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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简答题

国际经济法简答题
国际经济法简答题

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和商品的作

责任、货物、赔偿金额、保函、索赔单、预约保险单、重复保险单、保险

1作,以提高生活水平,保障充分就业,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增加货物与服务的生产和贸易。合理开发利用世界资源,保护和维护环境。2)通过实施切实有效的计划,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适应其经济发展需要。3)通过互惠互利的协议安排,实质性的降低关税,减少其他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消除歧视待遇。4)维护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成关贸总协定的目标,发展一个综合的更加有活力的、持久

1与管理其统辖范围内的各项协议与安排的实施运行,并为执行上述各项协议提供统一的机构框架。2)为今后多边贸易谈判提供论坛和场所。3)按一体化争端解决规则程序,解决各成员之间的贸易纠纷。4

)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相关国际组织合补贴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禁止使用的补贴,可申诉的补贴和不可申诉的补贴,规定不同的补贴允许采取的措施。禁止使用的补贴分为出口补贴、进口替代的补贴。不可申诉的补贴包括;普通性补贴;在订立合同的基础

上扶持企业的科研活动,提高教育,建立科研设施;扶持落后地区;为适1年及其死后50年。2)电影作品的保护其显示在作者同意下自作品公之于众后50年期满。如自作品完成后50年内尚未公之于众,则自作品完成后50年满。3)不具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保护期自其合法公之于众之日起50年。如在公之于众后50年内作者身份公开或确定,则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内。4)摄影作品和作为艺术作品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限不应少于自该作品完成

歌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的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提供调停和仲裁的便利(第一条第二款)。ISCID 并不直接参加调节和仲裁,只是提供调解员和仲裁员名册,供投资者和缔约国选择,依公约组成特别委员会或仲裁庭进行调节和仲裁。条件:1、关于当事人的资格(主体资格的条件)2、当时双方的同意(主观条件)3

、投资争议的法律性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

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特征:1、海外投资保险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的,它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投资为目的。2、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而且被保险的私人直接投资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3、海外投资保险的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如征用险、外汇险、战争险。4、海外投资保险的任务,不但是像民间

保险那样在于进行事后补偿,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这一任务通常是结国际私人投资关系,及所涉及的致使外国自然人、法人、其他民间组织、企业团体及机构所作的投资,不包括政府间或国家组织与政府间的资金融通关系,如贷款、援助等。2、国际投资法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3

、国际投资法既包括国内法规范,也包括国际法规法,两者相互补充,构成方法的一种,租赁公司所承受的不是贩卖危险,而是信用危险,但二者仍有一些不同之处,例如融资租赁租金构成不同于借贷契约借款人应偿付的本金加利息;借贷契约不涉及物件的使用关系而融资租赁以物件的使用为中介;融资租赁使用期满后承租人对于相当于融资担保的租赁物享有三项选择拳即返还租物,续租和回购。而借贷契约期限期满后,如果借款人已

以还本付息,则借贷担保物当然回归国际金融领域无法律秩序的历史。1、协议对国际金融关系的主体,特别是对从事跨过业务的国际银行资格提出了法律性要求。2、协议对国际金融关系的客体,通过巴塞尔体制的实施确定了国际监管对象。从而改变了以往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不加控制的状态。

《巴塞尔协议》规范的主要的是银行的表内业务。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上的许多银行、跨国银行的“表外业务”发展十分迅猛,有的甚至超过了其“表内业务”(资产负债业务),而成了银行的主要业务收入。于是,如何规范和监管国际金融活动中的表外业务,逐渐成为《巴塞尔协

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跨过纳税人的跨过所得。所谓跨过所得就是指所得的来源地与所得收益人居所地不在同一国境内的所得,它主要包括两类:本国居民来源于外国的所得;非本国居民的外国人来自本

体和纳税主体,前者是指国家,后者

准;销售合同缔结地标准;商品交付之前的储存地标准;商品使用地标准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这些争议包括:1、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争议。3、外商投资企业相互之间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其他法人、自然人及或经济组织之间的争议。4、涉及外国法人、自然人及或其他经济组织利用外国的国际组织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资金、技术或服务进行项目金融、招标、工程建筑等活动的争议。5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或特别授权由仲裁委员会受金融票据,主要是汇票。货币用于计价结算,汇票主要用于作为支付手段。 20、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检验条款。 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机构;

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与复验的时间、地点与索赔;检验标准与方法;商检人订立合同是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就一般情况而言,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具体来说,构成不可抗力事故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该事故是在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2、事故是在订立合同时,双方不能预见的。3、事故不是由任何一方的疏忽或过失引起的。4

、事故的发生是不可国法律的条款称作法律适用条款。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各国都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这些法律可以是当事人的国内法;可以是第三国法律;可以是与合同有联系的,也可以是与合同并无联系的法律;可以是国际公约,也可以是国际商业惯例。在选择方法上可以有以下几种:单一选择、多边选择、无准据

品质、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书面文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议付货款并据以进行索赔的重要法律文件。法律效力如下:1、是货物进、出海关的凭证。是征收或减免关税的必备条件。3、是买卖双方履行合同义务、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的有效凭证。4、是结算运费的凭证。5

、是进行索赔、出。2、内容必须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3、要约

2、与要约的条件保持一致。承诺应在要约有效的时间内作出。4、承诺必须体,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但由于个人受物力、财力所限,因此个人在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发挥的作用有限。2、法人。包括法人、法人集团、跨国公司等。是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最活跃的,也是数量最多的部分,起着举足轻重作用。

3、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和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

际组织和法人,跨国公司之间具有签订协议的能力,有进行法律诉讼的能力。4、国家。国家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

