容。但是,作为一门正式意义的刑事司法技术,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研究历史可以追塑到19世纪晚期,发生在1886年Jack the Ripper案件,负责玛丽·凯丽(肢解者杀害的最后一个受害者)尸解工作的外科医生托马斯·邦德,成功地预测了犯罪人的特征,成为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研究的起点。二战期间,美国战略研究机构邀请精神病学家对希特勒进行心理画像,精神病学家预言希特勒失败后有可能自杀,这个预言成为现实。使犯罪心理画像名声大噪,引起公众惊异。“警察部门重视的最主要事件发生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的纽约。当时,纽约警察局困于一直未能抓获多年来一直在纽约城的一些公共场所乱放自制炸弹的凶犯,对此案一筹莫展的纽约市警察局抱着一线希望去拜访心理分析专家詹姆士·A·布鲁克林博士。布鲁克林博士根据案件发生的情况及凶犯写给报社的匿名信,对凶犯进行了心理分析,分析出凶犯的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的程度、居住的地区、家庭环境、婚姻状况、性格特点、工作经历、身患的疾病、体型、外表等,甚至被抓到时所穿的衣服的式样都做了详细的推断,引起了人们的广泛的惊奇和疑惑。但出乎意料的是,纽约警察局根据布鲁克林博士的指点,很快就抓到凶犯,而且这个凶犯各方面的情况与布鲁克林博士的描述丝毫不差,惟妙惟肖,吻合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3]在此案中,博学多才的布鲁克林博士对作案人的心理画像取得了惊人的成功,使犯罪心理画像越来越受到各国警方和司法部门的重视,并在侦查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犯罪心理画像的理论依据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不是犯罪心理学家的主观臆断,而是有科学依据的。美国新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托尔曼提出了三大变量系统,即犯罪环境、犯罪心理、犯罪行为,它们之间既有因果关系又彼此交互作用。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外界不良环境的刺激下,个体内的不良心理品德发生变化,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出现犯罪行为的因果链构成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理论体系,构成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基础内容或对象。心理画像技术正是依据了犯罪心理学的这一基本理论,而且将其进行了新的拓展,在三大变量互动的理论上,对逆向运动,逆向联系有了发展。从思维过程上,从犯罪行为特征分析犯罪心理特征,从犯罪心理特征分析犯罪人生活环境,进而达到从犯罪行为认定犯罪人的研究思路。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具体操作过程是这样的,犯罪现场→犯罪行为→犯罪心理→犯罪环境→犯罪人。心理画像技术依据的是犯罪行为与犯罪心理一致性、互动性原理,从犯罪人的行为

特征分析犯罪人的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的特征,从而描绘犯罪人的性别、年龄、职业、文化、技能以及生活习惯、行为特征等的。

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是犯罪分子在长期的社会实践、犯罪经历中逐渐形成的,与其职业、受教育程度、生活经历、生活环境等关系密切,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强化,成为一种行为定势。当其实施犯罪时,其已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就会通过物质的、客观的东西表现出来,留下心理痕迹。因此,对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加以联想分析,进而推知出犯罪分子的心理痕迹,刻画出犯罪心理特征。心理画像技术的这一思维过程是符合犯罪的心理学原理,并且符合犯罪人的犯罪过程的,是科学、客观的。

三、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单纯依赖心理分析是不能破案的,但作为侦查的辅助手段的犯罪心理画像在在揭示犯罪分子智力水平、职业特征、某些技能及气质、性格等个性特征方面,帮助警方确定侦查的方向,缩小嫌疑人群等方面常有极为成功的表现。

(一)确定侦查的方向,缩小侦查的范围

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尽快赶到现场、尽力收集证据,尽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将犯罪人绳之以法,这是每个侦查人员梦寐以求的愿望。但是这一愿望经常变成奢望,其原因在于有些犯罪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的意识和反侦查的能力,作案后会将有关的物证清理干净,致使侦查人员难以收集到有价值的物证。有时即使可以收集到相关的物证,根据这些物证查证犯罪人也是大海捞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了避免这种问题,侦查人员开始注重透过现场遗留物进行心理分析,以确定侦查的方向,缩小排查的范围,提高侦查效率。“如某杀人抢劫案,现场位于一家小饭店,现场勘查时只见店堂正中的方桌上放着一瓶酒、一杯茶、两碗剩饭、四碟剩菜,四碟剩菜分别是菜梗肉片、家常豆腐、炒鱼、炒青蛙,可以确定是作案人夜间就餐所留。除了在茶杯、饭碗上提取到手印外,其它似乎没有发现可以指明侦查方向的线索。在案情分析会上一位侦查员分析此案系外地人所为,理由是:当地人喜欢辣,尤其是炒青蛙,家常豆腐必定要放辣,但现场四碟菜中没有一碟有辣椒,而小饭馆的厨房分明备着辣椒,这样的吃法有违当地人的口味。可见案犯不是本地人,系外地人。这位侦查员的分析得到了大多数同志的赞许,基本确定了作案人员系外地人员,使侦查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破案后证实,案犯确系外地人,没有吃辣的习惯。在此案中,那四碟没有辣味的菜既是物质痕迹,同时又是心理痕迹,根据这四碟菜经过侦查人员的心理分析,得出犯罪人不喜吃辣这一生活习惯特征的心理画像,并肯定了此案系外来人员所为的侦查线索。”[4]

(二)分析犯罪人的个性特征

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是犯罪分子在长期的社会实践、犯罪经历中逐渐形成的,与其职业、受教育程度、生活经历、生活环境等关系密切,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强化,成为一种行为定势。当其实施犯罪时,其已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就会通过物质的、客观的东西表现出来,留下心理痕迹。因此,对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加以联想分析,进而推知出犯罪分子的心理痕迹,刻画出犯罪心理特征,勾画出犯罪人。

1.分析犯罪人气质特征

气质是表现心理活动的强度、速度、灵活性和稳定性方面的特征,表明了个体活动的动力特征。气质类型不同,人的活动方式不同。研究表明,气质常常影响到犯罪类型,使犯罪类型打上气质特征的印记。研究表明:胆汁质的犯罪人易产生暴力犯罪如抢劫、伤害、杀人等;多血质的犯罪人易选择盗窃、诈骗等;粘液质的犯罪人多选择贪污、走私等犯罪方式。不同气质的人在具体犯罪过程中有不同的特点。如胆汁质犯罪人犯罪的时比较冲动,预谋性较差,但行动迅速;粘液质犯罪人不易激动,情绪稳定,犯罪时计划周密,预谋性强。[5]

2.分析犯罪人的性格特征

犯罪人的性格表明了犯罪人的做事的态度和行为习惯方式。反映在犯罪行为中,不同的犯罪人因性格不同,一般会有不同的表现,体现在犯罪现场遗留物中。有的人生性多疑,在犯罪中往往犹豫不决、行为不果断,现场痕迹拖泥带水。而有的人非常小心谨慎,犯罪现场处理的精细、干净,但是有的犯罪分子现场却处理得马虎、粗心,且破绽百出。通过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特点,我们可以对其性格特点进行分析。“如在豫陕特大系列杀人抢劫案中,主犯彭秒计及其犯罪团伙在每次作案后,上至老人,下至婴儿,一概杀死。这一方面反映出他们的凶残的本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其实施犯罪时较为小心谨慎,不留活口,害怕被追捕的性格。当审讯时问他们为什么连几个月大的婴儿也不放过,他竟然回答说假如不杀死婴儿,如果他们啼哭起来便会招来邻居,就会不利于他们逃脱。”[6] 3.分析犯罪人能力及技能特征

