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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专利补贴资助政策

上海市专利补贴资助政策
上海市专利补贴资助政策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保护创新成果,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资助是指在市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中安排相关资金,对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或开展专利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

专利资助分为一般资助和专项资助。

第三条资助申请人是指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

第四条专利资助遵循“诚信申请、部分资助、促进运用、突出重点”的原则。

重点支持发明专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工作。

第五条凡获得中央财政或市级财政有关专利资助资金的,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第六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组织评审,资金的日常管理以及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负责专利资助资金的预算审核,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绩效评价。

第二章一般资助

第七条一般资助是指对资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向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申请专利的相关费用的资助。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助申请人,可以申请资助:(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二)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

(三)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台湾授权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专利)专利权人;

(四)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以下简称国外专利)专利权人。

前款所述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地址应当属于本市辖区。

第九条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的,应当由申请人共同提出资助申请,且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地址属于本市辖区。

第十条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金额如下:

(一)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

(二)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资助;

(三)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

(四)专利代理费,在授权后按每项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资助。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缓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的国内发明专利,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资助的,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和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实用新型按实际缴纳金额的50%资助,外观设计按实际缴纳金额的60%资助。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缓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的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资助申请人申请港澳台地区专利资助的,每项专利的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资助项目为资助申请人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向国内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外专利资助的,每项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每项外观设计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资助项目为资助申请人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向国内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

同一个资助申请人每年度获得的国外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第十四条市知识产权局受理资助申请后,国内专利和港澳台地区专利在15个工作日内,国外专利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资助的决定。

第三章专项资助

第十五条专项资助是指对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专利工作试点企事业单位和专利工作示范企事业单位,在其开展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方面所给予的资助。

专利工作试点企事业单位和专利工作示范企事业单位的认定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资助申请人获得的专项资助应当用于以下工作:(一)专利管理标准化建设;

(二)专利战略制定与实施;

(三)专利数据库、预警平台建设;

(四)专利托管、质押、转让和许可;

(五)专利人才培训;

(六)专利维权;

(七)其他专利工作。

第十七条专利工作试点企事业单位在两年试点期限内每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

专利工作示范企事业单位在两年示范期限内每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

第十八条根据被认定的专利工作试点企事业单位或示范企事业单位提交的专利工作计划和资金预算,市知识产权局在2个月内作出审核决定,审核通过的预拨不超过资助总额70%的资金。

专利工作试点企事业单位或示范企事业单位期满后,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考核,考核通过的拨付专项资助的余额资金。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九条专利资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利资助资金的使用,接受有关部门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确保专利资助规范、安全和有效运行。

第二十条资助申请人在申请资助过程中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规定使用资助资金的,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取消两年内申请专利资助的资格,同时将其不良记录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追究资助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受委托的单位在代理专利申请或承担相关项目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与资助申请人串通作弊的,停止办理资助,同时将其不良记录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追究该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市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在资助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区专利资助政策,并报市知识产权局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奖罚制度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上海市星火开

(奖罚制度)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上海市星火开

关于印发《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的通知 沪星管发〔2010〕11号 区内各单位、管委会各部门: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已经星火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星火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基金项目申报表 2、星火开发区科技专项奖励基金申报表 二○壹○年四月十二日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4月12日 (共印70份)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 (试行) 第壹条目的 为进壹步推进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推进科教兴区战略,实现开发区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设立原则 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科技专项奖励等内容,基金设立以鼓励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的高新技

术企业和项目,适当资助产业调整关停企业,激励科技创新为主要原则。 第三条适用对象 于星火开发区注册运营、纳税且生产运营正常的企业及企业中的关联工作人员。 第四条使用范围 <壹>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基金 1.符合开发区生物医药主导产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的企业和项目,于获得市及奉贤区生物医药专项资金资助的基础上,给予10~20万奖励。 2.促进开发区产业布局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延长产业链条,投入产出大,且单位土地面积产出60亿元/平方公里之上的新建、扩建项目,给予10~50万奖励。 3.于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重组或兼且开发区内已关停且转企业的项目,该项目符合开发区的主导产业,投入产出大,且单位土地面积产出60亿元/平方公里之上的新建、扩建项目,给予10-50万元奖励。 4.于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中,根据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主动实施关停且转的企业,酌情给予10~50万奖励。 <二>科技专项奖励基金 1.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当年被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壹次性奖励5~10万元。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保护创新成果,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资助是指在市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中安排相关资金,对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或开展专利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 专利资助分为一般资助和专项资助。 第三条资助申请人是指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 第四条专利资助遵循“诚信申请、部分资助、促进运用、突出重点”的原则。 重点支持发明专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工作。 第五条凡获得中央财政或市级财政有关专利资助资 金的,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第六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组织评审,资金的日常管理以及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市财政局负责专利资助资金的预算审核,以及资金使用情 - 1 -

