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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库数据变更申请表

资料库数据变更申请表
资料库数据变更申请表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数据库资料变更申请表一(企业资料)

注:1、本表后请附变更需提供有效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原件彩色扫描件电子盘,复印件装订成册;

2、法定代表人更换的,办理变更人员应持经公证处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表及附件一式3份,经批准后申请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各一份。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数据库资料变更申请表二(项目经理)

填报单位(公章)

注:1、本表后请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证、劳动合同、个人养老保险证明(个人养老保险费用由从业单位缴纳,并需出具注册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电子盘。

2、本表一式2份,经批准后市公共资源交管办1份、申请人1份。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数据库资料变更申请表三(项目班子人员)

备注:办理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2、上岗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4、安全生产C类证复印件及原件;4、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电子盘;5、本表一式2份,经批准后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各1份和申请人1份。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数据库资料变更申请表四(工程核销)

注:1、本表后请附变更需提供有效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2、本表及附件一式2份,经批准后市公共资源交管办1份、申请人1份。

医师注册变更申请表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师资格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师书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医师执业证书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年月日 中华人民国卫生部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变更医师执业注册事项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杪具体、真实,字妙端正清楚。 3、封面、表1一2由申请人填写,表3—5由有关部门填写,封面的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由注册主管部门填写。 4、跨省、白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填写封面的原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5、表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7、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口腔或公共卫生。 8、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9、“相片” 一律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10、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的,申请人需在拟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中填写拟变更的医疗机构的名称,登记号、地址及邮政编码。 11、填写栏目中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参照公共卫生医师职业分类填写。

身体和健康 状况 拟变更注 册事项

执行机构登记号: 卫生行政部门机构地址及邮编: 的审批意见级别: 类别: 聘用的科目: 印章

变更制剂包装材料补充申请常见问题分析.docx

发布日期20120817 栏目化药药物评价>>化药质量控制 标题变更制剂包装材料补充申请常见问题分析 王建娇冯欣[1] 张豹子张梦卓阳[2] 许庆锐林焕冰唐年忠[3] 张玉琥蒋煜 作者 [4] 部门化药药学二部 正文内容 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以下简称包材)是一类较为常见的补充申请事项。 随着新型包装技术和包装材料的不断涌现,变更制剂所用包材的补充申请数 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在日常审评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申请人在进行变更包材补充申请研究时,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或技术要求未 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在申报资料中常常出现某些共性问题。我们对近期变 更包材补充申请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分析,供研究者参考。 一、变更包材的研究基本思路 在进行变更包材研究工作之前,首先需要对该产品的安全有效性、剂型和规格合理性进行立题审查。 在立题可行的前提下,应分析、评估是否需要对原处方工艺进行调整,并应结合处方、工艺的特点,包装材料的特性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详细的研

究和验证工作,重点关注药品与包材的相容性研究。对于注射液由玻璃瓶变更为塑料包装的情况,应进行提取试验、迁移试验、吸附试验及安全性评价,并充分验证变更包材未对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产生影响。在此基础之上,应对变更后药品的质量、稳定性进行全面的考察,并与原研制剂或变更前产品进行比较,并关注质量标准的更新情况。 二、常见问题分析和建议 1、药物与包装材料/容器的相容性研究 药包材为药品提供保护,以满足其预期的安全有效性用途,但同时也与药品直接接触,应与药品有良好的相容性。 问题1、未提供药物与包材相容性试验研究资料。 建议:对于部分与包装材料发生相互作用可能性较高的高风险制剂如注射剂等,研究者应按照目前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药物与包材相容性研究工作,并在申报资料中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包括提取试验、迁移试验、吸附试验以及可能的毒理试验等。 问题2、未提供包材以及相关配件的粒料、组成成分以及添加物信息。 建议:包材以及相关配件的粒料、组成成分以及添加物信息对于评估相容性研究是否充分非常重要。对于需要进行药品与包材相容性研究的品种,申请人应提供上述信息,并根据这些组成成分和添加物的信息进行后续的提取和迁移试验。 问题3、未说明药物与包材相容性试验采用的是加速试验还是长期留样试验样品,以及留样的时间。

