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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议事规则

村两委议事规则
村两委议事规则

村两委议事规则

为增强村务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村两委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所布置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

2、讨论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村庄建设的年度和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规划实现的工作措施。

3、研究制订《村民自治章程》(草案)、村民奖惩的办法以及村(财)务民主管理和公开等规章制度(草案)。

4、讨论决定村会计、调解、治保等机构组成人员人选。

5、讨论决定低保人选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对象。

6、研究提出来有关本村重大村务工作初步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制订具体的实施措施。

7、研究决定村集体大额奖金的开支。

8、其它需要村两委会研究或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

二、会议制度

1、村两委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村两委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经村党支部书记委托也可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召集主持;村两会议,各委员均须按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召集人请假;村两委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

2、村会计可列席会议,如工作需要,其它人员也可列席,具体列席人员由召集人确定。

3、村两委会议由村会计负责记录,村会计未列席的,由组织委员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存档备查。

三、议事程序和方法

1、村两委会议和议题由村两委委员向召集人提出,经村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后列入会议议题。

2、村两委委员提出的议题,须事先由提出人组织人员研究、协调、论证,提出具体方案供决策时选择参考。

3、村两委会议召开的日期和议题内容,应由召集人提前告之与会人员,一般不临时动议重大问题。属通气性质的问题,可以临时提出,但须简明扼要。

4、村两委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先由议题提出人作详细说明后,各委员畅所欲言,发表自已的意见,然后采用口头或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决议方为有效。

5、村两委成员及其他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凡会议讨论的所有问题不论意见有无分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做出的决定尚未公开前),均不得外传,谁泄露谁负责。

6、村两委会形成的决议会议主持人应及时向因故未参加会议的两委成员传达。

7、村两委会形成的决议,如有必要,可召开有关会议或张榜等形式加以公布,以保证决议的正确实施。

四、执行和反馈

1、村两委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两委会集体做出的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在会后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村两委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必须认真抓好自已分管的工作,不得推诿、拖拉。如执行中发现新问题须及时提交两委会讨论,不得自行改变。

3、村两委成员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会议主持人反馈。会议主持人应抓好决定、决议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决定、决议落到实处。

五、本议事规则自村两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村规民约

为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全体村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在领取《建设许可证》后,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施工建房。

三、严禁荒废耕地,对荒废耕地者,除责令限期复耕外,报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收取抛荒费。

四、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对非法同居、非法怀孕和计划外生育者;对有漫骂、侮辱、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行为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

五、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六、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人做工。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对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参加初检、不参加复检和体检合格拒绝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带户再婚的权利。

九、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继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十、村民发生赡养纠纷时,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村民委员会支持被赡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十二、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准诽谤他人和侮辱妇女,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不得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对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情节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不偷拿国家、集体、他人财物,不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设置障碍,不损毁机耕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机械等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

十四、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嫖娼,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

十五、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积极推选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

十六、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语教育;

2、写出悔过书,用村广播进行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十七、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十八、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先进评比。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十九、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十、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重大村务票决制度

为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加强村务监督,增强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的科学性,特制定村制度。

一、票决的范围

1、数额较大的村集体经费支出。

2、兴办村生产公益事业的资金和劳动筹集方案。

3、本村享受固定误工补贴的人数和标准的方案。

4、村集体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和承包方案。

5、村办企业、经济林、果园、鱼塘、荒地等集体经济项目承包和出租。

6、土地征用及补偿费使用和分配方案。

7、林木砍伐和建房用地安排方案。

8、群众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参加对象及票决形式

参加对象为全体村民代表。票决采用召开会议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与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三、票决程序与步骤

1、重大村务决策方案由村委会征得党支部同意或共同商量后向村民代表提出。

2、村两委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充分论证后,形成正式方案,并在7天内将议题告知于村民代表。

3、票决会议由村委会召集和主持,参加的村民代表人数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会议有效。表决前,先由主持人说明需表决的事项及有关内容,以会议充分酝酿后,进行投票表决。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人数一半的,表决通过。

4、票决结果应当场公布,并在当日或次日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票决会议情况和表决结果。

四、决议执行

1、票决通过的决议,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联合社及其它配套组织根据职责或授权执行。

2、决议执行由村各公开监督小组、村民代表和村民进行监督。

3、重大村务执行应确定一名村干部专人负责,办理的结果直接与干部年度报酬和评先推优相挂钩。

4、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导致决策失误或未按期完成的,视其情节对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处分。

月港村“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根据我村制定的《推广“168”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模式的实施方案》,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公开内容

