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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救援起复顶复法作业

铁路救援起复顶复法作业
铁路救援起复顶复法作业

铁路救援起复顶复法作业

一、基本作业方法

虽然机车车辆脱轨或颠覆后的情况千差万别,但在各种事故状况下采用的救援起复方法都是由基本顶复方法演变而来的。下面介绍几种基本顶复方法及作业程序。

1.端梁位两点顶复

参见图5—4—1,四轴货车前端转向架脱轨,转向架横跨在钢轨上,车轮分别落在钢轨两侧。

如果脱线车辆的底架与轨面的间距大于500mm,按下述方法在端梁位实施顶复作业:

(1)准备工作

①按第四章“吊索具使用指南”介绍的方法,用索具将转向架与车体捆绑在一起。

②在车辆前端下部与脱轨转向架之间,垂直线路穿入横移梁。横移梁架在线路的两根钢轨上,横移梁两端及中部用短枕木垫实。根据路基的松软情况,横移梁应高于钢轨面20~30mm。

③为防止顶车时车辆移动发生危险,须在车辆后端转向架下安放止轮器,止轮器应放置在轮对两侧。

④将两个横移小车分别放置在横移梁两端。在小车平台上设置套筒式千斤顶。从两端将小车推入车下,使千斤顶正对车架侧(边)梁。为防止打滑,千斤顶头部与侧(边)梁间应垫以硬木板、胶皮、棉纱等。

⑤将横移千斤顶及托架安放在横移梁的适当位置,使托架上的定位块落入横移梁的定位孔中。横移千斤顶的头部与小车相连,尾部与托架相连。

⑥按要求接好液压油管。对有些起复设备而言,要特别注意检查各油管接头上的进、出口标记,以防接错发生危险。

(2)顶复作业

①启动液压站,将控制阀手柄放在起升位置,使横移小车上的两个套筒式千斤顶同步起升,将车辆前端连同脱轨转向架一起平稳顶起超过钢轨平面。

②启动横移千斤顶,推动横移小车,带动其上面的套筒式千斤顶、车体一起在横移梁上平移,参见图5—4—1。

③当车辆中心与线路中心重合时,摆正转向架;将小车

上面的套筒式千斤顶和车体一起缓缓落下,使转向架轮对落在钢轨上。

④撤除油管,把千斤顶、小车、横移梁等从车下拉出。拆除车辆索具,清理现场后,起复作业完毕。

2.钩头位顶复(1)

如果脱线车体的底架与轨面的间距小于500mm,则不能按上述方法作业。因为千斤顶、横移小车及横移梁组合后的高度大于500mm,作业空间不足以容纳起复机具。在这种工况下应选用结构高度小于250mm的低式千斤顶,采用步进法作业,参见图5—4—2。

准备工作的前三条同“端梁位两点顶复”。

(1)在横移梁上放置横移装置,低式千斤顶安放在小车滑板上。在千斤顶缸体上面安放支承护环,支承护环上面安放支承垫板。将小车及千斤顶推入车下,对正车钩托板。

(2)千斤顶正向给油后,活塞全部伸出顶在车钩托板上。

用叉型工具将1#垫环放置在千斤顶支承护环上,垫环的开口应朝向外侧。

(3)缩回千斤顶活塞,使车体落在垫环上。从垫环的开口处塞入1“垫块,重新伸出千斤顶活塞,经1#垫块再次顶起车辆。

(4)在1#垫环上加装2#垫环,落车,塞入2#垫块,再次伸出活塞杆顶起车辆……。这样反复交替使用垫环、垫块,一步步把车辆顶起,直至脱轨轮对越过钢轨平面为止。

(5)横移复轨步骤同前。

(6)拆除垫环(块)组的程序与上述步骤相反。

注意事项:

(1)为保证作业安全,必须使用叉型工具安放或拆除垫环、垫块,严禁用手直接操作。

(2)为保证横移作业安全,顶起高度应小于800mm。

3.钩头位顶复(2)

