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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辐射防护安全制度

一、医院各级领导及主管职能部门要重视辐射防护安全工作,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有关科室和部门的业务工作考核。各级各类工作人员都要有辐射防护安全意识,从事辐射操作工作时做好本人、病人和周围人群及环境的防护工作。

二、辐射工作人员在进行透视、摄片和其它辐射性检查和治疗工作时,必须关好机房大门,同时打开机房的红色警示灯,防止无关人员接近辐射线。

三、加强对受检者的防护工作,正确掌握对投照部位的辐射剂量,加强对非照射部位进行防护,尤其是对非照射部位的重要器官组织要进行必要的屏蔽。对妇女、儿童的照射防护要给予特别的重视。

四、拍片时无特殊情况不得有陪伴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必须进入机房的人员应当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

五、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辐射工作场所的监督检查,听取意见,接受指导,改进防护工作,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法律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辐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辐射工作场所、辐射设备、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进行定期检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六、如发生辐射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单位的辐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4872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对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定期检查,保证吊运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生产部门、车间对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绳、尼龙吊带、链条等)和起重工具(包括手拉葫芦、千斤顶、卷扬机等)及吊耳(主要指各种工具箱、电焊机箱、砂罐、砂箱等设备设施的吊耳)定期检查。

3、职责 3.1、各部门、车间设备员、材料员、安全员负责抽查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检验情况;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车间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3.3、管理部对未按照此规定的责任部门、车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管理规定 4.1、起重吊索具在使用前、使用过程中的检查执行《钢丝绳、吊带、链条报废标准》中相应条款。 4.2、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每月定期由管理部会同各车间主任共同检查。 4.3、车间负责人、班组长负责吊索具的日常点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放射防护工作由“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全权负责处理。 组长:范伟伦 成员:滕晓静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3、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

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 四、设备维修保养 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机器的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堆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2、设备开机后应检查是否正常,先预热球管后才能工作。 3、设备应开展定期的维护(三个月一次)、检查。 五、监督检查 1、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一次对科室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科室负责人每周应进行检查。 2、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吊索具的配置、标志、使用、检查、报废等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过程。1.1 吊具是吊运物体的专用工具,它包括各种小型专用捆缚工卡具、吊环、吊耳、吊卡、吊钩、抬杠和抓斗、电磁吸盘等。1. 2 索具也称吊索。根据吊运物体的不同要求,有麻绳、尼龙绳、链条和钢丝绳吊2 职责2.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吊索具的归口管理,负责吊索具采购供方的审批,对各部门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2.2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起重机械上配置的吊具的监督、检查、考核。2. 3 各设计开发部门负责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设计产品吊运所必要的吊具、吊耳以及其他吊运结构。2. 4 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及各工艺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要求,设计产品吊运所需的专用吊具。2. 5 采购主管部门及各采购部门负责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负责吊索具的采购。2. 6 吊索具的使用部门负责吊索具的采购、制造、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过程的安全管理。3 管理内容和方法3.1 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3.1.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

有关部门建立、实施吊索具的配备、使用、检查、维护、报废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吊索具的安全管理情况。3.1.2 使用吊索具的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搞好吊索具的配置、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工作,确保吊索具的安全运行。3.1.3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购置、配备有关吊索具的技术标准,并在公司内有关部门中贯彻实施。3.2 吊索具的配置3.2.1 吊索具的采购3.2.1.1 订购吊索具必须到具有国家主管部门发给生产许可证的吊索具专业制造厂订购合格产品。3.2.1.2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36标准规定对提供吊索具的供方进行调查、评价,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参加对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3.2.1.3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10标准规定对吊索具的采购过程、采购合同、吊索具的进货验证等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的吊索具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3.2.1.4 订购的吊索具在交货时,吊索具的供方应提供吊索具的质量证明书,必要时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3.2.1.5 采购的吊索具进厂后,应按相关标准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主管部门采购的吊索具应由产品检验主管部门进行检验,其他部门采购的吊索具由本部门的安技员进行检验。3.2.1.6 对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大型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等),设备管理主管部门