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

1、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

3、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4、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

5、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

6、村级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

7、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

8、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二、工作程序

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总支提议。村党总支对本村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县、镇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体而言,提议前: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②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③制定初步方案,报镇党委批准、

备案。提议中:①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②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③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2、村“两委”会商议。村党总支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党总书记主持,就村党总支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具体而言,商议前:①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②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商议中:①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②“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请专业人士参加;③修改补充完善方案;④“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商议后:党总支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

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

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而言,审议前:村“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审议中:①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村主任通报意见、方案;②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③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①“两委”修改完善方案;②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具体要求为,决议前:①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②召开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决策事项;③征求党务村务公开监督人员意见。决议中:①村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②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③进行表决。决议后:①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②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告。公告的形式:公告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实施。公告的位置:文字公告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告的时间: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过程中,要做好解释工作;对公告内容确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重新公布。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6、组织实施决议。决议公开期满后应立即组织实施决议,在实施决议的过程中要按照以下四步进行。一是在村党总支领导下,村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

的进行实施。二是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通报决策的施行进度、账目、预算。三是在实施中出现问题后,村委会能解释的立即解决,不能解释的提交村党总支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四是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应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总支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7、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总支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具体要求为:①村务公开监督人员审核审查实施结果;②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③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由村委会三日内给以答复;④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提交党员大会审核,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村民会议制度

村民会议是全村最高决策机构。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至少每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或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会议主要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有八项;

1、《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2、本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村财务预算、决算和收支情况的报告;

4、评议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5、依法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6、选举、撤换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7、审议和批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申请;

8、否决和修改村委会不当的决定和决议。

二、村民会议议事程序。村民会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分会前准备与会议讨论决定两步进行。会前有党支部、村委会将需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共同协商统一思想,交村民代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再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三、村民会议议事原则。一是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二是保证完成上级任务的原则;三是符合多数村民利益的原则;四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五是形成的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的原则。

村民会议决定讨论的事项,应当召开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

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会议。村民会议所做的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可组织实施。

建设乡月港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监管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理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立起农村“三资”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明溪县纪委下发《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的意见》(明纪[2008]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村级“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以及村集体企业进行发包及上交的收入;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统一经营的收入;村集体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及资产因国家或其他组织个人需要,征用租赁、拍卖使用权等而获得的补偿费等收入;因灾害由国家下拨及社会团体组织救助捐赠村级组织集体的救济扶贫款;因建设等需要国家及省、市、县、乡镇和其它部门对村级组织集体的拨款;其他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收入(含各种返还款、利息、奖金等)。

(一)资金管理

1、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

村集体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由村报账员统一收取并在3-5日内及时上缴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现金。对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不予核销;各村收款必须使用福建省农业厅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村集体的财务支出坚持村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均不得入账。所有开支应填写用款计划单,所有开支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以白条和不规范凭证入账。原始凭证六大要素:日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经济业务内容,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理财小组章。

3、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

村财务收支预算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经管站审批,再经乡挂点领导批准后公布执行。各村每年年底对本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决算,在次年的2月底前将报报乡经管站审批备案。农村财务预算内容包括:(1)收回的各项承包款、集体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包括借入款);(2)公共积累;(3)基本建设、财产购置、经营支出、其他支出;(4)干部工资、办公费、军烈属优抚费;(5)五保户供给等。

4、集体财产管理制度

集体财产由报账员和保管员保管,要逐一建账登记,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人为造成丢失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属于正常损耗的集体资产,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报乡经管站处理,大额固定资产报损和拍卖,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

5、零招待及差旅费补助制度

原则上村组实行零招待及差旅费补助制度。村级除确因招商引资、集体经营外,另行处理。乡干部到村工作原则上不在村里就餐。村组干部在村级议事和工作,不得从村集体招待费列支。对违反规定开支招待费,不得在村集体报支,否则谁招待,谁付款。村干部因公外出开会、学习、参观、洽谈业务等费用支出可参照《明溪县县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明财[1998]30号)报销。

6、民主理财制度

各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依据村人口的多少,由5-7名(小村3-5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威望、关心集体事业、敢于坚持原则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选举担任,组长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中选举产生。村主任、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小组成员。

7、定期报账结账制度

村报账员每季度按规定日期到乡经管站报账(即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次年的元月5日),经济来往量较大的村应实行月报制度。各村账目和单据做到日清月结,隔季度不予核销。

8、财务手续交接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对离任的会计,离任前必须结清账目,盘点现金、实物,核对往来及债权债务,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并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由乡经管站监交。各村要建立财务档案柜,将会计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清单,以便查阅。