变更制剂包装材料补充申请常见问题分析

20120817发布日期 栏目化药质量控制>>化药药物评价 变更制剂包装材料补充申请常见问题分析标题 作者[4]蒋煜张玉琥[2]许庆锐林焕冰唐年忠[3]张梦[1]王建娇冯欣张豹子卓阳化药药学二部部门 正文内容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以下简称包材)是一类较为常见的补充申请事项。 随着新型包装技术和包装材料的不断涌现,变更制剂所用包材的补充申请数 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在日常审评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申请人在进行变更包材补充申请研究 时,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或技术要求未 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在申报资料中常常出现某些共性问题。我们对近期变 更包材补充申请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分析,供研究者参考。一、变更包材的研究基本思路 在进行变更包材研究工作之前,首先需要对该产品的安全有效性、剂型 和规格合理性进行立题审查。 在立题可行的前提下,应分析、评估是否需要对原处方工艺进行调整, 并应结合处方、工艺的特点,包装材料的特性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详细的研 究和验证工作,重点关注药品与包材的相容性研究。对于注射液由玻璃瓶变. 更为塑料包装的情况,应进行提取试验、迁移试验、吸附试验及安全性评价, 并充分验证变更包材未对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产生影响。在此基础之上,应 对变更后药品的质量、稳定性进行全面的考察,并与原研制剂或变更前产品 进行比较,并关注质量标准的更新情况。 二、常见问题分析和建议 1、药物与包装材料/容器的相容性研究 药包材为药品提供保护,以满足其预期的安全有效性用途,但同时也与

药品直接接触,应与药品有良好的相容性。 问题1、未提供药物与包材相容性试验研究资料。 建议:对于部分与包装材料发生相互作用可能性较高的高风险制剂如注 射剂等,研究者应按照目前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药物与包材相容性研究工作, 并在申报资料中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包括提取试验、迁移试验、吸附试验 以及可能的毒理试验等。 问题2、未提供包材以及相关配件的粒料、组成成分以及添加物信息。 建议:包材以及相关配件的粒料、组成成分以及添加物信息对于评估相 容性研究是否充分非常重要。对于需要进行药品与包材相容性研究的品种, 申请人应提供上述信息,并根据这些组成成分和添加物的信息进行后续的提 取和迁移试验。 问题3、未说明药物与包材相容性试验采用的是加速试验还是长期留样试 验样品,以及留样的时间。 建议:申请人应详细说明相容性研究所采用药品的贮藏条件和时间。应.对加速试验和长期留样试验末期样品进行迁移试验和吸附试验。 问题4、提供的变更后包装系统与药物相容性研究不充分。如仅进行了提 取试验,未采用含药制剂进行迁移试验;或者在不清楚包材以及配件的组成 成分以及添加物信息情况下,仅对几种塑料包材中常用的抗氧剂进行迁移试 验;或者方法学验证不全面。 建议:注射剂药物与塑料包装容器的相容性试验包括提取试验、迁移试 验、吸附试验以及可能的毒理试验等。申请人可参考《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 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进行研究。

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技术审评资料技术要求

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技 术审评资料技术要求 1.目的 进一步提升我省药品研发整体水平,规范申请人对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补充申请申报资料的撰写,提高申报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第21项: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除进口药品、国产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及使用新型包材外)注册申请事项。 适用于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注[2012]132号)。 3.依据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8号)《关于加强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注[2012]132号)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中国药典》

2010年版二部附录XIX C)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年第3号) 《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6]678号)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8]242号) 《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11]472号)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YBB00142002) 4.申报资料的项目及相关要求 4.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和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文件等,附件包括上述批件的附件,应当包括药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备案件等。 4.2 证明性文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录页、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建筑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示范

质量验收记录表填写示例目录 1、柱基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柱基土方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砂和砂石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地下防水混凝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5、地下水泥砂浆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6、地下卷材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地下涂料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地下防水细部构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模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0、模板拆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Ⅲ) 11、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Ⅰ) 12、钢筋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Ⅰ) 14、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Ⅱ) 15、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Ⅰ) 16、砖砌体(混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基土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Ⅰ) 19、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Ⅲ) 20、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Ⅳ) 21、水泥混凝土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Ⅶ) 22、水泥砂浆找平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Ⅷ) 23、水泥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水泥砂浆面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5、普通水磨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6、陶瓷地砖砖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7、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8、预制板块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9、一般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0、水刷石装饰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1、清水砌体勾缝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2、普通木门窗制作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3、普通木门窗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4、钢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5、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6、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7、塑料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8、推拉自动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变更制剂包装材料补充申请常见问题分析20120824

