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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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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引言 (1)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

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3)

四、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策措施 (4)

五、结论 (6)

六、参考文献 (6)

【摘要】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存在部分人户分离人群难以参加农保,个人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设计缺乏调整机制,政府财政补贴低,补贴机制不完善,已年满60 周岁、未参保的农村户籍老年人领取基础养老金存在困难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其他养老保障的配套衔接政策制度缺失的问题。文章认为,应该尽快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缴费、政府补贴机制;规范集体、其他组织、个人对参保人补助和资助行为;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农保与其他社会群体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村居民参保意识。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对策

一、引言

2009 年9 月1 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通过各地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开展,2009 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达到了8691万人,比2008 年增加3096 万人;全年共有1556 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比2008 年增加1044 万人;年末有27 个省、自治区的320 个县(市、区、旗)和4 个直辖市部分区县列入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0 年末试点范围扩大到24%的县,全国列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参保人数1.0277 亿人。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民生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和各级政府部门关注的重点。我国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进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以来,为农村解决老有所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人户分离人群难以参加新农保

《指导意见》规定年满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在实施过程中,许多地方做法以是否是本地农村户口为参加新农保的条件,农民必须在自身户籍所在地参保。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人口人户分离现象很普遍,造成有的地方农村户籍人口规模很大,农民参保积极性也很高,但参保率却很低。据调查,这主要是农村大量适龄参保居民都外出务工,虽然户口在农村,但人离开农村,在城市务工的有的参加了农民工养老保险;有的已在城市买房定居,但户口仍在农村,其中一部分人既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不愿意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保。另外,调查还发现,有一些居住在农村或成建制近郊城区的非农村户口的居民,

他们既无法参加城保,也无法参加新农保。从生活和劳动方式看,他们和农民完全一样。这种现象主要是

被征地农民,一部分被征地农民是城市建设规划区、工业用地内的农民,这部分农民户籍属于非农村户口,

有一些人就地进入企业就业,还有一些人没有就业,生活保障仅靠征地补偿;一部分被征地农村居民是城

市规划以外的居住在农村的非农村户籍人口,如高速公路建设被征地农民,有的地方在征地时把被征地农

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把他们在将来没有收入来源时纳入为城镇低保对象,但这些人一般没有条件进入城

市,仍在农村居住,生活方式也依然是农村的生活方式,但不是农村户口,他们既没有条件参加城保,也

没办法参加新农保。

(二)个人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设计缺乏动态调整机制

《指导意见》规定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 元、

200 元、300 元、400 元和500 元,总共5 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基础养老金每

人每月55 元由中央政府确定。这种绝对额标准设计的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操作,同时参保人也可以根据

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适合的缴费档次缴费。然而,这种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设计的动态调整性不强。虽

然参保者可以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缴费,但随着农民经济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

需要不断了增加更高的缴费档次,而且怎样增加、增加多少却没有一个较科学的依据,因而可能会出现增

加的缴费标准档次不一定适合农民实际需要,基础养老金的调整存在同样的问题。此外,这种缴费档次的

设计对增设的标准高低界限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财政补贴低,补贴机制不完善

我国新农保目前规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进行补贴,中央政府补贴主要是全额支付或部分支付基础

养老金,地方政府主要是对参保人个人缴费进行补贴。目前,政府补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四个方面。一是

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不低于每人每年30 元补贴,激励性不强。每年30 元的地方财政补贴对中西部

地区农村居民有一定的鼓励作用,但对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居民的吸引力很小。二是政府补贴在新农保基金

中的比例低。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来源政府补贴,如德国、奥地利政府补贴为70%,希腊、波兰为90%,

农民缴费所占比例非常低,一般为10%~30%。目前,我国新农保试点,大部分地区是按照最低标准30 元

进行补贴,就算参保人选择最低年缴费档次100 元缴费,个人缴费在缴费中的比例为77%,政府补贴在缴

费中的比例为23%;有的地方对选择最高缴费档500 元缴费的最高补贴为50 元,政府补贴在缴费总额中的

比例为9.1%,不到10%,补贴比例明显偏低。三是政府补贴机制有待完善。调查发现,农民参保时,在进行

定补的情况下,很多人选择少缴,参保的目的是为了能拿到政府补贴。采取多缴多补方式,会出现“补富

不补穷”的困境。另外,没有完善的补贴规定、调整机制和方法。四是基层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不统一,

基层地方政府财政负担较重。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中央财政承担的责任一直不足,新农保试点中央

财政只承担全部或部分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其他财政支出均由地方政府承担,随着新农保的开展,地

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也会越来越重,将影响新农保的持续发展。

(四)村集体、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和资助不规范,缺乏激励机制

新农保规定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

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新农保这个规定对集体补助没有硬性要求,只是有条件的村集体在自愿的基础上可

以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就目前来看,我国只有部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有条件对新农保进行补助,

而绝大多数村集体没有能力对新农保给予补助。据调查,有的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区和革命老区新农保的集