9、财务审计制度

依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对各村的收入支出每年审计一次,逐笔审核;对村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对农民负担管理实行专项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要做出及时处理。

10、票据管理制度

各村如需使用票据,必须到经管站开具统一票据,不得私自购买收据,如发现私自购买收据收费,所有资金没收,并追究当事人责任。所开出的票据报账后,经管站方可再次开具票据。

二、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经济林木、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村集体兴办的企业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村集体向企业投资入股,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股权和增值的资产权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和个人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村集体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它资产。

1、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报乡经管站审核备案。

2、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要有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的增加、减少、使用、出租、外借、报废等出入库手续。要及时登记实物保管账,对无故出现的实物亏损,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严禁私自外借和私自占有。未经村民会议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村集体的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为个人或外单位抵押、担保。

3、村集体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乡纪委派人到场监督。招投标方案在招投标前7天进行公告,招投标结果要及时向村民公布,并签订施工合同,严禁暗箱操作.在建工程项目要有专人监管,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要有工程主管、监管人、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依照合同严格进行施工质量验收。验收通过后将有关资料交村财会人员进行结转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4、村集体固定资产实行租赁、非统一承包经营或者出售的,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采取招投标、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权并签订合同,确定村集体与资产承包经营者或使用者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禁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和低价出租、出售集体资产。

5、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承包、租赁、拍卖、出售转让、兼并、股份经营时,必须通知乡纪委、经管站派人到场监督指导。

三、农村集体资源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源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不包括经济林木)、荒山、荒滩、水面和矿产等。

1、村集体所有的林木、荒山、荒滩、水面和矿产资源等经营方式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采取招投标、拍卖等形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权的,要提前7天公布方案。严禁任何人利用职权压价发包村集体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垄断承包或者依仗权势压低承包标的。

2、村集体发包资源时,必须通知乡纪委、挂村领导、工作队长、经管站工作人员到场进行监督指导,对承包期限较长,一次性收取承包费的,要按计划逐年度列支,不得寅吃卯粮。

3、村集体资源经营方式确定后,要及时与经营者签订资源承包合同,报乡经管站备案。

村纪律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

村纪律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村纪律监督委员会在镇纪委、管理区纪工委和村委的领导下,行使监督工作,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村纪律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原则上决议事项须经参加会议的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村纪律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讨村“两委”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及村小组的工作情况,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 四、村纪律监督委员会会议由村纪律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临时决定召开纪律监督委员会会议。 (一)工作需要,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的; (二)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事项; (三)涉及村集体或村民的重大问题需要临时召开纪律监督委员会会议的; (四)上级纪委安排的重要工作需要临时召开村纪律监督委员会会议的。 村纪律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包括财务收支;宅基地审批;水电费收费;计生指标分配;土地征用费补偿;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及收益;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对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债务处置、审核重大开支、督促执行村级财务“五项制度”、参与财务会签等。 三、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包括村集体土地乱占乱批,转让和租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集体资产处置、村委会成员及有关人员报酬和误工人员补贴;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等。 四、监督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村民对村委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召开村纪律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 五、引导村民代表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协调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之间的关系。 六、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完成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交办的其它监督工作。

党总支议事规则

党总支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总支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总支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总支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讨论决定入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总支书记请假。 3、党总支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总支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形式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 1、党总支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总支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总支书记或总支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四、会议要求

1、党总支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总支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3、党总支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总支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总支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3、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XXX单位

