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浅析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浅析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浅析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浅析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浅析“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摘要:以激发企业活力,降低企业税负为目的,2011年“营改增”开始在上海试点,是我国税制结构的一项重大调整,本文主要分析营改增后对企业的税率、账务处理和企业税负三个方面的影响。

关键词:税率;抵扣;计税基础;进项税额

营改增即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自2012年1月1日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来,试点地区陆续扩大到北京、天津、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12个省、直辖市等,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的行业则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一、实行“营改增”的原因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最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给经济运行带来很多不利因素。

从税制结构和税收管理的角度,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难以界定两税的划分标准,比如,商品和服务兼并销售的现象较多,形式越来越复杂,即一部分收入交纳增值税,一部分缴纳营业税,要准确划分哪一部分缴纳增值税,哪一部分缴纳营业税越来越难。再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区别模糊,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联系越来

越紧密,是适用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难题也就随之产生,另外,两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现行税制中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狭窄,导致经济运行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断。

其次,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我国大部分服务业缴纳营业税,营业税计税基础是全额计征,即以含增值税的金额,再交营业税造成重复征税,对服务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营改增”后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根据《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财税〔2011〕111号文附件一),本次纳入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有陆路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一)税率的变化

“营改增”试点后,增值税税率由两档调整为四档,增加了一般纳税人11%和6%两档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为3%),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而此前,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分别为3%和5%。

(二)对账务处理的影响

1.交通运输业确认收入和月末计算应纳营业税额的会计处理(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营改增之前:

例:某陆路运输公司2015年9月3日,取得运费为300000元,款

项以银行存款支付,9月末取得营业收入为6000000元,作出确认收入并计提应纳营业税额的会计处理。

解析:确认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3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营业税的计税基础是全额纳税,应纳营业税额=6000000X3%=180000元,

计提营业税额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80000

营改增之后

营业收入应该缴纳增值税,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2015年9月6日,某陆路运输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为30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30000元,以银行存款收取。编制会计分录。

解析:借:银行存款33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30000

月末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交通运输业在购进固定资产时的会计处理:

营改增前:

例如:2016年5月,某陆路运输公司购入运输用的货车一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价款是200000元,增值税款是34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作出账务处理。

解析:交通运输业在营改增之前,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计入采购成本,不可以抵扣,所以会计分录应为:

借:固定资产 2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营改增后

(接上例)解析:交通运输业缴纳增值税,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三)对交通运输企业税款的影响

1.积极影响

避免了重复征税。通过以上的账务处理,可以看出营改增后,企业的计税基础降低,以不含增值税的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为计税基础,征收增值税,而营改增之前是全额计征,以含增值税的那部分销售收入为基础,再征收营业税,造成重复征税,所以营改增后有效的避免了重复征税,使得税收结构更加合理化。

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通过交通运输业购进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可以看出,营改增之前,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进入固定资产成本,而营改增之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单独核算不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所以营改增之后固定资产的成本降低,即原值降低,同时根据原值计提的折旧额也降低,降低了企业的成本,从而提

高企业的盈利水平。

2.消极影响

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营改增前税率是3%,营改增之后为11%和6%,税率幅度提高,即使考虑到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很难达到3%;再加上,进项税额抵扣有条件限制,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否则不允许抵扣。所以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出现不减反增现象,上海很多运输企业的税负均呈现不减反增的情况。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1月,67%的试点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税负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平均增加税负5万元,换算成营业税体制,57%的企业税负增加超过5万元,24%的企业税负增加超过10万元,个别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税负增加超过100万元。

交通运输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税负的增加,阻碍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降低利率,这是最直接,“立竿见影”降低纳税人税负的办法。增加抵扣范围,比如运输设备使用时间较长,而且每期均计提折旧,可以将每期的折旧额的一部分作为税额抵扣,这样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

参考文献:

[1]钱玲.“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J].中外企业家,2015(17).

[2]叶红.物流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税收筹划探讨[J].交通财会,

“营改增”下的旅游业发展

第一节我国旅游业的特征及发展状况 一、我国旅游业的特征 旅游行业是以旅游资源、旅游设施为条件,为满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而向旅游者提供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综合性服务行业。旅游活动是一种较高档次的综合性消费,旅游企业经营活动涉及到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交通、旅游酒店、游乐场以及各种旅游服务企业,同时也要同民航、园林、工艺、文物、考古、美术、体育、健身等多个部门和水电、电讯、城市交通等公共基础部门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而且许多旅游企业同时兼有旅游产品生产、加工、零售、推销、直接提供服务等方面的职能。 二、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历程 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在1976年前期还不能称之为产业,当时的旅游业主要是接待国际友人,党中央于1986年提出发展旅游产业,配合各方力量为旅游建设出谋划策,并在国民经济数据中单独作为一项指标来确立,旅游业从此迎来了一个高速发展日的机遇。旅游业在1992归口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类,成为了第三产业中最重要的产业之一,旅游业经过二十四年的稳步发展于2010年成为第三产品中发展最速度和经济效益增长率排名第一位的产业。我国旅游业借改革春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交通配套设施从最初的步行到汽车到现在的铁路专列、飞机专班,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产业规模和品牌形象日益丰满,现在已成为国民经济第三产业中最具经济发展潜力的服务业之—。

