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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50号)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的衔接,加强征收管理,现将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和实行增

值税简易征收办法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一)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

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二)音像制品。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三)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

码方式,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将图文声像等内容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具有确定的

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内嵌在计算机、手机、电子阅读设备、电子显

示设备、数字音/视频播放设备、电子游戏机、导航仪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

上读取使用,具有交互功能,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的大众传播媒体。

载体形态和格式主要包括只读光盘(C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

盘Photo-CD、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蓝光只读光盘HD-DVD ROM和BD ROM)、一次写入式光盘(一次写入CD光盘 CD-R、一次写入高密度光盘DVD-R、一次写入蓝

光光盘HD-DVD/R, BD-R)、可擦写光盘(可擦写CD光盘CD-RW、可擦写高密度光

盘 DVD-RW、可擦写蓝光光盘HDDVD-RW和BD-RW、磁光盘M0)、软磁盘(FD)、硬

磁盘(HD)、集成电路卡(CF卡、MD卡、SM卡、MMC卡、 RS-MMC卡、MS卡、SD卡、XD卡、T-F1ash卡、记忆棒)和各种存储芯片。(四)二甲醚。二甲醚,是指化学分子式为CH3OCH3,常温常压下为具有轻微醚香味,易燃、无毒、无腐蚀性的气体。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

额:(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

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

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

用过的物品。(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

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

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

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

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

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

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

品。三、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四、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94)00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6号]第九条和第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附件第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特定货物销

售行为征收率的通知》(国税发[1998]1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以下小水电

电力产品增值税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8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

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自来水行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第

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具体标准的批复》(国税函[2006]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07]5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甲醚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2号)同时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总结(结合财会[2012]13号进行专项解读)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增值税计税方法的规定,引入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这样新的表述,文字更规范: 1、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即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作为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作为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部分特定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来计算征收增值税。 特定项目是指: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相关计税方法可参考小规模纳税人。 本文主要总结试点一般纳税人在一般计税方法下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如何确定和计算,及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额如何确定和计算。

注:1.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试点地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以下称计税销售额)的征税方法。(本概念供参考) 2.营改增应税劳务及增值税税率:①提供有形动产租赁(17%)、②提供交通运输业(11%)、③提供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6%):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0%) 3. 目前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允许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包括以下六类:①有形动产融资租赁、②交通运输业服务、③试点物流承揽的仓储业务、④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⑤展览业和代理等。具体如下: Ⅰ.交通运输服务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即: 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六)项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范围 (2014-07-11 20:30:40) 转载▼ 根据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精神,自2014年7月1日其,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实行新政。为进一步全面了解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政策,对到目前仍然实行的简易征收政策进行整理。 一、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征收范围 【重要提示】 1、适用这类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在计算税款方法上具有选择权,纳税人既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也可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六类货物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重要提示】 1、销售上述货物,必须是自产的才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办法,即非自产货物不得选择简易办法。

采购增值税知识

采购员要掌握的增值税知识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 更新时间:2011-5-20 1、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理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按照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将增值税分为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我国现行增值税属于生产型增值税。 3、增值税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四)视同销售货物的法定行为 (五)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额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六)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4、属于征税范围的其他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如邮票、明信片、首日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6)单独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7)缝纫业务。 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1)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2)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3)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情况汇总【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情况汇总【2017至2018最 新会计实务】 一、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的规定 在收入会计准则中,对收入的确认有会计上的标准。 比如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而提供劳务的话,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收回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建造合同》准则中,对建筑施工企业也规定了类似的按照完工进度计算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角度来说,只有某一项行为是否确认收入的问题,而不存在视同销售的问题,视同销售是税法中用到的一个词。 二、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在增值税条例和所得税法规中,都规定了视同销售的行为。所谓视同销售,就是不属于销售行为,但是要视同销售交税。税法中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应该确认收入,有些视同销售行为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不应该确认收入。本文以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为例进行对比如下: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会计上需要确认收入) (2)销售代销货物;(会计上需要确认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会计上不需要确认收入)

