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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宗局2009年度工作总结及2010年度工作打算

区民宗局2009年度工作总结及2010年度工作打算一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区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在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共同努力下,按照年初确定的“保稳定、求和谐、促发展”目标任务,立足工作实际,开拓进取,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方法,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坚持依法行政,稳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积极参加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在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睦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09年度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网络。为进一步适应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网络化管理优势,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好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强化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宗教管理网络,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我局根据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起草制定了《关于强化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三级民族宗教管理网络的意见》由区委办、区政府办转发给基层党委、政府,要求各镇、街道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对镇(街道)、村(社区)二级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工作协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明确镇、村二级民族宗

教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确保民族宗教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提供组织保证奠定基础。

2、加强法制宣教,努力提高法律素质。一是加强民宗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按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民宗助理、民宗干部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3次,并为区委民族宗教工作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寄发《江苏民族宗教》杂志和宗教政策法规汇编。广泛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和民宗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二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宣传教育。除按年度法制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培训外,重点抓住宗教团体召开例会、座谈会的时机,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时事政治,新时期党的宗教政策,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爱国爱教,懂法守法教育和宣讲,并将《江苏民族宗教》杂志,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寄发给各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负责人,通过各种宣教方式,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增强其抵御境外渗透,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能力。三是加强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在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整合各种社会宣传资源,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全社会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扩大社会知晓面,努力营造人人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和民族宗教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今年来,组织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1次;宗教教职人员法制培训

班3期;构建和谐社会报告会1次;联合区610办公室组织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反邪教专题教育培训2次;会同各镇、街道创办法律法规宣传板报10余块;悬挂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标语横幅30多条;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张贴《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120多张。四是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为切实提高教职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场所预防火灾能力。我们坚持定期组织教职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专门邀请消防和农林部门专业人士讲课和指导灭火演练。

3、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一是积极探索适应宗教事务管理新机制。我们在完善原有宗教场所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宗教场所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宗教场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意见》和宗教场所管理目标责任书下发到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并指导各宗教团体与各宗教场所负责人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二是强化宗教场所内部管理。对全区宗教场所人、财、物管理继续实行“三个统一”措施,即统一使用区民宗局印制的宗教场所工作台账;统一使用各宗教团体印制的收款收据和财务票据;各场所统一聘用有资质的出纳会计做账,管理场所财务。通过明确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平时严格督查,做到用制度来规范场所人、财、物管理。同时加大对宗教场所财务、基建、消防、卫生等专项检查力度,开展对佛教寺院车辆权属及车况的调查摸底,指导协会制定出台车辆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抵御渗透工作措施扎实到位。依法加强涉外宗教事务管理,严格落实境外人员和外来人员在本区过宗教生活登记报备制

度、讲经传道制度和捐赠审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抵御渗透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镇(街道)民宗助理联系联络,确保反渗透信息渠道畅通,为及时有效抵御渗透,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提供信息保障。一年来,配合公安部门成功阻止外来基督教人员在我区非法聚会事件1起;劝散基督教非法聚会点3处。四是扎实做好农村宗教“三乱”治理工作,切实遏制乱建寺庙乱做佛事道场“回潮”苗头。年初,我局组织人员对原批准烧香点的宗教场所现状进行调查排摸,登记梳理,对旅游景区内宗教场所管理主体进行协调理顺,严防假僧假道在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抓紧抓好乱建寺庙“回头看”复查治理工作,及时转发苏州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组织召开全区专项治理乱建寺庙“回头看”复查工作会议,将市、区委二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传达到各镇、街道民宗助理,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落实目标责任,下发私搭乱建寺庙清查统计表,确保非法土庙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农村宗教“三乱”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五是严格执法检查,及时妥善处置上访投诉事件。我们在加强对合法宗教场所执法检查的同时,加大对假僧假道乱做佛事道场和非法宗教场所利用宗教敛财等违法违规事件的打击力度。积极做好旅游景点内非法宗教场所敛财投诉事件查处与答复工作,并在节假日期间专门派局机关干部到投诉事件多发旅游景点值班,防止违规投诉事件再次发生。全年共查处旅游景点内利用非法宗教场所敛财投诉事件5起,对旅游景点和假僧假道实施行政处罚5次。另外,切实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工作。上半年,及时会同甪直镇、区佛协妥善处理延圣寺僧

