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16版SC所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6版SC所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6版SC所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6版SC所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X X X X X X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

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

2016年05月15日发布 2016年05月15日实施XXXXXX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发布

前言

为提高公司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本公司依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要求提交的管理制度之外,公司还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手册》,经审定,现予批准颁布,自2016年05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是公司质量管理的法规性文件,是指导公司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和实现公司质量目标的纲领性文件,公司全体员工务必遵照执行。

上海XXX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

总经理:

日期:2016年05月15日

目录

一、目的

为保证采购的原材料、包装材料满足本公司和顾客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装材料。

三、职责

供销部负责原料及包材的采购,品控部负责原辅料及包材的验收。

四、制度

4.1 采购

4.1.1 原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

4.1.1.1供销部据订单拟制采购计划,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要求采购员在采购时做到择优、择廉,就近避远,选择比较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4.1.1.2 常规原辅料备货:由供销部提出,供销部经理依据原辅料行情、产品行情等信息,确定保持适宜的原辅料库存量;供销部每月至少审查一次原辅料库存情况的合理性。

4.1.1.3原辅料入库后,仓库管理员应填写原料入库台账。

4.1.2 其余生产性物资或临时急用物资的采购,经生产部经理审批,交采购人员执行。

4.2 查寻与选择供方:

4.2.1 采购人员依据采购计划等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查找所购材料或产品的供方。

4.2.2 若要向新供方采购,详见4.6款规定。

4.2.3 对所采购的产品,采购人员应做市场调查,比较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确定供方。

4.2.4企业生产所用的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4.3 订货

4.3.1 审批人员应确认所采购产品的技术要求,特别是有关质量的条款和要求都已明确规定在采购合同/订货单或其附件中。

4.3.2 对于已建立较长供求关系的合格供方,可与之先签定采购协议,这样每次采购时,可以电话的形式下订单,留存采购协议、计划与清单。当具体订货时,应明确订货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

4.3.3 采购合同或订货单签订后,采购人员应监督交货期。

4.4 采购物资验收

4.4.1 原料及包材到公司后,仓管员依据供销部填写的采购清单,核对供方交付的单证并通知品控部按《原辅料及包材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入库并建立入库台帐。

4.4.2验收不合格产生的退货/索赔事项由负责采购的部门/人员办理。

4.5采购文件的修改

采购文件的修改应经原审批人同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修改合同/订单号及修改内容。审批人员应确认修改的内容能清楚地描述所采购的产品、服务项目。

4.6供方的评估

4.6.1 供方调查、评估

4.6.1.1 对重要生产物资,应要求供方填写供方调查评审表。

4.6.1.2 应对供方的技术服务能力、信誉、资历进行评估、选择。有关供方调查的情况以及对供方提供的

产品或服务的确认应及时记录于供方调查评审表。

4.6.1.3 必要时,应要求供方提供样品或试供货,经检验合格,才可采购;对于合格供方的新品种原料还应重新评估。

4.6.1.4对重要生产物资,对其预审合格后,可转入合格供方名录;合格供方名录应经总经理批准。

4.6.2 供方年评审

4.6.2.1 供销部对所负责采购的原辅材料供方,每年依据供方提供产品质量状态,及对供方采取纠正措施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

4.6.2.2在供方年评审时,若评定为不合格,则应在合格供方名录中将其除名。除名后,合格供方名录应重新发布。见《供方调查评审表》及《合格供方名录》。

4.7原辅料及包材检验作业指导书

4.7.1原辅料进厂后由仓库通知检验室取样检验标签、感官及理化指标,验证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的文件(如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检验报告、批次检验报告),如无法提供合格证明,应拒收。

原辅料验收标准

1)原辅料进厂后由仓库通知检验室取样检验标签、感官、外观,验证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的文件(如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检验报告、批次检验报告)。

2)检验室负责取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品控部主管负责审核。

3)一般按检验报告办理验收入库,紧急情况可由检验员电话或口头形式通报有关人员。

4)严格禁止任何采购原材料未经化验验收而直接入库并使用。

5)紧急放行原材料的验收

因来料数量与采购数量不一致的原辅料,需紧急放行的,由仓管员立即通知检验员取样,经质量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才可卸货,并注明该原辅料的批号。