能力是保证某种活动顺利完成的的个性心理特征。不同类型的犯罪,需要不同的犯罪能力,同一种犯罪不同犯罪人能力的差异也会使犯罪现场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能力是通过长期的实践练习而逐步提高的,对犯罪人作案能力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其心理水平、犯罪经历等。如撬盗保险柜现场,可根据现场工具痕迹遗留的部位、大小、方向、破坏程度及效果来分析犯罪人的作案能力。杀人碎尸案,尸体解剖的准确部位,刀口之整齐就能说明犯罪人具有一定的生理解剖学的知识和熟练的动作技能。“有这样两起盗窃财会室案,一起是将出纳员办公桌的三个抽屉同时撬开,为找保险柜的钥匙。乍看起来,来者似乎不知钥匙在哪个抽屉,看似像不知情况的外来人员盗窃;另一起则是只撬开出纳桌子装要钥匙的抽屉,看似像知情的内盗。但是,从室内的足迹来看,前者是进门后直奔出纳的员的

桌子;后者则在室内有来回的足迹。心理分析的结果,显然,前者故意撬开所有的抽屉是故意掩盖自己的知情;而后者虽然寻找准确,却曾在室内徘徊过,说明他并不知情,他之所以撬抽屉非常准确,是因为他是一个惯犯,他凭作案经验在每个抽屉下用手指垫过,从而判断出钥匙在哪个抽屉里。”[7]

4.分析犯罪人的年龄特征

年龄是个体生理、心理成熟的标志之一,与个体的行为有着密切的依存关系,犯罪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当然与犯罪人的年龄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研究表明不同年龄的人在犯罪类型、犯罪表现方式等方面都有着不同。通过犯罪现场遗留物,侦查人员也可对犯罪人的年龄进行初步分析。如2005年2月江苏省东台市后港化学试剂厂厂长蒋某夫妇被害案,侦查人员通过现场对犯罪人的年龄进行了分析。分析结果认为作案人年龄不大,急需用钱。理由:作案时间选择在大年初五至初六夜,这一期间一般人都应在家过年。从正常的犯罪心理分析,作案人应选择在春节前作案,而在节后用钱量、途径相对较少,获取大量钱财的机会减少。只有经济拮据、思维比较简单、节后急需用钱的人才可能选择如此时机实施抢劫。后证实完全正确。“2000年3月,某厅级单位大院内办公楼二楼的一间办公室发生盗窃案。经过现场勘察发现,作案人是在夜间爬办公楼的落水管从窗户侵入,将办公室内三张办公台的抽屉撬开,翻找财物后原路逃走。经事主检查发现被盗人民币13000元、电脑游戏光碟两套、香港明星画册一本。而该大院内有两栋办公楼,其他是职工宿舍楼,整个大院只有一个大门出入,保安较严密,夜间未发现有陌生人出入。办案人员通过现场勘察分析:从被盗的物品上反映出的心理痕迹来看,通常是学生和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才会对游戏光碟和明星画册有心理需要。从现场环境来看,大院内人员作案可能性极大。因此,办案人员重点调查了住在大院内的中学生,经过工作发现果然是两名中学生作案。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是出于和同学之间在高消费上的攀比,所以要搞点钱花花。”[8]

(三)分析犯罪人职业特点、习惯爱好

我们知道,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会形成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不易改变的“习惯思维定势”。这种“习惯思维定势”在大脑皮层建立的巩固、暂时性联系系统又会指导人们的行为动作,从而形成“动力定型”。“动力定型”则反映出个体的动作习惯特征,包括职业习惯、习惯作案手法等等。侦查人员可可通过对犯罪分子“习惯思维定势”指导下的“动力定型”的分析,来推断犯罪分子的习惯、职业特点、是否是累犯、惯犯等犯罪信息。“如牡丹江张四维系列杀人案,其中一起是入室杀死柴河林地区民警赵伟石和他的女儿的案件。经现场勘查发现,案犯杀人后从室内出来,其袜子底部粘有血迹,犯罪分子不慎穿错了被害人放在家门口的警用皮鞋,将血迹留在了鞋帮内侧。在现场分析时,虽有侦查人员提出案犯是否是警察的推测,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

力,凶手又作案数起后,此案才告破获。而案犯张四维正是一直在参加该案侦破的一名警察。”[9]一个人穿的鞋,在其头脑中是有特定印象的,一般不会发生穿错的情况。除非是犯罪分子故意或两双鞋的外观特征十分相似,犯罪分子按照已形成的“习惯思维定势”,不经意暴露了自己的职业。

(四)分析犯罪人心理健康状态

犯罪分子的心理健康状态往往能够反映在现场中,有些犯罪现场还会留下反映犯罪人某种变态的心理状态,包括精神病犯罪、变态人格犯罪等,现场明显缺乏条理性,作案手法大多简单粗暴,有的手段残忍、怪诞等。一些滥杀无辜的案件,如一些典型的爆炸案件,可以说是严重的反社会型变态心理状态。在豫陕特大系列杀人抢劫案中,彭妙计及其反社会团伙滥杀无辜,杀死近百人,可谓是残忍至极,充分暴露了彭妙计及其反社会的变态心理状态。彭妙计幼年丧父,其母亲带其改嫁他乡。“彭起初的名字为庙寄,意思是寄养在庙里,直到上学时老师感觉其名字难听,才改为妙计。后又因为交不起学费,而过早的辍学。他从小就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养成了他从小就仇视社会的不良心态,且伴随着他长大成人而愈演愈烈,继而转化为疯狂的杀人抢劫,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10]彭妙计的这种极度的反社会的不健康心理状态在其所犯下的很多案件中都有所体现,表现在犯罪现场中就形成了心理痕迹,与其心理状态互为反映。此案能够成功侦破,心理痕迹、心理画像侦破技术起了很大作用。心理痕迹受人的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所制约,再狡猾的犯罪分子也抹不去自己的心理痕迹,只要我们正确运用心理痕迹理论与现场物质痕迹进行联系分析,就能传神地勾勒出罪犯的心理画像,突破传统侦查手段的瓶颈,提高打击犯罪的质效。

四、对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几点思考

自从西方一些警察机构,宣称他们已掌握了卓有成效心理分析方法后,这种揭露犯罪的“新式武器”立即引起了公众的广泛注意、殷切的希望和浓厚的兴趣。不少侦探电影、电视和小说为了吸引观众和读者,极力渲染心理画像的神奇效果,神化采用心理分析方法破案的侦查人员,而西方从事心理分析侦查工作的专家则对他们的工作讳莫如深。这一切都使心理分析侦查法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认为心理画像无所不能。其实犯罪心理画像并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犯罪心理画像并没有想象的那样神奇。

(一)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并不适用所有案件

犯罪心理画像并不适用所有案件类型,国外犯罪心理画像的研究案例大部分是谋杀和强奸案件,近来也涉及抢劫、绑架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尤其是在涉及变态犯罪和某些离奇的、不符合常规的、不可思议的犯罪案件中,犯罪心理画像往往能表现出其优势。

对于那些无特异之处的寻常案件,心理画像并不具有优越性。笔者认为应坚持适度把握的原则,不能一概而论。

(二)犯罪心理画像不等同于刑事侦察

犯罪心理画像作为一种侦察方法,并不能与侦察等同,也不是侦察工作的全部,它的运用是在细致准确的现场勘察的基础上进行,不能代替脚踏实地的调查取证和具体的侦察措施与手段的使用。像作家柯南道尔后期笔下的福尔摩斯,坐在他华尔街的公寓里足不出户仅靠推理就可以破案的情况在实际侦查工作中应予以否定。

(三)对犯罪心理画像的准确性认识

任何一门技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都是其应用的合理条件,然而对于犯罪心理画像来说,我们现在还缺乏一个测评其准确性的客观标准,其准确性也就无法评价,甚至有时在犯罪人的认定已经非常明确的情况下,对当初犯罪心理画像结论的准确性评价仍然存在大量的主观因素。福尔摩斯的神探形象以小说的形式流传至今并家喻户晓,而现实中哪怕是最为成功的犯罪心理画像也无法做出小说中如此简单明了的绝对判断。20世纪那起著名的纽约系列爆炸案件中布鲁塞尔博士对犯罪所做的描述的条件和过程是否如同之后媒体宣传的那样简明和精准,我们不得而知,因为那些对犯罪心理画像了解甚少的人们往往有夸大其词的倾向,以迎合对神气般的指挥与成功的心理渴求。而恰恰是这种社会效应的烘托,使得即便是某些专业的刑侦人员也有可能一时头脑发热而对犯罪心理画像的准确性方面做出极端的评判。

(四)对从事犯罪心理画像人员的要求。

犯罪心理画像对画像主体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因为心理画像的过程是诸多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需要画像者掌握诸如心理学、生理学、侦查学、物证技术、法医学、统计学等学科的知识,并具有较长时间的侦查实践经验。国外专家Turco指出,画像者最起码具备四个方面的基本条件:首先,掌握犯罪现场遗留的全部信息;其次,了解罪犯的反常行为与言论;再次,具有积极的思维,了解个体的特点;最后,拥有罪犯人数的统计资料。

总之,犯罪心理画像在国外司法实践中日益受到重视,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而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今天,科技的进步,观念的改变,使得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层出不穷,面对狡猾的犯罪人,我们也要学习和掌握新的应对方法,犯罪心理画像作为一门全新的侦察工作的辅助手段,有必要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研究。

参考文献:

[1] 付有志.解码犯罪心理画像[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3):137.