人与当地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问题;六是积极开展文明宗教场所评先创优活动。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宗教教职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宗教事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开创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新局面,树立吴中宗教场所新形象。2009年2月,会同区旅游局联合对08年度12个文明宗教场所和12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9月召开全区“文明宗教场所”创建工作推进会,按照“爱国爱教好、规范管理好、场所建设好、服务社会好、安全稳定好、道风建设好”六个方面要求,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相互交流,相互借鉴,部署今后一阶段“文明宗教场所”创建工作,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再发动,把“文明宗教场所”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促进了宗教界人士自身素质的进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更上新台阶,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4、加强服务管理,促进民宗领域和睦稳定。一是切实为民族宗教界人士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方针,着力做好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今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局指导区少数民族联谊会成功举办“迎国庆”民族团结进步联欢会;积极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拓展就业门路,增加经济收入,走上脱贫致富道路,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免费为少数民族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扎实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工作,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为少数民族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困难。结合“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30家;为28名少数民族考生办理民族身份确认手续;努力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依法维护他们的合

法权益。会同木渎镇、郭巷街道和公安部门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2起。为确保宗教教职人员看病有医保,养老有社保,较好地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看病养老的后顾之忧。今年,我局向区财政申请了18万元专项经费为宗教教职人员交纳社会统筹保险金。二是扎实推进三大宗教项目建设。我们在提升吴中宗教场所知名度和宗教场所文化品位上做文章,努力为三大宗教项目建设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积极帮助穹窿山上真观、东山灵源寺搞好修复建设和金庭观音寺开工建设前的各项审批及协调工作,使之早日成为宗教文化旅游的新亮点。三是积极组织协调好大型宗教活动。依法批准各教派举办弘扬传统优秀文化活动,倡导与人为善,积善成德,抑恶扬善思想,营造和睦和平氛围的宗教大型活动和各类宗教庆典活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灵岩山寺大年初一烧头香大型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帮助光福圣恩寺、金庭包山寺等宗教活动场所成功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和各类宗教庆典活动16场次;四是积极做好宗教文化传承与弘扬工作,为吴中文化旅游业发展作贡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采取多种措施修复保护宗教名胜文化遗产,整合、利用宗教文化资源,推进宗教文化交流,扩大我区宗教文化名胜的知名度,在促进宗教文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今年以来,指导帮助区佛协编辑出版《吴中佛教》书刊5000册;指导区佛协组织举办讲经演讲竞赛3次;协助各宗教团体成功举办弘扬优秀宗教文化活动4场次。

5、加强团体建设,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以加强团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人才建设为切入点,

不断提升团体在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强化党和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思想建设方面,指导帮助团体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开展爱国主义和政策法规教育,强化爱国爱教意识和共建和谐理念。在组织建设方面,切实加强团体的领导班子、工作班子和信众(信徒)骨干队伍建设,实行以制度管人,凭能力用人,注意调动团体班子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形成共同推动团体工作创新进步的良好氛围。在作风建设方面,要求团体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宗教场所、深入信教群众、深入少数民族人群,利用信仰和习俗等方面相同相通的优势,在宣传政策、掌握实情、下情上传方面发挥作用。在制度建设方面,重点抓好议事规则、自律守则、财务制度和民主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在人才建设方面,指导督促民族宗教团体实施后备人才培养系统工程,列出计划,安排梯队,筹措经费,有序实施。今年,各宗教团体将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具备一定宗教学识和较强管理能力的15名宗教教职人员选送到宗教学院深造。推动宗教团体加强对场所的指导和管理,协助政府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建立教职人员档案制度。