变更制剂包装材料补充申请常见问题分析 化药药学二部20120817 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以下简称包材)是一类较为常见的补充申请事项。随着新型包装技术和包装材料的不断涌现,变更制剂所用包材的补充申请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在日常审评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申请人在进行变更包材补充申请研究时,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或技术要求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在申报资料中常常出现某些共性问题。我们对近期变更包材补充申请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分析,供研究者参考。 一、变更包材的研究基本思路 在进行变更包材研究工作之前,首先需要对该产品的安全有效性、剂型和规格合理性进行立题审查。 在立题可行的前提下,应分析、评估是否需要对原处方工艺进行调整,并应结合处方、工艺的特点,包装材料的特性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详细的研究和验证工作,重点关注药品与包材的相容性研究。对于注射液由玻璃瓶变更为塑料包装的情况,应进行提取试验、迁移试验、吸附试验及安全性评价,并充分验证变更包材未对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产生影响。在此基础之上,应对变更后药品的质量、稳定性进行全面的考察,并与原研制剂或变更前产品进行比较,并关注质量标准的更新情况。 二、常见问题分析和建议 1、药物与包装材料/容器的相容性研究 药包材为药品提供保护,以满足其预期的安全有效性用途,但同时也与药品直接接触,应与药品有良好的相容性。 问题1、未提供药物与包材相容性试验研究资料。 建议:对于部分与包装材料发生相互作用可能性较高的高风险制剂如注射剂等,研究者应按照目前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药物与包材相容性研究工作,并在申报资料中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包括提取试验、迁移试验、吸附试验以及可能的毒理试验等。 问题2、未提供包材以及相关配件的粒料、组成成分以及添加物信息。 建议:包材以及相关配件的粒料、组成成分以及添加物信息对于评估相容性研究是否充分非常重要。对于需要进行药品与包材相容性研究的品种,申请人应提供上述信息,并根据这些组成成分和添加物的信息进行后续的提取和迁移试验。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使用登记编号: 注:请参照《填写说明》,没有该项目或不需要填写的可划“/”,不得空项。

《电梯使用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1.使用登记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编码规则参考市质监发〔2015〕号附件6)。 2.登记机构:填写具体办理该设备使用登记的监察单位,如: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莲湖分局; 登记日期:按受理日期填写; 更新日期:当设备过户、参数变更时填写,新装设备无需填写。 3.注册代码:填写该台设备按相关规定确定的注册代码。 4.识别码:电梯用于应急救援的定位识别码,编码规则另行通知。 5.登记类别:按新装、过户、变更实际项目填写; 登记人员:填写具体办理该台设备使用登记的监察单位的监察人员。 1-5项及使用登记证编号为监察机构填写,必填。 6.产权单位:填写特种设备产权单位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7.产权单位地址:填写产权单位的注册地址。 8.产权单位法人:填写产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9.使用单位: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的通讯地址,区(县)后,应继续填写街(镇、乡)号(村)。11.安全管理部门: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内部机构,如安技处(科)。 12.安全管理人员: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主要负责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姓名。 13.设备使用地点:填写该台设备使用地点的详细地址,区(县)后,应继续填写街(镇、乡)号(村)。14.应急联络电话:填写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紧急联系电话,应保证24小时接通。 5-14项为使用单位填写,除第5项外均为必填项。 15.设计单位:填写设计该台特种设备的设计单位全称,没有时填“/”。 16.土建施工单位:如需土建支撑需填写施工单位名称,没有时填“/”。 17.土建验收单位:对土建工程的验收单位名称,没有时填“/”; 竣工验收编号:对土建工程的验收报告编号,没有时填“/”。 18.安装单位:填写设备安装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安装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安装日期:安装人员进场开始安装的日期; 项目负责人:该安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姓名; 安装告知编号:安装单位把该设备安装行为对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进行告知的告知书编号。 19.检验机构:填写负责现场安装监督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检测机构对该设备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编号; 检验类别:检验检测机构对该设备进行检验的类别; 检验周期:该台设备的法定定期检验周期; 下次检验日期:该台设备本次检验日期加上检验周期的日期,或检验机构确定的下次检验日期。 18-19项针对需要现场安装的特种设备,如不需要安装可填“/”。 20.维修保养单位:填写负责该台设备维修保养的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维修保养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维保负责人:填写维修保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维保合同编号:设备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的编号;电梯必填。 21.制造单位:填写该台设备的制造单位全称。必填;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该制造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22.设备种类、设备类别、设备名称:按《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必填。 23.设备型号、设备编号、制造日期及主要性能参数:按照设备种类及类别填写相应的性能参数,参照设备出厂合格证明的信息填写,如与设备实际情况不符应责成制造单位对信息进行更正,必填。