村两委会工作职责

两委班子成员工作职责 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制定全村党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意见,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主持制定村内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和两委班子工作责任制,并负责组织落实,督促检查。 3、负责两委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主持召开支委会、两委班子联席会,充分发挥支部的核心作用,增强两委班子凝聚力。 4、抓好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建设,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5、负责本支部党员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工作,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按时、按质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和党员的数量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好组织生活会。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4、具体办理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负责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负责做好党支部各项活动的记录工作。 6、认真完成党支部、村委会其他各项工作。 村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1、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主持制定村委会各项工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主持制定村内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和村委会工作责任制,并负责组织落实,督促检查。 3、负责村委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主持召开村委会会议,充分发挥村委会成员的主动性和职能作用。 4、抓好村政建设和村民代表、小组长队伍建设,增强支部、村委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整体综合素质。 5、带领本单位的广大村民学习科学技术、法律知识、文化知识,共同致富奔小康。 6、认真完成党支部、村委会其他各项工作。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党支部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特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 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支 部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 织的批示决定,保证完成行政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管理教 育工作等。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召开 党支部委员会按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 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书记可 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由支 部书记根据情况确定,在会前要通知各委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 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如会议议题涉及委员或其亲属,应该 回避,根据议题需要支部书记有权确定列席人员。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方法 支委会讨论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讨论的议题事 先应充分酝酿,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讨论时,各委员要畅所欲言,勇于发表不同意见。在民主讨论的基 础上,书记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集中,形成支部决议。如会议议题需要进行表决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 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表决方式由支部书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形式。决 议、决定以获得应到委员过半数赞成票才能通过。如果个人 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通过的决定和决 议。 (四)党支部委员会决策的实施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决议通过后,必须各负其责,落到实处,支部委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 集体的决定,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职权范围内 带头贯彻执行,并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虚心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员和 群众的意见与要求,要紧密依靠群众,及时总结经验。如发现 原决策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提请支部委员会复议,在 未改变原决议时,仍按原决议执行。支部书记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催办或定期检查,保证贯彻落实。支部委员要坚持 党性原则,树立全局观念,主动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支部书 记要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委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齐心协力抓好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在未公开时,各委员应保守秘密,不得跑风漏气,送情 买好。

村两委议事规则

村两委议事规则 为增强村务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村两委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 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 所布置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 2、讨论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村庄建设的年度和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规划实现 的工作措施。 3、研究制订《村民自治章程》(草案)、村民奖惩的办法以及村(财)务民主管理 和公开等规章制度(草案)。 4、讨论决定村会计、调解、治保等机构组成人员人选。 5、讨论决定低保人选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对象。 6、研究提出来有关本村重大村务工作初步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制订 具体的实施措施。 7、研究决定村集体大额奖金的开支。 8、其它需要村两委会研究或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 二、会议制度 1、村两委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村两委会议由村党支 部书记召集主持; 经村党支部书记委托也可由村委会主任、 村党支部副书记召集主持; 村两会议, 各委员均须按时出席,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 须事先向召集人请假; 村两委会议必须 有过半数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 2、村会计可列席会议,如工作需要,其它人员也可列席,具体列席人员由召集人确 定。 3、村两委会议由村会计负责记录,村会计未列席的,由组织委员记录。会议记录由 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存档备查。 三、议事程序和方法 1、村两委会议和议题由村两委委员向召集人提出,经村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后列入会 议议题。 2、村两委委员提出的议题,须事先由提出人组织人员研究、协调、论证,提出具体 方案供决策时选择参考。 3、村两委会议召开的日期和议题内容,应由召集人提前告之与会人员,一般不临时 动议重大问题。属通气性质的问题,可以临时提出,但须简明扼要。 4、村两委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先由议题提出人作详细说明后,各委员畅所欲言,发表自已的意见,然后采用口头或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决议方为有效。 5、村两委成员及其他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凡会议讨论的所有问题不论意见有无分 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做出的决定尚未公开前),均不得外传,谁泄露谁负责。 6、村两委会形成的决议会议主持人应及时向因故未参加会议的两委成员传达。

处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嘉峪关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 处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党总支会工作职能,强化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2、讨论党总支工作规划、年度工作安排、总结。 3、讨论通过向上级推荐干部、职称评定,决定干部在全处范围内的交流、降级、免职等事宜。 4、讨论通过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和批评通报、处分。 5、讨论研究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员和干部队伍建设,就有关事宜作出决议。定期召开党总支民主生活会。 6、审议重大资金使用问题。 7、研究需要党总支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议题的研究 1、党总支会议题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后呈送党总支书记审定。 2、凡提交党总支会讨论研究的议题,事先应由综合办

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充分准备,进行调查研究,酝酿讨论成熟后,主管部门提出上会的意见,并填写《党总支会议题登记表》。对涉及几个科室或部门的问题,牵头科室要联系协商,经主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提交会议讨论。若不符合上述要求,且意见又不成熟的,不能列入会议议题。 3、凡提交党总支会讨论研究的议题,会前要与党总支成员互相沟通、交换意见,在取得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召开党总支会讨论;否则,暂不提交会议。如遇有特殊情况或紧急事情,由党总支书记审定,可直接提交会议讨论。 4、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不能在党总支会议上临时动议。 三、会议的召开 1、党总支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 2、党总支会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 3、党总支会由全体党总支委员参加,党总支委员人数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不能召开党总支会。如果讨论的议题涉及有关科室或部门,其负责人可以扩大或列席会议。 4、凡通知开会的人员要按时到会,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允许无故缺席。 5、记录人员要全面准确地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呈送党总