参见图5—4—3,这是另一种步进作业法,其特点是千

斤顶倒置使用,活塞向下伸出,在横移小车上放置垫环和垫块。

4.边梁位两点顶复

如果脱线后事故车一端陷入路基中,车下空间不足以放置起复机具,则上述几种方法均不能使用。此时可采用下述方法作业,以起复机车为例。

(1)准备工作同前。

(2)参见图5—4—4,在机车脱轨端两侧边梁的架车位,各放置一只套筒式千斤顶。为了减少千斤顶的无效行程,可在千斤顶下部支垫短枕木,尽量缩小千斤顶与车体的间隙。

(3)启动液压站,使两只千斤顶同步动作,将机车连同脱轨轮对一起顶起越过钢轨平面。

(4)在脱轨转向架侧架或轮对下穿入横移梁,横移梁上设置两套横移装置,分别对正侧架或轮对。

(5)缩回套筒式千斤顶,落车后使转向架两侧构架或车轮落在横移小车上。继续缩回套筒式千斤顶,直至能将它们

从车下撤除。

(6)启动液压站,使两只横移千斤顶同步动作,把机车推向线路中央。

(7)再次从两侧边梁下放置套筒式千斤顶,启动液压站顶起机车,使其脱离横移装置。

(8)从车下撤除横移机具,缩回套筒式千斤顶,落车后使转向架复轨。

5.边梁/钩头位顶复

如果脱线后车辆一端陷入路基中,车下空间不足以放置起复机具,则可采用下述方法作业:

(1)准备工作同前。

(2)在完成上述“边梁位两点顶复”的前三项工作,从边梁位顶起车辆的基础上,再按钩头位顶复法作业。

(3)在车辆脱轨端端梁下穿入横移梁,梁上放置横移装置,横移小车上安放顶升式千斤顶,千斤顶对正车钩托板。

(4)启动液压站,使钩头位千斤顶动作,顶起车辆,直至两侧边梁下的千斤顶脱离车体,撤除两侧套筒式千斤顶。

(5)按上述“钩头位顶复”方法完成横移复轨。

6.扶正颠覆的棚车

事故状况:P6。棚车脱轨后翻倒在路基上,转向架心盘仍与车体相连。

(1)准备工作

将棚车内的货物卸空,用索具将车辆前后转向架(简称1#、2#转向架)与车体固定。因车体着地,在车下捆缚缆梯有一定困难,可采用抬顶法或挖掘法操作。

注意,在实际作业中,捆缚缆梯工序所占用的时间约为总时间的20%~30%,一定要熟练掌握。

①抬顶法捆缚缆梯

参见图5—4—5,在翻倒车辆的中部车顶处铺垫短枕木,将爪式千斤顶倒置在枕木上,将千斤顶的附爪插入车体与地面的间隙中。启动液压站,爪式千斤顶扣住车顶将其缓缓抬起,千斤顶到达最大行程时可将车体抬高400mm。一般情况下,这样的空间可以穿过缆梯。

注意,在车体离开地面后,立即在车辆两端车体与地面的间隙中塞人枕木,随着车体逐步顶起,增大垫木数量。

分别把两副缆梯(与转向架编号对应,称为1#、2#缆梯)从车体侧墙下穿出,缆梯位置应靠近车体中部、转向架2、3轴附近。缆梯下端通过“S”形钩子与车辆中梁相连,S钩应挂在中梁的下部翼边上。缆梯上端与细钢丝绳连接,后者绕

过车顶甩过棚车另一端,利用紧绳器将缆梯捆缚在车体上。为了防止缆梯在车架棱角处割伤,应在缆梯与车架的接触处垫以护绳铁。

②挖掘法捆缚缆梯

若按上述方法在车下安装缆梯仍有困难,可按下述挖掘法扩大作业空间:

在靠近转向架2、3轴附近的路基上,从车辆两侧挖出约100mm(深)×500mm(宽)的两条浅坑,分剐把两副缆梯从车体侧墙下的浅坑内穿过。为了方便缆梯穿过,可用φ10mm×3000mm的钢筋制成拉绳钩,从车体下拉拽缆梯。缆梯捆缚方法同上。

(2)扶正作业

①在车顶1#缆梯处的地基上铺垫短枕木作为第一基础,枕木上安放铰支座,铰支座上架支400mm行程的爪式千斤顶(简称1#千斤顶),千斤顶端部安装顶高片。

②启动液压站,使千斤顶抓住缆梯横挡,将棚车缓缓抬离地面。当千斤顶到达最大行程时,将液压站置于保压位,用千斤顶撑住倾斜的车辆。

③在车下塞入方木进行安全防护,方木应“井”形交叉,码放平稳。

④在2#缆梯附近的合适位置铺垫短枕木作为基础,将800mm行程的主千斤顶(简称2#千斤顶)架支在基础上。启动

液压站,使千斤顶抓住缆梯横挡,缆梯承力后停止动作。给

1#千斤顶反向加载,使它缩回脱离缆梯,以备下一循环使用。继续给2#千斤顶加载,再次将车辆扶起。当2#千斤顶到达行程端点后,总共将车身抬高了1200mm。

⑤在车下塞入方木进行安全防护。

⑥参见图5—3—5,在车身下,将1#基础适当前移,安放铰支座,架支3#千斤顶。加载,使3#千斤顶握住缆梯横挡,缆梯承力后停止动作。给2#千斤顶反向加载,使它缩回脱离缆梯,以备下一循环使用。继续给3#千斤顶加载,慢慢将棚车扶起。

千斤顶的作用力通过缆梯传至车体底架,又通过索具传至转向架轮对。作用力按这样的顺序传递后,给颠覆车辆提供了一个复原力矩,迫使车辆以轮对与路基的接触点为中心,按力矩作用方向转动。

⑦在车下塞入方木进行安全防护。

⑧在车身下,将2#基础连同2#千斤顶适当前移,加载,使2#千斤顶握住缆梯横挡,再次将棚车扶起一定高度。

这样反复交替使用3只千斤顶,直至把棚车完全扶起。

⑨在车辆即将返回平衡位置时,应在千斤顶活塞杆的上部拴一尼龙绳,用绳向外侧拉住千斤顶,以防千斤顶与车辆脱离接触时,将其摔坏。

⑩随着车辆被逐渐扶起,应随时观察车辆的重心情况。

当车辆的车钩中心线进入两轨之间时,表明车辆已越过重心平衡位置,此时它可自行返回到线路上。为了防止车轮砸坏轨枕,应事先在车轮落地处铺垫枕木或石碴。

⑥当把车辆扶正后,可按照前述基本顶复法,进行横移复轨作业。

7.适用范围与顶点位置

(1)适用范围

综上所述,基本顶复方法是按下列程序进行的:准备作业一顶起车体一横移车体一摆正转向架一落车复轨。因此上述顶复作业方法可通用于所有机车车辆。

对在桥梁上、隧道内及坡道上的事故车,在采取防护措施后均可按照基本顶复方法作业。

(2)顶点位置

在熟练掌握基本顶复方法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千斤顶在机车车辆上的顶点位置和横移小车与机车车辆的接触位置演变出多种起复作业方法,其具体方案应由现场指挥人员根据事故情况和地形条件确定。

机车车辆的下述位置可作为千斤顶的举升承力点:车(底)架、枕梁、边(侧)梁、端梁(缓冲梁);转向架侧(构)架、均衡梁、摇枕、轴箱及轴箱托板;车钩尾框、车钩托板等等。