6)原辅料检验

a检验项目

原辅料的标签标识:符合GB 7718和原辅料产品标准的要求;

感官: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等产品标准的规定;

数量:符合采购数量的要求;

质量证明:该批次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必要时,可对原辅料的其他理化指标进行验收。

7)包材检验

检验项目

包材的标签标识:清晰、完整、无错漏现象;

外观:外观整洁,无破损现象

牢度:牢固

数量:符合采购数量的要求;

质量证明:该批次出厂检验报告。

8)验收结果记录在《原辅料及相关产品验收记录》中。

9)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按照《不符合情况管理制度》执行。

10)检验员应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的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产品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贮运等过程,以及设备设施、加工工艺及人员卫生与质量管理等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卫生。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的加工。

三、职责

生产部负责产品生产加工及生产过程的卫生管理。

四、制度

4.1原料、包材卫生管理

4.1.1原料、包装材料的外包装要求完好、无受潮、混杂变质、发霉、虫蛀等现象。

4.1.2原料、包材贮存在规定的区域,按品种、规格在仓板上摆放整齐,有状态标记。所有的原料、包材必须逐个批次进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必须符合本公司原料验收标准,不合格的原料、包材要进行标识、隔离、分类作退货处理。

4.1.3工作结束后,应将剩余的物料整理好退回库房,工作区域不允许存放多余的物料。

4.1.4一切产品和原料严禁与放射性物质、有毒物、不洁物同室存放。

4.1.5原料、包材堆放之间应有足够的间隙,不可密集,与地板、墙壁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4.1.6堆放物料避免光线直射,堆放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污染或有害虫类爬入。

4.1.7对储存原料的仓库要定期清扫消毒。

4.1.8搬卸物料要按规定操作,禁止莽撞行为。

4.2生产加工过程卫生管理

4.2.1各生产工序根据品种及生产要求建立相应的清洁规程,使其卫生符合工艺卫生要求。

4.2.2不得存放与产品生产无关的物料及杂物。

4.2.3设备、容器、工具按定置管理要求放置,符合产品生产工艺卫生要求。

4.2.4生产设备布局合理,并保持清洁和完好。

4.2.5容器及不锈钢桶等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应放置清洗消毒过的工作台或不锈钢四轮车上。

4.2.6生产区照明必须装设防护罩,防止光管意外破裂时污染产品,玻璃器皿或工具不得使用于加工区内。

4.2.7投产前的原料必须经过检验,做到霉变、变质的不用,有疑问的不用。

4.2.8生产工人进车间时,必须穿戴工帽、工作服、工鞋并严格执行洗手消毒程序。不在车间内吃喝、乱丢杂物、随地吐痰,生产操作过程中不佩戴项链、戒指等饰品,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卫生防护应符合GB 14881的相关要求。生产用具要清洁并摆放整齐、合理。生产中产生的废品必须放在指定的垃圾箱内,打扫车间卫生的用具必须在清扫完毕后清洗消毒后再放入专用用具箱内。同一天生产,一种产品生产结束之后,开始生产另一产品之前,要对车间、设备、工器具、工作台面等进行清洁消毒,操作人员重新洗手消毒。同一车间内不得同时生产两个及两个以上产品。

4.2.9.车间必须设有污物、废物临时贮存器。

4.2.10.生产中产生的污物、废物不得随意乱抛、乱放,必须随时进行清理并置临时贮存器中。

4.2.11.每天下班前卫生清洁人员必须清理废物贮存器,将污物、废物清理出生产车间。

4.2.12.卫生清洁人员扎紧装有污物、废物塑料袋口,经物流通道反向运出清洁作业区,放入垃圾桶中。

4.2.13严格按照工艺要求生产,所有的工艺条件必须达到标准要求。确立正确科学的工艺参数,并严格执行。

4.2.14生产过程中受到污染的食品食品、原料和半成品以及掉落地面的产品要随时放入专用容器内,下班前由专人统一报废清理。

4.2.15生产过程中如果手接触了不洁净的物品后,必须清洗,用食用酒精消毒后方可工作。

4.2.16确保空调、机器设备正常运转。机器设备保持清洁,场地应无积垢和积水。

4.2.17生产期间所有使用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和包装材料均应有标识,标明名称、批号和数量,半成品还

