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安全费用提取计划

安全费用提取计划

安全费用提取计划
安全费用提取计划

峁底煤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健全我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管理,搞好矿井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矿井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矿井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安全费用使用原则

1、安全费用应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专款专用、自提自用”的原则进行使用。

2、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得随意改动。

3、安全费用必须是专户贮存、专款专用。

4、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矿井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5、矿井安全监督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管会计管理。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1、本制度所称的安全费用,是指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矿上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我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15元/吨。根据2012年公司下达我矿生产产量为193万吨,折合核算安全费用2895万元。预计实际投入资金为3447.5万元。

第三章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紧急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四章管理办法

1、矿长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2、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矿井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矿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4、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6、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矿井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矿委会讨论决定。

第五章安全费用的使用

一、一通三防和监控系统及六大系统

为了全面落实2012年矿井瓦斯治理工作,全面推进“通风可靠、监控有效、抽采达标、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工作体系,进一步有计划、有步骤推进瓦斯治理工作,稳步提高我矿的抗灾害能力,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煤矿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费用提取标准为每吨15元,“一通三防”安全费用按安全费用的50%提取,根据2012年公司下达我矿生产产量为193万吨,折合核算“一通三防”安全费用为1447.5万元。预计2012年我矿将投入资金1650万元对“一通三防”体系建设,“一通三防”安全费用按标准由煤矿每月及时提取、使用,自提自用、和储存、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煤矿“一通三防”、安全设施完善、安全装备更新及重大隐患整改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本年度我矿安全费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项目投入。

1、优化通风系统

我矿为兼并重组扩建主体矿井,二期工程多,井下新开掘、贯通

巷道多,通风系统改变频繁,为了有效控制井下风流,确保井下各个工作区域风流稳定,无微风、无风、风速过大现象,我矿将加大通风队伍的建设以及构筑通风设施所需材料的购置,我矿今年优化通风系统预计投入资金为1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调节、无压风门,防水、火闸门等通风设施。

2、加强瓦斯管理

我矿2011年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28m3/min,根据公司要求,矿井瓦斯管理必须以高瓦斯矿井来管理,由于原来瓦斯管理工作比较薄弱,为了切实壮大我矿瓦斯管理队伍及瓦斯治理工作上一个台阶,我矿今年将下大气力加强瓦斯治理工作,除了对瓦斯员进行内外培训外,还将实现与省、市、县、公司、矿五级联网,真正实现“监控有效”瓦斯治理工作体系,今年我矿用于瓦斯治理预计投入资金400万,用于瓦斯等级鉴定、日常瓦斯管理、瓦斯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的标校与校正,以及监控中心的建设工作。

3、加强防灭火

我矿批准开采煤层为13#煤层,经鉴定为容易自燃煤层,自燃等级鉴定为Ⅰ级,我矿将今年预计投入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综采工作面注浆,井上下材料库的建设,束管监控系统及消防器材的购置和黄泥灌浆、注氮系统的建立完善。

4、六大系统

今年我矿将预计投入400万元对六大系统(瓦斯监控系统除外)进行改造及建设,重点加强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

5、防尘管理

我矿现开采的13#煤层经鉴定具有爆炸性,今年我矿将预计投入资金100万元用于防尘工作,主要用于防尘管路的安设、煤层注水、购置除尘风机及日常防尘管理。

6、其他方面

其他方面我矿将预计投入资金150万元用于“一通三防”各类标识、牌板及局部通风机的购置及管理。

二、防治水

为了全面推进2012年矿井防治水工作,全面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基本原则,进一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防治水工作,稳步提高我矿的抗灾害能力,预计我矿2012年将投入500万元进行水害防治,防治水安全费用按标准由煤矿每月及时提取、使用,自提自用、和储存、专款专用, 防治水安全费用主要用于煤矿防水害安全设施完善、安全装备更新及重大隐患整改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本年度我矿安全费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项目投入。

1、建立健全防治水队伍

由于我矿为兼并重组矿井,根据《峁底煤业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识别与评价报告》、《峁底煤业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等资料显示,我矿存在矿井水害威胁,由于我矿防治水队伍比较单薄,技术力量相对薄弱,2012年我矿将预计投入200万元建立健全防治水队伍和技术力量的提升。