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申报资料

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申报资料 1、目的 本指引的制订旨在指导申请人规范药品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补充申请药学研究资料的撰写,引导申请人关注药品研究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提高申报质量。 2、范围 适用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第21项: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除进口药品、国产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及使用新型包材外)注册申请事项; 适用于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注[2012]132号)。 3、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3.3《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8号) 3.4《关于加强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注[2012]132号) 3.5《关于印发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8]255号) 3.6《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IX C) 3.7《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5]106号) 3.8《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6]678号) 3.9《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附录 3.10《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8]242号) 3.11《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11]472号) 3.12《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YBB00142002) 3.13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4、申报资料的相关要求 4.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等,并提供药品质量标准、说明书等上述批件的附件。 4.2证明性文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录页、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3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4.3.1说明变更原因并详细描述变更的理由和依据,提供拟使用包材在同给药途径/同剂型/同品种上市产品中已有使用的情况说明或依据。提供变更前后包装材料相关特性的对比数据,说明变更后包材与原包材具有一致或更好的防止水分/氧气渗透能力,或者具有更好的避光功能等。 4.3.2提供拟使用包材的包材注册证、质量标准等证明文件。 4.4药学研究资料 4.4.1检验报告书 4.4.1.1省所出具的连续3个批号样品的检验报告书。

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

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名称: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16第一版)

本人作为(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 1.本公司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经营范围涉及照后审批事项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需要开展未经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将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及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3.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4.本公司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5.本公司依法纳税,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公司类型 □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集团名称/简称 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章程(含股东内部转让部分股权)□董事□经理□监事 □公司增设分公司□分公司名称变更□分公司注销 □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修改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其他 法定代表人签字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②) 年月日 注:①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②申请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验收记录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附表1

室内空间尺寸分户验收记录表

附表1.1 室内空间尺寸验收 1、验收内容: 1.1室内净高(按设计尺寸推算值)。 检查方法及数量:每个房间抽测5点,其中距墙(柱)500mm处各1点,中间测1点(厨房、卫生间等除外)。 1.2室内净开间、净进深(按设计尺寸推算值)。 检查方法及数量:每个房间抽测2点,其中距墙(柱)500mm处各1点(厨房、卫生间等除外),无墙体则测柱间净距。 1.3特殊的自然间可单独制定测量方法。 2、验收标准: 3.房型附图如下(房间应编号)。

门、窗、玻璃拦杆(板)安装分户验收记录表

附表1.2门、窗、玻璃安装验收 1、验收内容: 1.1外窗台高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窗台不少于2点,记录最低点。全数检查。 1.2外窗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检查。全数检查。 1.3推拉窗防脱落。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扳检查。全数检查。 1.4安全玻璃认证标志。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1.5门窗开启性能。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板开启和关闭检查。全数检查。 1.6门窗配件。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板开启和关闭检查。全数检查。 1.7门窗扇密封条。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扳检查。全数检查。 1.8门窗排水。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扳检查。全数检查。 1.9进户门质量。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开启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全数检查。 1.10玻璃品种、规格、厚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查合格证、游标卡尺检查。全数检查。 1.11门窗观感。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检查。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2.1外窗台净高不低于0.90m,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2.2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2.3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 2.4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应有安全认证标志。 2.5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2.6门窗配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窗锁扣应采用不锈钢等材料。 2.7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脱槽,密封条应在转角处断开,并在转角处固定。 2.8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数量应满足排水要求。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鹰嘴设置合理到位。 2.9进户门种类应符合设计要求。 2.10玻璃的品种、规格、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2.11观感质量应符合质量要求。 2.12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等易受人体或物体碰撞的玻璃,应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护栏,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部位,必须设置可靠的护栏。 2.13栏板(杆)高度、型式、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表4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 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 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按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填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4.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5.对于申请变更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对应□中打√,再按照要求填选变更内容。 6.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7.变更的适用范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变更,均适用于变更许可业务;如其他字段如经营者名称等内容同时也变更,也可同时在此业务中进行变更。 需提交资料名称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所需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所 需材料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变更、延续、换证、注销的办理 (一)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的有关材料; 4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的有关材料; (三)申请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四)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的有关材料; 附件:变更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按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4.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5.对于申请变更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对应□中打√,再按照要求填选变更内容。 6.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变更申请表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 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 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 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所需材料

