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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基本程序40167

工程建设基本程序40167
工程建设基本程序40167

工程建设项目全套流

基本流程

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建议书、可行性研

究报告)流程

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工作流程

建设项目准备阶段工作流程

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基础知识介绍

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基础知识介绍 一、基本建设程序的概念 1、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形成固定资产、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筹划、可研、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产试运、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过程。 建设工程项目有以下特点: (1)建设项目的时效性。具有一定的起止日期,即建设周期的限制,也即特定的工期控制。(2)建设项目地点的特定性。不同的建设项目都在不同地点、占用一定面积的固定的场所进行的。 (3)建设项目目标明确性。建设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形成一定的功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特定目标。 (4)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建设过程程序性和约束性。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并受工期、资金、质量、安全和环境的各方面的约束。 (6)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按照建设项目特定的目标和固定的建设地点,需要进行专门的单一设计,并应根据实际条件的特点,建立一次性的管理组织进行建设施工,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具有不可逆性。 (7)建设项目的风险性。建设项目的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经过一定的建设周期,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风险。 2、基本建设程序是对建设工程项目从前期酝酿规划、科研评估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的是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功能目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和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工程建设,必须是工程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有效相互衔接,这必须遵从基本建设程序才能实现。 二、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八个阶段的工作。三个时期是指: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交付使用期(生产时期)。八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投产试运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是具体情况简化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含评估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的设想和建议的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为确定拟建项目是否有必要建设、是否具备建设的条件、是否需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建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投资者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国家规定,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仍不表明项目非上不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和开工报告,这五道手续均需要报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核后转报国家计委审批。房屋建筑项目和一些小型的农业

项目(不含水利)、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手续可适当简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审批手续可合并为一道手续;此外,列入省重点、大中型项目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前期工作计划、需要报省审批的基建项目可免予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需对项目重新进行决策。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主要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中相关的一些细节要求随国家政策、机构调整等因素变化而发生改变。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2、拟建规模、建设方案;3、主要内容;4、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5、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6、项目进度安排;7、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估计;8、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中央、省、市、区县)。 (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同时,应做好拆迁摸底调查、论证,做好资金筹措准备和地形图测绘工作。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上的合理性全面分析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经过国家资格审定的适合本项目等级和业务范围的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单位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形成报告。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报告编制完成后,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论证。 (八)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和其他附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手续、环保审批手续、拆迁评估报告、可研报告的论证报告、资金来源和筹措情况等)上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在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有所变动以及突破投资控制数时,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重新审批。经确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

建设工程项目基本程序文件

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是对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这个顺序不是任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生产能力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建设,必须使项目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六项工作。其中三个时期即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和生产时期。六项工作即编制和报批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报批设计文件、建设准备工作、建设实施工作(施工组织和生产准备)、项目施工验收投产经营后评价等。 一、基本建设计划的指标体系和主要内容 基本建设计划的指标体系和主要内容详见图一。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步骤是,先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公司)、地方计划部门和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按各自的投资安排权限编制,上报国家计委,国