2、设备、装备升级和购置

今年我矿将预计投入300万元对防治水设备、装备升级和购置,其中购置探水机投入200万元,排水设备、雨量监测计等设施投入100万元。全面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并做好对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工作。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鉴于我矿生产队组文化水平较低,思想觉悟差,生产队组人员流动性大,安全知识水平参差不齐,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煤矿安全总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2012年预计投入资金100万元。努力培养一批业务水平一流,思想素质过硬的生产队组标兵,并在全年积极开展“安全型、学习型、绩效型”三型活动。

四、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2012年我矿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预计投入100万元。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

2012年我矿安全预计投入100万元。

六、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2012年我矿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800万元。

七、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2012年我矿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预计投入200万元;

八、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2012年我矿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预计投入200万元;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预计投入100万元.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201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

二○一二

年二月十四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

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科研、生产、试验、储运、销毁、维修保障等。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五条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八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条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第十三条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以上年度军品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火炸药及其制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包括:含能材料,炸药、火药、推进剂,发动机,弹箭,引信、火工品等):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5%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二)核装备及核燃料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核工程按照3%提取(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在竞标时,列为标外管理)。

(三)军用舰船(含修理)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5%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75%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8%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4%提取。

(四)飞船、卫星、军用飞机、坦克车辆、火炮、轻武器、大型天线等产品的总体、部分和元器件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其他军用危险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四条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第三章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十七条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二)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

(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

(十一)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

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及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以及安全生产宣传全评价)和(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二)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

(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第五条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以上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及本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为计提依据经安全小组审议决定资金投入量,安全资金经安全小组批准提取 专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第六条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5、整改安全事故隐患; 6、重大危险源评估 7、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和评审及技术咨询费用; 8、安全生产科技开发与应用; 9、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药品及救援保障费用; 10、安全检查所需交通工具、设备仪器、通讯器材和检查费用; 11、安全生产会议和学习考察费用; 12、安全生产奖励费用; 13、职工伤亡事故调查费用; 14保障安全所需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八条本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九条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3000元以下开支,报副经理批准;3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总经理及安全小组研究讨论决定。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由生产部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员一同采购。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上报总经理后,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列支。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报总经理后,据实列支。 第十条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

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二O 一七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2017 年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术工作,充分发挥安全费用在安全生产中的重 要作用,以足够的安全费用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矿领导组织有关职能科室研究并制订了2017 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及依据 1、提取依据 (1)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严格按照2012 年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 】16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强化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7 】18 号)和《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豫煤安【2017 】89 号),进行提取使用。 (2)2016 年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我矿为瓦斯矿井。 2、提取标准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五条之规定,我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按15 元/ 吨提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强化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7 】18 号)和《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豫煤安【2017 】89 号)文件规定,其中用于瓦斯防治的安全费用不低于安全费用总额的60% ,不得随意降低提取和使用标 准。 3、资金来源从销售收入中提取

4、全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 计划2017 年生产原煤13 万吨,计划提取安全费用195 万元。 二、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我矿不涉及)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LY—AQ—08 编写:安委会 会审:安委会 批准:总裁 版次:A-2015 2015年2月1日发布2015年2月1日实施

批准页 我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已于2015年2月1日修订完毕,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5年2月1日开始实施。《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是指导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技术性文件,各部门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并执行。 签发人(签字):郭维世2015年2月1日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原则和依据 1.2.1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1.2.2依据 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4、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5、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 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 依据《办法》中“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4%提取;”的规定,本公司2011年度应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为***万元,实际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为***万元。 (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完善、改造和维护保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支出,完善、维护保养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支出,安全宣传、教育、技能培训的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本公司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为3271.81万元。详见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表。 ************** 2012-05-09

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了安全费用台帐,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有关规定。投入情况见下表: 己内酰胺项目安全生产投入一览表

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了安全费用台帐,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有关规定。 该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投资主要包括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事故影响设施等方面。本项目安全设施总投资263.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8.79﹪。投入情况见下表: 硫磺制酸项目安全投入情况一览表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作者:————————————————————————————————日期:

库车县墩阔坦镇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安全科 2018年度

库车县墩阔坦镇煤矿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进一步完善安全技术工作,充分发挥安全费用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以足够的安全费用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矿领导组织有关职能科室研究并制订了2018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及依据 1、提取依据 (1)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严格按照2012年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强化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7】18号),进行提取使用。 (2)2016年12月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我矿为低瓦斯矿井。 2、提取标准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五条之规定,我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按15元/吨提取。资金来源从销售收入中提取。 3、全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 根据我矿《2018年采掘接替计划》2018年计划产煤32.1877万吨,提取标准15元/吨,计划安全费用提取为482.8155万元。

