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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要有规定的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宁财绩[xx]101号)、《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财资规字[xx]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系统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坚持“政策标准统一、领导责任明晰、分级管理有序、责任落实到人、资产使用充分”的原则。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界定、配备、购建、登记、变动、使用、处置等方面。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四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由局办公室牵头,规划财务处、信息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事处、监察室按职责分工,协助局办公室共同做好固定资产购置审核、日常管理、报废核批等工作。

第五条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全局系统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管理、指导和检查。

(二)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全局系统固定资产购入、盘盈(亏)、报废、遗失毁损等上报和审批手续,并及时转发各类审批通知书。

(三)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局系统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确保全局系统固定资产账、物、卡相符。

(四)建立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状态的各类台帐,定期编制固定资产实物状态的各类报表。负责局机关的固定资产实物状态增、减变动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规划财务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全局系统固定资产价值形成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各单位财务部门固定资产价值形成变动的相关工作。

(二)贯彻执行上级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合局办公室制定全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三)协同局办公室办理全局系统固定资产的报废、遗失毁损、盘盈(亏)、调拨等上报和审批手续。

(四)参与基建(维修)部门的工程投资管理,负责协同基建(维修)部门对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七条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各处室登记及变更情况,汇总制定全局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设备类固定资产购置、更新和报废等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局系统计算机等专业技术设备的报废及淘汰进行技术鉴定。

(三)根据各处室登记及变更情况,编制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设备类固定资产实物状态报表,与有关处室核对。

第八条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协助局办公室做好非计算机类固定资产及基建(维修)工程等实物管理工作;对各单位购置非计算机类固定资产的标准进行审核。

第九条人事处负责核定各机关处室、事业单位人数。

第十条监察室负责对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局属各事业单位,按照“谁购置、谁使用、谁管理、谁登记”的原则,负责:

(一)制定本单位置、更新和报废等计划;

(二)登记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等实物状态明细台帐

(三)本单位资产验收、管理、报废等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现有固定资产无法满足本单位(处室,下同)履行职能的需要。

(二)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的固定资产。

(三)达到固定资产规定报废年限且经鉴定不能再继续使用。

(四)经局办公会或局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情况。

临时设立机构原则上不新购资产。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购置应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政办发[xx]20号)、《南京市市级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宁财购[xx]411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的通知》(宁政办发[xx]93号)。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具体标准由局办公室制定。

第十四条各单位原则上应在10月底前完成当年固定资产采购

计划,以确保年内预算资金结算完毕。因临时大型活动或突发事件应急需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扎口办理,并补办相关手续。活动结束后,局办公室负责对相关资产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采购管理须遵循以下规定:

(一)采购申报。

1、单位需要配置计算机类设备(含计算机、服务器、网络交换设备、打印机、扫描仪以及与之相关的备品配件、耗材等)的程序为:(1)单位拟订设备类别、购置数量、型号配置等购置需求,在内网上提出申请;(2)局设备购置小组集中审核(分管信息中心的局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规划财务处、人事处、监察室);(3)局办公室将项目小组审核意见报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行政处室由局办公室统一向市财政局申报采购计划;事业单位直接向市财政局申报采购计划。(4)采购计划下达后,局办公室和各事业单位及时通知信息中心。(5)信息中心会同局办公室、各事业单位统一办

理有关政府采购手续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应统一加盖专用章。

(6)信息中心、局办公室统一安排供应商将货物送至各单位。

2、采购非计算机类固定资产的程序:(1)申报单位在内网上提交采购申请。(2)经局办公室、事务管理中心、规划财务处审核,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提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3)需要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的项目,由采购需求单位、规划财务处和监察室等共同参与组织实施。

(二)验收备案。

对采购送达的固定资产,主要由各申请单位负责验收测试,其中计算机类固定资产需由申请采购单位和信息中心共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领用(入库)登记表》(附件一)。验收完成后,申请采购单位须将采购签收单复印件报局办公室备案。对保修期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及时向供货商或政府采购中心反映。

(三)领用登记。

对已验收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领用手续,粘贴固定资产卡片,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实物账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四)财务报销。

