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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火源的概念和其分类 控制火源引起火灾的方法

点火源的概念和其分类 控制火源引起火灾的方法
点火源的概念和其分类 控制火源引起火灾的方法

点火源的概念和其分类控制火源引起火灾

的方法

【大纲考试内容要求】:

1.了解点火源及其分类方法;

2.掌握控制化学点火源、电点火源、机械点火源等引起火灾的方法。

3.熟悉建筑物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通道、出口、安全疏散指示);

【教材内容】:

二、点火源及其控制

(一)点火源的概念及其分类

点火源是指能够使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这种能量既可以是热能、光能、电能、化学能,也可以是机械能。根据点火源产生能量的来源不同,点火源可分为火焰、火星、高热物体、电火花、静电火花、撞击、摩擦化学反应热、光线聚焦等。

(二)控制火源引起火灾的方法

1.化学点火源引起火灾成因

主要分为化学自热着火和蓄热自热着火两种:

1)化学自热着火。指在常温常压下,可燃物不需要外界加热,而是依靠特定条件下自身的反应放出的热量着火。这里讲的特定条件包括:与水作用、与空气作用、性质相抵触的物品相互作用等。对其控制应当结合以下特点:(1)与水作用化学自热着火。遇水反应发生自热着火的物质主要有活泼金属、金属氢化物、金属磷化物、金属碳化物、金属粉末等。其特点是:与水反应放出氢气、磷化氢、甲烷、乙炔等可燃气体和大量的化学反应热。可燃气体在局部的高温环境中与空气中的氧作用,引起燃烧。

(2)与空气接触化学自热着火。黄磷、烷基铝、有机过氧化物等物质,能与空气中的氧发生化学反应而着火。

(3)相互接触化学自热着火。相互接触化学自热着火的物质,一般情况下一种是强氧化剂,另一种是强还原剂,混合后由于强烈的氧化还原反应而自热着火。例如乙炔与氯气混合、甘油遇高锰酸钾、甲醇遇氧化钠、松节油遇浓硫酸,均可立即发生自燃着火。

2)蓄热自热着火。煤、植物、涂油等可燃物质都有蓄热自热的特点,长期堆积在一起,会发生蓄热自热着火。对其控制应当结合以下特点:

(1)在一定条件下,能与氧发生缓慢氧化反应,同时放出热量。

(2)在储存过程中,散热条件不好,通风不良,氧

化放出的热量散不出去;堆积内积热不散,促使温度上升,反应加快,当温度达到可燃物的自燃点时,可燃物就会着火。

(3)蓄热自热着火是一个缓慢过程,一般需要相当长时间进行热量积蓄,才会引起着火。

2.电气火源引起火灾成因

(1)电动机(马达)超负荷运转或绝缘不良、短路发热起火;

(2)电气线路安装不牢或接头松动打火,引起周围可燃物着火;

(3)乱接乱拉电线或线路绝缘层老化、破损,导致并线短路,产生电火花起火;

(4)变压器线圈绝缘损坏或接头接触不良等造成短路或电阻过大发热起火;

(5)用过的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未切断电源起火;

(6)熔丝(保险丝)安装使用不合格,超负荷时失去保护作用或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引起火灾;

(7)使用大功率灯泡靠近可燃物而着火。

3.机械点火源引起火灾成因

机械点火源即由撞击和摩擦等机械作用形成的点火源。一般来说,在撞击和摩擦过程中机械能转变成热能。

当两个表面粗糙的坚硬物体互相猛烈撞击或摩擦时,

往往会产生火花或火星,这种火花实质上是撞击和摩擦物体产生的高温发光的固体微粒。撞击和摩擦发出的火花通常能点燃沉积的可燃粉尘、棉花等松散的易燃物质,以及易燃的气体、蒸气、粉尘与空气的爆炸性混合物。实际中的火镰引火、打火机(火石型)点火都是撞击和摩擦火花具体应用的实例。实际中也有许多撞击和摩擦火花引起火灾的案例,如铁器互相撞击点燃棉花、乙炔气体等。因此在易燃易爆场所,不能使用铁制工具,而应使用铜制或木制工具;不准穿带钉鞋,地面应为不发火花地面等。

