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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乡、村三级职责和制度

3乡、村三级职责和制度
3乡、村三级职责和制度

乡(镇)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法规、规章和规定。

2、编制本乡(镇)药具需求计划。根据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下达的药具经费指标,制定并下达对村(居)药具经费分配计划。

3、负责做好全乡(镇)各类统计报表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4、负责做好全乡(镇)避孕药具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

5、负责做好对村(居)级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

6、负责做好避孕药具仓储管理和质量检测工作。

7、负责避孕药具计划发放管理工作。

8、负责对全乡(镇)服用避孕药具重点人员的随访工作和对选择口服长、短效避孕药人员的体检工作。

村(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法规、规章和规定。

2、负责编制本村(居)药具需求计划和对本村(居)育龄人员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工作。

3、负责对本村(居)服用服用避孕药具人员的随访和协助乡(镇)药管员对村(居)服用避孕药具重点人员的随访。

4、负责做好本村(居)药具管理统计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5、负责做好全村(居)避孕药具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

6、负责协助乡(镇)药管员对本村(居)选择口服长、短效避孕药避孕人员的体检工作。

乡(镇)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制度

一、需求计划编制制度

1、编制避孕药具需求计划要坚持实事求是、自下而上、

满足供应、品种多样、保证质量、避免浪费的原则。

2、编制避孕药具需求计划主要依据为:服用各类避孕药

具人数、年度包干经费指标、药具库存量、价格变化因素等。

3、药具需求计划要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数字准确,经单

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于每年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报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二、统计报表制度

1、药具统计报表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各

项关系吻合,并附加文字说明。

2 、编制统计报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上级具体

要求编制和填报,不得虚报、瞒报和漏报。

3、各类统计报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完成,经药管员签

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4、建立健全并妥善保管各类统计报表档案,并按照国家保

密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宣传培训制度

1、制定全乡(镇)宣传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有关计划生育

方针政策和法规,避孕药具使用知识和生殖保健知识等宣传活动。

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多媒体、宣传品、板报和公共聚

集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生动形象的药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3、定期对村(居)药具管理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

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四、发放管理制度

1、药具发放应遵循计划发放、保证供应、避免浪费、宣传知识、精心指导、方便有效和知情选择的方针。

2、认真执行年度需求计划,严格履行药具调拨手续,认真填写调拨帐卡表并出具调拨单,有条件的要施行计算机调拨管理。

3、药具发放施行送货服务,即至少每两月为村(居)送

药具一次,满足下级对药具服务的需求。

五、仓储管理制度

1、药具仓储管理要做到科学养护、安全储存、保证质量、

降低损耗。

2、药具调出要遵循先产先出、易变先出、近期先出和先批

号先出的原则,并按照规格、品种、效期远近、过期报废等分架、分区存放。。

3、定期对库存药具进行盘点,发现盈亏要及时查找盈亏原

因,做到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4、库房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存放与药具无关的物品,

并做到“四无”,即无虫害、无鼠害、无蛛网、无杂物。

5、药具仓库要有架、橱、避光和温湿度计等设施。

6、药具库存周转量应为全乡(镇)2个月的使用量。

7、药具超过有效期、变质、霉烂、失效、虫蛀、损坏、内

包装破损等要报废处理,药具报废要填写药具报废申请单,经

县药具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六、重点人员随访制度

按时对服用药具重点人员进行随访

村(居)药具管理员工作制度

1、根据服用各类避孕药具人数、年度包干经费指标和药具存量,认真填报药具需求计划。

2、认真填写各类统计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3、建立健全并妥善保管各类统计报表档案。

4、利用宣传品,采取田间地头、进门入户、文化夜校和广播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避孕药具知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5、根据群众的需求意愿,采取送药具上门,自愿领取、自助领取等多种药具发放形式,确保药具发放及时到位,并填写药具发放与随访记录,不断提高群众对避孕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满意程度。