体补助基本空缺,只有极少数村集体给予一定的补助。由于对集体补助没有强制性要求,加上农村基层干

部和群众对新农保的了解不够以及宣传不到位,有的地方村集体即使有条件也不会对新农保给予补助,把

富余的资金用于其他投资或集体分红。另外,调查还发现,有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在对缴费困难的参保人给

予补助时完全代缴,有的还一次性为参保人代缴了几年保险费甚至全部缴清,这种有经济能力的组织和个

人对参保人的代缴从理论上说是好的,既使缴费困难的农村居民参保了,扩大了新农保的参保率,又减轻

了政府财政负担,但这也弱化了参保人的自我保障意识,有的还会引起其他参保人和困难人群的心理不公,

有可能会产生不良示范效应。

(五)新农保实施时,已年满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年人领取基础养老金存在困难

新农保规定:新农保实施时,已满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交费,可以按

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对于这个联动(有的叫“捆绑”)机制,在

实施中普遍存在一些困难。调查发现,由于对新农保政策的不了解,很多子女都以为是替父母缴费,以为

是子女缴费父母享受养老金待遇,在这种想法的支配下,经济困难的子女没有能力参保,也不会另想办法

参保,也有的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不融洽,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也不愿意参保缴费。各地对这个规定的精神领

会也不同,做法也有所不同。大部分地方规定满60 周岁的老人要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子女必

须先参保缴费,子女参保在前,老人享受在后,这种做法往往很难开展工作;也有的地方领导认为子女参

保缴费在《指导意见》中是一个后置条件,并且规定是“应当”而不是“必须”参保,前者较后者在要求

上要缓和,在做法上也采取较柔性的方式,先让老人享受基础养老金,再劝说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

费,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这种做法各地并不多。

(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障的配套衔接政策制度缺乏,各地衔接办法“碎片化”现象严重

国务院《指导意见》中关于新农保与老农保制度衔接规定比较明确。只是在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 周

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时的方法各地有所不同。国务

院《指导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制定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

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办法。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没有出台统一的衔接实施办法之前,绝大多数地方按照原制度政策执行,新农保

参保人已经享受的其他社会保障待遇不变,待国家出台新的衔接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于衔接

工作滞后,一些地方出现了重保和漏保的现象。另外,有的地方也开始探索适合本地区的衔接办法,如果

国家不尽快出台统一的办法,各地没有国家的基本衔接依据,就会出现各地的衔接办法各不相同,衔接方

法将会出现“碎片化”,这不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也不利于新

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老农保之所以失败主要是因为它完全由个人缴费积累,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实在是微乎其微,长

此以往,农民也就失去了投保的积极性。新农保在各地的实施情况尽管各不相同,但即便是在发达地区,

新农保的实施还是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1、养老保险资金严重缺乏

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行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基金筹集机制,但事实上很多地

区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并无政府的补贴,即便有,国家的补贴也只是杯水车薪。所以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资

金实质上还是主要来源于集体和个人两种渠道。而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农村的集体组织也是资金紧张,

根本没有办法给予农村养老保险补助;与此同时,农民在我国还属于低收入群体,部分人群用于生产和生

活资料方面的资金往往都会面临困难,根本就没有闲钱来参加养老保险。这就导致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

资金严重缺乏。

2、农保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不科学、不合理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应该一般都是实行“三权分离”的原则,即征缴、保管和

使用分离。从而保证农民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但是在我国,绝大部分的地方养老保险金都是由地方的民

政部门一手征缴、保管和使用的,而且也没有相关的监督部门监管,所以就出现了民政部门和政府挤占、

挪用甚至挥霍、侵吞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现象。然而,就算有的地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

核算,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基金管理权仍然在财政部门手中,还是没有完全独立出来。

3、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困难,严重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管理,各县(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在指定的专业银行设立农

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为了防止风险,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不能直接用

于投资。但是,近年来,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可以说是贬值的,这就严重影响了农民参加新农保以养老的目

的,因为这根本无法保障农民丧失劳动能力以后生活需要上的资金供给,所以也就严重影响了农民参保的

积极性。

4、养老金有限,无法保障农民养老的生活需求,农民积极性不够

现行的新农保保障水平偏低,与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以及消费水平不太适应,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

退休后他们每月拿到的养老金是有限的,大部分地区的养老金水平是在100 元以下,即便是少部分发达的

地区,养老金水平也就在100—300 元之间,而这点养老金只能作为老年人养老的一小部分生活补贴而已,

这也大大地打击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四、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策措施

(一)进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尽快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针对部分人户分离的人群难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又参加不了或不愿意参加新农保的问

题,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办法是尽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

城乡居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参保。目前,这些人户分离的人们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困难,

主要是参保人须是本地农村户口。那些离开农村但户口还在农村的居民,有的在城市务工的参加了农民工

养老保险;有的已在城市买房定居,户口仍在农村,其中有一部分人既没有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也不愿意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保。如果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部分人可以

就地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同理,那些居住在农村的非农村户籍人口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地参加