家计委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和综合平衡后编制全国基本建设计划。基本建设计划经国务院审定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计划经批准下达后,各部门(公司)、地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有权对计划的具体内容作适当调整。如果需要对基本建设总规模、内容作重大调整和修改时,要按原审批程序报请批准。 二、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和限额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一般是指经批准包括在一个总体设计范围内进行建设,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基本建设单位。通常情况下是由若干个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或是一个独立的工程所构成。设计文件规定分期建设的单位,每一期工程作为一个基建项目,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基建单位不止一个基建项目。现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单纯购置车、船、飞机、勘察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全部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单独作为一个基本建设项目。 按现行规定,基本建设的大中小型项目和限额以上、限额以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新建项目按一个项目的全部设计能力或所需的全部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前原有的能力。 按国家现行规定,非工业项目大中型项目的限额为3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3000万元以内的为小型项目。 三、基本建设程序的步骤和内容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最完整)汇总教学内容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 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②拟建规模、建设方案;③建设的主要内容:④ 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⑤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⑥项目进度安排。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⑧ 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 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 属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报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省政府投资为主的设项目需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地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地市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区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区县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审批。 (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规划部门办理。 (四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在国土部门办理。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在环保部门办理。 在完成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可以做好以下工作:进行拆迁摸底调查,并请有资质 的评估单位评估论证;做好资金来源及筹措准备;准备好选址建设地点的测绘。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 其中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研究的依据。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 (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 (八)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九)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十)办理征地、青苗补偿、拆迁安置等手续。 (十一)地勘。 (十二)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三、初步设计工作阶段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尽的安排,是基本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把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引入建设的渠道,是整个工程的决定性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十三)初步设计。 (十四)消防手续。 (十五)初步设计文本审查。 四、施工图设计阶段 (十六)施工图设计。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培训课件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一、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按照当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一个公路建设项目一般需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城镇发展规划审查、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调查、防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通航安全影响论证;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查;跨河方案审查,跨越铁路方案审查;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审查,征用林地报批、征用草原报批、征用土地报批,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和监理招标,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重大和较大变更审批,交工验收,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收费站、服务区等房建工程还要进行消防验收),决算审计,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27个报批环节。个别环节在改建的小型公路工程中不涉及。 (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公路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委托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工程方案可行性、经济评价,通过论证后,确定工程建设标准、规模和投资估算。工可研报告中的路线方案初步确定后,工程咨询单位要提供路线具体走向和方案,由建设单

位委托有资格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用地预审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跨河方案、涉航方案和跨越铁路方案,开展文物调查;这些专项研究工作一般要同步开展,相互交叉,互为印证。当其中某一专项研究报告论证后需要调整工程方案时,必须及时告知其他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为保证各专项研究报告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一致,且衔接紧密,建议在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明确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负责牵头委托完成各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论证,相关费用也一并商定。这里要强调的是:各专项研究报告的论证结论是报批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前置条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提前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国省道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后,出具意见报省发改委审批。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的项目,省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出具审查意见后,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必须提交的批复文件有:环评批复、用地预审批复、银行贷款承诺、行业审查意见、咨询机构评审意见等。 (二)城镇发展规划意见 公路路线经过城镇时,工可报告编制单位要书面征求城镇规划部门的意见,结合城镇发展规划确定路线合理走向。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流程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流程 第一部分简介 一、基本建设程序的概念 1、建设工程项目 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形成固定资产、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筹划、可研、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产试运、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过程。 建设工程项目有以下特点: (1)建设项目的时效性。具有一定的起止日期,即建设周期的限制,也即特定的工期控制。 (2)建设项目地点的特定性。不同的建设项目都在不同地点、占用一定面积的固定的场所进行的。 (3)建设项目目标明确性。建设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形成一定的功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特定目标。 (4)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建设过程程序性和约束性。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并受工期、资金、质量、安全和环境的各方面的约束。 (6)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按照建设项目特定的目标和固定的建设地点,需要进行专门的单一设计,并应根据实际条件的特点,建立一次性的管理组织进行建设施工,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具有不可逆性。 (7)建设项目的风险性。建设项目的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经过一定的建设周期,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风险。 2、基本建设程序 是对建设工程项目从前期酝酿规划、科研评估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

中的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的是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功能目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和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工程建设,必须是工程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有效相互衔接,这必须遵从基本建设程序才能实现。 二、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八个阶段的工作。三个时期是指: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交付使用期(生产时期)。八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投产试运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是具体情况简化程序。 第二部分基本建设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含评估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的设想和建议的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为确定拟建项目是否有必要建设、是否具备建设的条件、是否需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建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投资者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国家规定,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仍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繁简各异,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建设项目程序明细