党支部议事规则

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执政能力,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党支部议事规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党支部议事规则 **学区党支部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支部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好党总支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党总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 2、党支部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其中讨论决定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党总支部委员和党总支部书记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

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等。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根据中心任务和工作而定。 2、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凡党支部日常事务,在分工职权范围内能独立解决的事,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承办处理。 四、会议议题要求 1、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党务公开原则,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提高会议质量,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会上提主导性意见,供党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在会议中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2020年村级管理制度

村级管理制度 村级管理制度 村级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职责,规范议事行为,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会议类型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2、村民委员会会议; 3、村民代表会议; 4、党员大会; 5、村民大会。第三条职责任务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村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明确近期支委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当前党的建设工作,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教育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选优等工作。 2、村民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研究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村务管理;讨论研究退耕还林、救灾救济款物、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等政策性补助资金的发放;农村低保、医保、宅基地审批上报;人饮、道路、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 3、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是审查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及较大数目的收支,讨论研究农村低保、宅基地审核上报,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国家建设征收征用集体土地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村级发展的重大事宜;“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筹措使用;研究制定人口计划、村集体经济项目和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管理方案; 4、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是学习传达、部署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党员的发展、转正、表彰和处置;讨论本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等工作。 5、村民大会。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根据需要召开。主要是依法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讨论决定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讨论和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决议。第四条会议记录各村应有村党支部会议记录、村委会会议记录和学习培训记录。 1、村党支部会议记录。主要记录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中的各项议程及产生的决议决定。 2、村委会会议记录。主要记录村民委员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中的各项议程及产生的决议决定。 3、学习培训记录。主要记录日常对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实用技能、技术的学习培训情况。村干部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了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村干部工作实绩,不断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村干部行为,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每年组织村级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双重评议,乡镇进行任期和年度目标量化考核,对村级班子、村干部作出评价。 第三条评议考核的原则: 1、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的原则; 2、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 3、发扬民主,群众公认的原则。第四条参评人员 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第五条评议考核时间一般每年年终进行一次。第六条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根据《党章》、《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议事内容 第一条讨论研究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政组织的指示精神。 1、及时召开党总支、党总支扩大会,传达贯彻上级精神。 2、紧密结合公司各项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措施和实施方法。 3、认真检查落实的情况,并及时向上汇报。 第二条讨论研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问题。 1、定期听取组织干部部门关于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的汇报,制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和干部管理办法。 2、制定全公司干部培训规划,落实干部教育、培育、考察、选拔和监督的措施。 3、研究确定后备干部名单,制定培养考核办法。 4、讨论、决定任免干部;行政技术干部讨论后,由行政发文。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

第三条讨论研究加强党的基层建设问题。 1、定期听取基层党组织工作汇报。 2、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的办法和措施。 3、讨论审批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方案。 4、讨论研究党员发展计划和需要总支委会审批的预备党员及其转正。 第四条讨论研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1、研究制定公司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要点。 2、研究决定公司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时间、规模和内容,以及表彰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3、定期分析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研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的措施。 第五条讨论研究群众组织工作问题。 1、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并对工团组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听取职代会筹备工作的汇报,审批职代会程序和内容。 3、讨论审批工会、共青团改选换届的组成人员;讨论审批工团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第六条讨论研究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XX医院2020年最新党总支党支部议事规则(供参考)

XX医院2020年最新党总支党支部议事规则(供参考) 一、议题范围 本规则所指重大问题是: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和意见,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研究分析医院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组织工作、群众工作、知识分子工作、青年和妇女工作、民主党派工作等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研究审定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医院管理改革方案、医院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医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预算安排。 4.研究上报医院内部机构(单位)的设置、撤销方案,以及解决相应的人员安排分流等问题。 5.研究决定医院干部管理权限内有关人员的考核、录用、调整、任免、奖惩。研究决定医院学科带头人的引进。 6.研究决定医院有关医疗合作、联营、融资等涉及医院整体利益和全体职工利益的重大医疗业务事项。 7.研究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各类候选名单,研究决定以医院党委名义表彰的基层单位和个人。 8.研究解决有关医院安定团结、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医院纪检监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干部监督等事项。