新购固定资产报销时,财务人员根据经审核通过的实物资产审批单、政府采购单、政府定点采购单位发票、《固定资产验收、领用

(入库)登记表》(附件1)、领导批件等有关附件,经实物管理人员验收确认后,办理付款或报销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借用、调剂

第十六条对局系统内部机关处室、事业单位xx年12月31日以前相互借用的固定资产,由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重新办理借用手续,约定借用期限。借用期满需续借的,由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续办借用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借用(转移)登记表》(附件2)。资产借用手续需报局办公室备案。对借出资产的单位,原则上1年内不得购置同类型资产(市局临时大型活动或突发事件应急情况除外)。

机关处室借用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局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七条对局系统内部机关处室、事业单位xx年1月1日以后相互借用的固定资产(房产、汽车除外),由相关单位协商,经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信息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事处、监察室核实,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办理借用手续或资产产权移交手续。填写《固定资产借用(转移)登记表》(附件2)。

第十八条对局系统内部借用的房产、汽车只办理借用手续,不作产权移交。

第十九条因办公地点调整,对建筑物附属资产(如空调)等不方便移动或移动成本较高的资产,经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人事处、监察室核实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可由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填写《固定资产借用(转移)登记表》(附件2)。

第二十条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由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被调剂单位与调剂单位及时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填写《固定资产借用(转移)登记表》(附件2)。

第二十一条对出租、出借给局系统外部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严格遵照《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财资规字[xx]7号)执行。根据“谁借出谁收回”的原则,由借出单位按期收回,局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监督。未经局办公会或主要领导审批,各单位不得对外出租、出借、捐赠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在局机关内部或事业单位之间,因工作人员调动(退休)需借用或转移固定资产的,统一报局办公室,并办理相关手续。未完成资产交接者,人事部门不得办理调动、退休手续。各单位负责人应配合管理部门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转让(调剂)、出售、出让、置换、报废、报损、捐赠、损失核销等。

第二十四条局系统固定资产按下列权限处置:

(一)房屋、建筑物、土地的处置,由产权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审批。

(二)机动车辆(船)的处置,由产权单位提出申请,报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审批。

(三)除以上资产外,其他固定资产单项原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或一次批量账面价值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处置,由各单位

提出申请,局办公室组织审核,经局办公会或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四)其他固定资产单项原值10万元以上或一次批量账面价值30万元以上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局办公室组织审核,经局办公会或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批,其中资产单项原值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由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第二十五条局系统固定资产处置的一般程序:申报、审核审批、处理、调账、备案。

(一)单位申报。资产使用单位于每年6月、10月底前集中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申请处置(报废、核销、鉴证)明细表》(附件

3),并提供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

(二)审核审批。局办公室组织对各单位上报的固定资产处置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审批,并出具《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批复书》(附件5)。对超出主管部门处置审批权限的提出审核意见经局办公会或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报明细表》(附件4),报财政部门审批。

(三)处理。各单位接到审批部门同意处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后,对经批准处置的固定资产,应登记造册,属于资产无偿转让(调剂)的,调出、调入单位应办理交接手续;属于出让、出售、置换、报废、报损的资产,填写相关报表后,交局办公室统一处理。房屋、土地、车辆等产权变更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调账。单位财务部门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进行账务处理,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物资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信息作相应的调整。

(五)备案。资产处理结束后,局办公室应于资产处理结束次月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备案汇总表》(附件6)及相关材料,报财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调整有关资产信息。

第二十六条报废资产处置。各单位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处置)表》(附件7),上报局办公室,对按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局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对不需要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资产处置应按照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组织审核拟定处置方案,经局办公会或局主要领导审批,按规定进行统一处置,各单位不得自行处置。

第二十七条局系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资产处置收入可先进入单位基本账户,扣除资产处置的费用及税后10日内,开具《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南京市)》,将税后资金全额缴入非税收入专户。

第六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二十九条局系统各单位要明确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实物,及时在固定资产实物账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类设备在办公自动化

“资产管理”)中进行录入、修改、变更、注销。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名单需报局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条局办公室定期组织有关处室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