合同、跳跃和谐题,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他享有不可被剥夺的航前和开航时恪尽职责使船舶适航,其具体含义有三点: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船舶适用与航行;船员的配备、船舶装备和供应适当;船舶要适合货物的安全运送和保管。2)适当和谨慎的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3)按照约定的或习惯航线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2、承运人的责任豁免。《海商法》列举了14种情况下免除承运人依法承担的责任。他们是:1)承运人对船长、船员、领航员或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过失,2)非承运人过失发生的火灾。3)天灾、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意外事故。4)战争或武装冲突。5)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司法扣押。6)罢工停工或劳动受到限制。7)海上救助或企图救治人命或财产。8)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其他代理人的行为。9)货物的自然特性或固有缺陷。10)货物包装不良或标志欠

缺、不清楚。11)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12)非承运人或其他受雇人、代理人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13)运输活动物固有的特殊风险造成的活动灭失或损害。14)依照协议或法律或惯例将货物运载在舱面上,因这种装载的特殊风险造成的货织设有部长即会议、总理事会、分理事会、专门委员会、总干事和秘书处

求其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包括要求买方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或对不符合规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或提交替代物等。买方可通过法院强制手段强迫卖方履行以上义务。根据公约的规定,实际履行应满足以下条件:1)买方不得采取与这一要求相抵触的救济方法。2

)买方应给与卖方履行合同的宽限期。3)当卖方不交货时,只有这种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能要求提交替代物,而且应在发现交货不符时,将这一要求及时通知对方,4)法院是否做出实际履行的判决

收获待运提单。2、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3、按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4、

按运输方式分为有达提单、专船提单或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单据或联合运输单据。5、按运费支付时间分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列付提单。6、租船提单。1)当租船人运送的是自己的货物时,船东签发的提单起证据的作用,提单要服从租船合同的约束。租船人与船东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为准。2)当租船人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第三者即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时,其性质和班轮运输提单一样,提单适用《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与托运人、提单持有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以提单为准,但船东与租船人的权利义务以地震、飓风、雷电等恶劣气候和自然灾害。2、意外事故。置于航行有关的如触礁、颠覆、碰撞、失踪等意外事

故。3、外来风险。包括:1)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对于实际全损,保险人给与赔偿,对推定全损,由被保险人选择,如按实际全损进行索赔,则必须项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否则按部分损失进行索赔。2)部分损失,分为共同海损,单独海损

条款分为一般保险条款和特殊保险条款。一般保险条款包括三种基本险别: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特殊保险条款包括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件。2、将纺织品服装和农产品贸易纳入多边贸易规则管辖。3、强化了管理多边贸易的法律规则框架。4、完善了管理多边贸易的机构体制。5、

谈判达成了《服装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6、谈判贯彻了1986则之一,他要求一国在经济管关系中给与另一国国民的优惠待遇不应低于该国现在和未来给与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关贸总协定第一条规定了这项原则,其含义是:一成员就任何一项原产于另一成员的进口产品给予另一成员在关税或其他方面的优惠,必须立即无条件的给与原产于其他成员的相同或类似的进口产品。具体适用范围是:1)在征收进出口关税方面。2)在征收与进出口有关的各种费用方面。3)征收上述税费的方法。4

)与进出口有关的规章手续。5)进口货物的国内税费,影响进口货物销售的法律、规章和要求。6)例外条款中允许实施数量限制的行政管理措施。这项原则具有多边化、制度化、无条件的民事权利方面给与其境内的外国国民不低于其给予本国国民享受的待遇。GATT 第三条确认了这一项原则,其含义是:一缔约方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方时,进口方不应直接间接的对该产品征收高于本国相同或类似产品

的国内税和国内费用,在关于产品在国内销售的法律规章实施方面,不得用来歧视外国进口产品,保护本国产品。这项原则适用于进口国对进口产品采取的不合理的国内税和国内规章方面的措施,要求进口产品一旦被课征关税和其他通关费用入境后,就应与国内产品享有同等待遇,不应再随意征收高于相同或类似国内产品的税费,使之在进口国国内市场中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此原则不适用于边境权利。2、成员间互不适用WTO 协议和多边贸易协议。3、一般例外。4、

3、普通许可协议。

4、交叉许可协议。原则,其目的是解决在工业产权方面外国人在本国的法律地位问题,即在成员国之间应给予何种保护。《巴黎公约》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包括以下方面含义:1、任何成员国国民,在保

护工业产权方面,应在其他成员国内应享有各该国法律现在或今后给予各国国民的各种利益。2、被请求保护的国家不的要求成员国国民必须在该被请求国有永久住所或营业所才能享有的国民待遇原则。3、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凡在公约成员国领土内有永久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也享有与公约成员国国民同样的待遇。4、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权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明确的予以保留,

容如下:

1、接受申请的机构。

2、对非成员国的国民待遇原则。

3、申请国际注册的内容及注册。

4、

国际注册的效力。5、国际注册的有效期。6、国际保护的放弃。8、所有人国家变更引起的国际商法措施。2)政府政策声明。3、行政措施。4、国家合同形态。2、关于对外国投资者的规定。1)国民待遇标准。2)最惠国待遇标准。3)国际标准。4)公平与公正待遇。3、对外国投资的安全与利益给予保护。1)关于国有化征

收与补偿方面的保证。2)关于外国投资利润,原本及其他合法收入转移的保证。4、对外商诉讼权的保护。5、针对法律的变化可能给外国投资带来位相当重要,其承保机构要成承保以下五种风险:1、货币汇兑险:是指东

道国采取的任何措施,限制将其货币转换成可自由使用货币或担保权人可接受的另一货币,并兑出东道国境外。2、征收和类似的措施风险。包括直接征收,更包括间接征收。 3、违约险:是机构的一个创新,专指东道国政府违法投资合同的行为。4、战争和内乱险。机构对东道国领土内的任何军事行动或内乱提供担保。5、其他非商业

仅限于国际私人投资关系。2、国即投资法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3、国际投资法既包括国内法规范,也包括国际法规范,两者相互补充,构成统一

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

1、海外投资保险制石油正盈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投资为目的。

2、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而且被保险的私人直接投资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

3、海外

投资保险的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如征用险、外汇险、战争险。4、海外投资保险的任务,不但是像民间保险那样在于进行事后补偿,而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