硬度较低的两个物体,或一个较硬与另一个较软的物体之间互相撞击和摩擦时,由于硬度较低的物体,通常熔点、软化点较低,则使物体表面变软或变形,因而不能产生高温发光的微粒,即不能产生火花。但撞击和摩擦的机械能转变成的热能却会点燃许多易燃易爆的物质。实际中也有许多撞击和摩擦发热引起火灾的案例。如爆炸性物质、氧化剂及有机过氧化物等受振动、撞击和摩擦而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车床切削下来的废铁屑(温度很高)点燃周围可燃物而造成的火灾事故等。在装卸搬运爆炸性物品、氧化剂及有机过氧化物等对撞击和摩擦敏感度较高的物品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拖拉、翻滚等,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对于车床切削应有冷却措施。对机械传动轴与轴套,应定期加润滑油,以防摩擦发热引燃轴套附近散落的可燃粉尘等。

【例题】:以下不能构成点火源的是:___。

A.静电火花

B.高热物体

C.电离辐射

D.光线聚焦

【答案】:C

(完整版)怎样划分火灾及爆炸危险场所等级

怎样划分火灾及爆炸危险场所等级 火灾危险场所,按其危险程度可分为三级区域: 21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贮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并且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场所。 22区在生产过程中,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场所。 23区存在固体状可燃物质,并且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场所。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物质的物态,可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根据发生爆炸危险的可能性和后果,按爆炸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的不同,可将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和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划分如下: 0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正常情况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可能出现的场所。 2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而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划分如下: 10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1区正常情况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而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上述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和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卢机) 第四章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一节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和分组 爆炸性气体、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等统称为爆炸性物质。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粉尘或纤维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迅速传播的混合物,称为爆炸性混合物。 一、爆炸性物质的分类 爆炸性物质可分为三类: Ⅰ类:矿井甲烷; Ⅱ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含蒸气、薄雾); Ⅲ类:爆炸性粉尘(含纤维)。 二、爆炸性混合物的分级和分组 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性,是由它的爆炸极限、传爆能力、引燃温度和最小点燃电流决定的。各种爆炸性混合物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分级,按引燃温度分组,主要是为了配置相应电气设备,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分组

事故分类及分级标准

事故分类及分级标准 一、事故分类: 事故按发生性质分为职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 1、职工伤亡事故:职工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交通事故: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3、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生产事故:由于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冒、漏、串物料的事故。 6、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动力、电讯、仪表(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事故分级 1、职工伤亡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①一次轻伤1至2人。②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下同) (2)一般事故:①一次轻伤3至10人。②一次重伤1至2人。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30万元以下。 (3)重大事故:①一次轻伤11人以上(含本数,以下同)。②一次重伤3至10人。③一次死亡1至2人。④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 (4)特大事故:①一次重伤11人以上。②一次死亡3人以上。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①一次轻伤1至2人。②一次事故财产: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2)一般事故:①一次重伤1至2人。②一次轻伤3人以上。③一次事故财产损失1000元至30000元。 (3)重大事故:①一次死亡1至2人。②一次重伤3至10人。③一次事

火灾的概念及分类

编号:AQ-JS-04823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火灾的概念及分类 Concept and classification of fire

火灾的概念及分类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一、火灾的概念 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叫火灾。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直接损失金额,火灾分为一般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大火灾。 二、火灾的分类 1、特大火灾指:烧死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 2、重大火灾指:烧死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 3、不具备以上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三、火灾中燃烧中的特点 1、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2、B类火灾:指易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物质,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醇、丙酮、沥青、石蜡等燃烧的火灾; 3、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4、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钴、锂、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5、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火灾事故等级划分国家标准

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火灾事故主要分为四类:一般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特别重大火灾。其中特别重大火灾是指火灾造成了30人以上的人员伤亡,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的了解下火灾事故等级划分的知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 (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 (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二、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根据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各类的标准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职业活动或有关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的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对职工、公众或环境以及生产设备造成即刻或延迟性严重危害的事故。由于各行业性质、特点不同,具体事故严重程度的划分标准也不同,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的分类划分如下: 一、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事故通常分为: (1)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 正式版

