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适用于饮用水检验。
2.职责
检验员:严格按SOP进行检验。
QC主管: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性状:取本品10ml,置一洁净试管中,于光亮处对光观察,为无色透明液体。
4.臭和味:取本品100ml于三角瓶中,振摇后从瓶口嗅水的气味,为无异臭和异味。
5.肉眼可见物:取水样摇匀,直接观察,无肉眼可见物。
6.PH值
6.1.仪器:酸度计
6.2.试药及配制:苯二甲酸氢钾、磷酸二氢钾、硼酸钠
6.2.1.苯二甲酸氢钾标准缓冲液(甲液,PH=):称取在105℃烘干2h的苯二
甲酸氢钾(KHC8H4O4),溶于水中,并稀释至1000ml摇匀。或按购入的标准缓冲剂体积要求进行溶解,稀释,此溶液PH值在20℃时为。
6.2.2.磷酸二氢钾标准缓冲液(乙液,PH=):称取在105℃烘干2h的磷酸二
氢钾(KH2PO4)和磷酸氢二钠(Na2HPO4),溶于水中,并稀释至1000ml摇匀。或按购入的标准缓冲剂体积要求进行溶解,稀释,此溶液PH值在
20℃时为。
6.2.3.硼酸钠标准缓冲液(丙液,PH=):称取硼酸钠(Na
2B
4
O
7
·10H
2
O),溶于
水中,并稀释至1000ml摇匀。或按购入的标准缓冲剂体积要求进行溶
解,稀释,此溶液PH值在20℃时为。
6.3.操作步骤
6.3.1.玻璃电极在使用前应放入水中浸泡24h以上。
6.3.2.用PH标准缓冲液甲、丙检查仪器和电极必须正常。
6.3.3.测定时用接近水样PH的标准缓冲溶液校正仪器刻度。
6.3.4.用洗瓶以纯化水缓缓淋洗两电极数次,再以水样淋洗6-8次,然后插入
水样中,1min后直接从仪器上读出PH值。
6.4.判定:若pH为~,判为合格;若pH>或<,则判为不合格。
7.总硬度
7.1.器皿:125ml锥形瓶、10或25ml滴定管
7.2.试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氯化铵、硫酸镁、氯化铵、氢氧化铵、铬黑
T、硫酸镁、乙醇、硫化钠、盐酸羟胺、氰化钾
7.2.1.L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溶液:按《滴定液与标准液配置SOP》
(1302·004)配制并标定。
7.2.2.缓冲溶液(pH10)
7.2.2.1.称取氯化铵(NH
4
Cl),溶于143ml浓氢氧化铵中。
7.2.2.2.称取硫酸镁(MgSO
4·7H
2
O)及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C
10H
14
N
2
O
8
Na
2
·2H
2
O),溶于50ml水中,加入2ml氯化铵-氢氧化铵溶
液(A)和5滴铬黑T指示剂(此时溶液应呈紫红色,若为天蓝色,应再加极少量硫酸镁使呈紫红色)。用EDTA-2Na溶液()滴定至溶液由紫红色变为天蓝色,合并A及B两种溶液,并用纯水稀释至250ml。
7.2.2.3.%铬黑T指示剂:称取铬黑T(C
20H
12
O
7
N
3
SNa),用95%乙醇溶解并稀释
至100ml,置于冰箱中保存,可稳定一个月。
7.2.2.4.固体指示剂:称取铬黑T,加100g氯化钠,研磨均匀,贮于棕色瓶
内,密塞备用,可较长期保存。
7.2.2.5.5%硫化钠溶液:称取硫化钠(Na
2S·9H
2
O)溶于水中,并稀释至
100ml。
7.2.2.6.%盐酸羟胺溶液:称取盐酸羟胺(NH
2
OH·HCl),溶于水中,并稀释至100ml。
7.2.2.7.10%氰化钾溶液:称取氰化钾(KCN)溶于纯水中,并稀释至100ml。
注意,此溶液剧毒。
7.2.3.操作步骤
7.2.3.1.吸取水样(若硬度过大,可少取水样用水稀释至50ml。若硬度过小,
改取100ml),置于150ml三角瓶中。
7.2.3.2.若水样中含有金属干扰离子使滴定终点延迟或颜色发暗,可另取水
样,加入盐酸羟胺溶液及1ml硫化钠溶液或氰化钾溶液。
7.2.3.3.加入1~2ml缓冲溶及5滴铬黑T指示剂(或一小勺固体指示剂),立
即用EDTA-2Na标准溶液滴定,充分振摇,至溶液由紫红色变为蓝色,
即表示到达终点。
7.2.4.计算
YD=错误!
=V 1×
V
2
式中:YD——水样的总硬度(CaCO3),mg/L;
V
1
——EDTA-2Na溶液的消耗量,ml;
V
2
——水样体积,ml。
7.2.5.结果判定:总硬度≤450mg/L(以CaCO
3
计),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8.溶解性总固体
8.1.仪器、器皿:万分之一分析天平、恒温水浴锅、电热恒温干燥箱、蒸发
皿、干燥器、中速定量滤纸或滤膜(孔径μm)及相应滤器。
8.2.操作步骤
8.2.1.溶解性总固体在105±3℃烘干。
8.2.1.1.将蒸发皿洗净,放在105±3℃烘箱内30min。取出,放在干燥器内冷却30min。
8.2.1.2.在分析天平上称其重量,再次烘烤,称量直至恒重,两次称重相差不超过。
8.2.1.3.将水样上清液用滤器滤过。用无分度吸管吸取振荡均匀的滤过水样
100ml于蒸发皿内,如果水样的溶解性总固体过少时可增加水样体积。
8.2.1.4.将蒸发皿置于水浴上蒸干(水浴液面不要接触皿底)。将蒸发皿移入
105±3℃烘箱内,1h后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量。
8.2.1.5.将称过重量的蒸发皿再放入105±3℃烘箱内30min,再放入干燥器内
冷却30min,称量直至恒重。
8.2.2.计算
C=(W2-W1)×1000×1000
V
式中:C——水样中溶解性总固体,mg/L
W
1
——空蒸发皿重量,?g
W
2
——蒸发皿和溶解性总固体重量,g
V——水样体积,ml
8.3.结果判定: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9.微生物限度:按《微生物限度检查SOP》(1302·005)、《总大肠菌群检查SOP》(1302·008)检查。
9.1.若细菌总数≤100个/ml,总大肠菌群≤3个/L,则判符合规定。
9.2.若任何一项超出规定限度,则判不符合规定。
10.编制依据
《饮用水质量标准》1106·00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