填写《固定资产清查(处置)表》(附件7)、《固定资产清查(盘盈、

盘亏、毁损)报告表》(附件八),局系统各单位的各种固定资产报表,必须与财务价值账核对相符,财务人员签字后才能报出。

第三十一条对于局系统自制的固定资产在完工后要对实际耗用

工料进行清理核算,基建完工项目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严禁已交付使用的实物资产不入账。

第七章责任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固定资

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的义务和责任,并保护其安全和完整。

第三十三条局系统各单位法人代表是国有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其所属、使用的固定资产,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局固定资产管理有关部门或分管领导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视情节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未按要求履行其职责,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严重遗失、毁损的;

(二)不如实登记固定资产、隐瞒真实情况的;

(三)未按管理权限,擅自转让、处置固定资产的;

(四)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固定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五)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造成流失不反映、不报告、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

(六)其他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情况的。

第三十四条局系统各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情节严重,造成固定资产大量流失,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局机关、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行为,挂靠我局的社会团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分类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分类说明 固定资产的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1500元以上; 2、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 另外,对未符合上述第一项条件即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家具用具类、图书类等资产,应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分类说明 一、土地 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后勤保障服务等用地; 土地如果是通过征地等方式购买过来的记入相应的价值,如果不是买入的,只记面积,不记价值。 二、房屋建筑物 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后勤保障服务用房和建筑物等;大型修缮的计入价值。 三、通用设备 相对于专用设备而言,单位价值较低,用途不专一的设备;如:锅炉、水泵、电梯、电锤、搅拌机等; 四、专用设备 单位价值较高(起点为1500元),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如: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复印机、保险柜、碎纸机、实验室设备、医疗设备、抽湿机、印刷设备、消防设备、食堂米饭生产线、和面机、切割机、割草机等设备; 五、交通运输设备 用于公务、接待、接送职工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等, 六、电气设备 如:变压器、配电柜、发电机、稳压电源、洗衣机、干洗设备、电淋浴器、吸尘器、微波炉、冷柜、冰箱、空调机等

七、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 如:广播台成套播音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网络设备(如交换机、光纤收发器)、计算机、计算机外设(如:各种打印机)、一体机、卫星接收设备、各种教学及办公软件(正版)、移动电话,对讲机等。 八、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衡器 九、文艺体育设备 十、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校图书馆馆藏的各种纸质、电子图书资料,各学院科研机构资料室室藏的教学科研用图书资料。 十一、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各种教学、行政办公家具、教室课桌椅、学生宿舍家具,食堂餐桌椅,教工宿舍家具、实验室工作台、椅等。以及不能归入上述十大类之中的都归入此类中。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资产运行秩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依照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子(分)公司、部门总经理是该公司、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责该公司、部门资产的组织管理,该公司、部门资产管理员在总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所属各子(分)公司,销售系统的资产管理另行规定。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概述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分类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原则上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制度执行。结合集团及所属子(分)公司具体状况和财政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列为固定资产管理: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资产; 2、单位价值在500-2000元,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低值易耗品视同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工具及器具:工具(台板、架、槽(池)、架车、叉车、锅(炉、灶)、篮(箱、罐)、泵、修理工具、模具、)、器具(衡器、量器)、仪器仪表(仪器、仪表); (二)机器设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电力设备、起重设备、供水、汽(气)设备)、特种设备、制冷设备、建筑类设备; (三)交通工具:轿车、客车、货车、其他; (四)房屋及建筑物:房屋(生产用房屋、办公用房屋、服务性房屋、简易