新农保。

(二)改进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确定方法,完善缴费和基础养老金发放机制

针对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设计缺乏动态调整机制的问题,应该采用相对标准(费率)的方式缴费,借

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以职工的工资水平作为缴费基数,按照一定的缴费率进行缴费,这种

缴费方式内含了部分调整机制,因为随着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缴费基数相应地提高,从而缴费水平也随

之提高。农村居民可以上年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按照一定比例缴费,并规定一个缴费率的范围供不同经

济水平的参保人选择。这一方面可以使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随着收入水平的变化而变化,比目

前的确定方法更符合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和农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另一方面使城乡社

会养老保险更有利于统一规范、统一管理,有利于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和转续。待遇调整机

制也可以借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缴费每满1 年,就按照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定的比

例发放基础养老金(具体比例根据当时收入水平、生活消费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

(三)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力度,完善政府补贴机制

针对新农保政府财政补贴低,补贴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方面,

政府要调整财政在社会保障中的支出结构,加大对新农保的财政支出;另一方面,中央和省级政府要加大

对有财政困难的市、县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新农保政府补贴机制。笔者认为,在进

行缴费补贴设计时,既要设计补贴的最低标准,也要设计补贴标准最高上限,超过了最高标准上限不再予

以补贴,同时要设计好不同缴费档次之间补贴增加的幅度,要达到既能鼓励参保人积极参保缴费又能把补

贴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新农保试点初期,主要任务是要在农村建立新农保制度,扩大覆盖面,在此阶段

可以定额补贴为主,浮动补贴为辅,而且浮动幅度可以小一点。随着新农保工作的深入开展,其主要任务

从扩面转入提高保障水平,加上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农保的缴费补贴可以浮动补贴为主,定额补贴为

辅,此阶段的浮动补贴的浮动幅度可以大一点。三是要建立各级政府合理的财政责任分担机制。笔者认为,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省、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补贴比例分配可以采取三种方式:

第一种是“三三制”模式,即省、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的缴费补贴的比例基本均衡。这种模

式适合地方经济发展较平衡的地区。第二种是“高中低”或“高低低”模式,即省级政府对新农保补贴占

总补贴的比例较大,县(市、区)级政府补贴的比例次之,乡(镇)级政府补贴比例最小。这种模式适

合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差距较大地区。第三种是“低中高”模式,即省级政府对新农保补贴占

总补贴的比例较小,县(市、区)级政府补贴比例略高,乡(镇)级政府补贴比例较大。这种模式适合

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方,这些地区的省级政府可以把更多的财政用在“出口补贴”即提高基础养老金上。

中央政府财政目前只是对基础养老金进行全额或部分支付,随着财力的增强,中央财政也可以对新农保给

予两头补贴,但也要对不同地区进行分类补贴,对发达地区补贴标准可以低一点,主要倾斜于中西部欠发

达地区。

(四)规范集体、其他组织、个人对参保人补助和资助行为,增强参保人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和自我保障意识

对于新农保集体、其他组织、个人对参保人补助和资助的问题,国家要制定一些政策措施加以引导鼓

励,即使在目前情况下不能像政府补贴那样采取强制性规定,但也不能完全放开,应该对新农保给予补助

的村集体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如对经济组织的税收减免、社会公益

组织进行补贴等。同时,也要规范村集体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提供资助的行为,

防止发生为参保人包揽包办的现象,要增强参保人自我保障意识,尽可能让参保人履行缴费义务,在条件

成熟时也可以对集体补助和其他组织提供资助法制化。

(五)应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与其他社会群体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

完善新农保配套政策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统一的制度衔接办法,只有制定了合理的衔接办法,认真做好

了新农保与老农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制度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才可以解决农村居民在流动时养老保

险转续问题,才可以防止重复参保或漏保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在制定新农保与其他社会群体养老保险

制度衔接办法时,要充分考虑不同社会群体养老保险基本模式的一致性,具体来说,在我国主要是要考虑各社会群体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之间的衔接问题,这就要求规范和完善各社会群体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构成,使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对应衔接关系。

(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村居民参保意识

针对新农保实施时,已年满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年人享受基础养老存在问题等有关农民不了解的政策内容,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使他们了解新农保的意义,让他们明白参保缴费实际上是为自己缴费,是为自己的养老做打算,将来本人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回并且享受政府支付的基础养老金,父母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是在他们参保缴费的情况下政府无偿提供的。再者,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就是不考虑父母养老问题,有条件的也应该参保。在调查中发现,通过宣传解释大部分子女都愿意缴费参保。因此,在试点过程中要灵活把握政策规定,吃透政策的实质精神,扎实做好宣传