对国外进口的机车车辆可直接利用车钩钩头承力;对国产机车车辆,因结构上的原因,车钩垂直载荷不能超过300kN,

因此不能利用车钩钩头作为千斤顶的承力点。

机车车辆的下述位置可作为横移小车横移时的接触面:车(底)架,车轮,轴箱及轴箱托板,转向架侧(构)架、均衡梁、摇枕等等。

二、典型事故的顶复作业方法

机车车辆脱轨或颠覆后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但在救援起复时仍有一定的规律性。为了方便下面的论述,这里把事故分为三大类型:一类是一般性脱轨事故,指机车车辆脱轨后,车体相对线路的倾斜角较小,且脱轨车轮距线路基本轨的距离不大于3000mm;另一类是轻微脱轨事故,指机车车辆仅有一台转向架或轮轴脱轨,且脱轨车轮距线路基本轨的距离不大于200mm;最后一类是颠覆事故,指不包括在一、二类脱轨事故中的所有其他事故。

下面结合典型事故实例,介绍几种常用的顶复方法。

1.单点顶复机车

(1)事故概况

DF4型机车整备重量138t,车体长度21m,机车前转向架脱轨,轮对落在钢轨一侧,距基本轨不远。

(2)顶复方法

在机车后转向架轮对下设置止轮器,用索具将机车转向架与车架捆绑在一起。

参见图5-4—6,由于机车车体较长,按基本顶复法必须将机车前端顶举到足够高度,才能使脱轨各车轮全部越过钢轨平面。但这样会出现两个问题:一是横移时因机车重心过高且处于倾斜状态,会增加横移复轨的危险性;二是增加了起复作业时间。为解决这些问题,可采用如下方法作业:

①在机车后端端梁下或侧梁下架支千斤顶。千斤顶与地面之间应垫以短枕木,千斤顶与机车间应垫以防滑物体。

②启动液压站使千斤顶动作,把机车后端顶起,使后转向架2轴稍稍离开钢轨。在该轮对与钢轨之间塞入两条带限位的300mm(长)×100mm(宽)×50mm(厚)的扁钢,使千斤顶缩回,落车后该轮对支承在扁钢上。

③按前述钩头位顶复法,在机车前端作业,把机车顶起直至所有轮对越过钢轨平面,然后横移复轨。因机车后轮已垫高50mm,所以机车前端的顶起高度可成倍减少,其数值与千斤顶支点到后轮的距离有关。

采用这种作业方法,虽然增加了顶车次数,但从整个作业过程来看,总作业时间明显减少,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横移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71-13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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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运营的国家铁路或由国家铁路控股的,长度超过3km的铁路隧道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隧道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旅客、沿线群众和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加强隧道内固定设备设施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列车在隧道内运行质量状态良好,从根本上提高铁路隧道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加强铁路隧道应急体系建设,应用先进预警监测技术,不断提高隧道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3)统一指挥。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隧道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段为应急救援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完善管辖范围内隧道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和责任人,统筹协调和指挥隧道应急救援工作。各相关车间和科室要统一执行段的应急预案,各车间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细化方案,强化协同应对,确保救援有序、高效进行。 (4)快速救援。针对客货列车火灾、爆炸、冲突、脱轨实际情况,快速制定救援方案。隧道内救援难度大,要抓住有

关于印发《高速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关于印发《高速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的通知 各铁路局: 为适应高速铁路应急处置、救援的特点,满足高速铁路应急处置、救援需要,进一步增强应对高速铁路突发事件的能力,现将《高速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请各铁路局将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铁道部。

高速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目录 1 总则 l.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应急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2.2 应急机构职责 3 预防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标准 4.2 应急响应行动 4.3 信息报送 4.4 指挥和协调 4.5 应急处置 4.6 救护和医疗 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8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4.9 信息发布 4.10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调查和总结 6 保障措施 6.1 资料保障 6.2 通信保障 6.3 交通运输保障 6.4 治安保障 6.5 医疗卫生保障 6.6 物资保障 6.7 资金保障 7 监督检查 8 培训和演练 8.1 培训 8.2 演练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奖励与责任追究 9.4 解释部门 9.5 预案实施时间 10 附录 附件: 1.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