6、按时进行对服用药具人员的随访。

驻村工作队考勤制度

驻村工作队考勤制度 为加强对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切实发挥驻村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镇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1、驻村工作实行组长即“第一书记”负责制,工作组成员要服从组长的领导和管理。派出单位要加强工作组的管理。 2、派出单位领导要经常到所驻村了解情况,对驻村人员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帮助解决驻村人员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3、严格例会制度。乡镇每月召开一次驻村工作组组长会议,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部署安排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4、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组成员驻村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考勤制度。工作组长负责考勤,每月10日将上月考勤情况统计后报镇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基层组织建设年督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并对擅离岗位的进行通报。 6、工作队员要自觉遵守《李台镇驻村工作组守则》,不扰民,不添乱,不增加农民负担,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学习制度 一、学习方式: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想结合;

二、学习时间:每周集体学习一次,其余时间为个人学习; 三、学习内容:农村政策、帮扶项目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等; 四、学习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笔记、务求实效。 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要重点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累经验,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理论水平; 二、扎实工作:模范遵守“五带头六不准”,密切联系村“两委”,遵循科学规律创新工作,立足实际村情民情为村民谋实惠; 三、加强协调: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建设; 四、严格要求: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五、坚守岗位:不无故缺岗,每月最少驻村20天。 请假制度 一、驻村干部驻村期间每月不少于20天,因病因事请假,必须按程序审批。 二、驻村工作组组长离岗3天以内的,必须报县(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 三、驻村工作组组员离岗一天的由工作组组长批准;1-3天的由县(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超过三天的,由市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 四、请假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限返回工作岗位,并及时销假。 五、国家法定假期、病假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二、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五、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十、应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应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二、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三、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四、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附:消防网络图及责任人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纪委和村(居、社区)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支持配合村(居、社区)“两委”依法开展工作,对其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执行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级“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全程监督“四议两公开”决策及实施过程,并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村“两委”未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应督促其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程序。监督村(居、社区)“两委”按上级规定和群众要求全面如实公开。督促村“两委”就群众提出的疑问、意见和建议作出答复和承诺,必要时应督促村(居、社区)“两委”及时重新公布,村(居、社区)“两委”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四)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资金收支全过程。 (五)对村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监督,严格监督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过程,并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督促村(居、社区)

“两委”及时变更和完善资产、资源台账,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六)对村干部履职情况、“双述双评双公开”制度和群众询问、质询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和乡镇(街道)纪委报告监督情况。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可督促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七)及时收集、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村(居、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廉洁勤政,秉公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每年对村“两委”及其成员廉勤情况逐人逐项进行评鉴,评鉴结果作为乡镇对村(居、社区)“两委”考核的重要依据,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20%。 (八)认真监督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消防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消防员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馆内消防安 全工作规定及相关制度,加强防范,抓好落实,杜绝消防隐患。 2.熟悉馆内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应急预案,熟练掌握馆内消防设备、 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消防设备、器材维护保养,确保馆内所有消防设备、器材处于准工作状态。 3.负责初期火灾的扑救和人员疏散,做好馆内日常的消防防火检查、 巡查,每日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4.严格遵守馆内24小时值班制度,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生火灾 后立即赶赴现场并报火警,运用正确战术和扑救方法进行有效控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5.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协助上级领导组织馆内职工开展消防知 识、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加强职工的防火意识,提高职工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协助上级领导定期组织消防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爱护值班室清洁卫生,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格进行交接班程序, 交班人员须向接班人员交接全馆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情况以及待办事项等,接班人员不到岗不得私自下班。

消防员工作要求 1.应掌握各项消防法规,应积极参加培训演练,达到“三懂、三会、 三能”(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防火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会使用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会处理火灾隐患、会报警;能自觉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2.熟悉消防设备、器材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方法(如:消防控制室的消防主机的特性及工作原理,主机报火警时,懂得识别是否误报警,懂得使用干粉灭火器和消防栓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懂得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和启动方式,懂得使用防毒面具)。 3.严格执行每日防火巡查,其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安全生产情况,填写巡查记录。 4.协同行政办公室执行每周定期防火检查,其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

村消防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村消防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 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 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在本村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年开展两次以上较大模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全体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指导企业和村民做好对外来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三、开展村(社)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的消防重点单位,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单位,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对村民住宅,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四、督促村(社)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商店)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辖区内企业(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指导、督促村民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开展争创年度村消防安全先进单位。 六、做好村(社)内消防管理资料积累和帐册登记、建档工作。 七、保管好各类灭火器材装备及村(社)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等。 八、根据本地实际,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工作规范)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保障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有效落实,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现就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以村级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监委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权利。 二、组织形式 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群众性组织,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期进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设委员3人,其中设主任1名。监委会建立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职能由村民代表会议委托村监委会履行。(一)候选人条件。监委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本村常住人口;3.年龄65周岁以下,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和议事能力;5.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没有违法违纪记录;6.热爱集体,乐于奉献,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候选人:1.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