解释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制度的意义和优越性。

五、结论

中国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期为农村居民提供老年生活基本保障,是中国政府继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直接补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改革措施之后的另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上世纪90 年代推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缺乏长久吸引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过于强调个人自助,缺乏社会保险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新农保的试点在各地轰轰烈烈地进行,各地的开展情况各不相同,但是要想让新农保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的养老依靠,各级财政进行必要的投入是核心;同时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关键。增强新型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其实用性和操作性,使其降低业务运行成本和风险,实现县乡联网,业务网上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实现新型农保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网络化、系统化。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新型农保队伍的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政策知识、微机操作应用、财务和基金管理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新型农保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起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能适应新型农保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为推进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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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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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深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不断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理论届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长期处于社会保障制度边缘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日益凸现出其有待进步完善的一面。如何建立和健全一个科学、合理的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政府需要面临的一个问题。本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问题形成的原因,同时提出了建立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为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农村社会现状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合理化建议。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建立完善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太子的读书计划”系列节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新兴工业化道路的推进和我国独生子女人口政策的贯彻执行,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国将很快进入老龄化社会,而广大农村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 (一)老龄化加快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更加凸显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目前我国已有百岁以上的老人1.78万人。在我国人口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成为增长最快的一个群体。从1990年到2000年,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从768万增加到了1199万,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4.56%远远高于我国老年人口和总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预计到2020年,我国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将增加到2700万,占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上升到19%。81%的高龄老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在洗澡、穿衣、上厕所、吃饭等方面,16.7% 的人或多或少需要他人的帮助,5.1%完全依赖他人。①并且随着城市化不化的加快和农村社会劳动力的输出,穿越之《爱上古代帅哥》第28章--第29章,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这使得农村养老问题日趋严重。 (二)社会经济结构和家庭结构的重大变化,使得传统以家庭养老方式发生微妙变化 养儿防老,家庭赡养一直是我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因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生产中,经济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家庭自然承担着赡养老人的功能,但是随着社会分工为特色的工业化社会的到来,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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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介绍 城镇企业都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纳少部分,企业缴纳大部分,退休以后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基本生活得到养老保障。不只城镇居民有养老保险,农村居民也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同样属于社保范畴,起到了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作用。那么,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既不是城镇居民,又不在农村生活,他们的养老保险该怎么办呢?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参保渠道开通 农民工为我们的城市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和牺牲,在城市里,他们很多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保险待遇,却做着更苦更累的工作;在农村,由于常年在外,以后是否留在农村都难说,新农保参加还是不参加?不过,归根结底,解决农民工的养老问题的最佳方式还是养老保险,农民工该如何参保养老保险? 其实,按照政策规定,具有农村户籍,在市区从事个体经营、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以及灵活就业的农村居民,年满16周岁的,均可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是有人会存在这样的疑问,如果以后从城市回到农村,这份保险该如何使用?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不够可转新农保 针对以上的问题,如果在城市已经累计缴费达到15年,回到农村后直接可以享受企业职工退休金的待遇;如果累计缴费未达到15年就返回农村,这是不符合领取退休金条件的?那这份保险就白白浪费了么?当然不是,如果没达到享受城保待遇的要求,可以按有关规定,把城保的缴费积累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规定领取。 有的农民工比较重视养老问题,想在农村参加新农保之后,到城市工作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前段时间就有一起事关于此的纠纷,最终判决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属于农村居民自愿参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新农保与社保不矛盾。 也就是说,农民工在参加新农保之后,可以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累积资金可以按规定流动。当然,如果感觉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太少,现在资金又较为充裕的话,可以适当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追求更高品质的老年生活。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制度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16596700.html,)/文秘知识/规章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党的*关于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精神,落实中共*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 平相适应的原则;坚持广覆盖、保基本、能转移、可持续的原则;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参保的原则。 第三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及以上(在校学生除外)的人员。 已经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的人员不纳入本试行办法的参保范围。