附项目建议书:1项目提岀的必要性、依据;2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1 立项报告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项目进度 安排;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一 区发展计划局初审,会同城建、国土、财政等部门协商,提岀意见报政府常务 2 立项批复 会议同意后批复。 可研报告内容:1总论(项目提岀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研究工作 的依据和范 围);2需求预测和拟建规模;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 况;4建厂条件和厂址方 案;5设计方案;6环境影响评价;7地震安全性评价; 8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数 目估算; 9实施进度的建议;10投资估算和 可研报告 3 屮、 资金筹措;(11社会及经济效益评价;12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须附项目法人的 及报文 组建方案) 建设部门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论证时应向土地部门提岀建设用地预申 请。预申请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情况,拟占用土地的区域位置、 数量、拟用地计 划、耕地开垦资金的落实情况等。 凡涉及可研报告的主要内容,如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地址等方面的修改, 须经原可研报告审批 部门批准。 1填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主管部门(城建局)提出选址意向报区政 府同意后审批;3城建局核发选址意见书;4申请建设用地测量、提供测量成果。 一、 初步设计内容:内容包括文字说明和完整的设计图纸。 1设计依据;2设计 指导思想;3建设地址概况;4总体规划概要;5建设规模;6产品方案(纲领); 7原料、燃料、动 力的用量和来源; 8工艺流程;9主要设备选型及配置;10运 输总图;11主要建(构)筑物;12公用、辅助设施(包括水、电、路等外部配 套工程);13新技 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采用情况; 14主要材料用量; 15外部协作条件;16占用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17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 18消防;19工业卫生和职业安全;20抗震和人防措施;21生产组织和劳动定 员;22各项经济技术 指标;23建设顺序和期限;24生活区建设;25总概算、 总投资、总资金及资金来源。 二、 初步设计的深度(满足): 1比选和确定设计方案;2确定土地征用范围; 3进行主要设备、材料订购; 4确定建设项目投资;5进行施工图设计;6进行 施工组织设计;7进行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 三、 申报初步设计的附件:1经批准的可研报告;2经批准的资源报告;3经批 准的建设地址 报告;4经批准的环评报告;5进行施工图设计;6进行施工组织 设计;7进行施工准备和生 产准备等。 四、 若总概算超过可研报告批复的投资估算的 10%重新报批可研后,再行申报 初步设计。 8 初步设计及总 一、凡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如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建 序号 项目材料 基本建设项目程序 4 可研批复 5 选址意见书 6 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批复 (含概算)批复 由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复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详解(史上最全)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详解 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 (二)可行性研究 (三)立项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一)报建 (二)委托规划、设计 (三)获取土地使用权 (四)拆迁、安置 (五)工程发包与承包 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管理 (二)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施工阶段的管理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 (一)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二)工程保修 ●投资许可证(发改委) ●项目建议书(发改委) ●办理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委) ●工程报建备案(建委) ●立项(发改委) ●确定施工队伍(招标办) ●施工许可证(建委) ●建设实施(监理、施工队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委)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竣工验收及保修(建委) ●确定监理队伍(招标办) ●确定勘察设计队伍(招标办) ●交纳建设费用(财政) ●消防、人防、园林气象、市政配套手续(各相关部门)●建设资金审计(审计局) ●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招标办) ●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国土房管局) ●拆迁、安置(国土房管局) ●质量监督(质检站) ●安全监督(安监站) ●施工放验线(规划局) ●报开工报告年度计划申请文件(发改委) ●工程建设程序图承办内容(承办单位) ●图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环保局) ●用地预审报审(规划局) ●地震安全性评价(环保局)

程序流程 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 评估、决策 选点 投资估算 初步设计 技术设计 施工图设计 设计总概算 修正总概算 施工图预算 施工准备 设备订货 年 度 计 划 施工 竣工验收 交付使用 决算 生 产 准 备

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②拟建规模、建设方案; ③建设的主要内容; ④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⑤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 ⑥项目进度安排。 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⑧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属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报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属省政府投资为主的设项目需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属市(州、地)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市(州、地)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属县(市、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审批。 (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部门办理。 (四)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在国土部门办理。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在环保部门办理。 在完成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可以做好以下工作:进行拆迁摸底调查,并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论证;做好资金来源及筹措准备;准备好选址建设地点的测绘。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经过国家资格审定的适合本项目的等级和专业范围的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单位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形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总论:①报告编制依据(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②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项目名称、承办法人单位及法人、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等);③项目概况(拟建地点、建设规划与目标、主要条件、项目估算投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④问题与建议。