性房屋)、建筑物(道路、围墙、广场、池塘、管道(沟槽)、其它建筑物); (五)其他资产:办公服务设备(电子设备、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公用设施(办公家具、服务设施)。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 第六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财务部负责日常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核算、监督及检查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固定资产的直接管理责任;使用部门负固定资产的保全保管职责。 资产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一)使用部门 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 2、配置资产管理员(或兼职),负责部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3、建立台账,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及使用状况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实一致; 4、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 5、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供盘点报告。 (二)归口管理部门 1、设置归口资产负责人,负责归口管理资产日常管理; 2、建立健全归口管理资产的台账,使之与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相关资产的账、卡、物一致,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 3、正确、及时办理资产的采购申请、验收、调拨、报废、清理、盘盈盘亏处理等手续; 4、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并定期对资产进行检修、维护保养。 5、负责编制归口管理资产的大修、改良计划; 6、定期组织归口管理资产的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供盘点报告; 7、健全资产档案资料,组织编号标识; 8、固定资产保险的可行性研究,报请分管副总裁批示后,办理或委托相关部门办理资产的保险手续。 (三)财务部门 1、配置固定资产会计(或兼职),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2、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台账,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有效管理公司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完好率,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部单位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类有形资产。 (三)综合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监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下发、使用、回收和清查等工作,并有权对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和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协助综合部共同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每年会同综合部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彻底清查盘点。综合部和财务部有权不定期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领用 (一)购置原则 综合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直接负责部门,有责任对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提前作充分的价格调研,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货单位。 (二)购置申请 各部门如需新增购置固定资产或原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不能使用而报废需要重新购置的,需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综合部统一购

买。 (三)入库和领用手续 固定资产运到公司,由综合部负责仔细验收。验收无误入库入账。 所购固定资产由综合部统一发放,并由领用人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薄上签字。 (四)供应商结款 综合部确认所购固定资产准确无误后,由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务视情况而定)、如有相关购置合同的还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如有供应商发货清单的也一并附上,如需转账付款的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经公司领导签批后给予付款。 三、固定资产的移转、报废、报损及出售 (一)固定资产的移转 固定资产在公司部相互调拨时,需经综合部批准后方可移转。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移转。如两部门协调好需移转时,口头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与部门之间办理转移手续留档备案。并及时通知财务部调整帐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及丢失处理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意见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对非正常报废和丢失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根据鉴定意见和调查结果报公司领导,对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xx财政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各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各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学校的课桌椅、图书等,均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各单位认定的需要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其它物资或耐用品。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土地、房屋和建筑物 1.土地:指单位具有使用权的土地(含陆地和水面)。 2.建筑物和附属物: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一般设备 1.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空调机、录像设备、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等。 2.设备:包括电话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指医院拥有或控制的房屋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的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3)一般设备:指医院持有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家具、交通工具等; (4)其他固定资产:指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其中包括图书。 3、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交付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

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该项资产完工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5)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赁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鉴于目前医院的现状,暂设置设备科、信息科和总务科为专门的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科室负责建卡(台帐),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 (四)人,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损失处理。固定资产应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清点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牵头、有关处室派人联合进行。清点内容包括账(实物台账)与实物的核对、账(资金财务)与账(实物台账)的核对。对因人为过失责任原因造成的流失、损毁,处室负责人和监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经局领导批准,需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处)严格按照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在完成相应的认定后应及时进行账面核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 五、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原则作如下分工:

精心整理 办公室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建卡、领用发出、借用调拨调配、报废处置等具体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和会计核算,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和报损报废等有关规定,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等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和监护责任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妥善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部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日常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为企业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有形资产。具体包括: (一)房屋建筑物类:包括生产用、非生产用的厂房、办公楼、宿舍、道路、围墙等固定资产。 (二)生产设备、设施类:包括生产用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

(三)办公设备、用具用品类:包括电脑、网络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移动电话等固定资产,及单位价值高于200元、低于3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单,单位购置和受赠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各类艺术品等资产。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清点一次,保证账、物相符。 (二)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等工作,会同财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三)督促固定资产直接责任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协调、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各子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直接负责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设置专职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二)按照统一要求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出现变化时及时调整明细账。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附全套流程图及表格)