海外投资保险人是指根据各国立法与实践,负责实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行作为贷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向其他国家的借款人提供的商业贷款。它的基本特征在于:1、商业银行贷款和贷款人除须为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外,原则上不受特定身份的限制。2、商业银行贷款的利息率通常以国际金融市场利率为基础。3、商业银行贷款主要为定期贷款和中短期贷款。4、商业银行贷款用途不受特定范围限制。5、商业银行贷款原则上首先受到意思自治原则和相关国家国内法的支配及司法

机构。2、实行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金汇兑本位制。3、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指。4、基金组织提供资金调节国际收支。5

、取消外汇制度。

布雷顿森林制度对成立世界经济发展和国际金融相对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1、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2、缓和了国际收支困难。3、促进了国际投资和资本国际化。4、建立多边支付体制,加强国际合作。但其存在根本的缺陷:1、储备制度的缺陷。2、国际收支调节机制缺陷。3、由于美元享有一种特权,美国可以利用美元夸大对外投资活动,弥补国际收支赤字和

币的兑换性与对国际支付采取的措施。3、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以及储备资产的供应方式。4、国际收支的调节

化。3、扩大特别提款权的作用。4、扩大基金组织的份额。5、扩大对发展标准。2、居所标准。3、住所和居所相结合的标准。4、国籍标准。5、意向标准。

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1、法人实际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2、法人登记注册地标准。3、法人总机构所在地标准。4、控制选举权标准。5、当纳税人在某一国有永久性住所,应认为它是该国的居民。如果他在缔约国双方同时具有永久性住所,应认为它是与其人身关系和经济关系更密切的所在国的居民。2)如果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国无法确定,或在缔约国任何一方都没有永久性住所,应认为是其有习惯性居住所在国的居民。3)如果他在纳税国双方都有或都没有习惯性居所,应认为是其国籍国的居民。4)如果他同时具有缔约国双方的国籍,

或者不是其中任何一国的国民,则应由缔约国双方的主管部门通过协商解决其居民身份。2、法人居民身份冲突的解决:如果某个法人依照缔约国双方的法律,同时被认为是双方国家的居民纳税人,应该判定该法人是实际管理控制中心所在国的居民。如果国际航运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船舶上,则由该船舶的母港所在国向其行使居税收管辖权;如果没有母港,则判定该企业的居民身份以这些船舶经营者的居民身份为标准,这些经营者是哪国的居民,哪个国家就向这个企款。3、包装条款。4

、价格条款。5、装运条款。6、保险条款。7、支付条款。8、检验条款。9、不可抗力条款。

价格。4、部分固定价格,部分滑动价格。

2、货物特定化后在交货时所有权发生转移。

3、货物特定化后,以双方当事人的意图决定所有权转移。

4、订立物权合同转移货物所有权。

5、交货时所

失划分原则。3、国际惯例优先。4、

即的无条件的给予任何其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不低于它给予其他国家类似的服务和服务提供的这的待遇。 特点:首先,给会的标准是“不低于”给予其他国家类似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其次,此待遇具有普通性,给惠在多边基础上实施,即包括具体承诺领域,也包括未作承诺的领域,并且要给与服务提供者和所提供的服务。第三,此待遇有更大灵活性,它允许各成员采取两方面的例外措施,一是援用第二条第二款,另一种是普

遍的,永久性的例外,WTO 成员可以在符合条件时援用。

1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2

1924年统一。1931年

6月2日生效。目前有87个成员国,《海牙规则》在制定时代表当时主要航运大国的利益,侧重于对船东利益的保护,因此,在执行中颇受3

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

率、总保险金额,承保期限等事先予

和。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关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中法律规范

通常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续展权、

(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

具有融资、

指成员国国民向各成员国申请的专利与其在其他成员国或非成员国为同一发明而取得的专利相互独立、各不相

18、外资企业:主要是指,根据东道国法律,在东道国境内设立的全部或大部分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

税,目的是阻止倾销产品进口和消除

包装、标记、产地、残损等进行查验

例、限制性贸易做法、违背公平贸易

构,是根据1994年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国居民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进行征税

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

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由自己或授权另一家银行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

同安全,有意和合理的作出特别牺牲

视为与合同的其他条款分离地、独立地存在的条款或部分,国际商事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失效以及存在与否,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仍可以依据仲裁协议提出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简答题汇总

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贯穿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导思想,指的是这些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核心。包括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和有约必守原则。 (2)国际经济法规范是由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涉外经济法或民商法等互相交叉渗透而形成的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因此,从整体上说,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各类规范中的基本原则,既不是只由单一主权国家通过国内立法独自加以制定,也不是只由少数几个主权国家通过国际条约联合加以确认。 (3)调整国际经济关系过程中,某些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只有获得国际社会广大成员即众多主权国家的共同认可和普遍赞同,才能逐渐形成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2、简述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作用。 答:(1)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公法中最基本的原则。 (2)享有主权,意味着有权独立自主,也意味着在国际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不俯首听命于任何其他强权国家。 (3)本来,国家主权是一个涵义相当广泛的概念,既包括国家在政治上的独立自主,也包括国家在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诸方面的独立自主,即既包括政治主权,也包括经济主权、社会主权以及文化主权等等。 (4)第三世界众多发展中国家从实践中深刻地认识到:经济主权和政治主权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 3、简述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

答:(1)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和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 4、简述全球合作原则。 答:(1)强调全球各类国家开展全面合作,特别是强调南北合作,以共谋发展,这是始终贯穿于《宣言》、《纲领》、《宪章》中的一条主线。《宪章》对于全球合作、共谋发展这一主题,就其基本目标、基本范围、首要途径以及中心环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2)全球合作的基本目标:实行世界经济结构改革,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关系和国际经济新秩序,使全球所有国家都实现更普遍的繁荣,所有民族都达到更高的生活水平。(3)全球合作的基本范围:一切国家都有责任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在经济、社会、文化、科学和技术等各种领域中通力合作,以促进整个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 (4)全球合作的首要途径: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且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地和切实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性经济、财政、货币问题的国际决策,从而公平地分享由此而来的各种经济利益。 (5)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一切国家都应严格尊重他国主权平等,不附加任何有损于他国主权的条件,对发展中国家加速本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各种努力,给予合作,按照这些国家的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提供有利的外部条件,扩大对它们的积极支持。换言之,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在于开展南北合作。 5、简述有约必守原则。 答:(1)有约必守原则乃是国际经济法必不可少的主要基石之一。