[2] 刘杰.论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4,(5):43.

[3] 刘邦惠.犯罪心理学[M].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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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袁博.浅谈刑事犯罪现场的心理痕迹[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1):49.

[7] 李玫瑾.犯罪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87.

[8] 沈斌.关于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探讨[J].广东公安科技,2002,(3):35.

[9] 傅晓海.也谈犯罪心理痕迹[J].福建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11):42.

[10] 袁博.浅谈刑事犯罪现场的心理痕迹[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2002,(1):49.

The Review of the Application of Criminal Profiling in Criminal Cases

LIU Ye

Abstract: Although the criminal profiling technology have not developed so long, it’s already playing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foreign criminal investigations and the judicial practice. But in our country,research on this technology is still in the initial period. This article explores aspects from the meaning, theoretical basis and psychological portrait of criminal profiling, and raises some of my own simple thoughts on the basis, aim to let criminal profiling play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Key Words: Crime; profiling; criminal cases; application

犯罪心理画像案例%

警方循心理画像抓获疑犯 东方网6月24日消息:5月1日晚8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乡草房村306路 车站南侧的小树林里,一位下班回家的年轻女子被人强暴并惨遭杀害。而在此之前,附近 曾发生过数起强奸抢劫伤害案,从犯罪者的作案手法等情况看,很可能是同一人所为。 刑警根据现场情况,草拟出一幅作案者的心理画像:嫌犯在夜间以单身女性为目标, 先用石头从背后突然袭击被害者头部,然后拖进树林里抢劫并进行性侵犯,说明他很可能 长期独居生活,性格孤僻;作案地点多选择在附近偏僻地点进行,时间一般在下班后的晚上,很可能是在附近工地施工的工人所为。 两个星期内,刑警对附近工地的2万名工人进行了逐一排查,一个最接近警方心理画 像的名叫马冰雪的建筑工人,成为重要嫌疑目标。马冰雪周边的工友反映,马冰雪经常在 收工后一个人出去遛弯儿,深夜才回,最近曾向工友们炫耀过他的新手机。 5月14日,警方在位于通州的施工队宿舍将马冰雪抓获,并起获了被害人的手机等物品。马冰雪交代,5月1日晚9时他将正在等车的被害人张某拖进小树林后施暴并杀害。 此前,他还分别在常营、通州等地多次抢劫强奸单身女性。 马冰雪告诉民警:“如果没被抓,我还会继续干下去。”马冰雪的经历印证了警方的心 理画像分析,他家里很穷,从小性格孤僻,现在已39岁,还从未交过女朋友。 专家访谈 不见凶手面却知凶手事 犯罪心理画像,也被称做行为分析或犯罪人心理分析等,与真正画像不同,主要指犯 罪心理学家根据犯罪现场的痕迹等有关线索,运用心理学原理、方法及本人的经验等描绘 出犯罪实施人的特征,被外界称为“不见凶手面却知凶手事”。 犯罪心理画像是否真的如此神奇?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的犯罪心理分析 专家顾红梅。 “任何行为都是受心理支配的,作案人在现场留下的是物质痕迹,但是反映出的是心理痕迹。通过对心理痕迹的分析,可以构建出犯罪分子的大致特征。”顾红梅告诉记者,在案件侦破中直接或间接运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分析出案件实施者的大致心理、行为轨迹情况,都可算是犯罪心理分析或者是心理分析的一部分,但在十几年前我国并没有这种专业的术语,也没有上升到学科研究的高度。直到上世纪80年代以后,伴随着一系列重特大杀人抢劫案件和变态杀人案件的发生,国内才开始逐渐关注和研究犯罪心理分析研究这一新领域,通过研究案件的侵害对象、作案人的实施手段、方法,从中发现犯罪实施者的作案规律, 从规律上推测实施者的人格特征,划定犯罪嫌疑人的范围。这和国外的研究背景是相似的,也是从系列的重特大案件入手,对案件的实施者进行分析,只是国外时间上要早几十年。 专家指出,单纯依赖心理分析是不能破案的,心理画像可以作为侦查的辅助手段,揭 示犯罪分子的智力水平、职业特征、某些技能以及气质、性格等方面的性格特征,帮助警 方确定侦查方向,缩小嫌疑人的侦查范围。

犯罪心理画像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犯罪心理画像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天天论文网日期:2016-4-25 17:53:18 点击:0 摘要! 犯罪心理画像是一些发达国家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常用的辅助侦查手段,其在警务工作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采用实证方法分析犯罪心理画像在我国公安实战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并根据这些问题及影响因素提出对策,有助于推动这种手段在公安实战中的应用。 关键词! 犯罪心理画像公安实战应用问题对策 我国学术界以犯罪心理画像为称谓的研究始于2004年。这一称谓一经提出就掀起了相关的研究热潮。除一些公安及政法院校的专家学者开展理论研究之外,公安实战部门的一些人员也开始尝试犯罪心理画像方面的应用研究,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的有关人员。在他们的推动和倡导之下,郑州犯罪心理画像协会于2007年3月9 日成立,这标志着全国首家专业性的犯罪心理画像社团组织在公安机关成立,也意味着公安实战部门开始注重犯罪心理画像的应用研究。经过近10年的研究和推广,犯罪心理画像在我国公安实战应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问题。为全面准确地了解犯罪心理画像在公安实战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用调查法,针对基层人民警察发放了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140份,回收132份,回收率为94.3%,其中有效问卷115份,有效率为87.1%;调查对象年龄最大为48岁,最小为23岁,平均年龄为32.3岁;调查对象警龄最长为23年,最短为1年,平均警龄为9.5年;调查对象的警种以刑警为主,治安警察为辅。在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个别调查对象进行了访谈。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及对访谈结果进行分析,探究犯罪心理画像在公安实战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导致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1 犯罪心理画像在公安实战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1 对犯罪心理画像缺乏足够的了解犯罪心理画像在国外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目前,其已经成为许多国家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常用的一种辅助侦查手段。我国对犯罪心理画像的本土化研究已经超过10年。然而,作为基层人民警察对于这种手段普遍缺乏足够的了解。在调查中提出的问题之一是“在你来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培训之前是否听说过犯罪心理画像?”,回答“是”的调查对象占63.5%,回答“否”的调查对象占36.5%。这说明在公安实战部门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民警察竟然没有听说过犯罪心理画像。在另一个相关的问题“你对犯罪心理画像了解到什么程度?”,回答“非常了解”的调查对象占0%,回答“比较了解”的调查对象占2.6%,回答“一知半解”的调查对象占35.7%,回答“不了解”的调查对象占61.7%。这说明在基层人民警察队伍中几乎很难找到全面了解犯罪心理画像的人,比较了解犯罪心理画像的人也寥寥无几,仅有三分之一多一点的人对犯罪心理画像一知半解,而大多数人对犯罪心理画像处于不了解的状态。 1.2 对犯罪心理画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社会治安状况呈现出复杂化的发展态势,刑事犯罪智能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现场所留下的痕迹物证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的研究也变得越来越重要。然而,调查结果表明,公安实战部门对于犯罪心理画像的重要性明显认识不足。在调查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为“谈谈你对犯罪心理画像在公安工作中重要性的看法”,回答“非常重要”的调查对象占2 2.6%,回答“比较重要”的调查对象占4 3.5%,回答“可有可无”的调查对象占30.4%,回答“不重要”的调查对象占3.5%。可见,在公安实战部门,能够充分认识到犯罪心理画像重要性的人民警察尚未达到三分之一,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民警察认为犯罪心理画像可有可无。 1.3 对犯罪心理画像的作用认识不清1956年,詹姆士·布鲁塞尔运用犯罪心理画像帮助警方成功破获“纽约炸弹狂”案件,使得犯罪心理画像在应用方面首次取得了成功。可见,犯罪心理画像的作用最初体现为确定侦查方向。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犯罪心理画像的作用已经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其不仅仅体现在侦查领域,而且拓展到犯罪预防领域。对此,公安实战部门并未完全认识到。在调查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为“你认为犯罪心理画像的作用包括哪些?”,回答“有助于缩小侦查范围,确定侦查方向”的调查对象占86.96%,回答“有助于串并案件”的调查对象占94.78%,回答“有助于提高侦查讯问工作的效率”的调查对象占79.13%,回答“有助于预防犯罪”的调查对象占27.83%。可见,在公安实战部门,认为犯罪心理画像在犯罪预防领域发挥作用的人民警察尚未达到三分之一,而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心理画像在犯罪预防领域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2 影响犯罪心理画像应用于公安实战的主要因素2.1 缺乏获得犯罪心理画像知识的正规渠道和途径犯罪心理画像作为“舶来品”在我国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相关学者在翻译出版国外有关专著的同时,也撰写出版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专著,发表了一些科研论文,推动了犯罪心理画像知识的普及。尽管如此,当前公安实战部门依然缺乏获得犯罪心理画