二、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一)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 (二)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费用管理及提取制度

目录 一、总则 (1)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1)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1)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3) 五、安全资金的计划管理 (3) 六、安全生产资金的财务管理 (4) 七、安全生产资金管理考核 (5) 八、安全生产资金的开支范围 (6)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6)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7)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管理体系评审 等费用; (7)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8)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8) 九、附则 (9) 安全费用管理及提取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不断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四局青岛地铁(3号线)01标项目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1.5%。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费中单列,并按照规费的计算规定提取,以在责任成本费用中下达时的1.5%为准进行考核。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95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标准版本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职责:(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2)财务科负

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3)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表。(4)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5)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控制要求:(1)按照相关规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度营业额的3.5%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专项费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制度

编号:SM-ZD-11304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了建立我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安全费用,是指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矿上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 第三条我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15元/吨。 第四条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得随意改动。 第五条安全费用必须是专户贮存、专款专用。 第六条安全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是: 1、矿井主要通风设施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 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字﹝2013﹞28号 *************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规定,公司制定2012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如下: 一、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将安全费用纳入财务计划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公司按月营业额的%提取安全费用,并在成本中列支。

二、安全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2012年计划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1.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改造; 2.企业车辆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增添; 5.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包括:企业车辆的监控、监测、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8.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两场应急救援演练的费用支出。 10.安全警示标志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活动。 三、安全部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四、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五、财务科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 用制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职责:(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2)财务科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3)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表。(4)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5)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控制要求:(1)按照相关规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度营业额的3.5%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2)制定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时应切实考虑重大或重要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3)财务科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检查实施情况,在年终工作总结中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总结。(4)各部门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5)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财务科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2018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计划书

2018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计划书 一、总则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结合公司的实际,为保证公司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生产经费用途公司对安全生产经费进行统一安排,费用总额占每年营业总额的2%,安全生产经费主要用途计比例如下: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等占55%。 1)危险部位的防护设施,漏电保护器。 2)安全警示、警告标示、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修、维护。 3)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设备维修养护。 4)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检测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占20%。 1)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及器材,灭火器及罐装,急救药箱及器材。 2)安全帽、手套、工作服、口罩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

工具。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占5%。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占10%。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辩别、评估、整改、监控。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占5%。 1)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复训。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3)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占5%。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 2)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 3)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象资料。 4)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集体的奖励。** *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每年建筑工程按2%,市政公用工程按1%提取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和为满足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设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会议和学习考察费用; 4、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条幅标语、操作规程; 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6、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 7、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和评审、科技开发与应用及技术咨询费用; 8、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药品及救援保障费用; 9、安全检查所需交通工具、设备仪器、通讯器材费用; 10、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基坑、模板、脚手架、“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用具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防毒、防潮、防雷、防腐、防渗漏、防护围护或者隔离操作设备设施的投

2019年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

2019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术工作,充分发挥安全费用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以足够的安全费用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矿领导组织有关职能科室,研究并制订了2019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一、安全费用的提取依据及标准 1、提取依据: (1)依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 16 号)文件规定,坚持按照“企业提取、政府和公司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提取及使用。 (2)2018年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我矿为突出矿井。 2、提取标准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按30元/吨提取。我矿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计划按45元/吨提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牒矿安监局关于强化瓦斯治理有效遏制 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7】18号文件规定,其中用于瓦斯防治的安全费用不低于安全费用总额的

50%,不得随意降低提取和使用标准。我矿用于瓦斯防治的安全费用计划不低于安全费用总额的60%。 3、资金来源从销售收入中提取;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 2019年计划生产原煤19.16万吨,计划提取安全费用862.2万元。 贵州丰鑫源矿业有限公司盘县柏果镇金河煤矿,生产能力45万吨/年,为突出矿井,2018年10月26日经上级安监部门验收合格恢复生产,属生产矿井。因井下系统需要维修、巷道需要维护、整治,2019 年度计划生产原煤19.16万吨,今年计划提取安全费用862.2万元(产量19.16),用于瓦斯防治的安全费用不低于安全费用总额的60%,计520万元。 二、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

安全费用提取管理办法

送你一份范本仅供参考: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暂行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4、术语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实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二级单位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科负责)。