增值税习题及答案

增值税习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视同销售为,不需缴纳增值税()。 A、将购买的货物抵偿债务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C、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股利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答案:D 2、某卷烟厂2007年3月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收购凭证注明收购价款60000元, 该项业务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A、7800 B、8580 C、9360 D、10296 答案:D 3、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时,应在()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A、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15日内 B、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次年1月底以前 C、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当年12月底以前 D、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次月底以前 答案:B 4、下列支付的运费中不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是( )。 A、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 B、外购免税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C、外购设备支付的运输费用 D、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答案:C 5、下列不得直接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新办商贸企业是( )。 A、新办小型商贸零售企业 B、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 C、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人员50人以上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 D、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人员80人以上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 答案:A 6、某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06年8月采取 “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零售价32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1500元;为消费者进行首饰修理,取得首饰修理费1100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A、9299.15 B、10040.55 C、5100 D、5967 答案:C 7、如主管税务机关确认购货方取得的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善意取得时,符合规定的处理方法是()。 A、对购货方不以偷税处理,但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B、对购货方不以偷税处理,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C、购货方不能重新取得专用发票的,以偷税处理 D、购货方如重新取得专用发票的,以偷税处理 答案:A

增值税可适用3%征收率

增值税可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大盘点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收率,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原则上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但对于特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时,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目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无论是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还是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其征收率统一为3%;而对于特定一般纳税人,其适用的征收率却存在6%、5%、4%、3%多个档次,未能较好的体现税制的统一、税负的公平。 多档征收率并存引发了一定的质疑。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两份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和《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将现行规定中凡涉及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一、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使用 (一)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一律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自行开具普通发票,包括:《**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或《**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或《**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也可应对方(一般纳税人)要求,到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取得后可抵扣3%的进项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以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适用3%的征收率并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计算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2、会计核算 (1)借:货币资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等 应交增值税(销售额×3%)

增值税试题

增值税试题 一、单选题 难度系数:A 001 试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A、单位和个人 B、社团组织和单位 C、企业和单位 D、社团组织和个人 002 试题: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规定。 A、国务院 B、财政部 C、省级国家税务局 D、国家税务总局 003 试题: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A、人大常委会 B、财政部 C、国务院 D、国家税务总局 004 试题: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除率有()。 A、17%、13%、10% B、17%、13% C、17%、13%、6% D、17%、13%、10%、7%、6%、4% 005 试题:下列各项中,属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A、交通运输业 B、建筑业 C、商业 D、邮电通信业 006 试题:下列货物销售中,免征增值税的是()。 A、烟叶 B、古旧图书 C、图书 D、中药饮片 007 试题: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可按()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A、当前市场价格 B、旧首饰折价 C、旧差价直接计算 D、实际收取新首饰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 008 试题: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应税劳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A、销售额 B、经营额 C、增值额 D、利润 009 试题:对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而无销售额者,税务机关可以进行核定,在纳税人无当月和近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时,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成本利润率为()。 A、8% B、10% C、17% D、货物不同,成本利润率也不同 010 试题:增值税的零税率是指()。 A、纳税人外购货物不含税 B、纳税人本环节应纳税额为零 C、纳税人以后环节税额为零 D、纳税人生产销售货物整体税负为零 011 试题:视同销售的货物也应征收增值税,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 A、平衡各类经营方式的税收负担 B、纳税人计税简单 C、税务机关征收简便 D、符合国际惯例 012 试题: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 A、营业税 B、增值税 C、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D、根据收入比例确定 013 试题: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销售货物的()在我国境内。 A、起运地 B、最终销售地 C、货物支付地 D、企业所在地 014 试题: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 A、增值税 B、营业税 C、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D、就同一销售额,既征增值税又征营业税 ※015出题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税[2007]101号 试题:现行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按13%征收增值税的有()。 A、中成药 B、汽车 C、食用盐 D、水果罐头 难度系数:B 016试题:某粮油店销售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并由其所属非独立核算车队负责运输,征税时确定其适用税率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及实务案例分析》考试题