4.3包装、贮存、运输卫生管理

4.3.1产品包装的卫生控制

4.3.1.1包装人员的个人卫生符合人员卫生管理要求。

4.3.1.2所用器具需经常清洗。

4.3.1.3内外包装材料需使用国家允许使用的或安全无毒的,同时需分别存放于清洁卫生之处。

4.3.1.4有关包装的材料需具备以下特点。

①封口性:易封,并有一定的密封强度。

②不透气性:保持产品香味,防止变色、减少干耗。

③耐光性:印刷颜料不易恶化。

④包装物料间保持干燥通风,内外包装物料应当分别存放,内包装材料封闭保存,并放在垫仓板上,距墙20厘米以上。

4.4内包装间清洁作业区管理制度

1)内包装间清洁作业区工作时,尽量减少出入次数,出入随手关门,保持封闭状态;

2)不必要的物品不允许带入内包装间清洁作业区,所用各种器具、容器、设备、工具需用不发尘的材料制作,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清洁方可放入内包装间清洁作业区;

4.5设施清洗消毒

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和使用后均应彻底清洗、消毒,可采用75%食用酒精或其它可用于食品生产机械设备消毒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消毒,保持清洁,设备清洗消毒记录应至少包含设备名称及型号、清洗消毒时间、清洗消毒用具、清洗消毒方式、清洗消毒人姓名及记录人签字。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取得许可证。清洗剂、消毒剂在使用过程中,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人身、食品、设备工具等受到污染,使用后将所有设备、工具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

4.6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

4.6.1人员卫生考核

1)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着装是否干净整洁,是否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工作帽;

2)检查岗位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留长指甲、穿拖鞋、带首饰,是否保持个人清洁,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3)检查岗位人员的洗手消毒和工作中的动作行为,进出车间时,是否按要求更衣、洗手消毒,是否有在车间内吸烟、吃零食、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4.6.2环境卫生考核

1)检查工作场所的环境状况,是否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蜘蛛网、苍蝇蚊子蟑螂等昆虫;材料及产品摆放是否有序;

2)检查工作场所的清洁消毒情况,是否按照规定的消毒方法和频次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是否按时开启臭氧杀菌;

4.6.3生产设备运行状况的考核

1)考核设备操作员是否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正确使用。是否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消除异常。2)考核设备的清洁消毒情况,检查是否按照卫生操作规范的要求,对所负责的生产设备周期性地清洁消毒;3)考核员工是否对关键工序的工艺参数进行严格控制,按规定的要求对工艺参数进行检查,确保工艺参数符合生产要求。出现工艺参数偏差是否立即向主管人员反映。

4.6.4生产操作的考核

1)考核操作员是否严格按照操作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2)检查操作员的自检意识,

3)询问是否熟知本岗位的产品验收标准,对生产的产品是否能主动进行自检,以检出不良品,当质量异常

1)检查车间检验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过程的检验,操作员自检合格的产品是否存在不合格的隐患;

2)综合考核岗位质量状况,考核期内是否出现批量不合格或可能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4.6.6考核评分及奖惩办法

1)成立由质量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主管的参加的质量考核小组,每月针对生产岗位的每位员工进行一次生产过程质量考核,并填写“生产过程质量考核记录”。

2)考核依据为本文4.1~4.5条款的规定,考核不作得分评分,只记录扣分评分并汇总,出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奖惩以扣分总分为依据。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责任部门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如不按规

定进行整改,罚责任部门50元/项。

3)扣分在2分以内的,在班组会上口头批评,扣分在3分至5分的,每扣一分罚款5元,扣分在5至10分的,每扣一分罚款10元,罚款10分以上的应重新进行岗位培训,合格后上岗,不合格予以辞退。