况的监督和绩效评价。 第二章一般资助 第七条一般资助是指对资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向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申请专利的相关费用的资助。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助申请人,可以申请资助: (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二)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 (三)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台湾授权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专利)专利权人; (四)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以下简称国外专利)专利权人。 前款所述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地址应当属于本市辖区。 第九条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的,应当由申请人共同提出资助申请,且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地址属于本市辖区。 第十条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 2 -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差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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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 差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标 签】差旅费,公务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差旅费,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差旅费报销标准行政机关,差旅费报销标准,郊区县公务活动 【颁布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文 号】沪财行[2016]6号 【发文日期】2016-03-14 【实施时间】2016-04-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差旅费 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做好本市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差旅费保障工作,经报市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定区域 市级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可以报销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差旅费。郊区县是指浦东新区(中环线以外)、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闵行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县。 二、报销标准 住宿费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据实报销。伙食费和交通费按公务活动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其中,到浦东新区(中环线以外)、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闵行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的伙食费和交通费合计为每人每天120元,到崇明县的伙食费和交通费合计为每人每天150元。对自行驾车前往的,途中发生的过桥过路费用,可另外凭发票据实报销。统一安排住宿、伙食、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相关费用。 三、审批制度 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到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制定出行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公务活动人数和天

松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

松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发挥专利制度对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建设,支撑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知识产权资助是指在区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相关资金,对资助申请人申请知识产权或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 知识产权资助分为一般资助和专项资助。 第三条资助申请人是指注册或登记在本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专利资助遵循“提质增效、促进运用、突出重点、诚信申请”的原则;重点聚焦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重点产业,重点支持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促进转化运用。 第五条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组织评审。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划拨、监督和绩效评价。

第二章一般资助 第六条一般资助是指对本区单位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有关知识产权审查机构申请知识产权相关费用的资助。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助申请人,可以申请一般资助: (一)国内发明专利权人; (二)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台湾授权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港澳台发明专利)专利权人; (三)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国外专利)专利权人和成功注册国际商标的商标注册人。 第八条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资助申请人应为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且符合第三条规定。 第九条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金额如下: (一)授权资助 授权后一次性资助人民币5000元;对小微企业获得的首件授权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人民币6000元。 (二)年费资助 缴纳授权后的第四年与第五年年费后,各一次性资助人民币1200元。

2014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2014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案件审理 【发布部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5 【实施日期】2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2014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2015年) 案例1 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起点中文网”运营商。在本案诉讼前,原告与文字作品《永生》的作者王钟(笔名:“梦入神机”)因著作权合同纠纷发生诉讼,

并已有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原告享有《永生》作品的著作权。之后被告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继续在其经营的纵横中文网上非法传播上述作品,并授权案外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上海畅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手机阅读基地和畅听网上使用该小说。原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1205.15万元。 二、处理结果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在纵横中文网上传播《永生》作品以及授权案外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上海畅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永生》作品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就《永生》作品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由于有证据证明被告的获利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万元,法院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之上酌情合理确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件点评 本案的原、被告均是国内知名的网络小说门户网站,涉案网络小说《永生》虽然只是一部小说作品,但作品畅销,字数超过500万字,在搜索排行榜上排列第一,法院依法作出了300万元的高额赔偿判决,体现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案例2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雅创电子零件有限公司、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

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评定与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上海市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完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评定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园区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品牌建设为目的,以提升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为重点,推动园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 第三条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评定与管理,遵循“自愿申报、公正考评、择优认定、动态管理”的原则,重点支持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园区。 第四条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评定考核与工作指导。 各区知识产权局负责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申报推荐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申报与评定 第五条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 1 -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园区; (二)知识产权工作环境良好,建立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出台知识产权政策,配备专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具有专利代理师、专利工作者或知识产权职称等证书),有一定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 (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园区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同期本市平均水平的2倍,拥有有效专利的企业数量占园区属地企业数量的10%以上,拥有有效商标的企业数量占园区属地企业数量的30%以上,近三年园区属地企业未发生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第六条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验收合格的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二)构建了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出台园区知识产权工作规划或战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能够有效开展专利工作和商标品牌的指导服务,配备2名以上专业管理人员;近3年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年增幅不低于10%;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可以提供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运营转化、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信息等相关服务; (四)近五年园区属地企业未发生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第七条申报与评定流程: (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下发申报通知; - 2 -