电大《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电大《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 答案 中央电大开放本科国际经济法网考复习题及参考答案注:部分案例题见补充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 )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A.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 B.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C.公平互利原则 D.最惠国原则正确答案:D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A.国民待遇原则 B.早期公开原则 C.优先权原则 D.独立性原则正确答案:ACD 3、《保护工业产权公约》规定的原则不包括 A.国民待遇原则 B.优先权原则 C.专利权和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 D.强制许可原则正确答案:D 4、《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责任,限于() A.在开航前和开航时 B.开航前

C.航行中 D.开航后至到达目的地时正确答案:A 5、《海牙规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年 A.半 B.一C.二 D.四正确答案:B 6、《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 A.过失责任制 B.严格责任制 C.无过失责任制 D.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正确答案:D 7、《海牙规则》所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 A.仓至仓 B.钩至钩 C.接到交 D.事故发生时正确答案:B 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承诺通知中对下列哪些内容有所添加、限制,则被认为是非实质性改变了要约内容的附有条件的承诺? A.货物质量B.货物的原产地证 C.交货日期D.货物数量正确答案:B 9、《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以适用的货物买卖包括哪个? A.船舶的买卖 B.电力的买卖 C.飞机零部件的买卖 D.股票和债券的买卖正确答案:C 10、《世界版权公约》规定

2019年10月全国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真题

2019年10月全国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真题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关贸总协定》中构成多边贸易制度基石的具有多边性、普遍性、无条件性的待遇是 A.差别待遇 B.国民待遇 C.公平待遇 D.最惠国待遇 2.以下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是 A.甲国注册的A公司与乙国注册的B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 B.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与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 C.甲国的A公司与B公司在乙国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 D.甲国的A公司与B公司在甲国签订在乙国履行的货物买卖合同 3.以下贸易术语中,规定由买方订立运输合同的是 A. CFR B. CIF C. FOB

D. CIP 4.对于根本违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不同于非根本违约的救济方法是 A.损害赔偿 B.实际履行 C.解除合同 D.给予宽限期 5.提单的首要条款规定的是 A.提单的基本权利义务 B.提单适用的法律 C.提单的管辖权 D.提单的免责情形 6.海上货运保险中,平安险不赔的是 A.自然灾害造成的推定全损 B.自然灾害造成的共同海损 C.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D.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7.海上货运保险的三种基本险别依承保范围由小到大排列正确的是 A.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B.水渍险、平安险、一切险 C.平安险、一切险、水渍险 D.一切险、平安险、水渍险 8.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

电大《国际经济法形成性考核册》版作业答案含简答题

2012年电大《国际经济法形成性考核册》新版作业答案 《国际经济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一 一、错、错、错、错、错、错、对 二、1、C, 2、A,3、C,4、B,5、B,6、D,7、C,8、B,9、A,10、B,11、C,12、C三、ABD、ABCD、AB、BCD、ABCD、ABCD、QBCD、ABCD、AB、AC、AC 四、1、试述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 答: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 2、试述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主要作价方法。 答:货物的作价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固定价格、滑动价格、后定价格、部分固定价格,部分滑动价格。 五、案例一:合同未成立。理由:芬兰的公司对包装条件做了实质修改,构成反要约。 案例二:合同成立。理由:该要约系不可撤销要约,在接到要约的当天,A&AT即以电话将告知绿色 公司表示完全接受要约。合同日期就为10月11日,理由是在要约未规定承诺的方式下,以电话告知比邮寄 的方式快,符合《公约》第二十三条规定。 《国际经济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二 第一至三题参考答案 一、对、对、错、对、错、错、错、错、错、错、错、错 二、CCACA ACABB DDDBB BABAB B 三、ACD、BC、BCD、ABD、ACD、BCD、ABCD、BCD、ABD、ABC、ABD、BCD、ABD、AB、ACD、AC、ABD、AC 四、1、试述承运人的责任与承运人的责任豁免。 答:(一)承运人的责任。《海商法》第47、48、49条规定了承运人必须履行的最低限度责任:(1)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恪尽职责使船舶适航,其具体含义有三点:a、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船舶适用于航行;b、船员的配备、船舶装备和供应适当;c、船舶要适合货物的安全运送和保管;(2)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3)按照约定的或习惯航线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 承运人的责任豁免。《海商法》第51、52、53条列举了14种情况下免除承运人依法承担的责任。它们是:(1)承运人对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员,在航行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义务。(2)火灾,但由于承运人的过失所引起的除外。(3)天灾、海上或其它可航水域的危险和意外事故。(4)战争或武装冲突。(5)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司法扣押(6)罢工、停工或劳动受到限制。(7)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8)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9)货物的自然特性或固有缺陷。(10)货物包装不良或标志欠缺、不清楚。(11)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12)非承运人或其受雇人、代理人过失造成的其它原因。(13)运输活动物固有的特殊风险造成的活动物灭失或损害;(14)依照协议或法律或惯例将货物装载载舱面上,因这种装载的特殊风险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 2、试述什么是共同海损、单独海损和单独费用。 答:共同海损指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

国际经济法试题解析

1、《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服务贸易的方式,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协定规定的服务贸易? A.中国某运动员应聘到美国担任体育教练 B.中国某旅行公司组团到泰国旅游 C.加拿大某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D.中国政府援助非洲某国一笔资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服务贸易总协定》通过四种服务贸易方式来调整服务贸易。即(1)跨境供应,从一国境内直接向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服务产品的流动(不需要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实际流动);(2)境外消费,在一国境内向其他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的流动;(3)商业存在,外国实体在另一国境内设立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即外国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其他国境内设立的机构提供商业服务--设立当地机构,如银行、保险;(4)自然人的存在,一国的服务提供商通过自然人到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如工程承包。据此可知,选项A属于自然人的存在,选项B属于境外消费,选项C属于商业存在,而选项D不属于这四种服务贸易方式之一。 2、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 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国际经济法习题3