变更、延续、换证、注销的办理 (一)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的有关材料; 4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的有关材料; (三)申请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四)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的有关材料; 附件:变更申请书

A.2-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按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4.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5.对于申请变更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对应□中打√,再按照要求填选变更内容。 6.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7.变更的适用范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及其相应备注变更,均适用于变更许可业务;如其他字段如经营者名称等内容同时也变更,也可同时在此业务中进行变更。

(完整word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docx

A.2-1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NO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 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 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 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 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1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按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 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 码。 3.填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4.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 量安全负责人。 5.对于申请变更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对应□中打√,再按照要求填选变更内容。 6.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7.变更的适用范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及其相应备注变更,均适用于变 更许可业务;如其他字段如经营者名称等内容同时也变更,也可同时在此业务 中进行变更。 2

竣工验收记录表格模板

单位(子单位) 湘质监统编 施2002—1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水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湘质监统编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施2002—2 (表一)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湘质监统编

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施2002—2 (表二) 内容符合有关规范和专门规定的要求;③试(检)验报告或记录内容应齐全、准确、真实,抄件应附原件复印件,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有抄件人、抄件单位的签字和盖章;④表内出厂质量证明书按进场同一批(炉、编)号为一份;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送检书按同一编号为一份,测试、试验记录按每个系统或每个回路等工艺各一份;验收意见、记录等按同一个验收批为一份;检验批数栏内的质量证明书、取样送检书、抽样试验报告等应按进场的批数、抽取样的组数计算,填入未打“×”符号栏内。⑤核查意见、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⑥其他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记录包括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幕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双组份硅铜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石材弯曲强度、耐冻性及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等检测试验报告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湘质监统编 施2002—2 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doc

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编号

填表说明(3-1) 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三、封面中“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是指建造师注册聘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建设主管部门。 四、“身份证明”应优先使用个人身份证。按国家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人员才可以考虑使用军官证、警官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使用护照。 五、“注册专业”是指原批准的在注册有效期期限内,且未失效的一个或多个注册专业。 六、“企业更名”,是指企业的称谓发生变化,由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七、“姓名变更”应提供在公安机关已办理变更的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 八、“工商注册地”是指现在聘用企业的工商注册地。 九、“企业资质类别”是指申请人所在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主项资质及等级。 十一、“不予注册情形”指《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所列的情形之一,如有可在相应的数字上打上“?”。 十二、“其它注册情况”栏中“注册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是指取得国家规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注册证书名称和证书编号。 十三、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十四、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市(地)建设主管部门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3-2)编号:

市(地)建设主管部门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汇总表(3-3) 市(地)建设主管部门(公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制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印刷包装材料样稿审批流程

印刷包装材料样稿审批流程 1目的 1.1明确印刷包装材料的设计、审核、批准、变更相关工作内容。 范围2 2.1本流程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新产品或已有产品新增包装规格的包装材料及印刷宣传品设计、审核、批准、变更管理。 定义 3 印刷包装材料:指印有品名、商标等文字或图案内容的包装材料及宣传品。3.14 职责 4.1广告设计部负责调研并收集有关包装设计方面的信息,建立设计档案。4.1.1 。负责组织设计样稿、会审稿、定稿(包括图案、文字、色彩及版面设计等)4.1.2 系统的要求。负责确认产品包装或印刷宣传品的设计是否符合企业CI4.1.3 4.2质量管理中心负责为设计部门提供设计所需的技术要求和文字内容;并监督设计(包括但4.2.1 不限于:文字、图案、色彩等)不违反质量管理相关要求。负责按国家、行业或企业相关规定,对样稿内容进行全面审核。4.2.2 负责质量标准的制定,为相关部门提供标准样张。4.2.3 负责建立印刷包装材料各品种的历史沿革、变更档案。4.2.4 法务部4.3 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审核样稿内容的合理性与合法性。4.3.1 销售部门4.4 4.4.1负责对样稿内容面向客户的适用性进行审核。 4.5生产部门 4. 5.1负责对样稿内容在使用、操作过程的控制及生产过程的实用性进行审核。 4.6采购部门负责按会审稿及质量要求协调生产厂家制作清样,并组织供应商批量印刷。4. 6.1 负责协调生产厂家与公司设计部门进行交流。4.6.2 5程序 5.1样稿的形成 5.1.1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包含。由使用或需求部门填写《包装设计申请表》(见附件)5.1.1.1、包装规格(尺寸、建议使用的文字形式、版面设计(颜色、图案等)同时申请部门负责人应说明申请原因,材质等)、设计时间等明确需求。报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审核5.1.2 。审核通过返5.1.2.1质量管理部门会同法务部共同审核《包装设计申请表》回申请部门,申请原件由质量管理部门存档。生产等部门共同 5.1.2.2对重要的包材或宣传品,质量管理部门可组织销售、进行会审。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5.1.3样稿的设计,将《包装设计申(见附件)申请部门填写《市场部工作项目交接单》 5.1.3.1. 请表》作为附件一并交与广告设计部。 5.1.3.2设计部门根据要求进行设计,形成“样稿”。交付申请部门负责人。 5.2样稿的会审 5.2.1样稿的提报 5.2.1.1申请部门填写《印刷包装材料设计样稿审核意见表》(见附件),连同样稿一并提报质量管理部,并根据工作计划提出审核、印刷、使用的时间进度要求。 5.2.1.2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法务、销售、生产部门进行会审。 5.2.2样稿的会审 5.2.2.1质量部门审核