2021年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xx人民医院 欧阳光明(2021.03.07)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目录 一、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二、放射治疗工作制度 三、放射防护安全责任制度 四、放射源管理规章制度 五、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 六、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七、核医学科放射性操作及防护规程 八、GE Lunar DPX-NT双能X线骨密度仪操作规程核 九、GE Infinia VC Hawkeye 4 SPECT/CT操作规程 十、放射防护应急预案 十一、DSA机房管理制度 十二、介入放射科工作制度 十三、西门子DSA操作规程 十四、介入科各岗位责任制度 十五、介入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十六、放射剂量监测计划 十七、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一、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医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证他们的健康与安全。 2.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放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 3.医院指定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对放射安全和防护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放射诊断与治疗的专业技术及操作常规进行定期的集中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并按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每四年参加一次符合要求的教育培训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建立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剂量监测的工作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建立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并做好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6.因进修、教学和科研等需要短期或临时从事放射性同位素操作的人员,必须通过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并在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 二、放射治疗工作制度 1.医院开展放射治疗,在对患者实施放射治疗前,应当进行影像学、病理学及其他相关检查,严格掌握放射治疗的适应证。对确需进行放射治疗的,应当制定科学的治疗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示范文本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规范起重吊索具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起重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使用起重吊索具的各相关部门、车间(含 外包队)。 3 内容 3.1 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 绳吊索、尼龙吊带、纤维绳、麻绳、链条。 3.2 吊钩 3.2.1 吊钩在使用前,应检查吊钩上标注的额定起重量 不得小于实际起重量。 3.2.2 吊钩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钩的表面情

况,保持光滑、无裂纹、无刻痕、无锈蚀、转动灵活。 3.2.3 使用时要将吊索挂至吊钩底部。 3.2.4 不得使用铸造吊钩。 3.2.5 应特别注意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裂纹等损伤情况。 3.2.6 吊钩的报废标准: a) 裂纹 b) 危险断面的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10% c)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d) 钩身扭转变形超过10% e)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f) 板钩心轴(销子)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报废销子。 3.3 吊卡 3.3.1 使用前应检查吊卡是否有裂纹、扭曲、变形等,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令狐采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放射防护工作由“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全权负责处理。 组长:范伟伦 成员:滕晓静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3、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放射科管理制度(汇总篇)

放射科管理制度目录 放射管理领导小组 (1)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3) 一、受检者危害告知: (4) 放射质量保证方案和管理制度 (5) DR操作规程 (9) 放射科主任职责 (12) 放射科技师岗位职责 (13) 北京熙仁医院孕妇X线检查知情同意书 (14) 放射管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医院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成立我院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如下: 一、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放射诊疗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 二、放射科为医院放射诊疗管理机构,专职的放射诊疗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时间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及时有效的调查处理放射事件,减轻事件造成的后果,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及职责:医院放射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放射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响应处置及解除。 二、放射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当发生人为失误或放射诊疗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人员参与应急处置。 三、放射事件应急响应处置: (一)当射线装置发生人员超剂量照射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封锁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查室,通知设备生产厂家,并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卫生部门,配合上述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理。 (二)立即转移受照射人员,进行检查和治疗。 (三)配合行政部门查明原因,对设备故障进行检修。 四、放射事件应急预案的解除:当发生辐射事件的射线装置修复后,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状态检测,合格方可解除应急预案。对事件有关资料及时收集,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并采取妥善的预防类似事件的措施,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完整版)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 辐射(放射)科 安全防护管理 安全防护制度 放射岗位职责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放射科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医务科 二0一五年十月

目录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2)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2) 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2) 人员培训制度 (3)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3)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辐射监测方案 (4) 学习培训制度及记录 (5) 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 辐射(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 (6)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7)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7) 辐射(放射)科组织管理制度 (8) 登记室管理制度 (8) 资料存档保管制度 (9) 借片管理制度 (9) X线摄影室管理制度 (9) 暗室管理制度 (10) CT室管理制度 (10)