论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

论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 刘 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北京 100038) 摘要:犯罪心理画像(criminal prof il ing )技术在国外的运用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目前在国外刑事侦查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我国对此技术的开发和研究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笔者从犯罪心理画像的涵义、原理、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的应用目标、条件和方法,发挥犯罪心理画像在缩小侦查范围、确定犯罪动机、串并案件、审讯等刑事侦查活动中的作用的研究,建议对这一技术应在我国刑事侦查领域实现本土化,即: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加强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本土化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档案信息系统和犯罪行为信息库;培养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专门人才。 关键词:刑事侦查;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本土化研究 中图分类号:D91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127(2004)03-0043-05 犯罪心理画像(criminal pr ofiling )技术在国外的运用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在刑事侦查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我国对此技术的开发和研究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下面笔者就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内涵和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的应用价值,以及对这一技术在我国刑事侦查领域的本土化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一、犯罪心理画像的涵义 对“criminal pro filing ”国内学者有不同的翻译方法,比如刑事画像、罪犯侧写、心理描绘等,而且境外学者对“criminal pro filing ”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有的人认为它是指“通过收集犯罪现场的信息以及从已被定罪的犯罪人身上获得的信息来推断特定犯罪 人最可能的特征的过程”[1];有的人认为是“根据犯 罪特征来认定犯罪嫌疑人主要个性和行为特质的技 术”[2] ;也有人认为是“建立在对犯罪现场的心理和 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的过程,用以确定最可能的犯罪 嫌疑人的一般特征”[3];还有人认为“是从物证和行 为证据中对作案人特征进行推论[4]。台湾学者杨士隆认为,“是运用社会及行为科学的资讯和策略对某一特定暴力犯罪类型进行犯罪心理痕迹检视、剖析 的罪犯辨识技术”[5]。从上述境外专家对criminal pr ofiling 的界定来看,criminal prof il ing 具有如下明显的几个特点:(1)是一种服务于侦查的技术手段;(2)运用心理学及统计学等多学科的知识;(3)目的是确定犯罪人最可能的人格特征和行为。由于cr im inal pro filing 主要是运用心理学的方法而且主要目的是勾勒犯罪人的心理特征,所以笔者主张将criminal prof iling 译为“犯罪心理画像”,并认为:犯罪心理画像是在对犯罪现场进行心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侦查所获取的情况和信息,运用犯罪心理学理论和逻辑学、统计学等方法,分析、刻画最可能的犯罪人一般特征的犯罪人辨识技术。 犯罪心理画像研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晚期,也就是发生在1886年的Jack t he Ripper 案件,一名叫做T hom as Bond 的外科大夫和司法专家成功地预测了犯罪人特征,成为犯罪心理画像研究的起点。二战期间,美国战略研究机构邀请精神病学家Walt er L anger 对希特勒进行画像,L ang er 认为 希特勒失败后最有可能的行为是自杀,这个预言成了现实。20世纪最出名的犯罪心理画像是James Brussels (纽约的一名精神病医生)对“ 纽约疯狂爆炸者”的画像,犯罪人在八年内共实施了32起邮件爆炸事件,Brussels 对此人的画像结果与真实犯罪人惊人地相似。对犯罪心理画像最具推动力的是20世纪70年代美国F BI 的行为科学部(Behavioral Science Unit ),此部门目前隶属于美国全国暴力犯罪分析中心(NCAVC ),它由许多具有心理学专业知识的人士组成,并存贮各类犯罪人的特征、家庭、社会背景资料等,着重分析奇异的和屡次再犯的犯罪行为,尤其在分析强奸犯、纵火犯、系列杀人犯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料,并经常在案件破获中运用这种手段。 二、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原理简述 心理支配行为而又通过行为表现出来。心理与行为的关系问题是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犯 收稿日期:2004-03-04 作者简介:刘杰(1980-),男,山西介休市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2002级硕士研究生。 ? 43?2004年5月第3期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of Beijing People 's Police College May ,2004 N o .3