三、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现状 中国旅游业发展的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点,是国际友人来中国旅游,入境人次每年呈阶梯式增长。国际友人通过来中国旅游更加了解中国的东方文化和中国风土人情,同时对我国旅游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了更全面的提升,据入境管理部门数据反映在过去一年,2015年全年,我国半年累计有万人次入境旅游,其中,国际友人有万人次来中国入境参观旅游,有万人次台湾游客来中国入境参观旅游、有万人次香港游客来中国参观旅游、有万人次澳门游客来中国入境参观旅游。2015年全年,据旅游行业数据报告我国实现旅游收入:亿美元,同比上升%。其中,国际友人来中国入境旅游者的旅游收入达亿美元,与2014年对比上升%:台湾游客来中国入境旅游者的旅游收入达亿美元,同比上升%。香港游客来中国入境旅游者的旅游收入达亿美元,同比上升%:澳门游客来中国入境旅游者的旅游收入达亿美元,同比上升%:通过查阅世界各国旅游发展历史,发现都是从国内旅游开始,先有国内旅游,后来才开始了对外对发展入境旅游。而我国的旅游业的发展历程恰恰相反,是从接待国际友人从入境旅游开始起步,这和当时我国的经济环境有关,七十年代末期我国经济基础薄弱,全国各地区都在进行基础建设,外汇储备量很少,为了解决外汇的不足,我国开始提倡入境旅游,政策导向的重点就是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经济,入境旅游是我们的一个重点。第二个表现是国内旅游,国内旅游经济效益持续全面增长态势,国内旅游是旅游种类中人数最多,潜力最大消费群体,经进二十几年的良性成长,消费

交通运输业涉税问题

交通运输业涉税问题 【篇一:“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问题及对 策 一、交通运输业经营现状 由于车辆的安全管理等因素,交通运输部门对营运车辆的管理模式 不统一。部分个体运输户未取得运输许可证,需挂靠至具备运输许 可证的企业方可取得营运资格,主要是考虑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的追 偿问题。而不论是运输企业还是其他企业只要拥有一辆以上营运车 均可取得营运证,因此,目前实现运输的车辆主要有三种:一是运 输企业自行购买的车辆;二是个人购买挂靠至运输或工业企业车辆;三是个体运输户为不需要或可不要运输发票的企业或项目提供运输 的车辆。 (一)陆路运输公路客运情况 1、xx县客运公司有3户,共有车辆161台,其中18台为安顺户头,143台均为个体运输户挂靠公司,小型面包车32台,中型客车111台,小型车按100元/月交纳税款(含所有税费);中型车按17元/ 座/月,每台车按17座计算(除驾驶员和服务员)交纳税款,营改增后按如下计算公式进行国、地税税款划分: 2、xx县出租车客运公司2户,共有车辆169台,均为个体运输户 挂靠公司,按1000元/台/年交纳税款,其中30台应急分队车辆900 元/台/年,现两公司在国税均未交纳税款。 3、xx县公交车运输公司1户,现有车辆6台,公司自有车辆,按 收入3%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陆路运输公路货运情况 xx县道路货物运输公司8户,个体户(含代开发票户)150户。 二、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前后税收基本情况 至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 xx县正式运行。现已试行运行一年的时间,一年来交通运输业征收 增值税327.65万元,比2012年营改前减征610.92万元,下降 65.09%,比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营改增前减收1205.75万元,下降78.63%。其中客运征收增值税28.49万元,比2012年减少 26.72万元,下降48.4%,比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减征 40.84万元,下降58.91%;货运征收增值税299.16万元,比2012