第四条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执行统一的制度、政策及业务流程。基金实行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 第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推行。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推进;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本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实行年度目标考核。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动员和参保的组织工作。 第七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业务协调和指导工作;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下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新型农保经办机构),负责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发工作。乡(镇)劳动保障所根据授权办理辖区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负责养老保险费收缴和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及发放等工作。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 的调查报告 外国语学院法语系 刘振华 2012年2月12---2月16日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人 刘振华 调查时间 2012年2月12---2月16日 调查目的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2009年起,开始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惠民富民。 中国农民几千年来都是以养儿来防老,靠土地作保障。国务院决定于2009年开始在全国10%的县(市、区、旗)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这是中央财政对于农村养老分担的开始。施行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使农民的养老从养儿防老走向社会养老,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农民基本权利,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推动社会和谐,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背景下,2011年寒假期间,我在家乡山东省昌乐县进行了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社会调查,深入了解政策落实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期对“新农保”政策落实有一定客观的反映,对“三农问题”和农村改革发展的成就有一定的认识。 调查对象 山东省昌乐县北夏村全体村民、山东省昌乐县社保中心副主任臧同玉 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法:自己设计了一张调查问卷,发放给调查对象,有效回收375份后进行了分析考察。 访谈法:直接采访调查对象,记录谈话内容,根据交谈内容进行分析。 文献法。通过查找年度报告、白皮书等统计资料,得到所需数据从而进行分析。 调查的过程和结果 2012年2月12日,以访谈法的形式,我采访了山东省昌乐县社保中心副主任臧同玉,了解到了昌乐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措施。 据介绍,昌乐县新农保基金实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已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不需缴费,每年可领660元基础养老金。 新农保基金中个人缴费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每人每年30-50元缴费补贴(省政府统一规定补贴标准,即每年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每年缴费200元政府补贴35元,每年缴费300元政府补贴40元,每年缴费400元政府补贴45元,每年缴费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政府补贴50元)。有条件的集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组织或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摘要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已然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我国经济尚处于较低水平,国家、社会和家庭都面临着较为沉重的养老压力,养老问题成为我国社会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我国近9亿的农民的养老问题,更是成为中国目前绝不可忽视的大问题。为此,我国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希图提早准备应对未来的养老难题。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然要求,对于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虽然我国实施的新农保较于旧农保已经呈现出明显的优势,但是,新农保也不是尽善尽美的,无论是在制度设计上,还是在制度实施过程控制力方面,还是在实施效果的保证方面都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分析探讨,以求更好地完善现行制度。本文拟对我国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探讨、归纳和总结,并针对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 China's new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and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ABSTRACT As everyone knows, China has entered the aging society, but China's economy is still at a low level, the state, society and families are facing more heavy pressure on pension, pension issue has become China's major social problems in the next period of time, especially the pension problem in China in the last 900 million of the farmers, it is become a big problem now China never be ignored. This has been the establishment of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China, to prepare to deal with future pension problems. The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build a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and it is also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to narrow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lthough China's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 and old agricultural insurance has obvious advantages, but the 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s also not perfect, whether it is in the design of the system, 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process control in power system, there are still imperfection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ffect of the guarantee, which requires us to analysis and comprehensive study,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existing system. This paper intends to discuss the current situation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1997年7月16日)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7〕26号 (1997年7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要求,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促进了养老保险新机制的形成,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由于这项改革仍处在试点阶段,目前还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企业负担重、统筹层次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和原则,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为此,国务院在总结近几年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作出如下决定: 一、到本世纪末,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贯彻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等原则,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把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的发放,积极推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三、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四、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五、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

乡镇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乡镇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一:乡镇20XX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双河乡20XX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总结 20XX年,我乡养老保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养老办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老有所养”的目标,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积极完善养老保险档案,现将20XX年养老保险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双河乡位于志丹县的南部,东接安塞,西邻旦八,北靠保安,南与永宁接壤。全乡自然形成“三岭一川”,延定公路、甘志公路横穿乡域南北,境内石油资源丰富,交通通讯发达,文化积淀深厚,产业特色突出,号称志丹县的“南大门”。全乡总土地面积289.2平方公里,全乡辖17个行政村,94个村民小组,2255户,10095人。20XX年我乡应参保人数为5389人,参保人数为5068人,其中840人为直接享受人员,参保率达94%。

二、工 作措施 1、认真吃透政策精神,熟悉并掌握经办操作程序,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对村组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经办操作培训力度,确保不犯操作性错误。 2、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以包村干部为组长的村级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具体人员头上,有效保证了全乡新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及时总结并推广相关先进做法。新农保工作中我乡共及时组织召开了5次新农保专题工作推进会,总结并推广了各村先进做法,也及时调整了相关工作方法。如以组为单位,落实专人负责,特别对部分经济条件较为困难暂无缴费能力又愿意参保的家庭户,实行负责人担保借款方法等,解决了该部份群众的参保资金困难问题。 4、采取材料编号办法。因参保人数较多且材料也较为复杂,为确保各项材料的准确有序,乡农保办首先要求各村组要以群众参保缴费顺序为基础对参保人进行顺序编号,同时还务必做到参保缴费(每日缴费清单)顺序号、参保材料(参保登记表)顺序号相一致等。 5、严格实行公示复核制度。缴费工作基本结束后,乡党委、政府及时组织各村、组分别对各项数据进行了公示复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本研究目的在于推动陕西省新农保政策的实施。主要研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档次现状及其影响因素。通过对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黑池镇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具体分析了农民参保档次较低的原因集中在,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信息宣传、对政策的信任度、政策的稳定性、青年人的保险意识以及对政策的认知程度不够,跟风缴纳等六个方面。 标签:新农保;参保档次;现状;影响因素;黑池镇 2009年9月4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该政策对于改善我国农村农民生活质量的重大意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农保”,是继取消农业税,实施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陕西省政府于2009年9月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对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做出了具体规定。11 月陕西省确定了11个国家试点县、34个省级试点县,并下达了国家和省级试点县的批复。截至2011年10月底,107个县(市、区)已全部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其中新农保参保人数已达到635.87万人,领取养老金人数为146.34万人。自2009年以来,新农保政策的推行也遇到了很多问题。本次研究将主要针对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黑池镇农民参保档次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进行调查研究。 一、研究过程 1、研究对象 黑池镇位于渭南市合阳县,东临黄河,西接金水沟;北依新池,南接马家庄。合马公路贯穿南北,距县城22公里,总面积84平方公里。辖21个行政村,3.1万人口,是合阳县经济强镇、文化大镇。 2016年7月,笔者对黑池镇多个行政村进行了调研,分别是黑西村,黑东村,东洼村,南社村,北黑池村等,增加了数据来源,使得调查样本更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因此,调研数据及结果更加具有可靠性。本次调查研究总共进行访谈32人次。在此次进行访谈的32名对象中,男性有16人(50%),女性有16人(50%),性别较为平衡;20~30岁2人(6%),30~40岁6人(19%),40~50岁12人(37%),50~60岁12人(38%),访谈对象年龄大部分集中在40~60岁这一区间,其是最接近新农保收益的年龄层,因此相对更加熟悉新农保,所提供的数据也相对更为准确。 2、研究方法 本次研究采用了结构式访谈法。结构式访谈是一种对访谈过程高度控制的访问。按照事先制定的访谈提纲,针对合适条件的访谈对象进行访问,并在访谈过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8修正)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8修正) (1999年7月25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0月31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8年5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8年5月30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职工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未纳入行政或者事业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 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雇员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应当与本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因用人单位破产、兼并、改制等原因而受损害。 第四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当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实行设区的市本级、县(市)级统筹和省级调剂制度。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国家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组织实施工作,多渠道筹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确保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第六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体事务。