4)季度考核(连续三次)未扣一分的员工,由质量考核小组提出,总经理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元的奖励,年度考核未扣一分(连续12个月)的员工, 经质量考核小组提出,总经理批准后可评为公司优秀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的物质奖励.相关记录《生产过程质量考核记录表》。

一、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合格,如实记录出厂食品检验记录,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终产品的检验。

三、职责

1品控部负责对终产品的检验。

2相关部门协助品控部对终产品进行检验。

四、程序

产品出厂前,由品控部对产品逐批抽样进行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填写原始检验记录,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具成品检验报告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报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基本信息,并有主检及复核人签字,保留检测的原始记录。

1) 检验时间:一般选择在成品入库后24小时内进行抽样检验。正在检验的成品,应在指定位置上挂上“待检区”标志牌,检验后按检验结果办理入库,检验后判定为不合格品必须放在挂有“不合格区”标志牌的位置,合格品放在挂有“合格区”标志牌的位置。

2)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按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

3)判定规则:

a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b有微生物指标要求的产品,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一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c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的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

4)成品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按照《不符合情况管理制度》执行。

5)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坚决不能出厂销售,检验员应严格监督。

6)品控部负责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销售部需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7)留样产品为包装结束检验合格后的成品。

8)每批产品留样足够出厂检验所需数量至有效期,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品名、净含量、批号、保质期、留样人。

9)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0)*号检验:根据审查细则里带*号的检验项目,每年委托检验2次。

11)比对试验:每年将出厂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与第三方机构作对比,并出具对比实验报告,以验证出厂检

一、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三、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3品控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要求

4.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品控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品控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2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3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4.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4.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3.8提交自查报告。

4.3.9严重产品质量问题应向当地监督部门报告。

4.4纠正措施

4.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品控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检小组确认。

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管理,规范健康检查工作,防止通过食品从业人员携带毒菌污染食品造成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见《员工健康档案表》。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1、食品生产企业应对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2、从业人员的每年参加培训时间应不少于40小时

1)岗前培训:新入职职工,由办公室,制定培训计划,对新入职人员根据其岗位职责进行培训,培训后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2)在职人员培训:在职人员每月参加一次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4小时,培训内容为: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加工技术、质量管理、行业道德伦理等。

3、通过培训达到基本掌握与本人工作有关的食品安全法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

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前手部应清洗消毒,操作中保持清洁,每1小时进行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消毒。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

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箱、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四、洗手作业指导书

一)、工作开始前要洗手。

二)、大小便后要洗手。

三)、中途离开岗位休息饮食要洗手。

四)、生产中接触不干净餐具,容器,外包装等要洗手。五)、检查污物或直接处理废弃物后要洗手。

六)、按照车间张贴的洗手图示进行正确洗手。

为了规范不安全产品召回程序,避免对消费者造成危害,及时召回不安全产品,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的已出厂交付的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不安全食品。

三.不安全食品与召回

1.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1.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1.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1.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1.4由客户投诉中分析、总结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2.召回,是指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对由本公司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四.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1判定食品是否属于不安全食品,应当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

1.1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2) 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3) 食品的主要消费者人群的构成及比例;

(4)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1.2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2)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

(3)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

(4)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2.在获知本公司生产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应当立即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并及时通过所在地的区监管部门向市级监督部门提交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报告。

3.本公司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

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本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本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三级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本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应当改正或召回。

五召回的启动与实施

1.当发现生产的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其他不适于食用的不安全食品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

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实施一级召回的,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实施二级召回的,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实施三级召回的,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2.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应通过所在区相关监督部门向市级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3.提交的食品召回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2)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3)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4)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5)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6)召回的预期效果;

(7)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4.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所在区相关监督部门向市级相关监督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对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当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5. 由所在区相关监督部门对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通知本公司并上报所在地的市级相关监督部门。