XXX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019-9-20)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的职责,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非生产经营性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物质设备,则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盘点、处置、转移等活动有关的部门及个人。 二、固定资产分类与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建筑物,是指公司拥有的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如厂房、办公用房、仓库、食堂、宿舍等。 2、机器机械设备,是指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3、交通运输工具,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交通及运输工具,如汽车、叉车等。 4、电子设备,本项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计算机、空调、复印机、投影仪、打印机等,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5、办公家具,是指用于办公及生活用的桌椅、沙发、家具、书橱等。 第五条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 1、固定资产后取得后,由人事行政部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对于成套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精简版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 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或使用期限为两年及两年以上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生产设备、设施,生产用辅料等; 2、办公设施: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 装订机等; 3、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4、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生产类(如设备等由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申购和管理)。 办公类(由行政部统一申购和管理),分发到部门或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部门或个人管理。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生产设备类由生产管理 人员审核);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否合格(是否满足请购人员需求),合

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备案。 5、固定资产的维护、报修、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需要 申请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 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生产设备类上报后勤部维修,办公类上报 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五、固定资产核算: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专属台账;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收到后,由采购部门交使用部门负责验收、行 政部登记并编号、财务部签字确认(财务部的台帐同时跟进登录增加的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的变更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以下是有关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文,敬请参考阅读。 一、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 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设备以及房屋。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 一般设备包括: (1)办公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等。 (2)汽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设备。 房屋:办公用房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综合计划财务处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综合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市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处根据经费,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六、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 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综合计划财务处。 2、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门负责人是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用表格

都市圈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 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产配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 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办公桌椅、电脑设备、工具等。 第 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购置、保管、维修、报废、清查等工作;公司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 第 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购置、资产调剂和调拨、资产核算、资产保管、清查及处置。 第 章 资产购置 第 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应当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统计各部门固定资产申购情况、编制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与预算、安排资产购置等事项。 第 条 每年年底行政人事部部向各资产使用部门下发《固定资产需求统计表》(附件 ),各部门申报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行政人事部。

第 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申报固定资产需求时应考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等因素,并将统计表提交行政人事部。 第 条 行政人事部将对各部门提交的《固定资产需求统计表》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表》(附件 ),经采购经理审核后,提交采购经理、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的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将纳入全面预算管理。 第 条 每月计划工作会前,行政人事部应当根据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安排本月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与预算,并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附件 ),提交公司工作计划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会议要求负责平衡资金收支工作。 第 条 制定月度购置计划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 )固定资产购置应坚持多方询价(不少于三方)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合理性。 ( )单批购置固定资产金额达到 元以上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和成交合同交财务部备案。 ( )对不宜招投标的,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和多渠道询价,然后确定供货商。 ( )进行供货商的选择时,应着重考虑供货商的资质、能力、信誉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根据供货厂商的报价函及其他书面资料、价格、品质、交货期、付款条件、厂商信誉以及历史使用情况等选择出最优者。 第 条 行政人事部实施采购时应当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请款时应当注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预算金额、供应商以及购置原因等。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山东XX电气有限公司文件 山东XX总字()9号 ★ 山东XX电气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和使用部门的职责,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而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非生产经营性设备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物质设备,则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维护、处理、转移等活动有关的部门及个人。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建筑物,是指公司拥有的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如厂房、办公用

房、仓库、食堂、宿舍等。 2、机器机械设备,是指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3、交通运输工具,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交通及运输工具,如汽车、自行车、摩托车、叉车等。 4、电子设备,本项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计算机、空调、复印机、投影仪、打印机等,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5、办公家具,是指用于办公及生活用的沙发、家具、书橱、桌椅等。 第五条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 1、固定资产后取得后,由综合管理部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对于成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如单独领用,应分别编号,如购置一套计算机,主机、显示器应分别编号,键盘、鼠标易损能够不单独编号。 2、编码方法 固定资产编码采用4层8位数字代码表示,第1位表示固定资产类别,第2、3位表示固定资产取得年份的后两位数;第4、5位表示固定资产取得月份;第6、7、8位表示流水号。其分类结构如图所示。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要有规定的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宁财绩[xx]101号)、《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 》(宁财资规字[xx]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系统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坚持“政策标准统一、领导责任明晰、分级管理有序、责任落实到人、资产使用充分”的原则。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界定、配备、购建、登记、变动、使用、处置等方面。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四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由局办公室牵头,规划财务处、信息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事处、监察室按职责分工,协助局办公室共同做好固定资产购置审核、日常管理、报废核批等工作。 第五条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全局系统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管理、指导和检查。