《心理画像技术》案例分享

本文由shuanghui915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心理画像技术》案例分享 不用见到凶手本人,只根据他的作案手段、所用凶器等信息,就可以大致判断出凶手的 心理与生理特征、 受教育程度及家庭状况等, 您相信如此神奇的事情吗?事实上这就是刑侦 科学中被称之为“犯罪心理画像”的尖端技术。在江城,心理学教授刘峰因从事这项研究, 而被市民侧目相看。 “怎么,你认识她?” 2002 年今年春节刚过,刘峰办公室的电话铃响了,来电称:一名女高中生杀死了外婆…… 刘峰听完对方陈述后问道: “这女孩是不是和外婆住在一起?” “嗯,是的。 ” “她长得像她母亲,偏胖,个头不高! ” “对。 ” “学习成绩很好,但性格内向,不喜欢交朋友,皮肤较白,脸上没有青春痘……” “啊!怎么,你认识她?”对方打断了刘峰的话。 “我不认识她。如果和我说的一样的话,那她可能精神上存在问题! ” 之后,刘峰赶至凶杀现场。现场是二室一厅的公寓房,外婆的尸体在床下。老太太很瘦,头 部被钝器猛烈打击,颅骨裂伤。家里一切摆设照常,没有打斗痕迹,解剖亦未发现异常。 负责此案的民警介绍:死者周春梅,68 岁。凶手正是与她朝夕相处的外孙女,女儿、女婿 长年在外地工作,一年难回家几次。老人脾气不太好,爱唠叨。案发当日,女孩正在家做作 业,听见外婆又唠叨起来,便顺手拿起一把锤子,照其后脑砸了下去…… 这时,刘峰更加确定女孩的精神上有问题。根据他的报告,警方随后将女孩送到精神病管制 医院鉴定,结论很快出来:女孩患有青春期间歇性精神分裂症。 这是刘峰无数心理画像案例中最为普通的一例。 画像准确率有多高 9 月 22 日,记者走进武汉市公安局办公大楼,见到被称之为心理画像“奇人”的刘峰。 刘峰 50 多岁,高高的个头,走路不紧不慢,一张平和的脸透出儒雅的气质。在他的名片上, 有这样一行字: 刘峰, 湖北省公安学院心理学教授、 高级心理咨询师。 整张名片只字未提 “心 理画像” 。事实上,刘峰最擅长的正是“心理画像” 。 二十年前,他就成功地给“杀人狂魔”张明高作过文字画像。 1983 年 4 月 22 日晨 5 时许, 武汉市江汉区一清洁女工被人用自制土铳从后脑枕部打 死,枪击距离仅 20cm。3 天后的清晨,江岸区一名上班工人也死于同一作案手段。此后的 6 年里,汉口陆续发生 6 起作案手法相同的杀人命案,其中 4 人死亡。刘峰开始关注此案,他 发现了凶手 8 次作案的共性:一是天下毛毛细雨之时;二是早晨五六时;三是被害者与凶手 并不相识,属无社会因果关系的系列杀人。他遂给此案定性为:典型的人格变态杀人。 1991 年除夕夜,武汉某厂 4 名值班人员被杀,3 人头颅被砍下带走,虽作案工具换成了 军用手枪,但警方锁定上述几案为同一人所为。同期,保卫部门有多支手枪和子弹被盗。作 案规模的明显扩大,命案出现了分工协作,并伴有抢劫、盗窃财物,被疑为团伙作案。此案 惊动了公安部,要求武汉警方尽快破案。 刘峰多次参与作案现场勘查,开始给这个变态犯罪者画像。他描述道:凶手首次作案 年龄在 20-22 岁,身高 168-172 厘米,体态壮实偏瘦,牙齿排列不整齐,未婚,凶手父母的 身体状况不好,应属过早死亡。 几个月后, 在警方的全力追捕下, 凶手张明高归案。 对照刘峰的文字画像令人惊叹不已: 张犯首次作案正值 2l 岁,实际身高 168 厘米,体态为壮实瘦型,牙齿排列不整齐,未婚。 在后来的侦查中证实,张的父母死亡年龄均不到 60 岁,他一直与姐姐生活在一起。 一名主管此案刑侦资料的负责人说,在 2000 多份报告中,刘峰这份准确率最高,达 95%。 “恶魔”张明高后来听说后,还特地给刘峰“打分” :85 分。 精确画像源于推理 没有见过犯罪嫌疑人,为何有如此高的准确率?谈起这些结论的来源,刘峰的分析让人 不得不折服。 刘峰介绍,每个处于青春期的人,心理也会发生极大的变化,如常常感到空虚,成天胡 思乱想,对异性感兴趣,自控能力差,做事精力难以集中等,如果年轻人有某些兴趣爱好, 善于转移宣泄,就可使能量得以释放。 “而那个杀害外婆的女高中生不擅与他人交流,使青 春期生物能量得不到宣泄和转移,所以推定她没有青春痘。 ” 刘峰还说: “一个人的极端行为是不利因素积累的结果。这个女孩身上集中了许多不利 要素,比如说,长期和外婆居住,缺乏正常的心理依赖对象。 ” “那怎么知道她是矮个儿的呢?”记者问。 “这是一些医学常识。因为个儿高的人心脏负担重一些。一般说来,个儿矮的人在同等 条件下比个儿

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刘烨 摘要:犯罪心理画像(Criminal Profiling)技术虽发展的时间不长,但已在国外刑事侦查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我国对此技术的研究目前还刚刚处在起步阶段。本文从犯罪心理画像的涵义、理论依据及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一些浅显的思考,目的让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犯罪心理画像刑事案件应用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Criminal Profiling)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作为一门技术,虽然发展的时间不长,但逐渐成为美、英等发达国家刑事侦查的重要辅助手段,在刑事侦察和司法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信许多看过电影《沉默的羔羊》的人,对于片中女主角运用心理分析方法将隐藏的变态杀手从茫茫人海中找出的情节并不陌生。这就是在西方被广泛采用的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美、英等西方国家使用这种分析方法已比较普遍,在美国犯罪心理画像的结论已于1989年开始在系列杀人案件审理过程中用为证据,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于1979年在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先后设立了行为科学组和调查支援科,专门从事犯罪心理画像。我国对此技术的开发和研究目前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但许多有经验的刑侦人员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其实是自觉或不自觉运用了犯罪心理画像的技术。 一、犯罪心理画像的涵义 “犯罪心理画像在国外有多种称谓,如犯罪画像或心理画像(Criminal or psychology profiling)、犯罪人画像(Offender profiling)、犯罪人格评估(Criminal personality assessment)以及犯罪现场画像(Crime scene profiling)等。”[1]我国关注、研究犯罪心理画像的学者根据不同的英文名称及对英文名称所指代的意义的理解,将这项心理技术翻译为犯罪心理画像。他们认为犯罪展现了犯罪人的行为,通过研究犯罪行为可以推测犯罪人的性状。而这一推理过程是建立在心理分析的基础上,为了凸现心理分析在这一推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应称为犯罪心理画像。那么,什么是犯罪心理画像呢?“犯罪心理画像主要是依据犯罪心理学原理,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对犯罪人在犯罪现场所遗留的物质痕迹,即使是被假装、被破坏、用现代刑侦手段毫无认定价值的,甚至是似乎毫不起眼的细节进行心理分析,去寻找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分析犯罪人的性别、年龄、种族、职业、学历等方面的特征,进而描绘犯罪人的家庭环境状况、社会环境状况以及人际关系、个人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等诸方面特征的一种刑侦技术手段。”[2]犯罪心理画像,是对犯罪现场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实现认识上由实到虚的转化,使对犯罪现场的认识达到一个更新的高度。

犯罪心理画像

浅析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逻辑过程 摘要 犯罪心理画像的过程如同其他逻辑推理过程,也存在着两种推理方式,其中一种呗称为归纳性推理,即通过比较、相关研究和统计分析进行归纳,如同经过临床而积累精神病症状的经验一样;另一种被称为演绎性推理,指基于物证和对特殊作案人的行为过程的调查结果进行推理的方法。这对概念往往让人迷惑,把归纳性推理看作是演绎式推理。本文通过对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涵义和阐述,进而提出两种犯罪画像方法的利弊与异同,对未来归纳式犯罪心理画像与演绎式犯罪心理画像的发展前景进行展望,以期能为归纳式画像与演绎式画像的区分提出新的思路与借鉴。 关键词:归纳式犯罪心理画像演绎式犯罪心理画像逻辑过程 1888年,英国外科医生托马斯?邦德受警方的邀请对开膛手杰克系列杀人案件的最后一个受害人玛丽?凯莉进行解剖,之后根据自己的外科知识对嫌疑人进行进行了评估,提出了根据标志性行为分析犯罪者人格特征的观点,这使他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个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至此,医生、精神病学家们利用犯罪心理画像协助警方破获了一系列的重大、疑难案件,八十年后,霍华德?特登在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第一次讲述他的犯罪心理画像技术,这项技术终于成为了被世界所公认的一种侦查方法。 一、犯罪心理画像的含义 1.国外学者的定义: 1对于如何定义犯罪心理学至今尚未有定论,由于不同的定义出自不同背景的专家学者,所以这些定义也各有侧重。 (1)强调犯罪人格的定义。道格拉斯等人将其定义为“建立在所实施的犯罪分析基础上的个人主要人格和行为特征”的辨认。这一定义主要强调犯罪心理画像的分析对象是犯罪者的人格,犯罪心理画像的任务在于指出犯罪者的人格特征。 (2)强调犯罪人的定义。1992年,TREVI——欧共体国家之间对付犯罪的一个国际机构(TREVI是恐怖主义、激进运动、极端主义和国际暴力几个英文字的字头)将犯罪心理画像定义为“建立在案件特征分析基础上的描绘刑事案件的犯罪人的企图”此定义强调犯罪心理画像描述的犯罪人的整体特征,还提出犯罪心理画像的分析对象是案件特征。 (3)强调侦查方法的定义。考普森认为,犯罪心理画像是一种根据对犯罪现场、被害人和其他可用证据的细节评估试图推测描绘未知的犯罪人的侦查方法。这一定义指出了犯罪1解码犯罪心理画像付有志中国公安大学学报2005.3 P136~P141