国际经济法习题3

第三编国际投资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是( )A私人专业保险公 司 B官办专业保险公司 C公私合营专业保险公司 D美国在其境外设立的专业保险公司 2.有关《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下列判断,哪项是正确的() A贸易协定,不涉及投 资 B投资协定,不涉及贸易 C含有投资内容的贸易协 定 D货物关税协定 3.限制外国投资范围是下述哪项原则的合理例外? () A.最惠国待 遇 B.普遍优惠待遇

C.国民待 遇 D.差别待遇 4.美国海外投资保险的承保机构是 ( ) A.黑尔梅斯信贷担保股份公 司 B.海外私人投资公司 C.通产省出口保险 部 D.PWC复审股份公司 5.根据中法投资保护协定,下列哪项属于东道国对外资征收的前提条件?( ) A.为了某些个别企业的利 益 B.针对不同企业采取不同方式 C.不给予补 偿 D.按照法律程序 6.《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所规定的投资待遇有差异时,应以哪一待遇为准?( )

A.待遇最高 者 B.最惠国待遇 C.国际法上的公正、平等待 遇 D.国民待遇 7.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投资法制的特点是 ( ) A.规定了外资待遇 B.规定了征收的补偿原则 C.各成员的承诺是以共同宣言作出的,具有充分的灵活性 D.规定了外资的保护 8.下面有关TRIMS协议的陈述,正确的是( ) A.该协议适用于知识产 权 B.该协议禁止当地成分要求 C.该协议适用于服务贸 易 D.该协议允许贸易平衡要求 9."缔约任何一方的国民和公司在缔约另一方境内的投资、收益及与投资有关的商业活动所享受

的待遇,不应低于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国民和公司所享受的待遇",这一规定是属于( ) A.最惠国待遇条款 B.普惠制条款 C.优惠制条款 D.国民待遇条款 10.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陆续与我国政府签订双边投资协定的国家大致有( ) A.20余个 B.40余个 C.80余个 D.150余个 1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商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 A.49% B.25% C.51% D.50% 12.东道国通过合同约定或立法规定,向外国私人投资者作出承诺,保证外国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致因该国法律或政策的改变而受到不利影响的条款,称为( ) A.艰难条款 B.调整条款 C.重新协商条款 D.稳定条款 二、多项选择题 1.国际投资软环境包括() A 自然地理条件 B 基础设施条件 C 管理条件 D 政治和法律条件 2.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双边投资协定中的“投资”()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 00246)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o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依《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卖方订立运输合同的是A.FOB B.EXW C.CIF D.FAS 2.CFR这种贸易术语适用于 A.水上运输方式 B.航空运输方式 C.铁路运输方式 D.各种

3.在国际航空运输中,依《华沙公约》规定,承运人对货物和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于每公斤 A.100金法郎 B.150金法郎 C.200金法郎 D.250金法郎 4.依据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部分损失包括单独海损和 A.实际全损 B.推定全损 C.共同海损 D.意外损失 5.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银行可以拒绝付款的情况为A.货物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 B.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C.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台风灭失 D.发票与提单不符 6.中国某海关在对M企业进口的葡萄酒征收关税时,按照该企业进口报关时申报单上的 价值征收关税的方法属于 A.从量税 B.从价税 C.混合税 D.价值税7.依据《反倾销协议》,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是指当倾销幅度小于出口价格的 A.8% B.6% C.4% D.2%8.中国大陆的李先生通过互联网向美国亚马逊公司订购工程专业图书3本,此服务属于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 A.境外消费 B.跨境提供 C.商业存在 D.自然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十年期末考试单项选择题库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十年期末考试单项选择题库 (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 说明:试卷号码:1042。 资料整理于2020年6月25日,收集了2007年7月至2020年1月的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2020年1月试题及答案 1.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D)D.有关预防刑事犯罪国际合作的法律与制度 2.在承诺生效时间上,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采用的是以下哪一项原则?(B)B.到达生效原则 3.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依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C)。C.根本违反合同 4.某远洋运输公司签发了一份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填写为“凭指示(To order)”,该提单的转让适用(A)。 A.背书转让 5.依据中国《海商法》有关承运人免责的规定,以下情况中,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的是(B)。B.因船上冷冻舱冷冻设备失灵造成的冻猪肉腐烂 6.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分一般保险条款和特殊保险条款,以下哪一项属于特殊保险条款(B)。B.战争险 7.商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构成倾销,以下哪一项不是认定正常价格的标准(C)。C.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平均价格 8.在《伯尔尼公约》版权保护原则中,不包括(B)。B.强制许可原则 9.以下哪一项不是国际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D)D.国际金融机构的职责 10.2017年3月,甲国公民杰夫欲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一项在甲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国与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成员国。关于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B.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应依据《纽约公约》的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 2019年7月试题及答案 1.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D)D.有关预防刑事犯罪国际合作的法律与制度 2.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在CIF条件下,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是(D)。D.在装运港货物装船时 3.2017年8月11日,中国甲公司接到法国乙公司出售某种设备的发盘,有效期至9月1日。月12日,甲公司电复:“如能将每件设备价格降低50美元,即可接受”。对此,乙公司没有答复。8月29日,甲公司再次致电乙公司表示接受其8月11日发盘中包括价格在内的全部条件。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C.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新要约,此时合同还没有成立 D.乙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 4.假设某一份提单,在收货人一栏填写的是“交与持票人”的字样,船名一栏写明“远大号”(某一远洋货轮的名字),运费一栏写明“运费到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B)。B.该提单为不记名的、已装船、运费到付提单 5.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领域,若货物全部毁灭或因受损而失去原有用途,或被保险人已无可挽回地丧失了保险标的,该情况属于承保损失中的哪一类?(A)A.实际全损 6.依据陆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对于下列哪一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D)。D.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地震 7.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该协定适用的服务贸易类型,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其规定的服务贸易?(B)B.国际工程承包 8.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如下表述错误的是(D)。D.一般禁止实行数量限制原则是TRIPs协议的基本原则之一 9.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一般商业保险制度相比,其承保的风险仅限于(A)。A.政治风险 10.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国际税收关系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规范,下列关于国际税收关系的描述正确的是哪 1