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自XX年月起,我新农保中心在市县领导和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主导,认真执行“深化改革,理顺关系,稳步前进”的工作方针政策,以规范化管理,稳步推进新型农保工作前进。现将2月3日前的新农保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调动农民参保热情 为全面调动农民参保热情,我新农保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政策宣传,动员扩面,保费征缴的宣传形式,全面推动农保工作稳步发展。这两个多月,我中心共印制了10万册新农保政策宣传手册,并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做到每户一册。同时,制作新闻短片,在各乡镇进行电视和广播宣传,在县有线电视台也定时播放新型农保制度,以及缴费标准和方法。 70岁的老人,XX年前老伴去世后她独居至今。老人属于五保户,以前主要靠民政局发放的每年1800元五保老人供养费度日。今年每月又能领到一份固定“收入”——50元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这样她的生活费平均每月能达到200元。她还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能报销部分医疗费。入冬以来她病情加重,村集体每月花300元雇了一个老婆婆照顾她,每天给做做饭、洗洗衣服,陪她说说话。政府对农民承担起了养老责任,改变了数千年来农民靠儿女、靠土地养老的模式。新农保政策不失为给农村养老下了一场“及时雨”。

二、强化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增值 为方便全县各地参保人员就近缴费,我中心准备近期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代收保险费和代发养老金协议。财务人员在发放保险金时,严格按照发放名册,核实发放金额,并每月定时对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实行专户打卡发放。收支专户在保险基金的征缴和发放中,根据基金保值增值政策条款规定,严格管理基金,在保证基金安全的情况下确保基金有效增值。 三、严格审核,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自XX年1月,我中心严格按照XX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调资政策规定,对XX年到龄缴费人员进行逐一清理和领取资格审核。同时,加强对到龄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跟踪管理,进一步明确发放流程,使参保人员资料的复核、待遇认定和发放、养老基金支付等程序环环相扣,从根本上防止冒领和错发养老金现象的发生,避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四、规范资料,实现办公自动化 为确保参保人员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我中心全体人员狠抓业务学习,制作新型农保数据库,规范数据资料的管理,实现参保人员资料的系统化数据库录入和管理,提高了办公效率和准确性。同时,我中心全体职工利用周末加班进行数据录入、校对工作,全面保证全县60周岁以上农民基础养老金在1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要性问题探讨 学者苏颖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 整体角度出发,认为“由于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快于城市”,加之“土地和家庭养老保障养老功能的弱化,应该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副司长刘从龙从中国 农村的养老现状出发,强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迫切需要发展。因为:一是农民养老不完全是个人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其对社会稳定会产生重大影响;二是农村传统养老方式功能弱化,迫切需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农民的生产生活越来越依赖市场,迫切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制度。学者赵慧洁,周田宇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党的十六要求出发,认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势在必行”。学者鲁晓明从构建和谐社会视角,论述了我国农村构建社会养