DSA室管理制度 (10) 综合读片制度 (11) 疑难读片讨论制度 (11) 放射介入手术随访制度 (11) X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1) 导管(介入)室消毒隔离制度 (12) 进修,实习医生管理制度 (12) 登记室岗位职责 (13) X线摄影室岗位职责 (13) 暗室岗位职责 (13) CT室岗位职责 (14) DSA室岗位职责 (14) 辐射(放射)科岗位职责和各级人员职责 (15) 放射科与临床科室紧急呼救与支援的机制与流程 (19)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及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切实加强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辐射危害,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决定调整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杨斌 副组长:周长平程福舟 成员:王延忠王蕾纪振华金星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日常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 3、辐射安全及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拟定辐射防护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2)做好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防护设施的供应与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工作。 (3)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4)定期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情况,指导做好个人以及患者的辐射防护,确保不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各类X线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009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crane rigging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加强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 2适用范围 公司内各部门起重吊具(钢丝绳、吊带、磁吸)的安全使用和检查。3起重吊具管理制度 3.1起重吊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需求,至安全科负责统筹管理,资材科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3.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由安全科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 3.3生产车间设置若干吊具架,吊具不用时应整齐悬挂在吊具架上。 3.4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安全科处理。

3.5安全科定期组织吊具的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报废。 3.6生产科负责吊具的报废,报废标准参照《吊具报废标准》,不得以任任何理由复用。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放射科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放射科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放射科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用诊断X射线机属于射线装置,使用不当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操作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强化安全意识,避免放射事故发生。 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能,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转。射线装置变更时及时办理申报变更手续,机房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三、为使医用诊断X射线机拍摄准确清晰,操作人员应学习并掌握人体相关部位解剖结构,从而采取有效的投射角度,采用放射诊断应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期间须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正确合理操作射线装置。 四、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对已经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要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五、医用诊断X射线机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六、操作人员进机房前须佩戴个人剂量计,每三个月熊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开机前检查安全装置,记录机器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科主任和维修人员。 七、医用诊断X射线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撤离受检者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原则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八、对患者拍摄前应认真核对诊疗方案,准确对位,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重复照射。 九、机房内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十、机房内必须配备一套受检者防护服装,并按规定使用。 十一、机房门必须设置门灯连锁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照射前必须关闭机房大门后方可开机照射,机房工作时大门上方应有红灯指示。 十二、操作完毕后让机器及个附件复位,关闭电源开关,复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XXX医院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样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 2、院医务科(或设备科等)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工作,建立并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3、医院新、扩、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委托具有省卫生厅资质认可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施工。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原预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结清项目施工有关经费。 5、正常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应每年委托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状态检测;新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也应经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6、本院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应当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对检测发现有明显辐射泄漏的,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和检测机构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复测,确保整改到位。 7、检测与评价有关报告应向放射工作人员告知,妥善保存,并及时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XXX医院 年月日 XXX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样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吊具索具的正确选用和维护是起重安全作业的关键,为避免因吊索具的使用不当造成吊物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起重用的吊具索具(包括:钢丝绳、吊带、C型吊钩、横梁吊钩、)等的采购和储存、使用、报废等安全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XXXXX有限公司 3.相关标准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 4.职责 5.1 安全保障部对吊索具的采购质量负责。 5.2 生产部及各使用部门对使用的吊索具的使用、维护、管理负责。 5.3 安全保障部对吊索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程序 5.1 采购和储存 5.1.1采购的吊索具必须由有资质的厂家生产,具有合格证的产品。 5.1.2钢丝绳应谨慎小心地卸货,卷盘或绳卷既不允许坠落,也不允许金属吊钩或叉车的货叉插入钢丝绳。 5.1.3钢丝绳应储存在凉爽、干燥的仓库内,且不应与地面接触。钢丝绳不应储存在易受化学烟雾、蒸汽或其他腐蚀剂侵蚀的场所。 5.2 使用 5.2.1 操作人员在选用吊索具前必须确认吊物的重量不超过吊索具的许用起吊能力,并对吊索具的安全性进行自检,严禁使用起吊能力不明或已达报废标准的吊索具。 5.2.2吊带使用时不允许超载,吊运时远离火源,防止曝晒,棱角起吊物体应垫好。 5.2.6操作人员使用完吊索具后,应将其放于车间指定存放处,以便其它人员使用。 5.3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5.3.1 钢丝绳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及时报废: (1)达到或超过GB/T5972-2009规定的可见断丝数; (2)在一个捻距内发现两面三刀处或多处的谷部断丝时;