心理画像

犯罪心理学专家分析马加爵“心理画像” “我为死去的大学生感到遗憾,也很为马加爵感到遗憾。”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这样评论。身为犯罪心理学专家却不能到现场,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我现在苦于无法见到他,很多重要的第一手信息没有办法得到”。 随着调查的深入,专家的缺席在某种程度带来的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这种遗憾不仅是研究意义上的,更是社会意义上的。 “有遗憾的分析” 三天内连杀四人,自己却声称是因为别人说他打牌作弊而起;杀死的是自己朝夕相伴四年的同学,有人说马加爵丧心病狂,根本不像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而是个疯子。 上大学从家里拿了6000元钱,最困难的时候因为没有鞋子穿而没有去上课,但还是没有向家里再要一分钱,靠打零工养活自己,因而有非常多的人对马加爵充满同情。 马加爵内心世界到底是怎样的?他是个变态的杀手还是个有着正常情感的人? “按照现在可以看到的资料,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情绪型犯罪。”李玫瑾对马加爵进行了心理分析:马加爵在家里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从小受到宠爱,学习成绩出色,所以会有任性、自我中心等问题;他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但是家境贫穷、现实不如人意,所以容易有自卑、自怜的心理特点;进入大学后城乡巨大落差又导致了心理上的不平衡,这就造成了他敏感、多疑、狭窄的性格特点,而这样一种性格和同学相处的时候就难免出现一些怪异的行为。因为他性格内向,不肯轻易反映出内心的东西,而周围的人如果对他不在意一些,或者忽视一些,对他的一些表现作出过于简单的回应,他的行为就会更为怪异。慢慢地某些小的芥蒂也会形成一种仇恨,仇恨的积累导致了最后犯罪行为的发生。 情绪型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激情型的,另一种就是仇恨累积型的。马加爵就是第二种。这种类型有四个特点,一是心理活动的发生是一个慢慢积累的过程,而不是因为一个事件,他所说的因为打牌只是一个导火线,背后一定有一个不良情绪积累的过程;第二个类特点是,这类犯罪有一个预谋过程,不同于激情型的犯罪,他这类犯罪都是指向性非常明确的,不会杀错,也不会“滥杀无辜”;第三,这类犯罪不会自动停止,因为预谋时间很长,所以犯罪的时候就一定会做到底;第四,这个类型犯罪人行为都非常狠毒。 马加爵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别人问他杀了同学是否后悔,他曾经说后悔。但我认为那不是真话,他连续三天杀人,如果后悔他会停下来。 尽管如此我认为他还是一个有正常情感需求的人,他在逃跑过程中录下磁带,这一行为透露出来的信息是渴望别人了解他。尽管磁带是给自己的家人,这就和杨新海杀人案不一样。杨新海完全是一种犯罪人格,不需要和别人交流。但马加爵不是这样,他是一个正常的人,而且情感还很丰富,但是他却没有表现出来,或无法表现,这中间存在一个技巧和能力的问题。 所以我认为,如果在情绪累积过程中一旦外在出现一个干预,这场悲剧很可能就能避免。

侦查中犯罪心理画像的实质与价值--李玫瑾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04—200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犯罪心理分析与画像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李玫瑾(1958—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系教授。 2007年第4期No 142007 Journal of Chinese Peop le π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i on ) 总第128期Su m128 侦查中犯罪心理画像的实质与价值 李 玫 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摘 要】 犯罪心理画像是借言语或文字进行心象描述,由心理特征群刻画犯罪嫌疑人形象。犯罪心理画像实质为侦查中对嫌疑人的一种分析,其独特价值在于,这类分析以犯罪行为资料和人格资料的积累为基础,以心理学对人的心理规则与逻辑的研究为根据。犯罪心理画像对侦查而言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而是如何以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并使之更好地扩展侦查能力的问题。 【关键词】 犯罪心理画像;行为;人格;嫌疑人形象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140(2007)04-0001-07 犯罪心理画像(Cri m inal Pr ofiling )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兴趣。目前,相关研究日渐增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也出现了不同的理解。有的对其充满着期待并寄予过高的希望;有的则疑虑丛生,对其不屑一顾,甚至予以拒绝。笔者认为,无论从研究还是从实践出发,都有必要澄清相关的认识。只有在较准确地认识这种研究的实质与价值的情况下,才能使其对刑侦和犯罪预防提供有益的帮助。 一、犯罪心理画像的涵义 在笔者早期开展这项研究查阅资料时看到由特维(B rent Turvey )主编的著作《Cri m inal Pr ofi 2ling ———An I ntr oducti on t o behavi or evidence analy 2 sis 》 [1],决定翻译此书的初期就遇到了如何界定其基本概念的问题,即如何以最确切的中文术语表达Cri m inal Pr ofiling 。为了简练表达,笔者曾用“犯罪人画像”,但此概念在教学初用时就遇到来自基层一位刑警的异议,认为用“犯罪人画像”极易与用绘画再现嫌疑人相貌的技术混淆,故最终 使用“犯罪心理画像”来表述。目前,这一概念虽已被普遍使用,但是,仍有人对其质疑,同时,对其解释也出现差异。为本项研究的进一步发展,笔者认为有必要厘清这一概念的基本涵义。 (一)何为犯罪心理画像查阅国外相关的研究,犯罪心理画像也有多种称谓[2]:犯罪人画像(offender p r ofiling )、心理的画像(p sychol ogical p r ofiling )、犯罪人格画像(cri m inal pers onality p r ofile )、行为画像(behavi or p r ofiling )、犯罪现场画像 (cri m e senne p r ofiling ) 和犯罪侦查分析(cri m inal investigative analysis )等。其定义也各有不同表述。 联邦调查局将其定义为一种侦查分析,即“根据他或她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来鉴别犯罪人的主 要人格特征和行为特征的侦查过程”(1992年)。英国学者肯特(Canter )则用犯罪人画像来表述,他定义为“通过犯罪人实施犯罪时的行为方式来推论其人员特征的过程”(1995年)。美国学者伯吉斯(Burgess )使用的概念是犯罪人格画像,指“一种通过专业训练为侦查机构提供关于某一特定犯罪类型的作案人员信息的推断”(1996年)。贝 ?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李玫瑾,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_名人故事

李玫瑾,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 所有的犯罪都来自于诡秘的内心 作为中国公安大学的教授,李玫瑾经常会看到这幅场景: 犯罪现场留下了一地碎片,有的地方被打乱,有的地方残缺不全,有的地方经过伪装。罪犯越来越了解和使用反侦查技术,令办案人员束手无策。 面对这个难题,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李玫瑾开始研究,如何从犯罪作案心理入手,破解整个案件。即根据现场碎片分析出作案人的年龄、身高、体形、背景和动机,用文字给犯罪人“画”一幅像。 几年磨一剑,李玫瑾渐渐掌握了罪犯的心理活动规律。她认为所有的

犯罪都来自内心的结。比如两人之间对谈几个小时,最终会在彼此脑海中留下一幅画面,这幅画叫“心像”,它以没有时间的方式存在,日后无论何时再想起这个人,它就浮现眼前。一些“心像”会形成心结。 譬如一个杀了继母的孩子,他说他脑中关于继母的一个印象挥之不去,那就是他在学校犯了错,继母知道了,告诉了父亲,让他挨了一顿打,从此继母“阴损”的形象被定格,成为他心里的结,在日后的相处中愈发尖锐。 2003年,杨新海在安徽、河南、山东和河北流窜作案共计22起,杀了67个人。他凶狠狡猾,总在后半夜作案,所到之处没有活口和物证,也没有目击者。当地警方一筹莫展,便向李玫瑾求助。 听完案情介绍,李玫瑾展开分析:凶手动辄杀人全家,不留活口,一