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为方便准备申报2019年的资助资金申报,下面来看看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2018年度申报指南,以便参考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为增强浦东新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浦东新区企业正当维护知识产权权益与运用专利制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操作细则》(沪浦〔2016〕128号),编制本年度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 申请人须为工商注册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不同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申请人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浦东新区的个人的,仅可申报中国发明专利资助。 二、资助项目 (一)发明专利资助 1、资助形式及额度

(1)中国发明专利资助。对请求实质性审查并缴纳有关费用后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给予每件1500元的补贴,专利授权后再给予每件2000元的补贴。 (2)国外发明专利资助。对PCT申请国际阶段,给予每件7500元的补贴;对申请他国专利(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万元;对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不超过3万元。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要求 (1)专利申请(权利)人必须是专利第一申请(权利)人,且请求书上申请人地址(证书上权利人地址)在浦东。 (2)中国发明专利资助须为2017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申请或授权的专利。 (3)国外发明专利资助须为2016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申请的专利;国外发明专利年费资助须为2015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授权的专利。 3、申报材料 (1)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补贴

上海市及各区县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申报标准

上海市及个区县专利试点企业申报标准 一、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 试点单位每年认定100家,其中企业比例占80%以上,每年上半年5、6月份,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试点期限为两年,给予总额不超过40万元的专项资助,示范项目实施期为两年,前期先拨款70%,验收后拨剩余30%。 申报条件: 1)机构和制度:高度重视专利工作,已设置专利管理或成果转化机构,已制定较为健全的专利管理和激励制度并有效实施,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 2)专利创造: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事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企事业单位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3)专利实施: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5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近三年,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20%,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0件的,实施率不低于10%。 4)人员培训:重视开展专利宣传培训活动,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6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40%。 5)专利保护:专利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二、闵行区专利示范企业: 闵行区专利示范企业申报受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受理申报时间为每年8月份,9月份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工作由区知识产权局组织,经初审合格送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于10月份在闵行科技网进行公布,被评为区级专利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有条件列入下一年度申报市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的单位 申报条件: (1)近年来专利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总量不少于20件,累计有效专利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

上海市专利许可合同管理办法

上海市专利许可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专利许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实施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加速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施他人专利应签订专利许可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是专利权人(以下称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所达成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第三条订立专利许可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凡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犯他方合法权益或弄虚作假使他方蒙受损失的,应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四条订立专利许可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实施他人已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包括中国专利局已公开或公告)尚未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也应当订立许可合同(以下称已申请专利技术的许可合同)。这种许可合同也属于本办法管理的范围。第六条上海市专利管理局是本市专利工作的主管机关,负有管理和执法的职能。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当事人双方依法就专利许可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专利许可合同即成立。第八条专利许可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一)标的(指专利产品、专利方法及相关的专有技术等);(二)技术性能、质量指标及经济效益要求;(三)履行的期限、进度和方式;(四)验收标准和方法;(五)专利使用费及支付方式;(六)提供技术与技术回授的方式和条件;(七)保密要求;(八)中介方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和中介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九)违约责任;(十)专利宣告无效后的处置办法;(十一)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式;(十二)属于普通、排他、独占、交叉或可分售许可的合同;(十三)关键性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十四)双方协议的其他事项。第九条已申请专利技术的许可合同,其条款可参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订立,并应包括下列条款:(一)专利申请在中国专利局公开、公告以前的技术保密事项;(二)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合同条款是否变更,或者是否签订专利许可合同;(三)合同履行中,专利申请被驳回时合同的处置办法。第十条专利许可合同的许可方不能强使被许可方接受下列限制性条款:(一)要求被许可方接受同实施专利无关的附带条件,如硬性搭配不需要的技术、设备、零部件或原材料等;(二)限制被许可方发展和改进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三)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四)限制被许可方销售专利产品的渠道、数量及价格;(五)要求被许可方在专利失效后继续支付专利使用费。[!--empirenews.page--]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或解除,应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变更合同还应按签订合同程序办理补充协议。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许可方的违约责任:(一)许可方未按合同规定向被许可方交付实施专利必须的技术资料和传授必要的专有技术;(二)由于许可方的原因,使技术经济指标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三)属于排他或独占许可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地区内,许可方又与第三方订立合同;或者已订立独占许可合同,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地区内,自己实施专利;(四)其他违约责任。被许可方的违约责任:(一)未经许可方同意,擅自同意第三方使用合同规定的技术;(二)违反合同规定向他人泄露了许可方提供的尚未公开的技术内容;(三)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使用费;(四)其他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第四章使用费及支付方式第十五条使用费的支付应本着利润分享的原则,根据研制成本、技术难易程度、合同种类、实施后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因素,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第十六条专利使用费可以一次总算,也可以从销售额或税前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以及采取入门费加提成的方式计算,或者双方商定的其他方法。第十七条专利使用费按比例提成时,被许