营改增将给金融业带来影响分析

营改增将给金融业带来影响分析 财政部目前正在制定金融业的营改增试点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应尽早开始准备相关工作,因为其他行业营改增试点规定从颁布到实施的时间间隔非常短,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上海试点,2011年11月16日有关部门发布相关规定,2012年1月1日起实施,间隔仅1个半月;全国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2014年4月29日有关部门发布相关规定,2014年6月1日起实施,间隔仅1个月。 普华永道认为,金融企业应对营改增应至少包括四个环节:首先是准备工作,包括人员调配,产品、业务、流程的梳理,合同、文件整理,并汇总业务、财务、税务、系统情况;其次是影响分析和计划制定,包括预判政策倾向,进行影响分析,总结政策诉求,提出管理及可能的税务筹划建议,制定计划;然后是具体实施,涉及培训、定价议价、会计核算、业务流程、系统修改、制度修订、优惠申请、合同发票、税务合规等;还有后续跟踪,包括业务跟踪、财务跟踪、税务跟踪、系统跟踪等。营改增的影响 营改增将给金融业带来哪些重要影响? 普华永道以银行业为例指出,从增值税征税原理看,金融产品种类繁多,在大多数征收增值税的国家对金融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情况下,我国将如何对利息收入、衍生产品、汇票贴现等产品适用并征收增值税、怎样确定利息收入的进项税抵扣额、是否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等问题非常关键。在理论和实践操作中,由于金融交易数量繁多,且处理机制复杂,金融企业面临如何纳入金税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合并申报、总行是否会累积大笔进项税额(因为重要采购工作通常由总行完成)、新制定的政策如何与现有规定衔接(如已签订的20年房屋抵押贷款如何做出税务处理)等挑战。还有对系统的要求,因为与其他行业相比,向金融业征收增值税更加困难,而且信息系统各模块互相依赖,对安全和保密要求极高。 普华永道指出,过渡到增值税会为金融企业带来的重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对金融行业以及金融服务业的增值税政策正充满着不确定性;税率改变导致的间接税成本增加或减少和进项税抵税额的可用性;增值税的转嫁或吸收;对在增值税制度下的商业流程进行改变;新的定价策略以及和消费者与供应商的协商;新的会计处理和财务流程;新的税务合规性要求;对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的更改;对内部政策的更改;部门和员工可能对增值税没有足够的了解;由于营改增期间的沉重工作量,可能会需要更多的财务或税务人员;与主管的税务局进行沟通。 在实务操作层面,营改增可能会对金融企业带来发票管理、产品设计等方面的影响。在发票管理方面,增值税发票管理(开具发票、收取发票)会增加很多工作量,也会增加相应的运营成本,如需要增加人手负责发票管理。金融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要的信息是否已经具备?由于增值税凭票抵扣,如果存款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那么如何从储户取得进项税发票,也是一个问题。就产品设计而言,是否所有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都是相同的增值税税率?如果不是,那么对金融产品设计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银行是否可以将增值税转嫁出去?如果不能,那么银行的成本将会增加。此外,营业税下金融商品转让的负差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增值税下如何处理? 营改增下金融机构的ERP系统改造也将会是一个复杂的工作。对现有在执行的业务合同,金融机构如何做好营改增过渡的准备工作?普华永道指出,这些准备工作可能会面临很大的挑战,并且工作量可能会很大。外资银行差异化应对

浅谈“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对策

浅谈“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对策 摘要:我国营业税和增值税并立的制度致使了不公平的纳税格局,为了避免重复纳税,我国进行了“营改增”的尝试。物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一个重要增长点,率先成为“营改增”的试点行业。文章根据“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企业税负上升、行业各环节划分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分析了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影响,并且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物流企业税负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7-127-02 一、“营改增”背景及内容 我国税收现行的制度是对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的劳务由国税局征收增值税;对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规定的劳务由地税局征收营业税。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并立打破了商品和劳务流转课税方式的统一性,进而形成不公平课税格局,所以我国进行了增值税扩围的探索。 目前,我国营改增试点工作包括了四个内容:一

是“营改增”试点先在交通运输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业中开展;二是新增两档低税率,即用于交通运输业11%的税率与用于部分现代服务业的6%的税率;三是试点行业原营业税政策优惠能够延续并加以改进,税收收入仍属于试点地区;四是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二、“营改增”的目的及原因 从本质上来看,增值税扩围改革主要目的是避免重复征税。在现行制度中,一是抵扣链条的中断,人为加重了部分行业的税负。虽然我国现在征收营业税的税率还比较低,最高税率也只设定在5%(除娱乐业),目的就是减少因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形成的损失,但事实上并不能防止税负的转嫁。二是进项税额的抵扣不完整,我国在2009年进行了增值税转型,允许抵扣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但目前只有机器设备购进进项税额能够抵扣,而不动产等购进的税额不能抵扣。如果增值税扩围到不动产转让,那么所有征收增值税的行业的不动产购进耗费所发生的增值税就可以抵扣掉,也就可以使不动产税负在各行业公平分布。由此看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大势所趋。 三、物流企业“营改增”的必要性