2.高速铁路动车组脱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3.高速铁路非正常行车应急处置办法4.高速铁路动车组车辆故障应急处置办法5.高速铁路工务设备故障应急处理办法6.高速铁路牵引供电设备应急处置办法7.高速铁路信号设备故障应急处置办法8.高速铁路通信设备故障应急处置办法9.高速铁路应急通信保障措施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74580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铁路防洪应急预案

铁路防洪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和运输畅通,有效预防、控制暴雨和洪水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 提高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能力,减轻灾害对运输秩序的影响和对运输设备造成的损害,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指导下,铁路防洪应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逐级负责制。根据灾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不同,由相应各级责任部门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的防洪应急工作。 1.3.2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防洪工作贯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洪应急反应以保证旅客人身安全为最高原则。 1.3.3 全力抢修,先通后固。水害抢险要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人员再恢复通车,抢修方案既要考虑缩短断道时间,又要考虑确保行车安全和将来正式修复的工程条件。在抢修通车后应立即进行加固,逐步提高速度,尽快恢复正常运输。 1.3.4 团结协作,服从大局。铁路优先安排运力为国家重大抗灾、救灾活动提供运输保障。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铁路的请求,协助做好伤员和灾民的救治与安置、维护铁路灾区治安秩序、向铁路提供必要的救灾物资等工作,帮助铁路抗洪救灾,尽快恢复铁路运输。铁路各单位应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顾全大局,协调相关的防洪工作,实行同沿线有关单位和地方政府防汛部门联防,争取地方群众积极支持。 1.3.5 依靠科技,提高效率。铁路防洪应急工作要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战略的要求,依靠现代科学技术,积极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装备,不断提高抗灾救灾水平。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防洪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2.1 铁路防洪应急指挥机构的设置 铁道部设立防洪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路的防洪应急救灾工作。铁路局设立防洪指挥部,负责领导本辖区的防洪工作。山区铁路有关站(段)可组成以站(段)长为组长的站区防洪领导小组。各级防洪指挥部下设防洪办公室。 2.2 铁道部防洪应急指挥机构 铁道部防洪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铁道部主管副部长 副总指挥:铁道部总调度长

铁路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作业标准

铁路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作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正面吊装卸作业程序、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管辖的车站货场正面吊使用、操作及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5082-198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TB/T1938-87 铁路装卸作业名词术语 TB/T1937-87 铁路运输货物堆码标准 TB/T1936.3-87 铁路装卸作业标准回转式起重机作业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 3、术语和定义 3.1 装箱 将重箱或空箱吊上车辆(含装汽车,下同)的作业,分为装重箱和装空箱。 3.2 卸箱 将重箱或空箱由车辆吊下的作业,分为卸重箱和卸空箱。

3.3 运箱在作业警戒区运输集装箱的过程。 3.4 堆箱在作业警戒区码放集装箱的过程。 4、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4.1 基本要求 作业人员不得少于3 名(含司机),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品,持证上岗。辅助人员、司机配对讲通讯设备,保证信息畅通。 4.2 司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经3 个月以上的岗位实习,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岗位合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4.3 辅助人员辅助人员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负责作业区安全警戒、作业中安全防护、联系确认、 装车质量检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作业时佩戴安全帽和肩夹式LED 警示灯(蓝色或蓝黄间闪)。 5、设备要求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操作保养手册,同时按规定注册登记并处于检验合格有效期。发动机自动灭火系统、防倾覆保护、负荷力矩指示器、转锁到位保护、带箱高速行走警示、倒车 警报、倒车雷达、倒车视频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6、作业场地作业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作业区场地平整坚实,照明良好,15 米高的立体空间内无架空设施设备,安设有效的物 理隔离设施,实行封闭管理。作业区禁止机动车辆停放,装卸汽车