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议书模板(含财务预算明细表模板)

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项目建议书 (V1.0版) 项目名称 所属指南(目录名称) 推荐渠道 推荐单位(盖章)推荐联系人联系电话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项目责任人 手机电子邮件

20 年月日订

填写说明 一、本提纲供编写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建议书使用。 二、项目责任人应根据本提纲要求,逐项认真编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三、申请项目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至表3。 所有项目在可行性方案阶段无须填报《表5实验动物使用情况表》 若项目涉及国际合作事项,则必须填写《表6 国际合作基本信息表》 所有项目必须填写《表7知识产权基本情况表》 所有单价≥30万元的购臵/试制设备的项目必须填写《表8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基本信息表》 四、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https://www.wendangku.net/doc/6f14367143.html,)上的“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申报”系统进行相关内容的申报,并经申报系统软件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软件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报送市科委项目可行性方案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特殊情况另定),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六、本项目需要保密的,密级由项目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提出建议。没有提出保密要求的,一般按非保密项目处理。 七、本提纲解释权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推荐单位声明 1、本单位认为该项目符合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库申报要求,推荐其申报; 2、本单位所推荐的材料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3、本单位所推荐的材料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剽窃的情形。 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推荐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上海市各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政策一览

知识产权贯标对企业来说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那么,企业的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应该如何着手呢?小象知识产权日常也接到很多知识产权申报的用户询问贯标的事宜,用户纷纷表示无从下手。其实贯标只要梳理清楚,按部就班去贯彻国家标准,并不是想象中的高不可攀。 下面就跟着小象知识产权来理理思路: 首先,企业要做贯标,必须先了解“贯标”是什么。 “贯标”即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是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简而言之,就是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虽然上海很多企业有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但是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企业并不多。 能不能做,知识产权贯标对企业规模和资质有没有要求? 目前,贯标没有特别严格的要求,对企业规模、行业没有要求,也对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数量不做严格规定。而且贯标通过以后对企业申请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小巨人这些能加分。 需要注意的是:贯标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规范各种流程和制度、文件合同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需要总经理办公室、研发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各个部门全员参与。 关于贯标的资助补贴

上海企业做贯标能拿到几十万的资助政策,有些和试点示范项目深度结合,小象 知识产权也特意贴心地给大家做了汇总,具体见下表。 上海市各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政策一览 贯标的具体流程分为9大步骤,详见下图所示。 贯标流程一览 之前接触到的用户,有的也尝试自己内部来做贯标项目,反馈一直没能通过。实际上,企业自己不太懂又没有实操经验,抓不住重点,成功率不高也很正常,但是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贯标项目还是属于门槛不高比较容易通过的。这就涉及到选择辅导机构的问题了,小象知识产权凭借经验给大家总结了选择机构的几个注意要点: 1、最好找本地的机构,对政策了解,有本地操作经验 2、需要见面沟通,并且确保以后和你对接的服务专家是同一个人,别见面沟通感觉挺专业的,素养也高,实际做案子的时候换人了,无形中给自己设置了沟通障碍,增加了沟通成本。 3、了解服务流程、做过多少家,也就是案例情况如何,与同行业内的有没有可复制的成功案例。