营改增对电信业税负的影响研究

学校代码学号分类号密级 本科毕业论文 营改增对电信业税负的影响研究 学院、系 专业名称 年级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201 年月

摘要 当前,全面营改增进入最后的倒计时,这个自1994年分税制度改革以来最重要的税制改革即将全面落地。过去,增值税主要以第二产业为征收对象,营业税主要以第三产业为征收对象,税制的不统一,造成了税收的不公平,同时也加剧了产业发展的不平衡的问题。在电信业的高端服务方面,对于疏导资源合理配置,扩大第三产业规模,促进大众创新,形成了极大的制约,尽快实施以营改增为主的税制改革,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推动经济结构优化转型,生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上世纪中叶,很多国家通过引进增值税,推动了电信业的发展,同时带动了大量的就业,因为新经济、新业态中相当大一部分来自电信业,且这些企业和行业与民生紧密相连。电信业的快速发展,在为社会就业提供重要的支撑时,也为企业的升级创造了空间。 本文首先从国内外对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和实施入手,然后回顾了国内外学者在此方面已经得出的理论成果。再以我国试点地区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分析,再根据相关数据,对电信业在营改增中遇到的困难提出改革的建议及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电信业;对策建议

ABSTRACT Business Currently, the camp changed to increase overall entered the final countdown, the most important since the 1994 tax reform of the tax reform will be fully fall. Premier Li Keqiang in 2016 mentioned: fully open camp changed to increase, which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of structural reforms, not only in favor of a unified tax system, elimination of double taxation, and more importantly, will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service sector, especially high-end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development of service industry. In the past, mainly in the value-added tax levied on the secondary industry, mainly in the sales tax levied on the tertiary industry, the tax system is not uniform, resulting in a tax unfair, but also exacerbated the problem of unbalanced industrial development. In the high-end services, services for counseling rational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expand the scale of the tertiary industry, promoting innovation and public places a huge constraint, as soon as possible to the main camp changed to increase the tax reform is to create a fair competitive environment,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economic structure optimization, generate urgently requires new economic growth points. Middle of last century, many countries through the introduction of V AT,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ervice sector, while driving a lot of employment, because of the new economy, a new form of a substantial part of the services sector, business and industry and these are closely linked to people's livelihoo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ervice industry, providing an important support for the social employment while also creating a space for the upgrading of enterprises. We need to know the camp changed to increase not only was the let, but in fostering new dynamics of the future. The current subtraction, addition is done in the future. Firstly changed to increase interpret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policies at home and abroad from the start of camp, and then reviews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scholars in this regard has been derived theoretical results. Then to the pilot areas for the study of empirical analysis,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data for the service sector in the camp changed to increase the difficulties encountered in the reform proposals and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V AT; services; countermeasures

旅游业营改增前后对比表

如果旅游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实务操作中由于“有效凭证”中的增值税进项税不得抵扣,因此建议取得的上述发票最好为普通发票。如果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要认证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否则就会导致税务系统出现大量的流失票。 (四)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五)差额征税的计算过程 1、可扣减成本的计算。如果“有效凭证”中有适用税率分别有3%、6%、17%等不同税率的发票,在差额征税计算可扣除的成本时应以汇总成本金额/(1+6%)*0.06来扣除。 2、差额征税额=(含税收入-可扣减成本)/(1+税率)*税率-可抵扣的进项税 上述公司中可抵扣的进项税是指取得的日常经营中的办公用品、电话费、固定资、无形资产、或房屋等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额。 综上分析,由于营改增延续了营业税的差额征税政策,那么对于广大的中小型公司如果选择为小规模纳税人,仅从税率从5%下降至3%这一点来看,税负下降的空间是非常大的。而如果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虽然税率从5%上升到6%,但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且可抵扣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进项税,因此税负较营改增前来讲还是下降的,但与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比,税负下降的程度主要取决于是否可取得足够多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广大的中小型旅游公司一定要选择合适的纳税人身份,做好纳税筹划,以应对本次的营改增。 一、纳税方式选择差额纳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旅行社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销售额;选择此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一、交通运输业“营改增”概述 具有中国特色的“营改增”,是税收改革的一个重要历程,从试点到现在的全面实行“营改增”,是我国税制越来越完善的体现。交通运输业是我们生活与其他行业的纽带,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营改增”避免了重复纳税,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一)“营改增”概述 2012年1月1日,以上海市为试点城市,最先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2013年开始逐渐实行全面税改,交通运输企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在之前缴纳营业税的部分现在按照增值税进行申报缴纳。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我国的两大税种,主要向我国第二、三产业进行征税。营业税是对国内企业、个人的营业金额而征收的税种,由于企业业务繁杂,现在分工越来越细并且多环节流转,虽然税制方便征收和管理,但不利之处是多环节的重复征税,这样会使企业的成本负担加大。增值税是对国内的企业、个人通过销售、加工等方式获取的增值部分的金额征收的税种,因为只针对纳税人获得增值部分计算,且增值税税负独有的转嫁的特征,在商品的不断交易中,增值税的销项税额逐渐转移到产品的售价中,最终的转移环节就是最后的税负承担者,具有不重复征税的特点,公平税负,减少了偷税漏税的现象。 (二)“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意义 向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是从1949年开始的,以营业收入为计税基础,几十年来慢慢发展磨合,逐渐走上完善轨道,并不断地打造更有利于我国交通运输业的税收环境,直至税改前,以交通运输业全营业额的3%征收营业税,最大地突破税制财政管理体系,并逐渐规范起来。但营业税自身存在的弊端,并不是所有行业都适合征收营业税,交通运输业的税收征管问题引发人思考,究竟怎样才可以保护企业和政府的利益。通过税改合理设置税率,增值税可抵扣的税收机制最大可能地消除交通运输业营业税重复征税的情况,完善了我国的税收制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对调整现有的经济结构以及提高国家经济综合实力有着重大意义。“营改增”适应了产业发展的