织活动,受过刑事处理的;2.受到党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3.无故拖欠村集体资金不还的;4.非法侵占村集体资产的;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长期外出务工的。 (二)候选人提名。候选人提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各镇党委要加强对村级监委会推选产生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工作指导组,驻村现场指导。2. 村级党组织通过召开“两委”扩大会议(党小组长和村民组长参加)推选产生监委会候选人人选(比应当选委员多1人),候选人应为村民代表,可优先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等群众认可度较高的人员中提名。候选人中有2人懂得基本财会知识,至少有2人为中共党员。推选候选人实行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近姻亲,村文书、村报账员不得提名为候选人。3.村级党组织及时将候选人人选推选产生工作情况及名单书面报乡纪委审核、乡党委批准。4.村级党组织将监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7天。 (三)选举产生。候选人向村民公示并确定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监委会委员。主任委员由村级党组织从当选委员中确定,主任委员必须为中共党员。村级党组织应在选举工作结束后3日内将选举结果报乡纪委备案。 三、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职责 1.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2.监督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情况,对重大事项全程监督。 3.监督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的内

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工作日志制度。工作组坚持每天据实记录学习、工作、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乡镇党委每月、县活动办每2个月对驻村工作日志进行一次调阅,调阅情况作为考核驻村工作的重要依据。 公示公开制度。驻村干部的相片、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要在公开栏公示,方便群众认识和沟通;工作组要定期公布驻村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考勤请假制度。驻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工作组长负责本组成员的考勤;乡镇党委负责工作组长的考勤,考勤情况每月5日前报县活动办。工作组成员驻村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原单位不得抽调或中途更换,驻村干部因病因事请假要逐级报批,并报县活动办备案。 调查研究制度。工作组要认真落实上级规定的职责任务,深入走访调研,广泛联系群众,了解掌握村情民情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县活动办。 目标责任制度。工作组要因村制宜研究制定工作目标和帮扶计划,经乡镇党委审核后报县活动办。工作目标要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具体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务求活动实效。 干部召回制度。对工作不尽职、基层不满意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县实施召回,并重新选派驻村干部,召回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干部本

人和派出单位的责任。 监督管理制度。县活动办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电话询查、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驻村干部出勤、履职、目标完成、日志记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活动办对驻村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并建专项工作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核奖惩制度。驻村结束后,县活动办对工作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突出,群众认可的下基层干部进行大力表彰;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群众不满意的,取消工作组成员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免费】

1.目的 我公司是重点防火单位,必须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济南市有关消防规定而制定,严格执行:“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2.适用范围有限公司 3.职责: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总经理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财务部经理、各车间主任、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为消防安全小组委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生产经营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组组长和消防安全委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各车间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3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入厂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 4.4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5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 4.6车间内严禁吸烟,点火,吸烟可到吸烟室或其余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 4.8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9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各车间分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由消防安全小

农村消防工作制度职责1.doc

农村消防工作制度职责1 墨江消防大队 农村消防工作 制度职责汇编 (样本) 二00四年六月 目录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二、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三、村委会消防工作职责 四、村民小组消防职责 五、派出所分管所长(副所长)消防工作职责 六、消防警务亭人员工作职责 七、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职责 八、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九、值班巡查制度 十、防火检查制度

十一、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十二、村民防火公约 十三、让家庭远离火灾共创幸福奔小康——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 十四、农村消防宣传标语 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年增加消防经费投入,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宣传和消防业务等经费列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3、制定乡(镇)消防规划,并纳入乡镇建设总体发展规划之中,督促制定村寨消防规划,并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进行,加强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4、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在各乡(镇)所在地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5、根据当地消防工作实际和火灾规律,适时组织防火安全