定是没有什么家庭观,亲情淡漠,应该是很早就与家庭隔绝;下手那么凶残,一定有犯罪前科;现场不留痕迹,说明他有反侦察经验,一定制造过类似案件并被处理过;而与家庭隔绝、有犯罪前科和积累犯罪经验的过程至少需要10年以上,若以17岁为离家出走的平均值,他应该在30岁以上;他惯用锤子将人在睡梦中砸死,可以从床的高度推算出他的身高…… 李玫瑾推断出杨新海的形象信息,一步步将犯罪嫌疑人的特征范围缩小,最终排查出来。后来事实证明,杨新海的真实情况亦与她所言不差。 发生在2004年的云南马加爵案,让李玫瑾声名鹊起,也备受争议。关于马加爵的杀人动机,当时说法很多,人们一致认为他因为贫穷而杀死自己的四名室友。

犯罪心理画像的科学性

2011年5月 山东社会科学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犯罪心理画像的科学性 巢霞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08级侦查班,北京102249) [摘要]近年来,随着犯罪心理、沉默的羔羊等美剧在中国大陆的热播,引起了人们对于犯罪心理画像的兴趣。在侦查人员实际办案过程中,犯罪心理画像的作用不容忽视。然而,犯罪心理画像的科学性、准确性究竟有几何?其是否具有证据力、证明力?犯罪心理画像需要经过怎样的转换可以进入法庭并被法官采纳?这始终是困扰诸多心理学家、犯罪学家的问题之一。本文从犯罪心理画像原理、在侦查中的作用、其证据力和证明力角度深入分析了这一侦查技术。 [关键词]犯罪心理画像;原理;证据效力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11]专辑-0037-02 最近几年,关于破案推理的电视剧、电影作品越来越多,《七宗罪》、《犯罪心理》、《CSI》、《沉默的羔羊》等等,人们一方面为犯罪人精心的布局与血腥的残忍感到不可思议,一方面又为这些作品中塑造的侦查人员的智慧佩服不已。人们对于影片印象最深的当属侦查人员对于罪犯的心理分析了,通过现场一系列痕迹推测罪犯的年龄、性别、身高、个性特征等等,最终刻画出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特征,之后排查便能捕获犯罪嫌疑人。这些影片肯定夸大了侦查人员的某些技能,但是不可否认的,犯罪心理画像的技术确实存在,并且在侦查活动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并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更是为犯罪心理画像技术锦上添花。 一、犯罪心理画像的概念 犯罪心理画像是犯罪心理画像,就是通过对作案人遗留的反映其特定犯罪心理的各种表象或信息的分析,来刻画作案人犯罪心理进而服务于侦查工作的专门活动。[1]也有学者简单概括为“对实施犯罪的行为人进行个性特征推断的过程通常就被称为‘犯罪心理画像’”。[2] 简单说来,笔者认为,根据现场遗留的各种痕迹推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这种推断过程就叫做犯罪心理画像。犯罪心理画像贯穿于整个侦查过程,因为侦查人员需要对不断发现的新线索推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然后据此描绘犯罪嫌疑人具备的可供识别的人身特征,直至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在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以后,犯罪心理画像的描绘人通过讯问证实或推翻之前的心理画像,在如此重复中积累经验,将相关经验运用于下次犯罪心理画像中。 二、犯罪心理画像的原理 犯罪心理画像的一个重要性原理就是演绎式推理及归纳式推理的运用。首先,侦查人员对各种犯罪痕迹进行分析,在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通过讯问之类的方式探求他是出于何种目的、心理造成了现场的痕迹,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分析是许多经验丰富的侦查人员积累数量庞大的案件所作出的,其时间之长、范围之广不容忽视。 在侦查人员有了上述资料时候,对于一个未知犯罪嫌疑人的现场,就可以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根据总结的各种比率推断出犯罪嫌疑人的某种心理特征,从而将犯罪嫌疑人的排查范围进一步缩小。 以上是犯罪心理画像的原理之一。其次,还有学者从犯罪心理的角度进行分析。“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认为,犯罪行为受犯罪心理支配,犯罪分子在现场不仅会留下实物,还会遗留下犯罪的心理痕迹。通过对心理痕迹的分析,可以构建出犯罪分子的心理特征。单纯依赖心理分析是不能破案的,但是犯罪心理画像在揭示犯罪分子的智力水平、职业特征、某些技能以及气质、性格等方面常有极为成功的表现。”[3] 三、犯罪心理画像在侦查中的作用 犯罪心理画像在侦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一件新案子出现的时候,侦查人员经过现场勘查,首先要根据勘查结果判断犯罪嫌疑人的性别、年龄、身高等等,根据现场中的痕迹推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痕迹,进而使犯罪嫌疑人“立体”,缩小排查范围。 犯罪心理画像贯穿于整个侦查的全过程,侦查人员需要根据勘察获得的笔录、询问证人的结果、法医学鉴定结果等一系列线索中推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痕迹,并且根据新获得的线索进行调整。 在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前,如果犯罪嫌疑人行踪不定,则需要根据其以往的行径分析他下一步行动趋向,从而进行抓捕。 在侦查结束之后,侦查人员需要总结犯罪心理画像中的正确与错误之处,总结经验,为下一次心理画像打下基础。 总而言之,犯罪心理画像是侦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尽管侦查人员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但是,犯罪心理画 73