研究论文: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

105040 金融研究论文 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是围绕商品和劳务的营业额来开展,征税的主体主要是以服务业为主。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是围绕对商品、劳务的增值额来开展,其针对的征税主体以制造业为主。而对于金融业的营改增,也就是用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所缴纳的项目,从而达到调整税收结构的目的。本文以营改增对银行的影响作为文章内容的入手点,并对金融业实施营改增的难点以及影响进行了详细地阐述。 一、营改增对银行的影响 营改增作为我国一项重大税收改革,但是金融业作为改革难点,主要体现在营改增对银行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营改增对银行所产生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因为不同规模、性质的银行,其政策也是不一样的,有很多专家认为,根据当前银行经营情况的测算,不同规模的银行其利润影响情况也是不同的,一般而言,大型银行受到的影响较少,区域性中小型银行则受到的影响非常大,而农村

信用社和村中银行其利润下降的最为明显。营改增对银行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会对银行客户的构成产生影响,这主要是因为银行想要实现营改增,要看其转嫁的对象,若是对象是公司客户,作为增值税一般能够抵扣进项税,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可以努力尝试转嫁一部分或者是全面的增值税。但是,若是个人客户,一般无法进行抵扣,但是,在银行业竞争如此激烈的背景下,这样就不利于银行利益的最优化获得。其次,银行采购周期的不同,在实行营改增之后对银行的影响也有所不同,比如,若是银行引进大型IT设备,在实行营改增之前和实行之后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这就对银行实际利润的获得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最后,银行规模、业务模式的不同,营改增对其产生的影响也不同。一般来说,银行主要分为三块收入,即利息、中间业务、金融商品买卖这三方面收入,对这三项收入,其增值税政策都是不一样的。虽然各个银行的业务有所不同,但是,只要免税的业务种类非常多,或者是税负非常低,那么影响就会非常小,但是,若是税负较高的业务非常多,则影响非常大。 二、金融业实施营改增的难点 想要在全国范围内的金融业中实施营改增,还是具有一定的难度的,金融业实施营改增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影响的初探

一、导言 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战略转型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经济结构状况以及资源环境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在我国当前税制结构中,营业税和增值税作为两个重要的流转税税种,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确立了对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对其他劳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形成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格局。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营业税和增值税在行业划分上逐渐突显出一定的缺陷,增值税的征税X围较为狭窄,而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没有增值税的抵扣环节,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增值税的税基应该尽可能的放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劳务. 两套税制并行不利于税收征管,随着多样化的经营,兼营和混合经营行为越来越多,形式也越来越复杂,商品和服务两者的区别越来越难清晰界定,税种的选择问题也随之产生。而且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当前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均征收营业税,而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收,且成本无法抵扣。虽然表面看起来营业税的税率比较低,但商品每经过一道流转环节就要纳一次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收越严重。一种税率为5%的商品如果流转4次,其税率至少加到20%,成为重税。 2012年是“营改增”工作的“启动年”,国家先后在XX、XX等9个省和3个计划单列市进行了试点。2013年是“营改增”工作全面提速的“深化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X围内推开,标志着“营改增”扩围工作已迈出实质性步伐。据测算,试点地区扩至全国,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2014年“营改增”扩大到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