20XX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试卷 卷号(必填): 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征税的主体是()。 A.国家 B.集体 C.个人 D.海关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者销售的不动产。这阐述的是()的征税范围。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所得税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 A.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B.不征税 C.征收车船税 D.不构成营业额 4.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A.免征营业税 B.减征营业税 C.加倍征收营业税 D.超额征收营业税 5.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及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A.20 B.50 C.80 D.100 6.增值税基本税率为()。 A.5% B.12% C.17% D.25%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XX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A.60日 B.90日 C.120日 D.180日 8.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代征。 A.海关 B.税务局 C.国务院 D.发改委 9.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A.不得 B.可以 C.随时可以 D.经过一段时间可以 10.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A.500万元 B.800万元 C.1000万元 D.2000万元 11.政府采购制度需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A.公平 B.公正 C.公开 D.合理 12.下列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可以向本单位账户划拨工会经费 B. 可以向本级、上级或下级划拨其他经费 C. 可以办理转账、电汇等结算业务 D. 可以办理提取现金业务 13.用于核算反映财政授权支付的用款额度的科目是()。 A.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B. 财政应返还额度

增值税应税行为视同销售实务处理方法

增值税应税行为视同销售实务处理方法 现行增值税法规规定,存在五类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增值税法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三类,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其他个人仅指自然人。 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正常销售行为和视同销售行为,由于2月6日又下发了针对抗疫有关视同销售增值税新政,现将增值税的视同销售情况总结一下,供大家学习、工作参考。 总结一 目前五类增值税应税行为中,只有无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视同销售范围,其他四类属于视同销售范围。 总结二 四类视同销售行为中,其他个人(自然人)不存在视同销售货物、视同销售服务,但其他个人可能存在视同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总结三 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不作视同销售。

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作视同销售。 总结四 1、无偿借贷视同销售免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视同销售贷款服务免税) 2、扶贫货物捐赠免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可追溯执行上述增值税政策。(视同销售货物免税) 3、抗疫货物捐赠免税:

营改增后简易征收办法20160523

“营改增”后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有哪些 1.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1)一般纳税人 ①2008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自2009年1月1日起,下列项目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②试点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即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③销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④销售其他情形的固定资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风险提示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同时,根据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 销售旧货

增值税练习题

第2章增值税练习题(一)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如果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发放时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从事货物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仍以原出租或发包企业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3.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增值税应纳税款一律由购买者代扣代缴。 一、单项选择 1.下列业务中,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房屋装修业务 B、汽车修理业务 C、装卸搬运业务 D、饮食服务业务 2.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A、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C、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3.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职工福利 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 D、某企业将外购的洗衣粉用于个人消费 4.下列项目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财务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B、歌厅销售饮料、糖果 C、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 D、电视台播放广告 5.下列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是() A、某生产企业外购钢材用于扩建厂房 B、某厂家委托商店代销家具 C、某运输企业外购棉大衣用于职工福利 D、某歌厅购进一批饮料用于销售6.现行增值税纳税人概念中所称境内,是指销售货物的()在我国境内。 A、起运地 B、最终销售地 C、货物支付地 D、企业所在地 7.2009年我国增值税实行全面“转型”是指() A、由过去的生产型转入收入型 B、由过去的收入型转为消费型 C、由过去的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D、由过去的消费型转为生产型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按固定资产的买价和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运输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适用简易办法征收范围