上海市处置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上海市处置铁路事故应急预案(2014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有效预防、正确及时处置本市突发铁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路调度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城市轨道交通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按本预案执行。国家铁路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城市轨道交通上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城市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置办法执行,或应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作为应对铁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任务和中心环节。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积极救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减少事故危害和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铁路和所在地铁路单位以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为主要内容开展救援。事发地区县政府以救治人员、疏散受灾群众、封闭灾害场所、减少灾害影响和次生事故发生、维护社会治安为主要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规范有序。 1.5事故分级 1.5.1本预案所称的铁路交通事故,包括铁路旅客伤害事故、货物运输事故(含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铁路交通伤亡事故、铁路火灾爆炸事故、中断铁路运输事故,及其造成的大面积旅客滞留等。 1.5.2根据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铁路交通事故的分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暂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秩序,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均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 —1 —

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协调请求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给予支持帮助。 第二章救援报告 第八条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报告程序、方式和时限,公布接受报告的各级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及电话。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部门应当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单位和部门报告。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现场铁路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立即通知救援队和救援列车。 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部门或者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 —2 —

铁路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公司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防止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员工、公众安全,维护企业安全和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及公司《安全质量事故内部报告、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办法》、《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与分级 1.3.1 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经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分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既有线施工安全事故、爆破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和火灾事故、其它安全事故等。 1.3.2 分级 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公司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Ⅰ级安全生产事故、Ⅱ级安全生产事故和Ⅲ级安全生产事故。 Ⅰ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2人及以上死亡、失踪或者被困;或重伤5人及以上;铁路B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超出公司应急处置能力的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机损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发生民用爆炸物品(炸药1Kg及以上、雷管30发及以上,导爆索30m及以上)遗失案件;隧道坍塌长度大于10m;上级部门要求公司配合进行应急处置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Ⅱ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一次人员死亡1人、一次重伤2-5人事故;铁路C类事故;发生民用爆炸物品(炸药1Kg以下、雷管30发以下,导爆索30m以下)遗失案件;隧道坍塌长度10mc 以下;涉及公司两个以上基层单位(部门),需公司统一指挥进行应急处置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Ⅲ级安全生产事故:基层单位能够应急处置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基层单位(部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适当分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和活动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生产过程中现场突发自然灾害。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施工安全、以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另有规定的,适用相应规定。 1.5 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综合应急预案)、本部专项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预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以现场应急预案为主。 (1)综合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本部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公司本部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安全

铁路长大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铁路长大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太原铁路局处置铁路长大隧道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减少铁路隧道内突发事件,及时、科学、高效的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铁路隧道内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实现安全风险全面受控,确保铁路安全生产稳定有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造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

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响应标准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 I级应急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应急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 (4)铁路繁忙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货物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5)国务院决定需要启动的I级应急响应。 1.3.2 Ⅱ级应急响应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应急响应: ⑴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⑵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⑶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⑷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⑸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 ⑹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⑺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行车繁忙干线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复习题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复习题 一、填空题 1.《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经2007年7月11日国家总理(温家宝)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1号公布。 2.《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6月27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3.为了加强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4.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 5.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日常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参与、协调本辖区内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遵守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9.事故发生后,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情

况,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事故应急救援)、铁路线路开通、列车运行和事故调查处理。 1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12.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 1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或者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铁路管理机构。 15.铁路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 16.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铁路管理机构还应当通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7.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铁路管理机构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18.事故造成中断铁路行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铁

铁路工程施工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铁路工程施工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1.总体要求 为提高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社会影响,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应针对以下突发事件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防控措施,报监理、指挥部审批后实施。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铁路公路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卫生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等。 (4)社会安全稳定事件。主要包括施工现场暴力冲突、恐怖袭击和集体上访事件等。 2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统一领导,加强管理。在上级部门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落实逐级负责制度,保证信息传递快捷、畅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参建单位和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基础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参建单位为主体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有关地方政府,充分动员和发挥所有参建单位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3应急机构 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项目管理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并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进行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起重机械操作注意事项