2019年知识产权相关新政

已经踏进了2019年,知识产权也未停止脚步,各种新政和新举都有了动作了!那么,我们来看看2019年有哪些新政! 1、《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获通过5年内侵犯同一种知识产权可双倍处罚 今后,企业或者个人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并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将永久性禁止承接政府投资项目。2018年12月27日,《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获通过,并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旨在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深圳创新驱动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包括建立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侵权单位5年内不得承接政府投资项目;侵权单位5年内不得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等内容。 2、长沙市知识产权局成立 1月3日上午,长沙市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这标志着长沙市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会议介绍了全市机构改革主要内容。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长沙市机构改革方案》,本轮机构改革后,市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55个。其中,市委机构15个(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市政府工作部门40个。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8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知识产权行为可申请紧急保全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情况紧急下申请的行为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包括: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即将被非法披露;申请人的发表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即将受到侵害;诉争的知识产权即将被非法处分;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在展销会等时效性较强的场合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时效性较强的热播节目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其他需要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情况。 4、《专利代理条例》

上海市专利申请费、代理费资助申请表

上海市中国专利申请费资助申请表 编号No: 附:1、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专利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申请费收据(原件); (2)上海市中国专利申请费资助申请表(申请人为单位的,须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3)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专利代办处受理盖章的专利请求书第一页; (4)单位申请的须分别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上海市户籍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地点: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成都北路333号3楼) 3、受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4、联系人:谷舒毓联系电话:52980377

编号No: 1、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专利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证书费相关收据(原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专利代办处受理盖章的专利请求书第一页(复印件); (3)出示授权专利证书并提交复印件; (4)单位申请的须分别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上海市户籍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地点: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成都北路333号3楼) 3、受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编号No: 发票(申请人为单位的,若发票原件已报销入账的,可提交复印件,但须提交单位开具的由市财政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或发票;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交发票原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专利代办处受理盖章的专利请求书第一页(复印件); (3)出示外国专利局授权的专利证书并提交复印件; (4)单位申请的须分别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上海市户籍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地点: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成都北路333号3楼) 3、受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4、联系人:谷舒毓联系电话:52980377

上海市财政局开展整顿和规范本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专项检查工作.doc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本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文号:沪财会[2006]28号 发布日期:2006-5-30 执行日期:2006-5-30 生效日期:1900-1-1 各财税监督稽查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验资业务的有关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对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监督,规范验资行为,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质量控制,防范执业风险,上海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整顿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的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经批准设立于本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和外省、市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的分所,下同),检查范围为2005年1月至2006年5月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现就自查和重点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阶段:

(一)自查时间:2005年6月1日到6月15日。 (二)自查内容: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并有效地实施了验资业务的内控制度;是否按规定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编制验资业务计划;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实施货币验资、实物验资及其他各种形式的验资。 (三)自查总结及填报有关材料:自查工作结束后,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填制《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自查汇总表》(见附件),并及时搞好总结工作。根据自查结果,应重新分析和评估本事务所验资业务的外部环境及风险程度;针对问题,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逐一落实规范化措施,确保本事务所承接的各种验资项目,均按规范的要求执行,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书面总结和汇总表应于2006年6月22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一份。 二、重点检查阶段: (一)重点检查的时间:2006年6月25日到8月31日 (二)重点检查的对象:重点检查的对象主要为以下四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明专利资助申报指南

申请人须为工商注册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不同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申请人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浦东新区的个人的,仅可申报中国发明专利资助。下面来看看申报发明专利资助的相关内容。 1、资助形式及额度 (1)中国发明专利资助。对请求实质性审查并缴纳有关费用后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给予每件1500元的补贴,专利授权后再给予每件2000元的补贴。 (2)国外发明专利资助。对PCT申请国际阶段,给予每件7500元的补贴;对申请他国专利(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万元;对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不超过3万元。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要求 (1)专利申请(权利)人必须是专利第一申请(权利)人,且请求书上申请人地址(证书上权利人地址)在浦东。 (2)中国发明专利资助须为2017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申请或授权的专利。

(3)国外发明专利资助须为2016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申请的专利;国外发明专利年费资助须为2015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授权的专利。 3、申报材料 (1)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补贴 a)资助申请表及清单;b)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c)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书第一页复印件;d)缴纳申请费收据复印件(个人还需提供代理费发票原件);e)缴纳实审费收据复印件或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f)自然人还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按提供的模板填写);g)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h)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非浦东户籍的自然人另需提供单位用工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 (2)中国发明专利授权补贴 a)资助申请表及清单;b)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前两页复印件(验原件);c)缴纳申请费收据复印件(个人还需提供代理费发票原件);d)个人还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按提供的模板填写);e)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f)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非浦东户籍的自然人另需提供单位用工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 (3)国外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