1,借:应收账款等211577.41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119435.64 ----一般贸易92146.77 2,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6452.63 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抵内销产品应纳税额9211.47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15664.10 3、借:原材料等35346.28 应交税金-增-进项6008.87 贷:应付41355.1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范围 根据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精神,自2014年7月1日其,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实行新政。为进一步全面了解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政策,对到目前仍然实行的简易征收政策进行整理。 一、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征收范围 【重要提示】 1、适用这类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在计算税款方法上具有选择权,纳税人既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也可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六类货物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例析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例析 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八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此外,新会计准则对销售收入的确认也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需要按税法要求及时确认销售实现并计算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会计方面是否需要确认收入,要看其是否满足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八种行为,第一、二、五、六和七项,在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第四、八项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只按成本结转;对于第三项,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 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 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纳税人(委托方)将货物交付他人(受托方)代销时,并不发生纳税义务;在纳税人收到受托方定期送交的代销清单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此时满足销售收入的5个确认条件,会计上也确认收入实现。税务和会计处理一致。根据委托方与受托方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方式有两种,二者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第一种是视同买断的代销,即委托方按协议价款收取代销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例1]假设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机器设备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 x x年3月1日A公司委托乙商场代销x1产品200台,该商品成本800元/台,双方协议价格1000元/台(不含税)。乙商场当月售出其中的150台,每台售价1100元,并于月末将代销清单交A公司。A公司收到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50000元,税金25500元,货款及税款已收到。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A公司将货物交付乙商场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60000 贷:库存商品 160000 月末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175500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总结对比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总结对比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性规定 1.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2.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4.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三、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四、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五、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

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七、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八、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 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国税函200990号关于 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0号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2009-2-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对部分项目继续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经研究,现将有关增值税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 六、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同时废止。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第二章-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二)第四单元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这里比如说第一项的,铁路部门为国家指令为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这些不征收增值税,相应用的油费这些就是不能抵扣。又比如发生在境外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的,结果你为了这服务采购了东西,这也属于用到了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总结④~⑧项视同销售行为 第二类,营改增新增的视同销售: 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单选题】(2017年)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A.取得存款利息 B.获得保险赔偿 C.取得中央财政补贴 D.收取包装物租金 网校答案:D 【【例-多选题】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A.将自产的办公桌用于财务部门办公使用 B.将外购的服装作为春节福利发给企业员工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用于赠送客户 D.将新研发的玩具交付某商场代为销售 网校答案:CD 网校解析:选项C、D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情形。 【【例-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 是()。 A.将自产摩托车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B.将自产钢材用于修建厂房 C.将自产机器设备用于生产服装 D.将购进的轿车分配给股东 网校答案:AD 网校解析:选项B、C不视同销售,因为属于将自产货物用于应税项目。

会计继续教育-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最新政策解读及实务案例分析2016答案word文档良心出品

一、单选题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适用于增值税税率为()。 A、3% B、5% C、6% D、11%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 A、免征增值税 B、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C、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D、减按1.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3、纳税人在销售新货物的同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销售行为是()。 A、视同销售行为 B、折扣方式销售 C、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D、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4、航道疏浚服务属于()。 A、建筑服务 B、物流辅助服务 C、文化体育服务 D、租赁服务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A、1% 2% 、B. C、3% D、5%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6、电信业中的基础电信的增值税税率为()。 A、13% B、5% C、6% D、11%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7、下列适用零税率的是()。 A、国际运输服务 B、金融服务 C、增值电信服务 D、农产品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8、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 A、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B、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C、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D、5%的征收率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9、关于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B、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C、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发出商品的当天 D、纳税人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10、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采取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B、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C、采取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将货物交付给他人代销,为向受托人发出货物的当天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1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的税务处理是()。 A、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 B、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 C、按照4%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①视同买断方式,不涉及手续费的问题。若受托方未将商品售出,可以将商品退还给委托方,企业应在受托方销售货物并交回代销品清单时,开具专用发票给受托方。 在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②收取手续费方式,企业应在受托方交回代销产品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用发票,同时作分录处理。 在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 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销售代销货物; ①视同买断方式,若受托方未将商品售出,可以将商品退还给委托方,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 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按合同协议支付给委托方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②收取手续费方式,将余款如数归还委托方,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 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将货款归还委托代销单位,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借:分支机构往来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其中: 1、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以及服务业劳务; 2、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形成的收入; 3、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4、不动产在建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上述不动产的工程。 (5)将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6)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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