建设工程-招投标基本程序

建筑工程-招标基本程序 一、招标基本程序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以及终止招标等。 (一)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项目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的项目,其招标围、招标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围、招标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面的专业人员。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3)有符合该法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面的专家库。《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据此,原建设部于2000年6月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1月经修改后重新发布。

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包括的阶段和主要内容

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包括的阶段和主要内容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内在规律和组织制度。 一、建设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和内容: (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建设程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2)可行性研究阶段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应紧接着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告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 (3)建设地点的选择阶段 选择建设地点主要考虑三个问题:一是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是否可靠;二是建设时所需水、电、运输条件是否落实;三是项目建成投产后原材料、燃料等是否具备,同时对生产人员生活条件、生产环境等也应全面考虑。 (4)设计工作阶段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所进行

的全面而详细的安排,是项目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组织施工的依据。一般项目进行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技术上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项目,在初步设计后加技术设计。 (5)建设准备阶段 其主要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路等工程:组织设备、材料订货;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6)编制年度建设投资计划阶段 建设项目要根据经过批准的总概算和工期,合理地安排分年度投资。年度计划投资的安排要与长远规划的要求相适应。保证按期建成。 (7)建设施工阶段 建设项目经批准新开工建设,项目便进人建设施工阶段。这是项目决策的实施、建成投产发挥效益的关键环节。新开工建设的时间,是指项目计划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建设工期从新开工时算起。 (8)生产准备阶段 生产准备的内容很多,不同类型的项目对生产准备的要求也各不相同,但从总的方面看,生产准备的主要内容有:招收和培训人员;生产组织准备;生产技术准备;生产物

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基本程序

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基本程序 1、委托与受理程序 1、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咨询企业”)在接受委托前,应向委托人出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委托人验证咨询企业就是否具备委托事项得相应资质。 1、2咨询企业业务受理人对委托审核得工程结算就是否具备审核条件进行查验。 1、3经查验具备审核条件得委托项目,受理人提请咨询企业负责人同意受理。 1、4委托方与咨询企业签订由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监制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审核准备程序 2、1审核项目受理后,咨询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审核范围、复杂程度组成项目审核组或指定项目负责人、专业咨询员。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注册造价师担任,专业咨询员必须就是注册造价师或具备相应等级得建设工程造价员。 可能影响该项目公正审核得人员应当回避。 2、2项目负责人接受委托人送审得资料,填列《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2、3委托方应提供具有真实性与合法性得下列资料: 2、3、1工程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与中标通知书(非招

投标项目为工程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书; 2、3、2全套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及质量等级评定书; 2、3、3施工过程中得有关签证、会议纪要,与工程造价有关得隐蔽工程资料; 2、3、4盖有委托方单位公章、编制单位公章与结算编制人资格专用章得《建设工程结算书》; 2、3、5施工企业计价手册复印件; 2、3、6其她与工程造价有关得文件资料。 2、4项目负责人制定审核作业计划,进行工作分工,明确审核人员得职责与工作进度。 2、5参加审核得人员熟悉送审资料,进行施工现场勘察。必要时可召集委托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会商,就审核前有关问题达成明确意见,并形成书面得《工程结算审核会商纪要》,用以共同遵守。3.审核程序 3、1审核人员应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得时间内或审核作业计划规定得期限内,完成送审资料得审核。 3、2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3、2、1送审资料得完整性、合法性与充分性; 3、2、2计价方式就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计算就是否符合规则;