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火灾是灾害的一种,导致火灾的发生既有自然因素,又有许多人为因素。掌握火灾的定义、分类及其危害特性,是了解火灾规律、研究如何防范火灾的基础。 一、火灾的定义 根据国家标准《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GB5907,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二、火灾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需要,火灾可以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 (一)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分类

按照国家标准《火灾分类》 GB/T4968-2008的规定,火灾分为A、B、C、D、E、F六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氢气、乙炔等。 D.类火灾: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等。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

火灾定义、分类、火灾等级鉴定

火灾定义 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 2011年7月22日4点30分左右,温州瑞安塘下镇官进村一幢5层高的塑料编织厂突发大火, 当地消防部门调集26辆消防车和180多名消防员到场扑救。 火灾分类 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火灾分为A、B、C、D、E、F六类。

2009年2月9日(元宵节)晚20时27分,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 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因违规燃放烟花发生火灾。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2011年8月29日上午10时06分,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七厂柴油储油罐发生火灾。 现场知情人员称,是工作人员操作过程中发生静电起火引发爆炸。 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2010年9月11日下午3时许,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一煤气店 工人将煤气置换瓶时,发生泄漏遇明火引发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2010年5月10日下午17时15分,山西吕梁市交城县西石侯村一加工厂金属镁发生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2009年8月20日下午,在浙江开化县独山工业区工作的一台挖掘机,由于电气线路短路突然发生自燃。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扑救措施 扑救A类火灾可选择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扑救B类火灾可选择泡沫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只限于扑灭非极性溶剂)、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扑救C类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扑救D类火灾可选择粉状石墨灭火器、专用干粉灭火器,也可用干砂或铸铁屑末代替。 扑救E类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带电火灾包括家用电器、电子元件、电气设备(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等)以及电线电缆等燃烧时仍带电的火灾,而顶挂、壁挂的日常照明灯具及起火后可自行切断电源的设备所发生的火灾则不应列入带电火灾范围。 扑救F类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器。 火灾等级 根据2007年6月26日,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新的火灾等级标准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Ⅰ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火灾定义和分类

一、火灾的定义与分类 (一)、火灾的定义 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GB5907-86) (二)、火灾的分类 火灾分为A、B、C、D四类(GB4968-85) 1.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 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2.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3.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 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4.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 指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化学易燃物品发生火灾应怎样扑救?应注意什么问题? 化学易燃物品性质不尽相同,扑救时对灭火剂的选择性很强。这类物质发生火灾后,首先要弄清着火物质的性质,然后选用适合扑救该类物品的灭火剂,正确地实施扑救: 1.扑救可燃和助燃气体火灾时,要先关闭管道阀门,用水冷却其容器、管道、用干粉、砂土扑灭火焰。

2.扑救易燃和可燃液体火灾,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扑灭火焰,同时用水冷却容器四周,防止容器膨胀爆炸。但醇、醚、酮等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火灾,应该用抗溶性泡 沫扑救。 3.扑救易燃和可燃固体火灾,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或雾状水。 《消防知识辅导》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的根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由什么会议通过?答:是由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 的。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什么时候通过? 答:2001年10月19日。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何时正式施行? 答:2002年5月1日。

火灾定义和分类

火灾定义和分类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一、火灾的定义与分类 (一)、火灾的定义 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GB5907- 86) (二)、火灾的分类 火灾分为A、B、C、D四类(GB4968-85) 1.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 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2.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3.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 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4.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指钾、钠、镁、钛、锆、锂、铝 镁合金火灾等。 化学易燃物品发生火灾应怎样扑救应注意什么问题 化学易燃物品性质不尽相同,扑救时对灭火剂的选择性很强。这类物质发生火灾后,首先要弄清着火物质的性质,然后选用适合扑救该类物品的灭火剂,正确地实施扑救:

1.扑救可燃和助燃气体火灾时,要先关闭管道阀门,用水冷却其容器、管道、用干粉、砂土扑灭火焰。 2.扑救易燃和可燃液体火灾,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扑灭火焰,同时用水冷却容器四周,防止容器膨胀爆炸。但醇、醚、酮等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火灾,应该用抗溶性泡沫 扑救。 3.扑救易燃和可燃固体火灾,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 雾状水。 《消防知识辅导》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的根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由什么会议通过答:是由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的。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什么时候通过

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 3.0.1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3.0.1分类。 表3.0.1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0.2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表3.0.2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 2.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A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3.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B类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 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0.3 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3.0.4 设备的火灾危险类别应按其处理、储存或输送介质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 3.0.5 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房间内设备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当同一房间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设备时,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其中火灾

危险性类别最高的设备确定。但当火灾危险类别最高的设备所占面积比例小于5%,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类别较低的设备确定。 防爆等级划分可以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第二节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 第2.2.1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应根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划分为三类八级,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引起爆炸或火灾的事故。三类八级划分如下: 一、第一类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分为三级。 1、Q-1级场所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2、Q-2级场所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3、Q-3级场所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可能性较小的场所。如:该场所内爆炸危险物质的量较少,爆炸性危险物质的比重很小且难以积聚,爆炸下限较高并有强烈气味等。 二、第二类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分为二级: 1、G-1级场所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2、G-2级场所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三、第三类火灾危险场所分为三级: l、H-1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贮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2、H-1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不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3、H-3级场所固体状可燃物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注:①正常情况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等(如敞开装料、卸料等); ②不正常情况是指装置或设备的事故损坏、误操作、维护不当和拆卸、检修等。 第2.2.2条对某些场所的等级划分,除应遵守本规范第2.2.1条的规定外,尚应根据其具体情况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于气流良好的开敞或局部开敞式建筑物和构筑物或露天装置区域,在考虑比重、闪点、爆炸极限等各种因素的具体情况后,可降低一级。 二、正常情况下只能在场所的局部地区形成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其

2021年火灾的危害及分类

( 安全常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年火灾的危害及分类 Safety accidents can cause us great harm. Learn safety knowledge and stay away from safety accidents.

2021年火灾的危害及分类 一、有关定义 1、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 2、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发生的一种氧化放热反应,通常伴有光、烟、或火焰。 3、燃烧的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对于有焰燃烧一定存在自由基的链式反应这一要素。 4、灭火的主要措施——控制可燃物、减少氧气、降低温度,化学抑制(针对链式反应) 5、消防——预防和扑灭火灾的意思。 二、火灾分类

火灾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分为A、B、C、D、E、F六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指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三、火灾的等级分类 1、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

事故分类及分级标准

事故分类及分级标准 信息来源:郫县公众信息网发布日期:2006-6-1 事故分类: 事故按发生性质分为职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 1、职工伤亡事故:职工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交通事故: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3、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生产事故:由于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冒、漏、串物料的事故。 6、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动力、电讯、仪表(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事故分级

1、职工伤亡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①一次轻伤1至2人。②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下同) (2)一般事故:①一次轻伤3至10人。②一次重伤1至2人。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30万元以下。 (3)重大事故:①一次轻伤11人以上(含本数,以下同)。②一次重伤3至10人。③一次死亡1至2人。④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 (4)特大事故:①一次重伤11人以上。②一次死亡3人以上。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①一次轻伤1至2人。②一次事故财产: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2)一般事故:①一次重伤1至2人。②一次轻伤3人以上。③一次事故财产损失1000元至30000元。 (3)重大事故:①一次死亡1至2人。②一次重伤3至10人。③一次事故财产损失30000元至60000元。 (4)特大事故:①一次死亡3人以上。②一次重伤11人以上。③一次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④一次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⑤一次事故财产损失60000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与处理.doc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 2010-09-12 16 :46 轻微事故,死亡 0 人,重伤0 人,直接经济损失 0 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 1 至 2 人,重伤 1 至 9 人(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直经损100 万至 900 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 3 至 9 人,重伤 10 至 49 人,直经损 1000 万至 5000 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 10 至 29 人,重伤 50 至 99 人,直经损 5000 万至 1 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 30 人以上,重伤 100 人以上,直经损 1 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 年 11 月 11 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 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 人以上( 含 10 人,下同 ) ;重伤 20 人以上;死亡、重伤 20 人以上;受灾50 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 100 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 3 人以上;重伤 10 人以上;死亡、重伤10 人以上;受灾30 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 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 7 天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 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 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 易燃、易