9.研究决定医院万元以上大型基建项目和基础设施改造,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 10.听取医院行政阶段性工作和年度工作汇报,审查医院年度工作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决定医院科室和下属党组织向医院党总支请示和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程序与要求 1.医院党总支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医院党总支书记或受委托的医院领导主持,医院党总支成员参加会议,必要时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2.医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医院有关重大问题,须有半数以上党总支委员到会,其中涉及议题的分管领导必须到会。会议讨论人事管理问题和干部任免问题时,实到会人数必须占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 3.医院党总支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议题。办公室负责综合整理医院领导提出的议题,并报医院党总支书记确定。 二会前调研。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采取谈话、走访、召开咨询会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议题有关情况。 三会前协调。研究重大问题不得搞临时动议,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应当在相关领导之间做好会前协调,充分酝酿,然后由医院党总支书记决定是否上会研究。 四会议准备。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科室准备上会材料,送交办公室统一整理,然后将有关材料在会前一个工作日印发到参会人员,无法送达者可用电话等形式通知。

关于加强村支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村支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跃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要求不断提高,农村工作形势和任务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对基层村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更好地完成新的工作任务,必须加强和完善村支两委班子建设,使村支两委班子能够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能够胜任新时期工作,从而全面推进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村支两委班子在学习、思想、制度、作风、纪律等五个方面加强建设提出若干意见。 一、不断加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 作为工作在第一线的农村村干部,担负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重任。要完成好这些任务,实现我乡农村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就要求村干部时刻注意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切实增强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如何才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首先要端正学习态度,要有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要变应付被动的学习为积极主动的学习,经常看报、看新闻、看农村杂志等。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尽快充实自己。其次,要广泛学习各类文化知识,既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学习切合农村工作的各种文化知识和法律法规,了解党的农村政策,熟悉农村工作技巧,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用知识丰富自己、武装头脑。再次,要学以致用,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理论指导实践,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在工作中要注意积累经验,从实践中提高自己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为民思想防线。 建设好村支两委班子队伍,思想教育工作必须先行,思想教育为村干部在农村工作中指明了方向。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一要加强理想信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党的宗旨、群众路线、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文明办事观念和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自觉把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做到勤政为民;二要加强对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权利义务、健康文明、科学文化等方面的教育,正确认识和处理好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注意做好群众的模范,树立好

党总支委员会议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议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党总支委员会议质量,使党总支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总支委员会议的成员由党总支委员组成。必要时所属各支部书记可以列席会议,还可邀请学院分管领导出席指导。 二、总支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安排。 三、总支委员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 四、党总支委员会议的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重要指示和决定。 2、研究审定党总支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批示报告。 3、讨论研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发展、思想政治工作、工青团妇、统战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讨论研究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5、按有关规定研究讨论表彰或奖励党组织和党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法乱纪案件。 6、研究后勤职工队伍建设的重要问题,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和奖惩。 7、研究审定后勤党总支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的制定。 8、其他需要议决的重要事项。 五、党总支委员会议的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总支书记提出,并由党总支秘书或综合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六、党总支委员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做到充分发扬民主,进行正确集中。讨论问题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如遇意见分歧不能形成多数人意见时,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予表决,或请示上级领导决定。 七、遵守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八、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凡党总支委员会议讲讨论的问题暂不宜公开的,必须自觉保守秘密,严禁将会议讨论情况向外传播。对泄密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将按党组织的有关法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九、党总支要参与、支持、监督行政工作。 十、党总支委员会议的情况,由党总支秘书或综合办公室负责作好记录,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和按规定发出。

关于加强村支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村支两委班子 建设的意见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关于加强村支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跃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要求不断提高,农村工作形势和任务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对基层村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更好地完成新的工作任务,必须加强和完善村支两委班子建设,使村支两委班子能够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能够胜任新时期工作,从而全面推进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村支两委班子在学习、思想、制度、作风、纪律等五个方面加强建设提出若干意见。 一、不断加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 作为工作在第一线的农村村干部,担负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重任。要完成好这些任务,实现我乡农村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就要求村干部时刻注意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切实增强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如何才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首先要端正学习态度,要有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要变应付被动的学习为积极主动的学习,经常看报、看新闻、看农村杂志等。积极参加上级组 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尽快充实自己。其次,要广泛学习各类文化知识,既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学习切合农村工作的各种文化知识和法律法规,了解党的农村政策,熟悉农村工作技巧,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用知识丰富自己、武装头脑。再次,要学以致用,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