犯罪心理画像的应用研究

犯罪心理画像的应用研究 发表时间:2018-10-12T10:10:52.240Z 来源:《知识-力量》5中作者:张楠 [导读] 犯罪心理画像运用到了犯罪心理学基本原理和大量的应用统计学研究资料内容,借助画像者的优秀绘画技术与工作经验专门对犯罪现场痕迹进行描绘,获得大量的刑事证据以及与案情相关的细节信息内容。通过犯罪 (无锡市公安局,江苏省无锡市 214000) 摘要:犯罪心理画像运用到了犯罪心理学基本原理和大量的应用统计学研究资料内容,借助画像者的优秀绘画技术与工作经验专门对犯罪现场痕迹进行描绘,获得大量的刑事证据以及与案情相关的细节信息内容。通过犯罪心理画像可以深度分析推测未知犯罪行为人行为特征、行为思想以及个性心理特征,甚至能够知悉犯罪行为人的基本个人信息与社会关系,有效缩小案件侦查的客观范围。本文主要论述了当前犯罪心理学在办案侦查中的基础应用条件和典型操作方法,并以杀人犯罪案件为例对其具体应用技术流程进行深度剖析。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画像;基础应用条件;操作方法;谋杀犯罪案;技术应用 犯罪心理学画像技术理论基础丰富,它首先拥有犯罪学理论基础做支撑,专门洞悉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动机与犯罪心理状态;它拥有心理学理论基础,可剖析绘制不明犯罪行为人的基本信息和个性特征,这其中就借鉴了人格理论,利用人格所具备的独特性缩小侦查范围,甚至还有更深层次的人体生理因素、遗传基因做为技术理论依托,以达到准确推测不明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最后它必然采纳了侦查学理论基础,结合上述两项理论课更加深刻直击犯罪现场,对被侵害客体及周围环境进行影响分析,迅速锁定现场犯罪痕迹,提高犯罪心理刻画效率。所以说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综合技术应用非常到位,各项技术之间都能形成相互契合辅助,它大大减轻了侦查办案压力。 一、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应用的基础条件 一般来说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存在两种逻辑类型:归纳式犯罪心理画像和演绎式犯罪心理画像。前者大量利用了已结案案件理论,在定性新案件类型后,用犯罪现场条件和已知经验进行犯罪现场物证与痕迹的特征数据归纳分析,推论出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及行为思想基本特征,对犯罪行为人进行画像描述;后者则完全结合犯罪现场遗留要素条件进行逆向逻辑思维推导,从微观角度还原过去宏观的犯罪过程,一步步描绘犯罪心理画像,最后结合画像信息分析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意图、动机和社会背景。无论是哪一种逻辑类型的犯罪心理画像,它们都必须拥有充足的技术应用基础条件做支撑,所以在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应用过程中必须考虑3方面基础条件。 (一)犯罪案件的基本类型条件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虽然专业性强,但并非适用于所有犯罪案件,在国外针对该技术结合犯罪案件的长期统计数据中发现,实际上有大约90%的案件可以通过画像技术参与办案侦查活动,而且这些案件类型多为谋杀犯罪及强奸犯罪。因此,西方学者就研究总结出7种适合于应用画像技术的犯罪行为,它们分别为强奸行为、性攻击和性虐待行为、恋童癖行为、激情犯罪行为、肢解凶杀行为、掏挖人体器官凶杀行为以及仪式主义行为。这些犯罪行为拥有着相同的前提基础,即均可实现科学的犯罪现场宏观景象重建,都可以实现在犯罪现场的充分痕迹信息与证据资料搜集,且所有数据都能与犯罪情报数据系统的同类型案件进行数据对比和研判。所以说只要犯罪类型条件符合犯罪心理画像技术要求,对犯罪行为人的行为属性与心理痕迹分析就更具有科学准确性。 (二)犯罪案件的侦查基础条件 在犯罪案件中实施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就必须结合侦查基础条件展开,根据物证实验室所给出的结果合理推论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犯罪现场特征等等。可以说侦查基础条件也是形成犯罪心理画像的重要前提,因为由侦查所归类、推测和辨识的内容具有专业参考性,再通过画像技术对刑事侦查结果进行补充,保证侦查结论的绝对清晰,进而得出相对客观、正确、可参考的犯罪心理画像结论。 (三)犯罪案件的画像主体条件 若要构建完整有效的犯罪心理画像主体就必须做到面面俱到,充分活跃思维思考与案情有关的所有要素,然后给出有针对性的侦查办案路径。在该方面虽然学术实务界并没有统一一致的共识说法,但美国著名的犯罪画像心理学学家布伦特?E?特维曾经给出过有关犯罪案件中画像主体的5点主体条件,其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犯罪心理画像在专业术语与定义方面用法是否恰当;第二,是否能够通过画像依据找出公认且正确的基本信息;第三,所采用方法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应用和验证;第四,有关胜任者的资格与标准问题是否已经明确;第五,有关道德与非道德的行为标准是否被界定。在明确了上述5点主体条件后,犯罪心理画像的应用前提条件就可认为被完全满足,接下来要展开更加深入的基于犯罪心理学画像的案件侦查操作方法。 二、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应用的侦查操作方法 结合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应用的侦查操作方法很多,目前影响最大、最为流行的就是FBI犯罪现场分析法以及美国犯罪心理画像学家布伦特?E?特维的行为针具分析法,本文结合后一种操作方法展开分析。 (一)布伦特?E?特维行为证据分析法的基本操作思路 来自于布伦特?E?特维的的行为证据分析法其根本理论源头就是上文所提到的演绎式犯罪心理画像理论,总结来讲该行为证据分析法的基本着手点有4个分别为:刑事和行为证据分析、对被害人的特征信息全面研究、犯罪现场的基本特征与隐匿特征分析、对犯罪行为人的基本特征分析。结合这4点可基本刻画出犯罪行为人的基本人格特征,包括它的家庭及社会背景特征。结合犯罪现场特征与物证实验室所给出的分析结论,包括现场被害人的基本信息,行为证据分析法应该围绕以下6个步骤展开。 第一点,要在首个侦查阶段展开细致观察,对犯罪现场的基本特征、物证实验室证据与被害人信息进行深入分析,为随后的信息收集阶段做好准备。 第二点,全面进入收集信息阶段,对犯罪现场进行重建,进一步搜集各方面犯罪行为证据,并结合第一阶段的观察来确定所搜集证据内容,然后进行筛选和检验,提出刑事方面的有效犯罪行为证据。 第三点,展开针对案件中犯罪行为人的假设阶段。这里就要运用到经典的演绎法进行逆推理,再结合前两阶段的观察分析初步构建犯罪行为人的人格属性,一步步给出工作假设与评估内容。客观讲这一工作假设中就应该涵盖所有已知证据信息内容,包括针对被害人的深度研究、犯罪行为人的具体个性特征、行为思想方式、以及最重要的犯罪行为人潜在的犯罪心理动机等等。完成上述工作假设的目的在于

犯罪心理画像分析

犯罪心理画像分析 案情简介:案发时间为2004年1月5日晚11点左右,案发地点为一个郊区养鸡厂的门房内,被害人董全,系男性,养鸡厂看门职工。养鸡厂坐北朝南,南邻一条水泥路,水泥路南侧有一处机井,再往南是一个灰坝场,养鸡厂西侧有一个废旧厂房;养鸡厂有东西两个门,内有两个空养鸡房和一个养鸡房,案发现场在西门门房内,东门门上有明显的蹬踏痕迹,西门门房前空地上有明显厮打的痕迹,门房的门锁被破坏;被害人头朝东,倾斜的躺在屋内沙发上,怀抱着沙发的坐垫,屋内低柜、地上、床右侧低柜、床上都有被翻动的痕迹,里间冰箱被打开;被害人外套、羊毛衫都有被锐器刺穿的痕迹,并有明显血迹,被害人尸体右眉毛部、右脸颊部、左颈部、嘴部有明显伤痕并有出血现象,右胸心脏处、左肋部、左腹部有锐器伤,被害人尸体背部有明显紫红色大片状尸斑,致命伤为右胸心脏处的锐器伤,刺破心脏而使心脏破裂导致被害人死亡。 犯罪重建报告:2004年1月5日晚上11点左右,犯罪嫌疑人自水泥路路过被害人所在的养鸡厂,看到养鸡厂门房内未开灯,以为无人,便从养鸡场东门攀门而入,绕至西门门房处将门踹开,准备实施盗窃,此时被害人正巡查养鸡厂,听闻门房处有响动,便至西门门房处查看,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与犯罪嫌疑人在西门与门房之间的空地处发生厮打,致使被害人嘴部和脸部受伤出血,因犯罪嫌疑人有锐器,被害人被犯罪嫌疑人控制后拖进门房内沙发上,由于门房内有灯光,被害人认出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怕事情暴露,便用左手扼住被害人的

颈部,右手持锐器捅向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恐被害人不死,向其的左腹部、肋部和右胸心脏部位猛捅4、5下,被害人因被犯罪嫌疑人捅伤后痛苦万分,便随手拽出沙发坐垫捂住受伤部位,但终因锐器刺破心脏而死亡,犯罪嫌疑人杀死被害人后,在屋内翻找财物后慌忙逃窜。 1、本案案发时间为晚上11点左右。被害人衣着较为整齐(见图22),说明还未睡觉;被害人背部、臀部形成了紫红色大片状尸斑,应为扩散期尸斑(见图39),说明死后12—24小时左右;侦查人员到达案发现场(见图16、17),根据阳光照射角度可推测出应该是早晨8点至10点之间;综上所述,本案案发时间应为晚上11点左右。 2、犯罪嫌疑人从养鸡厂东门攀门而入。养鸡厂东门远离被害人所住门房(见图11),不易被发现;东门门外侧有明显蹬踏痕迹(见图191),说明犯罪嫌疑人是从东门攀门而入。 3、犯罪嫌疑人认为屋内无人而将门锁破坏。门锁从外侧被破坏(见图18),说明当时被害人并不在屋内,犯罪嫌疑人将门锁破坏,企图入室盗窃。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在门房外发生厮打。养鸡厂西门与被害人所住门房间空地处有明显厮打痕迹(见图17),说明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在此处进行过厮打。 5、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控制后拖至屋内沙发出将其杀死。西门门房前空地处虽有厮打痕迹但并无血迹(见图17),说明被害人并不是在此处被杀死的;被害人尸体出于门房内沙发上且屋内茶几摆放整齐(见图20),说明被害人是在屋内已经被控制并被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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