六.召回食品的处置

1.对被召回的食品,应当进行毁形染色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应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且便于重新销售时向消费者明示的补救措施。采用的补救措施不能对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进行修改。

2.如果产品不能召回并因此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经总经理同意后,立即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以寻求协助,争取尽量减少危害波及的范围。

3.对于正常退货,需填写退货记录单,并分析原因。

4.对召回的食品不得投入食品生产。

七.召回产品记录

食品生产者对召回食品应当由详细的记录,如实记录发生召回的食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发生召回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方案等内容,并向所在区相关监督部门报告,接受区相关监督部门监督。

八.召回程序的验证和总结

1.公司对召回程序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可以通过验证试验、定期模拟召回(每年至少做一次模拟召回)和实际召回的方式,以评价召回程序的适宜性,并在适当时进行修改,以确保程序的有效性。

2. 召回的总结:应当在食品召回时限期满15日内,向所在区相关监督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

一、目的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对食品安全事故作出及时有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领导小组及职责

1.我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

2.职责

2.1负责食品安全报告的登记、上报信息反馈;

2.2现场调查;

2.3原因分析;

2.4采取控制措施;

2.5作出处置决定;

2.6撰写调查报告。

三、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

1.我公司设立食品安全报告专线电话

2.信息收集

2.1品控部、生产部及供销部应经常浏览国家、省、市的食品安全信息网及卫生、食药监等相关网站,每日浏览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及时收集有关食品安全信息。

2.2收集市场反馈的本公司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3.报告程序

3.1各部门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后,立即按要求仔细询问有关情况并进行登记,属于一般质量投诉的填写《客诉受理单》,属于食品安全事故的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提出初步控制意见,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及时作出反应,情况比较严重的及时报告总经理。

3.2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

4.报告时限

4.1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在知悉发生下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小时内报告卫生、食药监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

4.2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3 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5.调查与控制

5.1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取下列措施;

5.1.1协助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救治;

5.1.2企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可疑中毒食品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5.1.3积极配合卫生、食品监管部门调查小组进行现场调查。

5.2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5.2.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的食品及其原料;

5.2.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容器、工器具。取得食品监督部门同意后及时清洁消毒;

5.2.3为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扩散,按照《产品召回管理制度》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品安全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的食品。

5.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在食品监管部门监督下毁形染色进行销毁。所召回食品不得再投入使用。6总结及预防

6.1总结分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认真反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整改,并提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2加强培训,重点是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知识等,加强清洁消毒,避免加工过程交叉污染。

6.3严格检验,做到不合格物料不投产、不合格半产品不流转、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6.4开展模拟召回演练。公司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召回演练,检验管理人员应对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确保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如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学习培训制度 为不断增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经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培训档案,根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等不同对象开展培训,通过组织上岗培训和定期培训,以及个人自学,使员工均能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要求,严格职业操守,自觉规范操作,保证食品安全。保证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招聘的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随身携带,或有单位集中保管,以备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其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为确保购进的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出现问题可追溯、可查证、

可问责,在食品进店入库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仔细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认真检查食品的质量、包装、标签等,并索要加盖供货者印章的上述证照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同时,索要进货发票,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或者索要“票证通”票据,并分类保存。 从事食品批发经营,积极安装使用“票证通”,建立健全进销货电子台账;或者建立健全进销货书式台账,如实记录购进(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销售)日期等内容。主动向购货者开具加盖印章或签字的销售票据。 规范整理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资料,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食品运输贮存销售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品贮存、运输及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销售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销售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

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开展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凡患有伤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保证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四、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台账。我单位按规定聘请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二、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四、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五、主动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一、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四、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建议本单位领导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 1、采购员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核查。 3、所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假货、发霉生虫、又还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它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当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材料应索取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油污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二、餐饮业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污渍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及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三、食品储存制度