理论指导实践,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在工作中要注意积累经验,从实践中提高自己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为民思想防线。 建设好村支两委班子队伍,思想教育工作必须先行,思想教育为村干部在农村工作中指明了方向。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一要加强理想信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精神、党的宗旨、群众路线、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文明办事观念和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自觉把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做到勤政为民;二要加强对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权利义务、健康文明、科学文化等方面的教育,正确认识和处理好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注意做好群众的模范,树立好村官的形象和威信;三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动脑筋,要有创新观念,用新的知识新的思想武装自己,破除一切封建迷信思想;四要变享受者为服务者,要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时刻维护群众的利益,宁愿苦己,不负他人,做人民群众满意村干部。 三、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稳定、保障农村发展的有力措施,要搞好农村建设,就必须整合各种资源,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村级干部岗位责任制、述职述廉制度、村级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村级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考核,加强督查,进一步强化村级干部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二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认真抓好村民议事规则、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建设,给群众一个“明白”,还

关于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

党组织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内容 1、制定和贯彻落实各级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 2、本级班子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3、本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调整和任免意见。 5、确定纳新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员做出奖惩决定;开展对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党员干部的述职考评、民主评议;研究党委(总支、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 6、讨论规模较大数额资金的使用和财产处置。 7、讨论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审定班子成员的分 工及调整。 8、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二、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议事前应协调沟通,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然后确定议题,提出可行性方案,做好会议准备。 2、会议通知。要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参会范围要本着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的原则,尽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 3、会议讨论。议事会议由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表明态度。主持人科学集中讨论意见,提请会议表决。未到会参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的形式在会上表达。 4、会议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5、作出决策。根据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场宣布决策议题通过或者否决。 6、会议记录。做好会议记录。 7、议事公开。凡提交议事的各类议题(不含需要保密的事项),原则上通过党务公开栏、文件等形式对党员群众公开。 三、议事纪律 1、参加议事会人员原则上为基层党组织的(总支、

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职责

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征求意见稿) 一、村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村两委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支部会、村两委干部会议以及群众代表大会等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制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计划。 3、主持制定全村党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意见,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4、主持制定村内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和两委班子工作责任制,并负责组织落实,督促检查。 5、负责两委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主持召开支委会、两委班子联席会,充分发挥支部的核心作用,增强两委班子凝聚力。 6、抓好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建设,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7、负责本支部党员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工作,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做好民调及信访工作,积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9、按时、按质完成发展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1、在村支部书记领导下,完成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2、积极倡导党员参加党建活动,为其他党员和群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 4、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围绕党建工作,配合党支部有计划的组织好“三会一课”,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5、倡导党员、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法律、文化知识,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倡导“四德工程”建设,提高党员、群众的综合道德素质。 6、负责做好党支部各项活动的记录工作。 三、村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1、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协助村支书制定村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村委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及时掌握村委会成员的思想动态,指导村委会成员开展好工作,充分发挥村委会成员的主动性和职能作用。 3、带领广大村民学习科学技术、法律知识、文化知识,共同致富奔小康。

党总支会议制度

党总支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处党总支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实现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及学校党政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决定、决议,研究系的具体贯彻措施。 2、讨论研究处党总支学年工作要点。 3、研究党总支组织建设及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4、讨论研究处干部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行政管理和维护稳定、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5、必须由党总支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的确定和召开 1、党总支委员会由全体总支委员组成,议题由总支委员提出,总支书记汇总后,列出正式议题。 2、党总支委员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3、党总支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 三、议事规则 1、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党总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不得越权决定重大问题。 2、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重要问题,必须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3、议决事项的一般程序: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进行汇报;支委委员就议题发表意见,并明确表明自己同意或不同意的态度;会议主持人归纳委员讨论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到会的支委委员进行表决。 4、党总支委员会决定问题时,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以超过应到会的半数赞成为通过,未到会支委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

的不同,选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的方式。 5、党总支委员会议决的事项,必须做好会议纪要,议决的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或有关领导汇报。 四、实施议决事项的要求 1、党总支委员会议决的事项,支委委员要带头维护和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支委会对议决的事项的执行,要做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党总支委员会议决的重要事项,要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随意作出变更。确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时,应由支委会决定。 3、各党支部和党员同志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贯彻执行总支委员会的决定,并及时汇报执行决定的情况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 后勤管理处总支部 2007年3月18日