(二)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全局系统固定资产购入、盘盈(亏)、报废、遗失毁损等上报和审批手续,并及时转发各类审批通知书。 (三)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局系统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确保全局系统固定资产账、物、卡相符。 (四)建立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状态的各类台帐,定期编制固定资产实物状态的各类报表。负责局机关的固定资产实物状态增、减变动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规划财务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全局系统固定资产价值形成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各单位财务部门固定资产价值形成变动的相关工作。 (二)贯彻执行上级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合局办公室制定全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三)协同局办公室办理全局系统固定资产的报废、遗失毁损、盘盈(亏)、调拨等上报和审批手续。 (四)参与基建(维修)部门的工程投资管理,负责协同基建(维修)部门对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七条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各处室登记及变更情况,汇总制定全局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设备类固定资产购置、更新和报废等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实施细则

XXXXX院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XXX院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XXXXX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结合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院属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行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验收、登记、使用与保管、变更、转移、盘点、出租、出借、无偿调拨/划转和报损、报废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按照规范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XXXXX院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实物归口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使用维护管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在部门内部建立完整的管理责任体系,责任到人。设有二级部门的,应建立和明确二级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并纳入部门内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体系。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其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验收 1.参与固定资产(含在建基建项目所购设备)验收人员包括院资 1 / 34

产管理员、部门资产管理员、责任人、使用人及供应商等。 2.院资产管理员应参与5万元(含)以上系统设备和家具类(批 量)固定资产的现场验收工作。 3.50万元(含)以上大额软件还应有至少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参 与现场验收,并由使用部门领导在软件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4.验收时,参与验收人员按合同中所购货物清单开箱清点核 对,图纸、说明书、认证书等相关资料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5.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由验收 人员签字后交院资产采购人员。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 1.院资产管理员依据固定资产验收单及购置合同等相关资料进 行入账登记,制作设备标签并组织贴标。 2.部门资产管理员需建立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并及时进行 记录。台账应包括固定资产信息、部门内部固定资产编码、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和固定资产变更、维修、计量情况等内容。项目所属的固定资产(包括在建基建项目所购设备)台账应单独管理。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 1.为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本 部门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养护、检修及安全防护等措施,规范固定资产变更、转移手续,同时加强对固定资产文件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并由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落实和监督。 2 / 34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 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 1 、房屋及建筑物20 10% 2 、机器设备10 10% 3 、运输工具10 10% 4 、计算机设备 5 10% 5 、办公家具及设备5 10%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 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 、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 、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 、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 、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 、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 、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 (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 、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 (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 、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 (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 2006-7-18 16:55:16 被阅览数: 1881 次来源:《农业科技与信息》杂志 摘要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是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抓紧研究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从资产配置、使用、调配、处置等诸环节加强管理的新机制。 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 1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财务处理不到位。 1.1.1 有的单位钻制度的空子,购入固定资产不入账,直接列支费用。现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及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财统[2002]35号)中都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固定资产。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如果机械地按照这一定义来界定固定资产,往往有些单位会零星购买一些物资,例如,一次购置单价300元/套的文件柜20套,总价值6 000元,应列入固定资产帐。如果一次只购买一套,那么每次列支300元是否也要列入固定资产帐呢?大部分单位会列入固定资产帐,但有些单位没有将其列入固定资产。 1.1.2 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甚至不入账,尤其是房屋建筑物。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财政拨入经费,基本上只能满足日常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单位搞一些基本建设,资金缺口得不到及时补充,多由施工单位代垫款项,发生的财务纠纷较多,不能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发票不能及时开出,以致于有部分固定资产已完工多年,还没有入账。导致固定资产的账实严重不符。 1.1.3 上级下拨、配发或其他单位捐赠的固定资产不经财务登记入账。有些上级部门利用资金便利条件,给下级业务对口处室购置的电脑等办公用品,发放时只要求领用单位的经办人签字,未要求接收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这样很容易造成上下级单位都不做固定资产处理,上级单位认为物品已发放给下级单位,不做固定资产入账处理,只列费用支出,下级单位财务人员未见到固定资产移交清单,也不做固定资产登记。我办就有此现象,上级奖励、配发的电脑,核查固定资产账时,竟未登记入账,使用的人也不知,如果使用人将此电脑拿走,也无从查找。 1.2 忽视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管理上的漏洞。有的单位未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的单位虽然有制度,但未按规定执行,或执行了只是流于形式,不去认真加强管理。 1.3 固定资产的转移情况严重。其主要表现是: 1.3.1 有少数上级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利用管理控制资金的分配权利,利用下级单位的名义购买固定资产,且记入下级单位固定资产账户而下级单位从未使用过,甚至未见过该固定资产,下级单位往往考虑到自己所处的位置,而不予管,久而久之也就不了了之。 1.3.2 上级单位个别工作人员以工作名义长期借用下级单位的车辆、电脑等固定资产,下级部门由于受制于上级单位个别人的权利,往往有苦难言。 1.3.3 有些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理手续时不经财物管理部门签字,领导就同意人事部门给予办理调动手续,等财物管理部门要求其退还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时,其一直推拖,至到人走了物品还不归还,引起的固定资产流失;有些领导调到另一个单位任职,或者升迁到更高一级单位任职,将原来乘座的