行业,企业减负规模超过2000亿元。因此,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在新形势下,逐步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势在必行,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必然选择。将增值税X围扩大为全部商品和劳务,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大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营改增”的基本原理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概念及区别 1.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货物的销售额、进口货物金额、应税劳务销售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2.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3.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区别 表1: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区别

“营改增”对电信增值业务供应商及行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电信增值业务供应商及行业的影响-营改增论 文 “营改增”对电信增值业务供应商及行业的影响 【摘要】“营改增”将在通信业推广。文章在比较“营改增”前后电信增值业务供应商纳税特点的基础上,以A股上市公司为例,考察“营改增”对电信增值业务供应商税负水平的影响,并分析“营改增”对该行业的业务模式以及行业业态的影响。最后,对电信增值业务供应商针对“营改增”的应对策略提出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电信;增值业务;供应商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9-0094-03 自2012年1月起在上海试点“营改增”以来,“营改增”在我国推广迅速。2013年12月,国务院宣布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2014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营改增”在电信业开始试点。 电信业包括基础电信业和增值电信服务业,我国从1993年开始开放增值电信业务市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定义,电信增值业务分为第一类增值业务和第二类增值业务两种,第一类包括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包括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以及信息服务业务。电信增值业务供应商(Telecom Value Added Service Provider,以下简称SP)提供的主要是各类应用服务,其商业模式为:租用电信运营商的通信资

源并向其支付租赁费,同时向终端消费者提供更好更周到更多样的电信增值服务,符合不同消费群的个性化要求。因此,电信运营商须就其租赁业务向SP提供增值税发票,形成SP的进项税;而SP也需要向其客户提供增值税发票,形成自己的销项税。 一、“营改增”前后电信增值业务供应商的纳税特点 目前,我国的SP主要就其电信增值服务缴纳营业税,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税率为3%。在“营改增”的前期方案中,“邮电通信业”的增值税税率有11%和6%两种可能。无论是计税原理还是实务操作,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有着很大的不同,具体如表1所示。 二、A股上市SP的基本情况 目前,在A股上市的SP主要有八家:北纬通信(股票代码:002148)、科大讯飞(股票代码:002230)、拓维信息(股票代码:002261)、二六三(股票代码:002467)、网宿科技(股票代码:300017)、恒信移动(股票代码:300081)、朗玛信息(股票代码:300288)和鹏博士(股票代码:600804)。 表2中的营业税税负水平代表的是当期发生营业税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表2可以看出,八家A股上市的SP在2012年共计产生1.46亿元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当期实际缴纳1.44亿元。就营业税税负水平而言,八家SP 之间很不均衡,最高的是网宿科技和朗玛信息,分别为3.13%和3.07,最低的为恒信移动和科大讯飞,分别只有0.66%和0.97%。

营改增对各个行业的影响(背景、现状、影响一一分析透彻)

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各个行业的影响 小组成员:j09031207王xx j09031209 廖x j09031212 郑x j09031217竺x j09031225 俞xx j09031226 金xx j09031231 余xx

一、背景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 同时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这次改革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改革将有助于消除目前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通过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税收负担,为深化产业分工和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可以延续;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及面较广,选择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先行试点,有利于为全面实施改革积累经验。 二、营业税改增增值税对各个行业的影响 那么营业税改增增值税对试行的行业有什么影响呢?我们小组通过收集资料和分析,对上海目前正在试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行业进行了研究。 1.营改增对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影响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增值税能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现代物流型、生产型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但是

金融服务业营改增单篇解读(老会计人的经验)

金融服务业营改增单篇解读(老会计人的经验) 上海作为金融要素市场较为完备的国内城市,集聚各类持牌金融机构约1500家,据最新统计,2015年上海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16%,第三产业纳税百强中金融机构数量占47%、纳税额占60.8%。上海金融业在全市税收结构中贡献突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日益凸显。金融业营改增作为整个金融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将为金融业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优化税制结构,直接减轻纳税人负担,加速金融业和制造业的循环式发展。 一、概念和征收范围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在原营业税的规定中,将金融业和保险业归为一个税目,即“金融保险业”,并划分为金融业和保险业两个征收品目。其中:金融,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区别: 1、增加“金融服务”,并划分为“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2、将原营业税税目“金融”子税目拆分为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三项。 3、将原营业税税目中“金融经纪业”剔除出金融服务税目中。划入“商务辅助服务”税目项下经纪代理服务中。 (一)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影响的初探复习课程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影 响的初探