6、加强组织建设,努力提升行政能力和服务效能。一是加强教育学习,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局党支部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谱写美好吴中新篇章─我们怎么办”主题,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通过理论学习,分析调研,全局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有了更加深刻的领会;思想更加解放,科学发展的思想根基更加扎实;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更加自觉;民宗工作思路更加科学合理。二是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促进机关干部服务能力的提升和办事效能的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吴委发…2009?2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扩大会、区人代会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强服务、保增长、促发展”的主题,以让群众满意、基层满意为主线,以打造政府服务品牌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与绩效考评,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转变作风,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环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推进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办事环境,保证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及信访局转办的上访事件8件;按时办结区政协提案主办件4件,协办件2件。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我们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支部教育学习计划,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抓好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局长与机关科室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和内容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把责任制延伸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确保每名党员干部

能经常接受党组织的教育与监督。平时未雨绸缪,逢会必讲廉政,标本兼治,重点是抓好对领导干部的“三廉”专题教育。按照上级要求和学习计划,由局“一把手”亲自给全局机关人员集中上廉政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反腐电教片,参观暴式昭纪念馆,并给每一个领导干部家庭寄发“倡廉信”等廉政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2010年度工作思路及打算

2010年,我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局确定的“保稳定、求和谐、促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开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认真研究应对举措。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扎实做好信教群众教育引导工作,巩固宗教领域和睦稳定的良好局面,为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吴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着力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坚持将作风建设与学习实践活动有机融合,进一步促进机关和谐发展,充满活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进一步浓厚”:一是学习的氛围进一步浓厚。通过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班、定期集中学习研

讨等形式,在机关掀起学理论、学业务的热潮。二是创新的氛围进一步浓厚。通过学习教育,摒弃工作中的畏难情绪和求稳怕乱思想,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推动各项工作迈向新台阶。三是抓落实的氛围进一步浓厚。以转变科室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以树立务实、高效、开拓、廉洁的机关新形象为目标,将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推进机关执行力进一步提升,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预见性。

2、着力加强调查研究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加强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和上级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坚持不懈地向各级领导干部、同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宣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积极开辟宣传阵地,搭建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使社会各方面了解民族宗教工作,了解民族宗教界在经济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作出的积极贡献。

3、着力加强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机制,稳步推进社区民族工作。充分发挥区少数民族联谊会的作用,着力为少数民族同胞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拓宽对少数民族贫困群众扶贫开发的渠道,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经营技能技术的培训力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增加经济收入,走上脱贫致富道路。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预防应对措施,健全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矛盾纠纷和治安事件处置工作协作机制,确保矛盾得到及时化解,纠纷得到稳妥处置。

4、着力加强宗教团体建设,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着力帮助各宗教团体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人才建设,不断提升团体在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团体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思想建设方面,要指导团体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开展爱国主义和政策法规教育,强化爱国爱教意识和共建和谐理念。在组织建设方面,要切实加强团体的领导班子、工作班子和信众(信徒)骨干队伍建设,实行以制度管人,凭能力用人,树立宗教团体的威信,形成共同推动工作创新进步的良好氛围。在作风建设方面,要继续督促团体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宗教场所、深入信教群众,利用信仰和习俗等方面相同相通的优势,在宣传政策、掌握实情、下情上传方面发挥作用。在制度建设方面,要重点抓好议事规则、自律守则、财务制度和民主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在人才建设方面,指导督促宗教团体实施后备人才培养系统工程,列出计划,安排梯队,筹措经费,有序实施。

5、着力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促进宗教事务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寺庙宫观的管理和宗教活动秩序,狠抓宗教场所人、财、物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加大对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基建项目审批管理和教职人员认定任职备案工作的检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宗教活动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严肃查处假僧假道在旅游景区内开展的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及利用宗教诈骗群众钱财等违法、违规事件。三是扎实做好“农村乱建寺庙治理回头看”工作,严防违规违章搭建土庙问题抬头。五是切实做好抵御渗透工作,及时会同

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邪教,取缔基督教非法聚会点,确保全区宗教活动规范有序,宗教领域和睦稳定。

6、着力加强重点宗教项目建设,促进“三大”宗教项目早日竣工。积极指导帮助穹窿山上真观、东山灵源寺加快修复建设进度,重点协助金庭观音寺办理建设许可审批手续,协调各方关系,促使其早日开工建设,为我区增加旅游新亮点赢得宝贵时间,为促进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作贡献。

吴中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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