国际经济法概论简答题浓缩版

一、简答题 1简述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1)各国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总体现)(2)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 监督权(4)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5)各国对世界性贸易大政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2.如何确定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1)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可以通过归纳方式或客观方式来 确定。(2)前者指通过国际经济组织基本文件来考察,后者指通过国际法原则来考察。(3)运用客观方式确定时,国际经济组织应具备下述条件才具备法律人格:具有比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更高级的组织;建立本身的机构;具有特定的任务;独立于其成员,能表达自己的意志 3. 简述1958年《纽约公约》调整的事项以及我国对该公约所作的保留。1958年《纽约公约》全称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该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应承认当事人双方订立的书面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并应相互承认和执行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所作出的 仲裁裁决。1986年我国加入该公约时,对其作出了“互惠保留”和“商事保留”。 4.简述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特点。(1)许可贸易合同是一种长期性的合同;(2)许可合同大多为多项内容相结合的合同;(3)许可合同是内容比较复杂的合同,条款多,涉及面广;(4)许可合同一般都要经过各国有关当局审查批准后才能生效。 5.简述国际技术转让的基本方式:国际技术转让的基本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非商业性的技术转让。主要是指国家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间以签订经济技术合 作协定的方式而进行的技术转让。具有无偿性特点。一种是商业性的技术转让。即通常所说的国际技术贸易。具有有偿性特点。具体又有两种主要方式:一是技术贸易;二是技术投资。 6. 简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牙买加协定》对原《基金协定》所作的主要修改。1978年4月,《牙买加协定》生效,从以下三方面对原《基金协定》作了修改:第一,允许各成员国自由选择汇率制度;第二,实现了“黄金非货币化”;第三,建立了特别提款权制度。7.简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在汇率安排方面的一般义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之一是促进成员国汇率的稳定。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以下称《基金协定》)的规定,成员国在汇率安排方面承担以下一般义务:(1)尽量以自己的经济和金融政策来达到促进有秩序的经济增长这个目标,既有合理的价格稳定,又适当照顾自身的状况。(2)努力通过创造有秩序的基本经济和金融条件和不会产生反常混乱 的货币制度以促进稳定。(3)避免以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制度妨碍国际收支的有效调整或取得对其他成 员国不公平的竞争优势。(4)奉行与《基金协定》第4条第1款所规定的保证不相矛盾的外汇政策。 8. 简述关税的种类。(1)按征税目的分,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2)按征税对象分,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3)按待遇差别分,分为普通关税和优惠关税。 9.简述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是有关国家所主张的税收管辖权在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价值上发生重叠冲突的结果。这种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主要有以下三种:(1)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2)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3)两个国家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10.简述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来减轻或规避其就跨国 征税对象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1)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 (2)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 (3)资本弱化。 (4)套用税收协定 11.简述备用信用证与商业跟单信用证的区别:(1)备用信用证具有保函性质;商业跟单信用证是一种国际支付方式(2)备用信用证的开证人也可以是非银行机构;商业跟单信用证的开证人只能是银行。(3)备用信用证的开证人对借款人的追偿权一般为无担保 债权;商业跟单信用证的开证行所持卖方提交的提单等单据是开证行债

国际经济法概论简答论述

1.国际经济法的含义 答:国际经济法泛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也即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 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的简略过程。 答:从宏观上分析,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迄今经历了三个阶段:(1)萌芽阶段的国际经济法,(2)发展阶段的国际经济法,(3)转折更新阶段的国际经济法。 3.区分平等、不平等两大类双边国际商务条约的主要标准及其现实意义。 答:平等的双边国际商务条约:国力大体相当的两个拥有完全独立主权的国家在自愿基础上 签订的以互利互惠为内容的商务条例;不平等的双边国际商务条约:锅里国力相差悬殊的两个国家(其中一个国家主权不完整)之间,在一方受威胁或暴力而不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以 片面特惠为内容的商务条约。 4.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际经济秩序 答: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际经济秩序以《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 行协定》以及1947年在瑞士的日内瓦签订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为主要规则。 5.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法破旧立新的大体进程 答: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依赖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法破旧立新的大体进程主要表现在: 1.1955年亚非国家在万隆召开的第一次亚非会议; 2.196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自然 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 3.1964年成立的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是联合国在经济方面的常 设机构;4.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 序行动纲领》。此外,一系列国际商务多边公约的持续签订和国际商务惯例的不断形成。促进和丰富了国际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 6.对有约必守原则的限制包括的内容? 答:(1)合同或条约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2)合同或条约往往受“情势变迁”的制约 7.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公法的区别? 答: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从各自的总体上说,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具有不同的质的规定性,两者在部分内容上虽相互渗透和互有交叉,可以相互为用,但从整体上说,毕竟不 能相互取代。 8.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1)经济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全球合作原则 (4)有约必守原则 9.根据联合国大会的基本文献以及其他有关决议,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 答:(1)各国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 这是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总体现。一方面,独立自主地制定各种内国的和涉外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另一方面,独立自主地对外缔结或参加各类国际经济条 约,开展对外经贸往来,不受任何外来的干涉、压制和威胁。 (2)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各国境内的自然资源是该国人民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东道国对于本国境内的一切经济活动享有完整的、永久的主权,并且突出地强调对境内外国资本和跨国公司的管理监督权。