放射科医疗业务管理制度

放射科医疗业务管理制度 一、放射科工作质量管理第一责任者为科主任。 二、放射诊断工作质量管理 (一)诊断人员应通晓本专业质量控制的理论和方法,明确岗位责任; (二)诊断人员应密切配合临床,并依据综合影像做出正确的影像诊断; (三)诊断、造影检查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注意放射防护、无菌消毒,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四)诊断报告书写正规化,字迹清楚,描写确切,结论明确;(五)放射诊断报告(胸透除外)必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字才可发出,放射诊断与手术病理对照应符合省卫生厅要求; (六)定期组织疑难病例和手术病理诊断对照讨论会,及时总结经验。 三、放射技术工作质量管理 (一)技术人员应通晓本专业质量控制的理论和方法,明确岗位责任。技术质量管理由主管技师负责; (二)摄影、暗室、机修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为保证落实各项技术标准措施,必须接受技师、主管技师的检查指导;(三)每日技术读片应切实认真地按影像质量评定记录并落实到岗位责任者,做好每月技术读片考评。放射优质片率、废片率应符合质

控规定; (四)定期组织废片分析讨论会,总结经验,落实改进,有防范技术责任的措施; (五)各项技术岗位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相关规定执行。

放射科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科诊断、技术人员应通晓放射防护、放射设备、暗室药品、感光器材等安全管理的理论和方法。 一、病人安全管理要求 (一)口服造影剂应密封设专柜存放,盛器必须消毒,分开存放;(二)应备有抢救药品及必要的急救器械(如氧气、吸引器等);(三)碘造影前必须做过敏试验,严格控制用量,遇有反应时,放射医师应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配合抢救; (四)严防检查时操作不慎或机器故障而造成对病人的伤害。 二、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一)必须保证机器设备随时处于正常状态; (二)严格遵守机器操作规程,使用中遇有异常反应立即切断电源;(三)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和摄影造影岗位制,责任者负有保管、维护、使用、指导、监督的责任; (四)机修人员全面负责本科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机器接地可靠性以防电击; (五)凡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房舍设备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暗室化学药品和感官材料安全管理要求 (一)暗室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实行照明管制; (二)显、定影药品集中储存,含毒、强腐蚀性药物单独存放,并由

吊索具使用安全规定

为了加强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结合生产实际,公司制定了《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钢丝绳、吊带和链索的使用、检验和报废,特制定本规定。 2一般要求 2.1证书 2.1.1出厂合格证。 2.1.2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1.3产品使用说明书。 2.1.4 涉海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应有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认可证书。 2.2检查周期 2.2.1日常检查:使用前后,应对钢丝绳类及金属附件进行目视检查。 2.2.2定期检查:应指定专职技术人员每个月对钢丝绳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使用频繁的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应作记录。 2.3管理记录 2.3.1 出厂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2.3.2 使用记录,包括登记、分类编号和内容(使用次数、使用情况等)。 2.3.3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3钢丝绳类 3.1使用与维护保养

3.1.1吊车、绞车等钢丝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对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 b) 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选择、更换、安装钢丝绳; c) 更换钢丝绳时,从卷轴到滚筒应防止钢丝绳扭结、弯折或沾上杂物。切断钢丝绳时应对其两端端口进行处理,以防钢丝绳松股; d) 钢丝绳在滚筒上应排列整齐。滚筒的死绳头应固定牢固,活绳头应留有一定长度,钢丝绳按要求卡好绳卡; e) 更换或安装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保证起重机械的其它所有部件运转正常。钢丝绳在滚筒上稳定就位后,应使用额定载荷的10%以上负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 f)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因滑轮偏角过大而造成钢丝绳损坏。严禁超负荷使用,禁止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后吊运物件; g) 根据钢丝绳的种类、用途和工作环境,进行适时地保养,涂刷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油、脂应与钢丝绳厂家出具的技术资料相适应; h) 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3.1.2滚筒大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滚筒大绳由绳芯、绳股和钢丝三部分组成。选择滚筒大绳应考虑满足各类作业的需要,同时应与天车、游车滑轮槽及绞车滚筒槽相匹配。新绳直径应略大于所需滚筒大绳的名义直径,但不能超过其允许数值; b) 投入使用前应按厂家提供的资料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核对钢丝绳是否同资料提供的数具相符,是否同天车、游动滑车的滑轮槽和绞车滚筒槽相符合,钢丝绳的外表是否完好。并保存好滚筒大绳的证书资料; c) 影响滚筒大绳使用寿命的因素很多,工作人员应定期并合理地维护保养天车、游动滑车、绞车和挡绳器等部件,按技术要求定期进行倒换切割滚筒大绳; d) 倒换和切割大绳的科学依据就是按大绳使用记录仪上的数据来确定,当记录仪上的吨-英里达到预定值时则要倒大绳一次,当记录仪上的累计吨-英里达到预定数值时要切割大绳一次。但若目测发现大绳有明显的断丝或磨损,则应立即将受损这段大绳倒换或切割掉,并应做好每根大绳的所有倒换记录;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度本制度。 一.警示告之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目的明确,控制剂量,严格执行资料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查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检时,应当对陪检查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房门是否关闭。四.设施维修保养 1.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对机器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2.设备开机后检查是否正常,先预热球管后才能工作。3.设备定期维护。(三个月一次)