工程项目流程

建筑工程项目基本流程

工程项目基本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建设工程前期手续 (一)确定投资项目:(1)写出工程项目建议书(申请);(2)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签订有关合同。(二)立项:向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立项报告 (三)办理征地手续:(1)需要申请用地的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先向当地住建局提出选址申请,由当地住建局规划科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选址意见书》。(2)建设单位根据《选址意见书》中给规定的规划条件委托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将规划方案报规划科审定。 (3)建设单位选址意见书完善后,到规划科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四)地质勘测招标(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地质勘测,并签订有关合同)。 (五)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并签订有关合同)。 (六)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审图机构进行图纸审查,并签订有关合同)。 (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由建设单位向当地住建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面申请。(2)由建设单位向当地住建局规划科提交项目批文、勘测、设计合同、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合格书等资料。(3)施工图审查批准书。(4)符合要求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监理招标(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监理单位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理,并签订有关合同)。 (1)应具备法人资格、法定资质、可承担建设工程监理资格。(2)建设单位应根据监理的费用是否进行招投标(3)监理单位应确定项目总监、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4)监理单位应根据图纸设计、施工现场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5)监理单位应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理。(6)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的全部过程质量、安全、工程实体、使用过程的质量安全全面负责。 (九)施工单位招标(1)施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法定资质、可承担建设工程施工资格。(2)施工单位应建立项目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质量安全保证体系。(3)施工单位应按招投标的项目管理班子全套人员,全部到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4)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的全部过程质量安全,工程实体、使用过程的质量安全全面负责。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程序 1、确定招标方式: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 2、委托招标代理:(1)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流程

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流程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流程 一、立项阶段 1、建设单位根据规划,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按项目隶属原则报发改委审批。? 二、工可阶段 1、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根据最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保、环评、林业、压矿、地质灾害、文物、防洪、通航等调查,编制影响评价报告,同时申请项目控制性工程用地预审,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3、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4、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按项目隶属原则和审批权限报发改委审批。? 三、勘察设计招标阶段 1、根据发改委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式,建设单位自行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2、建设单位将项目法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3、招标代理发布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招标控制价; 4、公布招标控制价; 5、招标代理组织开标,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标;

6、经建设单位同意,招标代理发布勘察设计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建设单位将评标报告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四、勘察设计阶段 1、建设单位与中标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开始勘察工作; 2、勘察完成,建设单位组织外业验收; 3、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如采用一阶段设计方式,可根据工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 4、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初步设计; 5、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建设单位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概算; 6、建设单位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 7、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同时,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申报规划许可证,进行土地勘察定界、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确认,向土地主管部门申报建设用地。报建设用地批复后进行征地拆迁; 8、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 9、施工图设计评审通过后,建设单位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预算; 10、建设单位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 五、施工招标阶段 1、建设单位自行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监理、施工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程序 目的:对公司所有建设项目,俺规范标准实施,确保建设项目按期完工。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选址、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内在规律和组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和内容: (一)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由建设单位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设想 和建议,属建议性文件,是建设中最初阶段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为确定拟建项目是否有必要建设,是否具备建设的条件,是否需再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国家规定,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还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二)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立书经批准后,即可着手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即工程立项。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初步设计的依据。 (三)工程设计。 立项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工程即进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一般划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初步设计主要解决工程布置、建筑物特征参数、主要结构形式以及工程概算等。初步设计审批后方可开展

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施工图设计主要解决工程细部结构、施工工艺、工程安排以及编制工程预算。工程应按照先设计、再施工。设计文件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 (四)开工准备。 施工图设计经审批后,进入建设准备阶段。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的建设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监理和施工招标投标,择优选定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工程建设手续;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开工报告。工程开工应具备基本的条件,落实建设资金,未经有权部门许可,严禁开工建设。 (五)工程实施。 这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关键阶段,是对酝酿决策已久的项目具体付诸实施,使之尽快建成投资发挥效益的关键环节。在这个阶段中建设单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的管理和控制责任重大。参建各方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确保质量受控、施工安全、管理到位。 (六)验收移交。 公司工程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的验收。交工验收是工程建设完成后由施工单位交付给建设单位的行为,竣工验收是工程交工运行一年后,由建设单位交付给国家并投入使用的行为。 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最后一环,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建设工程必须先验收再移交。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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