检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6、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开展消防群防群治工作,推动消防工作机制创新,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社会的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群死群伤等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7、将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 8、结合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改造、道路工程改造,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农电网改造,规范农村电源线路。 9、将消防工作纳入当地治安防范网络。 10、表彰奖励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掌握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2、负责辖区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消防部门列管的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督促村民委员会成立义务消防组织或者设立义务消防员,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教育训练,指导制定防火安全公

社区(村)纪检监督小组工作职责及各项工作制度

【本套制度仅供参考】 工作职责 一、在街道纪工委指导、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社区(村)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法规的情况,监督全社区(村)党员干部特别是“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 二、落实街道纪工委部署的纪检监督工作任务,督促“两委”抓好本社区(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配合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三、协助街道纪工委对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述职述廉及评议工作。 四、参与对本社区(村)党务公开、社区(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和重要资产及重大项目的监督。 五、做好本社区(村)信访接待工作,开展各类信访问题的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苗头性问题。 六、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本社区(村)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协助上级纪委在本社区(村)开展的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工作。 七、承办社区(村)党组织和街道纪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议事制度 一、会议由纪检监督小组组长主持,全体小组成员均应参加,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 二、定期组织召开纪检监督小组成员会议,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决策。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讨论研究有关工作或问题时,每个小组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重大问题实行票决制。 四、纪检监督小组成员要坚决执行会议决定,不得将会议内容擅自外传,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五、纪检监督小组成员之间要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共同维护纪检监督小组领导班子的威信。 六、纪检监督小组会议由专人记录存档备查。

信访接待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拘私情,秉公办事,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做好记录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有不正确意见和过高要求的上访人员,要善于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要求和建议要积极向社区(村)“两委”领导汇报,对本社区(村)依法应当或者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减少越级上访或重复上访。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二周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来信来访人。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办结,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 五、严守党和国家机密,遵守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更不能把来信来访转到被告手里。

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

**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增强各级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和调动工作队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扶贫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改善生产条件,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把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推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驻村帮扶工作队必须遵守《**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中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大力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如期摘帽。 第四条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 1、建设一个好班子。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村支部班子,培养2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把村支部建设成能够团结带领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战斗堡垒。 2、制定一套好方案。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按照扶贫工作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核、保障“六个精准”的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分类

施策,集中发力。 3、选准一条好路子。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好经济发展规划,并帮助村民发展经济项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4、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建立各项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保证工作有效运转,使村里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风文明和社会和谐。 第五条工作队设队长一名,队长由后盾单位推荐呈报,由县扶贫开发办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队长同时担任驻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负责驻点村的党建工作和本组队员的管理。 第六条工作队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工作队要接受所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工作队所在村必须是乡镇党委领导的联系点,乡镇党委领导要深入到村与工作队研究有关事项,支持工作队的工作。 第八条工作队的队长可以列席乡镇党委的有关会议,并参与研究和决策驻点村帮扶等工作。 第九条工作队在驻村期间不再担负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原单位也不得随便将工作队员抽回机关处理业务工作,确实需要,须文字报告办公室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消防安全工作站职责及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站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乡(镇、街道)政府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村(居、社区)开展消防工作。 (二)拟定本级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消防安全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村(居、社区)及社会单位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消防安全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安全信息和统计资料。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并根据程序实施联合执法。 (五)配合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制订本级政府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对社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指导管理村(居、社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参与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居、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九)完成政府和消防部门交办的消防安全工作。

站长工作职责 (一)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履行消防检查职责。 (二)根据管理站工作职能,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各种合理有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负责实施。 (三)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履行职责,及时掌握消防安全动态和信息,积极做好各种防范措施,确保实现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无较大以上事故。 (四)主动接受党委、政府领导的指导、监督,正确处理好内部关系,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五)全面负责工作站工作,组织实施各阶段工作任务,开拓创新,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六)认真抓好工作站的政治业务学习,抓好制度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支持(督促)消防安全管理员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管理员合法权益。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村消防管理制度

村消防管理制度 村消防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推动我市社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开展,切实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等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社区(农村)居(村)民委员会应成立社区(农村)消防工作组(以下简称“消防工作组”),负责本社区(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督促、协调和管理工作。 消防工作组组长由社区(农村)居(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由公安消防机构监督员、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民警、居(村)委会负责人、驻社区(村)大型单位负责人和居(村)民代表共同组成。 第三条消防工作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固定的办公室,办公室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配置消防工作档案柜以及必要的办公用具等; (二)悬挂张贴社区(农村)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农村)消防组织网络图及社区(农村)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工作职责等。 第四条各社区(农村)居(村)民委员会应建立社区(农村)安全消防站(以下简称“安全消防站”),结合现有的保安、联防等综治队伍,负责社区(农村)防火宣传、防火检查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有条件的社区应建立和发展专兼职义务消防组织。