1、粮食仓库必须保持干燥,不漏雨、不渗水、要防鼠防霉,并严格控制库存量。 2、所购蔬菜必须当日食尽,不得隔日。蔬菜购回后必须在货架上摊摆,防止闷烂。 3、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4、鱼肉蛋禽类购入后,除当顿食用外,均要冰箱内存放,冰冻期不得超过三天。 5、油酱等调料品不得一次性购进太多,注意保质期限,在阴凉干燥处放置。每顿留样食品必须置于冰箱内24小时以上。 四、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加工烹调岗位卫生责任制度 1、操作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操作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操作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紫外线消毒30分钟。 6、操作间按专用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349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

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

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民以食为天,这几乎是亘古不变的真理。食品安全问题几乎是牵动着每个人的心,于是相关的部门也是提出了很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啊。那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那些《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吧。以下是由出guo 精心了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烹调加工操作间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C。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C热藏或低于10C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5、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6、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 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须加盖。 【食品原料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 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 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

一、为规范本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食品污染,保证食品经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环境卫生责任到部门和个人,每日清理,由综合管理部门具体划分、监督和管理,质管部门协助。 1、办工和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清洁卫生,无垃圾、尘土或污渍;资料、样品、桌、椅、柜摆放整齐、统一;有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2、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 3、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食品分类摆放整齐。库区设施设备及食品包装清洁无灰尘,库内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及污染物。 4、验收养护室整洁明亮,有温湿度监测调控设备,符合食品检测卫生要求。 三、综合管理部门应抓好人员卫生管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员工着装整洁、统一,佩带工号牌,言行得体、大方。 四、由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每年定期组织质量管理、销售、验收、养护、保管、发货、复核、运输等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到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和辩色障碍检查,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五、经体检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

一、为规范本企业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质量素质与业务技能,保证质管体系的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综合管理部门为本企业质量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文件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组织考核。质管部门协助进行。 三、年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应具体到月,明确培训对象,内容、方法、重点、学时和考核方法。员工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四、每年应组织或协调好以下人员的在岗培训: 1、企业主要领导有关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 2、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质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省级药监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或培训。 3、从事质量管理、食品采购、验收、养护、保管和销售人员接受本企业的继续教育。 4、企业全体人员有关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岗位技能、职业道德培训。 五、每年应组织或协调好以下人员的上岗培训: 1、员工岗位调整后的岗位质量教育、技能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聘用拟配置在任何岗位的员工或管理人员,须经岗位培训和地市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海南省亿万嘉超市有限公司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 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 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 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 保质期)等。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 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 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 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 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 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 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 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 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上海鸿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贺金龙 审批: 何海斌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5日实施日期:2015年12月25日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管理培训制度-------------2 2.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3-5 3.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6-7 4.进货索证索票制度--------------------------8 5.进货台帐和台帐记录制度-------------------9-10 6.关键环节操作规程-------------------------11-16 7.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17 8.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18 9.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9 10.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20-21 11.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2 12.加工操作管理制度-----------------------23 1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24-26 14.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27-29 15.综合检查制度-----------------------------30 16.食品检验制度----------------------------31 17.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32 18.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33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XXXXXXXX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企业应承担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机构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公示。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堂食品安全负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5、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6、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7、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8、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拟订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动本单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1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全省统一的培训大纲和要求组织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 (二)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

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版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

文档仅供参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 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九、废弃物处理制度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十一、投诉受理制度 十二、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而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202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 可以由企业总部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标准版)

海口*****蛋糕店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店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经营场所和仓库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有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经营场所和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储存生鲜食品应配备必要的低温储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和墙壁的平台盒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低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 3、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食品陈列设施合理,规定食品经理区域,将食品与非食品、生熟食品分开陈列存放;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照销售品种配备足够的并符合卫生条件的容器盒防尘材料设备。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示牌”,标示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着名称及联系电话的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要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生鲜食品销售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盒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5、销售熟制食品,设更衣和洗手、消毒设施,配有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地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盒专用销售工具,食品配有防尘材料遮盖。 6、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灭鼠,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场所要配有充足有效无毒无害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7、定期使用无毒无害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治害虫孽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积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用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定期对经营场所和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消毒,清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孽生场所。 8、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读存放其他杂物盒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健全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放专柜,并有记录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 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 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

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 录。(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