居委会议事规则

居委会 议事规则 一、议事原则 1、居民议事规则是本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 我服务的原则,实行居民对本居委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公益事业等方面建设和较大的问题进行讨论、决定的过程。 2、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居委会党支部领导居民委员会,支持和保证居委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居民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居委会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居委会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 3、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居党支部、居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制,居“两委”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涉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原则。 4、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居“两委”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商量需提交党员大会和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居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议事内容 1、居委会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居“两委”任期工作目标。 3、居委会重大投资项目和超过居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 4、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 5、救灾救济款的发放。 6、低保人数的公开 7、救灾救济款的发放。 8、兴办学校、道路、水利等居委会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19、小区的保卫、卫生、安全工作。 10、上级党委、办事处布臵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或需提请上级、办事处解决的事项。 11、村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 (一)支部提议。 所有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由村党支部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二)“两委”商议。由村“两委”成员共同对村党(总)支部的提议进行论证,将村党组织的意图转入村民自治程序。“两委”商议必须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坚持事前酝酿,会前一周内由党(总)支部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班子成员,给“两委”成

国企基层单位党委会议事规则

国企基层单位党委会议事规则 1 总则 1.1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委会集体作用,促进健康、有效、和谐发展,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重大决策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依法依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集体意志。已列入集体议事范围内的内容,不得以圈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2 议事范围 按照“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要求,确定党委会议议事范围如下。 2.1 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公司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2 党委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党代会、职代会等重大活动安排事项。 2.3 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和修订,党员的发展、管理。 2.4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措施。基层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职数调整确定建议。依照管理权限,基层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推荐、选拔、任用以及后备干部的确定,公司管理的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 2.5 基层单位管理的干部向地方任职、挂职、参加扶贫和新农村建设人选的推荐。 2.6 中央及地方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

推荐。 2.7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措施,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 2.8 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群众工作以及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工作。 2.9 劳动模范、党群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审定,向上推荐的劳动模范、党群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人选确定。 3 管理职责及要求 3.1 召开时间。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无议题时也可以不召开。对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可依据职权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3.2 会议主持。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或依排名顺序委托其他党委成员主持。 3.3 议题征集。会议议题一般由党委委员提出,也可由职能部门征得党委领导同意后以填写《议题征集单》的方式提出。会议议题由本规定明确的会议主持人审定后提交会议。 3.4 参会人员。党委会由党委委员参加。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参加方可进行,其中会议议题涉及的分管领导必须到会。根据会议议题,会议主持人可安排未列入参会范围的班子成员、副总师、安全总监、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相关专家等人员列席,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党委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参加。 3.5 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会议由党委综合部门工作人员记

村三委班子议事规则

XX村三委班子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组织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村三委会议事的形式为村三委联席会,村委会要在村党支部的指导下规范议事,更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三委会是处理村日常事务的基本形式,村三委会可以安排每周一次或每旬一次的例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三条村三委会议事遵循的原则为:依法议事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四条一般事项,经三委会形成决议后,即可付诸实施;根据规定需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会议召开前应提出议事的内容上报三委会,经三委会确认后方可召开。

第五条村三委会议事程序: 1、会前准备。村党支部和村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商讨确定议题或需研究的方案。 2、村三委会审核讨论。 3、经讨论同意并做出决定或决议后组织实施。 4、整理备案。 第六条村三委会议事办法: 1、村三委会召开前应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告之与会人员,并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两委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2、村三委会均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暂缺或其它原因缺席时,可委托主任、副书记召集主持。 3、村三委会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村其它干部列席参加。 4、参加会议人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出决策。 5、对意见分歧比较大、难以形成决议的问题,村三委会要根据情况,暂缓讨论,可报请街道党工委帮助协调,提

党总支议事规则

山亭区人民医院行政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使医院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医院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医院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队伍。 三、医院各行政部门要认真依照规定行使职权,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简化办事程序,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医院各项工作任务。 四、医院行政工作人员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医院行政工作的范畴 五、行政管理方面:院务管理、人事管理、计财管理、经济管理、物价、审计管理、基建、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管理等。 六、业务管理方面:医疗管理、护理管理、门急诊管理、科教管理、医保管理、预防保健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医院行政管理人员职责

七、医院行政管理人员由院长、副院长、院长办公室主任、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 八、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领导医院全面行政工作,副院长及各科室负责人在院长领导下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具体工作。 九、院长召集和主持院长办公会议、科室负责人会议(院周会)及院长行政查房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各项议题在广泛讨论基础上由院长作最终决定。医院重大事项(包括:发展规划、年度财经预决算等)需提交院党委会讨论,最后由职代会表决通过。 十、副院长受院长委托,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做到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助支持。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或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院长报告。重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并向院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十一、院长办公室主任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各行政职能部门日常工作,并对医院年工作计划及院长办公会议精神进行督办实施。 十二、医院各行管部门负责人及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具体参照《医院工作制度与职责》。第四章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十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及职工参与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增加透明度,实行院务公开;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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