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学者秦建文,石文伟从社会发展的微观和宏观层面指出:“随着中国农村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深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福建省福州市社会科学院张忠松通过对山区65岁以上老年农民养老问题的样本分析,发现山区老年人口面临经济供养总量低等诸多问题,呼吁山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亟待建立。 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政府责任问题 关于中国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 度建设中的责任,学者赵建萍认为“政府应该承担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职能”。关于政府在个人账户基金组成方面的作用,学者刘汉屏,李英娟认为政府应该成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主体之一,“在坚持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出资的前提下,政府还应该根据农村农民的不同分类,承担不同的作用,利用公共财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补贴”。学者汪柱旺认为:“从社会养老保险的特性和政府的职能来推演,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六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一节概述 一、概念: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在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其农业户籍跨县(市、区、旗)迁移后,一次性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帐户储存额由原县(市、区、旗)新农保经办机构转往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旗)新农保经办机构,由转入地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核接收,以使其继续参保缴费。 二、基本要求 (一)相关规定 1、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市、区、旗)转移农业户籍的,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应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转入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流动人员新农保关系暂不转移,个人帐户在原参保地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新农保个人帐户计息的规定继续计息。待转入地实行新农保制度后,再将新农保关系及个人帐户资金额按规定转移到新户籍地继续参保缴费。 3、新农保参保人员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或是因就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新农保关系暂不转移,个人帐户在原参保地做封存处理,待国家有关新农保制度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规定出台后,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4、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后,其农业户籍跨县迁移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待遇。 5、流动人员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后,其在原参保地和接续地的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金额累计计算。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按转入地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二)所需材料 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的农业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关系转移人员操作程序 由申请关系转移人员携带规定的所需材料,到转入地村委会提出转移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见表6-1,以下简称《参保表》)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见表6-2,以下简称《转入表》)。

农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

洛阳理工学院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农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 时间:2013/ 专业:车辆工程 组员:B11021309 关延安 B11021324 徐良 农村村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 调查主题:农村村民养老保险情况 调查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徐庄村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于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一阶段:收集用于本次实践研究的资料,并将其整理、归纳。 第二阶段: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制作一份关于"农村村民养老保险"的问卷调查表。 第三阶段:将问卷调查表发放到每位村民手中。 第三阶段:将问卷收回并作统计。 第四阶段:总结统计结果,撰写感想和个人心得,最后拟定一份论文 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重的今天,养老问题成为我们日趋关注的问题之一。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积极推动养老保险尤其是农村养老保险对于改善中老年人生活水平及推动内需等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当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继农村低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的第三大农村社保制度,将使农民也能够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此次调查,我们通过对农村相关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分析,展现了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实施成果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阐述了相关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结合政府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一些见解及建议。 调查目的:社会福利权益平等是社会文明发展和公平的标志性指标。在国家经济经过持续三十多年的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尽管城乡差距客观存在并且非短期内可以填平,但无论从政治、经济还是从社会、文化的角度出发,都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将农民排斥在国家和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尤其在当前金融危机下,农村养老保险的建设与推广尤为重要。今年,政府推出了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虽然较以往有很大的改变和调整,但仍存在着一些缺陷与不足。

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心得

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能在此相遇!欢迎您阅读文档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心得,这篇文档是由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新文档。相信您通过阅读这篇文档,一定会有所收获。假若亲能将此文档收藏或者转发,将是我们莫大的荣幸,更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 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心得我从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下简称农保工作)已经多年,劳动保障所成立后,乡里的领导继续安排我分管农保工作。面对XX年的农保工作任务,我感到压力还是很大的,怎样完成今年的农保工作任务呢!针对这个问题浅谈一下自己的一些观点。 一、首先争取乡镇领导的支持。领导的关心支持既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也是我们农保工作的关键,更是我们完成农保工作任务的前提。因此,我们必须向领导汇报好全县劳动工作会议精神,汇报好劳动保障所XX的农保工作任务,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制定好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农保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完成与做好农保工作的第一步。 二、求真务实,狠抓落实。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专业性、政策性很强,连贯性很强。新形势下的农保工作要求更高,

任务更艰巨,工作更复杂。要想实现今年的任务目标,必须付出艰苦的努力,辛勤的劳动。因此我认为,在乡镇从事农保工作的同志,必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讲稳定的高度,把农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推诿,不等靠,树立早抓快上的思想,积极主动地研究和制定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服务到位。 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农民是农村的主体,也是农保工作的主体。只有把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才能使农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发扬“走千家万户,道千言万语,吃千辛万苦”的农保精神,深入基层,深入村队,深入农户,服务到家门,把宣传、解释、测算、养老金发放等工作真正说到农民的心坎里。通过讲政策,算细帐,讲利益、讲好处,让农民们能够透彻地了解参加养老保险后能够解决自己的什么问题,认识到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确实有好处,确实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群众才会有积极性,才能分清楚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宣传力度要到位,宣传方式要灵活。采取标语、广告、广播,街头咨询、散发传单、制作图版等各种宣传方式和新闻媒体大造声势,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农保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在乡镇主要街口要道刷写农保宣传标语,真正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农保宣传阵势,不断扩大农保影响。利用大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篇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通过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参保范围,达到规定年龄时领取养老保障待遇,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为目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在总结完善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项崭新制度。 新农保制度的创新主要体现在: 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新农保制度的这两个显著特点,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责任,明确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原则要求,这是与老农保制度仅依靠