安全消防站应配备固定的办公室、值班休息室以及车库、器材库等设施。 第五条安全消防站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加强对辖区各类场所和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 (二)接到报警、上级或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灭火救援出动命令时,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出动到场。 (三)定期组织开展消防业务技能训练和体能训练,专兼职义务消防员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后持证上岗,熟悉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灭火技能。 第六条社区(农村)的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应符合下列要求,并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一)消防组织配备三轮摩托车或皮卡车等简易的消防车辆,以及灭火救援的基本装备和器材; (二)社区(农村)内设有治安亭的,治安亭内设置消防报警电话、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箱内配齐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防烟面罩、消火栓板手等器材; (三)居(村)民家庭应配备灭火器材; (四)社区(农村)内的公共消火栓不得埋压、圈占、损坏,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各社区(农村)居(村)民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 (一)工作例会制度。消防工作组应每月召开社区(农村)消防工作例会,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重大消防工作,总结工

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现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帮扶单位和下罗村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和时间安排 1、帮扶单位各自成立驻村工作组,工作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包括组长1人,驻村干部1人,联络员1人。驻村干部从优秀股级干部中选派。 2、帮扶单位分别指派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可以定二年或一年一轮换。 二、工作职责 1、按照考评要求,贯彻本单位的帮扶措施,推动帮扶项目落实。 2、协助村两委推动各项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密切联系单位干部挂扶的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的思想动态,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

3、争取扶持政策、筹措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扶贫资金不挤占、不挪用。 4、帮助排查和协助村两委解决驻村点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及时向挂扶联系领导和当地党委反映、汇报请示有关工作的进展。 6、做好在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 7、驻村干部负责上报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或阶段工作总结,负责填写帮扶记录卡、电脑录入管理和撰写驻村工作日志。 8、联络员负责与合作帮扶单位、长沙镇、区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三、工作纪律 具体要做到“五带头”、“五不准”。 五带头: 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科技知识; 3、带头遵守村规民约; 4、带头做艰苦朴素、勤奋工作的表率; 5、带头尊重当地干部和群众。 五不准:

1、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2、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3、不准收受当地老百姓土特产; 4、不准收受红包; 5、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所有开支。 四、内部管理 1、驻村干部必须住在村里,与村干部同学习、同工作。 2、驻村干部要坚守岗位,除公休假外,其余时间不得无故离岗。因特殊情况必须离村的,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和村支书同意批准。 3、干部驻村期间,其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消防工作责任制度

潘庄镇中心小学消防工作责任制度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 2、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李之民)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徐百龙)担任;成员由学校教育干部和各年级主任组成。 3、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学校义务消防队职责》、《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5、组建兼职消防队伍,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

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按《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和救援。 8、发生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学校德育处负责组织每期至少两次相关宣教活动,通过影视、板报,宣传橱窗、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2、加强兼职消防队伍技能训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期一次的相关学习培训,争取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掌握预防火灾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技能。 3、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学校保卫科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均应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 4、加强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学校总务处、保卫科要根据实际需要,保障消防用水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正常有效,保证疏散通道不堵塞、被占用;强化用电线路、器材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路,禁止超负荷供、用电,禁止用铜线代替保险丝。 5、加强校园防火安全行为规范管理。全校师生应做到不玩火,不乱扔烟头和火种,不损坏、圈占或遮压消防设备设施,不携带易燃