一、导言 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战略转型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经济结构状况以及资源环境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在我国当前税制结构中,营业税和增值税作为两个重要的流转税税种,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确立了对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对其他劳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形成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格局。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营业税和增值税在行业划分上逐渐突显出一定的缺陷,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较为狭窄,而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没有增值税的抵扣环节,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增值税的税基应该尽可能的放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劳务. 两套税制并行不利于税收征管,随着多样化的经营,兼营和混合经营行为越来越多,形式也越来越复杂,商品和服务两者的区别越来越难清晰界定,税种的选择问题也随之产生。而且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当前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均征收营业税,而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收,且成本无法抵扣。虽然表面看起来营业税的税率比较低,但商品每经过一道流转环节就要纳一次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收越严重。一种税率为5%的商品如果流转4次,其税率至少加到20%,成为重税。 2012年是“营改增”工作的“启动年”,国家先后在上海、江苏等9个省和3个计划单列市进行了试点。2013年是“营改增”工作全面提速的“深化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标志着“营改增”扩围工作已迈出实质性步伐。据测算,试点地区扩至全国,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2014年“营改增”扩大到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行

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

部分现代服务业 “营改增”试点行业的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物流辅助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业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其中,国家税务部门明确规定前四项服务有可能免征增值税。 研发和技术服务业的内容 技术开发。所谓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开发合同以前免征营业税,如今免征增值税。 企业要遵从技术开发合同免税的申报流程:首先,企业签订技术研发合同后要提交所在地区的科委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在合同封面加盖印章,向企业发放认证编号,并上传到网上进行系统管理。其次,企业要将加盖科委印章的合同提交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将合同退回科委,请其重新审查;如无异议,在核对发票开具情况、钱款到账等细节后,该合同则无需缴纳营业税。 需要注意的是,发票一经开具即需要履行纳税义务。比如,企业的技术开发合同签订及付款、开票的日期为5月1日,按规定,企业需要在6月15日前缴纳营业税,在此日期之前,企业如果没有完成技术研发合同免税的申报流程,就必须先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直至企业完成申报流程,在下一次进行纳税时,可申请将该合同之前所交的营业税进行抵扣。 技术转让。所谓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技术转让需要当事双方到国家版权局变更技术知识产权的所有人。相对于技术开发免税来说,技术转让的弊端较少,能够实现真正的免税。 技术咨询。所谓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按照北京市海淀地税的规定,技术咨询开具的发票必须开成“技术开发费”,发票上绝对不能出现“咨询”与“服务”,更不能写成“技术开发及咨询费”或“技术开发及服务费”,否则将不免营业税。 财税【1999】273号文件明确规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都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地区以上项目同样免征增值税)。 2005年1月,国家相关部门明确规定,企业的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只要在60个工作日内走完流程,就可以直接免征营业税。此外,国家相关部门还对免征营业税的项目内容做出了限定,明确“免征营业税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是指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将社会科学领域排除在外。

营改增对服务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服务业的影响-行政管理 营改增对服务业的影响 李琼杨帆 (宜昌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湖北·宜昌;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宜昌)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措施。本文探讨营业税改增值税对服务业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政府部门也要密切关注企业在改革过程的动态,听取企业向政府部门提供的建议,企业应提高自己面对税制改革的应变能力,共同推动现代服务业的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关键词:营改增;营业税;增值税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相对于农业和制造业而言的服务业虽未有一致的定义,但却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餐饮、快递、美容美发等等。众所周知,经济生活中每一项交易都会产生纳税义务,首先是流转税,其次再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及是否产生利润而缴纳所得税等其他税收。在2012年之前,我国服务业主要缴纳的流转税是营业税,2012年营改增试点后,我国开始对部分现代服务业停止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我国为何要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具体措施有哪些,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对服务业又有着怎样的影响?本文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的优劣势比较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两个平行的税种,按营改增之前的征税模式来看,至少存在以下弊端:

首先,就计税依据来看,营业税是针对其营业额征税,而增值税则是就其增值额来征税的。只要在流转中取得收入就必须对全部收入额征税,这必然导致营业税纳税人涉税收入出现重复征税的问题。 其次,对于那些混合销售的行为还可能出现既征增值税又征营业税的现象,从而导致多重征税,无疑会加重服务型企业的税负,这对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 最后,即使企业经营亏损,仍需缴纳营业税,相比较于增值税其实际税负偏高。 综上,营业税税负偏高会抑制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将会成为我国发展第三产业的主要障碍。而增值税恰好弥补了营业税的这些缺点,原因在于,增值税只针对增值额征收,对于在市场中流通的商品,之前的环节交纳的税款能得到抵扣,从而有效地克服了多重征税的问题,也体现了税负公平的原则。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原因及必要性 1.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原因 (1)现行税制缺陷:征收范围局限,抵扣链条断裂。一是营业税不能抵扣,导致一些从事营业税劳务的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原材料不能抵扣,因此营业税纳税企业的生产成本就会相应提高。而营业税又是价内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价格自然而然也会提高。二是制造企业所购买的劳务其营业税是不能抵扣的,而生产企业一般都是交纳增值税,但由于国内的各行业都是密切联系的,如果在购买时营业税劳务时,制造企业不能够抵扣,不但提高了制造企业的成本,更是阻碍了服务业的发展。三是从事营业税劳务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劳务不能够抵扣,这不言而喻就会阻碍服务行业间的发展。四是营业税是不能抵扣的,总是在各个

