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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厂管理制度汇编 家具厂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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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5)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5)

一、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 (5)

二、福利待遇 (6)

(一)工资待遇 (6)

(二)福利 (7)

三、人员招聘录用及解聘办法 (8)

(一)员工录用原则 (8)

(二)录用人员的条件 (8)

(三)试用期 (8)

(四)晋职晋级 (8)

(五)调动 (9)

(六)辞退、除名 (9)

(七)离职 (9)

四、人员培训制度 (9)

五、出入管理制度 (11)

六、考勤管理规定 (11)

(一)劳动时间 (12)

(二)员工考勤制度 (12)

(三)请假制度 (13)

(四)有薪假期 (13)

(五)其它规定 (13)

七、奖惩制度 (14)

八、员工工作、生产纪律 (16)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 (16)

一、卫生管理规定 (16)

二、电话管理规定 (17)

三、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17)

四、员工就餐制度 (17)

五、食堂管理制度 (18)

六、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8)

七、工厂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19)

八、值班室管理制度 (21)

第三章财务制度 (22)

一、资金管理制度 (22)

二、财务部管理制度 (22)

(一)总则 (22)

(二)财务部的职责 (22)

(三)结算纪律 (23)

三、费用管理制度 (23)

(一)总则 (23)

(二)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23)

(三)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26)

(四)日常财务手续办理程序规定 (26)

4.1 借支款项 (26)

4.2 支付、收取款项 (27)

4.3 报账销账 (28)

4.4 专项费用申请和开支 (28)

4.5个人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29)

4.6市内交通费管理办法 (29)

4.7部门公用费用管理办法 (29)

四、物料物流管理制度 (30)

第四章工厂生产管理制度 (31)

一、生产作业管理 (31)

二、报表管理 (31)

三、库房管理 (31)

第五章工厂安全管理准则 (32)

一、火灾防护 (32)

二、窃盗防范 (32)

三、生产安全 (33)

四、门卫管理 (33)

五、厂房内和进出仓库的安全政策 (34)

六、工厂安全与卫生 (34)

七、身体伤害的预防 (34)

八、处理紧急医疗事故程序 (34)

第六章材料管理制度 (35)

一、计划工作的分类 (35)

二、材料计划的审批 (35)

三、材料的采购 (35)

四、材料的保管 (36)

五、材料的发放与领取 (36)

六、材料的使用 (38)

七、退料、补料和换料 (38)

八、补料 (39)

九、材料报废 (39)

第七章仓库管理制度 (40)

一、仓库日常管理 (40)

二、入库管理 (41)

三、出库管理 (41)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42)

附件 1 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 (42)

附件 2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44)

附件 3 资金催收管理办法 (45)

附件4 机械设备维护细则 (48)

附件6 岗位职责(工作说明书) (50)

一、总经理职责 (50)

二、生产经理工作职责 (50)

三、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52)

四、市场副总经理职责 (53)

五、门店销售员职责 (53)

七、财务经理职责 (54)

八、仓库管理员职责 (55)

九、车间主任职责 (55)

总则

一、为维护本厂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厂管理规章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家具厂全体员工,全员都必须遵守。

三、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应参照本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如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中亦未尽事宜,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款执行。四、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

第一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四)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五)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六)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二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向厂办提出辞职报告,到公司综合办办理辞职手续。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

第四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在员工办理好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由综合办给予办理辞职手续。(对于不同岗位工作交接手续的办结标准和办结事项,参照相关岗位职责。)

第五条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综合办申请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六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公司对辞退员工应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综合办核实,经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未经综合办核实和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的,不得辞退。辞退员工,公司必须提前30天通知被辞退者。

第八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综合办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第十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综合办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工协议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将在员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向员工发出书面续签合同的通知,员工需在通知发出后及时到厂办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若员工以各种理由拖延至合同期满前一天,仍不提出与工厂续签合同,则合同期满后视为该员工自愿放弃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为其办理合同期满后的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除管理层外的操作工人的雇佣与辞退等手续一律由厂办给予办理。二、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

第十五条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1)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员工工资每月10日发放。

(2)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十六条假期类别:

(1)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基础工资200%、假日按日基础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2)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

(3)婚假(本人结婚):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

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4)产育假:女23周岁或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基础工资。产假期间,基础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5)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6)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急诊除外),并经主管上级核准。病假休假时间累计计算,两个半休算一天。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础工资,具体按如下执行:

①病假在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的按下列标准发放(按现行基础工资标准计算):1年工龄(指参加工作后的工龄,以下同)的发 60%,2年工龄发70%,3年工龄发80%,4年工龄发90%,5年工龄发100%;

②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1年工龄发50%,2年工龄发60%,3年工龄发70%,4年工龄发80%,5年工龄发90%;

③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龄不满5年的发50%,工龄5 年以上的发80%。

(7)员工申请事假,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事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下发放:三天以内扣发当天基础工资;当月累计超过三天,扣发当天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的5%;五天以上,扣当日基础工资和全部考核奖励工资。

(二)福利

1、升职加薪:对式的表现特别优异的员工均有被升职加薪的机会。

2、调薪:每年工资原则上普调一次的原则是依据公司效益好坏,由人事部门

及各负责人出调整方案送呈公司老板审批。

3、晚上加班,按时薪计,12:00前每小时补夜宵0.5元,12:00点后补1.5

元每小时。

4、公司提供伙食,宿舍。水电自付。

5、员工各种罚款一律拨入员工福利金(得不包括工作错失,而导致给公司带

来直接损失之罚款)

6、每年节假,以按公司规定的节日给予有薪假期。

7、其它奖励:凡在公司服务的职员工有下列情况者酌情给予物质或精神奖

励。A.奖金在该月发放薪资时发放,分为200元、150元、100元、50元四种。B.对公司管理改善有具体建议,经采用成效者。C.才能卓越、领导有力、工作成绩优秀者。D.紧急事故奋不顾身、保全人或物之安全者。E.

检举舞弊、违规、盗窃、浪费、损毁或其伤害本公司利益者。F.全年未曾请假、迟到、早退、旷工者、

8、每月20号发放上月薪金。

9、办公室人员每星期休息1天,但要互相调整。

三、人员招聘录用及解聘办法

(一)员工录用原则

本公司择优聘用、量才适用、奖惩分明、优胜劣汰。

工厂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由厂长向股东会提出申请,经股东会批准后,再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二)录用人员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

2、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或技能;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

4、品格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试用期

凡被录用人员,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对于无工作经验者,在试用期前增加一个月的培训期,如在试用期内不称职或犯有过失,公司可按规定予以辞退,

如在试用期中有突出表现,可由直接主管报厂长批准提前就职。试用期不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工作天数发给工资。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公司缴验下列证明:

1、外地员工,需交当地派出所证明;

2、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3、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两张。

(四)晋职晋级

本公司员工均享有晋职、晋级的机会,公司将提升能力较强员工至较高职位,升职主要依据:不拘一格用人才,着重于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敬业精神、道德品质、个人素质的考核,并与其工作实绩结合。

晋升后的前三个月属试任期,试任期间,工作表现较好并能胜任的,公司正式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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