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市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消防责任制,以防火灾为重点,全校师生总动员,集中力量,为减少各类灾害和人身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人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努力创造师生工作学习的良好环境,特作如下安全工作制度: 一、大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如大会、小会、晨会、班会、队会、广播、板报、文艺等,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 二、进行安全工作的组织落实,以便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核心的安全领导小组,各年级班组,以班主任为核心成立自治的安全小组,形成自上而下,安全教育网络。 三、做好校内的安全工作:对校内的设施经常检查,对学校内的电线电路要经常检查,对损坏耗电器电线要及时更换,以免发生电火,对学校的锅炉,自来水要随坏随修,对南北后三栋房的门窗要责任到班赏罚分明,体育设施要经常检查,以防发生学生的人身安全事故。 四、抓好值日值宿工作,制定好责任制,交接好班,记好记录不出任何差错。 五、在校内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在课间禁止打闹、互相追逐、不做危险的游戏、不攀登围墙,上体育课时做好安全防

护。 六、做好校外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来往车辆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到铁路河流去玩耍,不在野外玩火,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等。学校在组织劳动时要进行劳动的安全教育。 七、在家要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对不懂的电器和其它机器不要乱摆弄,不要随意接待陌生人,不要随便弄煤气、弄火、防止煤气、食物中毒等。 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第一条为控制乡镇企业火灾事故,减少损失,保护乡镇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包括乡镇企业兴办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及“三来一补”企业在内的所有乡镇企业。 第三条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条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加强对乡镇企业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落实一名领导分管企业的消防工作。 第五条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乡镇企业消防管理的政策及规章,监督企业实施; (二)参加新建、改造、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消防设施的竣工验收; (三)监督检查企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教育工作; (四)指导企业建立义务或专业消防队伍,组织消防训练,提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乡镇(街道)纪委指导和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以及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 2.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进行监督。具体包括:对村集体资金流向、费用开支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制定村集体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及招投标活动;对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合同及其他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审查等。 3.对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及程序是否规范等进行审查。 4.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指出和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 5.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主持对村两委成员及其他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人员的民主评议。 6.协助乡镇(街道)纪委调查处理信访事项,完成乡镇(街道)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7.负责办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责任: 1.正确履行监督职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和反映问题,认真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 2.积极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协助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调处矛盾纠纷;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作用。 3.密切联系村民群众。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等形式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活动,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的质疑、建议、反映和举报等监督权利,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4.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及专项工作报告;每半年至少向乡镇(街道)纪委报告一次工作,重大问题随时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等一起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被评议为不称职的,应当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决定终止其职务。

驻村干部管理制度

驻村干部管理办法 为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干部管理的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驻村干部入村开展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0天,干部开会、学习、出差等必须凭文字通知或电话通知,并报办公室进行登记。二、实行请休假制度。有事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并有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存查,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的由书记或镇长批准。 三、干部出勤情况要及时登记到自己的考核本上,便于检查。达不到标准的,年终不能评优。 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落实上级精神,完成镇党委、政府和片长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镇党委、政府和联系村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三、掌握村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负责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为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当好党委的参谋;切实抓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调解等村级组织作用,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帮助建立健全、落实村两委议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等规章制度。 五、帮助制订和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及近阶段计划;有计划地搞好

文化教育、广播电视、卫生保健和环境美化工作;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村民法制教育,组织实施“普法”教育,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化解矛盾,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严格土地规划执法,切实搞好村镇规划和村容村貌管理,不断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六、按照村居民(治)自管理的要求,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七、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联系村领导汇报所驻村工作开展情况; 八、记好下村日记(须具备时间、工作内容等),以便汇报和抽查。权利 一、参加村两委各种会议和活动(不是党员的驻村干部可列席党支部有关会议),参与村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 二、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向镇党委提出调整、充实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人事安排建议; 四、镇党委、政府及线上各工作部门在解决处理村有关问题时,要认真听取驻村干部的合理意见; 五、村里重大决策的出台或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需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同意的,须事先经过驻村干部的审核; 六、村民建房用地指标、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各种救济、下拨财物的分发方案等,需事先经过驻村干部审核同意。 考核制度与奖惩办法 考核办法 镇党委组织考核小组严格进行考核,年终根据工作情况套发驻村干

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明确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消防安全责任,是指消防工作主体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全区的工作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消防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消防监管、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各部门、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管理和监督职责,农村和社区积极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个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第五条各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建立、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成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制定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 (三)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将地方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增长; (四)编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将其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根据需要增配复杂火灾扑救和特殊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装备; (五)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不断提高灭火救援覆盖率; (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法定时限内决定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事宜,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 (八)对公安机关报告的本地区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事项,以及公安机关报请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决定的重大执法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九)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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