论文:全面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106097 金融研究论文 全面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从20xx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税收政策。随着适用范围的扩大,金融行业也纳入其中。对于金融行业来说,这是一个调整自我,完成改革,实现发展的重要契机。长远来看,营改增能够降低金融企业的税负,为其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本文主要分析营改增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及应对对策。 一、营改增 1.概念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这一做法可以减少重复征税,减轻税负,深化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为市场的发展提供新的动能。 2.意义 对于金融业来说,营改增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传统的营业税存在重复纳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

国金融业的发展。尤其是2003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传统的征税模式更加难以满足金融行业发展的需要。 相较于营业税,增值税具有诸多优势。首先,它以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不会因流转环节多而重复征税、增加企业的税负;其次,增值税是按照能力负税的税收原则对企业征收税负,能最大程度的保证公平,不会对经济主体差别对待。 对于金融行业来说,增值税更加符合其发展需要。这主要是因为我国金融行业经营的业务十分复杂,生产服务的性质更加明显。以银行业来说,就具有贷款业务、中间业务、差价业务等。因而重复征税的几率相较于其他行业更大。而征增值税恰好能够规避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金融业健康、良好的发展。 二、全面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 1.对税负的影响 全面营改增后,金融行业的税率发生了变化,由之前的5%营业税变为6%增值税。从表明数字来看,税率有所增加,实际上金融行业的税负是降低的。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探微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财会月刊□2012.10上旬·11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探微 【摘要】为了消除我国现行税制中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行的弊端,降低相关行业的税负,我国政府决定从2012年8月1日起,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扩展至北京、浙江等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文除分析改革对物流企业的现实意义以及对物流企业税负、利润等的影响外,还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物流企业税负利润 周艳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杭州310023) 继在上海试点后,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此外,会议还决定,明年将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逐步扩展至全国。 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看,营改增试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营改增试点先在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和生产性服务业进行。第二,在现行增值税的基本税率17%和低税率13%基础上,新增11%(交通运输业适用)和6%(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两档低税率。第三,在试点期间,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第四,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物流业是集交通运输业、仓储业、装卸业、包装业、配送业等于一身的复合型服务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物流业的发展将对其他产业的发展起到助推的作用。那么,营改增改革对我国物流企业到底影响几何? 一、“营改增”改革对物流企业的现实意义 1.可有效解决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物流业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物流外包已成为物流业发展趋势,但现行的营业税实行多环节、全额征税,也就是每交易一次就按其收入缴纳一次营业税。这样交易次数越多,税负就越重,重复征税问题凸显。同时,因为物流企业无法抵扣其外购燃料、固定资产等已纳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从而导致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双重征税。因此,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实行“小而全”、“大而全”(即生产服务内部化)的生产经营方式。这将不利于物流业的专业化分工以及服务外包的发展,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方式的转变产生不良影响。 实行营改增改革后,纳税人可以避免重复纳税,从而有利于降低服务的价格,推动物流企业与生产、商贸企业互动发展。 同时也有利于物流业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促进物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2.可以降低物流企业的纳税风险。由于目前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使得对一些交易行为属性难以界定,不仅会增大企业的纳税风险,而且给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带来一定难度。例如,实际工作中存在大量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对于单一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不少企业的财务人员尚且不能正确区分。当企业既有混合销售又有兼营行为时,要想正确区分两者更是难上加难。众所周知,税种不同,税率也不同,若企业不能正确纳税,会使企业间的税负悬殊,也会增大其纳税风险。营改增后,这种情况将不复存在。 3.可以降低物流企业的经营成本,减轻其生存压力。实施营改增改革后,一方面,外购燃料、设备和修理费支出等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物流企业的经营成本,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促进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中小物流企业可选择成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样可以避免重复纳税。此外,适用税率由原来的3%或5%调整为3%,使得中小物流企业税负明显下降,减轻其生存压力。 二、“营改增”改革对物流企业税负和利润的影响 1.不同纳税人身份、不同税率,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不同。依据有关规定,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按照提供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年应税服务的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为一般纳税人;若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则为小规模纳税人。对于年应税服务的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有所降低。根据企业的规模、业务情况和财务核算情况,大部分中小物流企业会选择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