财政部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进行了调整

财政部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进行了调整 日期:2013-6-1415:54:25 根据财政部2012年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最新修订,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由原来的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提高到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固定资产分类由原十一类变为六大类,即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账、证、卡、实一致,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调整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存量库调整的工作尤为重要,请我局本级和二级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发文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固定资产调整工作。 一、调整依据 财政部最新修订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71号令)、《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68号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72号令)、《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号)。 二、调整原则 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有效顺利衔接,确保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存量数据库完整准确,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对新旧财务会计制度衔接的要求,先进行相应账务调整,在账务调整的基础上进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存量数据库的调整。 三、调整方式及步骤 (一)行政事业单位首先内部对账,确保财务账面数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存量数据库核对一致。 (二)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最新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相关账务调整。 (三)在以上工作完成的基础上,行政事业单位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存量数据库中低于固定资产标准的部分,与财务账面数的调整情况进行核对,填列《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调整明细表》,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四)同级财政部门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报送的明细情况,按照程序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存量数据库。 四、调整时点和时间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存量数据库调整时点和时间根据财政部和同级财政有关新旧财务会计制度衔接账务处理的具本要求为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各行政事业单位在申请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存量数据库时,应以单位账务调整数为依据,不得自行处理,造成资产与财务管理相脱节。 (二)按照财政部新旧财务会计制度衔接的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调整后的系统存量在同一时点应与本单位账面数保持一致,存在差异的应及时查找解决,并尽快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制,提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资产管理。 来源:内蒙古统计局财务处

集团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全集团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职能 一、集团管理职能:建立健全集团固定资产管理体系,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 二、分公司职能:制定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负责企业内的固定资产管理,向集团总部上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分类 第三条定义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办公家具、工具器皿等。 第四条确认 固定资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此项资产具有实物形态; 2.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3.可单独发挥作用。如不能单独发挥作用,虽然单位价值较高,使用寿命超过1年,也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确认,如:汽车高价值配件、钢铁企业的轧辊等,不作为固定资产确认; 4.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贰仟元),使用寿命超过2年;生产性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贰仟元),使用寿命超过1年。 第五条分类及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的分类和使用年限见下表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六条集团总工办为全集团生产类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集团办公室为全集团非生产类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 第七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分公司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具体内容如下: 一、使用部门 1.执行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确保固定资产落实到责任人。 2.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 3.定期清查盘点。 二、管理部门 1.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台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确保单位固定资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国有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由办公室和财务室共同完成。 2、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配发使用,杜绝浪费。 3、财务股负责固定资产建账建卡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科室须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借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4、财务股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已入库存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填写保管单并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5、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

6、固定资产资产管理股室、财务股和使用股室应每半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对各股室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管局或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7、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办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资产,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制度管理。 固定资产报废制度 对于符合规定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股室写出书面申请,财务股室提供向相关材料,统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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