竣工验收记录表

单位(子单位)湘质监统编 施2002—1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整;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水平作出评价。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湘质监统编 施2002—2 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表一) 工程名称:常德卷烟厂零陵卷烟分厂员工餐厅改建工程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湘质监统编 施2002—2 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表二) 工程名称:常德卷烟厂零陵卷烟分厂员工餐厅改建工程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五

项目;②本表所列资料应齐全、无缺项、漏项,内容符合有关规范和专门规定的要求;③试(检)验报告或记录内容应齐全、准确、真实,抄件应附原件复印件,并 注明原件存放单位,有抄件人、抄件单位的签字和盖章;④表内出厂质量证明书按 进场同一批(炉、编)号为一份;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送检书按同一编号为一份, 测试、试验记录按每个系统或每个回路等工艺各一份;验收意见、记录等按同一个 验收批为一份;检验批数栏内的质量证明书、取样送检书、抽样试验报告等应按进 场的批数、抽取样的组数计算,填入未打“×”符号栏内。⑤核查意见、结论由监 理(建设)单位填写。⑥其他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记录包括后置+埋 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幕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 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双组份硅铜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石材弯曲强度、耐冻性及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等检 测试验报告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湘质监统编 施 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2002—2 (表三) 工程名称:常德卷烟厂零陵卷烟分厂员工餐厅改建工程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

法规学习--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摘自《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二OO八年一月 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药品的组成部分,分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外包装及附属物(如给药器具,药棉、干燥剂等)。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一般有以下情况,即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包括包材的类型、容器的大小和形状),变更包装系统中的附属物,变更外包装。 总体上,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能对保证产品质量和稳定性起到有益的作用,或至少不降低其保护作用,药物和包装材料与容器之间不得发生不良相互作用。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需注意使用符合药用要求,并已获得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的材料。 (一)总体考虑 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一般与下述因素有关:①药品的给药途径,②药品包装容器系统的特性,③包装材料与药品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等。某些情况下,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后,药品可能仍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但实际上对药品内在质量可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与变更药品处方、生产工艺等所进行的研究验证工作的侧重点不完全一致。

研究工作需根据以下方面综合进行:①药品包装容器系统的特性,②剂型的特点,③药品的给药途径等。研究工作中重点关注变更前后产品的稳定性是否受到影响,药物和包装材料、容器之间是否发生相互作用。对于Ⅰ、Ⅱ类变更,如果符合其前提条件的限制(如要求Ⅱ类变更的半固体和液体制剂中不得含有机溶剂等),一般药物和包装材料、容器之间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不大,稳定性研究中可以不再考察药物和包装材料、容器之间的相容性问题。而Ⅲ类变更一般可能对药品产生较显著的影响,稳定性研究中尚需关注药物和包装材料、容器之间的相互作用。 (二)Ⅰ类变更 1、具体变更情况及前提条件 1.1、变更非无菌包装容器或包装材料的生产厂或供应商。 1.2、变更非无菌固体制剂/原料药包装容器的大小和/或形状。 2、研究验证工作 此类变更一般不需要进行研究验证工作(见表9-1)。 表9-1 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Ⅰ类变更) 变更非无菌包装容器或包装材料 的生产厂或供应商 变更非无菌固体制剂/原料药包装 容器的大小和/或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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