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最大区别。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篇二:浅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农村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农民对养老保障的需求十分强烈,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已见成效,但在大部分地区,农村养老保险还面临着许多困难,能否建立一个适宜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关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公事管062 张丽琪 2113006228 【摘要】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基数大、农村人口占多数、农业剩余劳动力规模大、人口年龄结构失衡、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抚养系数增大、城乡区域发展差异显著增大的老年型国家里,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十分迫切。本文阐明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问题对策。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目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现状仍不容乐观。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区养老机制滞后,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入的不足等,导致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处在生活基本保障的边缘,养老堪忧。我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正面临着极大的问题和挑战。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随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稳步开展,社会保障“调节器”和“稳定器”的作用得到发挥,解决了部分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和维护社会安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科学、系统、规范、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差甚远,还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 政府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应该是为老年人提供一个“保护伞”,使其老有所养,但是,目前社会养老保险所覆盖的人数非常少,未能真正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 (二)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参保率低、待遇水平低,虽在实行,但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这项工作由于准备工作不充分,仓促上马,片面地强调覆盖面,忽视了缴费基数和部分参保人员年龄偏大、积累

金额少,加之没有统筹金支持等因素,造成了现在符合享受待遇人员领取金额太少,达不到“养老”的目的。这种状况削弱了社会保障对劳动者的生活保障作用。 (三)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存在弊病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主要采取储蓄积累模式,但范围极小。由于无统筹金支持,又没有其它补助收入,使农保基金总量不足,抗风险能力不强。从整体看,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无法承担农村老龄化高峰到来的冲击。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 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保障;要适当增加集体补助,通过政策扶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等途径,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能力,并制定相应的办法规范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要引导农民自身增加投入。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不断提高覆盖率,最终实现“全民皆保”的目标。 (二)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立足点必须是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难以完全替代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农村养老仍然必须坚持和强调社会保障与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相结合;必须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与国家补助为辅、国家适当给予政策扶持相结合;必须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必须坚持量力而行与适度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必须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稳步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还很不成熟,尤其是部分农民还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农民筹资非常困难,地方财政也力不从心。应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则,从农民最急需的保障项目入手。从时间先后或具体步骤上讲,必须贯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重点突破”的战略方针,先重点突破企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政策宣传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政策宣传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的出台,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已实现了政策上全覆盖,由财政发放工资的人群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除外,其它群体不限户口性质、户籍地方可凭自己的经济状况,自由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一个人只能选择参加一种养老保险,因此,抓住机遇,抢时参保至关重要。为便于广大群众了解现行社保政策,现就相关热点问题回答如下:1、年龄偏大的人员能否一次性补缴费?答:随着政策、制度的建设和逐步完善,除征地农转非安置人员参保可按政策一次性补缴外,其他人员不再有一次性参保缴费政策,必须从参保时起,按规定标准逐年缴费。2、最佳参保年龄是什么年龄段?答:现行政策规定凡年满16周岁(在校学生除外)以上都可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即女在16-35周岁、男在16-45周岁为最适参保时间,否则,女在35岁、男在45岁以后参保,每迟参保一年,自己主动就将自己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时间向后延长1年。3、农村居民能否参保?答:根据川人社发【2013】54号文件规定,农村居民凡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可凭户口簿、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自己选择的缴费档次逐年缴费。4、在县外打工参加的

养老保险能否转回来?答:根据川人社发【2014】28号文件规定,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在县外参加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回,继续参保缴费至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可享受养老金待遇。在县外参保的人员持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局业务大厅3号窗口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5、已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的能转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吗?答:能,根据川人社发【2014】28号文件规定,凡在2012年参加了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且未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照本人意愿,可以转入我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任意选择转入当年个体缴费标准的一个缴费档次从2011年1月开始补缴(应补金额减去参加新农保已缴金额),参保时间从2011年1月起计算,并按下列办法续缴:一是如果女性转入时不到50周岁、但缴费到55岁,男性缴费到65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15年后按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如女性在转入时年龄已满50周岁及以上,应连续缴费满5年后,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在最后一年一次性补足15年后按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如在2013年、2014年才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任意选择转入当年个体缴费标准的一个缴费档次,从参加新农保的年份起补缴,逐年缴费到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时,按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6、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享受待遇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调研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调研报告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你提供的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为了推动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从5月下旬开始,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城关、毛坝、汉王、绕溪、高滩、高桥等十个镇及部分村组和人社局、考评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四个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对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继2018年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后,县委、县政府又于2018年8月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积极引导,广泛发动,认真实施,全力推进,连续两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考核位次名列全市前茅。 ﹙一﹚县委政府重视。一是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人社局、组织部、 1 / 18

宣传部、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情出台了《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和制度;二是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议,对全县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并将其列入2018年度20项重点工作之一;三是与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县委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二﹚强化工作督导。县人社局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镇的责任制,经常深入镇村,走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考评办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先后四次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了工作的开展。截至2018年7月底,已收缴保险基金1645万元,缴费人数达到13.8万人,参保率达到98%,实现了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率先在全市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三﹚各镇狠抓落实。各镇按照早谋划、快推进的工作思路,一是结合镇情制定了《实施方案》,狠抓政策学习和相关培训,使镇村干部熟悉政策,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二是按照包组联户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积极主动抓落实,镇村组干部,深入农户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序开展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养老金的收缴和兑付工作;三是采取召开群众会议、印发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政策;四是以村为单位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积极兑现待遇。及时兑付养老金,让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待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一是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养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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