编号:SM-ZD-88198 起重机械操作注意事项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起重机械操作注意事项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起重机械通常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能完成起升运动、水平运动。例如,桥式起重机能完成起升、大车运行和小车运行3个运动;门座起重机能完成起升、变幅、回转和大车运行4个运动。在作业过程中,常常是几个不同方向的运动同时操作,技术难度较大。起重机械所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有的重物重达几百吨乃至上千吨,有的物体长达几十米,形状也很不规则,有散粒、热融状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吊运过程复杂而危险。 (2)大多数起重机械,需要在较大的空间范围内运行,有的要装设轨道和车轮(如塔吊、桥吊等);有的要装上轮胎或履带在地面上行走(如汽车吊、履带吊等);有的需要在钢丝绳上行走(如客运、货运架空索道),活动空间较大,一旦造成事故影响的范围也较大。有的起重机械需要直接载运人员在导轨、平台或钢丝绳上做升降运动(如电梯、升降平台等),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组织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组织 一、救援列车的组织 救援列车设主任1人,负责事故救援列车的具体领导及指挥。 1.各等救援列车的定员和数量可参照表5-1。 表5-1事故救援列车专业人员定员表 2.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成事故专用列车,全列应由轨道起重机、拖拉机、发电车、救援、炊事、宿营、工具器材(如钢轨、枕木救援机械工具等)等专用车辆组成。 二、事故救援设备和工具 (一)事故救援设备 1.事故救援列车:这是为了及时处理机车车辆发生颠覆或脱轨等事故时,使用的专用起复设备。 2.电线路修复车:这是为了修复受自然灾害或其他原

因造成损坏的信号、通信电线路而设的专用车辆。 3.接触网检修车:这是用于电气化区段,为修复接触网断线、电杆及铁塔倒损等情况而设置的专用设备。 4.为及时起复脱轨的机车、车辆,在机车、动车、重型轨道车及区段站、编组站、车务段配备复轨器。 复轨器能使脱轨的机车车辆轮对复位到钢轨上,因此它是一种复轨的专用工具。 我国目前使用的复轨器分下列几种: (1)人字形复轨器 它是利用导轮棱条的作用调整车轮的转动方向,使车轮沿复轨器斜面滚动升高至钢轨顶部。其特点是: ①不论车轮脱轨在钢轨一侧或二侧,都能起到复轨的作用。 ②未脱轨的车轮正向从其顶部上越过也不会脱轨。 ③安装方法简单,它是救援中最广泛使用的复轨设备。 人字形复轨器也存在不足,如其尾部导轮筋的有效跨度仅240mm,如果脱轨距离大于240mm时,必须采取车轮逼轨措施才能发挥其作用。其次因它骑卧在钢轨上,在复轨过程中有时被轧在机车动轮之下,不易取出,影响起复工作的进行。 图5-3是一种未经改造的人字形复轨器。

改造的人字形复轨器,是为了克服原人字形复轨器加固的困难及易于压翻的现象,采取在原复轨器尾部两内侧角处,加焊圆形扁钢,中间挖一个穿销圆孔,另制一根圆钢插销,这样加固后可防止压翻和爬行的缺点。 ①安装方法: 在脱轨车辆复轨牵引方向的一端,按照车轮与钢轨的距离将复轨器的大筋安于钢轨外侧(或称“左人”、“右人”)的位置,其尾部与枕木相齐,使销孔在钢轨下方,然后插进销柱,在腰部底下两侧填充石碴或木块,以防压翻(图5-4)。 ②安装注意事项: a.左右复轨器应安装在同一根枕木上; b.不能在腐朽枕木上安装,不得已时可在两枕木间放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示范文本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 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 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 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 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 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 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铁·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Υ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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