中央电大本科《国际经济法》历年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题库

中央电大本科《国际经济法》历年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题库 说明:试卷号:1042 课程代码:00585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本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2018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三、名词解释 16.先期违约:是指合同订立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17.倾销:倾销是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果因此对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已经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上阻碍某一国内产业新建,则依据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该倾销行为应受到谴责。 18.托收:出口方在发货后开给进口方或付款人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委托行)通过它在进口地银行(代收行)代其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方式。 19.《保护工业产权公约》(即<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巴黎公约》中的优先权原则是指已经在联盟(即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的一个成员国正式提出了专利、实用新型注册、外观设计注册或商标注册申请的任何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在规定的优先权期限内向联盟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申请时,优先授予其工业产权。 20.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指一国商业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向其他国家的借款人提供的商业贷款。 2018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三、名词解释 16.要约: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17.共同海损:共同海损是指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遇到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 18.指示提单:指示提单指托运人在收货人栏内填写“凭指示”或“凭某人指示”字样。指示提单通过背书可以转让,故又称作“可转让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得到普遍使用。 19.补贴:补贴是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境内的补贴接受者提供任何形式的财政资助、奖励或价格支持。 20.BOT:即建设(Build)-经营(Operate) -转让(Transfer)的缩写,是指政府通过合同授予私营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和建设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进行经营管理和商业利用,如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项目产品等方式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期届满时将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1

国际经济法简答题复习

国际经济法简答题复习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国际经济法》问答题复习资料试述东道国对外国投资所取得的主要管制措施(1)对外国投资股权比例的限制,(2)外国投资的审查与批准,(3)外资及其利润转移的限制;(4)对外资经营活动的管理。 试述居民税收管辖权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答:(1)住所标准,(2)居所标准,(3)住所和居所相结合的标准,(4)国籍标准,(5)意向标准。 试述CIF术语买方与卖方的主要责任答:CIF术语意思是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买卖双方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如下:卖方必须:(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2)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他货物出口手续,交纳出口捐、税、费;(3)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并将货物按惯常航线运至目的港,并支付运费;(4)自费投保,交纳保险费;(5)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买方则必须:(1)支付货物并接受卖方提供的交货凭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办理进口手续,交纳进口的捐、税、费;(3)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和费用。 试述什么是共同海损、单独海损和单独费用答: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分为共同海损、单独海损和单独费用。共同海损是指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做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单独海损是指货物因承保风险引起的不属于共同海损的部分损失。单独费用是为了防止货物遭受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或灭失而支出的费用。

试述牙买加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答:(1)浮动汇率合法化,(2)黄金非货币化,(3)扩大特别提款权的作用,(4)扩大基金组织的份额,(5)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 试述国际上对货物与承运人的责任豁免答:(1)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竭尽职责使船舶适航;(2)适当和谨慎地转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3)按照约定的或习惯航线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责任豁免有14种情况(略)。 试述国际上对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几种原则和做法答:(1)合同订立时间为所有权转移时间,(2)货物特定化后,在交货时所有权发生转移,(3)货物特定化后,以双方当事人的意图决定所有权转移,(4)订立独立的物权合同,转移货物所有权,(5)所有权于交货时发生转移。 试述GATT保障条款及采取保护措施的程序答:保障条款的含义是:当一成员国关税减让造成进口产品大量增加,以致对国内生产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该成员可以实施临时限制进口措施(保障措施),以保护相关产业;采取保护措施的程序(1)立案和调查(2)通知(3)协商。 试述国际经济法主体答:(1)个人,个人作为一般的民事主体,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2)法人,包括法人、法人集团、跨国公司等;(3)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上具有法人资格;(4)国家,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 试述提单及其作用,种类答: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根据这一定义,提单的作用有三点:(1)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2)提单

国际经济法第1阶段测试题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一阶段测试卷 考试科目:《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贸易)(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 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计15分) 1、在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虽然在整体上为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根据,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也被塞进了维护西方殖民主义既行利益的若干条款的 决议是(A) A、《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 B、《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 C、《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行动纲领》 D、《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2、“跨国法”理论的提出者是(B) A、英国学者施瓦曾伯格 B、美国学者杰塞普 C、日本学者金泽良雄 D、法国学者卡罗 3、《洛美协定》的产生,体现了(B) A、南南合作 B、南北合作 C、东西合作 D、北北合作 4、与中国、缅甸共同率先倡导处理国际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另一国家是(C) A、马来西亚 B、印度尼西亚 C、印度 D、泰国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被发价人对发价所作以下各项修改中, 属于“非实质性变更”的修改是(B) A、货物数量 B、发票份数 C、交货时间

D、争议解决方式 6、在以下国际贸易术语中,最适宜于集装箱运输的是(D) A、FOB B、CIF C、CFR D、FCA 7、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其所适用的“国际贸易”形式(D) A、仅为货物贸易 B、仅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 C、仅为货物贸易和技术贸易 D、包括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 8、依独占许可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该项合同技术,除受方使用之外(D) A、供方和任何第三方也可使用 B、供方可以使用,但任何第三方不得使用 C、供方不得使用,但任何第三方可以使用 D、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均不得使用 9、最常见的国际许可合同,其标的物(B) A、既包括专利,也包括商标 B、既包括专利,也包括专有技术 C、既包括商标,也包括专有技术 D、商标 10、美国首倡的“赫尔准准则”主张:东道国对外资被告征收(或国有化)所给予的补偿应 当(C) A、合理、及时、有效 B、适当、及时、有效 C、充分、及时、有效 D、公正、及时、有效 11、我国《海商法》中关于承运人延期交货责任条款制定的依据是(D) A、《海牙规则》 B、《维斯比规则》 C、《海牙一维斯比规则》 D、《汉堡规则》 12、为了船与货物的共同安全,在以下各项损失中,不构成共同海损牺牲的损失是(C) A、船舶有意搁浅 B、将船用物料充作燃料