2017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2017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1. 迪士尼企业公司、皮克斯诉厦门蓝火焰影视动漫有限公司、北京基点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推荐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著作权 案情简介: 迪士尼企业公司(以下简称迪士尼公司)与其子公司皮克斯是知名动画电影作品《赛车 总动员》(Cars)、《赛车总动员2》(Cars2)的著作权人。2015年7月,由厦门蓝火焰影视 动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火焰公司)制作、北京基点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点公司)发行的动画电影《汽车人总动员》在国内影院上映。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聚力公司)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了电影《汽车人总动员》。原告认为,被告电影 中的汽车动画形象“K1”、“K2”剽窃了原告电影中动画形象“闪电麦坤”、“法兰斯高”,构 成著作权侵权。被告电影的名称与原告电影的名称近似,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蓝火焰公司、基点公司连带赔偿迪 士尼公司、皮克斯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100万元。 审理结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电影中的“闪电麦坤”及“法兰斯高”在赛车样式 的基础上进行了拟人化设计,构成独创性表达,属于美术作品。《汽车人总动员》中的动画 形象“K1”及“K2”与之构成实质性相似,构成著作权侵权。《赛车总动员》系列电影具有 较高的知名度,电影名称《赛车总动员》属于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汽车人总动员》的电影 海报中的“人”字被轮胎图案遮挡,视觉效果成为《汽车总动员》,易致误认,构成不正当 竞争。 遂判决:被告停止著作权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蓝火焰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 万元,基点公司对其中的8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蓝火焰公司、基点公司赔偿合理开支 353,188元。判决后,蓝火焰公司、基点公司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点评: 本案法院对被控侵权行为进行了精准的定性:被控侵权动画造型虽与原告独创的动画造 型不完全一致,但视觉差别不大,构成实质性相似,仍然属于侵权作品。同时,故意使用与 他人知名动画电影名称近似的名称,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法 院因而保护了具有高度独创性的美术作品,并且遏制了借助他人知名作品名称“搭便车”的 不当行为。本案启示文化产业的从业者:无论是作品内容还是名称都应自主创新,搭便车与 不劳而获并非可持续发展之道。

上海嘉定区专利费专项资助办法

上海市嘉定区专利费专项资助办法 第一条(资助宗旨) 为进一步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保护创新成果,增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更好地促进本区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助原则) 专利费专项资助遵循“诚信申请、部分资助、突出重点、促进运用”的原则,重点资助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第三条(资助对象) 专利费专项资助对象:授权专利证书中的专利权人,为在嘉定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专利代理机构、自然人不属于本办法资助范围。 第四条(资助范围) 专利费专项资助范围为:自授权日起一年内的由本区单位申报的中国发明专利或国(境)外专利发生的部分费用。(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提供给嘉定区知识产权局的信息为准)。 第五条(资助条件) 1.其发明创造符合本市、区的产业导向;

2.国内发明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予专利权; 3. 涉外PCT国际专利已获国外相关部门授予专利权; 4.共同专利权人中有申请人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单位,须有缴纳相关费用的凭证。 第六条(资助禁止) 同一件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有效专利证书上对应的专利名称、专利号为准)不得重复申请本项资助。 凡经核实有以下情况的不予资助: 申请单位近两年内因:1、涉嫌违法行为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2、在享受我市、区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规、违约或其它不诚信记录的;3、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在境外授权的专利。 第七条(资助管理) 嘉定区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区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费专项资助项目的受理、审查、实施和管理。 第八条(资金来源) 专利费专项资助资金由区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拨付。 第九条(资助金额) 授权日自2015年1月1日起,每件专利费资助的金额如下:(一)自授权之日起一年内的中国发明专利每件资助金额为人民币3500元; (二)自授权之日起一年内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

2019年黄浦区专利工作资助标准与申报要求内容

年黄浦区专利工作资助标准及申报要求 一、适用围 (一)注册并纳税在黄浦区的企业,黄浦区的区级机关、登记在黄浦区的事业单位以及在黄浦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 (二)户籍在黄浦区或具有市居住证并居住在黄浦区的个人。 二、资助标准 (一)一般资助 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的,应当由申请人共同提出资助申请,且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须符合适用围。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专利 ()发明专利: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人民币元,其中原已获得进入实审阶段资助元的,专利授权后资助元。 ()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人民币元。 ()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人民币元。 .向中国、澳门、地区申请的专利 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人民币元。 .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申请的国际专利 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人民币元国家,资助不超过个国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人民币元国家,资助不超过个国家。 (二)专项资助 .知识产权试点、示项目 对获得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或示园区、专