放射科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科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科室各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放射科。 具体内容: 放射科医技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放射防护、放射设备、药品、器材等的安全管理理论和防护措施。 一、患者的安全管理 (一)口服造影剂应密封,设专柜存放,盛器必须消毒分用;注射造影剂应设专人专柜存放。 (二)应备有充足的抢救药品和必要的急救器械;防护用品应种类齐全、数量充足。 (三)碘剂造影前必须作碘过敏试验,严格控制用量,遇有不良反应应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配合抢救。 (四)严防操作不慎或设备故障造成对患者的伤害。 二、放射设备安全管理 (一)保持检查室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机器要求。

(二)每天开机前应仔细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中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机器“带病”工作。 (四)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责任人负有保管、维护、使用指导、监督的责任。 (五)维修人员负责本科室设备的管理,定期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六)新安装设备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机器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三、胶片的安全管理 (一)胶片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 (二)胶片应按其要求存放,拆封后应有严密的防光、防潮、防粘措施。 (三)CR的IP板应按要求的条件存放并经常检查,严防碰、折、撕、粘。 四、科室的安全管理 (一)主动配合医院保卫科做好科室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科室各机房和库房应安装防盗、防火设施。 (三)经常检查科室的消防设施,确保能正常使用。 (四)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勤于巡视检查,保证科室各方面安全。

放射科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2965 放射科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放射科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操作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能熟练掌握机器的操作规程,非机器操作员,严禁上机操作,防上事故发生。 二、开机后应观察机器是否工作正常,若有疑点必须及时排除。使用中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请专业人员维修。 三、定期对安全装置、各种应急开关的有效进行检查现。 四、按标准设置安全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五、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它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

灯。 六、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监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规定和标准。 七、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按规定配戴个人计,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管理档案。 八、不将X线胸部检查列入婴幼及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对受孕后8-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应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透视检查。 九、检查时,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病情需要陪检时,对陪检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一、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对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业病 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性能 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 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 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根据上级部门和

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放射防护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治疗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创建医、患双方的和谐。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1、防治目标: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力争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不发生职业性放射病及受检者不发生受照事故。(2)积极主动的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放射卫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工作环境,使作业场所电离辐射危害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和卫生要求。 (4)按照规定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人口处设置警示标志及红色工作指示灯,同时要求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 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 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 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以免引起医疗纠纷。(5)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要求进行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建立并规范健康监护档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安全管理制度 1、放射科X 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 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接受培训,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非机器操作员,严禁上机操作。 4.放射科各X 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 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 5. 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如铅衣、铅手套、铅帽、铅眼镜等,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不用时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 6. 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不得在机房内候诊;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 7.摄片前,必须根据不同管电压,更换合适的附加滤过片;开机后应观察机器是否工作正常,若有疑点必须及时排除,使用中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请专业人员维修。 8.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 线照射,尽量缩小照射野,缩短透视时间,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9.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 线检查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 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 周至15 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 线检查。 10.使用携便式、移动式X 线机摄片时,工作人员必须离开X 线机球管2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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