国际经济法概论所有可能出的简答题

国际经济法概论所有可能出的简答题 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贯穿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导思想,指的是这些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核心。包括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和有约必守原则。 (2)国际经济法规范是由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涉外经济法或民商法等互相交叉渗透而形成的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因此,从整体上说,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各类规范中的基本原则,既不是只由单一主权国家通过国内立法独自加以制定,也不是只由少数几个主权国家通过国际条约联合加以确认。 (3)调整国际经济关系过程中,某些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只有获得国际社会广大成员即众多主权国家的共同认可和普遍赞同,才能逐渐形成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简述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作用。 答:(1)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公法中最基本的原则。 (2)享有主权,意味着有权独立自主,也意味着在国际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不俯首听命于任何其他强权国家。 (3)本来,国家主权是一个涵义相当广泛的概念,既包括国家在政治上的独立自主,也包括国家在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诸方面的独立自主,即既包括政治主权,也包括经济主权、社会主权以及文化主权等等。(4)第三世界众多发展中国家从实践中深刻地认识到:经济主权和政治主权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 3、简述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 答:(1)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和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 4、简述全球合作原则。 答:(1)强调全球各类国家开展全面合作,特别是强调南北合作,以共谋发展,这是始终贯穿于《宣言》、《纲领》、《宪章》中的一条主线。《宪章》对于全球合作、共谋发展这一主题,就其基本目标、基本范围、首要途径以及中心环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2)全球合作的基本目标:实行世界经济结构改革,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关系和国际经济新秩序,使全球所有国家都实现更普遍的繁荣,所有民族都达到更高的生活水平。 (3)全球合作的基本范围:一切国家都有责任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在经济、社会、文化、科学和技术等各种领域中通力合作,以促进整个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 (4)全球合作的首要途径: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且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地和切实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性经济、财政、货币问题的国际决策,从而公平地分享由此而来的各种经济利益。(5)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一切国家都应严格尊重他国主权平等,不附加任何有损于他国主权的条件,对发展中国家加速本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各种努力,给予合作,按照这些国家的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提供有利的外部条件,扩大对它们的积极支持。换言之,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在于开展南北合作。 5、简述有约必守原则。 答:(1)有约必守原则乃是国际经济法必不可少的主要基石之一。 (2)就国家间而言,“有约必守”指的是当事国一旦参加签订双边经济条约或多边条约,就在享受该项条约赋予的国际经济权利的同时,也受到该条约和国际法的约束,必须信守条约的规定,实践自己作为缔约国的诺言,履行自己的国际经济义务。 (3)就自然人、法人相互间或他们与国家之间的合同而言,“有约必守”指的是有关各方当事人一旦达成协议,依法订立合同,它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非依法律或当事人重新协议,不得单方擅自改变。

2020年7月(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0年7月(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 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码:1042;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本科;考试形式及比例: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D) A.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 B.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与制度 C.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D.有关预防刑事犯罪国际合作的法律与制度 2.在承诺生效时间上,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采用的是以下哪一项原则?(B) A.投邮生效原则 B.到达生效原则 C.了解生效原则 D.确认生效原则 3.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依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C)。 A.预期违反合同 B.重大违反合同 C.根本违反合同

D.合同落空 4.某远洋运输公司签发了一份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填写为“凭指示(To order)”,该提单的转让适用(A)。 A.背书转让 B.交付即转让,无需背书 C.普通债权债务的转让方式 D.根本不能转让 5.依据中国《海商法》有关承运人免责的规定,以下情况中,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的是(B)。 A.因船长指挥失误致使船舶碰撞造成的货物损失 B.因船上冷冻舱冷冻设备失灵造成的冻猪肉腐烂 C.强热带风暴使船舶剧烈颠簸造成货物碰撞带来的损失 D.托运人谎报货物重量造成船上吊杆折断,货物落海造成的损失 6.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分一般保险条款和特殊保险条款,以下哪一项属于特殊保险条款(B)。 A.平安险 B.战争险 C.水渍险 D.一切险 7.商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构成倾销,以下哪一项不是认定正常价格的标准(C)。

国际经济法试题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国际经济法学(一) 试题(重修) (2008 / 2009学年 第 二 学期) 一 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总分 1、 名词解释题(每题3分,共5题,计15分) (注:英语考生答前面的英文名词解释,先翻译成汉语,再解释。小语种考生答后面的汉语名词解释,直接解释就可以) 1. B/L (实际履行) 2. L/C (预期违约) 3. D/A (代位权) 4. Anti-dated B/L (托收) 5.International Tax Sparing Credit (国际逃税) 装

订 线 二、简答题(每题5分,共8题,计40分) 1.据《INCOTERMS2000》的规定,简述FOB、CFR、CIF三个贸易术语的异同? 2.列举中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做的保留?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4.按照收货人抬头划分,提单可以分成那几类?并简述这几类提单是如何进行转让的?

5.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时,银行承担那些义务?6.《INCOTERMS2000》对《INCOTERMS1990》做了那些重要修改?7.简述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8.简述提单的证据力? 班级

学号姓名

装 订 线 三、论述题(10分) 1、试论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规定的买卖双方均可采取的补救措施包括哪些?

班级学号姓名四、案例分析题(每题6分,共3题,计18分) 1.1994年12月,中国某出口公司A与香港某公司B成交一批商品,价值300万美元,B公司买断这批商品,然后再由B公司转口去西非。合同中包装条款定明:“Packing: all in plywood case of 10kg net and 2 cases to one bundle and junked.”。B公司如期通过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于1995年2月6日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A公司在审证时发现信用证上的包装条款 为:“Packing: all in plywood case of 10kg net and 2 cases to one bundle .”A公司为了安全收汇,按信用证上规定的包装要求交货。但在货物出运后的第八天,B公司致电称所有货物由于“no junked”而不能接受,由于所购货物是转口去西非的,B公司虽努力与西非方面协商,西非方面始终不接受此类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故B公司指示银行拒付。 问: (1)A按信用证上的要求交货是否妥当?为什么?如不妥应采取何种做法为妥? (2)B公司指示银行拒付,银行是否应当遵照“指示”?为什么? (3)B应采取何种做法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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