利工作试点企事业单位或示企事业单位,按照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给予配套资助;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示园区,分别给予万元、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企业,分别给予万元、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共同认定的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示学校,分别给予万元、万元资助;对获得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共同认定的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学校,给予万元资助。 .优秀专利项目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和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每个项目分别给予万元、万元奖励;对获得“市发明创造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每个项目给予万元奖励。 .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化培育市场项目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化培育市场”,给予万元资助。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的企业,给予万元资助。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对于购买专利保险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实际支付保费额的资助,同一企事业单位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万元。 三、申报材料(附件) (一)一般资助

普陀区专利、品牌及商标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应用和保护,更好地鼓励发明创造,激励技术创新,按照《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年)》(沪府发〔〕号)和《关于加强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地意见》(普府〔〕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一条专项资金地来源 本专项资金来源于普陀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第二条专项资金地用途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专利资助、奖励:资助企事业单位专利申请、授权及专利数据库建设、专利战略制定;奖励专利奖、上海市专利新产品、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及优势企业;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品牌奖励:奖励“中国名牌”、“上海名牌”;奖励“中华老字号”;奖励上海市中小企业“品牌产品服务”企业;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商标奖励:奖励“中国驰名商标”和“上海市著名商标”. 第三条申报对象(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本区纳税地企事业单位; (二)企事业单位诚信合法经营,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第二章专利资助、奖励资金地使用与申请 第四条专利申请、授权资助 资助对象须具有良好地发展前景及研发能力,且为专利第一申请人.每家单位每年获本条款资助总额不超过万.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一)申请国内专利地,在专利申请获受理后给予代理费资助,额度为发明专利每件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元.专利授权后给予发明专利每件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元地资助.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申请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地,在专利获授权后给予每件万元资助.申请其它国家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发明专利地,在专利获授权后给予每件元资助.对每件专利地资助不超过个国家、地区或组织.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五条对企业建设和维护专利数据库、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所产生地费用,可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区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后给予不超过万元地资助.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六条对企业获“中国专利奖”地,每项奖励万元;对企业获“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地,每项奖励万元.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七条对获上海市专利新产品认定地,每项奖励万元. 第八条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奖励 (一)对获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认定地,奖励万元;获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认定地,奖励万元. (二)对获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地,奖励万元. (三)对获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认定地,奖励万元;获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认定地,奖励万元;获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认定地,奖励万元.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由试点升为示范地,补足差额,不重复奖励. 第九条专利资助、奖励资金申报受理由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其中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申报受理部门为区商务委.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最新】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国家和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单位(以下简称“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根据《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点示范单位的创建以本市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核心,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构筑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第三条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遵循“企业主体、择优认定、动态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支持发明专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工作。 第四条市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委办局组成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试点示范单位的申报、认定、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审核试点示范单位的专利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三)负责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工作总结及绩效评价报告。 (四)开展宣传、培训和表彰活动,推广专利工作经验。 (五)承担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系统及专家库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六条市知识产权局依托知识产权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 第二章申请与认定 第七条申请认定试点示范单位的,应为在本市注册或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企业应属于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保持盈利。 事业单位应与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积极支持国家和本市重点产业发展。 第八条申请认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机构和制度:高度重视专利工作,已设置专利管理或成果转化机构,已制定较为健全的专利管理和激励制度并有效实施,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 (二)专利创造: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事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企事业单位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三)专利实施: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5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近三年,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20%,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0件的,实施率不低于10%。 (四)人员培训:重视开展专利宣传培训活动,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6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40%。 (五)专利保护:专利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第九条试点单位期满验收通过后三年内,可申请认定专利工作示范单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机构和制度:企业将专利管理机构作为整体管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已建立专利实施转化机构或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平台。企事业单位至少配备1名专利管理工程师,基本实现专利工作电子化管理。 (二)专利创造: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且积极申请国(境)外专利;事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0件。企事业单位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100%,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三)专利实施: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7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近三年,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30%,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0件的,实施率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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