5.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主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5.4公司财务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全技术科审核,财务科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二级单位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全技术科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物资供应科办理领用手续。物资供应科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科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物资供应科严禁出库。 5.7财务科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5.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注意: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根据企业所属行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条款要求进行制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一览表

安全经费的提取与使用

安全经费的提取与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安全费用的使用、监督管理、附则5章4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6〕180号)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予以废止。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

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的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每年按公司的营业收入提取1.5%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维护;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5、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6、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7、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9、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使用安全储备金(紧急医疗费用)。

四、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财会组应做好安全生产费用开支统计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费用情况。 五、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全面统筹审批。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 六、财务组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按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费用情况。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公司班子讨论决定。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清远市二运公司公共汽车分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修订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 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集团**的通知,本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认真布置落实,现报告如下: (一)、**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 本公司**度实际销售收入约**万元,依据集团**办法中“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1%标准平均逐月提取;”的规定,本公司**年度应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约为**万元,实际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为**万元。本公司**度实际销售收入约**万元,本公司**年度应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约为**万元,实际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为**万元。 (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按照集团**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支出;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支出;安全评价及咨询、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的支出;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的支出;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安全标志、标识及其他安全宣传的支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职业危害作业点检

测、职业健康体检的支出;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的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的支出。禁止采用虚报等手段套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投入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三)、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处理情况 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处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行业及集团的有关规定,明确执行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公司在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和集团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确保了安全生产投入。 **公司 2017、03、23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山脚煤矿安全管理费用 提取使用计划 为依法保证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矿井的综合抗灾能力,实现本质安全,按照《云南省煤炭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办[2006]83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特制定本计划。 一、山脚煤矿2018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 1、提取依据 (1)《云南省煤炭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办[2006]83号)。 (2)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管理费用的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3)本矿经瓦斯鉴定为瓦斯矿井。 2、提取标准 依据《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矿井年度实际建设资金投入和正常生产原煤情况,将按照年度投入建设资金和正常生产原煤分别进行提取,建设期间将按照建设资金投入的2.5%提取,正常生产期间将按照吨煤20元/吨标准进行提取。 3、资金来源 从投入建设资金中提取。 4、全年安全费用提取计划

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费用不得挤占和挪做它 用。 (2)重点保障原则 安全费用资金分轻、重、缓、急,重点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瓦斯防治与抽放、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矿井防治水、矿井安全供电及提升运输安全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完善。安全费用资金要使用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部位。 (3)突出效果原则 安全费用资金投入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根据专用资金计划和成本资金计划,通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竣工验收,投入运行后要达到预期的目的。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必须对危险源先识别和分析,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并通过必要的投入来消除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2018年安全费用计划提取55.5万元,2018年计划使用1149.3万元,超支1093.8万元。 四、安全费用的管理 1、财务部门要按本计划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纳入企业财务预算。 2、要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当安全费用不足投入时,可先期借用,确保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及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 及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及管理办法1、总则 1.1为了加强我单位施工安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我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1.3安全生产费用是指项目部和各工区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善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资金。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及方式 2.1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 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3.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安全防护措施、设备包括: 1、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 2、施工现场安全围挡设施; 3、施工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6、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7、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 8、防治边帮滑坡设备设施。

9、作业中防治物体、人员坠落设施的安全网、棚、护栏等。 10、起重、报批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杆等设施。 11、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12、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13、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4、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安全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一、安全生产提取 标准:按企业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二、安全费用的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 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 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 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 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

事故逃生的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的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 (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 (十一)其他与安全生产其接相关的支出。 三、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 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 年计提安生费用不足的,超过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和渠道列支。 四、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 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 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 政部门、安全生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这些是摘抄部分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的文件-----财企(2012)年16号,请各部门参照执行该文件的规定。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一、目的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适用管理。 三、定义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四、职责 4.1厂长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4.2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自己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账,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4.3 安委会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账,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起和投入情况报告。 4.4 安全专职负责建立安全费用台账,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安全工作技术,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有财务部管理。

4.5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4.6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时的,超出部分按正常生产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4.7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成都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五、规定 5.1安全费用的使用 5.1.1按照规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度营业额的0.15%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5.1.2制定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时应切实考虑重大或重要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5.1.3财务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安全部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年终工作总结中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总结。 5.1.4各部门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5.1.5各部门按照标准足额提取的各项安全费用,应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1) 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费用,包括特种设备的检测,职业卫生措施,装修、 改造等所需的资金;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