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标准版) 火灾是灾害的一种,导致火灾的发生既有自然因素,又有许多人为因素。掌握火灾的定义、分类及其危害特性,是了解火灾规律、研究如何防范火灾的基础。 一、火灾的定义 根据国家标准《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GB5907,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二、火灾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需要,火灾可以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 (一)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分类 按照国家标准《火灾分类》GB/T4968-2008的规定,火灾分为A、B、C、D、E、F六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氢气、乙炔等。 D.类火灾: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等。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如变压器等设备的电气火灾等。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二)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分类 依据国务院2007年4月6日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中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消防部门将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①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②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

95.火灾分类GB/T 4968-2008

ICS 13.220.01 C 80 火灾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fires (ISO 3941:2007,MOD) 2008-11-04发布200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了ISO 3941:2007《火灾分类》(英文版)。结合我国国情,在采用ISO 3941:2007时,本标准做了如下修改: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重新起草了前言;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引言; ——将国际标准中的“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不仅仅根据可燃物的性质定义火灾分类,而是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对火灾进行分类。 因此,对国际标准中的范围作了修改; ——根据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的定义,增加了E类火灾(带电火灾); ——将国际标准中某些标点符号修改为符合汉语习惯的标点符号。 本标准代替GB/T 4968-1985《火灾分类》。与GB/T 4968-1985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不仅仅根据可燃物的性质定义火灾分类,而是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对火灾进行分类; ——根据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的定义增加了E类火灾(带电火灾); ——根据ISO 3941:2007中的定义,增加了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 ——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编写要求,对GB/T 4968-1985的编写格式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词术语符号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松经、郑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4968-1985。

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其级别标准

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其级别标准 一、道路交通事故分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分级: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三、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

仓库火灾危险等级划分评定标准

仓库火灾危险等级划分评定标准 仓库火灾危险等级划分评定标准,中国国家标准[1]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将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为,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同样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类详细如下: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甲类厂房: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类厂房: 1.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丙类厂房: 1.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丁厂房类: 1.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厂房类: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甲类仓库: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类仓库: 1.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火灾定义和分类修订版

火灾定义和分类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一、火灾的定义与分类 (一)、火灾的定义 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GB5907-86) (二)、火灾的分类 火灾分为A、B、C、D四类(GB4968-85) 1.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 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2.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3.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 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4.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指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 等。 化学易燃物品发生火灾应怎样扑救应注意什么问题 化学易燃物品性质不尽相同,扑救时对灭火剂的选择性很强。这类物质发生火灾后,首先要弄清着火物质的性质,然后选用适合扑救该类物品的灭火剂,正确地实施扑救: 1.扑救可燃和助燃气体火灾时,要先关闭管道阀门,用水冷却其容器、管道、用干粉、砂土扑灭火焰。

2.扑救易燃和可燃液体火灾,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扑灭火焰,同时用水冷却容器四周,防止容器膨胀爆炸。但醇、醚、酮等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火灾,应该用抗溶性泡沫 扑救。 3.扑救易燃和可燃固体火灾,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 雾状水。 《消防知识辅导》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的根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由什么会议通过?答:是由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的。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什么时候通过? 答:2001年10月19日。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何时正式施行? 答:2002年5月1日。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及统计规定事故等级分类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55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及统计规定事故等级分类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及统计规定事故等级分类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 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各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

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5205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 害(正式版)

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火灾是灾害的一种,导致火灾的发生既有自然因素,又有许多人为因素。掌握火灾的定义、分类及其危害特性,是了解火灾规律、研究如何防范火灾的基础。 一、火灾的定义 根据国家标准《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GB5907,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二、火灾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需要,火灾可以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

(一)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分类 按照国家标准《火灾分类》 GB/T4968-2008的规定,火灾分为A、B、C、D、E、F六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氢气、乙炔等。 D.类火灾: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等。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如变压器等设备的电气火灾等。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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